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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沈庆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4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沈庆论文

整体推进 跨越发展

——奋进中崛起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花园式校园,警务化管理——完善的办学条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现有在校生5735多人,是全国最早成立的法学警官类高职院 校之一,也是目前我省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高职院校。学院位于合肥市环境优美、风景秀丽的清溪公园景区。校园设计新 颖,花木掩映,交通便捷。完善的设施、警务化的管理,为学生创造出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硬件设施完备,教 学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微机房、语音室、闭路电视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室、宽带校园网、刑侦实验室、模拟法庭、手 枪射击训练场、机动车驾驶专用场所、学生公寓、食堂、浴池等设施一应俱全。其中,有满足教学和社会培训需要的、总价 值1703.54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台数为1184台,语音室和多媒体教室共设有座位1040座;建有能够满足教学需求、覆 盖学院各部门、采用国际标准模式的校园网。。目前,学院正加紧实施校园改建、扩建工程,12000平方米的现代化综合图书 大楼已竣工。之后,学院又投入600多万元,兴建学术报告厅。警体馆也正在筹建中,进一步完善了办学条件。

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优质的 教师队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 、敬业、精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教师总数达351人(含专任教师154人,兼职教师69人, 兼任教师128人),在校生总数 5735人,生师比为16.34:1(<18:1)。40岁以下青年教师 139 人(其中专任教师116人),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含在读研究生 )75人,占53.96 %(>35%)。高级职称教师48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 41人, 占专任教师的26.6%(>20%)。专任教师 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99人,其中讲师以上职称73人,“双师素质”教师 28人,占 28.3%(<50%)。兼职教师67人,其中 高级职称达35人,比例为52.24%,且专业结构与学校专业设置相适应。专业课教师与实践指导教师计203人, 实习指导教师( 兼职教师)69人,兼职教师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的34%(> 20%)。,已毕业硕士研究生14人,在读研究生57人。学院始终坚 持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增后劲,在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学科、教材建设以及专业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学 院已有100余人参加全国统编、通用教材的编写工作,自编、参编教材近百本,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00篇。《安徽 警官业学院学报》作为全省政法系统惟一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已连续两年被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评为全省 高校优秀学报。

“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特色的办学 理念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以德治校, 按照“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办学理念和“两个能力(应试能力、应用能力)、一个素质(军人素质)”的培养目标规划 和开展各项工作。坚持“立足政法、面向社会”,设立法学、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执行、行政法律事务、法学英语、社区法 律事务、法律文秘、治安管理、刑侦、警察、社会保障,新设的特警、法制新闻、电子政务、网络应用与安全、司法会计、 国际贸易、公共事业管理等18个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发人民警察服装,佩人民警察学员警衔。学院还聘请政府机关、事业 单位和企业中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来院兼职任教,担任专业理论课或实践课的教学任务。社会用人单位广泛参与、指导和支持 学院的改革建设,并为学院提供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学院已在安徽省17个市的司法局和部分监狱、劳教单位、律师事务所、 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部门建立了实习实训基地25个。此外,学院还在合肥市建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4个。同时,学院 对学生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坚定、知识广博、技能娴熟、作风过硬、体魄强健、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法律人才和预备警官。

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高就业率——负责 的求职服务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职能部 门,拥有稳定的就业推荐渠道,并组织学生参加全省招警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曾成功地向公 、检、法、司、民等各级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输送了大批优秀毕业生。历届毕业生中现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近百人,博士学位 的7人,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填补中国法学领域两项空白的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宋功德。自1999年开始的各类人事录用考试中,学 院毕业生更是捷报频传,在社会被录用人员比例中遥遥领先。2003年全省劳教系统录取的10名人民警察中,有8名是警院毕业 生;上海铁路公安局在我省招录10名人民警察,有7名来自警院。近期又传佳讯,2004年全省招警考试,学院又有近500名同 学通过了笔试,150多人被正式录用。在肥东县公安机关录用的22名人民警察中,警院毕业生即占了12人。2005年,我院又有 多名毕业生被地方政府以及公安、法院、人大等有关机关录用,仅合肥市公安局就有我院68名同学被录用为特警。还有部分 毕业生通过了今年公务员考试被我省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今后,学院还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投入,寻求多方支持,搞好 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不断提升毕业就业率
(一)专业设置

学院在专业设置上做到“六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就业教育,“宽窄并举”设置专业;坚持专家决策,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行业和社会参与,走产学研结合之道;坚持正确定位,办出高职专业特色。

(二)专业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法学和警官教育必须为法制建设服务和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适应时代需求,不断进行专业改造,合理设置专业。依托较为成熟的法律类优势专业,适度加大工学、文学、管理学类专业的建设力度,建立新的专业生长点。目前学院共有法、工、文、管类18个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法学、警察两大类专业为主,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会计学(司法实务方向)、应用英语(法律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法律文秘专业占有一定比重,门类较为齐全,专业特色鲜明,基本覆盖司法警官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合理专业结构。

在专业设置上,学院密切关注社会形势发展的新特点和行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适时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2002年,学院根据社会保障人才需求,增设了社会保障专业;2003年,根据警察队伍建设的需要,学院增设了《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专业; 2004年,根据快速发展的城市社区对法律人才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法律文秘人才的特殊需要,学院增设了《社区法律服务》和《法律文秘》专业;特别是2005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趋向高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和近年来暴力性案件、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案件的增多,使警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面临严重挑战和新的研究课题,学院积极创造条件,及时增设了教学成本虽高,但却是司法机关工作急需的《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安全方向)》和《安全保卫(特警方向)》两个专业;为适应法制新闻工作的发展需要,学院增设了《新闻采编与制作(法制新闻方向)》专业;为适应国际贸易对实用性法律人才的需求,学院增设了《国际贸易(商务法律方向)》专业;为适应社会对公共事务管理人才需求,学院增设了《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了满足司法机关对书记员人才的迫切需要,学院适时将原来的《律师事务》专业调整为《书记官》专业。

(三)专业教学改革

更新教育观念,建设现代化设施,实施现代教育,传授先进实用技能,培育高素质人才,建设示范专业。具体如下:

1.更新教育思想观念。坚持“以生为本,办学为民”的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警察特色的专业教学理念。

2.改革专业人才模式。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建立起“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的专业人才模式。

3.调整课程体系。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主线设计培养计划,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尤其是要突出技能课程和实践课程,使之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相互融合,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4.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实施现代教育。课堂采用动态、开放、互动式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成为课堂的主人,把课堂变成教、学、做的场所,做到“学中做”、“做中学”,实现教、学、做三体合一。大力推广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教与学的效率,增强教与学的效果。通过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有效的教学手段,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

5.示范性专业的建立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高职高专教育中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考量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于2005年7月研究决定,将《法律事务》和《警察管理》两个专业作为院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进一步打造。2005年11月《法律事务》还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示范专业。

6.建立特色鲜明的教学基地。加强现有实验室和院内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打破学校过去教学相对封闭的状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校外实验、实训基地。

7.巩固、强化产、学、研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

张弘的论文

1、论文“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经济与法》1989、82、论文“对张某行政诉讼案的剖析”,《经济与法》1992、13、论文“行政诉讼非正常撤诉情况探析”,《公安司法论坛》1992、14、论文“行政诉讼代表人诉讼研究”,《经济与法》1992、65、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许可”,《经济与法》1993、96、论文“市场经济下的行政行为”,《公安司法纵横》1994、17、论文“论行政性公司”,《经济与法》1995、68、论文“行政机关下属机构称谓行政机关之法律性研究”,《公安司法纵横》1995、59、论文“行政通知初探”,《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6、310、论文“行政诉讼暗示原告的认定”,《中国刑警学院学报》1997、311、论文“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追偿诉讼”,《法律科学》1998増刊12、论文“政府采购,衣着光鲜”,《中国市场经济报》1998、4、2013、论文“听证代理简论”,《律师世界》1998、714、论文“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的法律机制及完善”,《辽宁经济日报》1998、10、115、论文“论公民权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516、论文“行政声明异议探析”,《辽宁大学学报》1998、817、论文“行政程序法治是依法行政的关键”,发表在论文集《司法制度改革与诉讼法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18、论文“具体行政行为模式标准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419、论文“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标准”,发表在论文集《法制现代化与司法制度的改革》,辽宁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0、论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与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性质及关系论”,《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0、121、论文“民事行政检查监督的定位分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22、论文“国家行政追偿权探析”,《辽宁教育学院学报》2000、323、论文“学校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法律分析”,《中国教育报》2000、6、1124、论文“论行政复议终局选择评析”,《行政论坛》2001、8。25、论文“论行政告知制度若干法律问题剖析”,《经济与法》2001、126、论文“WTO与行政法的完善”,《经济与法》2001年。27、论文“关于行政公诉制度的构想”,《中国刑警学院学报》2001、2。28、论文“行政强制执行若干问题探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429、论文“行政规制完善与创新论纲”,《经济与法》2002、130、论文“行政合同特权与法律控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231、论文“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之可行性”,《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2、论文“行政许可的双重作用、问题及立法完善”,《行政论坛》2002、433、论文“行政法治的制度条件”,《经济与法》2002、434、论文“取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立行政执行制度”,《法治论丛》2002、635、论文“行政法治的基本精神”,《经济与法》2002、1136、论文“面对概念冲突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3、337、论文“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及我国之完善”,《社会》2003、538、论文“行政赔偿制度完善论纲”,《社会》2003、739、论文“行政垄断的现况分析与立法控制”,《经济与法》2003、740、论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研究”,《法学》2004、241、论文“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划分存在价值的几点思考”,《辽宁公安司法管理部学院学报》2004、242、论文“行政权概念冲突与重新认识确立”,《辽宁大学学报》2004、3(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3期转载)43、论文“司法听证的构建”,《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2(被人大复印资料2004年第4期转载)44、论文“行政复议机构独立设置之我见”,《行政论坛》2004、645、论文“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法治”,《法学》2005、446、论文“行政权不可推定与行政权法定的实现”,《辽宁大学学报》2005、347、论文“行政取证行为补偿制度之研究”,发表在论文集《修宪之后的中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48、论文“侵犯人身权犯罪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9、论文“我国行政即时强制制度的设想与建议”,《行政论坛》2006、150、论文“论先行登记保存之不可诉性”,《行政法学研究》2006、351、论文“依法行政新解”,《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352、论文“公正抑或效率------我国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问题研究”,《学术探索》2006、553、论文“行政决定转化为行政合同的必要性”,《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6、554、论文“人民检察院行使行政复议权之我见”,《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555、论文“对扩大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思索”,《长白学刊》2006、556、论文“警察权扩张的理性分析”,《当代法学》2006、657、论文“建议立法上取消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具体行政行为的划分”,《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658、论文“行政登记行为辨析”,《行政与法》2006、959、论文“行为抑或利益------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考量”,《学术论坛》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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