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总署出版期刊查询
国家新闻总署出版期刊查询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的方法如下:
直接打开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在办事服务那里找到期刊/期刊社进行浏览,再根据实际情况搜索结果即可。
相关明细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是主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与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直属机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不再保留新闻出版总署。
如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自己发表的论文
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点击在线查询,再点击新闻机构查询,在输入期刊名称点击确定。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首先,你需要在网站右边找到: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然后会出现一个对话框。接下来你要做的是,在媒体名称输入期刊名称(不加书名号),媒体类别选择:期刊。这样下来之后,就可以点击搜索查询了。无论是什么期刊都可以这样查询。只要是正规期刊在新闻出版总署的网站上都可查询到否则即为假刊。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是不能查询论文的,只能查询期刊真假,如果不知道如何辨别期刊真假,那么可以登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网,上面会有详细的期刊信息比如CN刊号等等,如果查不到,那么就是假刊,也有可能是电子刊,而要求稍微严格的单位,评定职称时,电子刊是无效的。
作者们发表论文的期刊属于学术期刊,如果要查询首先还是知网,其次是万方,这两个是比较全的论文数据网,淘淘论文建议,选择发表的期刊,都得是在这两个网站能查到的,这样才能确保作者是发到了真正的刊物上,而不是增刊、假刊或者套刊上。
法律依据
《刑法》第217条
个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见《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
《刑法》第220条
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该罪的规定处罚。按《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3倍定罪量刑。
国家新闻总署期刊查询不了
怎样在新闻出版署网站上查询刊物的改版批复
在新闻出版署网站上查询刊物的改版批复的方式如下。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网站,登录新闻出版总署官网(国家新闻出版署)。
2、点击办事服务下的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
3、点击出版物信息查询,进入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
4、根据提示关键词,搜索具体的著作,进入检索结果页面。若出现了目标著作,则能查询到,反之查询不到。若是著作是刚出版的,可能更新上有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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