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或是论文逻辑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一次,抄袭撤销学位。教育部制定并印发《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如下: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论文抽检结果处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教育部发布文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将会每年抽检一次,那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是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各高校毕业生的论文进行检查,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教育部公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本科毕业论文是学生本科阶段综合学业成果。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考查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旨在督促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把好毕业出口质量。
1、培养本科生初步的科研意识与素养
毕业论文不只是科研能力的展现,也是对自己四年学业和专业的一个总结。因此,认真对待很有必要。
要求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初衷,是检验大学四年的学习成果、专业基础理论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释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完成毕业论文是很好的思维和写作训练,写作能力是21世纪人才的基本技能,也是几乎各行各业从业者不可或缺的技能,因为公文写作、沟通交流、对外展示等都离不开良好的写作能力。
另外,现在本科生读研比例高,完成毕业论文也是一次规范的科研训练,可以培养学生初步的科研意识与素养,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抽检工作有助于实现毕业论文环节的设计初衷。”万圆补充说。
2、倒逼高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可以倒逼高校在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中不断反思人才培养方式,以及如何实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创新。通过抽检发现问题论文,倒逼高校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创造一种教师和学生、教师和管理者、学生与学生之间良性互动、和谐共生的质量文化和校园文化。
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
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
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
学位论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统称为学位论文),出现本办法所列作假情形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
(四)伪造数据的;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第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第六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
第七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前款规定的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八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其所在学校或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九条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岗位等级直至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条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纳入对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对该学院(系)等学生培养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可以给予该学院(系)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外审是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是国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科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也是学校进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上岗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质量,根据教育部《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会的。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依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十七条被认定与学位申请和授予相关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导师做出以下处理:暂缓学位申请;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负连带责任的导师,做出停招1—3年或取消招收研究生(所有类型的研究生)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人力资源处按照相关规定给以相应处理。在校学生还可由学校有关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在职人员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处理。
扩展资料: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对于个人:
《办法》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
《办法》强调,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和复评两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如下: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论文抽检结果处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一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做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中,军队系统学位论文抽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
第四条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自行确定。
第五条 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制定博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和硕士学位论文评议要素。
第六条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
第七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八条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第九条 专家评议意见由各级抽检部门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专家评议意见还应同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条 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的使用。
(一)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 位,进行质量约谈。
(三)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 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四)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抽检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评议工作的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袭、或是论文逻辑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一次,抄袭撤销学位。教育部制定并印发《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论文抽检主要检查的内容包括论文的选题、逻辑、研究方案与计划、开题报告、学术规范等等内容。教育部公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现在本科生读研比例高,完成毕业论文也是一次规范的科研训练,可以培养学生初步的科研意识与素养,奠定良好的学术基础。抽检工作有助于实现毕业论文环节的设计初衷。”万圆补充说。
论文存在严重逻辑错误的,涉嫌抄袭的会被撤销学位1、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已获得硕士学位)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2、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3、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主要检查重复率
硕士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具体范围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每篇硕士学位论文聘请3位外省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学位授予单位和学科硕士学位授予规模情况,按3-5%的抽检比例,确定抽检论文的数量。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的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中出现1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篇论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扩展部分:
中国知网,由《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主办。导航内容覆盖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农业、哲学、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囊括了基础研究、工程技术、行业指导、党政工作、文化生活、科学普及等各种层次的期刊。收录期刊大部分回溯至创刊,最早的回溯到1915年。读者可直接浏览期刊基本信息,按期查找期刊文章[2]。
如下: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合格性考察。区别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重点考察研究生创新性和科研能力,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考察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
论文抽检结果处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抄袭、或是论文逻辑结构存在严重问题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
本科毕业论文将每年抽检一次,抄袭撤销学位。教育部制定并印发《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办法》.
学位论文抽检的相关要求规定:
1、论文复评期间暂缓申请答辩,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不能申请答辩,需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重新提交盲审。
2、学校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3、学校抽检的论文采取双盲评议,专家评议结果和意见是论文作者能否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依据之一。抽检论文为研究生信息系统中通过重复率检测和导师、院系审核的学位论文盲审稿。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