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论文答辩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论文答辩问题
评估方法选择,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3个层面的选择:第一个层面是评估的技术思路的层面,即分析3种评估方法所依据的评估技术的思路的适用性;第二个层面是在各种评估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评估技术的具体技术方法;第三个层面是在确定技术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技术评估方法所设计的技术参数的选择。
资产评估途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为评估人员选择适当的评估途径和方法,有效地完成评估任务提供了现实可能。为高效、简捷、相对合理地估测资产的价值,在评估途径和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因素:一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要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被评估对象在评估过程中所处的状态,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相适应;二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评估对象和类型、理化状态等因素制约。例如,对于既无市场参照物,又无经营记录的资产,只能选择成本途径及其方法进行评估;对于工艺比较特别且处在经营中的企业,可以优先考虑选择收益途径及其方法;三是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参数能否搜集的制约。
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的运用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依据。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收集某种评估途径和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可能会很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的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
总之,在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不可机械地按某种模式或某种顺序进行选择。但是,不论选择哪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进行评估,都应保证评估目的,评估时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和条件与评估所使用的各种参数数据,及其评估结果在性质和逻辑上的一致。尤其是在运用多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评估同一评估对象时,更要保证每种评估途径和方法运用中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前提条件、数据参数的可比性,以便能够确保运用不同评估途径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相互可验证性。
我想要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案例,写论文用的,最好是不同方法评估的,灰常感谢~~
无形资产评估及案例分析
季珉
目录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二、三种评估方法及案例分析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在实践中经常面临的最重要的5个问题,展开分析。
1、无形资产的确认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才算是无形资产?
什么样的经济现象或财产权利能显示或表明无形资产的价值?
(1)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需经专门确认并做可辨识的描述。
应具备合法的存在条件并受法律的保护。
必须具有所有权并能够合法的转让。
必须有无形资产存在的有形证据或证明。
必须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产生或存在的。
必须是在可确认的时间内或作为可确认事件的结果而被破坏或终止的。
客户关系类:客户名单、以往的购货订单资料、往来函件;
契约权:合同或某种书面协议;
商标、专利、版权:书面注册文件;
集合劳动力:雇员清单、人事档案、与就业有关的纳税申报单;
专利技术:图纸、流程图、示意图、程序手册、备记录等;
商誉:财产报表、所得税申报、公司记录和文件、经营和财务预算。
(2)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经济现象
无形因素或无形影响力
1、市场份额
2、高盈利能力
3、受保护状态;
4、垄断地位;
5、市场潜力;
6、神秘性;
7、可以继承或长期使用;
8、竞争优势;
9、独一无二性;
10、折扣价格;
11、变现性;
12、所有权控制。
(3)表明无形资产价值的经济现象
能为其所有者带来可以计量的经济利益。
一个例子:
1)一个新注册的商标—保持经济存在形式;
2)不使用状态—没有经济价值;
3)注册是为了防止被竞争对手获得,商标正被保护性使用—具有经济价值。
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2、实施无形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目的
1)投资--《公司法》
2)为财务会计对企业整体购买价格进行分分配
3)收购前企业价值的评估
4)购买特定的无形资产
5)其他为管理目的而进行的无形资产评估
1)为什么实施评估
2)评估的预期用途
3)谁将依赖于该项评估
《公司法》对出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其中,“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是新增的,包括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与股权等。对于股权的进入公司法没有明确载明,而只有在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工业产权只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现公司法已将出资形式由“工业产权”修改为“知识产权”,将著作权也纳入出资形式的范畴,扩大了无形资产的出资范围。
知识产权区别于其他无形资产的属性:享有特殊的法律确认和法律保护权利。
常见的五种类型:
1)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商标和服务标识;
2)与技术相关的:专利;
3)与艺术相关的:文学和音乐版权;
4)与数据处理相关的:软件;
5)与工程相关的: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修订)》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3、需明确的评估事项
1)评估目标—被评估的具体无形资产及其权益
2)价值类型—市场价值、投资价值、使用价值、所有者价值
3)前提与假设—最大最佳效用、持续使用、强制清算
4)基准日—历史日期、当前日期、未来日期
4、资料收集
1)行业及经济环境
2)具体公司资料
3)具体无形资产市场资料
1)所有者内部的资料来源:公司整体情况、无形资产成本收益等财务信息、无形资产寿命期限;
2)前期交易或报价:是否附带条件、是否公平、是否涉及或有付款;
3)无形资产所有者外部资料来源:行业情况、技术发展趋势、经济及人口统计资料、经验交易定价资料;
4)访谈。
5、评估程序
评估问题的确认:
无形资产确认、最大最佳效用分析、 价值类型;
所有者权益及财产权利、 评估基准日。
资料收集与分析:
无形资产特征、历史与前景、财务信息;
外部经济因素、供应与需求、先前销售及许可交易;
三种方法评估。
价值结论: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的综合;或有条件和限制条件的影响;(合法权利、抵押权、隐含条件和环境阻碍、合法性);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一、专有技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专有技术,又称为技术秘密,“Know-How”,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两种观点。
(二)特征
1.实用性 2.新颖性
3.价值性 4.保密性
二、和专利技术的区别
1.是否具有保密性
2.对象不同
3.保护方式和期限不同
三、专有技术的法律保护依据及认定
(一)依据:
1.合同法
2.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评估师的审查要点:
1. 审查技术拥有方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2. 委托方必须出具承诺函
3. 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无形资产评估成本法及案例
1、成本构成
成本的构成要素 --材料成本、人工成本、间接成本、开发商利润
材料成本构成--磁盘、集成电路模板、电影或录音带母带、工程图纸、有版权的模型或样品、手册或手稿复印件等。
人工成本构成--员工全部薪金踏给合同商的所有货币报酬。
间接成本构成--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和福利、管理和监督工作、支持和秘书工作以及公用工程和经营费用。
开发商利润--外部筹资成本(建设期利息)、自有资金成本、机会成本。
2、数据收集与验证
资料清单
1)总体描述:注册号、协议方式;
2)数量:该组中无形资产的数量;
3)规模标准:各种软件编码的数量;
4)使用年限:开发日期、投入使用日期;
5)原始成本:开发成本和改进成本;
6)退废数据:剩余时间、历史更新率等
数据验证
1)无形资产存在性:现场盘点
2)无形资产完整性:现场盘点
3)数据准确性:核对数据原始文件、会计凭证
4)数据完整性:重建和调整数据集合,确保没有遗漏
5)数据与成本要素的对应关系
3、现行成本趋势系数
一般的方法:估计开发时间和工作量为基础,以现行价格标准计算复原或更新重置成本。
较少的情况下采用系数调整时应注意:
1)证明历史成本数据完整、精确而可信;
2)选择最适用于目标类型无形资产、最适用于无形资产所在企业,以及最适用于从无形资产开发到现行评估日的相关期间的成本趋势系数。
4、贬值的确认和量化
剩余使用寿命—不分割三种贬值
功能性贬值:超额开发成本或超额经营成本;
经济性贬值:实际销售利润率低于历史或预期;
5、成本法案例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法及案例
1、市场法重点关注事项
(l)确实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类似的无形资产;
(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
(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2、市场法调整因素及价值估算指标
(l)所有权的一揽子合法权利;
(2)特别融资条款或安排;
(3)公平市场交易或非市场交易;
(4)将被应用的行业;
(5)交易的区域;
(6)交易的时间和期间特征;
(7)使用、开发或贬值特征;
(8)交易中包括的其他资产。
(l)平均售价;
(2)平均销售量;
(3)净销售额;
(4)净收益;
(5)净现金流量;
(6)原始成本;
(7)帐面价值。
3、市场法评估步骤
收集和选择数据 --对已选择数据进行分类--验证已选择数据--选择比较单位--量化定价倍数--调整定价倍数--应用定价倍数--调整评估值
4、市场法案例
无形资产评估收益法及案例
1、收益法重点关注事项
(1)合理确定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受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
(2)确信分配到包括无形资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
(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
(4)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
(5)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2、收益法具体方法
(l)超额经济收益量化法;
(2)经济经济成本节约额量化法;
(3)许可使用费或特许使用费减免法;
(4)量化拥有目标无形资产与不拥有无目标无形资产所引起的企业或相似经济单位的整体价值差异法。
3、收益法案例
技术类资产评估案例
一、委估资产内容
委估无形资产为某公司拥有的ABC无线终端核心技术及其与ABC无线终端有关的其他技术和基于这些技术的知识产权,这些技术包括ABC无线终端基带芯片技术、ABC无线终端物理层技术、ABC无线终端高层协议栈技术、ABC手机硬件参考设计方案、ABC无线上网卡硬件参考设计方案等。
该技术为基带芯片(基频)的制造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在大部分手机中,基频都是最昂贵的半导体元件,随着TFT-LCD显示屏价格的下降,基频正在成为手机中占成本比例最高的元件。不仅如此,基频还决定了手机平台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手机的功能和性能。
二、无形资产性质及权属
委估无形资产均为专利申请技术和专有技术。公司分别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并及时缴纳了申请费及相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对某公司提出的专利申请已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予受理。部分技术正在处在专利申请准备过程中,其余技术采用自我保护,某公司对ABC芯片核心技术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委估技术尚处于研发阶段,根据财务核算制度,公司将与该技术相关的研发成本均在当期损益列支,因此评估基准日该技术账面价值为零。根据公司提供的成本费用资料统计,委估技术历史成本约***万元。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无账面值,明细如下:
专利明细表
序号 专利名称 受理号/专利号 受理时间 授权时间 备注
1
2
3
三、委估技术存在性的确认
本次委估技术的存在形式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考察和市场调研从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了确认。
1.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技术授权通知书及相关文件的检索,验证了委估申请专利技术的有效性;
2.通过对委估技术的生产设备的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含了研发实验室、生产厂房、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等技术产业化的,验证本次评估技术实现的物资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完善程度;
3.通过样机外场测试报告、权威部门的测试报告及内部实验报告验证该技术制造产品的性能;
4.通过对委估技术生产的产品的实质性考察和用户使用信息,进一步验证了委估技术的技术成熟度。
通过上述几种方式,我们验证了委估技术的真实存在性。
四、技术的垄断与竞争
国内ABC手机芯片研发公司主要有5家:某公司、A、B、C、D。
某公司是芯片研发的先行者,**。
A的优势在于综合解决方案,整体性能优良;
B的集成度比较高,具备GSM经验;
C的技术比较强,算法比较好;
D的物理层、协议栈自主开发,独立性强。
五、技术的保护措施及有效程度
从目前的情况看,委估技术采用申请专利进行技术保护,而且某公司与每一位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总体说来,某公司技术保护措施是比较有效的,但会承担由于研发人员的流失产生的“泄密”的风险。
六、委估技术产品简介
本次委估技术用于生产基带芯片,改产品专用于制造手机、无线上网卡等无线通信终端领域。
某公司是ABC产业链上基带芯片研发的高科技企业之一,ABC是世界主要三种3G标准之一,通过多年来的开发经验积累和技术沉淀,某公司在ABC标准、手机芯片、协议栈软件、物理层软件、手机解决方案等方面形成了自己鲜明的优势。
七、市场需求分析
八、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一般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一)成本法
鉴于本次采用成本法评估某公司ABC无线终端技术的价值。则假设:所申报待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要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由其开发研制过程中投入的相关活劳动费用,如研发人员的劳务、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人工费用;物化劳动,如占用的相关计算机硬件设备、场所和耗费的水电能源等费用;及其相应的管理、文档资料的编制、评审等其他间接费用所构成。此外,还应考虑到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占用了资本获取它项投资收益的机会报酬,或资本因投入该软件产品的研发而失掉获取它项投资收益报酬的机会损失或增加的投资机会成本,则应按社会或行业的平均报酬予以补偿。
假设开发成本在研制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本次评估采用基本模型如下:
重置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资金成本+合理利润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确定各项重置成本时,采用财务核算法。基本方法是,将研制该资产所消耗的各项支出(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按实际情况扣除其中不必要和不合理项目后计算消耗量,按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重置成本
(二)收益法
由于技术资产必须与其他有形资产有机结合才能创造收益,在评估过程中,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利润一般无法单独评估测算,通常采用从技术运作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分成的办法进行评估测算,即无形资产未来收益的预测通过采用整体性资产收益的预测途径得到。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整体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即把企业未来经营中预计的主营业务收入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再通过技术分成方式得到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评估价值;
α——技术分成率;
Pt——第t期的收益额,本次评估采用的收益口径为销售收入;
r——折现率;
n——折现年限(收益期限)。
成本法评估技术说明
一、评估的假设及前提条件
1.委估专利申请技术在申请期满后可获得《专利证书》;
2.委估技术的开发费用在开发过程中均匀投入;
3.计入委估技术开发成本的劳务费用为社会平均水平,劳务人员不享有股权、期权等特殊权利;
4.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大的变化,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5.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委估专利技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评估依据
1.《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及缴费收据;
2.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明细表及依据的原始凭证;
3.**市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4.评估基准日2007年7月31日银行存贷款利率;
5.其他依据。
三、评估过程
四、评估估算过程说明
(一) 评估模型
(二) 评估技术说明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研制开发成本内容,我们将整个研制过程中必要而且合理的成本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直接费用针对每一研制阶段,分为研制人员劳务费、设备和房屋旧费用、材料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并将以上各项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解,使费用具体化、明确化,其中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对公司成立时技术作价的摊销,我们把其单列出计算。间接费用针对整个研制过程,分为办公用品费用、招待费、公务费和其它费用等。
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
根据提供的历史财务资料,其对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经费投入共计约**万元,投入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 ABC无线通信终端技术的研发费用明细表
单位:元
项 目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1-7月 合 计
公司经费
人员工资及附加
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折旧
低值易耗品摊销
办公费
车辆使用费
其他费用
工会经费
业务招待费
职工保险费
咨询费
董事会费
诉讼费
广告宣传费
税金
无形资产摊销
开办费摊销
职工教育费
提取坏账准备
研究开发费
人员工资及附加
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
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
办公费
材料等费用
其他
其他费用
合 计
2.直接费用
①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劳务费
② 设备及房屋折旧费用
③材料费用
3.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包括业务费、公务费、招待费及其他费用等等,是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必须支出的差旅、交通、办公、会务、评审等费用。评估人员根据原始的费用构成情况,扣除了不必要及不合理的支出部分,并考虑现行物价水平合理估算间接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间接费用,乘以物价调整系数,取得间接费用的重置价值。
该项目的间接费用=**(元)
4.资金成本
5.合理预期利润
6.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
7.评估价值的确定
收益法评估说明
一、评估基本假设
收益预测是无形资产评估的基础,而任何预测都是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进行的,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建立在下列条件下:
1.假设委托评估之资产在2007年7月31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2.假设未来该项技术项目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该项技术项目未来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资产占有方在客观上有能力、主观上有愿望实现该技术产品所能达到预期质量和销量;
5.项目相关的地区及中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大的变更,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6.有关信贷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折现年限内将不会遇到重大的销售货款回收方面的问题(即坏账情况);
8.本次评估在进行收益预测时仅以国内市场份额为限进行估值,未考虑来来源于国际市场的收益,但作为3G通信标准之一,国际上已有国家为TDD分配了频率空间,因此客观上存在国际市场收益,但由于该部分收益预测不确定性较大,因此本次评估未予考虑;
9.本次评估对委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预测以有限年期计算,但作为3G通信技术平台,它为研发后续的通信技术提供一个切入点,因此,理论上在TD技术淘汰后其仍具有一定价值,但考虑到该剩余价值估算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本次评估对其不予考虑;
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企业重大不利影响。
二、评估方法
1.评估模型
2.技术分成率的确定
3.折现率的确定
三、宏观经济环境发展趋势分析
四、技术应用产品市场及竞争分析
(一)关于3G标准ABC的简介
(二)3G全球发展状况
(三)ABC的发展状况
(四)ABC终端市场容量分析
(五)ABC制式基带芯片的研发状况及竞争分析
五、技术应用产品经营业绩预测
(一)基带芯片的销售收入
(二)无线网卡的销售收入
(三)协议栈销售收入预测
(四)直放站模块和路测仪的销售收入
六、重要技术参数的确定
(一)技术经济寿命
(二)技术分成率
(三)折现率
七、评估结论
经评估,委托评估的专有技术评估值为**万元,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见下表:
某公司ABC技术资产收益预测及评估结果表
单位:万元
收入类别 计量项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手机基带芯片销售 数量(万部)
单价(元/部)
收入金额(万)元)
协议栈软件 数量(万部)
单价(元/部)
收入金额(万元)
路测仪表系列 数量(万部)
单价(元/套)
收入金额(万)元)
上网卡 数量(万部)
单价(元/套)
收入金额(万)元)
直放站模块 数量(万部)
单价(元/套)
收入金额(万)元)
销售收入合计(万元)
后续研发支出
3G技术分成率
3G技术贡献收入
现金流入
折现率(20.00%)
3G技术贡献现值
评估价值
教师简介
季珉,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保险公估人,高级经济师;岳华德威资产评估公司总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女评估师委员会委员;资产评估准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评估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项目审核专家组成员。
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负责完成资产评估项目百余个,涉及资产总额数百亿元;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质量控制工作,具体包括制定资产评估质量管理文件及本所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内部及外部课题研究、报告的三级复核、集团所专业培训、资产评估数据库建设、资产评估外聘专家管理等。
无形资产评估中需关注哪几个问题
一、关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成本法的运用
《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选择。”按照已有的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与实践,运用成本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应当具备可以利用的相关历史资料,尤其是会计核算资料。因此,这就涉及到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会计核算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这项规定,使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在会计核算中仅包括注册费和律师费这两项费用。这两项费用与无形资产本身的研制与开发费用相比,所占比例很小。这项准则的实施,必然导致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大降低,使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不具有相关性。如果要对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被评估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等资料进行搜集,这不仅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也是十分困难或极不准确的。这样,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采用成本法就比较困难了。
解决问题的思路:目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根据其他国家或我国其他相关行业(如注册会计师行业)制定的准则体系来看,资产评估准则体系至少应包括三个层次:即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执业规范指南。基本准则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和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具体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具体规范;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制定的,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具体准则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意见。目前已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属于具体准则,因此,在适当时候,还需要出台与之配套的执业规范指南。
二、关于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无形资产投资,二是无形资产转让。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价值确定,《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0条规定:投资者投入
二、关于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无形资产投资,二是无形资产转让。关于无形资产投资的价值确定,《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0条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入账价值;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在该项规定中,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主要采用投资各方确认的方式,个别情况下(首次发行股票)是以账面价值确定。该项规定并没有要求必须通过评估方式来确定无形资产价值。
关于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十条第三款又规定:“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按现行的企业登记注册的有关规定,组建企业时需要由有资格的验资机构对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进行验证。在上述验资规定中,明确说明了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有两种方式: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由出资者共同商定并确认。由此可见,关于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方法,不同的法规,有不同的规定。此是问题之一。
问题之二是,验资规定中的确定无形资产价值的两种方式(资产评估或各出资者商定),会造成这样一种后果,即:作为出资人,通常希望通过自行商定的方式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样,既能满足出资人在无形资产价值确定方面的要求,又能节省评估费用;作为验资机构,则总是希望有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作为验资的依据,这样,验资依据充分,可以降低验资风险。因而,从验资机构的角度出发,往往就需要投资人提供资产评估报告书。这样,就涉及到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可以想像,由于出资人和验资机构有各自的想法,因此,在具体的验资实践中,会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在验资的相关规定方面作一些修改或补充性说明。在我国,凡是企业接受投资并涉及到股本变化的,都要委托中介机构先进行验资,然后履行相应的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等程序。因此,只要在验资这个环节对以投资为目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确定方式做出相应的规定,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只要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号——验资》第十条第三款中的“各出资者商定”这几个字删掉,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样,投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必须通过评估方式来确定。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通过行政手段来为资产评估包揽市场,其实不是这样。因为从目前会计准则制定的总的出发点来看,是遵循谨慎性原则,防止通过无形资产投资虚增企业资产的行为发生。如果由各出资者自行商定投入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就很难控制这种行为。此外,“各出资者商定”这个规定也不具有可操作性。验资是一项非常具体的工作。验资规则也应非常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各出资者商定”是什么概念?是指各出资人共同签订的协议书呢?还是需要公证机关对该协议书进行公证呢?还是需要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鉴证呢?在验资规则中没有说明。关于这个较为模糊的概念,在实际的验资工作中,已经使当事人感到疑惑。鉴于此,在验资规定中删去“各出资者商定”这几个字是可行的和有必要的。
三、关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是资产评估行业立足的灵魂,独立自主地评估资产的价值,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是资产评估人员十分重要的职业道德。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比实物资产的价值
三、关于“不得求证客户授意的评估价值”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是资产评估行业立足的灵魂,独立自主地评估资产的价值,不受他人的干扰和影响,是资产评估人员十分重要的职业道德。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比实物资产的价值评估的难度更大的原因在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主观判断分析的因素更多,这就是为什么在无形资产的评估准则中特别提出了“不得求证”这样一个概念。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评估人员是否会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有意或无意地去进行“求证”呢?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验资工作的通知》中第九条规定:“企业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验资报告时,可不再提交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实物转让清单、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权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书或者股东、发起人认可证明等其他非货币出资的证明文件。但登记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交。”上述内容中,规定了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需要履行的验资手续中,原来登记主管机关要求企业必须提交的有关资料,现在不再要求必须提供了。这使企业向登记主管机关递交的资料大为减少。由于涉及工商登记注册和验资的资产都是与投资行为有关的,而从上述规定来看,当事人又没有被要求必须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因此,在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时,当事人似乎没有必要委托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但规定中又有“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企业应当提交”这句话,这又留下了一个疑问。什么叫有“必要”?没有一个标准。这里就涉及到如果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出资人到底需不需要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问题。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的不可确定性远远大于实物资产,因此,为防止注册资本的虚化,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完全有可能要求企业提交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企业为防止这个“必要”的发生,往往也需要事先委托评估机构出具一个评估报告以备急需。同时,验资的中介机构出于自身规避风险的考虑,往往也要求出资人提供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作为验资的依据。以此看来,对投入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似乎又成为必要。但是,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投入无形资产的价值“可以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入账依据”或“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依据”(首次发行股票的公司),因此,关于无形资产的评估就会出现以下两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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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无形资产所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中所存在的问题
①法律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的,是以国家的政策规范为依据的,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无论何种形式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都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范。但是某些评估机构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做出了许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来,使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出现了失范现象。有些企业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其“商誉”,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介公布其价值。这就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有关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企业和广告部门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的竞争法和广告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甚至应企业的要求,动辄就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为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如果这种现象任其自然,则势必有搞乱评估行业秩序的现实危险。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人员。
②方法失范。无形资产评估应该建立在科学的评估体系上,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是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的。可是某些评估机构对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评估方法和价值参数的选取存在着许多不科学、不严谨之处。主要表现在:评估方法选择不当,图简单、贪省事,只选择比较容易的评估方法,不愿做认真的、细致的、全面的评估工作;评估的价值参数和技术参数不当,或是由于业务水平不高,或是由于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从而导致评估的结论缺乏科学依据:评估的分析调查方法和计算公式选择不准确,或计算出现严重失误,从而导致评估的失范。
③伦理失范。无形资产的评估同有形资产的评估相比要复杂得多,在评估过程中,经办人的主观因素所占比重也要大得多。评估的结论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好坏和职业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低。评估行业的职业伦理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尽一切努力使评估工作做到严肃、认真、细致,使评估结论客观、公正,而不能为了迎合某种需要或追求某种轰动效应,使评估工作出现随意性。但是某些评估机构不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问题而导致结论失真,而是因为主观上的原因或其他方面的因素而导致出现假数据或假结论,这就不是一个业务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典型的伦理问题。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这种增加既有必然性又带有盲目性,其不利的一面就是评估人员的整体素质下降,一些评估机构的人员素质、结构、数量都不符合规定要求,影响了无形资产评估质量。
(2)对策和建议
①尽快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业有法可依。无形资产评估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为了适应市场需要,一些地方己相继出台一些地方性政策或法规,如河南、深圳等地颁布的“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但是,由于评估方法、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势必影响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和国内外市场的衔接。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业的政策法规体系,来调整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占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种种关系,界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种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性质、功能、种类、形式、标准和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的占有者、使有者的各种权益。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下,实现合理流动,达到优化配置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这些政策法规应该包括:“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条例”,明确评估的范围、程序、评估方法、评估结构及其管理、法律责任等:“技术评估师管理条例”,技术评估师作为一种职业资格,应明确其资格考试,认定登记业务范围,评估规则,管理方法以及法律责任等;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其他行规行法和职业道德等。
全国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或条例,应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法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并科学地规范全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也应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无形资产评估法规,使全国各地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促进无形资产评估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务院已经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领导。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除对其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结合无形资产权利化特征和无形资产保密性极强的特点,规定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串通作弊,使被评估的无形资产构成侵权的,应负连带责任;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由于泄密或窃密,给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②建立和完善无形资产专职评估机构,规范评估行为。全国各地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是综合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以是专门性的技术、商标、版权、计算机软件等评估机构,并应逐步设立,进行试点,决不可以一哄而上,盲目设立,还应确实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队伍的培训工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尽快按照科学、统一、效能的原则,扶持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专职评估机构,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武装起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脱离任何行政主体,遵循真实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原则,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成为依法执业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建立应经省级以上的国资、科技等部门的资格认证,业务上受上述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另外,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利用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等各种手段,收集和处理各种市场信息,建立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信息服务。
③按照国际惯例,建立技术评估师制度。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等行业特征。这就要求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从业人员中大多是科技人员或财会人员,对干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领域,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方法和技巧,学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新的专业及财会知识等。这就使得处于起步阶段的无形资产评估业远远满足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更不用说与国际市场接轨。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对无形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择优选拔、严格录用,建立起规范、科学的技术评估师资格认证制度,尽快建立一支富有献身精神,熟悉评估业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无形资产评估专业队伍,为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支撑,为无形资产评估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债权人敢于接受知识产权担保除了首先要确定知识产权的价值外,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能够有顺畅的渠道实现知识产权的变现,因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本身并不需要抵押的知识产权。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和平台。
首先,加强无形资产交易立法,制定专门的无形财产交易法规,依法规范无形财产交易行为;
其次,应当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对各类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共享。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统一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上构建制造业、海洋、农业、中医药、食品等不同专业和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形成大规模、高质量、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库群,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再次,整合现有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专利交易市场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统一建立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同时开通网上知识产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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