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大病自己难受了太难受了,就有选择死的权力
试论我国安乐死的立法选择摘要: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或称怜杀(Mercy killing)。原意是指在人类外力的作用下安然告别人世。这项提议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被人们提出,1936年英国首先成立安乐死自愿协会,提出安乐死法案,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但是很快便于1997年废除。2002年,荷兰下院通过法案,使安乐死合法化。而本文中提到的特丽案件中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对于本人意愿、伦理以及法律实务操作中的一些问题。美国植物人特丽•夏沃的生死使人们再度开始对安乐死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对一些观点的分析总结来阐述对这个话题的法律思考。关键词:安乐死;法律;伦理Try to discuss the selection of legislation of euthanasia through Terri Schiavo’incidentAbstract:Euthanasia is not a verdant noun. Euthanasia one etymology produce Greek euthanasia, and " death" two phrases succeed by " bright ", the original meaning mean that says good-bye to this world under the function of the human external force safly. The proposition propose as far back as 1930s people British establish the voluntary association of euthanasia first of all 1936, propose the euthanasia bill , Australia is the first country that pass " euthanasia law " in the world, it is abolished but benefited quickly in 1997. In 2002, Dutch Lower House legalized euthanasia through the bill . And Terri Schiavo’incident dispute in euthanasia concentrate on to one's own will, ethics , legal practice some questions operate , mainly specially. The American vegetable is specially Terri Schiavo’incident;Fertile life and death make people begin the free discussion to euthanasia once again in summer,this text explains the legal consideration of this topic through summarizing in analysis on some views. Key words: Euthanasia; Law; Ethics特丽•夏沃是一个害羞的女人,喜欢小动物、音乐和篮球。她从小在宾夕法尼亚长大,1982年认识迈克尔•夏沃,两年后结婚。他们后来搬到了佛罗里达州,在那里特丽就职于一家保险机构。由于常年减肥,特丽饮食功能紊乱,最终导致26岁时(1990年)彻底病倒。医生们说,由于钾失衡,她的心跳停止跳动,在被救活之前,脑部缺氧长达10分钟,导致严重脑损伤,陷入植物人状态。1998年,在医生将特丽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且无任何康复可能后,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特丽实行安乐死。他认为,这是尊重特丽的意愿,因为她曾表示不愿用人为手段维持生命。但这一要求遭到了特丽父母的反对。此后,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迈克尔和特丽的父母进行着旷日持久的官司。特丽的进食管曾两度被拔除,后又根据州议会紧急通过的法令而两次重新插上。2005年3月18日,佛罗里达州法院第三次裁决拔掉她的进食管。之后,美国国会对这起案件进行干预,授权联邦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联邦法院法官3月22日做出裁决,拒绝下令将特丽的进食管重新插上。此后,特丽父母又几次向不同的法院提出上诉,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就这样13天后特丽在争论声中离开了人世,逝者已矣但是对这件事的争执还在继续,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安乐死”又再次成为人们讨论的热点。一、安乐死的概念及国内外安乐死研究概况(一)安乐死的概念及主体对象1.安乐死的概念安乐死早已不是一个生疏的名词。安乐死一词源出希腊文Euthanasia,由“美好”和“死亡”两个词组成,又称安乐术[1],或称怜杀[2](Mercy killing)。对安乐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包括一切因为“健康”的原因致死,任其死亡和自杀;狭义的理解则把安乐死局限于对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或死亡已经开始的病人,在濒死状态下忍受着精神与肉体的极端痛苦时,在其本人或家属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不再采取人工的方法延长其死亡过程,为制止剧烈疼痛的折磨不得不采用人为方法无痛苦地结束病人的生命[3]。当前,我国民间对“安乐死”一词的理解多是狭义的。2.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植物人并不是“安乐死”的主体对象。我们谈“安乐死”,一定要有这样一些前提:(1)安乐死的对象是那些当前医学条件下毫无救治可能、处于临终阶段、正在遭受不可忍受痛苦的患者;(2)患者本人有安乐死的强烈意愿;(3)必须由医生采取行动,并选择没有痛苦的终结方法[4]。由此可知,安乐死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在临终患者的明确请求下,为解除患者无可忍受的痛苦而由医生对其死亡过程进行的主动医疗干预行为。 (二)国内外安乐死的研究概况1.国外安乐死研究概况1935年,全世界第一个提倡自愿安乐死的团体在英国正式成立。自50年代起,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尝试为安乐死立法。探索、争论了20多年后,1976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自然死亡法》[5]。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安乐死的法案。1993年2月9日,荷兰议会通过了默认安乐死的法律,此后又一放宽安乐死合法化的尺度,1999年8月10 日通过的最新修正案规定,凡16岁以上的人,若患绝症到生命末期,均可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安乐死,12岁至15岁的青少年,要似要求必须经其父母同意。现在,荷兰每年大约有25000人以安乐死的方式告别人生。1994年10月20日晚,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百万市民通过一部名为《他自己选择死亡》的电视目睹了一位63岁的老人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目前,安乐死在荷兰很受公众的支持。80%以上的荷兰人赞成安乐死。 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太太(已成为植物人4年多)实施安乐死。1998年,英国《泰晤士报》报道,尽管安乐死还不合法,但英国已有万人在医生的帮助下以安乐死的方式结束了生命。 多数德国人也赞成安乐死。1994年德国一家民意测验所对1004名德国人进行的调查显示,83%的人赞成安乐死,30岁以下赞成安乐死的人甚至多达88%。在德国,安乐死协会的会员1994年已达万人。1999年,德国外科学会首次把在一定情况下限制和终止治疗作为医疗护理原则的一个内容。 1992年10月1日,丹麦实验了停止延长无药可救的病人的生命的法律,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4个月内就有4 5000人立下遗嘱,表示愿意在必要时接受安乐死。 以色列1998的也实行了首例经法院批准的安乐死,耶路撒冷一家医院的医生给一名49岁的身患绝症的男性病人注射了致命剂量的麻醉剂。 199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北部地区议会通过了《晚期病人权利法》[6],从而使安乐死在该地区合法化。拥护者认为,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最后,澳大利亚其它一些洲的议员也在准备制定本洲的安乐死法。 美国最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在包括医生在内的美国公众中,支持安乐死的已占多数。1994年,世界许多媒体都报导了美国一位身患绝症的老妇在儿女们轻唱的平安歌中平静地离开人世的“诗意死亡”[7]。2.我国公民对安乐死的看法改革开放以后,安乐死的观念传入我国,并很快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热门话题。从1992年起,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案组都会收到有关安乐死的提案,要求我国立法,使安乐死合法化。天津医科大学党委书记、“中国临终关怀之父”崔以泰教授和北京儿童医院名誉院长、儿科专家胡亚美教授都是安乐死议案的提案人,他们不仅在为安乐死的合法化进行着努力,而且都表示,自己在必要时也要实施安乐死。目前,我国赞成安乐死的人主要是老年人和高知识阶层人士。上海曾以问卷形式对200位老年人进行了安乐死意愿调查、赞成者占;在北京的一次同样的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另据《健康报》报道,有关部门对北京地区近千人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91%以上的人赞成安乐死,85%的人认为应该立法实施安乐死二、伦理道德以及人权保护上是否可以接受(一)安乐死并不违备伦理道德为了减轻患病者的痛苦,在一定的条件下,对特定的临终患者实施“安乐死”,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允许的。但具体实施的时候,还是会涉及到很多感情问题,比如特丽的父母,就很难接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儿因为营养和水分缺乏而导致的死亡。这种人之常情,也是非常容易理解的。 安乐死在法律和伦理上的争论似乎仍未平息,对安乐死的法伦理学解读,也许会突破目前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僵局。安乐死实现的是何种利益?安乐死能否成为一种权利,首先要看它为人们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妨以人的需要为分析起点。人的存在有三重关系维度[8]。人的作为肉体存在的自然必然性,决定了人要通过物质生产的实践来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并由此建构起人与自然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是永远的主体,物作为客体只存在对人的单向效用,不存在人对物的有用性问题。但人必须是以群体的方式,才能实现寻求需要满足的现实物的活动,这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必然性,即是说,只有在人的联合中,才能获得直面自然的勇气和力量。物质生产的实践既创造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同时又生产了人类的社会关系,它引起了人的不同于物质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需要,如交往、合作的需要、归宿与安全的需要、友谊的需要、道德的需要等等。社会实践所建构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不同于人与物的关系,它是主体间的关系,而且使人与物的单向效用关系摆脱了粗陋的、原始的“动物学”性质,使主体的自然需要带上了社会文化的印记,使客体的效用能否实现为现实的价值存在形式,受到活动主体的生活态度,活动方式等的制约,这不是因为客体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不是主体不需要某些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而是取决于一种更高的价值形态。因此,除了物质生活的需要、精神生活的需要以外,由于人的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生,人还有认识自我和追求自我完善的自我实现的需要。由于利益是满足需要的东西和条件,因此,与人的三层需要相对应的就是人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格利益三个利益领域。其中,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其核心是人格尊严。人格尊严作为一种价值,内在于自我实现的需要,发生在人的自身内部,不是主体对身外之物、身外之人的需要,而是主体对存在于自身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的需要,简言之,人格尊严作为一种利益是内在的,与其他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不同。它因出生而当然发生,因死亡而当然消灭,确确实实是“生则带来、死则带走”的权利。而其他利益关系都是主体对自身以外的物和人的关系,是“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人格利益属于身信领域的关系。意味着人除了对物的支配权之外,对自身也有支配权,前者实现的是物质利益,后者实现的是人格利益。安乐死的利益基础是人格利益。人格利益的核心是人格尊严,即个人的自由自主。一个人有权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身体,包括选择死亡。这意味着要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独立的决定去过自己的生活,而不受强迫或干预。(二)安乐死不是侵犯人权而是保护人权世界卫生组织1948年在宪章中提出:“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而不只是没有疾病和虚弱的现象。”死亡作为人的生命的一个阶段,同样需要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安乐死正是这样一种完满状态,实质上是一种实现了人格尊严的状态。显然,安乐死带给我们的不是物质利益,也非社会利益,而是人格利益。这是我们讨论安乐死是否是一种权利以及是何种权利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就是说,要说安乐死是一种权利,它只能是一种人格权,而不是物质上的或社会上的权利。不过,这里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安乐死如果是自主、自由支配自己的利益的人格权,是否会和人格利益中最关键的生命权发生冲突?问题的关键是对安乐死本质的看法。安乐死的本质是死亡吗?安乐死即安乐地死亡。这里“安乐”所界定的是死亡的状态,不是死亡的原因和性质。它不过是用科学的方法对人的死亡过程进行优化调节,消除死亡痛苦,优化死亡状态,使死亡安乐化。所以安乐死所解决的矛盾,不是“生还是死”的问题,而是“死亡质量”问题;不是从“生”向“死”的转化,而是从“痛苦”向“安乐”的转化;不是“为什么死”,而是“死得如何”。可见,安乐死是以解除人的死亡痛苦为唯一目的,使人死得安乐,维护人的死亡尊严。如此一来,那种把安乐死称为是一种死亡权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笑了。因为,死亡本身不可能成为一种利益,死亡不可能成为一种需要,相反,生命的存在是其利益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况且,死亡是一个必然的结局,人是没有选择的余地的。可见,安乐死如果是一种权利,也不是死亡权,而是自主权,是人格权[9]。 三、法律实务中安乐死出现的一些问题(一)安乐死合法化的精神探源1.安乐死能否成为法律权利安乐死可以成为法律权利吗?没有合理的理由限制安乐死,并不意味着安乐死就能成为一种法定的权利。权利是以体现社会意志的规范的认可为前提的。就是说,并不是任何利益要求都能成为权利,权利是人的利益要求与社会的规范性要求的统一,是人的个体意志得到了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安乐死典型的是一种人的意志的体现。有学者把安乐死说成是死的权利。其实死是人的一个宿命,是无法逃脱的必然,也无法体现人的意志,因此不可能成为一种权利。安乐死则是对人的实存的一种反思、限制和决定。具体来说,一是安乐死是个人要求的,体现个体的意志。二是安乐死要符合规范,得到社会意志的认可[10]。如此,安乐死才能成为一种权利。2.安乐死成为法律权利的条件安乐死必须体现个体的意志,这是确定无疑的,否则就是谋杀了。这意味着无法表达和不具备个体意志的个体,是排除在讨论范围之外的。至于要得到社会的整体意志的许可或承认,首先要看它是否能得到社会道德习俗的认可和承认。显然,在现代社会,也正如我们上面所论证的,安乐死是可以作为一种道德权利存在的。起码在我国,它能被社会所认可和接受。但安乐死作为一种道德权利,是否就必定转化为法定权利?这当然取决于合法化过程的几个限制性因素。立法者在将应有权利通过立法的形式转换为法定权利的过程中,要受到三个方面因素的限制:社会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因素的限制以及法律形式本身的限制。正因为这些限制因素的存在和不可避免,使得现有的法律权利不能完全再现应有的权利[11]。所谓客观因素的限制,是指任何应有权利要求都产生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制约权利的客观因素包括一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自然条件、民族传统等,因此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具有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的权利主张就会不同,因此有些应有的权利可能在某个时代、地区得到确认和保护,而在另一个时代和地区则得不到保护[12]。(二)我国是否具备安乐死立法的条件在中国社会,安乐死作为一种应有权利是否可以转化为法定权利呢?我们可与安乐死合法化的荷兰做个比较。荷兰之所以能使安乐死合法化,至少有四个有利因素:1、荷兰的医疗服务在全世界来说,可以说是水准最高的国家之一。95%以上的老百姓有私人医疗保险。长期疗养也包含在保险范围内,而且涵盖没有私人保险的少数人民。2、缓和医疗非常进步。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疼痛控制及缓和医疗中心,与之相较,其它国家的类似中心少而昂贵。3、纳粹占领时期,只有荷兰的医生不参与纳粹的“安乐死”计划。这个因素显示荷兰医病关系有高度彼此信赖的传统。4、他们的家庭医师制度推行的很不错。大部分的病人与医师都有长久的友谊关系。显然,这些条件在中国还远未具备。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现在还没有能力保障每个人都能接受较好的医疗条件。很多人在医治无望的情况下,不愿意让亲人多花钱而想到一死了之。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特别是在广大贫困农村,由于基本的医疗保险尚未建立健全。许多人得了个小病就面临巨大的家庭经济危机,主动谋求死路是他们最好的解决办法。中国目前医院的医疗水平还不高,而对于医学上无法挽救的濒死者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的医疗水平,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最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医疗水平,而且我国民族众多,不同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很大,死亡文明的发展水平不同,对安乐死的要求和接受程度也不同。可见,客观因素的限制不支持将安乐死从应有权利转化为合法权利。四、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及结语(一)安乐死的立法构想安乐死是一个涉及伦理、法律和医学等方面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在当代社会,为制定政策和立法之目的,审视安乐死必须立足伦理,要围绕生命价值、个人自由和人权保障等来看待问题。讨论安乐死的最佳情景是国家经济、法制、医疗保障和公民的观念达到一定的发达水准,根本问题是病人的自由意志能够在物质和精神高度文明的基础上得到保障。从伦理上来讲,绝对禁止或全面开放安乐死均不可取,我国社会目前不具备讨论安乐死的理想条件,从立法上来讲,我们仍需创造条件。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要严格规范安乐死使用的对象范围、主体范围、实施条件、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操作程序,和明确擅自实行安乐死的刑事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安乐死职责的刑事责任,并明确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以安乐死为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实施安乐死的对象必须是根据现代医学和技术断定已身患不治之症,并死期又迫在眼前的病患者;2、实施安乐死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或消除病人的痛苦;3、病人忍受的肉体痛苦,达到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程度;4、病人意思清楚并能表达自己的意识,必须有其本人真挚的嘱托和承诺,且该嘱托和承诺是在事前或行为当时作出。在病人无法表达时,近亲属及其他人不得代为请求,医生也不得主动实施;5、除安乐死外,无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法来减轻或消除痛苦;6、应由医生实施,其他人无权实施,且实施安乐死必须有三名医生研究同意,在经主治医生批准;7、实施安乐死的方法必须合乎伦理而且被认为是妥当的。(二)结语2006年5月9日,金陵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南京一位年仅5岁,名叫龙龙的小朋友意外发生车祸导致昏迷,在龙龙父亲的情求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院长陈忠华教授与南京市第一医院的专家共同给龙龙会诊,确定龙龙已经是脑死亡,虽然龙龙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但最主要的生命体征已经不存在了,龙龙的父亲双眼含着泪水,拔掉了龙龙的呼吸机,对龙龙实行了安乐死,并把龙龙包括双眼在内的多处器官捐献给四位极需帮助的病人,而龙龙的遗体则送往东南大学医学院作医学研究。虽然龙龙的情况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安乐死,但却可以做为一个很好的例子,为安乐死立法提供参考。在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公开讨论安乐死以来,支持和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两方各执一词。不少学者认为,安乐死合法化具有伦理道德上的合理性,但进行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安乐死在我国尚不合法,但必须承认,罹患重病且无救助可能者的家属因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等原因停止对患者的有效治疗而让其“自然死亡”的情形在我国客观存在。如何保障患病者得到有效治疗,最起码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其死亡前的痛苦,使其能够安详、有尊严地度过生命中的最后时光,是一个具有现实紧迫性的问题。在对生与死的权利仍有重大争议的情况下,国家可考虑先行立法对这一特殊人群在医疗、法律等方面的应有权利给予切实保障。参考文献:[1]Tom Jackson,Health Law Litigation [J]. Human rights,2002,(5).[2]储怀植.美国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DavidS,Oderberg . Applied Ethics[M].Oxford: Blackwell ,2000.[4]林桂榛,陈瑛.论“安乐死”的构成要素及道德冲突——基于医疗领域内对人的生命的一种医疗干预[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3).[5]石文亮.试论安乐死立法[J].法律与医学,1995,(2).[6]李宝珍.应为安乐死立法[J].中外法学,1998,(1).[7]陈晶晶.安乐死的伦理困境[J]. 前沿,2002,(8).[8]赵雪纲.人权概念的正当性何在?——康德伦理学对人权概念(以生命权为例)之奠基性意义[J] .政法论坛,2004,(5).[9]刘三木,汪再祥.关于安乐死的若干争议问题之讨论[J].法学评论,2004,(6).[10]贾红梅.道德对安乐死合法性与非法性的界定[N] .法制日报,1997-5-3(8).[11]朱沛智.安乐死及其立法思考[J]. 科学.经济.社会,2002,(1).[12]陆敏.安乐死的立法思考[J].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1).
辩词可以写观点以及做法。
大家好,我代表的正方观点,我认为应当将安乐死合法化,一下是我的辩词。
在人类文明漫长的发展史中,人类对死亡的观念在不断地发展演变着。从最初盲目畏惧死亡发展消极平静地接受死亡,最后发展到积极主动地规范死亡,人类对死亡这一自然法则的心理轨迹,反映了人类对生命价值理解的升华和对生命保护力度的加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要做的不是是否接受死亡,而是如何接受。“安乐死”这一社会问题正是顺应时代发展而出现的。然而安乐死毕竟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道德、法律、社会学、哲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从它一出现,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议。
这场争议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而且已进入了我国并日益引起社会关注。安乐死问题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的社会问题,其本身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妥善解决,才能推动其合法化。本文以此为宗旨,对安乐死的实质、安乐死的立法理由及立法步聚、内容进行论述,以期促进安乐死在我国早日立法。
一、安乐死问题的实质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原意为“没有痛苦的死亡”。而安乐死的现代含义则是指“对于现代医学条件下无可挽救其生命的濒死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而采取适当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个观点:第一,安乐死是一种死亡状态,不是死亡原因,故它不能与自然病亡、病理死亡和意外死亡这三种死亡原因并列为第四种独立的死亡原因;第二,安乐死的对象是当代医学上无可挽救其生命的痛苦的濒死者;第三,安乐死是人工控制的死亡状态,其目的重在使病人“安乐”,不在使病人“死亡”。
二、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1、 国际安乐死运动的不断壮大 安乐死作为一种零星的社会现象古已有之,但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提出和研究,却是在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才开始的。并在以后的岁月中愈演愈烈,发展成为一项新的人权运动-安乐死运动。
从20世纪30年代起,西方国家就有人开始要求在法律上允许安乐死,并由此引发了安乐死应否合法化的大论战。从30年代到50年代,尽管英国、美国、瑞典等一些国家有人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或向国会提出允许安乐死的议案。
2、 我国对生命保护法律体系欠佳的现实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社会的工具,是应社会的要求产生的。就死亡过程而言,只要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则法律就应该认真对待,尊重社会的要求。而安乐死之所以在我国作为一个问题出现,就在于它已成为社会需求的强烈表现。
但是,出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从而导致了对生命保护的不力。尽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将安乐死作为犯罪来处理,以此防止因实施安乐死而导致的各种弊端。但是这种“一杆打死”的做法并不符合社会要求,从而也不能使人们自觉遵守,而只是导致人们对其规避。
总之,我国目前有关安乐死的规范还很混乱。笔者在此撰文的宗旨在于呼吁尽快立法。这样才能使其从目前的无序状态走向有序,从而既有利于个人也有利于社会。
我们打过这个辩题,安乐死合法化主要涉及的问题是人权,就是人是否有掌握自己生命的权利。合法化的一方重点说人有这个权利,而且安乐死的情况一般都是非常痛苦了,不死也是苟延残喘,生命质量特别低。不合法的一方要说的是社会责任,人不是为自己而活,而且还要说明社会影响,因为安乐死合法化不是那么好施行的,而且会让很多本来有机会的人放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如果你因为精神甚至于肉体上的某些而活的痛苦.你可以选择安乐死.如果你想买.可以联系楼上那位提供Q的朋友.此处忽略一百字.
安乐死合法化的道路上还是有很多需要考量的。今年发表于《法制与社会》的《生命伦理视域下我国安乐死刑事免责探析》一文中就提到几个难点,比如,由于医疗机构在专业知识上本就具有优势,安乐死可能会使得医疗纠纷中患者的权益更难得到保障。以及,因为患者本人可能不能表达出安乐死的意愿,而代为表达的亲属之间会出现强烈分歧,医疗机构和医师又缺乏主观善意的信息支撑,这些因素也会使安乐死的实施方陷入困境。但在讨论合法性之前,身为公民的我们可能更需要冷静地思考安乐死的意义。《中国公众对安乐死的态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的作者认为,人们对安乐死的态度也和个人的死亡观念有一定关系:引导公众建立理性的生死观,促进人们理解安乐死的内涵和外延……死亡教育是健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应是面向个体的普遍教育,对所有人而言都是必需的。
近几十年里,关于安乐死这种以无痛苦方式结束生命的讨论有很多,其中关于这个问题最大的争论就是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安乐死的支持者们希望安乐死合法化,因为这能帮助绝望的病人脱离苦难,他们认为人类有权利对自己的身体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哪怕是为了解除痛苦而结束生命。但是反对者坚决主张安乐死是违法的,对他们来说,哪怕安乐死出于好意,人们仍然没有自杀的权利,自杀不仅违法,在造物主眼里也是罪孽深重的。除此以外,执行安乐死还有很多不良的后果。以下,我将给你罗列安乐死应该在全世界被禁止的理由。10.安乐死就是谋杀(安乐死是谋杀,应该在世界各地都被定为违法行为。)安乐死一词来源于希腊词汇“euthanatos”,其含义是合适而有尊严的死亡,是指通过停止必要治疗结束生命(消极安乐死)或采取措施直接快速致死(积极安乐死)的有意识行为。尽管在有些人看来安乐死是有益的,但实际上积极安乐死与消极安乐死是既悖德又违法的,它和流产的性质如出一辙——都是谋杀!谋杀是指有意识地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安乐死的反对者们,尤其是天主教徒,认为这一举措是错误的,因为这是一种谋杀。我们由上帝创造,那么上帝就是唯一有权利剥夺我们生命的人。事实上,《圣经》“十诫”里第六条规定“不可杀人”。因此,无论动机如何,任何形式的杀人都是不被允许的。所谓的无痛死亡或协助死亡都会遭到教会谴责。就在最近,罗马教廷某行政官员就批评了布列塔尼·梅娜德——一位在2014年11月接受安乐死的癌症患者。梅娜德长期遭受脑部肿瘤折磨,当她再也无法忍受疼痛时,她决定自杀。宗座生命学院的校长——伊格纳西奥·卡拉斯科·德·宝拉在一次采访中说:“这位妇女选择自杀并认为自己死得很有尊严,这是谬论,自杀其实毫无益处,因为这是在对生活中的一切说不,包括我们生而为人的使命和为完成使命所作的努力。”9.安乐死赋予医生太多的杀人主动权(安乐死是违法的,因为这给了医生过多的权利去杀人。)医生们被授权执行安乐死,这给了他们扮演上帝的机会,由于现在多数医生不是为了热情而是为了工作而工作,所以他们可能会抓住这个机会滥用权力。这种推断对那些没有底线的医生来说是相当正确的。我们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现如今很多医生在走捷径私自牟利,目的是挣更多的钱或者让事情按他们的意愿发展。就拿产科接生的例子来说,一些医生强迫他们的病人在工作日进行本不必要的剖宫产,就只是为了确保自己有一个不被打扰的周末。在其他的一些医疗事件中,一些医生向病人施压要求立刻进行手术,只是为了最后摆脱这些病人。有些医生为了赚更多的钱,甚至说服他们的病人去接种没有作用的疫苗或者服用某种不必要的药物。如果医生用最快的方式杀死病人能让他最终获益——例如避免棘手的案例,或者搞定纠缠不清的家属,那么他有什么理由不这么干呢?备受争议的病理学家凯欧克因·杰克就是一个最佳的例子,他利用病人正遭受极度疼痛而杀死他们。据报道,他的目的是普及安乐死,并为器官移植收集器官,最令人震惊的是,他是在拿这些遭受病痛的病人们做试验。凯欧克因宣称他曾帮助过130名病人进行过安乐死,你想象得到吗?更糟糕的是他发明了一个自杀的机器,称为“自杀机”,病人可以通过一个按钮给自己分配致死剂量的药物。后来,这个疯子被判为二级谋杀,但不幸的是,他不是唯一一个推行安乐死的家伙。在荷兰这个允许进行安乐死的国家,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未经授权就被杀害。医生与其他任何人一样也是懒惰、自私和经不起诱惑的。在紧急情况下,医生也可能会犯错,会做出错误的决定。因此,安乐死不应该合法化,就如普通外科医生兼基督教医疗协会首席执行官彼得·桑德斯医生所言:“自愿安乐死让医生变成这个国家最危险的人。”
我以前有这些方面的看法,有时候我觉得我身边的人很可怜,就比如老师,父母,老师像我们一样读书到大学毕业然后出来教书,然后老了, 然后死去,这个世界有千千万万个人这么生活着,但是你总不能说他们的人生不精彩,不过这也都无关紧要,我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去实现它,为此我也付出了很多,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实践我的梦想,这样我的人生才会有意义。。
开题报告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主要运用何种理论,要达到的目的。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 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选题背景就是写一些关于论文题目的研究情况,为什么选这个题目,值不值得研究等问题,论文选题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写作点:1.交代社会大环境2.再交代这个行业的大环境3.再交代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论文选题背景写作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一、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本部分是要点出为什么要写本篇论文的问题,也就是写作的意图、缘由。意义与价值如果能区分开,就分开论述;如果不能,就合在一起说明。一般而言,主要从2个大的方面去写。一是理论意义与价值;二是实践意义与价值。1.理论意义与价值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实践意义与价值主要包括:(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二、 研究综述研究综述是梳理前人在本课题相关领域内所做的工作和尚存的知识空白,目的是为了确定自己论文写作的理由。一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表述:1.要写明本选题相关领域内研究对象的简要历史回顾。如历史由来、目前现状、未来发展趋势。2.要做国内外情况的横向比较。3.要对这些研究作出自己的评价。本部分的内容也可以将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中的内容加工后完成。在论文中,研究综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缺少分析评价。有的只是开列出了别人研究的论着,没有任何分析,以开列篇目代替自己的综述。综述具有三个基本特征。1.论述的资料有一定的数量2.研究所论述的内容相对集中3.研究的系统而全面性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整理三、选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1.历史性意义2.实践意义
论文选题背景可以按照模板来写,包括这三大内容即可:论文研究背景,选题的意义与价值,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一、论文研究背景
论文研究背景的写作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社会大环境如何【可利用国家数据网站发布的数据做支撑】
2.行业环境如何【可以利用行业报告做支撑】
3.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论述】
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写作要点在于论文为何写作本论文,告知写作的原因和意图。也就是论述论文的意义和价值,一般明确下面两个写作要点会使得写作难度降低,如下:
1.理论方面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哲学的高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专业或学科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某个理论角度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实践方面
主要包括:
(1)就实际的工作实践活动未来发展趋势、前景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2)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3)就实际的现在工作的实践活动改进而言,需要研究的价值意义
三、课题的研究意义与目的
确定自己研究的逻辑起点,也就是要讲明在别人研究的基础上自己将要做的探讨是什么?即为什么写这篇论文以及要解决什么问题。
这个的话我帮你写好以后发到你的QQ邮箱里吧。
音乐小课题开题报告范文
音乐论文方面的开题报告应该要怎么进行相关的制定呢?下面就随我一起去阅读音乐论文开题报告样本,相信能带给大家启发。
一、课题任务与目的
主要任务:中国音乐营销最早可以追溯的中国五千年当中的古代社会。那时在一些封建经济发达的地区出现很多歌楼妓院,歌女们为招揽生意,都会在客人饮酒时弹唱一段富有地方特色的音乐,来博取客人的欢心,让客人更有雅兴而喜欢自己。另外,很多的茶楼酒馆,也会有流浪艺人出现,他们以卖唱为生,让客人享受他们的音乐,从而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说的更广一点,古代的婚丧嫁娶,也有“吹鼓手”进行“造势宣传”,国中每逢佳节、喜讯,人们也会敲锣打鼓,表达自己的喜悦心情,……。
这些和音乐产生关联的行为,都可以称为一种传销手段,即音乐传销。所谓音乐传销,就是借助音乐的词曲以及特有的意义进行的传销活动,或是利用一些特定的传销手段对音乐词曲的传销,这些都统称为音乐传销。说的简单一些,就是利用音乐对商品的传销或对音乐本身的传销。
在近代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从港台传来邓丽君、张国荣的“靡靡之音”算起,中国的近代音乐营销开始他光辉历程。中国的改革开放让这个沉睡的国度开始兴奋起来,经济的发展刺激的文化娱乐事业的发展。在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开始有自己的唱片公司以及唱片公司的初级运作模式,音乐营销诞生。1993年,被称为中国新音乐的春天,很多唱片公司发型自己歌手的专辑,随后,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的澎湃发展起来,1995年内“民谣风”的兴起是最好的见证,这一时期是中国音乐营销的发展时期,其模式基本效仿港台音乐营销的做法。到1997年“韩流”的入侵,让内地音乐营销人看到更加现代的传销模式。2003年,在湖南兴起的“超级女声”选秀节目,把内地音乐营销推上专业化轨道,从而促成中国音乐营销的现状。
在目前的营销行业中,音乐营销还没有被细分出一个独立的营销学科,所以,本篇论文意在阐述音乐营销在营销学中的不同之处。
1、阐述中国音乐营销的'发展历史,发展背景,音乐营销中的几种特有的营销手段等。
2、调查中国音乐营销的现实状况,总结其优点和不足
3、针对中国大陆的音乐营销且针对几种特有的营销手段,揭示其中的不公平竞争、暗箱操作及运作方式的缺陷等,具体阐述音乐营销中的弊端
撰写目的
1,针对这些长期遗留的历史性的弊端,终结出它们的特点,想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争取改变行业弊端,是音乐营销向更好健康的方向发展。
2,意在唤起营销业对音乐营销这一新生事物的解和重视
3,唤起行业内部对不公平竞争现象的重视和唾弃,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使音乐营销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调研资料情况
1、《英国六七十年代的音乐》,“英国白马出版社(White Horse Press Journals)”
《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历史》,“英国白马出版社(White Horse Press Journals)”
2,互联网相关资料,各大唱片公司网站、广告网站、营销网站
3,相关娱乐媒体
三、实施方案
(一)论文准备阶段:
1、收集资料:通过上网查找资料,辅以图书馆查找相关书籍,准备论文需要的资料。并走访田文荣先生。
2、论证题目、拟列提纲:主要通过与指导教师沟通,接受老师的指导,论证论文题目的准确性,并通过学习资料和老师的指导,拟列出论文提纲。
(二)论文写作阶段
1、运用查找的相关资料以及数据,写成论文初稿
2、通过指导老师的辅导进行修改,形成论文二稿
3、论文修正,完成定稿
四、预期结果
(一)论文主要内容:
1、背景介绍,定义,论题说明,发展历史等
2、阐述中国音乐营销的现实状况,包括相关产业的动态分析等。
3、根据大量事实和可靠数据,提出中国音乐营销的优势和不足,
着重提出解决问题的思想和方法。
(二)预期结果:
8000字以上的论文
一、选题评估
(一)研究对象
中小学音乐课
(二)研究目的
钢琴即兴伴奏是一门独立的音乐表演艺术,由于它的重要性不容易被理解,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中小学音乐课上的即兴伴奏是调动学生对音乐爱好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大学师范类的音乐学生应该注重高音伴奏的培养。随着初、高中搜易我认为此题具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本人发现已有一部分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如徐向黎于20xx年发表在辽宁教育研究中的《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键盘乐器教学改革的初探》王月萍参与编写的全国教师培训教材《音乐教学基本功训练》
(三)研究意义
目前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即兴伴奏的能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音乐基础较差的教师问题(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伴奏的最基本音型如和弦及转位的弹奏指法和触键方法都不明确,因此连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伴奏音型的丰富多彩。(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在和弦序进方面没有规范的设计,甚至调性都不准确,在键盘上每个大小调最基本的Ⅰ、Ⅳ、Ⅴ级还不熟,在伴奏中左手只是跟着旋律音弹八度或单音,没有用和声来衬托丰富旋律的效果。(三)伴奏音型掌握的少,或不能适当地应用。对于不同体裁风格的歌曲所应使用的音型分辨和使用的能力差,千篇一律所以应该重视中小学音乐课上的钢琴伴奏的的重要性。
二、选题研究现状评述
(一)与中小学钢琴伴奏直接相关的文献资料有龚耀年的《小学-音乐教材歌曲钢琴伴奏集》。辛笛. 编配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简谱钢琴即兴伴奏儿歌68首》李万军的《偏远地区小学音乐即兴伴奏水平急待提高》王燕如的《论音乐专科学生钢琴即兴伴奏》
(二)分析原因
钢琴即兴伴奏能力是真正衡量一个人整体音乐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种能力的普遍不足是乌兰察布市音乐水平(即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包括高师音乐教育)参差不齐、整体偏低的表现之一。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我区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伴奏能力在音乐课内的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问题
多数教师大都赞成音乐教师必须掌握钢琴即兴伴奏能力,同时也认识到钢琴伴奏能力的教师必备的一项教学基本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10%的教师认为操作起来很困难,此项效果会不会都不会影响教学效果。这就涉及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都有待于提高。
2、师资问题
(1)教师工作量大。学校教师与在校学生不成正比。每位教师每周上课节数为20--25节,这就还不包括每周的课外辅导。
(2)教师学历职称不尽如人意。
(3)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出现偏科现象严重,有的教师能弹不会唱,有的教师能唱不能弹,而有别的教师既能弹又能跳。大部分老师即兴伴奏能力差有待与提于高。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通过中国知网、以及其他途径查阅大量有关本研究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汇总,使其成为论证研究最为有力的依据。
(二)调查研究法
通过对学校教师及其团队成员等面对面的采访调查,获得最直观的研究资料。
(三)比较研究法
以中小学音乐课为主体,使之与其他不同地区的音乐课程活动作比较,从而得出钢琴即兴伴奏有待于提高的原因。
(四)个案研究法
对西岗小学的音乐课进行调查研究
四、研究过程
(一)问卷调查,调查开始之前先设计问卷
(二)访谈
(三)交流听课
五、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
(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
调查中解到教师在高校学校期间往往不喜欢学习理论,学校的教学理论也不高,教学质量有待提高。而部分中学教师在把毕业前在校期间没有好好的学习理论知识,所以在理论上缺乏,从而影响伴奏是的旋律效果。
(三)学习钢琴起步晚
大部分教师当初学习的时候都错过学钢琴的大好时机,对于不同的伴奏音型不能正确的运用,然而在现在的教师岗位上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去提高钢琴伴奏能力,是我们要探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六、论文进度安排
20XX年3月7日——20XX年4月24日,确定选题,查阅资料,撰写提纲; 20XX年4月25日——20XX年5月15日,撰写开题报告,答辩;
20XX年5月16日——20XX年6月30日,修改开题报告,答辩;
20XX年7月1日——20XX年8月30日,撰写论文初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XX年9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第二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XX年2月——20XX年5月30日,完成定稿,论文答辩。
七、参考文献
[1] 约·霍夫曼:《论钢琴演奏》【M】,北京人民出版社20xx。
[2] 代百生:《钢琴教学法》【M】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3] 魏厅格:《钢琴学习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4] 《即兴伴奏使用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
[5] 张丽君 陆志成:《钢琴即兴伴奏教程》【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
[6] 高天康:《使用钢琴即兴伴奏编配法》【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6月
[7] 王安国:《从实际到决策我国名校音乐教育发展》【M】花城出版社20xx年5月
[8]孙伟权 巢志钰:《键盘即兴伴奏指南》【M】上海音乐出版社20xx年1月
你的论题范围倒是小
如果写音乐对动漫影视的影响 该找哪些书籍、资料呢?
音乐开题报告
音乐能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净化人们的心灵,树立崇高的理想。在论文的开题报告中可以围绕着这些优点来说明音乐的重要性。
封面
天津市中小学“千名计划”学员
课题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流行音乐走近农村初中学生教学策的研究
学员姓名: 王少会
所在区县: 宝坻
工作单位: 新安镇第一初级中学
参训级别: 市级
参训学科: 初中音乐
指导教师: 王连生
《流行音乐走近农村初中学生教学策的研究 》
开题报告
工作单位:新安镇第一初级中学 姓名: 王少会
一、课题研究目标:
通过研究,了解流行音乐当前在学生生活和学习中的地位。因材施教,因地制宜,面向全体学生,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选取适合的教材,运用新颖的教法,因材施教。同时教学中要体现艺术性和审美性,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最重要的是要体现音乐性和情感性,注意发挥音乐中的情感作用。仔细分析流行音乐,把优秀的作品引进课堂。
一、流行音乐:即通俗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现多指爵士音乐、摇滚乐、通俗歌曲等。本课题的流行音乐具有娱乐性、生活性、通俗性等特点,贴近生活,易于接受。
二、农村中学生:就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初中在校学生。本课题研究中的“农村中学生”包含“学生和学校”两个概念,其生源素质,师资水平,学校条件,社会教育资源,家庭教育层次等都存在一定差距。 三、教学策略是实施教学过程的教学思想、方法模式、技术手段这三方面动因的简单集成,是教学思维对其三方面动因的进行思维策略加工而形成的方法模式。本课题中的“教学策略”指在农村地区因地域、经济状况、历史背景、办学规模等的不同存在着差异的学校中探讨相应流行音乐融入课堂的思想、技术和方法。
二、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
(一)课题理论意义 : 流行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艺术需要百家齐放、百花争鸣,不拘一格地将流行音乐引进课堂教学,拓宽教学资源,重新整合教学内容,
培养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和艺术审美能力,是初中音乐教学的必然趋势。本课题在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研究大量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建议,以新课标为指导,结合实际,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真正使学生做到:学习音乐、喜爱音乐、选择音乐、享受音乐。
(二)课题实践意义:
1、本课题的研究,有利于建构完整的音乐知识理论体系,为初中音乐科学方法教育提供理论支持;我们会摸索出在教学中有效落实科学方法教育的途径和方式及相应的教学策略与模式,为学生能力的培养及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搭建平台并提供理论经验。
2、 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育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具有很明显的变化:开始对外界产生浓厚的兴趣,并且对外界的刺激非常敏感,接受、模仿能力非常强。学生对流行歌曲的喜爱是符合他们正常心理的,是可以理解的。如何利用这种对歌曲的喜爱心理进行积极的引导?流行歌曲能否走进课堂?如何引导学生把审美的目光从表面的五彩斑斓引入更奇妙更高雅的音乐殿堂?所以完善初中音乐科学方法教育的内容及目标体系,有助于教师明确初中学生对流行音乐学的认识;丰富和细化初中音乐教学内容落实的途径与策略,有利于从教学层面上强化科学方法教育的可操作性。
三、本课题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述
(一)国外流行音乐的研究现状述评
陈地在《对流行音乐的观测》一文中主要对较有影响的流行音乐:爵士乐、节奏与布鲁斯、摇滚乐、摇摆乐、乡村音乐或西部音乐、迪斯科和新浪潮的发展和演变分别进行了阐述。并由此得到了以下结论:1、流行音乐或乡村流行音乐均对资本主义制度不
满而产生了“叛逆性”的一面。2、流行音乐都是源于劳苦白人和黑奴。3、流行音乐中,除了民间音乐和以它发展起来的乡村音乐一直流行至今,其它的流行音乐都只是风靡一时。4、流行音乐不是孤立的发展的各派之间互为影响、促进。并在交流中相互渗透、吸收。
陈铭道、宋今为的《失去了灵魂的民间艺术——美国乡村音乐的沿革》文章主要阐述了我们今天所听到的“乡村音乐”是由乡村、布鲁斯、爵士、摇滚混合在一起的杂拌菜——失去了灵魂的民间音乐!“乡村音乐将要在全世界获得商业性的成功,它是成功了,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唯独失去了自己真正的灵魂”。
(二)我国流行音乐的研究现状述评
三十、四十年代曾在上海风靡一时的歌曲《何日君再来》,到了八十年代又突然走红。一些报刊上就如何评价《何日君再来》一歌发表了不同意见的文章。1980年第9期南咏在《人民音乐 》 第9期的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还历史本来面目——关于〈何日君再来〉答问》,是我国最早发表的有关流行音乐的研究的期刊论文。在文章中,作者对刘雪庵创作的歌曲《何日君再来》以问答的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主要是围绕“这首歌曲是不是汉奸歌曲、黄色歌曲?”这个问题展开的“应该怎样还这首歌的历史本来面目?”问答。作者认为,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总结我国音乐发展的历史,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作为创造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音乐艺术的借鉴,是很有必要的。同年,应国靖的《也谈<何日君再来>问世经过 》和长河的《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关于歌曲〈何日君再来〉问世经过的讨论综述》两篇文章也对这首歌的相关讨论进行了综述。赵沨在《从香港三位歌唱家的音乐会想起的》文章中对香港著名歌唱家费明仪、林祥园、陈供生,应中国音乐家协会的邀请,在北京红塔礼堂公开举行了两场独唱、重唱音乐会。这两场音乐会公开售票的时候,在很短的时间内几千张入场券就被抢购一空的现象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主要是由于一些喜欢流行歌曲的青年错误的认为费明仪等先生从香港来,可能是演唱香港流行歌曲的,所以踊跃购票。说明了国内一些年轻人很欣赏西方、港澳的流行歌曲这一事实。
四、课题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一)课题研究内容
1、当下中学生如何看待流行音乐
2、研究流行音乐的教学在初中音乐教学中所占的比重是多少。
3、怎样利用流行音乐,丰富音乐教学手段的形式。
4、流行音乐对中学生的影响
5、流行音乐在初中音乐教学应用是应注意的问题。
6、在新课标下,怎样把优秀的流行音乐应用到初中音乐教学中去。
(二)预期创新点:
一是打破界限,让不同历史、不同特色、不同形式的流行音乐走进课堂;
二是以乐感人,以情动人,突出音乐教育有其特殊的规律;
三是提高音乐教师教师驾驭课堂能力和教科研水平。
五、课题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本课题在研究的过程中,主要通过查阅教学类的.专著、报刊、杂志及从网上进行搜索获取大量有关校本教研的文献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纳、总结。
2.调查法:采用不同方法和规模的调查法,针对流行音乐在初中音乐教学中应用的问题,对不同年
级的学生展开调查后,确立对比试验班,建立课题研究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
3.对比试验研究法:开设对比班,将实验班和非实验班中收集的材料和数据进行比较,探究流行音乐在教学中的作用。
(1)实验科目:音乐 (2)实验对象:实验班:七、1班 对比班:七、2班
4.经验总结法:根据研究内容,研究目的,把实践获得的结果,进行总结提高,撰写阶段性总结,上交教科所。
六、课题研究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2014年3月—2014年4月,
1.进行大量的现状调查,制定课题研究方案。
2.对研究的专题进行方案设计并对主要成员进行培训
3.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确定课题组成员的具体工作任务。
4.制定具体操作措施,写出相关的研究报告。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5月—2015年5月
浅谈钢琴伴奏在中小学课堂上的作用
姓名:田季昌
音乐学院 音乐学专业 学号:100914201
一、选题评估
(一)研究对象
中小学音乐课
(二)研究目的
钢琴即兴伴奏是一门独立的音乐表演艺术,由于它的重要性不容易被理解,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中小学音乐课上的即兴伴奏是调动学生对音乐爱好的一种手段,所以对大学师范类的音乐学生应该注重高音伴奏的培养。随着初、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执行,对对教师的综合能力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钢琴伴奏又恰恰具有实用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综合特点,搜易我认为此题具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本人发现已有一部分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如徐向黎于2003年发表在辽宁教育研究中的《关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键盘乐器教学改革的初探》王月萍参与编写的全国教师培训教材《音乐教学基本功训练》
(三)研究意义
目前我省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即兴伴奏的能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音乐基础较差的教师问题(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伴奏的最基本音型如和弦及转位的弹奏指法和触键方法都不明确,因此连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伴奏音型的丰富多彩。(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在和弦序进方面没有规范的设计,甚至调性都不准确,在键盘上每个大小调最基本的Ⅰ、Ⅳ、Ⅴ级还不熟,在伴奏中左手只是跟着旋律音弹八度或单音,没有用和声来衬托丰富旋律的效果。(三)伴奏音型掌握的少,或不能适当地应用。对于不同体裁风格的歌曲所应使用的音型分辨和使用的能力差,千篇一律所以应该重视中小学音乐课上的钢琴伴奏的的重要性。
二、选题研究现状评述
(一)与中小学钢琴伴奏直接相关的文献资料有龚耀年的《小学-音乐教材歌曲钢琴伴奏集》。辛笛. 编配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简谱钢琴即兴伴奏儿歌68首》李万军的《偏
远地区小学音乐即兴伴奏水平急待提高》王燕如的《论音乐专科学生钢琴即兴伴奏》
(二)分析原因
钢琴即兴伴奏能力是真正衡量一个人整体音乐能力的重要标准之一,这种能力的普遍不足是乌兰察布市音乐水平(即包括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包括高师音乐教育)参差不齐、整体偏低的表现之一。通过调查分析发现,我区目前中小学音乐教师钢琴伴奏能力在音乐课内的发展,存在以下问题:
1、观念问题
多数教师大都赞成音乐教师必须掌握钢琴即兴伴奏能力,同时也认识到钢琴伴奏能力的教师必备的一项教学基本功,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10%的教师认为操作起来很困难,此项效果会不会都不会影响教学效果。这就涉及到了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都有待于提高。
2、师资问题
(1)教师工作量大。学校教师与在校学生不成正比。每位教师每周上课节数为20--25节,这就还不包括每周的课外辅导。
(2)教师学历职称不尽如人意。
(3)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教师的专业基本功出现偏科现象严重,有的教师能弹不会唱,有的教师能唱不能弹,而有别的教师既能弹又能跳。大部分老师即兴伴奏能力差有待与提于高。
三、研究方法
(一)文献分析法
通过中国知网、以及其他途径查阅了大量有关本研究的文献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加工、汇总,使其成为论证研究最为有力的依据。
(二)调查研究法
通过对学校教师及其团队成员等面对面的采访调查,获得最直观的研究资料。
(三)比较研究法
以中小学音乐课为主体,使之与其他不同地区的音乐课程活动作比较,从而得出钢琴即兴伴奏有待于提高的原因。
(四)个案研究法
对西岗小学的音乐课进行调查研究
四、研究过程
(一)问卷调查,调查开始之前先设计问卷
(二)访谈
(三)交流听课
五、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钢琴弹奏技巧不扎实,或者说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
(二)缺乏键盘和声及曲式等理论知识。
调查中了解到教师在高校学校期间往往不喜欢学习理论,学校的教学理论也不高,教学质量有待提高。而部分中学教师在把毕业前在校期间没有好好的学习理论知识,所以在理论上缺乏,从而影响伴奏是的旋律效果。
(三)学习钢琴起步晚
大部分教师当初学习的时候都错过了学钢琴的大好时机,对于不同的伴奏音型不能正确的运用,然而在现在的教师岗位上如何利用好自己的时间去提高钢琴伴奏能力,是我们要探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
六、论文进度安排
2012年3月7日——2012年4月24日,确定选题,查阅资料,撰写提纲; 2012年4月25日——2012年5月15日,撰写开题报告,答辩;
2012年5月16日——2012年6月30日,修改开题报告,答辩;
2012年7月1日——2012年8月30日,撰写论文初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对初稿进行修改,完成第二稿,交予指导老师进行修改;
2013年2月——2013年5月30日,完成定稿,论文答辩。
七、参考文献
[1] 约·霍夫曼:《论钢琴演奏》【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 代百生:《钢琴教学法》【M】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3] 魏厅格:《钢琴学习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4] 《即兴伴奏使用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4
[5] 张丽君 陆志成:《钢琴即兴伴奏教程》【M】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
[6] 高天康:《使用钢琴即兴伴奏编配法》【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6年6月
[7] 王安国:《从实际到决策我国名校音乐教育发展》【M】花城出版社2005年5月
[8]孙伟权 巢志钰:《键盘即兴伴奏指南》【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1月
[9] 石峰:《音乐世界趣谈》【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3月
开题报告研究背景这么写:
一般选题的研究背景是为了阐述课题的缘由、重要性交代出来,即通过选题背景,交代为什么你要研究,研究它能带来怎样的意义?(意义要强调的是时效性和重要性)。
既是为了向自己说明,也是为了向读者(当然这里的读者更多的时候是导师及答辩评审老师)交代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课题进行研究。因此,了解研究背景背景之后,就只需要考虑怎么才能把这个研究课题背景的缘由和重要性讲出来。
一般开题报告的前半部分是讲明目前的形式,进一步转入相应的研究及措施改善中。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当前的基本问题中的核心部分(一般都是尚未解决的)。然后转入目前的研究和实践情况,指出还潜存的研究盲区或薄弱处,即你进行研究的部分。
研究背景即提出问题,阐述研究该课题的原因。研究背景包括理论背景和现实需要。还要综述国内外关于同类课题研究的现状:
①人家在研究什么、研究到什么程度?
②找出你想研究而别人还没有做的问题。
③他人已做过,你认为做得不够(或有缺陷),提出完善的想法或措施。
④别人已做过,你重做实验来验证。
作者:SciFun
来源:知乎
开题报告是指开题者对毕业论文课题的一种文字说明材料。通过撰写开题报告,开题者可以把 自己对课题的认识理解程度和准备工作情况加以整理、概括,以便使具体的课题研究目标、步 骤、方法、措施、进度、条件等得到更明确的表达。一、开题报告的内容要求1、选题背景:课题的依据、历史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2、研究目标和内容: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3、研究方案:研究方法、实施步骤、技术路线、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措施、4、进度计划5、指导教师意见二、如何撰写开题报告1、选题背景的撰写(1)选题背景和意义本部分写作主要根据研究背景可以自己组织语言,然后去知网查找相关类似题目,然后看看别人的论文的论文摘要,内容。这样就会对论文研究有个大体的掌握,进一步便可以方便自己组织语言撰写。从实务工作中的案例或者理论研究的空白点出发介绍背景,然后分别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两个方面说明自己的论文研究有什么意义。a. 理论意义:是从某个方面填补了该主题的研究空白,还是仅仅用新的案例进行研究做出了一定的边际贡献;b. 实践意义:对于案例企业、监管部门、社会公众都有什么样的指导借鉴作用。(2)国内外研究现状该部分为文献综述,要求参考经典文献及近5年相关文献,并分主题论述现有学者在该主题下利用哪些研究方法得出了什么样的研究结论,并在最后进行文献述评,即说明前人的研究成果有哪些不足,自己的研究可以做哪些方面的改进2、研究目标和内容根据自己的研究思路分章节、分层次说明拟研究的内容,并且拟定研究大纲(细化到二级标题)3、研究方法和研究步骤该部分需要具体写清楚计划运用该方法解决你论文中哪一部分研究问题。常用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信息研究方法、经验总结法、数学方法、思维方法、系统科学方法等4、进度计划根据学校毕业论文指导安排
开题报告填写要求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专业审查后生效。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3.“文献综述”应按论文的格式成文,并直接书写(或打印)在本开题报告第一栏目内,学生写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4.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06年11月20日”或“2006-11-30”。
首先你要了解毕业设计要做哪些东西,什么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系统设计啥的,一大堆,具体时间要看你是做什么东西的,你可以到星海毕业设计网上了解下做毕业设计的整个过程,他们那边有一个毕业设计宝典,有3篇文章,讲解了毕业设计从选题到制作再到答辩的一个完整过程,每份资料都有二十几页,真的很详细。另外,上面还有些资料是可以免费下载的,强烈推荐你去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