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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姜志美.当代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新趋势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6,(9)
[2]赵书华,宋征.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J].国际贸易探索,2006,(1)
[3]Daniels, lndustries in the world World Economy,BlaekwelI oxford USA,1993
[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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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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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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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浅谈中国贸易政策论文
回答1: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制约的因素及对策 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特点 近20年来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呈高速增长态势。然而,进入2001年以后,由于新经济泡沫在美国的破灭,美国经济出现持续的衰退,并影响到西欧和日本,尤其是在“9·11”事件后,美国经济不仅复兴无望,反而雪上加霜,全球性经济衰退也进一步加剧,外国直接投资也由此出现了大幅下降的局面。根据联合国2001年9月18日发表的《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预计全年投资将下跌到7600亿美元,跌幅近1/3. 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占全球的比重在达到了,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统计数字表明,1995 - 2000年,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自3058亿美元增加到1046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2034亿美元增加到10052亿美元,分别增加了和,都超过了同期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的速度。结果,发达国家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提高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提高到了,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提高到了.相比之下,同期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下降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下降到了 (1998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曾下降为),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下降到了 (1996年曾回升为)。 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 - 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863亿美元,增加了.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和.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就由1995年的提高到了1999年的.另外,欧盟各国间的相互投资也非常活跃,1999年达到了3180亿欧元, 2000年又达到了4360亿欧元,约相当于1995年630亿欧元的倍,占欧盟对内直接投资的60%以上。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对策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于1979年,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大中型生产企业、中央和地方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综合经营类企业、甚至民营企业也加入对外投资的行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包括贸易与非贸易企业累计为6513家,协议投资额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亿美元。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因应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变化,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1、我们应该明确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这一观念 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就是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在国际市场范围内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仅要获取微观经济利益,还必须兼顾宏观经济利益。一方面,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投资利润,还要着眼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安全,抓住机遇,更多地投资海外,开发和利用国外资源,尤其是要注意石油、铜矿、铁矿、森林、橡胶等中国十分缺乏但却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物资的储备;另一方面,“走出去”要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需要。中国有一些行业,近几年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形成了大量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生产能力,但由于国内生产能力总量大大超过需求。 2、我们应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从而培育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微观经济主体 跨国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微观经济主休。这主体健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水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数仍然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方面,“定指标”、“下计划”式的发展思路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许多企业的机制已经发生转变,但“预算软约束”问题然存在,争投资、争项目、轻效益、轻风险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对于那些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松懈、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缺乏内在发展动力的企业来说,进行境外投资,很有可能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新渠道。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微观因素即企业自身的特点是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转机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才会有长期不懈的“走出去”的内在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 3、根据经济利益目标确立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及产业流向 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海外投资最多的是港澳地区,占;其次是北美,占;第三是亚洲,占11%;第四是非洲,占;第五是拉美,占;第六是大洋洲,占;最少的是欧洲,只占6%.一般地说,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有着非常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市场广阔,政治稳定,法制健全;亚、非、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市场和法制建设较为滞后,政治相对较不稳定。目前中国的海外投资涉及的领域已从过去的以贸易和餐饮为主逐步拓宽到矿产、森林、渔业、能源等资源开发,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境外加工贸易,农业及农产品开发、餐饮、旅游、商业零售、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内的全方位的经营活动。尽管贸易型企业(占)仍旧占据了中国海外投资的半壁江山,但从近年来的发展看,境外加工贸易(占)和资源开发()增长比较快。我们应该根据微观经济利益目标和宏观经济利益目标确定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摘要]文章阐述了网络银行的基本概念,论述了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及其安全防范策略。 [关键词]网络银行 网络安全 防范策略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已由原先的矩阵传播逐步转变为网络式、分布式传播,人类社会进入了以网络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革命时代,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oj。网上金融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最急迫需要解决的就是与网络银行有关的安全问题oj。2iqmdvy3 一、网络银行简介 网络银行又被称为网上银行、在线银行,其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以因特网为背景的传统银行电子化业务(Internet Banking)oj。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是对银行业务的发展oj。它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点,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的多种业务oj。二是在传统银行以外兴起的以Internet技术为依托的另一种类型的银行(Internet Bank)oj。它是一种金融分化,是一种设在因特网上的虚拟机制oj。它不拥有存在于网络之外的独立的金融信息处理系统,因此是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oj。Internet Banking是目前多数网络银行的形态,但Internet Bank却是未来网络银行发展的趋势oj。 1995年,美国三家银行联合在因特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oj。在SFNB的刺激下,世界各国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考察因特网所提供的契机,争先恐后地把传统的金融业务开到网上oj。我国金融界在这股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中也开始有所动作oj。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交易获得成功,从而拉开了我国网络银行业的序幕oj。目前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oj。据网上调查和估计,这些网络银行的个人客户已超过2万户,公司客户超过1000万户。 二、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 网络银行的发展如火如荼,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就是安全问题oj。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1.网络自身的系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因素: (1)网络系统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我们的网络系统存在很多安全方面的漏洞,而网络银行是建立在这些系统和网络上的。Internet早期是一个开放的为研究人员服务的网际网,是完全非赢利性的信息共享载体,所以,几乎所有的Internet协议都没有考虑安全机制. (2)难以抗拒的灾害。如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火灾、停电等意外事故等,都可能造成网络问题、主机工作的不稳定和毁坏,造成数据错误或丢失,从而严重影响网络银行的安全。 (3)人为的因素oj。如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误造成网络系统的异常,造成网络银行系统安全性问题。 (4)因特网的开放性,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oj。它是威胁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特别是银行网络的逐步开放,为病毒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带来了更大的威胁性。 2.各种主动攻击手段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下列三方面的因素。 (1)黑客攻击。Internet不安全的另一个因素是因为人们很容易从Internet上获得相关的核心技术资料,特别是有关Internet自身的技术资料(比如RFC,FAQ文档)的各类应用程序原代码(如TCP/IP,Sendmail,FTP等),还有各类安全工具的原代码也是公开免费的,像颇有争议的SATAN、Crack等oj。这些资料拿出来共享的想法是好的,但也难免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oj。因为黑客会利用这些资料通过Internet非法入侵网络银行系统,从而使系统和数据遭到破坏。 (2)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银行进行经济犯罪,即所谓的高智商犯罪oj。网络银行是进行金钱支付和结算的系统,因此容易吸引经济犯罪分子的注意,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在几秒钟内使银行蒙受巨额损失。 (3)内部工作人员的犯罪oj。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造成安全威胁oj。 三、网络银行安全防范策略 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各因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且为因果关系的,所以网络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基础工作 首先,在建设网络银行时要综合考虑软硬件需求,利用操作系统(尽量采用高等级安全操作系统) 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多种安全机制来增强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要不断地检测各种网络入侵、审核安全记录,检查是否有对网络银行构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及时发现并作相应处理oj。此外还应考虑到网络银行的安全除受到系统软件影响外,也会受到应用软件安全性能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积极开发有我国特色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银行安全系统与应用软件也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网络银行的安全更要考虑到人为的因素影响。人为的因素主要包括银行网站内部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准,以及使用网络银行的客户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建立内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狠抓内部职工的道德品质。 2.计算机病毒技术。计算机病毒实际上就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计算机系统的功能程序。计算机病毒,特别是通过网络传输的计算机病毒具有极大危害性,是影响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 网络银行对病毒的防范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网络银行的用户端要配备安全有效的病毒防范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扫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而网络银行端则更为重要,防治病毒要从全面着手,管理员通过网络管理主机进行扫描、检查病毒情况,设置在线报警系统,一旦发现病毒要立刻报警,从而在管理中心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采用多级防范系统。新的防毒手段应将病毒检测、多层数据保护和集中式管理功能集成起来,形成多层防御体系。另外,物理的和政策的手段也会对病毒的防范起到很大的作用。 3.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个或一组在网络之间执行访问控制策略的系统oj。实现防火墙的实际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在原则上可以被认为是这样一对机制:一种机制是拦阻传输流通行,另一种是允许传输流通过oj。而防火墙技术是通过对网络作拓扑结构和服务类型上的隔离来加强网络安全的一种手段。由于防火墙所保护的对象是网络中有明确闭合边界的一个网块,而所防范的对象是来自被保护网块外部的安全威胁,所以防火墙技术最适合于在企业专网中使用,特别是在企业专网与公共网络互连时使用。网络银行系统正好符合这一模型,可以利用防火墙技术来保证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oj。目前防火墙产品中采用的技术有如下几种:(1)数据包过滤技术是在网络层(IP层)中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再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UDP端口与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 (2)应用网关技术是建立在应用层上的协议过滤,它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数据过滤协议,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报告,对某些易于登录和控制所有输出输入的通迅环境给予严格的控制,以防止有价值的程序和数据被窃取。 (3)代理服务技术作用在应用层上,是由一个高层的应用网关作为代理服务器来接受外来的应用连接请求,在进行安全检查后再与被保护的网络应用服务器连接,使得外部服务用户可以在受控制的前提下使用内部网络的服务oj。同样,内部网络到外部的服务连接也可以受到监控oj。应用网关的代理服务实体将对所有通过它的连接作出日志记录,以便对安全漏洞进行检查并收集相关的信息oj。使用应用网关的高层代理服务实体有以下优点:日志记录,便于网络管理;隐蔽信息,内部受保护的主机名等信息不为外部所知;可以由应用网关代理有关RPC服务,进行安全控制。 4.数据加密技术和鉴别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保障信息安全最基本、最核心的技术措施和理论基础,用于保障网络银行数据的私有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常用的加密技术有对称密钥加密、公开密钥加密和混合密钥加密。其中混合密钥加密既保证了数据安全,又提高了加密和解密的速度,这种加密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使用。 鉴别技术主要是在信息交换过程中防止信息被非法伪造、篡改和假冒的一种技术。如果黑客进入了网络银行系统,发布虚假信息或更改真实的信息,通过鉴别技术即可作出判断。鉴别技术主要有:(1)报文鉴别。指在两个通信者之间建立通信联系之后,每个通信者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检证,以保证所收到的信息是真实的过程oj。(2)身份鉴别。主要指在网络系统对用户身份真实性的鉴别。(3)数字签名oj。是指信息接收和发送双方在收到和发出信息时的身份验证技术,可使信息发收双方不能根据各自利益而互相修改签名后的文档和推卸责任,在发生争执时可由第三方仲裁。 5.安全协议支持 安全协议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互操作性而产生的数据交流标准,因为因特网的通信协议TCP/IP本身几乎没有考虑安全因素,而目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最为严重的便是IP欺与窃听获取合法用户的登录信息,因此安全协议在网络银行中也同样重要。目前,在用户端和网络银行之间主要的安全协议为SSL(安全套接字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 网络银行的交易服务器实际上是一个Web服务器,客户端所使用的是浏览器,但它与信息发布类Web服务器相比,又具有更高的安全要求。使用证书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双向身份认证的标准方法,主要由协议实现。目前大多数的浏览器和Web服务器均支持,该协议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实现基于公钥技术的验证交换,完成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双向身份认证;密码算法协商,利用公钥技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密钥交换;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操作。 SET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协议,由VISA和MASTCARD所开发,是为了在Internet上进行在线交易时保证用卡支付的安全而设立的一个开放的规范oj。由于得到了IBM、HP、Microsoft、NetScape、VeriFone、GTE、VeriSign等很多大公司的支持,现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并已获得IETF标准的认可。它定义了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之间网上交易的安全规范,要求在网络银行的支付网关安装支持SET的服务器软件。 6.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银行的出现,给我国乃至全世界法学领域引出了许多空白点。为了使网络银行的发展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立法机关要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最新发展和科技创新及其对金融业和监管造成的影响,集中力量研究、制定与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数字签名法、加密法、电子证据法等。要明确定义电子交易各方(消费者、商家、银行、CA中心)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网络银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iqmdvy3 网络银行作为新经济的产物,是传统银行的发展和延伸,也是未来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一个重要筹码。网络银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它的业务点和网上服务问题仍在不断探索中。作为以信誉为生命的银行业,在建设网络银行时一定要对网络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周全考虑,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同时整个系统还应具备系统风险评估、安全策略实施、系统运行控制、灾难恢复功能、事后监督机制等等条件,为网络银行提供全方位、立体的防御体系。只有这样,网络银行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够健康、快速地发展。
回答1:发达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制约的因素及对策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特点 近20年来全球外国直接投资(FDI)呈高速增长态势。然而,进入2001年以后,由于新经济泡沫在美国的破灭,美国经济出现持续的衰退,并影响到西欧和日本,尤其是在“9·11”事件后,美国经济不仅复兴无望,反而雪上加霜,全球性经济衰退也进一步加剧,外国直接投资也由此出现了大幅下降的局面。根据联合国2001年9月18日发表的《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预计全年投资将下跌到7600亿美元,跌幅近1/3. 在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过程出现的最大特点就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仅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出的主角,也是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主角。自外国直接投资产生伊始,发达国家和地区就是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角。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前期,发展中国家在外国直接投资发展中地位一度有所提高,1993年,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流出占全球的比重在达到了,对外直接投资流入占全球的比重在1994年达到了.然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这一趋势却又急转直下,发达国家重新占据主导地位。 统计数字表明,1995 - 2000年,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流出自3058亿美元增加到10463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2034亿美元增加到10052亿美元,分别增加了和,都超过了同期外国直接投资增长的速度。结果,发达国家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提高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提高到了,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提高到了.相比之下,同期发展中国家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就明显下降了,其中对外直接投资流出由下降到了 (1998年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曾下降为),对外直接投资流入由下降到了 (1996年曾回升为)。 外国直接投资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发达国家之间相互投资非常活跃。1995 - 1999年,美国和西欧的相互投资由840亿美元增加到2863亿美元,增加了.其中,美国对欧盟的投资由488亿美元增加到582亿美元,欧盟对美国的投资由351亿美元增加到2281亿美元,分别增加了和.由于美国和欧盟间相互投资的迅速增加,其相互投资占外国直接投资的比重(按对内直接投资额计),就由1995年的提高到了1999年的.另外,欧盟各国间的相互投资也非常活跃,1999年达到了3180亿欧元, 2000年又达到了4360亿欧元,约相当于1995年630亿欧元的倍,占欧盟对内直接投资的60%以上。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的对策 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起步于1979年,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一些大中型生产企业、中央和地方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及综合经营类企业、甚至民营企业也加入对外投资的行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包括贸易与非贸易企业累计为6513家,协议投资额亿美元,中方协议投资额亿美元。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应该因应全球对外直接投资的新变化,采取各种措施推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 1、我们应该明确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这一观念 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就是要“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通过在国际市场范围内有效地配置资源,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仅要获取微观经济利益,还必须兼顾宏观经济利益。一方面,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投资利润,还要着眼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安全,抓住机遇,更多地投资海外,开发和利用国外资源,尤其是要注意石油、铜矿、铁矿、森林、橡胶等中国十分缺乏但却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物资的储备;另一方面,“走出去”要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需要。中国有一些行业,近几年通过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形成了大量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生产能力,但由于国内生产能力总量大大超过需求。 2、我们应该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从而培育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微观经济主体 跨国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微观经济主休。这主体健全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的水平。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对外直接投资的主体多数仍然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一方面,“定指标”、“下计划”式的发展思路就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许多企业的机制已经发生转变,但“预算软约束”问题然存在,争投资、争项目、轻效益、轻风险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对于那些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松懈、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缺乏内在发展动力的企业来说,进行境外投资,很有可能成为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新渠道。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微观因素即企业自身的特点是决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转机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企业才会有长期不懈的“走出去”的内在激励和自我约束机制。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走出去,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 3、根据经济利益目标确立中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及产业流向 截止到2001年9月底,中国海外投资最多的是港澳地区,占;其次是北美,占;第三是亚洲,占11%;第四是非洲,占;第五是拉美,占;第六是大洋洲,占;最少的是欧洲,只占6%.一般地说,北美、欧洲等国家和地区有着非常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水平,市场广阔,政治稳定,法制健全;亚、非、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市场和法制建设较为滞后,政治相对较不稳定。目前中国的海外投资涉及的领域已从过去的以贸易和餐饮为主逐步拓宽到矿产、森林、渔业、能源等资源开发,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境外加工贸易,农业及农产品开发、餐饮、旅游、商业零售、咨询服务等行业在内的全方位的经营活动。尽管贸易型企业(占)仍旧占据了中国海外投资的半壁江山,但从近年来的发展看,境外加工贸易(占)和资源开发()增长比较快。我们应该根据微观经济利益目标和宏观经济利益目标确定我国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摘要]文章阐述了网络银行的基本概念,论述了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及其安全防范策略。 [关键词]网络银行 网络安全 防范策略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已由原先的矩阵传播逐步转变为网络式、分布式传播,人类社会进入了以网络应用为核心的数字化革命时代,金融业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深刻影响,由此形成了全新的经营模式——网上金融oj。网上金融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其中最为普遍的、最急迫需要解决的就是与网络银行有关的安全问题oj。2iqmdvy3 一、网络银行简介 网络银行又被称为网上银行、在线银行,其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以因特网为背景的传统银行电子化业务(Internet Banking)oj。它是一种金融创新,是对银行业务的发展oj。它利用计算机技术在因特网上建立网点,以替代原来需在柜台操作的多种业务oj。二是在传统银行以外兴起的以Internet技术为依托的另一种类型的银行(Internet Bank)oj。它是一种金融分化,是一种设在因特网上的虚拟机制oj。它不拥有存在于网络之外的独立的金融信息处理系统,因此是对传统银行地位的挑战oj。Internet Banking是目前多数网络银行的形态,但Internet Bank却是未来网络银行发展的趋势oj。 1995年,美国三家银行联合在因特网上成立了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简称SFNB)oj。在SFNB的刺激下,世界各国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在考察因特网所提供的契机,争先恐后地把传统的金融业务开到网上oj。我国金融界在这股金融电子化的浪潮中也开始有所动作oj。1998年3月,我国第一笔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交易获得成功,从而拉开了我国网络银行业的序幕oj。目前已有20多家银行的2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其中开展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达50余家oj。据网上调查和估计,这些网络银行的个人客户已超过2万户,公司客户超过1000万户。 二、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 网络银行的发展如火如荼,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它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就是安全问题oj。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1.网络自身的系统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因素: (1)网络系统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我们的网络系统存在很多安全方面的漏洞,而网络银行是建立在这些系统和网络上的。Internet早期是一个开放的为研究人员服务的网际网,是完全非赢利性的信息共享载体,所以,几乎所有的Internet协议都没有考虑安全机制. (2)难以抗拒的灾害。如地震、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和火灾、停电等意外事故等,都可能造成网络问题、主机工作的不稳定和毁坏,造成数据错误或丢失,从而严重影响网络银行的安全。 (3)人为的因素oj。如工作人员的失职、失误造成网络系统的异常,造成网络银行系统安全性问题。 (4)因特网的开放性,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oj。它是威胁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特别是银行网络的逐步开放,为病毒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带来了更大的威胁性。 2.各种主动攻击手段所带来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下列三方面的因素。 (1)黑客攻击。Internet不安全的另一个因素是因为人们很容易从Internet上获得相关的核心技术资料,特别是有关Internet自身的技术资料(比如RFC,FAQ文档)的各类应用程序原代码(如TCP/IP,Sendmail,FTP等),还有各类安全工具的原代码也是公开免费的,像颇有争议的SATAN、Crack等oj。这些资料拿出来共享的想法是好的,但也难免产生事与愿违的效果oj。因为黑客会利用这些资料通过Internet非法入侵网络银行系统,从而使系统和数据遭到破坏。 (2)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银行进行经济犯罪,即所谓的高智商犯罪oj。网络银行是进行金钱支付和结算的系统,因此容易吸引经济犯罪分子的注意,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在几秒钟内使银行蒙受巨额损失。 (3)内部工作人员的犯罪oj。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进入银行系统,造成安全威胁oj。 三、网络银行安全防范策略 影响网络银行安全的各因素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且为因果关系的,所以网络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基础工作 首先,在建设网络银行时要综合考虑软硬件需求,利用操作系统(尽量采用高等级安全操作系统) 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多种安全机制来增强网络银行的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要不断地检测各种网络入侵、审核安全记录,检查是否有对网络银行构成安全威胁的漏洞,及时发现并作相应处理oj。此外还应考虑到网络银行的安全除受到系统软件影响外,也会受到应用软件安全性能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积极开发有我国特色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银行安全系统与应用软件也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网络银行的安全更要考虑到人为的因素影响。人为的因素主要包括银行网站内部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准,以及使用网络银行的客户的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建立内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狠抓内部职工的道德品质。 2.计算机病毒技术。计算机病毒实际上就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计算机系统的功能程序。计算机病毒,特别是通过网络传输的计算机病毒具有极大危害性,是影响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 网络银行对病毒的防范要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网络银行的用户端要配备安全有效的病毒防范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扫描,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而网络银行端则更为重要,防治病毒要从全面着手,管理员通过网络管理主机进行扫描、检查病毒情况,设置在线报警系统,一旦发现病毒要立刻报警,从而在管理中心处予以解决。同时还要采用多级防范系统。新的防毒手段应将病毒检测、多层数据保护和集中式管理功能集成起来,形成多层防御体系。另外,物理的和政策的手段也会对病毒的防范起到很大的作用。 3.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一个或一组在网络之间执行访问控制策略的系统oj。实现防火墙的实际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在原则上可以被认为是这样一对机制:一种机制是拦阻传输流通行,另一种是允许传输流通过oj。而防火墙技术是通过对网络作拓扑结构和服务类型上的隔离来加强网络安全的一种手段。由于防火墙所保护的对象是网络中有明确闭合边界的一个网块,而所防范的对象是来自被保护网块外部的安全威胁,所以防火墙技术最适合于在企业专网中使用,特别是在企业专网与公共网络互连时使用。网络银行系统正好符合这一模型,可以利用防火墙技术来保证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oj。目前防火墙产品中采用的技术有如下几种:(1)数据包过滤技术是在网络层(IP层)中对数据包实施有选择的通过,依据系统内事先设定的过滤逻辑检查数据流中每个数据包后,再根据数据包的源地址、目的地址所用的TCP/UDP端口与TCP链路状态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允许数据包通过。 (2)应用网关技术是建立在应用层上的协议过滤,它针对特别的网络应用服务协议——数据过滤协议,能够对数据包分析并形成相关报告,对某些易于登录和控制所有输出输入的通迅环境给予严格的控制,以防止有价值的程序和数据被窃取。 (3)代理服务技术作用在应用层上,是由一个高层的应用网关作为代理服务器来接受外来的应用连接请求,在进行安全检查后再与被保护的网络应用服务器连接,使得外部服务用户可以在受控制的前提下使用内部网络的服务oj。同样,内部网络到外部的服务连接也可以受到监控oj。应用网关的代理服务实体将对所有通过它的连接作出日志记录,以便对安全漏洞进行检查并收集相关的信息oj。使用应用网关的高层代理服务实体有以下优点:日志记录,便于网络管理;隐蔽信息,内部受保护的主机名等信息不为外部所知;可以由应用网关代理有关RPC服务,进行安全控制。 4.数据加密技术和鉴别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保障信息安全最基本、最核心的技术措施和理论基础,用于保障网络银行数据的私有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常用的加密技术有对称密钥加密、公开密钥加密和混合密钥加密。其中混合密钥加密既保证了数据安全,又提高了加密和解密的速度,这种加密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得到广泛使用。 鉴别技术主要是在信息交换过程中防止信息被非法伪造、篡改和假冒的一种技术。如果黑客进入了网络银行系统,发布虚假信息或更改真实的信息,通过鉴别技术即可作出判断。鉴别技术主要有:(1)报文鉴别。指在两个通信者之间建立通信联系之后,每个通信者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检证,以保证所收到的信息是真实的过程oj。(2)身份鉴别。主要指在网络系统对用户身份真实性的鉴别。(3)数字签名oj。是指信息接收和发送双方在收到和发出信息时的身份验证技术,可使信息发收双方不能根据各自利益而互相修改签名后的文档和推卸责任,在发生争执时可由第三方仲裁。 5.安全协议支持 安全协议是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互操作性而产生的数据交流标准,因为因特网的通信协议TCP/IP本身几乎没有考虑安全因素,而目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最为严重的便是IP欺与窃听获取合法用户的登录信息,因此安全协议在网络银行中也同样重要。目前,在用户端和网络银行之间主要的安全协议为SSL(安全套接字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 网络银行的交易服务器实际上是一个Web服务器,客户端所使用的是浏览器,但它与信息发布类Web服务器相比,又具有更高的安全要求。使用证书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双向身份认证的标准方法,主要由协议实现。目前大多数的浏览器和Web服务器均支持,该协议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实现基于公钥技术的验证交换,完成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双向身份认证;密码算法协商,利用公钥技术实现浏览器与Web服务器之间的密钥交换;对数据进行加密/解密操作。 SET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协议,由VISA和MASTCARD所开发,是为了在Internet上进行在线交易时保证用卡支付的安全而设立的一个开放的规范oj。由于得到了IBM、HP、Microsoft、NetScape、VeriFone、GTE、VeriSign等很多大公司的支持,现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工业标准,并已获得IETF标准的认可。它定义了消费者、商家和银行之间网上交易的安全规范,要求在网络银行的支付网关安装支持SET的服务器软件。 6.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网络银行的出现,给我国乃至全世界法学领域引出了许多空白点。为了使网络银行的发展有一个规范、明确的法律环境,立法机关要密切关注网络银行的最新发展和科技创新及其对金融业和监管造成的影响,集中力量研究、制定与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数字签名法、加密法、电子证据法等。要明确定义电子交易各方(消费者、商家、银行、CA中心)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才能更有效地保护网络银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iqmdvy3 网络银行作为新经济的产物,是传统银行的发展和延伸,也是未来银行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一个重要筹码。网络银行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它的业务点和网上服务问题仍在不断探索中。作为以信誉为生命的银行业,在建设网络银行时一定要对网络银行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周全考虑,要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同时整个系统还应具备系统风险评估、安全策略实施、系统运行控制、灾难恢复功能、事后监督机制等等条件,为网络银行提供全方位、立体的防御体系。只有这样,网络银行才具有生命力,才能够健康、快速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 成.当前我国网络银行技术风险问题研究.中国金融电脑,2003, 2 杨晏忠.试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功能定位及对策选择.中国金融电脑,2003, 3 李彦旭,巴大志.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综述.半导体技术,2002, 4 韩 宏,杨增荣.网络安全及安全技术.宝鸡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 5 贺建华.网络银行安全策略.计算机世界报,2001, 6 张景安,曹素娥.网络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福建电脑,2003, 7 王小兰.发展我国网络银行的思考.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 8 方 琢.网络银行的经济解释.北方经贸,2003,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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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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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现在已经有相关专题的书籍销售了,你可以去借一本看看:其次,给你看看一篇这一专题的分析文章,对你应该有所启发: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优势、特点与问题2004-07-07 08:42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 也是维护我国家经济安全 , 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 主动参与国际分工 , 利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 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 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的积极举措。近二十多年来 , 由于政府的支持和企业的努力 ,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持续增长。据商务部统计 , 截止 2003 年底 ,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累计 7470 家 , 投资金额 114 亿美元 ( 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 , 中国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近 350 亿美元 , 约相当于韩国的对外投资规模 ), 目的地多达 167 个国家和地区。尽管如此 , 我国对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研究却比较有限。本文试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依据、竞争优势、突出特点、 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建议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一、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优势1、大中型公司具有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改革开放以来 , 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大中型跨国公司 , 它们具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 , 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 , 在国际竞争中明显具备所有权优势和内部化优势 , 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石化、海尔集团和首都钢铁总公司等 , 在境外市场竞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英国著名的跨国公司问题研究专家约翰?H ?邓宁教授 , 提出了著名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已成为研究跨国公司经济活动的主流理论学派 , 被世界公认为是指导跨国公司实践的权威理论。该理论认为 , 一个企业如果具有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时 , 就完全具备了对外直接投资的条件。有学者认为中国是发展中国家 , 中国企业与西方雄厚实力的大企业相比不具备所有权优势 , 在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方面也相形见拙 , 所以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不适合于解释中国企业的境外直接投资行为。 但本人认为以上观点值得分析和探讨。首先 , 邓宁所提出的境外投资企业的 3 种竞争优势 , 并非绝对地超过其他竞争对手的综合优势 , 而是一种相对优势。在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今天 , 任何一个企业不可能在某个行业永远占有绝对优势地位 , 并且其相对优势地位在激烈竞争中也会不断发生变化。其次 , 中国企业经过几十年的技术引进、吸收和创新以及自主开发 , 生产规模、技术、产品日益成熟, 已具备了相当的竞争优势 , 如果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投资 , 是具备相当的所有权和内部化优势的 , 近年来对发展中国家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成绩即为明证。邓宁教授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2、小型企业亦拥有比较优势发展中国家欢迎外国资本的流入 , 但其能提供的投资环境并不完善 , 市场范围小 , 从客观上限制了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入。我国小型企业尚处于小规模阶段 , 可避免与大型跨国公司的激烈竞争 , 适合发展中国家投资环境的需要。另外 , 中国跨国公司派出人员的费用 和出口零部件相对便宜 , 使中国境外加工的产品能以低价占领国外市场。美国经济学家威尔斯的小规模技术理论指出 , 发展中国家跨国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与其母国的市场特征紧密相关的低生产成本 ;英国经济学家劳尔的技术地方化理论也证明了落后国家企业以比较优势参 与国际生产和经营活动仍可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中国企业实现跨国经营 , 开展境外直接投资 , 从理论上说是具有可行性的。应当指出的是 , 上述两个理论从不同方面阐明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在跨国经营中的竞争优势 , 指出了发展中国家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可能性 , 对于指导发展中国家企业境外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两理论有一共同点 , 即强调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具有竞争优势不是绝对优势 , 而是相对优势。这个“相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一方面相对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 , 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拥有更加适合当地市场条件的生产技术 , 因此 , 在同类型发展中国家市场中具有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 , 相对于欠发达国家的当地企业 , 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又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 , 因而具有竞争优势。我国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正是具备了这种相对优势。3、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我国长期自主开发形成了某些传统专有技术和高精尖技术 , 如中药、气功、园林、烹调、生物工程和航天技术等 , 较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 可以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中一显身手。4、中国的特殊产品和特有渠道中国特殊产品 , 如中式菜肴和中医等具有鲜明的特色 , 为特定消费者一一华人所钟爱。这些华人虽然居住他乡 , 但有相同的文化语言背景 , 互相之间容易沟通。依靠这种特有的华人渠道 , 在侨民集中的地区直接进行投资设厂 , 生产特殊产品 , 是中国跨国公司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种特有优势。福建省是著名的侨乡 , 绝大多数福建海外企业是通过华侨牵线搭桥建立起来的。5、政策环境良好中国与大多数国家签有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 这为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必要的保护和良好的政策环境。6、中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和外汇储备的增加目前 , 中国 GDP 总值位居世界第四 , 人均 GDP 突破 1000 美元 , 在一些沿海发达城市甚至超过 5000 美元。截止 2003 年底 , 我国外汇储备达 4033 亿美元。这些为我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强大保障 , 提高了外商与中国企业开展合资合作的信心和决心。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外汇储备的增加已成为我国企业发展境外直接投资的一项重要竞争优势。二、当前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突出特点1、境外投资企业规模小 , 产业集中 , 生产性企业以合资为主 , 国有企业盈利少目前我国境外投资企业中平均投资规模约 153 万美元 , 产业大多集中在贸易领域 ( 约占总投资的 60%), 生产性企业的 70% 以合资为主 , 亏损或持平企业约占 2/3, 盈利企业仅有 1/3 。2、每年对外直接投资规模不大 , 但增长迅猛 , 投资目的地国逐渐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2003 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为 21 亿美元 , 增长 110%, 其中53% 的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 ( 发达国家占 33%, 港澳地区占 14%)。3、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多元化我国的境外投资正在从单一的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对外直接投资转变 , 从在境外设立流通领域的贸易企业和贸易机构为主向设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和专业市场等形式转变。特别是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境外直接投资的“黑马”。由于产权清晰 , 机制灵活 ,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率很高 , 如青岛金王集团和浙江万象集团等。4、在国外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已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新亮点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可以有助于利用国外的技术创新来改进和提高国内产品的技术含量 , 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企业运行模式 , 促使我国产品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 , 如山东的海尔集团和浙江省的华立集团分别在美国和日本设立了研发中心 , 通过境外产 品开发来推动国内产品的技术升级和出口竞争力的提高。5、并购国外企业以获得技术或生产许可证已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新方式例如 , 三九制药集团收购日本东亚制药公司和上海电器集团收购日本秋山印刷厂都是成功的例子。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遇到的主要问题据调查 , 尽管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 , 但也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 归纳起来主要有 :1、企业体制因素导致境外投资失败在我国 , 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 , 多数大型企业仍是国有或国有控股。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上的缺陷 , 包括所有者和经营者在目标取向方面存在扭曲 , 责权不对称 , 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不足 , 使得国有企业在国外市场竞争中缺乏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另外 , 我国企业在财务管理、技术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都与国际惯例有一定差距 , 也使自己在国外竞争中处于劣势。2、资金短缺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长期低效率运行 , 基本不具备依靠自有资金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实力 , 而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很不健全 , 资本市场尚不发达 , 国有银行体系并未与国际接轨 , 银行对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缺乏科学和全面的评估 , 存在“惜贷”现象。3、人才匮乏跨国经营需要技术、管理、法律、财务和营销等方面高素质的人才。我国企业由于受传统体制因素影响 , 人才的待遇和培训比不上外企 , 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由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 , 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风险。4、信息缺乏由于对有关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市场、行业和产品等信息缺乏深入了解, 企业往往有对外投资的愿望 , 却无法实施相应的计划。有时即使实施了 , 也会因为信息缺乏而失败。5、管理环节过多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环节过多和审批时间太长 ( 有企业反映 , 有些项目审批时间需花 2?3 年 ) 的问题 , 不利于企业抓住商机。6、缺乏核心技术从总体上看 , 同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企业的技术优势不足。对于许多引进技术缺乏吸收消化 , 创新不够。即使是当前非常看好的家电行业 , 许多产品 , 特别是高端产品的核心技术仍然依靠进口。7、监管体制不畅目前存在着“重审批 , 轻监管”的现象。对国有企业境外机构来说 , 加强监管是提高经营效率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目前 , 境外企业监管制度亟待改革和完善。四、对政府决策的相关建议目前 , 我国既不属“资金饱和型”投资国 , 也不是技术创新国 ;对外直接投资尚处发展初期 , 企业对国外环境不很熟悉 , 缺乏必要的境外投资的经验积累 , 因此 , 为更好地配置有限的资源 , 帮助企业在境外投资中增强抗风险的能力 , 我国政府有必要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制定战略规划和提供必要的促进、支持和服务。具体建议如下 :1、结合国内经济发展情况和产业结构调整 , 制定对外投资战略规划 , 明确对外投资的重点区位和产业 , 对已确定的重点区位和产业 , 应进行深入研究 , 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战略规划 , 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 分阶段实施 , 以求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稳定的拉动作用。在区位选择上 , 应优先选择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有优惠政策和双边关系友好的重点国家和地区。在行业选择上 , 应优先考虑资源导向性项目、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家电和轻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以及被欧美等国家征收反倾销税而使我丧失市场的产品领域。2、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 仅有一些内部规定或实施办法 , 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经营法》应尽早出台 , 明确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3、要大力培育核心技术 , 强化所有权优势 , 提高对外投资的技术含量。企业应加大研发力度 , 国家应进一步推动实施高精尖技术产业化。4、坚持“帮大扶小”的原则。 选择有实力、管理好、拥有自主品牌的重点企业拓展境外投资业务 , 给予必要优惠政策 , 以充分体现国家的对外投资产业导向政策。同时也应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 , 取消歧视 , 使其在优惠贷款、信息交流、境外投资保险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5、建立并完善促进体系。一是政府促进 : 重大项目要纳入双边经贸合作框架 , 利用双边经贸混委会 , 及时予以推动和促进。若东道国政府对经济干预较深 , 我国政府也应做好企业后盾 , 特别是对资源开发型项目更应如此。二是制度促进 : 建立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促进体系。一方面在财税和金融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支持 , 逐步放宽境外投资外汇管制。另一方面对企业返回的资源产品应给予进口配额、税收和外汇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参照法国外贸保险公司的做法 , 设立境外投资保险机构 , 对境外投资进行政策性保险。三是人力资源开发促进 : 进一步加大政府或中介机构对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不仅要使企业了解国内外的相关信息 , 而且应大力推广对外投资成功企业的经验和模式。先有贸易或工程承包后开展投资是其中一种成功模式。6、建立支持体系。一是体制支持 : 要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 进行股份制改造 , 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 , 完善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内部治理机构。同时 , 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 , 简化审批手续 , 提高审批效率。审批要做到规范、透明 , 妥善解决目前在审批过程中国务院部门间的协调问题 , 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应对审批制度进行改革 , 逐步将审批制改为审批和备案制相结合 , 对以自有资金或商业银行贷款进行境外投资的企业 , 原则上实行备案制。二是资金支持 : 一方面要建立金融服务体系 , 努力解决制约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资金瓶颈 , 充分发挥各商业银行融资主渠道的作用。 另一方面降低外贸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门槛。同时还应充分发挥援外资金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作用 , 建立“双边 互利合作基金”, 即从我对外无偿援款中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合作基金 , 供双方的“合资合作项目”有偿使用。当双方的合作项目遇到资金困难时 , 经过办理一定的批准手续后 , 可从基金帐户中得到优惠贷款 ( 基金帐户实行优惠利率 , 可以是低息甚至无息 ) 。三是理论和人才支持 : 一要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 , 为对外投资实践提供理论依据。二要加强人才培训 ,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国内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国内专业培训以及出国培训等方法 , 尽快培养建立一支稳定的对外投资人才队伍。7、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一是信息服务 : 参照发达国家做法成立境外投资促进机构 , 如日本的贸易振兴机构 , 进一步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 , 为企业提供国外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市场、产品和行业等方面的信息 , 减少企业在海外投资和生产经营时所遭遇的风险。二是完善社会中介服务 : 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 加强与国外中介组织的合作 , 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法律、财务、认证等服务 , 积极稳妥地通过社会力量帮助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三是各地商务部门和国外的使领馆应强化服务 , 为企业国际化经营创造条件。8、完善监管体系。实践证明 , 依靠审批制来实施监管是缺乏效率的。应针对不同的投资 主体 , 制定不同的监管办法。控制境外投资风险应更多依赖投资主体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对国有境外企业 , 应通过监管国内投资主体来监管境外投资企业 ;对自筹资金的民营企业 , 应从宏观角度进行监管 , 政府只应起到“守夜人”的作用。作者:王其辉(商务部亚洲司)研究院《国际经济合作》第3期
浅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内容摘要: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融入全球化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一种重要模式。从理论角度来看,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即国际直接投资可能减少(替代)贸易,也可能增加(互补)贸易。扩大出口,促进贸易增长,是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本文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 外贸收益 影响效应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外国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它对一国的外贸收益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国公司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50年代,蒙代尔、弗农和小岛清等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马库斯、斯文森和邓宁等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并对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理论进行了综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经济学家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而后又有研究将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探讨了不同类型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关系。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对外贸易规模发展越快,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资对东道国的出口增长也能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本文就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分析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国有丰富的、较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所以连续十多年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吸引外资约占全部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5, 2004年中国吸引FDI突破5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FDI最大的受资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量不断增加,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起到了很强的促进作用。(一)数量效应:增加我国外贸总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国直接投资对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发展,增加我国的外贸总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442亿美元,增长了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加速的形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自1991年的开始逐年递增,1995年时突破30%,1997年则突破40%,2001年达到50%,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之后年份小有波动,仍呈上升态势。从出口增加额的角度看,尽管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过较大波动(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额占全国出口增加额的比重只有,而在1996年则高达),但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增加额占据了全国出口增加额的主要份额。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有着极强的外向拓展力,没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也就是说,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尤其是贸易创造和市场扩张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促进外贸总额的增加。(二)结构效应: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对贸易结构的转变有直接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口结构与外贸企业增长发生着相随的变化,在外资企业迅猛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85%以上,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皮革、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的迅速增长在我国贸易结构转变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有间接贸易效应,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等,带来国内制成品企业出口状况的改善,从而带动中国企业出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内含的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和先进生产力等要素通过各种渠道非自愿扩散, 为我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技术知识的外溢,带动和加快了我国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有利于扩大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增强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生产率增长和贸易结构优化,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转轨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在带给我国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从整体上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格局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产业的资金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造成压力。再者,部分外国直接投资落户中国后凭借其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并形成垄断, 尤其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部分外国企业已占据绝对优势,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外贸效益的政策建议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呈现进出口增长速度双双回落,贸易顺差明显缩小的特点。在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依然保持了的增长率,所以当前我国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政策建议如下: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资企业出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各种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努力,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优化宏观环境,进行税制、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与竞争。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速银行商业化进程,健全资本市场,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拓宽储蓄转化投资渠道,增强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国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制定科学的外商投资企业行业规划,配合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型产业的外商投资,严格控制技术传统型产业的投资,适当引进外国金融产业资本进行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完善外商投资的外贸效益检测评估工作。改变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出口导向战略条件下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将比较优势与新技术优势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制度、管理,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从而实现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参考文献:1.霍爱英.FDI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效应分析.统计与决策,2008(18)2.刘云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发展[J].复旦大学学报,2006(1)3.薛斌锋,寿志敏.FDI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J].统计与决策,2007(2)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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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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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内容摘要:国际直接投资是一国融入全球化的主要渠道之一,也是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一种重要模式。从理论角度来看,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主要有替代效应和互补效应,即国际直接投资可能减少(替代)贸易,也可能增加(互补)贸易。扩大出口,促进贸易增长,是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本文分析了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外国直接投资 外贸收益 影响效应国际直接投资分为外国直接投资(Inward FDI)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DI),它对一国的外贸收益有着重要影响。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跨国公司一体化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相互促进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成为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重点之一。20世纪50年代,蒙代尔、弗农和小岛清等人对此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马库斯、斯文森和邓宁等在20世纪80年代初做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并对传统的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理论进行了综合;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Bhagwati和Dinopoulos等经济学家又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国际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进行了研究。而后又有研究将纵向一体化、横向一体化对外直接投资纳入国际贸易理论体系,探讨了不同类型国家之间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关系。研究表明,外国直接投资对一国或地区对外贸易的影响并不是孤立的,对外贸易规模发展越快,对外资的吸引力也就越大,而外资对东道国的出口增长也能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本文就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进行分析。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外贸收益的影响效应分析近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提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出口导向型政策,再加上我国有丰富的、较廉价的劳动力资源,所以连续十多年一直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国际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在过去十多年里,中国吸引外资约占全部发展中国家总额的1/5, 2004年中国吸引FDI突破500亿美元,超过美国成为世界FDI最大的受资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总量不断增加,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中国的出口增长起到了很强的促进作用。(一)数量效应:增加我国外贸总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外国直接投资对促进我国出口贸易发展,增加我国的外贸总额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额从1991年的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4442亿美元,增长了倍,年平均增长率达,增长速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呈现加速的形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自1991年的开始逐年递增,1995年时突破30%,1997年则突破40%,2001年达到50%,至2005年已经上升到,之后年份小有波动,仍呈上升态势。从出口增加额的角度看,尽管因为受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有过较大波动(如199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出口增加额占全国出口增加额的比重只有,而在1996年则高达),但总体上外商直接投资的出口增加额占据了全国出口增加额的主要份额。2007年,中国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到,跃居世界第二位。中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不到1%提高到2007年的近8%,成为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其中外国直接投资具有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有着极强的外向拓展力,没有外资企业的出口绩效,我国就难以实现对外贸易的平稳快速增长,也就是说,在华的外国直接投资的贸易效应尤其是贸易创造和市场扩张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促进外贸总额的增加。(二)结构效应:促进贸易结构优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贸易结构的优化调整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对贸易结构的转变有直接效应,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出口结构与外贸企业增长发生着相随的变化,在外资企业迅猛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我国出口结构也基本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制成品为主的根本性转变。目前我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达到85%以上,机电产品、服装纺织、皮革、家用电器、文体用品、塑料及金属制品和电子通讯设备等外资进入比较密集,且外资出口比重高、增长快、贡献率大的行业的迅速增长在我国贸易结构转变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外国直接投资有间接贸易效应,即经由生产技术和营销知识的外溢、市场网络的转移和示范效应等,带来国内制成品企业出口状况的改善,从而带动中国企业出口的发展。外国直接投资内含的人力资本、研发投入和先进生产力等要素通过各种渠道非自愿扩散, 为我国带来了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与管理模式等,实现了技术知识的外溢,带动和加快了我国产业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这有利于扩大我国企业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增强了国内企业的竞争意识,促进我国生产率增长和贸易结构优化,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转轨时期,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建立以及市场机制的完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外国直接投资在带给我国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首先,从整体上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在我国三次产业之间的分布格局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很小,投向第二产业的资金占据主导地位,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结构的深层次优化,即在促进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的作用有待提高。其次,外资企业进口增长过快,以及进入成熟期的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逐步增加,给国际收支平衡造成压力。再者,部分外国直接投资落户中国后凭借其技术、规模、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挤占我国市场并形成垄断, 尤其在新兴产业和高科技领域,部分外国企业已占据绝对优势,对我国产业安全构成威胁。提高外国直接投资外贸效益的政策建议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呈现进出口增长速度双双回落,贸易顺差明显缩小的特点。在国际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形势下,外商投资企业出口依然保持了的增长率,所以当前我国在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继续强化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政策建议如下:利用我国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推动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对外资企业出口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保持其贸易高速、稳定的增长。各种旨在提高外商直接投资贸易效应的努力,都应以促进结构优化为核心。优化宏观环境,进行税制、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内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合与竞争。加速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加速银行商业化进程,健全资本市场,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拓宽储蓄转化投资渠道,增强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法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外国直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制定科学的外商投资企业行业规划,配合以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重点引进技术先进型产业的外商投资,严格控制技术传统型产业的投资,适当引进外国金融产业资本进行有效的产业政策指导,完善外商投资的外贸效益检测评估工作。改变传统的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在出口导向战略条件下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政策,以竞争优势为导向,将比较优势与新技术优势发展模式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现有比较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制度、管理,支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从而实现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参考文献:1.霍爱英.FDI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效应分析.统计与决策,2008(18)2.刘云羹.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发展[J].复旦大学学报,2006(1)3.薛斌锋,寿志敏.FDI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J].统计与决策,2007(2)
可以加个副标题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结构优化研究 —— 以某某为例 这样就缩小了范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