新型城镇化围绕和字做文章
新型城镇化围绕和字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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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当前,城镇化建设发展迅猛,成绩斐然,但同时也存有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发展方式仍以粗放型为主。如何探索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新路子,切实提升城镇化质量,仍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应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把握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深入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构建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
“以人为本”是构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理念。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是追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因此,新型城镇化推进,要围绕“人”字做文章,做到以人为本,让人们的生活更美好。
“魅力城镇”是构建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各地自然历史条件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各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坚持尊重历史、注重传承、加强创新,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中彰显自己的特色和个性,打造独具特色的“魅力城镇”。
“绿色城镇”是构建新型城镇化的根本路径。新型城镇化的第一要义是以实现绿色崛起、保持良好生态环境为核心。为此,就要大力 发展低碳经济,推进低碳城镇化。低碳城镇化,是指全面采取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低碳经济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的城镇化。它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能够极大地提高城镇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智能城镇”是构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引擎将信息化融入城镇化建设中,促进智能城镇化建设,既可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又可提高物质生产、交通运行和生活消费效率,从而提升城镇品质,为城镇居民创造更适宜的生产、生活环境。
“和谐城镇”是构建新型城镇化的价值追求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统筹考虑城乡关系,从体制上求创新、机制上求突破,以满足城乡居民共享现代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需求,在经济社会层面上实现和谐发展,全面打造“和谐城镇”。
新型城镇化该怎样推进
近年来,学术理论界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不少共识,但在一些重要问题上也存在不同看法。本期“互动天地”刊登的两篇文章探讨了在我国发展新阶段怎样更好推进城镇化的问题,各自的论述都持之有据,但又有不一致甚至相冲突之处。比如,推进城镇化究竟应以大城市为主,还是重点发展农村小城镇?应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还是让农民就地享受市民待遇?应避免政府主导城镇化,还是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相信这样的学术讨论和争鸣有助于深化人们的认识、推动相关的研究。
以改革创新推动城镇化转型升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城镇化一端连接工业化、信息化,一端带动农业现代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和转方式、调结构的最大希望所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是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转型升级。打造这样的城镇化升级版,必须依靠改革创新驱动,特别是合理确定城镇化方针和推进城镇化体制机制改革。
调整“以小为主”的城镇化方针
以改革创新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镇化转型升级,首先应合理确定城镇化方针,以明确城镇化方向。我国一度实行积极发展小城镇、适当发展中等城市、严格限制大城市规模的城镇化方针。这一方针无疑是从当时我国实际出发,符合改革开放前期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生产力不发达基本国情的。发展小城镇投入少、见效快,既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人口城镇化进程,也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然而,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小为主”的城镇化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出来,城镇发展开始向“以大为主”转变。但这只是实践上的转变,城镇化方针并没有调整。
城镇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进步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进程基本上呈S形曲线三阶段走势。第一阶段为S形曲线底部,农村人口主要向中小城镇转移,可称之为乡村城镇化阶段;第二阶段为S形曲线挺起的中部,以乡村和中小城镇人口向大城市转移和集中为主要特征,可称之为大城市主导阶段;第三阶段为S形曲线顶部,以大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中心区人口向郊区迁移为新动向,可称之为逆城镇化阶段。以此衡量,我国在改革开放前期的20年成功走过了第一阶段,随即进入第二阶段,是合乎规律的发展。如果仍然坚持“以小为主”,甚至认为只有突出小城镇式城镇化才是中国特色,那么,在理论上就是一种误读和误导,会模糊城镇化的阶段性特征;在实践上则会阻碍城镇化的转型升级。近一个时期,农村并村组建中心村、乡镇,中心村、乡镇又急于升级为建制镇,以镇为龙头的城镇化大有卷土重来之势。在当前城镇化率超过52%、实际上早已步入“以大为主”的发展阶段,这一趋势应引起警觉。因为城镇化效率和效益同城市规模呈正相关关系是普遍规律,不顾这一规律,固守以小为主“铺摊子”式的城镇化,势必助长盲目圈地占地、投资开发,造成资源浪费、成本升高,使城镇化偏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因此,“以小为主”的城镇化方针到了需要改革调整到以大为主、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时候了。
如何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
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但城镇化更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顺势而为,妥善引导,城镇化会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走得不好,也会带来诸多矛盾和问题,患上“城市病”,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 近段时间以来,关于新型城镇化的讨论非常多,地方上冠以城镇化的各种规划层出不穷。但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各种含糊不清的认识确实掩盖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模糊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与政策重点。例如有的地方领导认为城镇化就是建新城、扩老城,不断扩大城市面积,就是刺激房地产,就是搞工业化,还有的地方认为城镇化就是拆掉农村、消灭农村,就是让农民抓紧“上楼”,等等。城镇化概念被随意“泛化”;城镇化变成了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政策重点被错误理解,这些苗头已经十分明显。 只有对新型城镇化内涵有正确理解,才能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当前情况下,至关重要的是要在认识上回到正确的逻辑起点上,认清城镇化究竟是什么、不是什么等根本性问题;要从多个角度,深入分析为什么城镇化在地方实践中会“跑偏”;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探讨在哪些方面能凝聚对城镇化的共识,推动城镇化沿着一条主线健康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逻辑起点是“人” 从理论上来看,城镇化是人的行为过程,即乡村里的人“化”为城镇里的人。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就是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从历史背景看,在我们国家,城镇化主要是指乡村人口突破几十年来的城乡二元体制的阻隔进入城镇工作、生活。显然,农民以及农民的转化形式——农民工,是城镇化的主体。建国以后,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限制了农村人进城。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经过一系列制度改革,户籍、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有所放松,但是农村人要想进入城镇工作与生活,至今仍然会遇有各种或明或暗的“隔离墙”。 从现实情况看,截至2012年底,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2.6%。按照一个现代化发达国家的通常情况,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城镇化率可能最终会达到70%以上。也就是说,未来二三十年,还将有近3亿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同时还要看到,目前已被统计为城镇人口的多数农民工,他们还没有城镇户籍,不能享受城镇居民的所有公共服务,这部分人口约有2.5亿,可以称为“半城镇化”人口。两者相加,5亿多人口如何市民化就成为中国城镇化中一个最为紧迫的现实问题。 从政策设计来看,我国的农村户籍人口与城镇户籍人口,在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许多方面还有巨大差距。近年来的多份中央文件反复强调,要通过制定一系列城镇化政策,积极稳妥地推动农民继续进城,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农民工与市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从理论、历史、现实及政策设计意图来看,城镇化问题的逻辑起点是一个“人”字,本质就是市民化。农民工与农民是城镇化过程中主要的行为主体,也是最重要的受益主体。城镇化的政策重点就是要让农民工与农民这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能跟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就是农民与农民工的市民化。 人是城镇化的逻辑起点,农民与农民工的市民化是城镇化的本质与主要任务。围绕超大规模的城镇化,我们就应该在集约、节约用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口的承载能力;应该加快发展各种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满足进城人口的各类就业需求;应该积极支持与发展各种租赁房、保障房,解决进城人口的安居问题;应该合理预测进城人口的规模与速度,有序、分类、逐步解决农民工市民化,积极稳妥推进农民进城,保持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探寻城镇化偏离本源的原因 一是认识问题。对城镇化的概念、历史、现状以及对城镇化部署和政策认识不够或者认识有偏差。有的地方领导认为城镇化就是城镇建设,就是城镇投资,就是盖楼造房,就是让农民上楼,而且越快越好。 二是路径依赖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从上到下,对城镇化的热情都非常高。各地形成了一些传统的模式或者叫路径。比如,东部沿海一些城市通过撤县建区、撤县建市等做法,扩大了城市面积;一些地方通过工业化引领,上了一批大项目,积累了财力,改进了城镇基础设施;一些地方通过大搞房地产,城区里高楼林立,体现了现代化的城市面貌。当前,虽然热议“新型城镇化”,但行动上不少地方还是在按以往的轨道往前走。 三是对地方领导的考核评价机制。目前的考评主要是看地方政府有没有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因为国家经济增长的总体目标还需要通过各个地方来分解、承担。另外,城市面貌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可比性高、可视性强,容易为地方官员树立政绩。上级领导去一个城市考察,往往都在参观这个城市最宽阔的马路、最亮丽的街道、最气派的地标建筑,夸奖的主要就是这个城市的外在面貌。 四是本地户籍人口会对当地政府施加压力。本地人口给当地政府施加或明或暗的压力,要求当地政府优先满足本地户籍人口在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方面的种种需要,并对外来人口给予一定限制。 凝聚共识,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面临的最重要的战略机遇之一。如果我们清晰地认清城镇化的逻辑起点,沿着正确的主线推动城镇化发展,我们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镇化的综合效应、长期效应、全局效应,推动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形成人口转移有序、资源集约利用、环境保护良好、产业支撑有力、城镇形态合理、发展成果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新局面。 如果找不准城镇化发展的着力点、迷失了城镇化的主线,城镇化带来的将只是片面效应、短期效应、局部效应。这样的城镇化会过度消耗未来的资源,会积累城乡矛盾、积攒城市内部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与问题;会带来更加难以根治的各种“城市病”。从根本上看,跑偏了的城镇化将会损害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大棋局”,贻误我国通往现代化的宝贵时机。 凝聚对新型城镇化的共识,形成科学的城镇化发展观,这是当前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尤其是各个城市,要提高对城镇化科学内涵的认识。思想认识对头了,行动才可能正确。 第一,要研究借鉴世界各国城镇化的规律,研究中国城镇化的特殊条件,总结以往城镇化的经验教训,要力求在掌握城镇化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第二,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要积极稳妥、适度推进城镇化。未来我国还将转移相当于半个欧盟或两个日本的农业人口,同时还要有序解决现有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城镇化水平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城镇化不能太慢,也不能太快,在发展速度上要适中。 第三,城镇化的当务之急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要优先、着力解决好3000多万举家迁徙的农民工家属的市民化问题,解决好“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要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妥善处理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的问题。 第四,城镇化的一项主要工作是要通过改革,在户籍、土地、社会保障、住房、投融资、设市体制方面有所突破,减少农民进城的阻力,增强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要通过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并通过发挥城镇化发展的综合效应、长期效应、全局效应为进一步改革创造更好更坚实的基础和条件。城镇化不等同于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增长,不是一味地扩大城市面积、大上工业项目、大搞房地产、大举拆迁。城镇化的关键内容是一系列深刻的改革,是改革与发展的互动,在城镇化的主要内容上要把握好。 第五,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取决于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平衡。要推进城镇化,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的省、市、县、镇之间,东部与中西部政府之间,人口输出地与流入地政府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农民工与市民之间,新老市民之间,会有一系列资源分配与利益的调整。在这个意义上,城镇化是一场深刻的经济与社会的大变革。城镇化政策的要义在于找到能够撬动城镇化的杠杆支点,找到各方可以接受与包容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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