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首批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隶属省司法厅领导,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学院西区坐落在合肥市风景秀丽的董埔水库湖畔,毗邻清溪公园景区。学院现有占地面积309.97亩,建筑面积14.9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43万元,馆藏图书(含电子图书)70万册。[1]
学院教学单位设五系三部(法律一系、法律二系、警察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和警体技能训练部、政治理论部、基础部),开设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安全技术与文秘、监狱管理、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管理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等18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351人,其中专兼任教师212人,教授、副教授63人,讲师102人,其它类高级职称5人。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和管理干部均为警察身份,其中高级警官34人。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模式。
近几年来,为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各专业积极开展课程改革与建设,推行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探索“教学实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善了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的状况。一些专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见成效,如刑事执行等法律执行类专业实行“校局联盟、教学练战”的人才培养模式,法律文秘等法律实务类专业实行“校局联动、学做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实行“基技结合、警经相济”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在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突出职业教育和就业教育的特色,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职业面向和职业资格证书为主线,突出培养目标要求,确定各专业的核心职业资格能力,并使专业的实践教学内容、训练条件尽量与相关职业证书考评内容对接;将就业教育全面纳入课程体系,正确处理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学院法律事务专业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刑事执行、法律文秘、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心理咨询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支持建设专业(群)3个。《法理》和《刑法》为省级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另有院级精品课程33门。2011年,刑事执行专业、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被批准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
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硬件完备,拥有集干部教育培训、大型会议和学术交流功能于一体的总建筑面积近6000平方米的学术交流中心大楼一栋;拥有可容纳400人的学术报告厅、可容纳350人的模拟法庭各1个,可现场同步直播的网络化多媒体大教室6间、小教室124间,拥有网络教学的中控室1间、录播教室1间、语音室6间,普通话测试室4间,计算机机房9个,轻武器射击训练馆1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所;拥有黄山市黄山区谭家桥和六安市舒城县万佛湖两个能力拓展训练教学基地。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以及监狱学、法学等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04-2005年学院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合作编写出版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21门、2007年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作开发出版14本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均受到了业内专家和学生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安徽警官业学院学报》作为安徽省政法系统惟一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多次被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校优秀学报,并获得“全国高职院校优秀学报”、“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等荣誉称号。
学院重视对外交流工作,积极尝试和开展联合办学。2002年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开展法律本科函授教育;2006年与天津理工大学合作开展国家职业资格项目管理师认证工作;与中南大学合作开展远程网络学历教育。2008年,与北大青鸟合作开展网络工程师培训课程。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被誉为“当代福尔摩斯”的国际著名华裔刑事识别专家李昌钰博士两次应邀来院讲学,并受聘担任名誉教授;德国下萨克森州司法代表团、韩国韩瑞大学、瑞士联邦监狱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代表团等先后来院访问交流,进一步扩大了学院的国际影响。
学院成立以来,始终贯彻“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围绕“警”字特色,秉承“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需求”的办学定位和学历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两翼齐飞”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政治建校”原则为首要原则的办学五项原则,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主动切合行业和社会需求,推进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的转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整体办学水平在全国同行业院校中处于前列,办学类型也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单一模式发展成以三年制高职学历教育为主,兼有成人学历教育、在职干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多元化育人模式。2005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就业工作水平评估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05年和2006年,学院先后通过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获得“双优”。2006年,又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联合授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荣誉称号;被司法部授予“04-05年度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7年,荣获合肥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教育工委授予“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民生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等中央十五部委联合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2010年,被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
通过多年来的艰苦奋斗,学院各方面建设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院仅向安徽省监狱劳教单位输送的毕业生就达4000多名,其中绝大多数已成为安徽省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单位的中坚力量,为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毕业生中涌现出了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其中有:被司法部授予“一级英模”光荣称号的监狱干警吴其祥和烈士傅均;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光荣称号的赵家忠;火海救人英雄、芜湖市公安民警李平;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宿州监狱民警武玉东;冒死救人不留名的在校生黄维;“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青年五四奖章”、“革命烈士”繁昌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民警张磊等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人物。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职能部门,拥有稳定的就业推荐渠道,并组织学生参加省内外招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成功地向公、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学院积极寻求多方支持,加强就业指导,促进就业服务,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平均就业率始终在90%以上。
今后,随着国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政策措施的出台和我省建设职业教育大省规划的实施,学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内涵建设与外延发展并重,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开拓创新,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是专科学校。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合肥市风景秀丽的董埔水库湖畔,是2000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在原省司法学校、省警官学校和省政法干校的基础上建立、隶属省司法厅领导的一所高职院校。
根据2022年8月学院官网显示,该院占地面积394.57亩,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余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8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76人,双师型教师116人。
学院教学单位设五系三部(法律一系、法律二系、警察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管理系和警体技能训练部、政治理论部、基础部),开设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安全技术与文秘、监狱管理、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网络技术(安全管理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等18个高职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
学校取得成果: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以及监狱学、法学等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04至2005年学院与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合作编写出版的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21门、2007年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合作开发出版14本警官高等职业教育系列教材,均受到了业内专家和学生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安徽警官业学院学报》作为安徽省政法系统惟一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多次被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评为全省高校优秀学报,并获得“全国高职院校优秀学报“、“全国优秀社科学报“等荣誉称号。
关于安徽警官学院
整体推进 跨越发展
——奋进中崛起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花园式校园,警务化管理——完善的办学条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735多人,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法学警官类高职院 校之一,也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合肥市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清溪公园景区。校园设计新 颖,花木掩映,交通便捷。完善的设施、警务化的管理,为学生创造出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硬件设施完备,教 学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微机房、语音室、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室、宽带校园网、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手 枪射击训练场、机动车驾驶专用场所、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等设施一应俱全。其中,有满足教学和社会培训需要的、总价 值1703.54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台数为1184台,语音室和多媒体教室共设有座位1040座;建有能够满足教学需求、覆 盖学院各部门、采用国际标准模式的校园网。。目前,学院正加紧实施校园改建、扩建工程,1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图书 大楼已竣工。之后,学院又投入600多万元,兴建学术报告厅。警体馆也正在筹建中,进一步完善了办学条件。
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优质的 教师队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 、敬业、精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师总数达351人(含专任教师154人,兼职教师69人, 兼任教师128人),在校生总数 5735人,生师比为16.34:1(<18:1)。40岁以下青年教师 139 人(其中专任教师116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研究生 )75人,占53.96 %(>35%)。高级职称教师4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 41人, 占专任教师的26.6%(>20%)。专任教师 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99人,其中讲师以上职称73人,“双师素质”教师 28人,占 28.3%(<50%)。兼职教师67人,其中 高级职称达35人,比例为52.24%,且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专业课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计203人, 实习指导教师( 兼职教师)69人,兼职教师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的34%(> 20%)。,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人,在读研究生57人。学院始终坚 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学科、教材建设以及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 院已有100余人参加全国统编、通用教材的编写工作,自编、参编教材近百本,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00篇。《安徽 警官业学院学报》作为全省政法系统惟一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已连续两年被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评为全省 高校优秀学报。
“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特色的办学 理念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以德治校, 按照“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和“两个能力(应试能力、应用能力)、一个素质(军人素质)”的培养目标规划 和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设立法学、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执行、行政法律事务、法学英语、社区法 律事务、法律文秘、治安管理、刑侦、警察、社会保障,新设的特警、法制新闻、电子政务、网络应用与安全、司法会计、 国际贸易、公共事业管理等18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发人民警察服装,佩人民警察学员警衔。学院还聘请政府机关、事业 单位和企业中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来院兼职任教,担任专业理论课或实践课的教学任务。社会用人单位广泛参与、指导和支持 学院的改革建设,并为学院提供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已在安徽省17个市的司法局和部分监狱、劳教单位、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25个。此外,学院还在合肥市建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4个。同时,学院 对学生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知识广博、技能娴熟、作风过硬、体魄强健、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和预备警官。
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高就业率——负责 的求职服务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职能部 门,拥有稳定的就业推荐渠道,并组织学生参加全省招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曾成功地向公 、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历届毕业生中现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近百人,博士学位 的7人,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填补中国法学领域两项空白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宋功德。自1999年开始的各类人事录用考试中,学 院毕业生更是捷报频传,在社会被录用人员比例中遥遥领先。2003年全省劳教系统录取的10名人民警察中,有8名是警院毕业 生;上海铁路公安局在我省招录10名人民警察,有7名来自警院。近期又传佳讯,2004年全省招警考试,学院又有近500名同 学通过了笔试,150多人被正式录用。在肥东县公安机关录用的22名人民警察中,警院毕业生即占了12人。2005年,我院又有 多名毕业生被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法院、人大等有关机关录用,仅合肥市公安局就有我院68名同学被录用为特警。还有部分 毕业生通过了今年公务员考试被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今后,学院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寻求多方支持,搞好 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升毕业就业率
(一)专业设置
学院在专业设置上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就业教育,“宽窄并举”设置专业;坚持专家决策,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行业和社会参与,走产学研结合之道;坚持正确定位,办出高职专业特色。
(二)专业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法学和警官教育必须为法制建设服务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适应时代需求,不断进行专业改造,合理设置专业。依托较为成熟的法律类优势专业,适度加大工学、文学、管理学类专业的建设力度,建立新的专业生长点。目前学院共有法、工、文、管类18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法学、警察两大类专业为主,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会计学(司法实务方向)、应用英语(法律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法律文秘专业占有一定比重,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特色鲜明,基本覆盖司法警官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合理专业结构。
在专业设置上,学院密切关注社会形势发展的新特点和行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适时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2002年,学院根据社会保障人才需求,增设了社会保障专业;2003年,根据警察队伍建设的需要,学院增设了《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专业; 2004年,根据快速发展的城市社区对法律人才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特殊需要,学院增设了《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文秘》专业;特别是2005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趋向高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和近年来暴力性案件、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案件的增多,使警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面临严重挑战和新的研究课题,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增设了教学成本虽高,但却是司法机关工作急需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和《安全保卫(特警方向)》两个专业;为适应法制新闻工作的发展需要,学院增设了《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专业;为适应国际贸易对实用性法律人才的需求,学院增设了《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专业;为适应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需求,学院增设了《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了满足司法机关对书记员人才的迫切需要,学院适时将原来的《律师事务》专业调整为《书记官》专业。
(三)专业教学改革
更新教育观念,建设现代化设施,实施现代教育,传授先进实用技能,培育高素质人才,建设示范专业。具体如下:
1.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坚持“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警察特色的专业教学理念。
2.改革专业人才模式。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建立起“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的专业人才模式。
3.调整课程体系。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主线设计培养计划,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尤其是要突出技能课程和实践课程,使之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实施现代教育。课堂采用动态、开放、互动式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把课堂变成教、学、做的场所,做到“学中做”、“做中学”,实现教、学、做三体合一。大力推广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与学的效率,增强教与学的效果。通过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5.示范性专业的建立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考量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7月研究决定,将《法律事务》和《警察管理》两个专业作为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一步打造。2005年11月《法律事务》还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
6.建立特色鲜明的教学基地。加强现有实验室和院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打破学校过去教学相对封闭的状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校外实验、实训基地。
7.巩固、强化产、学、研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
王平的主要科研成果
(截至2011年6月)一、专著、教材(独著、合著、主编、参编)1. 刑法学(法大简明教材,第四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2. 刑法学(法大精品教材,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3. 罪犯风险评估与管理——加拿大刑事司法的视角,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1月版。4. 犯罪学教科书(本校教材,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5. 中加社区矫正概览,法律出版社2008年5月版。6. 犯罪学(统编教材,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7月版。7. 刑事执行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版。8. Handbook of Restorative Justice, Willan Publishing 2007.9. 中国监狱学会20年(1985-2005),法律出版社2006年2月版。10.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商务印书馆2005年12月版。11. 限制对人身自由的限制——中国行政性限制人身自由法律处分的法治建设,法律出版社2005年6月版。12. 刑法概论(教材),中国长安出版社2004年5月版。13.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批准与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4月版。14. 外国监狱制度概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版。15. 中英量刑问题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2月版。16. 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与改革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5月版。17. 监狱法学(北大教材,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18. 中国监狱改革及其现代化,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7月版。19. 中国预防犯罪通鉴,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5月版。20. 监狱学总论,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版。21. “六害”治理论,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8月版。22. 监狱法学(本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版。23. 市场经济条件下犯罪与对策,群众出版社1995年4月版。24. 中国犯罪原因研究综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25. 贪污贿赂罪的原因与对策,群众出版社1992年5月版。二、论文(包括合著)1. 刑事法治:精妙与局限之间如何坚守,《人民检察》2011年第11期。2. 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刑事司法指南》2010年第3集,法律出版社2010年10月版。3. 被剥夺自由人的人格尊严与待遇——《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评析,载《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版。4. 监狱行刑需要妥善处理的几个关系,《河南社会科学》2010年第4期。5. 社区矫正概念的反思与重构,《犯罪与改造研究》2010年第2期。6. 中国传统耻感文化对罪犯教育感化的影响及其现代启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7. 社区矫正:用语的改变与意义的翻新,载《犯罪、刑罚与人格——张文教授七十华诞贺岁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版。8. 中国法治30年——监狱法篇,载《中国法治30年:回顾与展望》,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版。9. 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作用与中国实践,《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10. 罪犯探亲:对罪犯权利的人性化回应,《人民公安报》2008年7月9日第4版。11. 当前中国监狱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韩文),《矫正研究》(韩国)2008年(总第39号)。12. 恢复性司法视角下之少年司法构建,载《恢复性少年司法理论与实践》,群众出版社2007年7月版。13. 减刑制度的价值分析及其改革思路,《中国司法》2007年第1期。14. 恢复性司法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的发展,《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年第12期。15. 监狱学教学:寂寞与辉煌的变奏,《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年第4期。16. 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多元视角:监狱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审视与探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年第2期。17. 开放式处遇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监狱学刊》2006年第1期。18. 中国法制建设与人权保障,载《新世纪中国人权》,团结出版社2005年10月版。19. 我国假释制度之改革与完善,载《纪念监狱法施行十周年文集——回眸十年读华章》,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20. 我看累犯不得假释,《法制日报》2005年5月29日第3版。21. 严打的刑事政策分析,载《刑事一体化与刑事政策》,法律出版社2005年3月版。22. 论放逐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23. 恢复性司法的积极意义,《法制日报》2004年10月28日第7版。24. 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社区文化机制,载《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司法保护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澳门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04年8月正式出版。25. 惩罚和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的双重使命,《检察日报》2004年3月31日第8版。26. 以罪犯为本体,《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3期。27. 我国缓刑制度之改革与完善,《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2期。28. 理性认识恢复性司法的预防思想,《检察日报》2004年1月20日第6版。29. 监狱学研究的方法论,《中国监狱学刊》2004年第1期。30. 罪犯权利观的现实指导意义,《法制日报》2003年12月26日第3版。31. 中国监狱改革之基本构想,载《刑事一体化的本体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12月版。32. 社区矫正是有益尝试,《人民日报》2003年9月5日第5版。33. 为什么要保护罪犯的权利,《法制日报》2002年10月22日第12版。34.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及其改革,《日本札幌学院法学》第19卷第1号(2002年9月)。35. 学者视野中的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第9期。36. 劳教司法化是大势所趋,《法制日报》2002年5月29日第3版。37. 刑事执行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综述,《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第5期。38.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载《法大刑法学研究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39. 禁止奴役和强迫劳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2年第4期。40. 禁止酷刑,《中国刑事法杂志》2002年第2期。41. 刑罚轻重的根据,《政法论坛》2002年第2期。42.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价值,《安徽职业警官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43. 监狱工作与监狱立法,《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年第5期。44. 把犯罪预防的措施落实到基层,载《走向21世纪的“枫桥经验”——预防犯罪实证研究》,群众出版社2000年3月版。45. 中国监狱现代化的方法论选择,《政法论坛》1999年第5期。46. 新世纪中国监狱定位问题初探,《犯罪与改造研究》1999年第5期。47. 监狱工作与监狱理论研究20年改革述评,《犯罪与改造研究》1999年第第1-2期。48. 理性化及其局限——监狱行刑观念的价值定位,载《刑事法学要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版。49. 现代化、监狱现代化与现代化文明监狱,《犯罪与改造研究》1998年第7期。50. 我国现行监狱工作方针的价值基础,《中国刑事法杂志》1998年第2期。51. 监狱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其启示,《法律科学》1997年第5期。52. 监狱效能与宏观环境,《政法论坛》1997年第4期。53. 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与刑事立法一体化,《中国监狱学刊》1997年其4期。54. 世纪之交的中国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55. 贪污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影响,载《反贪污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红旗出版社1996年9月版。56. 论行刑社会化,载《监狱学概论参考资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4月版。57. “行刑社会化”概念探析,《江西法学》1992年第3期。三、主编文集1. 恢复性司法论坛(2007年卷,总第三卷),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12月版。2. 恢复性司法论坛(2006年卷,总第二卷),群众出版社2006年1月版。3. 恢复性司法论坛(2005年卷,总第一卷),群众出版社2005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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