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论文8000字范文
金融学论文8000字范文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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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分析论文
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自从2002年行为金融学家Kahneman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国内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不断涌现。就当前我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的行为金融学研究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作了展望。
关键词:
行为金融学;有限套利;羊群行为
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Finance)是金融学的最新研究前沿,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学“理性人”、完全套利和EMH的假设,从投资者的实际决策心理出发,重新审视主宰金融市场的人的因素对市场的影响,使研究更接近实际。该理论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得到迅速的发展。行为金融学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Kahneman获得2002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从而使得这一理论受到全球金融界的关注。
国外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重视,1999年北京大学刘力教授在《经济科学》第三期发表的《行为金融理论对效率市场假说的挑战》一文,是我国最早系统介绍行为金融理论的文章。2002年行为金融学被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定后,国内掀起了行为金融学介绍和研究的热潮。2003年11月29日,在南京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行为金融学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将国内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推向了高潮。
1、对投资者的心理研究
金晓斌、唐利民(2000)统计分析显示,在影响股市异常波动的因素中政策性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影响远大于市场因素、扩容因素、消息因素和其他因素。孙培源、施东晖(2002)通过对1992-2002年初上海股市52次异常波动的分析表明,由政策性因素引起的异常波动达30次之多,而且当月出台的政策对该月的股价波动具有显著的影响,直接影响投资者入市的意愿和交投的活跃程度,中国个体证券投资者存在政策依赖性偏差。利好政策的颁布导致在相当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交易频率明显上升,加剧了投资者的过度自信倾向,而利空政策出台却导致在较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的交易频率大幅度下降,表现出较强的过度恐惧心理。这种强烈的“政策依赖”倾向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张华庆(2003)认为中国证券投资者的行为有明显的过度反应的倾向,而深层次的根源是投资者的.种种心理偏差,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会对信息或政策的反应超过应有的幅度,加剧了市场的波动性,导致市场风险的放大。这些心理偏差包括过度自信、过度乐观、赌博心理、暴富心理、从众心理以及过度恐惧心理。
2、对投资者有限套利行为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普遍认为,当金融资产的价格存在误定时,众多的“理性套利者”就会在相应低估的资产上“做多”,而在高估的资产上“做空”,不但可以最终消除价格误定,而且可以获得无风险利润,从而使市场保持有效性。应该说套利机制是金融市场的重要机制,套利行为的存在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它推动着资产价格向基本价值的回归。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有以下特征:信息的获得是有成本的;信息的传递存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差异,交易者并不能同时获取信息;交易者的行为是存在着差异的,并非都是理性的;交易者所持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机构投资者凭借优势,往往扮演着理性套利者的角色,而个人投资者却因先天不足沦为噪声交易者。张华庆(2003)认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当理性套利者进行套利时,不仅要面对基础性因素变动的风险,还要面对噪声交易者非理性预期变动的风险。在噪声交易者的影响下,不但理性套利者的收益将受到影响,甚至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放弃原来奉行的成长型或价值型投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蜕化为“追逐热点、短线运作”的投资方式。
3、对投资者羊群行为的研究
“羊群行为”(HerdingBehavior)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它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换而言之,当“羊群行为”产生时,个体趋向于一致行动,即所谓的“赶潮流(Bandwagon)”,这时个人往往放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而附和他人的行为,虽然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按理性分析可能显示他们应采取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宋军、吴冲锋(2001)使用个股收益率的分散度指标,使用市场公开的价格数据,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高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在市场收益率极低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远远高于在市场收益率极高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这个结果可以用期望理论中决策者对于损失、收益的不同态度来解释。孙培源、施东晖(2002)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建立了较为灵敏的检验羊群行为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股市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政策干预频繁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我国股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并导致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占有较大比例。从投资运作层面来看,羊群行为将削弱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特别是在市场发生大幅度涨跌时,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将极为有限。就政策层面而言,羊群行为意味着投资者的买卖决策并非基于理性的决策过程,因此股价极有可能偏离其均衡价值,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常志平(2002)采用横截面收益绝对差(CrossSectionalAbsoluteDeviationofReturns,CSAD)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在上涨行情中,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不存在“羊群行为”;但在下跌行情中,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存在“羊群行为”。并且深圳证券市场比上海证券市场具有更多的“羊群行为”。张华庆(2003)指出“羊群行为”对中国证券价格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羊群行为”者往往抛弃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随别人,这会导致市场信息传递链的中断;如果“羊群行为”超过某一限度,将诱发另一个重要的市场现象——过度反应的出现,使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下降;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场的信息状态发生变化,如新信息的到来,“羊群行为”就会瓦解,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4、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应用性研究展望
4.1对实证研究结果的应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存在一定的非理性,而且市场也不是完全有效的。如何克服这些非理性,使投资者能在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场生存,是市场参与者最想解决的问题之一。
4.2对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
从以上可以看出针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一般还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旧有框架中的心理学理论,今后的研究应该更多地结合中国文化、国情或者利用更多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更适合中国的现实。
4.3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上的应用研究
随着我国的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变得也越来越重要。其实,人们对于经济学和心理学相结合的研究最早就是从消费者心理学开始的,隶属于市场营销学中的消费者行为学是一门理论系统完整的科学。其中对消费者的调查、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借鉴与行为金融学的实证方法相结合用以来研究金融产品的购买者的行为,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偏好来设计金融产品,制定营销战略,从而为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打出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金晓斌,唐利民.政策与股票投资者博弈分析[J].海通证券研究报告,2000.
[2]宋军,吴冲锋.基于分散度的金融市场的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1,(11).
[3]孙培源,施东晖.基于CAPM的中国股市羊群行为研究——兼与宋军、吴冲锋先生商榷[J].经济研究,2002,(2).
[4]常志平.基于上证30及深圳成指的我国股票市场“羊群行为”的实证研究[J].预测,2002,(3).
金融专业的毕业论文优秀范文(2)
金融专业的论文篇3
浅析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
一、前言
我国的金融稳定不但与经济的稳定相关,更与我国社会的安定和谐密不可分。影子银行在近几年突然崛起,这对我国的金融稳定性有着重大而且深远的影响。如何在发挥影子银行优势的同时又能很好地维护金融稳定已成为全球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地了解我国影子银行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从而找到解决影子银行双面性的对策或方案,促使我国的影子银行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
二、我国影子银行的现状分析
我国影子银行的构成大致由银行外表业务和民间借贷这两大方面构成,具体而言又分为以下几类:
(一)以银信合作为主的理财产品
我国银行的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两类,一种是保本型,到期时银行承诺会还本付息,理财产品的规模被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另一种是不保本型:需要投资者自负亏盈。一直以来人们对银行理财产品是否隶属于影子银行都持有不同的意见,就目前而言,银监会认为银行自主开发管理的理财产品并不属于影子银行体系,可是在理财产品中占很大比重的银信合作却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
(二)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由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个人等委托人提供合法资金,商业银行作为受委托人代理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金额、用途、利率、期限等代为发放并且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的贷款。本质上委托贷款即是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是企业对企业的对点贷款,而商业银行作为受托人并不对这部分业务担负信贷风险,只是收取服务费行使贷款的职能。此外,我国的中小企业、房地产企业和矿产都是委托贷款资金的主要流向范围,而其盈利能力和调控政策等原因导致了此领域内的委托贷款的风险性增加。虽然如此,我国的委托贷款的资金规模依旧表现为迅速增长的形势。
(三)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一般是指公民间、公民与法人间和公民与其他组织间的借贷,只要借贷双方认同即可有效。民间借贷与银行借贷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民间借贷局限于自然人间或是自然人与企业间,而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借贷是被禁止的。在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异常火爆,其包括民间集资、典当行、P2P网络贷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形式,通常他们都是直接向社会发放信贷资金,发挥商业银行的放贷职能。民间借贷由于其特殊的融资性质相对自由,而我国对民间融资这块也一直缺乏规范的引导。同时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文件,长期处于社会融资的灰色地带,不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三、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分析
(一)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积极影响
我国影子银行是金融创新对金融管制的一种突破,其发展历程也很好地体现了管理与创新的博弈过程。我国影子银行的出现与金融体系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它的存在和发展对金融体系具有积极的作用。随着中国民间资本持续进入金融体系中来,为当前金融制度下的有序竞争提供了前提条件。与此同时,随着区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场的持续出现,完善了我国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发展平台,促使我国的金融稳定性得到整体提升。
我国商业银行依靠存贷利差得到的利润之所以会大幅度减少主要是由于影子银行在传统业务上与商业银行有较为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为了维护其稳定性,只好通过金融创新来不停地扩展新的业务,并踊跃地建立多元化的盈利模式,以此来获得未来的稳定发展。因此,影子银行本身具有的强大竞争力是银行体系进行金融创新的动力,同时影子银行的创新能力和遇到风险时的于应变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拓展新业务的可能。
(二)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消极影响
尽管我国影子银行对完善金融体系有重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征和不确定性,因此会导致其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安全隐患。其一,影子银行削弱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影子银行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为了应对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结果,通常以影子银行系统来实行信用投放,基本上都违背了信贷政策的目的。它不仅避开了政府对信贷流向和投放量的掌控,也导致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效果的削弱。其二,影子银行会放大投机行为的作用。由于监管不到位,投机行为才会发生。因此导致投机者有漏洞可钻。影子银行的出现恰好满足了投机主义者的需求,他们在监管之外或监管不全面的情况下,资金进入的门槛和受测程度低,投机者恰好能够通过此疏漏和监管的空白来实行他们非法的暴利行为。
四、完善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措施
(一)规范监管体系、建立有效制度
虽然我国的影子银行已经存在了好些年,但其监管措施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我们要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中汲取 经验 ,以此来构建一个规范化的监管框架和风险评估系统。影子银行的风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由其信息不公开造成的,因此,对影子银行的监管重点是要规划出一套规范化并且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央行作为重要的金融监管的主体要按期将影子银行的有关数据汇总并发布出来,建立一个完善的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以此来提高影子银行的信息透明度。主动地探究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加强合作,推进市场化
影子银行作为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背景下的产物,其产生和发展通常是离不开国际资本等因素。因此,对我国的影子银行的监管自认而然也离不开国际合作。要想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我国就得与多国以及国际组织签署双边或多边协定,将各国不同的监管准则和惯例逐步的同一,构建一个一体化的国际监管体制。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国的利率市场化受到严格管制导致的。我国实行利率管制政策,使民间利率和市场利率背道而驰,导致信贷市场的利率水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利率市场化可以更好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使银行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这对改变目前的状况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影子银行的利率优势也会逐渐消失,这对降低影子银行的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本文主要浅析了我国影子银行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首先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产生背景和原因进行了说明,全方介绍了影子银行,并联系我国自身的状况,阐述我国影子银行的特点及其构成。然后从理论上探讨了我国影子银行如何影响了我国金融的稳定性,并且进一步探讨了我国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金融专业的论文篇4
浅谈国际金融市场的机遇与风险
一、引言
我国从2001年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就积极走向国际市场,并与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融合。在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发生以来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当前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个全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也就是说,当前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连成一个整体。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的爆发出发,我们应该警醒的是要预测中国经济的未来发展方向和控制其走向就必须从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出发。同时,我国也要逐渐走向国际金融市场并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动向来把握和调整我国的经济发展。本文从国际金融市场为我国提供的机遇和风险出,希望可以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为在未来如何把握我国的经济发展态势提供参考信息。
二、国际金融市场概述
首先,从广义上来讲,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国际中的金融业务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操作和处理的场所。这种操作和处理既包括群众与群众之间的也包括非群众之间。从狭义上来讲,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国际的经济交流主体之间进行不同时期的借贷行为的场所。我们自一般情况下提到的国际金融市场指的是广义上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之所以对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关键在于当前的几乎一切的经济行为都可以通过国家金融的形式来体现。国际金融市场是推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
国际金融市场可以按照资金融通周期的长短的不同分为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货币市场。国际资本市场指的是资金融通的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国际货币市场指的是资金融通周期短于一年的。这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融通的周期的长短。
国际金融市场最主要的一个作用便是通过使资金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使得资本增加和促进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国际金融市场的存在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在一方面可以使得世界金融市场不断发展,从而使得全球范围内的资源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合理配置。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可以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先进技术的发展和互相交流。
三、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
(一)价格风险和制度风险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形势产生的影响都十分敏感。首先不可避免的一定就是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会受到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由于这种敏感带来的影响会影响到各种金融商品的价格从而使得国家金融的发展大大受挫。同时,由于价格上的影响带来的信用危机会逐渐延伸到金融监管的不合理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的价额风险和制度风险会同时存在。
(二)汇率带来的影响
目前,在国际金融体系中虽然已经取消了对美元的挂钩。但是,美国当前还是作为最大的经济体而存在。所以,当今的国际金融市场中,美元依然占据了最主导的地位。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美元的价值如果发生了微小的变化就会对国际金融产生巨大的影响。由于美元的动荡,国际金融的信用等问题也会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动荡。由此导致的后果会使得世界各国调整自身的宏观经济决策的难度也不断加大。根据近几年的国际金融发展局势可以知道,美元汇率的变化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带来巨大的危机。同时,更可怕的事情就是美国会依靠自身巨大的经济实力来操作美元的汇率来获取私利并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
四、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机遇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当前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说,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必然会为我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发展机遇。任何失误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具有其两面性,发展机遇也就是潜藏在风险之中。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以及网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当前的国际金融市场逐渐趋于一体化。日新月异的新技术的出现使得国家金融市场中的各项交易都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在实现全球性的金融市场的统一之前,全球性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只受到其中几个主要的世界经济体的主宰。但是,在当今的全球性的金融市场的环境下,世界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局势就可以代表着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发展要求。由于各个国家都可以参与到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局势的讨论中就可以使得整个国际金融市场在区域一体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冲突不断地减少。所以,国际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就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可以参与到世界金融的发展中来并使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实现最大程度上的降低。
(二)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
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世界各国的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在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以前,资金融通只能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进行流通由此导致的资金融通的效率和效果的不够理想。资金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融通不仅可以实现资金的最有配置还可以实现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往来和金融合作。同时,国际金融市场的建立为资金在世界范围内的融通建立了一个可信的基础和机构使得资金融通渠道和行为都受到相关部门的保护从而降低融通风险。所以,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之一便是可以实现世界范围内的资金融通。
(三)实现国际商品贸易
众所周知,当今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全球化的过程。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局势都会影响到世界其他各国的经济发展。同时,某个国家的商品交易也可以在世界其他国家内进行。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促进世界各国之间的商品贸易。从传统的国内的商品交易在国内的市场进行转向国内的商品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进行可以大大提高商品交易的效率并同时可以使其他国家的居民可以享受到来自世界范围内的不同的服务。同时,由于各个国家之间实现了相对自由的商品交易之后会把各国的先进技术引入到其他国家。因此,各个国家可以更方便地借鉴来自其他国家的不同技术和经验。由国家金融市场导致的商品交易的全球化也可以大大提高世界各国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并同时促进各个国家其他产业的发展。
五、结语
本文从国际金融市场出发介绍了国际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以及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特点和主要作用。然后再分别讨论了国际金融市场带来的风险与机遇。本文认为风险体现在价格、制度和汇率中,而机遇则表现在对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促进、促进资金融通和实现国际商品贸易中。在国际金融市场实务中,我们需要抓住发展机遇并同时积极解决风险以实现经济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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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虚拟化对信用制度僭越的动力机制与表现
[摘要] 虚拟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渗透与发展,贯穿着金融虚拟化的自我膨胀和扩张。货币虚拟化和信用创造为金融的虚拟化趋势提供了正向的内在动力,而以金融衍生品为特征的金融创新则为金融虚拟性不断突破信用框架提供了逆反的规避动力。当前,金融虚拟化扩张正在国际信用体系架构、信用货币发行和信用对象规制等过程中不断践履着对信用制度的僭越。
[关键词] 金融虚拟化 信用制度 动力机制 表现
一、引言
伴随着货币虚拟化的发展,虚拟经济已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纬度。以货币虚拟化为基础的金融虚拟化以及对金融虚拟化正负功能影响的探讨层出不穷,尽管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各执一词,但不可回避的是,虚拟经济作为脱离传统“实体经济”范畴的新范式,在整体经济中的比例膨胀与金融虚拟化的不断扩张息息相关。金融虚拟性作为当代金融的一个突出特征,其演变历程中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态势,在经济虚拟化和全球化的催化下,似乎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由弱变强、以几何级数膨胀的趋势和规律。
从人类经济发展史的脉络看,任何经济逻辑中都留有人类的烙印,人们不仅参与经济活动,而且干预甚至掌控经济的内生过程,这个过程也匹配着人类经济制度的衍生过程。诺思认为:“制度变迁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此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诺思,2000,第110页)经济是一种复杂的制度安排,任何制度缺陷的存在都会使经济偏离正常的轨道。货币虚拟化发展趋势和信用的不断创设为金融虚拟化扩张提供了内在动力本源,而当前国际经济体系中金融规避行为所引发的金融创新则为金融虚拟化扩张提供了外在制度条件。下面我们将从金融虚拟性扩张与广义信用制度关系角度探讨当前金融虚拟化如何从不同层面突破信用制度框架。
二、正向动力:货币虚拟化与信用创造
金融活动依托货币运动与信用创新实现对实体财富和虚拟财富的优化配置。货币是金融最原始的形态和萌芽,也是金融产生的内在本原,信用则为二者的过渡创造权利与义务的外在制度保障。货币虚拟化与信用创造的伴生与互动共同构建了金融虚拟化的正向动力激励。
金融虚拟性的扩张过程内始于货币虚拟性的内在特性外化,货币虚拟化的趋势是在商品的内在矛盾外化为商品与货币的矛盾,并使货币在表现商品价值的材质上不断与实物背离的过程中实现的。“用一种象征性的货币来代替另一种象征性的货币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马克思,1976,第95页)货币起源于商品之间的联系,使直接物物交换的自然过程转向了以货币为媒介进行间接交换的社会过程,这个过程本身也孕育着信用。信用从一开始就具有替代货币流通和支付形式的原始冲动。
贵金属货币的出现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它出现之前,商品交易是单纯的物物交换,偶然性的存在使商品所有者面临诸多交易“瓶颈”。货币虚拟性无论内在特质还是外在表现都受到货币形式原始状态的制约。此时,人与人之间交换的延续更多依赖于一种社会契约。“尽管这些条款也许从来就不曾正式被人宣告过,然而它们在普天之下都是同样的,在普天之下都是为人所默认或者公认的。”(卢梭,2002,第39页)贵金属货币的出现虽然缓解了商品内在矛盾,并使后者外在的表现为商品和货币的矛盾,却只是为货币虚拟化外溢提供了可能。之所以是可能,除了实物货币自身价值的存在限制了价值虚拟表现外,不成熟的信用关系也从外部环境上制约着货币虚拟化的发生。这种可以与之结合并内化的制度框架,直到信用货币条件下才使货币虚拟化外溢成为可能。
信用货币(银行券、法币等)对贵金属货币的替代从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货币虚拟化受货币材质的限制。尽管金本位、银本位或双本位制度是信用货币得以流通的基础,但公众对信用货币的认可度和信誉性仍存疑问,这种疑问在国家权威性和银行信用性的双重作用下被成功地解答了。此时,公众对信用货币的认可,已经超脱了实物商品或服务范畴,转而将前者提升到了国家和银行的信用层面。考夫曼(Gorge·Kaufman)有如下叙述:“随着时间的推移,……,发行纸钞(随后被称为通货)的权利被转移给政府,……或者可以这么说,通货仅有名义价值,而且它的供给完全由政府决定。”(考夫曼,1998,第15页)银行信用可以创造货币,从而使货币数量实现多倍增长,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非现金结算制度的建立,为银行的货币创造机制提供了前提,在此前提下的货币增长并不是国家货币发行量的增长,而是通过银行信用扩张来实现的,这使得原本看得见、摸得着的纸币演化为纯粹的价值符号,货币实现了虚拟化的外溢。
经济信用化使经济过程逐步摆脱了经济主体自身积累的依赖,转而依托外部资金来源的融资。由此,资本支付手段的职能被部分货币所有者创新为价值增值的手段。生息资本,进而虚拟资本开始登上经济舞台。客观地讲,虚拟资本的产生是货币虚拟化与信用创造双重作用的结果,它亦成为金融虚拟化的开端。马克思认为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的,能够带来预期收入的资本。它是由债券(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它们所代表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是不以它们至少部分地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的;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是代表资本,那么,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会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马克思,2004,第451页)对资本增值无限制的追求与自有资本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限制了扩大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从而抑制了虚拟经济的发展。此时,为虚拟资本发展保驾护航的信用制度应运而生,“还有一种促进集中的力量,这就是信用制度。”(齐威格,1997,第280页)通过信用的媒介,一部分闲置的货币资本就可以由货币资本家贷给企业经营,使虚拟资本的积累大大超过了实体资本的积累,从而也就推动了金融虚拟化的蓬勃发展。
无论是贵金属货币还是信用货币,他们均是在一国内部以贵金属作为储备而介入金融活动的。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国与国之间的往来核算也仍然以国际公认的世界货币——黄金作为交易的货币汇兑基础,可以说,此时的货币虚拟化仍然提留在一国母体内部,还没有具备占领全球金融贸易活动的能力。战后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维持着黄金的国际货币地位,这成为虚拟资本跨越国界进行世界范围资本配置的障碍。随着20世纪60年代末世界性的通货膨胀以及美国黄金储备的大量流失,布雷顿森林体系受到了严重的冲击。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使国际虚拟化能力终于装备在货币身上,金融虚拟性也随之超越国界限制,真正在全球范围内来发挥其强大的虚拟化功能。
三、逆反动力:金融虚拟化对信用制度的规避动力
金融虚拟化过程随着对信用制度成熟和完善要求的不断提出而发展,两者存在着紧密的辩证联系。虚拟资本产生之前,金融虚拟化相对独立于信用制度之外,它的运行更多的是一种基于货币内生虚拟性突破各种束缚发展壮大的自然发展过程;虚拟资本产生之后,金融虚拟化一方面得到了实现虚拟性外溢的强大信用保证,另一方面自身的独立性又始终成为突破制度设定的框架在更大范围实施虚拟性扩张的内在冲动。
制度存在的本身就是一种约束。诺思(North)认为:“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关联影响的框架,它们确定了构成一个社会或更确切地讲,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尽管金融虚拟化要求信用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制度保障作用,但这种制度保障的存在也意味着将金融创新抑制在已知制度框架内,客观上又为金融虚拟性的扩张套上了一副无形的“锁链”。毕竟金融虚拟化源于货币虚拟化所表现的商品经济(或者说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作用与外化,是一个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客观过程,制度的衍生则是人类寻求自身价值实现得以保证的外在表现形式,它是人类主观意志对客观规律遵循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辩证地讲,信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是落后于金融虚拟扩张的,这就决定了早期金融虚拟化所推动的信用生成在虚拟性膨胀后又反过来成为制约其内在发展的桎梏。由此可见,金融的内在虚拟性仅仅表征着金融具有虚拟化的倾向与能力,而其虚拟化程度是否显著则受到不同历史阶段制度(尤其是信用制度)环境的影响与制约,这也为金融机构规避信用约束,实现虚拟创新提供了动力来源。
美国经济学家凯恩()于1984年提出规避型金融创新理论。规避创新就是指回避各种金融规章制度的管制以期达到理论最大化的目标模式。规制型金融创新意味着内在市场自发力量与外在市场机制相结合共同回避金融控制和规章制度时所寻求的金融创新行为。凯恩的理论实际也为我们诠释当前金融虚拟化的全球性扩张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借鉴。金融市场的微观行为主体——金融企业或机构与宏观规制主体——政府和银行之间,存在着自由与管制的博弈。金融企业或机构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整体,其寻求的是以市场力量的自发运动来维系其价值创作、增值过程,实质上是金融虚拟化得以发展的内生动力在企业或组织制度层面的体现。而以金融稳定为宏观目标的政府和银行则必须兼顾双面责任,即一面保持金融市场的活力和动力,为金融企业或机构提供信用制度支持;另一面要对这种动力实施管制,使其限制在可以调节的范围内,即设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框架。金融企业或机构通过创新来规避管制,一旦危机金融稳定,政府又会加以管制,这种管制将导致新一轮的规避行为。管制和规避引起的创新总是不断交替,形成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
从当前全球虚拟经济发展的态势看,金融虚拟性的规避创新主要通过金融衍生品的不断创设与泛化表现出来。广义的金融衍生品不仅仅涉及金融期货和商品期货合约,而且应当涵盖基于实体标的产权证券化或债权证券化所形成的混成组合型衍生产品。这种宽口径金融衍生品的市场交易是对既定制度规范圈设框架的突破,它使国家决策和信用规制的对象“进化”得虚无化,从而为金融虚拟化的膨胀与扩张提供了一种逆反动力。
四、金融虚拟化对信用制度的僭越
从理论上讲,当前金融虚拟化的扩张是失去了有效信用控制的必然结果。当贵金属非货币化之后,所有的货币形式都失去了自然控制其在市场中流通的数量机制,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面对货币的不断虚拟化显得力不从心。此时,各国的货币发行主体必须依靠国家制定的信用制度来控制各国信用货币的供给量,约束金融虚拟化的扩张。然而,20世纪后半叶的全球化和虚拟经济的强势发展使得任何一个进入世界经济大家庭的国家和地区都失去了独立有效控制信用供给的能力。金融虚拟性扩张使国别信用制度一方面无法再为金融虚拟性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证,另一方面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金融虚拟化在全球的扩张。因此,实现对信用制度多方位、全角度的僭越越来越成为金融虚拟化在全球扩张的必然要求。当前,金融虚拟化扩张对信用制度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一国虚拟化货币主导国际信用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框架所设定的是以美国为中心国家,欧洲和日本为边缘国家的世界经济格局。在这个框架内,经济货币格局表面上是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的,但实质却是以美元为核心的单极货币体系。因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发达国家都在试图维持两个固定比率,即美元与黄金的固定比率和美元与各国货币的固定比率。尽管1973年固定汇率制度的解体使美元与黄金之间的固定比率“脱钩”,但各国与美元之间的汇率关系却固定下来,并且成为当今全球国际汇兑的主体,“美元金本位”成为了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的现行国际金融秩序。例如,从美元在国际贸易中货币计价的比例来看,美国的国际贸易只占全球国际贸易的13.5%,而以美元计价的国家贸易却占全球国际贸易的近半数,政府部门的国际资本流动基本上是以美元计价的,有的国家甚至国内也采用美元计价。在国际汇兑中也不例外,世界上大概40个国家的货币采用钉住美元或钉住以美元为主的一揽子货币。
美元在全球货币市场的独霸地位使这种一国的虚拟化货币支配着国际金融体系。各国储备的不再是黄金和美元,而是只有美元或美元资产(以美元计价的外债)。这就使美国政府或企业可以凭空创造出各种金融虚拟工具来实现以前“金本位”下无法平衡的国际收支逆差。从下表所表现的美国从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到2005年的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看,2005年的7915.08亿美元的经常项目逆差与1973年的71.40亿美元的经常项目顺差相比,32年的经常项目逆差增长了大约112倍。在这些经常项目中,除了美元外还存在着大量以美元计价的外债。另外,与1973年44.86亿美元的金融项目逆差相比,2005年美国7854.49亿美元的金融项目顺差较之1973年增长了近176倍,从而实现了美元的巨额“出口”。尽管美国现在是世界最大的“债务人”,但他却成功的使美元触角伸入到世界各个角落。这表明一国在拥有国际“铸币权”的条件下,可以使一国虚拟化货币不再受到任何国别信用制度的约束,彰显了金融虚拟化扩张对信用制度的突破和国际信用制度的严重缺失。
资料来源:Bureau of economic analysis, ational Transactions Accounts Data
2.“美元金本位”引发各国信用货币的膨胀
美元对国际金融体系的支配地位决定了各国在外汇储备中主要以美元储备为主。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美国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的32年里,经常项目逆差导致的结果就是美元大量无节制的外流,贸易顺差国获得美元货款,除留在各国商业银行境外金融机构的美元头村外,大部分回到本国按照美元与本国货币的汇兑比率兑换成本国货币。大量美元的涌入必然促使本国货币管理当局增加本国货币的供给,从而使本国信用货币出现膨胀。这一点对于国际经常项目顺差的国家显得尤为明显。以中国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末中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53万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3.3%(新华网)。按照1美元兑换6.8元人民币的比率计算,中国累计发行了近10.4万亿人民币,即使中央银行用短期债券对增发的人民币进行对冲,也会导致银行间市场的扩张。作为仅次于现金的流动性非常强的资产,短期债券使银行市场只有通过不断地对冲才能使这部分现金始终停留在银行间而不扩散到民间市场上。另外,各国滞留下的大量美元则作为国家的外汇储备通常以购买美国等货币开放国家的政府或大企业债券保存下来。(刘骏民,2007,2)这些债券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虚拟资产,这无形中又加大了外汇储备国的金融风险。比如我国经济在2008年初所遭受的美国次贷款危机的影响就是一个极其明显的例子。由此可以看出,一国的信用制度在外来国际货币的冲击下不仅显得非常脆弱,而且在不知不觉中为国外虚拟化货币在本国的扩张提供了信用服务。
3.金融衍生品泛化加速信用规制对象虚无化
信用制度所规制的对象主要是各种信用行为和关系,其借助的工具就是对信用货币供求机制的有效管理来保证信用的维系。然而,随着金融虚拟化的不断扩展,信用制度所规制的对象变得逐渐虚拟化、缥缈化。金融衍生品的泛化则使信用规制的箭头更加无所适从。在以往货币金融工具和普通证券阶段,由于金融交易是以实体经济的存量作为交易基础的,尽管具有一定虚拟性,但它仍然受到实体经济的制约。期货与期权、指数期货与期权等从出现就是十足的虚拟资产或产品,不仅其质是虚拟的,而且从量上也是交易者想象的结果,具有绝对的虚拟的特点。由此带来的结果就是,信用制度所规制的对象变得越来越可望而不可及。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就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带着众多投机者对未来虚无缥缈的预期冲击着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稳定。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已有较长的历史。1849年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就正式推出了远期和期货交易。当今,金融衍生品交易正在爆炸式地增长,据美国《福布斯》杂志1995年载文称,国际金融市场已知的金融衍生工具已有1200多种,并且还将不断增加。2004年有组织金融衍生合约交易总额为1143.9万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30.7%。货币衍生合约交易名义金额为7.2万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62.7%。利率衍生合约交易名义金额为1043.2万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31.3%。股票指数衍生合约交易名义金额为93.5万亿美元,比2003年增长23.4%。场外衍生市场交易未清偿合约名义金额在2004年6月底比2003年12月底增长11.6%,达220万亿美元(2004年世界统计年鉴)。以上数据说明,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壮大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从某种意义上说,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几乎可以无限设计,只要符合人们短期牟利的投机心理,人们就可以不断地实现金融创新的泛化。
五、结语
虚拟经济的最本质特征在于其虚拟性,它可以凭空创造、无中生有,基于它脱离实体经济的特性给予国家经济表面的繁荣或泡沫,使国家信用在调控国别信用行为和规避风险方面变得软弱无力。金融虚拟化扩张表现出巨大的投机性,而这种投机性背后却隐含着无法估量的危机。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金融虚拟化已经在宏观领域支配着国家乃至全球的经济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国也不可避免的被卷入其中,中国股市的暴涨暴跌、中国外汇储备的巨幅增加都说明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任何国家都可能成为金融虚拟化支配或牺牲的对象,谁也不能逃脱。既然不能逃避,那就勇敢面对。所以我们应当通过增强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加速国家金融、信用体系的成熟,完善对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信用规制等措施,保障我国金融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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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乔治·考夫曼:现代金融体系:货币、市场和金融机构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5](美)保罗·齐威格:资本主义发展论[M].商务印书馆,1997
[6](美)D·C·诺思:制度、意识形态和经济绩效.发展经济学的革命(中文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7]刘骏民李曙军:全球流动性膨胀与经济虚拟化[J].开放导报,200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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