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妇女生活杂志社总编辑
河南妇女生活杂志社总编辑
妻子宋映雪,本名宋秀玉,1913年生,河南邓县人。她的父亲宋子英是一名思想进步的知识分子,所以宋映雪和她的两个妹妹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环境中都不缠足、不扎耳,而且都进了学堂念书。宋映雪很小的时候就随父亲来到省城,就读于省立开封女子师范附属小学,接受新式教育。1932年考入河南省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933年改为河南省省立开封女子师范学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担任学生会主席。1933年5月15日在书店街,宋映雪和本校的几个同学以及开封十几个大中专学校的20多个代表组建了“青年抗日救国委员会”。大会讨论了章程并做了分工,宋映雪参与《青年之友》刊物的编辑工作。毕业后,宋映雪到河南省省立开封女子师范附属小学工作。在《河南民国日报》该报开辟了一个阵地,开办《妇女周刊》,宋映雪担任主编,在省级报纸上宣传妇女解放的思想。宋映雪请来河南省省立开封女子师范的美术老师、著名画家谢瑞阶画了刊头,她写了《发刊词》,主张妇女解放,参加全民族、全人类的解放斗争。1938年8月29日,在山河破碎中,他们在南阳简单举办了婚礼。他们在结婚纪念册上写下:“在祖国遭受着空前的苦难,全民族和敌人作殊死决斗的现在,我们把相爱5年的心,结上了牢牢的结子。现在,迎在我们面前的不是满地的鲜花,而是残破的河山;交织在我们心中的不是鸟语虫声,而是拍天怒浪。光明与丑恶、耻辱与自由,我们正置身在分水的激流中。”新中国成立后,她在河南省妇联工作,主编《河南妇女》月刊,还在省广播电台主持《妇女儿童》节目。1953年,她随李蕤调到武汉,先后在中南出版社和《长江文艺》小说组任编辑,直至离休。其子赵致真,曾为武汉电视台台长,是第一个真正把科普节目导入中国电视荧屏的人。他主持制作的《科技之光》曾是中国电视荧屏上惟一的科普节目。
张少华亲生儿子是谁?
官方没有说明。
张少华结婚后,忙于演出的张少华和丈夫聚少离多。儿子刚满月,她就把孩子送到了母亲那里,然后就随团演出去了。
张少华有孝顺的儿子和儿媳,她感到非常满足。张少华的儿子是清华大学毕业的,现在在建筑出版社当编辑。儿子像爸爸,也很有文艺天赋,但张少华没让儿子从事文艺这个行业。儿子很孝顺,每次回家,都要为母亲洗脚、剪指甲、梳头。
儿子还经常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张少华抱怨手机太旧,存不了几条短信。儿子听了,马上去商场给母亲买了一部新手机,并手把手地教她如何使用。
张少华经常对外人说,儿子孝顺,她很知足。儿子孝顺,儿媳妇也很懂事,在家有空就干家务。张少华把儿媳当闺女一样对待,她说:“婆婆疼儿媳妇,这也是帮助儿子维护家庭和谐呢。”
扩展资料
张少华3岁时,父亲病故,张少华是在奶奶家长大的。1950年,张少华进入中国评剧院,却迷上了唱戏,学习了六年青衣,后来文革开始,因形象问题无法演出。文革后,开始学习彩旦和老旦。70年代,作为中国评剧院的演员,在评剧《杨三姐告状》张少华都是以彩旦的身份出现的。
个人生活
张少华的丈夫也是评剧院的演员,他们生有一子,由于夫妻双方在评剧院的时候经常演出,儿子一直由母亲照料,直到儿子十四岁,才搬回家来一起居住。张少华在北京住在天桥街的40多平米的房子,还是中国评剧院在1982年分的房子。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 张少华
参考资料来源:妇女生活(河南省妇联主办的社科文化生活期刊)- 张少华:"中国第一奶奶"
董艳珍的个人经历
在吉林的长岭县有这样一位普通的农村女子,只要公安机关遇到刑事案件,几乎都要请她到现场协助破案。而只要她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留在现场的脚印(足迹),就能够辨别出这个犯罪嫌疑人的性别、年龄、体形以及行走时的特征。根据这些特点,警方就能够迅速的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这名女子叫董艳珍,从小就继承了祖传的“足迹追踪学”。16岁就开始协助警察破案,许多地方的公安局聘请她任刑侦技术员,负责足迹追踪、鉴别,协助警方破案。到目前为止董艳珍依靠着她的足迹追踪术,以协警的身份在内蒙古和吉林两地破获各类大小刑事案件一千余起,被当地人誉为民间“女神探”。[CCTV新闻会客厅2006年12月相关报道] 1972年6月,董艳珍出生于内蒙古翁牛特旗山嘴子乡南梁子村,董家有着家传的独门绝技———足迹追踪,爷爷董世玉更是远近闻名的“足迹神探”。按照传统,此门秘技传男不传女,爷爷不教,董艳珍就偷偷揣摩。有一次,她放学后,把毛驴赶到后山吃草。回到家里,小艳珍给爷爷讲起了骑毛驴做实验的发现:毛驴负重时踩下的蹄印左右间隙宽,前后间隔短;不负重时的蹄印左右间隙窄,前后间隔长。爷爷听后,赞许地说:“爷爷本不想让你学这些东西,不过你还真是块好料儿,我收下你这个小徒弟了!”就这样,爷爷再去犯案现场时,多了个小人儿,爷爷悉心地把经验和技术都传授给了孙女。1988年夏天,内蒙古赤峰市广德公镇王家村发生了一起纵火案,新收的谷子被烧毁2500余公斤。当时,爷爷刚做了手术不能活动,就给来接他的刑侦人员推荐了放假在家的孙女。16岁的董艳珍第一次单独出现场,因距案发时过去了3天,纵火现场已被破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观察,她在距火场十几米的外围发现了两枚大头鞋的足迹,认定这是犯罪嫌疑人的脚印。一番观察比对后,她推测此人身高为1.82米,男性,身体微驼,年龄在45岁左右,并且足迹是在扭动身体扔东西时留下的。她判断犯罪嫌疑人是站在此处把装有汽油的容器点燃后扔向谷垛的。民警对董艳珍的判断将信将疑,当他们在火场残余的灰烬里找到两个被大火烧焦了的酒瓶子时,对董艳珍钦佩起来。董艳珍在不远处又发现了嫌疑人逃跑时留下的足迹,顺此足迹追踪,在村外绕了四五里地追至嫌疑人李某家中,并在其家搜出一双大头鞋。警方看到李某身高1.80米左右、背微驼,一问年龄正好45岁,和董艳珍现场分析的一点不差。1990年7月,董艳珍高考失利,报考公安院校的愿望落了空。两年后,她与梧桐花镇铅锌矿青年李金成结了婚。 婚后,丈夫在矿上上班,董艳珍就在矿区开了个小卖部。开业仅一个月,她的百货店失窃了,几百元钱和十几条烟被盗。董艳珍细心察看了现场,根据鞋印特征,追到了平安村一家农户门前,她暗暗记下了方位,就去矿区派出所报了案。“老李家媳妇会看脚印破案”的消息在矿区传开了,这以后,远近乡镇发生了案情,都来请董艳珍出现场。1998年,董艳珍被梧桐花镇铅锌矿公安处聘为技术员。两年后,中国刑警学院足迹学专家吴旭芒在内蒙古办案期间,听说了董艳珍的事迹。就建议她去中国刑警学院学习痕迹检验,他负责促成此事。能进入刑侦界最高学府深造是董艳珍梦寐以求的机会,可她听说进修需要4000元学费时,又发了愁。一向不愿求人的董艳珍鼓足勇气向矿财务处提出了借钱求学的想法,财务人员请示了矿领导,矿领导对董艳珍的想法很支持。拿到钱的那一刻,董艳珍喜极而泣。2002年7月,一年的课程结束了。她的功课门门都是优秀,还在《人民公安报》上发表了《步伐特征在侦查破案中的应用》《运用步伐追踪勘察外围现场》等实用性很强的技术论文。随后,董艳珍顺利获得中国刑警学院颁发的大专毕业文凭。 有了理论知识作基础,董艳珍如虎添翼,破起案来更加得心应手。吉林省长岭县公安局被董艳珍的传奇经历所吸引,邀请她担任刑警中队技术员。2006年3月,长岭警方接到报案,该县网通公司设在流水镇爱莲花村一带价值3万多元的通信缆线被盗。董艳珍到达现场后,很快确定了两名嫌疑人的足迹,并推断两名犯罪嫌疑人为男性:一个32岁左右,身高1.68米,脚穿黄胶鞋,体态中等;另一个身高1.72米,体态稍胖,30岁左右,脚穿旅游鞋。根据这些线索,警方3天后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外形身高与董艳珍的分析相当吻合。董艳珍的名气越来越大,外省警方有疑难案件时,也向她求助。此后,董艳珍先后受邀到陕西、安徽、河南、四川等省协助破案,被誉为“脚印女侠”。由于董艳珍在足迹追踪领域的特殊才能,2009年3月,她被吉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聘为客座教授。从一个农家女子到高等院校的客座教授,董艳珍用她自己的努力创造了又一个人生传奇。(摘自《西海都市报》2010-10-1 B18版,《东方青年》杂志同有相关文章) 2003年4月,长岭县公安局聘请董艳珍为刑警中队技术员。2006年初,由于一直没解决工作编制的问题,小董离开了工作三年的长岭县公安局。 2006年12月19日,山东省淄博市村民杨洪亮被杀,经现场勘察,一人作案,现场留有一把匕首,并提取石膏足迹4枚。10天后,淄博市公安局求助吉林省,把董艳珍请到事发地帮助分析破案。2006年12月30日,董艳珍根据现场提取的石膏足迹分析:嫌疑人身高1.73米左右,年龄28岁上下,体态微胖。此外,此人外八字搭跟直行步,左脚外落脚内起脚,右脚偏外落脚偏内起脚,行走时身体左右晃动。根据董艳珍刻画的人型和年龄范围,当地警方于12月31日将嫌疑人抓住。2006年12月18日,山东省莱芜市一村民吕连英被杀死在家中,现场除留有3枚完整的足迹和两枚残缺的足迹外,没任何有价值线索。警方把山东省72岁的足迹专家梅老先生请来帮助侦破,但该案一直没有进展。2006年12月23日,当地警方请求让董艳珍协助破案。董艳珍根据现场所留足迹分析:嫌疑人在25岁左右,行走时身体前探,左肩比右肩高,身体微左右晃动,据此判断嫌疑人很可能是个变态男子。当月26日11时许,嫌犯孙某被抓。根据其交代,当地警方破获杀人及强奸案2起。孙某还交代其却有变态。对董艳珍3天破获两起大案,梅老先生对她称赞不止,还风趣地说:“这回我可要拜你为师了!”2006年12月23日开始的7天时间内,董艳珍协助山东及河南警方连破4起重大要案,扬名省外。(摘自吉林长春当地媒体《新文化报》2007年1月8日刊)2007年开始,《中国故事:纪实版》、《妇女生活》、《新天地》和《中国妇女》等杂志分别刊载了《“脚印女侠”董艳珍》、《“脚印女侠”董艳珍:从大草原走出来的“民间神探”》、《民间女神探董艳珍案例传奇》等相关文章并被百度学术收录。 2010年,董艳珍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一起作客参加CCTV10《百科探秘-脚下玄机》节目 ,现场展示了其过人的本领。2015年8月2日,央视综合频道《挑战不可能》第一季第一期节目中董艳珍现场从30位体貌相当的模特中准确辨认其中一位的足迹,并在舞台上完成原本需要6位专家一星期的工作量。高难度的挑战让华人神探李昌钰当场放话,称“我一生从来没有过这么难的挑战,我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挑战”。 2015年10月25日,获得央视综合频道《挑战不可能》“2015年度挑战王”的称号,也由于董艳珍的精彩表现,美国警局也通过李昌钰向董警官发出邀请,希望她去美国协助判案。在总决赛中,董警官通过观察15个孩子的行走步态,顺利将其中来自同一家庭的四胞胎全部选出,并将四个孩子分别与其脚印一一对应。
叶文玲小时候的生活情况?
您好
叶文玲
叶文玲,女,当代小说家。生于1942年11月4日,浙江玉环人。1957年毕业于楚门中学,考取黄岩一高,因受哥哥叶鹏错划右派株连而辍学,即在故乡担任幼儿园教养员、小学教师、农场职工等职。
1962年迁居河南郑州,先后在郑州金水区工业办公室、郑州金笔厂、郑州机械工具厂任干部、冲压工、生产科计划统计等职,工作期间坚持业余创作。
1979年因创作成绩突出,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出席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并调入河南省文联任专业作家;1980年被推荐去中国作协文讲所学习毕业;1981年开始进行长篇小说创作。1986年调回浙江省文联任专业作家;1990年起担任浙江省文联副主席,联任至今;1992年起担任浙江省作家协会主席、党组成员,联任(两届)十年;2002年底换届改任浙江省作家协会名誉主席。1996年起任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五届、六届连任至今)。
叶文玲自幼酷爱文学,13岁读初中时在县办的《玉环报》上发表《夫妻间的小风波》和《七角钱》两篇小说。至今已有800多万字39本作品集及一部8卷本《叶文玲文集》出版。
出版小说集多种:《无花果》、《心香》(获1980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并《当代》荣誉奖)、《长塘镇风情》、《独特的歌》、《湍溪夜话》、《浪漫的黄昏》、《此间风水》、《叶文玲小说选》等;散文集有《梦里寻你千百度》、《写在椰叶上的日记》、《艺术创造的视角》、《不了情》、《有你不寂寞》、《灵魂的伊甸园》、《永远的诱惑》、《七彩梦瓣》、《素心如简》、《叶文玲散文选》《枕上诗篇》《叶文玲品味文集》《玫瑰换个名字一样芬芳》、《情有独钟》等。
长篇小说有《父母官》、《太阳的骄子》、《无梦谷》、《秋瑾》等。《无梦谷》发表后,曾引起强烈反响,在获纽约国际文化艺术中心所颁的“中国文学创作杰出成就奖”后,再获浙江省优秀文艺作品奖;1997年叶文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所颁的“鲁迅文艺奖——突出成就奖”。1997年春完成的长篇历史小说《秋瑾》,也获如潮佳评,香港明窗出版社即以《秋瑾之死》为名重新推出,作家出版社1998年以《鉴湖女侠——秋瑾》再版。 2000年、2004年又因长篇小说《秋瑾》、长篇传记文学《敦煌守护神常书鸿》再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所颁的“鲁迅文艺奖——优秀成果奖”。2002年,因散文创作获全国首届“冰心散文奖”。还曾创作一些影视文学剧本;如《太阳的骄子》、《背上的桥》;后者曾获省“五个一工程”奖。长篇传记《敦煌守护神常书鸿常书鸿》改编的电视剧《大鸿飞天》,正在筹拍中。
叶文玲的小说主要表现普通人的命运和心灵世界,感情真挚,生活气息浓厚,语言朴素自然,清新流畅。
叶文玲自传
在风雨交加中进入新时期的中国文坛,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万木葱茏局面。而出自女作家们笔下的隽永娟秀的作品,则有如木秀于林的凤凰树。如今,出类拔萃的女作家们担任某省某地的作家协会副主席的已经不少,但在1996年底前,在全国31个省市中,居正而任主席一角的,当时还只有我一个。
当然,职务只是一种象征,对于作家来说,在人生和文学长途的奔赴中,在培植浇灌人生理想的常青树时,能否有毅力付出艰辛的劳动才是主要的。我曾经拥有两个书斋名:“报秋斋”和“十驾斋”,前者为文友所赠,后者系画家黄苗子亲题,它们都是我今后更要勤勉文事的写照——四季不息的劳作所化的涔涔热汗,就象万木林中无声的清露;而驰驱千里不厌远的奔马,一直是我自策自励的象征。我生肖属马,因而爱马效马也可谓纯属天然。
“系毛蓝布围腰”是我初上文坛的自画像。我的故乡玉环,是典型的青山绿水江南县城,楚门更是一个鱼米丰饶的傍海小镇。虽非诞生于文学之巢,故乡却一直是我心头的绿荫。幼时痴迷书籍的我,理想之翼常像瑰丽的彩蝶翩然入梦,而我最终之所以与文学结缘,既源于我那绣花女出身秉性聪慧的母亲的遗传,更由于从小钟情文学的哥哥叶鹏对我潜移默化的影响。我是在如花嫩苞的年龄开始文学创作的,十三岁时便在故乡县报上以几篇小小说初露才华。然而,1957年那场风暴带给复旦高材生哥哥叶鹏的不公正遭遇,使当时年仅十五岁的我也因此而受株连。但是,尽管失学失业的浓重阴影久久伴随我的芳年,我却没有泯灭对文学的如火热情,16岁时又以一篇沾着草叶珠露般的小说《我和雪梅》,叩开了省级杂志《东海》的大门。
那时的我,在未成为专业作家之前,在市郊一个工厂上班,当过冲压工、铣工;也当过车间主任、生产科的计划统计。为人妻为人母,上有公婆,下有三个孩子,家居斗室,生活清贫。但是,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丰盈常成反比,因为支撑我整个精神世界的,是文学这棵常青树。
成了专业作家后,我就更加执着勤奋了。连年累月奔波各地,足迹所至,步步留痕。1977年,我以连续发表于《人民文学》头条、整版发于《人民日报》的小说引人注目。1979年, 全国四次文代会第三次作家代表大会推举我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1980年,我进入中国作协文讲所(鲁迅文学院前身)学习,终于圆了深造之梦。当年,小说《心香》荣获了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并后来的《当代》荣誉奖;而后问世的中篇小说《青灯》、《小溪九道弯》、《父母官》、《浪漫的黄昏》等,也屡获佳评;第一本集子《梦里寻你千百度》面世后曾一版再版,《写在椰叶上的日记》、《艺术创造的视角》也相继问世。
1986年夏,在河南整整渡过24载年华的我,带着一腔化解不开的乡思,回到了浙江。故乡,是作家感情的摇篮,它既陶冶了我的艺术个性,也培育了我丰富的创作灵感。我开始悄悄开掘着另一个广阔的世界:人的心灵世界。从《心香》开始,我顽强地进行着艺术探索中的那项最艰苦也是最辉煌的掘进——对美的寻找和发现。 我也总是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倾诉生活的真谛,传递清净明朗的美学理想,弹奏出生活最永恒的乐章——诗情。对人生诗意的刻苦追寻,不仅仅是作家对抗和消解苦难的一种手段,更是对人类良知与韧性的一种召唤。所以,即使文学在丧失轰动效应后,我依然没有什么失落感并照旧拥有自己固有的读者群。1994年,我出席了举世瞩目的世界妇女大会,在“NGO”论坛,以《我们关注世界》为题发表演讲。
这一年,更是我创作里程中重要的一年,我的历时八年之久共46万余字的长篇小说《无梦谷》出版,当即在文坛引起很大反响和强烈共鸣,被认为是“以鲜血和生命谱写的中国一代知识分子的心灵史”,“就叙事方式和诗化的情境也是当代长篇小说创作的超越”。1996年再版。因为这部书的创作,美国纽约国际文化艺术中心在1995年底授予我“中国文学创作杰出成就奖”。
在我心中的文学,永远和神圣、庄严、责任、甚或痛苦这些庄重的词汇紧紧相连;在我心中的文学,永远和真、善、美以及人类最不可缺少的同情心和正义感是一母同胎。这种神圣和庄严的责任感,这种对真善美的虔诚表达,贯穿在我几十年的作品中,更彰显在这部最能隐喻我的人生经历和代表我的创作风格的《无梦谷》中。在其中,我所努力追求的永恒主题:美的存在、美的毁灭和美的生长,得到了较为酣畅的体现。
1996年,我写出又一部长篇小说《秋瑾》。我为她的感情积累,是整整十五年。
回到浙江后,在努力创作的同时,我担任了文联和作协的领导工作。1997年春,省人民政府授予我最高荣誉奖:“鲁迅文艺奖——突出成就奖”。荣誉头衔齐来,社会活动纷繁,但当面对需要帮助的青年作家和文学爱好者,我总是热忱扶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因为他们令我想起了自己坎坷的生长期。
1993,1996,1998年,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大学和浙江大学先后聘请我为兼职教授。
作为一个母亲,我自认舐犊情深。在艰难环境中抚育成人的三个孩子,都是名牌大学毕业且各自有为。小女儿王海丹,在夏威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获得了全州优秀的留学生奖。当别人羡慕我教子有方时,我却认为自己欠他们更多的母爱而常常心存歉疚,我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了创作上。
1998年春,我的政治生命有了新的一页。从1963年起连任六、七、八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后,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作为新当选的人民代表,我被选进了大会主席团,并亲手投票选举了我们国家的新一代领导人。
1998年,也是我开始文学创作的四十周年。我从已经发表的500多万字、30本作品集中,精选出365万字、编选出版了八卷本的《叶文玲文集》。并用其稿费在浙江大学设立了“新叶文学奖”。 我总忘不了四十年前,当我还是一个文学少年时,正是素昧平生的编辑的青眼相看,许多文坛前辈的赤诚扶持,我这个围毛蓝布围腰的小姑娘才得以赓续了少年梦,一步步跨入文学殿堂,在祖国的文学大树上努力绽放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绿叶。为此,我坚定了这样一种创作信念:美是文学的生命,而绿色是生命的颜色。
郭建梅的人物经历
郭建梅两岁时,被送至北京,与姥姥、姥爷居住于三里河的工厂宿舍。八岁时,被送回河南农村。高中时,她给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志考上北大清华。1979年,她考取北京大学法律系。大学期间,结识比自己高一届的中文系学生刘震云。1983年毕业,进入司法部研究室,后任职于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处、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1985年,郭建梅与刘震云结婚。1992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建梅参与了该法的起草工作,并与马亿南合著《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课题项目。1995年9月,郭建梅参与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期间听闻希拉里演讲‘妇女权即人权’(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触动。1996年,辞去《中国律师》杂志社主编助理的工作,与北大教师一起组建成立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郭建梅成为了一名公益律师,他们最早获得的资金是来自美国福特基金会捐助的3万美元。2001年,郭建梅患忧郁症,经治疗得以好转。2009年2月22日,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美国驻华使馆会见了郭建梅在内的21位中国民间女性活动家。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已为近10万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受理咨询6万余件,办理个案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学官方网站发布了该校社会科学部的机构撤消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机构之一。据称,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指示,该中心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接受了国外资金资助,并介入了一些敏感案件。她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并对中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领域取得了出色成绩。 中心的工作成绩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慕华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题词向妇女伸出援助之手,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以及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的领导莅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中心指导工作,对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鼓励和赞赏。2002年,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2006年,获得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评颁发的中国公益事业杰出贡献奖和模范公益组织奖。 郭建梅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12年来,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共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余件,提供有关妇女权益的各类培训80多场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书籍11部,发表文章200余篇,发起建立了首个中国公益律师网络及相关网站。在提高我国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对妇女权益维护的关注与支持、促进妇女权益保护的改善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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