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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政府治理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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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政府治理研究论文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我国现已成为规模优势明显、产业局部领先的数字经济大国。

当今世界已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并催生了众多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交织影响,我国在数字经济建设方面仍存短板,面临诸多挑战。

1、数据要素市场化举步维艰

数据要素市场化将有效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要素市场化举步维艰,主要体现在:数据权属界定不清、数据开放共享程度低、数据孤岛化、碎片化现象突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隐患。

2、数据权属界定不清

权属关系是生产要素至关重要的属性,也是数据交易的基础。我国现有法律对“数据产权”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数据权属界定不清一直是掣肘数据要素高效配置的痛点。当前,数据拥有方不愿或不敢把数据拿出来交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数据权利不清晰。脱离了明确的数据产权界定这一基础,数字经济市场化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尝试,势必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只有破解数据权属界定不清的痛点,才能推进数据要素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3、数据开放共享度低,数据孤岛化、碎片化现象依然突出

我国由于体制原因,部门行业条块分割的“行政孤岛”,导致了“数据孤岛”使数据共享不足、开放利用不够。数据孤岛化、碎片化的阵痛主要不是技术问题,尽管也会有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考虑,但主要还是利益问题,背后隐藏的部门集团利益导致了数据孤岛的产生。广泛存在于政企之中的数据孤岛不仅制约着数字经济发展,而且也制约了“数字中国”建设。

4、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隐患

数字化时代,数据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被誉为“新石油”。通过数据再利用则可使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成倍增加,但数据也是把“双刃剑”。数据要素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传统要素,数据安全问题不仅危害个人隐私和商业利益,还会扰乱市场资源配置,甚至会造成公共危机。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政府数据治理框架和数据立法缺位,数据创造、收集、使用和开放无法可依,数据的深度融合应用不断衍生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隐患,已影响到了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发展数字经济,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既是重点,又是难点,更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5、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

虽然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但我国仍然是一个数字技术应用型大国,不是数字技术原创型大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最大风险隐患,目前我国的一些关键零部件、系统软件、高端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基本上依赖进口,与之带来随时可能面临被“卡脖子”的风险,进而困扰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主要根源于我们急功近利心切,长期以来不重视基础研究。

破解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只有积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潜下心来持之以恒强化基础研究,加大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如果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实施的高科技封锁与围堵,能够激起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奋起直追,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无疑也是一个机遇。

6、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数字人才短缺

近年来,虽然我国数字经济迅速发展,但数字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依然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5G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在核心技术研发、大数据挖掘应用等领域的人才储备不足,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较弱。

数字基础设施和人才是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当前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和数字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数字化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快速推进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试想没有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人才岂能有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发展。

7、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壁垒仍然较高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中小企业约占我国全部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80%的就业,70%的技术创新,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主力军。建设数字中国,仅有一批大企业是不够的,需要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上发力。相比于大企业,广大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总体偏低,不同行业发展水平良莠不齐,对不少企业而言,由于转型能力不够、转型成本偏高、转型阵痛期较长,陷入了“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困境。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必然要求,也是大势所趋。我们必须抓住机遇、直面新挑战,多措并举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壁垒和成本。可以预期,广大中小企业会转型、能转型,敢转型之时,就是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之日。

必须强调的是,发展中的短板并不可怕,但决不能任其“短”下去,重要的是要把短板找出来。找准短板很重要,补齐短板更关键。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浪涌潮兴,只有在发展中找准短板,才能精准发力补齐补好短板,打通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节点,顺势而上,加快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换道领跑、“弯道超车”,使我国赢得未来全球竞争的新优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补齐补好数字经济短板路阻且长,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形式主义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行为都只会贻误历史发展的机遇。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突破,数字经济正在成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以数字驱动为特征、数据资源为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在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的同时,也为人民群众创造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数字化生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应紧抓时代发展机遇,深挖数字经济潜力,开拓数字经济想象空间和应用场景,让更多人在数字化浪潮中享受发展红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金昌 认为,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各项红利,应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并构建具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 认为,数据资源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应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如何高质量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1、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向智能化方向迈进。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

2、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及时清理虚假信息、持续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治理能力。

3、保障数据安全,筑牢数字经济发展底线。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和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之中,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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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为人类 社会 搭建起了一个与物质世界、实体经济融合共生的数字世界、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打破地域和时间障碍,将人类的生活与工作连接,为各类生产要素的发展、利用创造了便利条件。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使中国在“人口红利”之后又迎来“数字红利”,使中国继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站在这一新的 历史 起点,各级政府如何充分发挥治理效能,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01 鼓励市场主体在数字化转型中

向智能化方向迈进

首先要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基础设施是实现 社会 经济生活各领域信息化、数字化的基础平台,也是推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升级的阶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规划并进行指引,按照信息化、数字化发展的要求持续改造完善。搭建信息基础设施,让市场主体能够方便入网、快捷上云、及时进入数字世界,是各级政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应当创造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的发展瓶颈已经从过去硬件资源的约束转变为数字化转型进程的相对缓慢。

要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类、服务类云端平台的发展,生活服务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发展迅速并逐渐走向成熟,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尚未跟上发展步伐。目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建设也正在推进,但仍然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初级阶段。许多地方政府已将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作为优先支持的领域,但目前还没有出现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大型通用平台。因此,目前各级政府仍需要耐心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实现不同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有效整合。

发展工业互联网需要多方努力攻坚克难。 首先,需要解决产品生产制造中的虚拟化、模拟化和个性化问题,使产品能够按照用户需求进行生产制造和应用场景仿真,并根据用户体验,确定产品的结构、材料与制造工艺,使产品的生产制造建立在能够快速、精准满足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其次,需要解决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的互联互通、实时联动问题,使生产、供应、销售各环节形成有机整体,实现生产制造的程控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达到有求速供、实时响应的状态。最后,需要解决原材料采购、成本核算、销售结算的无纸化、云端化和自动化问题,使整个生产制造过程在数字驱动下、在人与人之间无需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自动实现。

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互联网发展,实际上都在促进企业的生产制造过程向智能化方向迈进。这一过程不仅需要依靠企业自身的努力和 探索 ,还需要政府的支持和鼓励。政府需要为用户搭建信息基础设施,需要发展工业互联网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为产学研攻关创造条件。特别是在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化、自动化尚未成熟的条件下,政府持之以恒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变得尤其重要。

02 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

数字经济“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

数字经济的一大特点是让普通大众“上网触云”并使其成为数据的生产者和使用者,他们在提供和使用数据的同时,也可以转化为数据的经营者和服务者。这一特点使得在数字经济时代,人人可提供数据,人人可生产素材,人人可从消费者变成生产者,因此,数字时代的创造者、经营者、服务者犹如破土而出的小草,遍地“生根发芽”,需要各级政府精心呵护。这种呵护应当是对“破土而出”行为的鼓励和肯定,是对“生根发芽”苗头的固土与扶持。通过政府一系列精心呵护、精准扶持的政策举措,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营造出良好环境。

数字经济应用场景“落地”需要政府首单采购

数字化技术与应用同现实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相碰撞,就会产生应用设想和应用场景,这些设想和场景能否“落地”、形成可以普遍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不断试错和 探索 。政府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系列积极作用。首先,政府可以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通过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免费收集、发布应用设想、信息与需求,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第二,政府可以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为数字化应用创造“落地”的机会与可能。最后,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首单采购”制度,给予新的应用场景以肯定,使其转化为可以进一步发展的商业化 探索 。

数字经济“茁壮成长”需要政府主动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低消耗、广覆盖等优势,在国民经济低碳化、绿色化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数字经济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其能够与实体经济相融合,并在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过程中实现自身快速发展。这为各级政府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和挖掘地方经济发展新优势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因此,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数字经济的动力和活力,并为数字经济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数字经济“ 健康 发展”需要政府持续净化环境

数字技术和大众化平台相结合,能够快速推动各类数据、信息广泛传播,在降低信息交流成本、缩短信息交流时延的同时,也为各类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快速通道。因此,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承担起清理虚假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加之数字经济具有低成本扩张优势,用户形成了路径依赖,使得大众化数字信息平台容易形成自然垄断。平台经营者依靠自身的用户垄断地位,可以通过合法手段操控信息流向、诱导用户决策、排除市场竞争、获取超额利润。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当对这种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这一方面能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打击垄断、保护创新的需要。

综上,各级政府要构建有人文关怀的数字经济治理模式,为数字经济的“生根发芽、落地、茁壮成长与 健康 发展”创造条件,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要及时纠正、修剪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野蛮生长”现象,查杀铲除“根腐苗败”主体,为数字经济的 健康 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03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

基于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日益扩大、安全制度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日益突出的现实,在平衡数据发展与安全的基础上,以增进数据竞争效能为进路和抓手,科学提升用户选择和享用的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规范企业特别是超大型平台企业收集、使用、管理数据的行为,加快推进数据安全治理的“市场化”解决,有效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以有效竞争提升用户数据安全及服务水平

个人数据安全是数字时代个人权益的组成部分,仅靠私法保护存在较大局限性,因此需要改变个人数据安全保障以私法为主的定式思维,引入竞争法作为消费者权益加以保护。保障个人数据安全权益的基础在于安全保障的服务化,即将个人数据安全的保障作为一种服务看待。用户在使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会向企业提供自己的数据,并与企业订立安全协议,譬如“隐私服务协议”,因此企业就需要向用户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无论是非法抓取用户数据的行为还是滥用用户数据的行为均会导致数据安全服务的质量下降,损害用户权益,甚至破坏竞争秩序。另外,安全服务本身也可能构成一个竞争法上的“相关市场”。某家企业安全服务质量的下降会导致消费者转向替代方企业,故此,安全服务也存在不同企业之间的竞争,在此市场上也会出现垄断行为。综上,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法保护范畴,从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方面,强化竞争对数据安全的保障,从而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

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考量范畴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核心在于行为正当性的判定,而行为正当性的判定标准应当包括对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影响。安全服务是数字市场上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导致企业在安全服务质量方面的不正常下降,从而带来企业竞争力的降低,产生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潜在风险。当然,二者之间可能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某些案件中损害用户数据安全的行为可能并不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破坏,需要结合个案进行具体的分析与评估。总之,个人数据安全是一个值得考量的因素,应当将其纳入竞争行为正当性的标准。

另一方面,应将个人数据安全纳入数字经济背景下垄断行为的判定标准。如前所述,用户数据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企业为了获取更多数据,便可能人为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从而导致消费者数据安全遭受侵害。商品和服务的替代性是竞争约束得以维持的基础。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上,企业降低安全服务的质量必然会导致消费者转向。但是,若市场上有效竞争受到抑制,当具有支配地位或优势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市场力量,实施了降低安全服务质量的行为,消费者将面临着没有有效的替代性商品和服务的选择,以致于难以转向的困境。正如美国众议院在2020年10月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所指出的,“公司的支配地位使它能够在不失去顾客的情况下滥用消费者的隐私。在没有真正的竞争威胁的情况下,公司提供的隐私保护比其他情况下要少。在这个过程中,它提取了更多的数据,进一步巩固了它的主导地位。当出现赢者通吃的倾向时,消费者要么被迫使用隐私保护不佳的服务,要么干脆放弃该服务。”可见,持续收集和滥用消费者数据是衡量数字经济中市场支配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应将消费者数据安全引入反垄断法体系,并把企业安全服务质量变化后消费者的转向作为市场支配力量和认定垄断行为的一个因素。当然,在此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安全服务质量量化分析的问题,对此,目前国家已出台相关的分析标准,譬如《信息安全技术 大数据安全管理指南》(GB/T 37973-2019)、《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7988-2019)等。

以竞争规范企业数据发展兼顾数据安全

竞争法的目的在于规制竞争行为。在数字经济跨界竞争、多维竞争等特征的影响下,竞争行为的规制日益呈现出多元利益交织的特点,需要平衡创新、平等、秩序等多元价值和目标。因此,应当在衡量多重因素基础上,根据市场的整体损益来对该类数据竞争行为的性质加以判定。具体而言,应针对企业数据流动中的相关行为和场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创新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创新竞争是数字市场上竞争的新特点。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等竞争行为虽然可能会产生损害数据安全的后果,但这毕竟也是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企业所开发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且还处在不断的更新升级之中,因而蕴含着显著的创新内涵。这类创新虽然有可能为非法的竞争活动所用,但是也可为合法行为所用,可对市场整体竞争水平的提高产生积极作用。如果不遵循个案分析的原则将其一概认定为非法竞争行为,就可能对企业正常的数据流动形成障碍,进而打击企业创新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因此,在规制未经协议许可的数据抓取行为的过程中,一方面应保障数据安全,另一方面也应将行为对创新的影响纳入竞争法实施的考量范畴,避免过度规制伤害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最后,安全的实现需要秩序的保障,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并非秩序的全部,实现发展与安全的高效统筹才是终极目的。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数据价值在流动中更好地实现,而只有加强对数据安全的保护,才能为持续 健康 的数据流动提供有效保障。数据安全与数据流动的统一与实现,是数字经济乃至整个 社会 良性发展的终极目标。故此,数据发展与安全并非对立,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统一体:数据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石,数据发展是安全的价值创造和解放,两者应统筹兼顾,融合共进。

简言之,任何有妨数据发展的不当的甚或过度的数据安全都是不适宜的,更不能假借数据安全之名行数据封锁之实,数据孤岛与信息茧房都无益于数字经济的持续 健康 发展;同时任何忽视甚或无视数据安全的基础价值,放弃将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发展重要一环的观念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虽然数据安全需要市场主体持续的加大投入,可能短时间内收效不明显,但是数据安全作为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的天然组成部分,已成为数字经济商品或服务的内化要素,即数据安全既是数字经济下任何商品或服务质量保障的基石,亦是商品或服务提供时必须存在的一部分——安全即商品。因此,当前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融合实体经济高效能可持续发展之际,数据安全问题愈发重要,回应和解决数据安全的有效方法,应立足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的现实,遵从数字经济在我国近十年来高速发展的经验以及该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在强化政府监管的同时,大力推动数据竞争,通过市场机制来提升数据安全的质量能效。

04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独特优势 以释放各项红利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长尾效应

数字经济的核心要素是数据,而数据具有可无限复制、反复使用而又不会发生实质损耗的特性。数据使用的频率越高、使用的范围越大,其创造的价值也会越多,并且在增加使用价值的同时不会给数据提供方带来实质损失。这一特性决定了数字经济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效应,能够形成一定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和发展实体经济相比,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具有独特优势的数字经济,不但投入成本和进入门槛低,而且还会带来高收益,形成成长周期短、发展速度快的经济新业态,进而形成超大规模平台企业。

平台企业的特点是能够打破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将大量用户集聚到一个平台上,使用户方便、快捷地使用数据、开展经营活动,形成聚集效应,使平台上的企业在短时期内快速崛起。集聚效应又使过去使用频率较低、访问量和采购数量较少的小众市场服务因为用户数量的激增而扩大服务规模,由此而形成长尾效应,进一步充实和发展了平台服务、增强了平台的独特供应能力,使得平台的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得到充分发挥。能否发展好数字经济,也主要取决于能否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带来的正外部效应、集聚效应和长尾效应,形成当地难以转移的竞争优势,以推动当地经济快速增长。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滚雪球效应,释放创新红利

传统企业一般在扩张时会遇到市场规模限制、可用经济资源有限、组织管理成本上升等问题,但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平台企业却没有这种明显的发展限制,相反,平台企业却存在用户越多市场规模越大、越能降低平均服务成本、平台对用户越具有吸引力的滚雪球效应,这种滚雪球效应能够形成“强者恒强、赢家通吃”的竞争优势。而且在平台企业周围,会形成大量围绕平台企业、为平台企业服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和平台企业一起形成创新集群,带来创新红利,形成当地新的经济增长极。这种拥有创新效应的平台企业具有极强的扩张能力,能够给当地经济带来持久的竞争力。各级政府应当予以大力培育、发展,释放创新红利,造福地方民众。

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精准预测和精准服务功能,释放智能红利

数字技术能够记录 社会 公众的各种行为,并通过对相关行为数据的分析,对人类的需求和行动进行精准预测,进而通过提供精准服务与全天候服务实现精准供销,同时实现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数字经济具有的这种精准预测、精准服务、精准供销的特性,避免了传统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降低了市场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也大幅度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形成用户协同效应,在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决策便利、精准服务的同时,也能够大幅度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将人们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人类 社会 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创造性工作。这将会彻底改变 社会 生态体系,形成高效运转、精准服务、快速响应的经济新形态。这种新形态建立在精准预测、科学决策、快速响应、智能化服务的基础上,能够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正外部性,释放创新红利,并有可能带来新的智能红利。

总之,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到数字经济存在集聚效应、长尾效应和滚雪球效应,能够释放创新红利和智能红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也才能实现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数字经济的红利发挥与治理关键》(中国 社会 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金昌)

《以高质量数据竞争保障高水平数据安全》(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陈兵)

我国发展数字经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数字经济在其他产业领域的应用带来的效率增长和产出增加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数字经济正在加快向其他产业融合渗透,提升经济发展空间。

数字经济的概括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作为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

数字经济通过不断升级的网络基础设施与智能机等信息工具,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人类处理大数据的数量、质量和速度的能力不断增强,推动人类经济形态由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知识经济—智慧经济形态转化,极大地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优化配置效率,提高产品、企业、产业附加值,推动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

题目定的比较仓促,先想到哪写到哪吧。     小时候,“要想富先修路”的口号被很多人奉为脱贫致富的圣经。路,在工业化时代是一个封闭经济体连入大经济圈的重要标志,有了路一地的生产和消费才有嵌入产业链的机会,外部法律、财务、管理等现代化的服务业才能对本地产业赋能。“路”其实代表着连接供给侧、消费侧的传输层,它既把供给侧的产品传输至消费侧进行消费,同时会将消费侧反馈信息及更上游的服务产业提供优质服务传输至供给侧,促进供给侧改革升级。时钟进入21世纪20年代,随着微信、支付宝、各类网络商业模式的创新及疫情防控期间数字化手段对政府治理能力的极大促进作用,都让人们认识到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那么在数字经济时代是不是也存在的路的问题。 首先,数字经济时代“路”是不是一条新路。小农经济的家庭化生产可能不需要专门的生产知识靠个人生产者独自的经验就可以应付,因为一个个小农经济单位基本处于统一水平而且自给自足效应明显,所以他们也没有迫切的升级生产力的需要,同时产品数量也相对单一稀少,天然的水道、简陋的土路就能够符合小农经济需要。工业化的商品经济,生产以交换为目的,生产出的产品需要第一时间进入市场交换,同时需要保证原料的充足,因此诞生了标准化的公路、铁路等可以承载先进交通工具的道路。此外,生产力的提升直接影响着生产者的利润,因此在物理道路的基础上还存在的一条知识传输的道路。数字经济时代,对于生产者产品的种类与工业化时代没有什么差别,物理道路没有本质变化,主要是订单、财务、生产情况等数据传输通道的作用大大增强,以此来支撑智能化、高质量生产,这样经济等服务业可以更好地跟供给侧企业结合。所以数字经济时代是一条虚实并进的路。 其次,当前数字经济时代为什么“路”的问题不像工业化时代那么突出。传统工业化的路还走得通,现有产业链还是基本按照以往工业化时代的模式组织,反而以数字为特征的新型工业化生产倒成了异类,数字化新路的规模效应及其配套的生产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就像火车出现时跑不过马车,数字化新路的效益还不凸显。 最后,先踏上“路”的会有什么后果。率先实现数字化的企业掌握数字化竞争优势,完全数字化的企业可以无缝对接现有金融体系的数字化评价系统,特别是贷款等服务上实现质押模式向信用模式的转变。同时率先数字化的企业可以探索形成自身所在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模板,自身可以转型成平台或者服务企业,占据更高的利润。 ,

经济政治与社会论文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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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经济发展政治论文25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

[摘 要]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但是,强调经济发展绝不能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本身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在这里,人是根本、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 文化 、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为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

[关键词]发展理念;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B03;D6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1672-2426(2013)09-0004-05

实现中国人及其社会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理想和根本目标,本身蕴含着并首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它始终是当代中国发展所面临和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包含着如何处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人与物、理论与实践、生活与观念、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矛盾和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科技、 教育 、文化、国防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言而喻,所有这些矛盾、问题和关系都需要也都应该得到正确处理与合理解决。问题在于: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关系的内在规律与客观要求是什么?在全球化背景下,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和怎样的解决办法才是正确的与合理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发展基础上,在中国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第二位情况下,我们应当确立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发展原则和发展理念?本文拟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要求,主要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做一理论探讨。

一、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二战”结束以后的一个时期内,经济发展曾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所追求的首选目标。然而,将“经济发展”归结为“经济增长”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及其严重后果,使其本身受到了新的发展实践的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理论的严厉批判。以至于今天人们谈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往往还心存疑虑或心有余悸。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深入 反思 的理论课题。

正如人的生存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一样,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发展不仅依赖于经济发展,而且最终取决于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和必要的基础,因而也就根本谈不到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穿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正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1]

正因为如此,当发展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时,许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的主题是经济发展。而在“二战”之后新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约而同地将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增长)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和观念在后来的发展实践中显露出其本身的某些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不应该脱离历史实际简单地将其仅仅视为发展实践的失误,实际上它本身带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它也不能仅仅被指责为发展理念上的简单化和片面化,其实它有其自身理论上的某种合理性;它更不能被视为缺乏根据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事实上它是面对各自现实需要所做出的一种现实抉择和理性选择。以我国发展为例,中国曾经是一个经济非常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旧中国遗留下“一穷二白”的旧家底,新中国领导人一开始就将经济恢复、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作为自己的关注重点。但遗憾的是这一正确的决策由于后来指导思想上出现失误而未能坚持下去,以至于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连起码的温饱问题甚至是生存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才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把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由此,我们才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世纪之交顺利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前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而且在2010年使“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世界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2]这是了不起的历史性成就,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而这本身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巨大成果。

如果说经济发展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及其不同发展阶段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话,那么,它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来说,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基础地位和前提意义。其根据和理由,主要在于我国社会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复杂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特别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改革开放使我国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缩小城乡发展差别、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30多年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然相对落后,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也日益增多;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日益深化,中国开始走向世界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但与此同时各种复杂的国际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心存疑虑,甚至仍然采用冷战思维而对中国的发展进行围堵与遏制,这不仅使我们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且使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困难。不可否认,这些问题并不都是经济问题,它涉及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应当看到,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那就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很难真正解决,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会缺乏基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也就难以如期实现。 不仅如此,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的更深刻理由和根据还在于,我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以此分析和判断为基础,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4]正因为如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5]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而言,不言而喻,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首要地位并具有决定意义。只要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还未建成,只要我国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还未完全达到,只要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还未真正实现,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把经济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就必须把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对待。这也许正是当年邓小平反复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6]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务是发展”[7]的真实意义和实质内涵。

二、中国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

毫无疑问,任何发展都不能忽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但是,强调经济发展并不排除社会其他方面发展。事实上,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发展还要有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自身也表明,发展本身是一个具有多种目标和多重任务的复杂系统。我们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及其各方面的协调性来看待经济发展问题。否则,如果仅仅强调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而忽视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只看到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而看不到其他目标和其他任务,那么,发展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由此,将可能导致社会畸形发展,甚至会重蹈“二战”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发展的覆辙,从而使自身陷入各种社会矛盾的困境而难以自拔。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不仅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而且经济发展也不等于经济增长。通常把经济增长理解为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而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又被视为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毋庸置疑,GDP的增长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是,经济发展绝不单纯等同于经济增长。由于社会发展的理论、观念和政策的不同,经济增长本身完全可能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结果。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观念,不仅注重经济发展,而且能自觉地将经济发展成果用于解决贫困、失业、生态、体制、教育、文化和不平等等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政策,仅仅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甚至为增长而发展,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贫困加剧、生态恶化、社会腐败等问题,导致社会的片面畸形发展。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起飞与社会安定同时并举,受到世人普遍肯定;而同期巴西、阿根廷、伊朗、巴基斯坦等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令人羡慕,但其产生的农民贫困、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等严重社会问题[8]却也令人失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社会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仅会使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累积和集中爆发,而且会导致人们陷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英德米特·吉尔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使社会发展甚至经济增长本身陷入长期停滞乃至出现倒退现象。

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展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是一个全面范畴,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必须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例如,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杜德利·西尔斯就指出:“调查一国发展情况应提出的问题是:贫困状况怎么样?失业状况怎么样?不平等现象又是怎么样?……一个没有包含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现象诸目标的‘计划’,难以被认为是‘发展计划’”。[9]美国波士顿大学世界发展研究所所长保罗·P·斯特里登教授也指出:“发展必须重新下定义,应叫做向当今世界主要‘敌人’:营养不良、疾病、文盲、贫民窟、失业和不平等开战。”[10]西尔斯和斯特里登还明确区分了发展和增长的不同,并强调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的方面。因此,应当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发展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11]此外,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谬尔·亨廷顿也强调指出:发展应当包括“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五大目标。因为,“落后社会是贫穷的、不公平的、压制性的、粗暴的、依附于人的。发展就是从后者转变为前者的过程。”[12]所有这些都表明: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更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处于首要的、前提的和基础的地位,但社会发展必须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发展才可能是合理的与健康的。

然而,当代社会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必须是协调的。这是因为,所谓社会,并非机械装置,也不是人口堆积,而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它绝不是其本身各种构成要素的简单集合或机械拼凑,而是其人和物、存在和意识、实践和观念、经济和政治、科技和教育、生存和发展、生活与安全等各种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有机统一所构成的系统整体。而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系统中处于一定地位并发挥某种特定功能且与其他要素发生相互作用的系统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性及其各要素的相互关联,是系统本身的根本特征。因而,对于系统中的任何一种要素都要从它与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来理解,并要从它在系统整体中所处地位和所发挥功能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系统整体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系统也同样如此并且更为复杂。在这里,人是根本,物则是属于人的。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这意味着:人是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人们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而思想和观念则是人们生活和实践本身的内在构成要素;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文化、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人创造社会生活并推动历史发展,社会生活和历史条件也制约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来看,没有各方面要素的彼此协调,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而健康的发展。 坚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经济与教育、科学、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各方面需要综合平衡”。[13]党的十四大指出:“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14]党的十五大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15]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6]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 面相 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18]所有这些论述,既是对世界各国发展 经验 教训的科学 总结 ,同时也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

然而,理论的自觉与观念的合理,并不能保证社会发展实践本身就没有矛盾和不出现问题,关键在于以自觉的理论与合理的观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之后,我国社会发展本身虽然解决了某些旧矛盾和旧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对此,党的 报告 指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 安全生产 、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19]显而易见,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实质,主要是社会各领域和各方面及其发展过程各环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正确处理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发展就可能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它本身则意味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关注点和着力点将需要努力解决好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M].北京:人民出版社?熏1995:78-79.

[2][3][5][19]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15,15,5.

[4][7][1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4,14,15.

[6]邓小平文选(3)[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0-371.

[8]高清海等著:社会发展哲学——中国现代化的理性思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183-184.

[9][12](美)塞缪尔·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51,333.

[10](美)迈克尔·P·托达罗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50.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著:发展的新战略[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0:4.

[13]邓小平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49-250,367.

[14]江泽民文选(1)[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24.

[15]江泽民文选(2)[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

[16]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8.

[17]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N].人民日报,200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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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作文的写作思路如下:

首先点明主旨说明自己学习《经济政治与社会》获得了很多收获,接着具体写一下《经济政治与社会》这门课的具体教学内容,之后选取自己收获比较大的内容,并且结合实际说明自己获得的收获,之后对上文进行总结。

具体的作文如下:

通过学习《经济政治与社会》,我获得了许多收获和感悟。

《经济政治与社会》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和强烈的时代感,能让人体会到经济、政治与社会三者的关系,运用了历史观点来分析世界各国或民族的发展进程。

曾经有人说过“说当今的时事,用历史的观点来看问题”,因此应通过重温历史来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同时也看到了发展已成为当代世界的主题。

《经济政治与社会》这门课注重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个人生活、职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的各个环节,帮助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提高辨析社会现象、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应结合社会时事,将知识点与社会焦点融为一体,能使人消化和掌握教学内容。

这门课令我收获最大的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劳动价值理论讨论的是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的问题。马克思曾经多次明确地指出,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但对于“劳动”的定义却不是特别清楚。

所以说,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认识这个“劳动”。根据查阅的资料,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为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资本成了除劳动力之外的两项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很明显,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要素由以体力劳动占绝大部分变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共存,而且体力劳动的地位还是迅速提高。我们对当代社会劳动形式这一新特点,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时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必须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原理,并用它来指导自身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政治经济与社会》这门课就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真理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平台。

扩展资料:

写课程学习和收获的注意事项:

1、在整篇文章中要注重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2、不要大篇幅列举所学的内容,而是要让学习的内容为自己的感悟和收获服务。

3、写收获与感悟时要结合实际,可以写一下所学的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4、对于全面的概括要简略一点,着重于某个具体的知识点,对某个具体的知识点进行深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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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治与社会论文800字

写作思路:确立中心,围绕选材,确定重点,安排详略,选材时要注意紧紧围绕文章的中心思想,选择真实可信、新鲜有趣的材料,以使文章中心思想鲜明、深刻地表现出来。

正文内容: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继续迈大步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体现。我国的发展道路,历来都是建立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上的,将全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

长期以来都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代接轨,与全球接轨,最终目的就是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宏伟中国梦付诸于实践中,落实在行动上。我党成立的出发点便是实现人民的利益,党和政府的一切行动和政策都是为了群众,让老百姓享有自由、民主和平等,享有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享有应该享有的福利。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适应当今我国发展趋势的又一次精神力量提升。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伟大中国梦的进程全面铺展开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是我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形成的,是我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对我党长期奋斗以来形成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进一步认知,需要我们不断巩固和加强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政策领悟和形势分析。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贯彻我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前提,解放思想,杜绝固步自封,始终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和求真务实。紧紧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精神,不断推动改革创新。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我们的思想,不断形成精神共识。要坚持不懈的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武装自己,大力弘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越性和领导性,狠狠把我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实质,

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学习领悟,增强自身的精神力量。把“三个倡导”和实际相结合,做好本职工作,尽好本职力量,真正融入到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队伍当中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新一轮发展时期,针对中国国情提出的一个重大的社会发展主题。与所有的社会一样,和谐社会也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社会,和谐文化建设必然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决议》明确指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并从四个方面原则上规定了和谐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决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我们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思想上保证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但我们也要看到长期以来,一些党员和干部中程度不同的产生了“信仰危机”,有些人怀疑和反对社会主义。国民心态中存在物欲化、粗俗化、躁动化、冷漠化、无责任化和虚假浮夸化等“六大负性倾向”。在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社会上出现了不同经济关系和不同利益的人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文化多元化的态势,这些都已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方面。面对这样一个基本国情,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保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引导全体人民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所以,和谐文化建设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性和导向性。其次,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目的在于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又是开放的,它不是“专制化”或绝对的“一元化”,而是强调对多元价值观的“引领”。它的建设还要从国情出发,“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文化应该是多元一体的,充满活力的、具有指导性、包容性和整合性的文化。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多元文化的矛盾与冲突问题,才能最终完成先进文化对消极文化、落后文化、腐朽文化的批评,以及对世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现代化整合。2、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和谐文化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思想道德建设肩负着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决议》中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要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耻、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我们知道,一个民族思想道德水平最能反映一个民族的基本精神,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人们的道德规范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领域和地方存在着是非、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受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和蔓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着,掺假制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业腐败、不讲信用等现象,成为当前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道德体系,确立全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加强对青少年、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3、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个民族的科学素质,一个国家科学知识的普及程度,从根本上决定着这个国家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水平。建设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反对迷信和伪科学的良好文化氛围。另外,要积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积极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互联网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思想和舆论氛围,使各类媒体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4,和谐文化重在创建。《决议》提出: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在创建活动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共建和共享的社会,从这个意义上看,和谐文化既不是少数人的精英文化,也不是传统的市井文化,而是先进的,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全民的、大众的、共享的文化。和谐文化创建活动在于全民的积极参与。文化是可以物化的,文化是可以实践的,近些年来,国内许多城市在开展文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已经创造了许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文明社区活动的具体形式。这些活动大多具有群众性、地方性、民族性的特点,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它不仅传播了先进文化,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在和谐人际关系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就经济政治与社会的学习与收获,写一篇作文这学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让我有机会第一次真正地有机会接触了经济学原理和知识。经济学是当今非常热的学科领域,我一直对经济学非常感兴趣,但始终没有能够很好地了解它,更别说是掌握和运用了。幸运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课给我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平台,让我得以开始对经济学原理的学习。关于经济学,课本上的概念公式等非常多,记忆和理解起来也就相应得非常困难。所以,我个人认为我们前段时间的那次讨论课这样的形式特别好,通过自已认真思考您提出的问题并在上课时听同学们的发言,了解同学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这对于我正确深刻理解学习内容有着很大的帮助。比如说,您提过这样的问题:知识能否创造价值,资本能否创造价值?我在课下想了很多,课上也想来发言了,而且当时课堂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非常激烈。在综合了同学们的观点和自已课下的查阅资料之后,我对这个问题有了自己的想法,理解也更加深刻了。我下面想谈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以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首先讨论一下劳动价值理论,这个对于解释老师提出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劳动价值理论讨论的是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的问题。马克思曾经多次明确地指出,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但对于“劳动”的定义却不是特别清楚。所以说,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认识这个“劳动”。根据查阅的资料,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为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资本成了除劳动力之外的两项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明显,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要素由以体力劳动占绝大部分变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共存,而且体力劳动的地位还是迅速提高。我们对当代社会劳动形式这一新特点,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时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再回到老师提出的问题:知识能否创造价值和资本能否创造价值。我的答案是能。因为,首先,知识和资本本身就是从劳动中获取的,没有了劳动,知识和资本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本质上说,知识和资本本身实际上就是劳动,只不是可以看作是经过转化的劳动,从这点上说,知识和资本是可以创造价值的;第二,知识和资本的运用过程实际上是脑力劳动的过程,这就到了刚刚在上面的讨论了,脑力劳动也是劳动,也可以创造价值。所以说,知识和资本是可以创造价值的。在我查阅的资料中,有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单纯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我觉得这些都是不对的。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每当人们创造某种使用价值时就使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但以体力劳动为例分析并不代表所有的情况都是体力劳动创造价值,坚决不能这样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提到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体力劳动最终会被脑力劳动所取代,但由于他处的时代的局限,马克思并没有深刻地讨论这一现象。不过,体力劳动会被脑力劳动取代并不代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再适用,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从始至终都包括了脑力劳动,机器劳动归根到底也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所以说,在知识经济的形势下,劳动价值理论不仅没有失效,反而还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不管如何发展,商品的价值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是不会变的,只不过这种劳动具有高效性的新特点。所以说,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必须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原理,并用它来指导自身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门课就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真理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平台。很幸运能通过这门课接触到真正的经济学,也希望老师能再组织一次类似上次的讨论课,帮我们更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

一、从目标与现实的统一加以把握 我们党为什么要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两个方面全面把握。首先,和谐社会是我们要努力实现的理想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社会和谐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列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富强、民主、文明三位一体的目标,发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目标。而且我们还要看到,过去由于长期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强调对立和斗争而不注意团结与和谐;由于长期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由于我国社会脱胎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当前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社会发育水平较低,所以我国社会建设是比较落后的,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很不协调,把社会和谐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把社会建设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目标和总任务的一部分,所以它已经成为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全局性的战略性问题。我们还要看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既是一个阶段性的建设任务,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长远建设任务,即使是在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后,社会建设和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实现社会和谐仍然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而且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越是向前发展,人的自主和自由越是增强,国家的功能将越来越让渡给社会,社会建设也变得更加重要,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将完全消亡,整个社会将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使人类的社会和谐达到了最完美的理想状态。在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时候,仅仅从目标的视角把握还是不够的。我们党现在提出这个问题还有其现实的原因和思考。这主要是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我国经济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二十多年虽然发展起来了,但采取的基本上是粗放的发展方式,现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突出来了,发展的不平衡问题突出起来了,资源和环境问题突出起来了,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我国今后的继续发展,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我国在前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着力于放开搞活,打破僵化体制和平均主义,实行了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政策。现在我们在继续坚持这个大政策的同时,根据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思想,要把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促进落后地区的发展,增加后富群众的收入,最终实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提到议事日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问题。第三,当前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根据国际的经验,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3000美元,既是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又是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如果矛盾多发得到妥善处理,就有可能获得黄金发展,如果矛盾多发导致社会动乱,发展就会停滞甚至会出现倒退。所以实现社会和谐对于我们有效把握当前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战略性问题。二、要着力于解决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当前我们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大量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问题,所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就是要承认和认识这些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承认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追求社会和谐就有可能变为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如果矛盾得不到正确的分析和处理,就会激化矛盾和问题,加剧社会的不和谐。社会主义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曾经有过切身的经验和教训。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完全适应的,整个社会不存在任何社会矛盾,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们精神上和道义上的团结一致。他十分强调社会的团结、统一、一致,但这种团结一致是建立在抹杀矛盾和掩盖问题的基础之上的,是没有生机活力的表面上形式上的团结一致,结果许多矛盾和问题长期被掩盖着,一旦爆发出来就会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斯大林去世后苏联东欧地区出现的波匈事件,整个国际共运出现的争论与分裂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在我国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以后,毛泽东同志敏锐地觉察出了这个问题,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但由于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敌我矛盾退居到了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变得突出起来,成为必须十分重视的问题。他强调党和政府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从基本理论上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重视社会矛盾和社会和谐的问题。但此后不久,我们国家在这个问题上却出现了与苏联不同的另一种偏差。这就是片面地强调社会的矛盾和斗争,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阶级斗争”和政治运动,直到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不但在社会发展问题上出现经济与政治关系严重失调,背离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使整个社会长期处于对立和动乱状态,社会和谐受到了严重的破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今天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总结了历史上的这些经验教训,把全部工作建立在正确地认识和解决我国社会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基础之上。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还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树立起以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和以社会和谐促进发展的思维,决不能把二者割裂和对立起来。围绕这个主要矛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还需要着力解决其他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譬如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居民收入分配中的差距过大和非法收入问题,党政干部中的贪污腐败问题等。只有下决心解决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了,才会达到真正的社会和谐。三、必须抓住调节利益关系这个根本 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所奋斗的一切归根到底都与其利益相关。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抓住了利益关系也就抓住了事情的根本,处理和协调好利益关系也就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利益问题是一个涉及社会全体成员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全局性的战略性的问题。国家、地方、部门、单位、群体、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可以说利益问题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人人关心。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都在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活动,利益观念被空前强化了,利益关系也空前多样化了,利益趋动已经成为加快社会发展最强有力的杠杆,调节利益关系也已经成为建立社会和谐最重要的问题。共同利益是社会力量实现联合的基础,是加强团结、化解矛盾的有力武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人们对共同利益的认同,突出共同的方面,协调矛盾的方面。我们要以共同利益为纽带把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把社会各阶层的群众联合起来。对于全国人民来说,我们要加强中华民族和全中国人民共同利益的宣传,进行爱国主义、民族传统和民族精神的教育。每个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都有其共同的利害,要通过有效的思想和宣传工作,使人们认识到自己的共同利益,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协力奋斗。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不同的地区、部门、行业、社区、企业、单位、村庄,也有其内部的利益矛盾,也要通过思想和宣传工作,让人们自觉地求同存异、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团结协作,为达到社会和谐而共同努力。根据历史的经验,在利益关系的处理上要特别重视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关系。文化大革命以前,我们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时候,往往忽视甚至否定局部和个人的利益,严重地影响了部门和个人的积极性。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纠正了这种倾向,注意发展和维护地区、部门、个人的利益,有力地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以个人、部门的利益损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的现象有所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更有必要加强对国家、社会共同利益的维护,同时又注意保护单位、个人的特殊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构建起牢固的利益关系新格局。构建和谐社会决不是不承认矛盾,更不是掩盖或者抹杀矛盾,而是在承认矛盾的基础上去研究矛盾、解决矛盾,通过对社会利益矛盾的正确处理和脚踏实地的工作,达到团结、统一、和谐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要经历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即便是达到了我们所希望的和谐社会,这种社会和谐也仍然是相对的,它只是把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且我们还要看到,社会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分析和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所以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和最困难的任务,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我国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尤其是那些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逐步形成能够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的社会危机预警机制,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五个统筹,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武器和指导思想。这五个统筹虽然讲的是统筹发展问题,而对于利益的统筹同样是适用的。在推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必须统筹社会利益,才能构建起和谐社会。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把利益统筹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这里有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需要研究和注意。例如,怎样统筹城乡、地区、部门之间群众的利益;怎样兼顾先富群体与弱势群体的利益;怎样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怎样才能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怎样通过先富帮后富、先富带后富走向共同富裕,等等。这是从全国范围来讲的,每个地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都有一大堆需要统筹解决的利益关系问题。我们要从现实出发提出问题,认真研究怎样进行统筹。总之要把利益统筹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武器,大力加以提倡和利用。人们的行动是由利益所趋使的,所以利益对于人们的行动具有根本的导向作用。我们要善于利用利益这个指挥棒,来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设和谐的社会关系。例如,我们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令,使乐于助人的人得到利益,使损人利己的人利益受损;使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人得到利益,使制造动乱的人利益受损;使勤政廉洁的人得到利益,使危害社会的人利益受损;使保护生态环境的人得到利益,使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利益受损;使遵纪守法的人得到利益,使违法乱纪的人受到惩处;如此等等。我们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以利益为导向、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的事例和实际经验,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宣传,以充分发挥其对广大干部群众的示范效应和教育作用。四、关键是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党和政府是我们国家的领导力量和政权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是我们首先应当加以重视的关键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已经作出了重要的决定,这里提出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第一,要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我们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见物不见人的发展,单纯的经济发展,粗放式的发展,会造成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不协调,经济建设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不协调,人与自然界的不协调,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会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社会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党中央在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二,要提高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结构更加复杂,利益关系更加多元,人们思想更加多样,它对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关系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现在不能像文化大革命以前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处理社会关系,也不能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主要靠行政命令来处理社会关系,而必须探求新的途径和方法,这个方法就是和谐的思维和方法。和谐有其特定的内涵,它要求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而不是片面强调一方或几方的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其他方面的利益;它要求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共同的利益而奋斗,而不是压制和打击某些方面的积极性;它要求各方互相支持、互相促进、互相沟通,友好相处,而不是处于对立和敌对状态;它要求和而不同,尊重各方的价值和需要,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党的十六大把这种关系简要地概括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睦相处的关系。我们应当按照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不断提高处理社会关系的能力,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第三,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必须努力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利益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只有利益关系合理,人们各得其所,舒畅气顺,才会有和谐的社会关系。所以要抑制和化解社会矛盾,首先必须提高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利益的能力。在坚持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的同时,还要协调好群众的利益。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尤其要关心广大农民和城市弱势群体,切实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努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真正做到使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要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在保持社会发展活力的条件下,更加注意社会公平,更加关心基本群众。要尽快建立社会协调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的渠道和形式,调节与化解利益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要完善信访、市长热线等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回答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使之成为沟通政府与群众关系,以及协调群众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要建立社会预警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此外,还要改进和加强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做实,充分发挥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启发诱导、化解矛盾的作用。第四,要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彻底改变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的旧体制,政府要把属于企业的权力还给企业,把应当由社会组织管理的事情交给社会组织,科学地划分三者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在政府的主导下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推动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当前在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管理领域中,社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领域,也是最薄弱的领域,探索社会管理的规律、培养社会管理的人才,发展社会管理科学,建立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

市场经济与政府职能的研究论文

国家干预也叫宏观调控。国家干预主要表现为国家利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发挥调控作用。

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把市场与政府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割裂地看待二者关系,既不能不讲求市场规律束缚生产力发展,也不能只讲市场偏废政府的管理职能。只有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各司其职、优势互补,才能更好地激发经济活力。 一、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格局已初步建立,一般商品劳务的价格基本上已由市场决定,但是关键的要素价格还不是市场供求决定。今年是中国明确提出市场化改革方向20周年。20年前提出市场要在资源配臵中起基础作用,意义非凡。当前,核心资源、要素、行业等领域的改革与进展有限,门槛很高。政府手上掌握资源过多,过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而行政权力过大,导致发展关键不是争夺市场,而是争取政府手中掌控的资源。 反思市场经济是什么,或者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通说认为,市场经济是一个与计划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它要求以市场作为资源配制的主要方式,以法治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保障,强调所有市场主体地位一律平等,倡导诚实信用,鼓励自由竞争,反对政府对经济运行过度干预。所以,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又是法制经济。 既然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那么解决危机要首先破除国有资本在一切领域的垄断经营,给予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地位,使民间资本能够顺利进入金融、能源、通讯、铁路交通、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同时,国有资本还应从竞争性行业全部退出或至少限制在非控股水平。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国有资本在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借助国家力量同民营资本不正当竞争,才能创造一个充分开放、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市场环境,才能使民间资本根据市场需求理性投资,也才能促使我们的市场经济健康、平稳、有序发展。 又因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必须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角色定位和权力界限,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改万能政府为有限政府,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将应属市场调节的还给市场,把该归法律规范的还给法律,才能促使政府彻底抛弃自定经济增长目标,不顾市场经济客观规律随意采取调控措施,强力干预经济发展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也才能使各方主体对我们的市场经济环境有一个明确、稳定的预期。 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要求政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作用,解决以往存在的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 政府在微观方面的管理职能要弱化,进一步放权给市场,打造服务型政府。十八大代表、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说:“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搞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环境,而不是管制。”高尚全表示,凡是市场主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不要再管那些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主要是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此,要继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杜绝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切实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正确的政绩导向、用人导向加以规范化、制度化。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立政府问责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宏观管理的效率要提高,积极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和规范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缩小行政审批的范围,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行政管理。同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完善政府组织架构,探索建立慎决策、快执行、讲效率、负责任的行政运行架构和运行机制。另外,要充分利用现代交通通信发达、信息传导便捷的有利条件,精简管理层级,扩大管理半径。 三、更好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应注意加强二者的有机协调和配合。既要防止出现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倾向,又要防止只讲市场化、忽视政府作用的倾向。经济发展不是静态上的配臵和按计划行事,还得靠市场这双“看不见的手”,应让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要培育政府的作用,因为市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既需要政府为市场提供规则和环境,又需要政府为市场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保障,转型期还需要政府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因此,必须解决好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市场需求,二是资本供给,三是企业活力。所以,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要重点推进三大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金融改革和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 收入分配改革主要解决市场问题,有利于把我国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目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还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只有通过收入初次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提高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如果我国庞大的国内市场和巨大的内需潜力都被挖掘出来,我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就能获得基础性的坚实支撑。而这既需要调动市场作用以提高经济效率,又需要调动政府作用以实现社会公平。 金融改革能够大幅提高资金配臵效率、化解金融风险。目前,一方面是大量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一些地方高利借贷盛行;另一方面是居民缺少有效的投资渠道。在金融改革中,放宽准入与稳步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尤其重要。只有形成功能相互补充、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激发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才能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形成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更紧密结合起来,有效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营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环境,可以收到一箭多雕的效果,既可以解决基础设施急需的资金问题,又可以发挥民间资本机制灵活的优势,提高基础设施相关领域的经营效率,还可以解决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不公现象。因此,政府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有形和无形壁垒,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就业创业和创新;通过完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发展有自己的规律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需要有一定的条件和环境。政府要为市场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同时还要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政府还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引导和推动。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和审批程序过多过繁,不仅不会弥补市场失灵,而且会抑制市场规律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因此,政府必须有意识地自觉对自身的经济行为加以明确限定,加快转变职能,为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转轨时期,“政企分开”要求我们对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构建一个新的模式,使政府和企业在国民经济运行中都能找到最佳位置,从而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通过满足社会需要获取利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制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以市场为中心,围绕市场这个轴心运行。企业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技术等)主要从市场上获得,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安排和决定。市场的需求状况直接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好坏,企业按市场竞争法则优胜劣汰。从企业涵义来看,它必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它的最基本职能就是生产社会所需要的,并能在生产过程中向社会需求量最大、且利润最高的组合点靠拢,从而达到资本化加速之目的。但其实现资本化与促进社会福利增长的前提是:企业必须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政府的职能与企业的职能区别在于它主要表现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总之,以有利于微观运行为特征的整体性设计是每一个国家政府所不能逃避的责任。 所以,政府不应该越俎代疱,而应在改革金融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上多做点份内的事,管好自己应该管好的事,真正造就一个硬约束的、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从而使企业解除包袱。现代企业制度不在于政府去规定一个或几个模式,而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经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产物。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管好自己的事才是关键,只有管好自己职能范畴的事,形成经济运行所需求的规范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氛围,这样现代企业也必然会适应供需规律要求,自然而然形成自身的内部机制去根据社会需求运行。 这样,政府的职能就要求从微观经济活动中转移出来,对此,政府职能转变要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科学地确定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社会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去做市场做不到的事情,对市场作用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节,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不等于取消政府职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后,政府的职能是加强了而不是减弱了。最关键的是政府以什么样的形式管理经济才能把经济搞好;政府的管理职能实施的基础是什么;政府应在哪些范畴内活动,必须经过制度、规范、法律程序来付诸实施。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的实际出发,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各政府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关系。从发展的眼光看,各级地方政府管理职能须与大中型企业国家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能须与经营职能分开,从制度上规范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从上到下建立权责明确、分工配套、独立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既保障国家的所有者权益,又维护企业独立法人地位。 正由于企业与政府存在着上述特殊的对应关系,所以应把企业中属于政府的职能转给政府,使它们各司其责。以后企业与政府的联结方式只能是(1)纳税人与被纳税人的关系。这对于国有企业与私有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至于战略上的问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或通过调节税收来完成,但绝非行政上的关联;(2)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不论政府是以贷款投资形式或以其它形式出现,政府都是一个人格化的实体,企业决不能依赖以往对政府的无限责任制来转移投资形式;(3)监督人与被监督人的关系。企业必须在法律许可与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否则政府会通过行政的或法律的、经济的等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惩罚。当然政府有时并不直接干预,它还可通过中介性、社会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监督人的目的,同时政府行为也必然受到企业与社会力量的监督;(4)服务人与被服务人的关系。政府为了实现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有必要也必须为企业创造一个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条件,例如抑制垄断、打击非法交易、创造平等竞争机会,提供社会保障制度等等。 二 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之一,是政企职责不分,或者说是政府和企业角色混淆,职能错位。从政府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政府是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政府用行政办法直接管理企业,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使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在这种体制下,企业只需要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即可,企业无需有自己的决策,也不可能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践证明,政府这种严重越权行为危害极大。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社会需求复杂多变,政府不能完全了解和适应市场需要和变化,国家直接经营企业,难免犯官僚主义、瞎指挥的错误,导致企业亏损或效益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微观经济主体没有权力,没有利益,因而限制了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政府以较多的精力管企业,办工厂,使政府的职能无法实现。从企业方面看,其主要表现是企业承担了大量的政府应承担的社会职能,这不仅分散了企业的精力,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而且使企业付出了大量的成本,加重了企业不应有的经济负担,从而使企业蒙受经营困难。 以上分析表明,在原有的经济体制下,政府和企业都存在着严重的“僭越”的现象。而没有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首先必须转变政府的职能,使政府做好该做的事,政府工作应限定在“需要管理”、“管得了”、“管得好”的范围之内,对“不需要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应交给企业和市场。只有把后者放开才能把前者管好。为此,政府要从管理微观经济活动为主转向管理宏观经济为主;从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主转向培育、组织和管理市场为主;从分钱、分物、批项目、定指标为主转向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为主。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要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赋企业法人财产权和完全的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从而使企业不再躺在政府身上不承担责任,也可以避免政府的越权行为。 要正确处理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搞活国有企业,还必须分离企业的社会负担。像医院、学校等社会公益性事业,应该划给当地政府管理,由其财政负担支出;对属于后勤服务的职能,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于养老保险要推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建立个人账户;对于失业保险问题要在完善资金筹集渠道和结构,调整使用方向及探索再就业上做文章。各级政府要从国有资产和土地出让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帮助企业分离冗员,变企业对冗员的隐型救济,为政府对冗员的公开救济,变隐型失业为显型失业。 三 从本质上看,现实中政企不分和国有企业动作不畅的症结所在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一方面,企业内部缺乏来自所有者的负责任的监督和制衡;另一方面,由政府决定企业的重大事项,又造成决策目标的混乱,企业对行政命令反映灵敏,但对市场信号则反映迟缓。从目前情况看,在国家层次上,企业的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这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现实中,各个政府部门都分别行使一部分所有者权利,并与行政管理职能混在一起,形成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政企职责不分的局面;同时又没有哪一部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企业层次上,企业内部没有个体的、人格化的所有者代表,凡需所有者作决策的事,企业或找政府,或自己代所有者来决策。这种格局的最终结果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动作。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应通过构建一个新型的国有资产动作机制来实现政府退出。政府退出是一个制度变革。通过制度变革创造新的政府与企业关系,是产权责任清晰的核心内容。在这里,首先是要建立一套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作体制。具体的举措是构建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作制度。 第一个层次,从政府中分离出国有资产管理局,解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避免政府的行政权侵蚀国家的财产权。分离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应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同时承担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职能。 第二个层次,建立国有资产的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基金组织等,从而在这个层次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经营职能的分开。国有资产投资主体,是依法受人民代表大会管辖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委托,以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投资运作的组织,两者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以资产所有者代理人的身份,进行资产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而不是行政机构;它作为经济组织,以法人资格对资产投资后果负责。同时,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代理人,以出资者身份,把国有资产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投资的目的是使国有资本的价值增值。 第三个层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所有权的分离。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企业这个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否具有活力;在这里,关键是建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公司制。它由两个支柱构成,其一是,公司要建立在法人财产的基础上;其二是,公司由法人治理结构来管理。 总之,在我国政府提出和搞活企业的改革中,从政府分离出来,直接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在新的产权格局中,充当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角色,它的机构设置和成员任免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局依法监管对各个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这样就实现了行政机构与经济组织在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经营上的职能分离。同时,多元化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国有资产的动作、投资、保值和增值负责。在对企业的层次上,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代理人进入其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法律法规,完成国有资产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这种体制通过层层授权,建立产权责任制度,可以解决困感已久的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作。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经营性国有企业和非经营性国有企业,政府退出的方式是不同的。对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通过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离、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塑造新的国有资产运作制度,从而达到政府退出的目的,使经营性国有企业真正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而对非经营性国有企业而言,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能直接参与竞争,政府退出的方式是,采用签订计划契约的方式实行计划管理。根据国际惯例,政府签订契约的主要对象是与经济战略相关的重点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如邮政、铁路等。政府与企业签订契约,使企业承担责任,并有机地把企业战略与国家目标统一起来,依靠企业来实现国家的计划目标。而接受计划契约的企业在自己的目标与国家目标相结合的情况下,能够得到的国家的资助与支持,维护了企业的自身利益,使其能够自觉地、主动地为实现这种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这就使政府在不直接干预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达到有效控制企业发展的目的。当然,这种政企关系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情况,因为政府并不直接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只确定企业的目标。

自学考试本科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题目1、 试论革命、改良和改革的关系2、 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研究3、 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研究4、 政体的分类及其原则5、 试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6、 当前我国政治参与的性质与特点7、 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研究8、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研究9、 中国的对外政策研究10、 当代国际关系格局的演变及其我国的对外政策选择11、 我国基层政权建设研究12、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探讨13、 农村自治中的有关问题研究14、 试论农村的政治稳定与发展15、 政治发展与政治稳定的关系研究16、 试论依法治国的内涵及时代特征17、 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研究18、 邓小平行政体制改革思想研究1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探索20、 腐败现象形成的原因、特点及其根治途径21、 行政环境与行政管理的关系22、 试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行政环境的特点23、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研究24、 试论行政组织中完整统一与分权管理的关系25、 试论依法行政26、 行政首长素质研究27、 行政领导者群体结构优化理论研究28、 试论行政领导艺术与方法29、 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及其伟大意义30、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异同31、 公务员选拔、奖励、考核制度初探32、 公务员培训方式浅议33、 论公务员的回避制度34、 试论加强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及其方法35、 试论行政决策程序的科学化36、 试论行政信息在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作用37、 办公自动化管理与提高行政效率的关系研究38、 西方行政管理理论述评39、 论行政监督40、 论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首长负责制41、 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必然性和紧迫性研究42、 试论我国行政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43、 行政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的途径探讨44、 地方政府(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探讨45、 试论政府宏观调控的内容及其模式46、 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47、 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48、 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研究49、 试论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50、 中国古代著名政治思想家的思想研究51、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52、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研究53、 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研究54、 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与方法探讨55、 西方国家行政体制改革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比较研究56、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57、 从战略高度认识以德治国的作用及其意义58、 试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59、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研究60、 行政效率测定方法研究61、 责任制政府研究62、 “撤乡并镇”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63、 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若干思考64、 WTO与中国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转变65、 试论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发展趋势66、 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政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67、 试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学的理论体系68、 试论政府公共关系建设69、 试论现阶段行政文化环境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70、 典型行政案例剖析71、 试论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72、 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及其途径73、 试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改进干部管理方法74、 试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及其实现途径75、 国家公务员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76、 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府77、 论中国当代行政文化建设78、 试论新公共管理与中国行政改革79、 WTO规则与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创新80、 公共政策分析的意义与模式81、 办公室工作效率提高方法及途径研究82、 试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83、 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84、 社会中介组织问题研究85、 以德治国与公务员的行政道德建设86、 论政府的制度创新职能87、 中国行政管理学建设及其特色88、 政务公开与行政改革研究89、 当代中国公共政策的特点90、 社区体制改革研究91、 政府责任制研究92、 事业单位社会化的改革思路和对策分析注:以上选题有些属行政管理专业论文选题范围,并非直接的论文题目,学生可在此范围内选一角度自行决择题目。先 给你个题目 在给你 论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秘书工作 根据党的十四大报告精神,从今年起,我国将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尽快推行公务员制度。它标志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模式将随之而发生巨大变化,并对党政机关的秘书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十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体制改革,其间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基本方向是实行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旧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及时跟上,致使一些机构减而复增。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可以预见行政体制将要发生一系列的重大变化。 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逐渐削弱或消失,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行政与企业将进一步分离,企业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财政投资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后国家的财政支出将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用于那些周期长、利润少、规模大、单个企业不愿投资或无力投资,又是社会所必需的项目。二是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如教育、卫生、抚恤、救济、公共工程等。三是用于行政支出和国防支出。这些变化,对减轻财政负担,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有益处。 金融机构的性质将朝着企业化的方向变化。 国家包办、包管事业单位的格局将被打破。 人事制度改革将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展开。 教育行政部门将逐渐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使各类学校朝着自主办学的方向发展。一是教育、教学将朝着注重职业教育和能力培训的方向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二是改变单一的办学经费由国家统一拨款的模式,学校可以多方筹集办学资金,私立学校、社会办学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三是高等学校将淘汰一些落后的专业,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设置专业和课程,配备师资。四是学校内部将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进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五是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同样要经过市场的挑选。在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大学毕业生不再和官员资格划等号。 政府行政机构和人员将大幅度削减。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给秘书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迅速转变观念。秘书工作是当领导参谋助手的工作。 其次,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用行政命令直接管理的方式逐步向用政策引导的方式转变,秘书工作的方式方法也要适应这个转变。 其三,要有转换职业的能力。作者:让爱勇敢飞

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货币政策的政治经济学 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之一,其目标与财政政策的目标基本相同,包括充分就业、价格稳定、汇率稳定、高速度经济增长以及利率稳定、依据可承受的要求分摊紧缩性货币政策的负担、防止大规模银行倒闭和金融恐慌等。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法定准备金率、道义劝告、公布与指导等。货币政策有多个目标和多种工具,就需要讨论:第一,不同的货币政策之间在效果上有什么差别?第二,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对不同经济主体有什么影响?第三,不同的货币政策工具是如何选择的?如果同一个货币政策对国内不同经济主体的影响差别很大,获得利益者自然支持该政策,而利益受损者就可能反对,从而产生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利益博弈。同时,在国内不同经济主体之间与货币政策的制定者之间也存在博弈,这还涉及到理性预期假定下货币政策是否有效的问题。(一)货币政策的制定是不同主体博弈的结果货币政策一般是由中央银行制定实施的。中央银行是如何制定货币政策的呢?美国经济学家凯恩对比了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货币操作的两种观点:一种是乌托邦式的;另一种是愤世嫉俗式的。乌托邦式的观点是将美联储看作一心一意为公众利益服务的机构。美联储的政策目标包括通货膨胀、失业和利率等,其任务是更精确地定量给出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之间的关联。大量的经济学专业人士被邀请来设计模型,以找到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其政策目标的工具。愤世嫉俗的观点强调货币政策并非美联储一心一意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结果,而是各方压力相互竞争的结果。美联储主席、其他联储官员、国会议员和财政部官员的言论都被看作货币政策受不同主体影响的证据。美联储通过利率进行操作,接受利率向哪个方向变动的劝告,它接受经济部门,特别是受利率影响的经济部门的游说,这些部门可能包括建筑行业、金融机构和证券交易商等。乌托邦式的观点将货币政策看作是美联储为实现公众利益而设计的,是福利经济学的规范分析;而愤世嫉俗的观点将货币政策看作美联储与其他政府部门和各种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是实证分析。如果美联储是一个超脱于政府、总统、国徽和其他利益集团的部门,可以设想它完全为公众利益服务,但如果美联储是一个现实的官僚机构,那么其为全体公众利益服务的可能性就要受到怀疑。同时,相同的货币政策对国内不同主体的影响差别甚大,其政策即使想要服务于全体公众的利益也是不可能的。这就决定了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只能是不同主体相互博弈的结果。(二)特定货币政策对不同经济主体的再分配效应相同的货币政策对不同经济主体的影响差别很大,有的主体受益,有的主体受损。即使都受益或都受损的经济主体,受益或受损的程度也不相同,即货币政策是非中性的。梅耶等认为,人们在紧缩性货币政策中受到的负面影响比较大,因为它可能会从公众手中抽走一部分实物;在紧缩性货币政策中受到负面影响的部门有住宅建筑业、小企业厂商等。最简单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提高利率。对住宅建筑业而言,这至少会造成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提高了住宅建筑业的建筑成本,使新住宅建设者遭受损失;第二,提高了购房者的支付成本,特别是购房者需要分期付款的时候,利率越高,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成本就越高。对小企业厂商、特别是新企业厂商而言,利率提高可能会使这些企业在还未进入市场前就已经破产了,因为利率提高会提高这些企业的运营成本,降低其获利的机会。同时,利率提高对债权人比对债务人有利,比如在银行中拥有存款者在利率提高后可以多得到利息;而欠银行贷款者则必须因为利率的提高而多向银行支付还款。针对特定的货币政策,有的主体收益,有的主体受损,就在不同主体之间由于特定的货币政策而形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效应。(三)货币政策是否有效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是与一定的宏观经济背景密切相关的,中央银行之所以要制定和实施一定的货币政策,就是为了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如在经济过热时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在经济萧条时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这些货币政策的效果如何呢?经济学的研究表明,任何货币政策都存在时滞,即从政策实施到发挥作用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货币政策不但起不到预期的效果,还会造成更加严重的问题,被称为“稳定器梦魇”。对货币政策“时滞”和起不到预期效果的原因,经济学家们虽然给出了各种解释,但也可以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得到解释。1.社会公众可能不知道什么对他们是最好的。每个经济主体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在货币政策问题上,公众并非不理性,但政策实施中每个主体能够得到的收益或受到的损失是非常少的,而对政策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但如果要关注货币政策实施中的各种问题,却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理性的选民一方面会有搭便车的动机,另一方面也有“理性的无知”的动机。2.特殊利益集团可能会对货币政策施加过大的影响。货币政策对每个主体的影响是不同的,但不同主体组织起来形成利益集团的可能性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住宅建筑业、小企业生产商可能更容易组织起来,而其他受影响的公众组织起来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在政策制定的影响中,已经组织起来的利益集团要比尚未组织起来者将产生大得多的影响,他们可能会提供政治献金等方式获得政策制定者的支持。3.作为官僚机构的中央银行更是关心自身的利益而不是公众的利益。前面在分析中央银行是官僚机构的时候已经阐述过该问题。4.理性预期的反作用。罗伯特·卢卡斯、托马斯·萨金特和尼尔·华莱士等提出了选民或其他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问题。他们认为,面对特定的经济形势,企业主、消费者等可能会对中央银行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做出理性预期,为了防止自己在货币政策中遭受损失或为了在政策实施中获得收益,这些消费者、企业主在政府实施特定的政策之前就已经开始行动,当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实施时,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作用基本也就不能发挥出来了。他们还提出,政策要能够起作用,必须要出公众所不意。这样,在政策制定者和公众之间就存在一种博弈。总之,货币政策能否发挥作用、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并非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需要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四、货币非中性的新解释传统的“货币中性论”认为,从长期看,货币数量增加对物价和经济增长没有影响。如果仅从货币数量对物价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看,货币数量的增加对社会经济可能没有影响,是中性的。但是,货币数量增加并非均匀分布的,社会不同阶层、不同主体在货币数量增加中能够得到的新增加货币的数量是不同的。货币数量的变化可能会影响社会阶级结构,进而改变一个国家不同阶层的地位,促使制度发生变迁,促进或阻碍经济增长。该思路可以概括为:外生货币→财富重组→阶级兴衰→制度变迁→经济增长。比如,美洲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人在美洲发现了大量金银并运往欧洲,导致了欧洲金银数量的迅速增加。与此同时,流入欧洲的金银在欧洲不同阶层之间重新分配,导致了欧洲社会阶级结构和不同阶级相对力量的变化,商人阶级兴起。新兴阶级出现之后,不满足于既定的社会制度和权力分配格局,进而发生了资产阶级革命,促进了产权制度创新。有效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形成了对新兴阶级产权的有效保护。在此基础上,政府信誉建立起来,促进了国债制度的建立;私人信誉建立起来,促进了金融市场的自发建立和扩展。由此引起的低利率和大规模投资,促进了欧洲工业革命的发生。五、结语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货币问题本来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因为货币是最直接的财富。货币关系体现了人与人之间最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货币本身作为一种制度,它的起源与演变,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交易关系的变化,货币材料的选择、铸币制度、纸币制度等都是以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货币政策问题既是货币问题,也是政策选择问题,显然是政治经济学的问题。对货币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还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货币材料的选择是否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不同阶级或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博弈;从多种金属本位制度向单一金属本位制度的演变,是否涉及财富的转移;货币政策的演变究竟体现了哪些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国家之间货币相互交换的基础是什么;等等。本文仅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研究货币问题的一个开端,大量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政治经济学小论文,当我们写的时候,一定要先找准一个话题,一个方向去进行研究,根据我们所学的经济学内容去写。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以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为对象[摘要]: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完备,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很难明确工人的权益。工人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大大超出《劳动法》的规定,有关工资、加班费的制度也明显侵犯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工作条件差,噪音、粉尘的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很大伤害,劳动保护方面存在巨大空白。工人没有有力的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局等相关组织的工作不到位,缺乏有力劳动监察,法律法规在现实中没有有效约束力,再加上工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差,从而工人一直处于极度弱式的地位。针对这种情况,可从工会建设、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加强劳动监察等方面去开展工作。[关键词] 合同 工作 工资 劳动保障一、 文章背景笔者以海南三亚的一家中等规模的大理石加工厂为对象。这家大理石的规模在三亚是数一数二的。老板40余岁,已从事大理石行业15年。现在扩建后的厂房占地面积为1000多平米,,共有大型切割机11台,一辆货车,从事生产工作的工人保持在30至45人间,还包括6名管理、销售、财务人员,今年石材的销售总值约为1500万。在海南这样一个相对没有广东私营经济典型的大环境中,通过对一家相对东莞很多工厂还要小的大理石厂的调查、研究,发现这些小规模的、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而对这类企业总体初步分析。二、 私营企业中的工人调查(一) 合同相比过去而言,私营企业劳资关系确立日益契约化。过去业主与雇工关系主要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 现在双方主要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总体而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全国民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40%左右, 在各类民营企业中, 私营企业的签订率最低, 有些地方仅为20%~30%。[1]不仅仅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我们还必须清楚认识到这种劳动合同是否对于企业主和工人双方都只是一种形式,是否真的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真的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反映,首先,私营企业所起草的合同往往不规范、不完备,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而实际签订的合同中存在必备条款不全、协商条款模糊甚至违法等问题,对保障工人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关键内容往往模糊不清,甚至只字不提。其次,实际的劳动合同内容并不能基本保障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仅仅只对雇主有利。最后,工人在选择是否签劳动合同时,其实并没有真正的选择权。不签合同就意味着失去这份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自然对合同中的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条件只能接受。以该石材厂为例,从04年起,雇主才开始与雇工签订合同,之前都为口头协议。雇主与雇工之间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工人必须为雇主满一年才算合同终止,中途不得违规辞职,否则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或因工作表现不好,中途被雇主辞退的员工,同样扣工作期间工资总额的20%。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这种情况雇主应向工人提供经济补偿。而现实情况是工人不但没有经济补偿,反而要损失一部分的工资。在这里需要指出,在年初和上半年的时候,工厂所接的活会比较少。而下半年的时候,工厂的工程量急剧增加,这就更加需要具有熟练手艺的工人。为了防止工人转向其他工厂,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之一。此外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特殊情况,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现实情况允许吗?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劳动的吸收。[3]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唯一目的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吸收获取剩余价值,在工人年轻力壮,技术娴熟时将劳动力吸收到极致,从而在一定期限内获得更多剩余价值。至于这种高强度的劳动对工人的身体造成的损害,劳动力本身过早的枯竭和死亡,资本家全然不顾,他只关心寻找到下一个正处于劳动力旺盛的目标。还有由于这种工厂毕竟是小规模的,无法保证自己来年的经营情况,而对于工人尤其是老师傅,他们也会选择来年到哪家厂去拿更高的工资,因此雇主通常只会和工人签订一年合同,一年一年签。至于劳动报酬,雇主在正式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工人的工资应为多少,只是说明按双方约定数额。雇主会在另外一张纸上写明和工人约定的工资数额,但这张纸只有雇主有。也就是说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工人没有事实依据证明他所应得的工资。毫无疑问,这对于工人的利益是完全没有保障的。至于社会保险、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这份合同只字未提。而这对于从事机械加工的大理石工人而言却非常重要,他们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且噪音、粉尘对身体也有很大伤害,而在合同却完全没有一些相关的劳动保护内容,对发生工伤后的工资发放、医疗、抚恤等没有明确规定。总之,现实情况往往是合同本身其实是保障工人利益的一纸空文,合同本身就不规范、不公平,不合法,合同中有关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劳动标准的规定很不具体, 这样出现问题时就不便把握和操作。劳动合同不完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雇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不利处境,一旦出现劳动争议,很难明确自己应有的权益。笔者想说明,首先,由于一些雇主本身对劳动合同法了解不够,所起草的劳动合同就不规范,没有包含应有的内容。即使了解,也会隐藏、忽略掉这些对减少雇主利益的内容。其次,由于大多工人的素质低,知识水平不够,他们更不知道合同原来要包含这些对他们有利的内容,不知道合同上的一些规定是不合法的。此外,现实中他们对于一份即使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往往也只能全盘接受,毕竟在巨大生存压力的情况下,先获得一份工作是最重要的。(二) 工作(1)工作时间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工人在为雇主工作期间没有假期。这明显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和用人单位应在元旦、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放假的规定。合同中明确写到每天的上班时间为早7:30-12:00,下午2:00-6:45,加班时间晚上8:00-11:00。加班按个数算,必须加满3个小时。中午1:20-2:15,有必要工人必须听从雇主安排加班。也就是说,工人一天的工作时间至少为9个小时15分,可能长达12、13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至少为70小时。很显然,这违反了《劳动法》中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的制度。另外,《劳动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通常年末时,工厂工程量大,雇主经常会强制要求全体加班。当雇主要求加班时,工人无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都必须加班。常常有很多工人一个月中有20天以上甚至全月都加班。表一:11月份厂内10名工人的加班情况工人ABCDEFGHIJ加班个数529302330雇主正是通过加班来延长工作日,从而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来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2)工作内容工厂主要负责大理石的加工。雇主、销售人员从市场上拉到订货单,再交给工人。工人的工作一般为用切割机切割石材,要两个工人一起搬运、协作劳动。切割完后,有的需要磨边,大多数都用手动打磨机,也有自动打磨机。在进行石材再加工时,经常要用银石胶黏贴石材。还要负责到客户家进行后期安装。(3)工作条件与环境工人并不一定在工厂里工作。这家大理石厂有一个门市部,厂里有10名工人,还有另外5个工地,其中一个工地放置27名工人。工人随时都得听从雇主的安排,到另外的工地去工作,并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更加恶劣。在工作过程中,工人要一直忍受的就是机器切割、打磨石材的噪声。工人要长时间处于高达110分贝的吵杂环境下,而工人没有任何防御噪声的装备,工作现场也没有任何防噪音设备。还有因为切割、打磨石材是都会产生很多粉尘的,工人工作时也一直处于漫天的粉尘中,却仅仅依靠一层普通口罩稍微保护一下,工作现场没有任何防尘设备。另外,工人要经常搬运十分沉重的大理石,时常发生砸伤、压伤。工人使用打磨机,操作切割机,这些锋利的磨片对工人来说是非常大的安全威胁,对于有5、6年工作经验的老师傅来说还好,而对于才工作半年的学徒工来说,就经常发生小事故,如砸杀造成手指粉碎性骨折、被磨片割到。在工人将石材黏贴起来时还会接触到银石胶,这些是有毒的,而工人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只能直接接触。可见,大理石加工厂的工人的工作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在噪声、灰尘、有毒物质等等危害工人的环境下,工人既无任何有效防御装备,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工人也只能自己小心就是。[1]一般说来,私营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远不及国有企业,劳动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防护设施缺乏,尤其是机械加工业等行业劳动条件极差。特别是对于较小规模的私营企业而言,雇主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雇主更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更多机器、劳动力上,来扩大再生产,而不会是工人的劳动保护设施上。并且雇工中也普遍缺乏劳动保护意识,很少要求重视、改善劳动保护工作。(三) 工资这个大理石厂中共有37名工人,工人的技术对于雇主来说非常重要。老师傅娴熟的技术做的工好,出现错单的情况少,并且跟雇主久了,做工勤快又老实。而学徒工既要老师傅带着,出现错单的情况比较多,自然也就浪费石材、耽误工期。根据不同水平的工人所给的工资也就不一样。具体情况如下表2 工人工资水平工人类型人数工作年数月基本工资学徒工101年以下600元中等工人311年至5年1300元至1500元老师傅65至6年2000元至3000元这些工资都是包吃包住的,如果工人不在厂里吃,每月补助300元的生活费。至于加班费,原先规定15元一个加班,由于物价上涨等情况,现在如果加工地的班(活比较辛苦),一个班30元,加厂里的班,一个班25元。即使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仍然不变,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从数字上,工人的名义工资增加了,但伴随着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并不见得也一定增加。在这里说明,大理石厂因为是极其需要技术工的,所以对于老师傅给的工资很高,希望其来年也能继续留下来。一个工人属于哪种级别的工人,主要是看他的手艺、技术如何。通常一个老师傅需要负责带2个学徒工,这些学徒工一般是老师傅的亲戚之类的,也有自己找过来的,学徒工私下也会给老师傅一些红包之类。这样雇主就省下一笔培训学徒工的费用,由于这些学徒工的基本工资低,他们会加班比较勤,由他们来做大多数简单的工作,并且让他们看到老师傅的高工资,从而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早日出师。这个大理石厂在工人进厂时没有收取押金,但每月只发放工资的80%,等到年终时才将剩余的20%结清。如果工人没有干满一年,则扣除这20%,这违法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5]。但这就是雇主留下工人的手段,保证工人在下半年活多的时候,没有因别家厂工资高而跑掉。合同中明确写到,如果工人请病假,2天以内有工资和生活费,超过2天后的假期没有工资、生活费。事假的话不超过一天生活费照给,但没有工资。事假超过一天则一律没有工资、生活费。工人旷工,按3倍工资扣罚。通常工人身体不适、工作太累或有事要求请假时,雇主还是比较人性化管理的,问清原因,时间不长都是可以准假的。但笔者再次强调,娴熟的技术工对于大理石厂是非常紧俏的,雇主对于工人请假的一些要求之所以比较宽容,另外还包括给工人提供较好的伙食,对工人家属的一些照顾,这些人性化管理追根到底是出于雇主对娴熟技术工的迫切需要,是处于自身人力能力资源建设的需要,而非如雇主认为的自己关心工人,努力使企业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份调查显示[6],私营企业被调查雇工中有1/ 4 在来到企业后,家中办过红白大事,其中25 %场合老板登门看望,30 %场合老板送去礼金、礼物,10 %的场合老板派人去帮忙。也有1/ 4 雇工在来到企业后遇到老板家办红白大事,他们之中有25 %登门看望,25 %送去礼金、礼物, %前去帮忙、出力。雇主努力营造一种人人为厂的氛围,确实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劳资矛盾,有利于调动雇工的积极性,将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延伸到私人生活领域,为赤裸裸的劳资关系披上私人感情色彩,涂上大家庭的温馨色调。(四) 劳动保障(1)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而当雇主提出用工人工资来交每人100元的社会保险费时,工人们不同意,结果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不了了之。给雇主工作超过一年的工人都没有社会保险,那么那些临时进来的员工就更不可能有社会保险。可见,连工人自己都不争取合法权益,雇主更不可能为工人考虑,再加上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责任不到位,工人连最基本的社会保险都无法保障。至于其他的养老、医疗保险,这些在大规模的私营企业都无法保证,在一些不正规的、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就更无从谈起了。(2)工伤前面已提到大理石厂时不时发生工人受伤。工人一旦发生工伤,雇主会将工人马上送往医院治疗,并且承担全部的医药费。并且在受伤恢复期间,工人可以不干活,但照发工资、生活费。但如果工人因为受伤影响了劳动能力,雇主一般会劝退工人,或者等到来年工人想继续在这个厂干下去时,雇主会想法设法不让其干下去。所以在工人发生工伤,而往往得不到合理赔偿,甚至自己承担的大环境下,相对而言,这家工厂还是比较人性化。以下调查数据可以反映私营企业工人工伤的处理情况,当雇工发生工伤后,工资照发的占 % , %工资要全部扣除, %要扣除部分工资。工伤的治疗费,2/ 3 的情况下是由企业支付, %由企业支付一部分, %要由受伤雇工自己支付[8]。但令人深思的是,工人本身往往缺乏维权意识根本不知道劳动者有哪些基本权益, 不知道现行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哪些合法权益。更不知道采取何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且由于没有社会保险,如果碰上不好的雇主,工人就处于绝境了。(3)法律法规及相关组织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都规定了很多对工人有利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在现实社会中,这些法律法规到底对私营企业主具有多大的约束力?在雇主和工人真正签订的合同中,有多少内容是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笔者认为,即使是在大规模的、正规的私营企业中都无法保证,那么这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规模、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中就更不乐观了,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自身法制观念淡薄的私营企业主。另外,更主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对工人本身的意义何在?广大私营企业的工人自身知识水平不够,对切合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完全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再加上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工会责任的不到位,这些法律法规、组织都无法保障工人的权利和利益。三 结论对于私营企业的这些情况,可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加强私营企业的工会等组织建设, 实现劳资协商集体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法律的规定, 私营企业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所以, 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等组织, 对有条件而不愿建的企业要依法强制推行, 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引导他们加入社区工会、行业工会。已建私营企业工会的要确实发挥应有作用, 善于倾听工人的意见和要求, 并及时与私营企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 以化解劳资矛盾于萌芽状态。(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雇工自我保护意识。一要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等有关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宣传, 让工人知法、懂法, 增强自我维权的意识。二要强化私营企业对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提高工人的安全保护意识, 防患于未然。(三)加强劳动监察, 保证劳动法规的有效实施。目前雇工权益保护问题基本由劳动部门处理, 但劳动监察力量薄弱, 手段匮乏。今后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方面的力量, 建立由被动接案变为主动出击的长效监督工作机制。劳动监察部门自身也必须依法办事, 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最基本的工人社会保险的实现工作。--------------------------------------------------------------------------------[1] 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二章,第十七条。[3]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四章,第四十四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五章,第五十条。[6]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1页。[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第九章,第七十二条。[8] 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第30页。--------------------------------------------------------------------------------参考文献1孔金霞.民工权益遭遇四只“拦路虎”———非公企业权益调查[J]半月谈, 2004,(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72页。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5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社会学研究》1996年第6期

政治经济学论文发展特色小镇参考文献有如下。1、《〈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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