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关键词是标示文献关键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它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正文一般来说,学术论文主题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事实根据(通过本人实际考察所得到的语言、文化、文学、教育、社会、思想等事例或现象)。提出的事实根据要客观、真实,必要时要注明出处;2.前人的相关论述(包括前人的考察方法、考察过程、所得结论等)。理论分析中,应将他人的意见、观点与本人的意见、观点明确区分。无论是直接引用还是间接引用他人的成果,都应该注明出处;3.本人的分析、论述和结论等。做到使事实根据、前人的成果和本人的分析论述有机地结合,注意其间的逻辑关系。结论结论应是毕业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局、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段的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是该论文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结论可采“结论”等字样,要求精炼、准确地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或新的见解及其意义和作用,还可提出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和建议。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工程项目的索赔问题及对策论文
(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摘要: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的竞争表现得日趋激烈,导致低价中标已被公认为规律操作。施工索赔在承包商经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更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就施工索赔方面确实还存在些误区。文章针对施工项目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索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概括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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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耀东.浅谈施工过程中的索赔问题[J].山西建筑,2004,(7):77-78.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
【摘要】结合当代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容,分析招标投标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其重要性,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解决 方法 。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一种以建筑工程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人将要与委托的内容告诉投标人,然后对不同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找出信誉可靠、报价合理、技术能力强、综合水平高的单位。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买方选出优胜者后就会与之签订合同。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分析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对于施工企业和单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根据时代的要求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规范水平,节省开支,提高生产效率,要合理地选用定额和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测算成本,预计不可见的风险,提高自身的投标能力。
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现阶段存在问题
虽然招投标市场的前景很好,但同时我们也绝不可忽略目前它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对施工企业管理的审查监管不力,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非法设置招投标的环节,对资质验证、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不严加管理,甚至带有地方保护性色彩,这些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绝不允许的,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就会采取这样铤而走险的方式。有些企业根本不具备投标资格,依靠一些非法手段借机挂靠别的企业资质中标,这对于其他通过投标竞争的买方是不公平的,同时违背了市场规则。如今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是很常见的,不仅不利于投标市场的稳定同时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其次就是审批违规和规避招标,有一些建筑工程单位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做,行事不严谨分包管理不严界限划分不清晰,随意进行转包。还有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投标活动的情况和资料,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管机构必须严加监管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很多地方存在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例如,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或者是施工企业存在资格控制检查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当前工程建筑模式的一个影响力极大的弊病。这种弊病不但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影响施工费质量。其次,还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隐患。建设单位不按照招标的规定承包施工单位。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层层转包等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的建设当中,由于企业缺少制定合同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工作 经验 ,不熟悉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制度以及工程经济以及 管理知识 。因此,导致招标出现了很多纰漏,例如,招投标的文件不正规。标底变动多,不准确。甚至会出现泄露标底的情况出现。投标书的编制不完善,甚至会出现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的方式故意的压低报价甚至导致出现招标亏损的现象。
3.标段划分
可以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机械化程度和管理 措施 以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标段的划分可大可小。大的标段主要是针对大型工程承包商招标。小的标段主要是面向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但是标段的划分要适宜适度。如果标段划分的过小就会出现监理和业主的管理工作量增加或者是施工出现不协调的情况。进而导致施工的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造成不利的影响。
4.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为了应随建筑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健全制度。如果不能解决,招投标过程出现的问题,就会严重的影响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甚至会严重导致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破坏建筑行业的创新性发展。
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确保招标公开、规范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的招标不仅仅局限于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延伸和扩大招标的范围和覆盖面。主要是延伸至装潢、建筑设备、建筑和工程监管等各个方面。在招投标时,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法规。另外,要确保招标公开透明,减少受贿的现象。招投标的过程,结果都应该自觉的接受社会,政府和人民的监督。对于一些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或者是招标活动的行为,要依法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主要包括领导或者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公开相关的信息,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要进一步的扩大资格预审的范围,方方面面的了解承包商的信息。主要是人员的资质,主要包括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好要了解承包商的信用水平以及这几年承包商完成工程时所利用的专利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的证明。从这些证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承包商是否可以降低费用的整体水平,而且可以提供一些核心机密。
设立评委专家库
设立评委专家库,制定专业齐全、管理统一的评委专家名册,充分的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提供可利用的有效资源。同时,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评价。同时,每年要向专家库中补充人才,对评标工作当中的受贿和索贿等暗箱操作等违反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一旦查实,要对评标专家严格处理,取消评标资格。
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取消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的做法。同时对于地方非凡设置招投标环节的行政审批、资质验证和注册登记等行为要严厉打击。要确保各地招投标制度的协调统一。相关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加强对招标人的管理。同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法的开展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对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取消代理资格并依法严格处理。
结束语:建筑工程管理中招投标工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为了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客观和准确,就需要将合同管理和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相结合。对于建筑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以解决。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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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的科学管理,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工程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由于社会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目前城市化建设的主流之一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在这样的形势下,建设单位就一定要完成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将不同方面的管理,比如工程进展、安全以及质量等管理都要有效融入到建设单位的管理系统中。否则,只要没有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工作,就会影响到其施工计划乃至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而阻碍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管理工作,有时还会对工程的应用功能以及结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二、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基本特点及现状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价的不科学。受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的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一味的压低工程造价,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这部分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标底也就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项目建设的价格。同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如何尽量防止业主不合理投资计划的干扰,并避免由于其对工程量计价清单、标底进行人为的调整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价严重脱离建筑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发生,是各参建单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追加投资现象严重。现阶段,国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并没有认识到项目计划的前期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以及控制,项目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项目造价的决算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也就造成了先建设,然后再算账的问题。所以,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再次投资。一些项目只是在项目将要完成时,才发现项目造价已经大大超过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而对项目工程的预期效益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3.现场签证混乱。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对有关规定、预结算知识和造价管理掌握不够准确,从而会发生对不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盲目签证的现象,有的签证甚至只由施工单位填写,不予以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同时,一些施工部门制造假签证,进而设计相应的名目,当出现实际问题时并不会办理签证,只是当项目结算时办理签证;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还办理一些没有缘由的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工作相对混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正常市场秩序已经被严重破坏。
三、关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科学详实。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价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可谓不言而喻。一项优秀的施工合同控制价,不仅要确保清单当中所有子项目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还要尽量保证其中的分项工程清单也基本没有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其不留下漏洞和隐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同样也应当由多人进行反复核查,杜绝留下缺陷和问题。
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事前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来说,项目设计过程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相对较大,而如果仅仅强调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达到的管理效果往往较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时不仅仅是强调投资的最小化,而且要增加工程造价的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工程,研究分析产品的功能,不仅要求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最低化,同时也要确保项目产品功能的实现,进而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主要工作是加强设计过程的经济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造价管理。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在合同总价控制和合理利润取得的前提下,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以及经济核算,这样就可以获取较为科学,相对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管理过程中,因为现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环境与设计条件不符、灾害性及季节性气候等,合同变更在所难免。也可以根据业主或实际情况的需求,调整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管理控制。除此之外,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出现现场签证问题,而施工单位在办理这些签证时必须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标文件,因此在合同中制定合理详细的签证条款,可以确保签证内容处在施工双方共同认可的调整范围,这样才可以保证签证过程的有理有据,进而将其作为工程造价索赔的证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踏步快速发展,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在建筑工程发展中体现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科学控制,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施工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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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
【摘 要】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买方市场强势挤压着施工承建商的获利空间,“管理中出效益、管理中求生存”已成为施工承建商的迫切要求。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在当前建筑市场以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现实情况下,施工承建商必须紧紧依靠建筑法律、法规,运用合法的索赔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树立索赔意识的基础上,了解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识别索赔的起因和分类,遵守索赔的程序,正确运用索赔的方法技巧,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内容
1.索赔是双向性的
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亦可进行反向索赔。由于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索赔是损失的补偿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要求能否最终实现,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方可实现。许多人一听“索赔”二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施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符合相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的、主动的向业主索赔。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
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非常多和复杂,主要有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程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
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必然使工程项目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 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做好索赔工作,认真落实以下措施是必要的。
1.全员参与,树立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索赔工作的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仅仅依靠合同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施工承包单位凡是直接从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 经营合同 管理的人员都应被纳入索赔管理工作,得到索赔知识的相关培训,熟悉索赔业务,牢固树立索赔意识,使其只要在所属工作范围内发生索赔事件,就能采用正确的方法,按照正式的程序,通过正常的 渠道 及时的提出索赔。
2.风险评估,早计划、早安排
施工索赔是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和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造成的。要做好施工索赔,施工合同签订前风险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施工管理层应结合施工风险评估 报告 ,制定详细的应对计划,形成施工索赔工作的计划大纲。施工实施过程中,可采用 P(计划)- D(执行)- C(检查)- A(实施)循环的跟踪方法,定期更新索赔 工作计划 ,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索赔工作有序进行。
3.奖惩分明,积极投入索赔工作
理论上,从事施工索赔工作的人员应热爱索赔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及有关规定,懂技术并具有经营业务知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自身繁忙工作的影响,“索赔工作”往往被一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视为“额外工作”而忽视。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案中明示奖惩方法,细化措施,给施工索赔工作注入充分的“动力”,使索赔管理相关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由于索赔具有“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的特性,实事求是的记录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收集完整的索赔依据,提供准确的计算书,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5.积极沟通,尽快达成共识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承建商才是施工的“专业人士”。在可控的“索赔事件”发生前,给工程师和业主善意的提醒;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提出索赔意向时,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索赔事件”扩大;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及时通知工程师或业主见证和检查工作;在索赔协商中,索赔人员要有信心、耐心和毅力,反复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采纳,并对索赔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四、 总结
针对索赔产生的原因和索赔的分类,准确掌握施工合同的工作范围和施工条款的约定,参照合同风险评估中的注意要点,建立索赔工作预案,提高索赔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下的“常态”工作,只要我们了解了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树立索赔管理意识,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索赔活动,我们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施工项目管理中有效地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永波,何伯森 FIDIC 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 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2003
[2]梁槛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 第二版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朱树英 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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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分析【摘要】工程监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业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在与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得到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监理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如果没有危机感,不提前思考我们的业务转型、发展战略和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监理企业的发展前途不可想象。【关键词】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 关系 分析工程监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业务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何在与国内外同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得到长足发展,已成为我国监理企业面临的严峻挑战。由于我国监理起步较迟、定位较低,管理水平低,缺乏国际监理经验,缺少健全有效的体制和先进的管理技术,且对这种新兴业务还缺乏比较深刻的认识,同时我国工程建设市场仍然有着诸多不规范的地方。目前,监理行业尚可维持,入世之后,外资企业的进入和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改制,都会对我们监理企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如果没有危机感,不提前思考我们的业务转型、发展战略和项目管理模式的创新,监理企业的发展前途不可想象。一、工程项目管理内涵1、工程项目计划管理。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工作过程中千变万化,没有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和综合协调是无法满足业主要求和期望的。其主要过程是:收集各方面信息,汇总并制定一份连贯、一致的计划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有效地调整计划,加强控制,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2、工程项目各阶段任务划分及目标确定。为保证总体目标实现,必须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相关单位、部门或人。确定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由综合管理部门收集信息,分析、调整、控制,以各子项目的目标实现保证总体目标实现。3、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及过程控制。工程项目从项目建议书批准之日起就应抓进度管理,确定各种项目可完成时间,分析各活动之间依赖关系,确认过程所需时间、制定进度计划,调整和控制进度的变化,控制项目进度计划特别是复杂大型的工业建设项目,绝不能仅控制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而应控制影响工程项目的全部进度。如设计,对外谈判签约,设备、材料采购,能介质供应,生产人员、技术、物资准备等等。4、投资控制及费用管理。投资控制的目的,是确保在批准的预算内完成工程项目诸过程。根据资源需用计划及价格测算所需资金,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分配到各单项工程和各项工作之中。从工程项目设计开始就应严格控制,限额设计,并通过控制设计变更减少承包商的索赔,达到投资控制的目标。5、质量管理。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定期评价总体项目进展情况,以提高各相关单位、人员满足质量标准的信心,跟据实际情况分析与质量目标的符合性,制定相应措施,消除导致不满意情况发生的因素。6、人力资源管理。有效地使用各种人力资源,发挥相关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通过组织确定分析角色、责任和相互关系。及时补充急需人员,裁减冗员,开发个人或组织的进取心和技能。7、沟通信息。确保及时正确地产生、收集、发布、储存和最终处理项目信息,是工程项目所必须的联络方式,任何一个信息疏漏或沟通不及时都会影响整个工程项目进展。要建立信息编码体系、信息沟通计划及执行情况检查制度。8、采购管理。工程项目所需物资、设备采购品种多,数量大,处理不当都会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必须对采购工作加强管理和控制。首先要决定何时购何物,确定潜在来源,然后询价、招标、签订合同,督促按时、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到位。9、项目风险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要懂得如何识别风险,分析和应对风险,及时调整对策,使正面事件影响扩大,把负面事件影响减到最小。二、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特点要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管理任务,项目管理公司要全满足业主的明示和潜在的需求。因为工程项目是一种固定产品,各个项目均有不同特点和要求。该产品的形成过程是一种特别复杂的过程,所以要有一批有实践经验的人管理、协调、监督该生产过程,从而使产品达到优质,满足用户需求。(1)独立性。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虽然是非投资方,不负责筹借资金,但所有建设过程均应按一定规律、国家法规去运作,一切从实际出发,独立执行,为客户服务,不受其他因素干扰和干预,认真细致地履行职责,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和手段,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使工程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灵活性。一个工程项目受各种条件制约和影响,必须有灵活机动的思维方式,面对实际,及时处理,任何定式思维都无法适应项目的千变万化的需要。(3)系统性。工程项目从立项到建成使用,都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能运用系统工程理论,随时平衡各种条件,调整各方关系,不因一个小的变更而影响整体工程的进展。真正的项目管理公司要形成自己独特的管理体系和模式,使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结果商品化。三、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推行工程监理制,其本意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虽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相差很远。为什么工程监理企业与原始构思相差甚远呢?有如下几点原因:(1)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符合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监理制度的推行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管理项目理制,在计划经济影响仍十分顽固的情况下,项目业主不肯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放权。(2)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有出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等等,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公司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凡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都要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利的监理公司外,都将被社会所淘汰。(3)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大都不承担前期科研和采购工作,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差距。(4)多数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5)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的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不仅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四、监理公司走向项目管理公司的几个问题(1)高水平的建设监理公司应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建设部在2003年2月以建令[2003]30号文发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文中指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变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以及规范市场管理的需要,是有关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加快和国际接轨的需要,是贯彻“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我国的建设监理公司本身的定位就应该是为业主方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2)关于项目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这几个字,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一个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即由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一直到项目完成和进行项目后评价,另一个指工程实施过程中某一方的项目管理,如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和承包商方的项目管理,在国外一般说到“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均指业主方的项目管理。(3)建设监理公司必须努力提高自身水平才能发展成为项目管理公司。虽然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业主方将工程项目的全部或大部分管理交由项目管理公司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由上述对项目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的讨论可以看出,项目管理公司是我国比较有实力的建设监理公司的发展方向。每一个项目都是互相联系的,它们之间是会互相影响的。每一个项目的领导者必须要注意他的项目是如何同其他的项目产生相互联系并注意相互协调的。只有定位准确,抓住机遇,研究一些中国国情下的特殊的问题,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结合我国蓬勃发展的建筑市场,监理企业才会进一步壮大,最终将发展成为有能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参考文献:[1]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2]姚兵.施工项目管理概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3]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6.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施工索赔的目的就是工期和费用。 索赔处理方式: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的依据主要有面:1.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 备忘录 施工月报 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4.气象资料 、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9.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包括:索赔的双方,一般是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有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按照索赔对象分类分为索赔和反索赔
金融危机后中国建筑业的发展【摘要】世界金融危机对国内建设工程带来直接、持久的影响。本文分析了在金融危机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管理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关键词】金融危机建安工程安全管理为了应对世界金融危机, 我国加快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步伐,采取适度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增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 使建筑业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全球经济形势分析,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投资减少,这是不可避免的。中国经济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金融海啸的波及, 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渗透和转移,在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危机对建筑业更深层次的影响会逐步显现。一、金融危机对建设工程带来的直接影响1. 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不佳,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必然直接影响到国内经济。如产品出口减少,外汇收入下降,股票暴跌,失业增加,消费减少,经济增速趋缓。经济不景气将直接导致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缩减,许多项目因经济受阻放缓甚至叫停。由于建设工程业务的特殊性决定其受影响的滞后性,金融危机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是甚为持久深远的。2. 建设工程市场竞争加剧。市场经济下滑,建设自有资金流动不足,金融机构出于规避风险考虑,对建设投资信贷持审慎政策,贷款条件更加严格,门槛提高,致使建设方信贷资金困难,建设投资减少,在建项目萎缩,建筑业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工程施工方承揽任务的难度加大。为了获取任务,有的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参与竞争,从而加剧了建筑市场的混乱和无序化。3. 建筑业利润减少,建设工程风险增大。受金融危机冲击, 建设行业中标机会减少,企业直接收益下降,成本增加,项目管理难度增大。建设方受资金紧缺影响,履约能力降低,项目周期延长,工程款拖延支付的可能性增加,对施工方构成一定的资金压力;如业主资金链断裂,建设项目“烂尾”,建设方缺乏项目的最终结算欠款偿还能力,造成施工承包方利益受损,施工企业面临更大的财务风险。二、金融危机影响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金融危机导致建设规模缩减,市场竞争加剧,建设任务不足,企业利润下降,承建工程风险增大,这必然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带来新矛盾和问题。1. 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落实的情况下开工,安全投入难以得到保证。项目建设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出现资金不足,如建设主体行为不当,将资金缺口的问题转嫁给施工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导致施工单位增大了资金成本压力, 保证生产安全的资金投入缺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不利。2. 建设项目减少,行业竞争加剧,不当竞争为工程施工埋下了安全隐患。建设规模压缩,项目承揽竞争激烈,不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更有可能趋生恶性竞争,这为项目建设埋下了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另一方面,因建设资金紧缺,投标模式多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少,或者只能保本甚至亏损。为了争取利润或保本止亏,施工方唯有压缩开支,在人员配置、机械设备、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方面压减安全费用,或者将工程再分包,而建筑安装工程往往是压价再分包的项目,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失控。3. 建筑市场秩序混乱, 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给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造成直接影响。工程施工出现的安全问题,归根到底是建筑市场混乱、行为不规范的结果。在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上建设项目会有经济风险,业主为降低建设投资风险不按照建设程序办事, 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违法组织工程招标,肢解分包工程或暗箱操作选定工程施工单位,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违反规律压缩施工工期,有意拖欠工程款;施工责任主体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没有相应资质的擅自承担施工任务,或违法将工程挂靠转包,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工程施工没有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中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执行强制性标准, 对安全工作指导、管理、监督不力。上述种种行为,均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4. 过度着眼于经济利益,轻视安全工作,是金融危机下容易产生的问题。由于金融危机冲击,建筑施工利润下降,收益减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经济效益这个硬指标,着力于追求盈利,一切以经济利益为先,甚至把节省安全投入作为创收的途径, 忽视施工本质安全,不去挖掘安全管理潜在的效益, 将安全工作流于形式。这些行为势必扭曲施工人员的思想,淡化安全管理的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变成一句空话,造成安全工作处于十分被动状态。5. 经济不景气,人心不定,管理跟不上,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冒头。经济环境不好,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必然带来一定影响,导致施工现场危险源抬头。在建筑安装工程中常见的危险因素有:一是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薄弱,安全操作技能差,无证上岗、违章施工、冒险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安全防护设施质量低劣,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等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在工地上普遍使用;三是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似有实无,形同虚设;四是脚手架和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构配件缺陷严重仍“带病”使用,架身整体刚性和稳定性差,脚手板未满铺,防护栏杆无设置;五是临时用电设计不符合技术要求, 电线乱拉乱接现象严重,保护接地(接零)线松脱,漏电保护开关失灵;六是起重吊装作业任意发包给没有资质的队伍,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作业险象环生。三、解决安全管理新问题的对策措施建筑安装工程是建设项目的配套和附属工程,属专业总包或分包的范围,受项目总承包或土建总承包管理,在项目或土建总包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施工,既要由土建提供建筑安装的条件,又要为土建、装修施工等专业提供协作和配合。针对建筑安装工程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如下:1. 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力度, 规范建设主体行为,为实现安全有效管理打好基础。一是做好项目前期的策划论证工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坚决不准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工程许可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对建设资金不足或资金不到位的项目,暂缓或停止开工;三是政府部门对建筑市场招投标活动要加强监管,对违法肢解工程尤其是易被肢解的建筑安装工程、随意压低工程造价、设定不合理施工工期等不利施工安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四是严厉查处建设工程垫资、带资的经营活动,运用法治和行政干预的有效手段解决好工程拖欠款问题。2. 加强建筑市场准入的管理,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强化企业主体安全责任制。一是完善施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将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如安全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安全装备等列入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范围,提高安全生产的资质水平;二是严格总分包安全制度,落实总、分包的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三是强化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力度;四是严格实施建安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加强对建安工程安全投入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投入的建设工程要严处重罚;五是加强对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的执法力度,维护工程施工安全。3. 加强政策调控引导, 规范施工安全管理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市场规律,建立激励手段,将安全生产评价及其考核结果同工程招投标、企业评优、资质等级等环节挂钩,凡是在建筑工地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被评为安全文明“双优”工地的企业,在招投标和评定优质工程、先进单位时给予加分,提高安全工作的含金量;对安全管理差、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予以吊扣、降低甚至取消资质的处罚。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加强现场“五项安全制度”: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二是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交底制度, 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三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筑安装现场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生产、同时投入使用;四是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制度,特别是对特种设备坚持申报备案管理,把好进场关;五是安全保险制度,即为建筑安装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建筑.四、世界金融危机下房地产业发展的思考:世界经济危机将加速我国房地产业和世界接轨 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以来,因为世界建筑业普遍低迷,而中国房地产市场相对较好,随着中国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外商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我们必须有充足的心理准备。此前,外商(港商较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与内地企业联合,开发了较多的土地项目,已引起了众多房地产商的注意与兴趣。出于对中国房地市场的长期看好,港资还在内地大规模储备土地。实现住宅产业化,是国际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住宅产业化,就是让住宅建设融入社会化大生产的模式来进行发展,将开发、设计等各个环节组合起来、集成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其可归纳为“六化”,即连续化、标准化、集团化、规模化、一体化、机械化。有专家认为,随着国外先进技术与优良产品的进入,将在四个方面提升中国住宅产业化的水平:一是将加快促进中国住宅规范标准向国际化靠拢;二是带动中国生产技术的提高;三是生产管理体制将会有较大变革;四是大量建筑师、设计人员的涌入,不仅带来了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与先进的社会化专业设计分工,而且会对前期的项目策划工作、中介工作、保险银行业的投入产生重大的影响。房地产业的特点将会更加明显 将来房地产市场会呈现如下几个特点:第一,住房理念从生存型向舒适型转变,房地产的生产方式从速度、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讲品牌、重舒适、重环境、重质量成为住宅发展关键;第二,随着住房建设的动力机制的变化,个人成为最大的购房军团。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与人们要求改善住房的愿望,成为住房发展的三大动力;第三,房地产市场日趋规范,国家通过强化市场的宏观调控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实现优胜劣汰,资质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无法生存;第四,虽然国外企业可能不会首先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但是会大量介入金融、评估、代理、咨询等与房地产有关的业务,这无疑会促进国内的房地产运作按国际规范与标准进行。第五,房地产业的科技含量会进一步提高,产品更新换代会加快。将来住房将必须具备节水、节能、环保与智能化的基本特征。第六,开发商会从当初简单的追求利润、质量演变为追求科技与人才,这也必将促进住宅的更新换代与开发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海外业内人士也纷纭看好中国未来的房地产市场,他们对中国大陆的房地产行业持乐观看好的态度。 房地产业既要靠市场调节,更要靠政府宏观控制 破解房地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就目前而言,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或者转轨经济的国家都采用了一种所谓的“混合经济”模式,既有市场调节,又有政府调节。面对刚性的住房需求与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在政府难以同步增加土地供应量的同时,要达到房价理性上涨的目的,应适当抑制需求,即采取信贷与税收等政策,提高购买的门槛,并加大长期持有房产的成本。政府既要帮企业培育好房地产市场,更要加强房地产行业的引导和管理。政府要出台新的调控措施,强势房地产业的管理 。大幅度提高购房的首付比例 在政府大力解决保障性住房需求(特别是廉租房)的前提下,不再对第一套房实施优惠信贷政策,大幅度提高首付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抑制非生存性居住需求,比如冒进需求、恐慌性需求、投机需求等等,受到影响最大的是那些以杠杆原理融资买房的人,这些人或是以目前能力不应买大房新房的人群,或是职业炒房者,把这两类人群挡在门槛之外,正是加大首付的用意所在。利用好税费经济杠杆 在免除多余原始购置房产税费的条件下,加大持有环节税收,实施普遍的按照房屋面积递增的房产持有税,目的是随面积递增而增大长期持有成本,使得买房在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改变买房必赚的预期。参照国外经验,尽快出台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税,加大持有成本,使得更多的住房不是用来投资而是用来居住,而随着面积增加而递进式增加纳税额的做法,对于炒家与富人而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其以投资盈利为目标的买多房、买豪奢房的行为。使他们能够将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实业中去,对社会及就业都有直接益处。长期持有成本增加,还可以使二手商品房源数量激增,使租金处于平稳状态,租房比买房更合算。这样,会有更多人倾向于租房,而不是超越自身实际购买能力提前购房。此时住宅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将大为改观。五、结语:目前的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建筑业而言,既是挑战,更是难得的机遇,我们要迎接挑战,抓住机遇,调整思路,更新观念,开拓创新。我们有理由相信:金融危机的暴风雨过后,中国建筑业迎来的必定是灿烂的明天。
毕业实习报告工程施工索赔在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工程结算审核中的关键部分。因此对与此方面的研究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此次撰写论文的题目是施工索赔原因分析及基本处理原则研究。所以我就要对施工索赔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研。这两周我主要对于索赔的性质、证据、程序、费用计算和管理等方面进行相关的资料搜集及归纳,以便后期能较成功的完成论文的写作。下面就是对于这些方面的一些总结和看法。一、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履行合同中的一种正当权利要求。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以是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致。一般索赔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二、索赔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索赔证据应真实、全面、及时.具有法律效力。索赔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以合同为根据的类型在签订合同时.要为工程的索赔创造条件.把有利索赔的事项争取写到合同补遗中.从合同文件条款的夹缝中.找到索赔根据; 以文字记录或图片为根据的类型。此类证据包括工程照片或录像、经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会计核算资料、施工现场记录、施工会议记录、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检查和试验记录、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信函、施工单位到场人员、设备和材料的监理记录、汇率变化表、各类财务凭证、气象资料、会议纪要、涉及问题处理意见回复单等其他资料。三、索赔的程序 1.提交索赔意向书: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同期记录资料: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签字认可。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整理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说明和注释,作为费用索赔的参考。同期记录资料应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工期的延误;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工程费用增加的项目等。 3.详细情况报告:对于影响较大、时间较长的索赔事件,在处理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最终索赔报告: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情况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四、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南人工费 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利息、总部管理费、利润等组成。 2.索赔费用的计算原则。所有赔偿金额.都应该是施工单位为履行合同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按此金额赔偿后.应使施工单位恢复到未发生事件前的财务状况 即施工单位不致因索赔事件而遭受任何损失.但也不得因索赔事件而获得额外收益。 3.计算方法 (1)分项法。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费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计算依据、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问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2)总费用法。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汁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总价,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索赔金额=工程实际总费用一合同总价。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施工单位为了中标而在投标时采取某些投标策略(如少算、漏算部分工程量、采取不平衡报价等)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造价。采用此法计算索赔金额,往往会将施工单位投标时少算、漏算的工程造价给予补足,故一般不常用此种方法。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可采用此法。(3)修正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在索赔费用汁算的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使计算结果更趋合理,修正主要内容如下:A、将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段仅限于受到索赔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施工期;B、只计算在该时段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项目的费用;C、水直接采用原合同价,而是采用未受索赔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一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修正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可比较合理的计算出索赔事件的相关影响,而实际需要增加的费用。五、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往往成为结算审核的重点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事项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好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3 回答者: 46305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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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应该是放弃索赔,见仁见智了,很多国家都放弃了的
工程项目的索赔问题及对策论文
(新密市水土保持科研站)摘要: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的竞争表现得日趋激烈,导致低价中标已被公认为规律操作。施工索赔在承包商经营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更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就施工索赔方面确实还存在些误区。文章针对施工项目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索赔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概括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参考建议。
关键词:施工索赔;索赔误区;索赔类别;索赔程序
1.概述
索赔是一种商业概念,一般说来,索赔在狭义上一般是指施工索赔,也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在广义上,索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习惯上多称后者为反索赔。索赔和反索赔这两种情况往往同时出现。
在当下社会法制建设日益健全完善的今天,索赔作为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遭受不平待遇的承包商理应为自己争取的合理偿付,并非无理争利。更深一层次,施工索赔就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所要求进行的费用和时间的补偿。换句话说,凡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损失,无论是时间上还是经济上的,只要是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应当得到经济和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2.索赔的分类
索赔因其对象不同、影响不同、要求不同以及所依据的理由或是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种类发生的索赔。因当事人不同,索赔可发生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以及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依照事件影响可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以及工程终止索赔;按照索赔要求,又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按其所依据理由的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最后处理方式,索赔又分为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3.工程索赔的意义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联系。日常单项索赔的处理可由专门合同管理人员来完成。若索赔的数目重大,管理人员就必须从日常积累的工程文件中提取证据,供合同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分析。因此,要想索赔必须加强合同管理。
索赔是计划管理的动力
计划管理一般是指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施工顺序、劳动力及机械设备材料的使用与安排。比如工期索赔是通过实际过程中与原计划的关键路线比较分析才能成功,索赔费用往往也是从基于这种基础上比较分析得出。在某种意义上讲,离开了计划管理,索赔将成为一句空话。索赔也是计划管理的动力,要索赔就必须加强项目的计划管理。
索赔是挽回合同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在合同报价上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和责任、合同所给定的条件以及当时项目的自然、经济环境作出成本估算。计算工程成本的花费往往充斥着无法预料的变数,承包商的实际工程成本也会因其增加。为了挽回这些实际工程成本的损失,承包商只有通过索赔这种手段才能得到。要搞好索赔,承包商就必须建立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并及时、准确地提供整个工程以及分项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索赔计算才能有凭有据。
索赔的要求
索赔要求事件中的文档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必须提升。
索赔要有一定的证据,证据是索赔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索赔就无法成立。
4.工程索赔现状分析
工程索赔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云南鲁布革引水发电工程中最早采用国际工程管理模式,索赔概念也自此引入中国。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工程索赔的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性发展,成效较为显著。在数量上或金额上,索赔都倍受业主、承包商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是否索赔及索赔运用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生存和发展。索赔在我国工程企业的现状如下:索赔观念模糊索赔的`概念缺乏深刻理解,只认定发生索赔就必受法律惩罚,而采取一些违背常规的手段,最后导致更多损失。事实是,索赔的性质属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一定存在因果关系。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较完善发达的国家,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
索赔人才缺乏
索赔既是门科学,也是门“艺术”。有关专家认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合同管理,最关键是索赔管理。只有让参与索赔管理工作的人员透彻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同时具备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财会贸易、公共关系等业务知识,能全面掌握施工的各个环节,才能使索赔变得有理有据。
工程索赔现状
法律意识不足目前,我国部分工程项目企业在施工合同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松散、计划实施不严密的问题。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承包商分不清依法赔偿和依法惩罚,就无法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解决纠纷,而很难正当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正确的网络计划工程进度、施工记录不完整、缺乏健全索赔的管理机制,导致施工索赔所要求的索赔基础缺乏,成功几率降低。
不重视
企业收集索赔证据和证明文件不充分,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第三是缺乏索赔法律意识。承包商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不懂得索赔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以及方法理论,致使承包商在索赔事件中不懂得索赔技巧也无力去进行索赔。
管理问题多
对方资质、资金和信誉的情况审查不认真,就盲目签订经济合同;书面合同签订不完善;合同条款不完全,特别是违约责任规定不明确,常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从建筑企业内部讲,索赔在合同管理上,管理人员管理合同混乱,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日后无法索赔埋下隐患。
5.施工项目工程索赔
依据具体详细确保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依据,按其规定的相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书中要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具体内容,应需写明索赔项目及缘由,并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意向书递交按时
索赔意向书提出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资料收集及时
意向书签字确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并确保收集到的资料真实,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问题都需做好文字记录来作为处理索赔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6.掌握正确的索赔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就索赔时机迅速作出反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递交索赔报告。意向通知书在提交后28d内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有效期限内,施工企业应递交其延长工期或补偿经济损失的正式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要做到索赔事件真实,计算索赔值准确合理,责任分析清楚,重点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明确阐述事件引起是由于非施工方原因造成,致使施工企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并为此费用支出增加,工期拖延。
索赔的最终认定。一般的索赔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报告后,对其报告内容以及提供的证据进行准确核实,然后确定索赔责任,依据索赔成立条件,确定补偿额度。施工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双方就索赔处理应进行沟通协商,证据不足的要尽快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补充证据,否则可能得不到其余的满足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该成立的那部分费用和工期所提供的证据应有的补偿。双方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各自在所承担事件损害责任的界限划分、索赔证据充分与否、计算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等方面的分歧较大,使得补偿额往往与施工企业索赔报告中要求的额度不一致,甚至差额变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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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存在正确不正确的问题,还是要辩证的看的《党史文汇》刊物刊登署名“王先勇”的文章,披露了二战后中国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始末,指出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是从当时大局出发顾全民族大义之举。 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清政府以战败国的身份付给战胜国日本亿两白银作为战争赔偿,这相当于当时清朝国库3年的财政收入。靠这笔钱日本大力发展了重工业、军火工业和教育事业。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饱受侵略战争蹂躏的中国却没有得到日本应有和及时的战争赔偿。此后,由于时事变换,最终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回顾这段历史,不能不引起世人的深刻思考和感叹! 美国违背诺言,从中作梗 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按照有关国际法和国际惯例,日本理应对中国人民进行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在处理欧洲战事赔款问题上,英美联合起来与苏联分庭抗礼,而在太平洋战场和处理日本问题上,美国认为其在对日战争中起了巨大作用,便以盟主的身份自居。尽管苏联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当时的地位与美国采取抗衡的态度,但美国采取有关措施和步骤,使之握有对占领日本和处置问题的实权,操纵和包揽了日本赔偿等事宜。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虽然表面上跻身四强,但在赔款事宜中所起的作用很有限。 1945年由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波茨坦公告》中,第一次明确了日本赔偿的原则,日本可以保留维持其经济运转所必须的工业设备和实物,其余的可以用来赔偿。 战后初期,美国对于日本赔偿的态度还相当积极,后来稍有动摇,但还是于1947年4月4日采取单独行动,发动了“先期拆迁”。可是随着美、苏对立日益尖锐,再加上中国人民解放战争顺利进展,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远东方面,美国亟盼建立一个反苏反共的基地,而环顾全球,只有在它控制下的日本最符合这个条件。于是扶持日本、抵赖赔偿,就成为美国的基本方针。 本来,按照1946年3月美国政府所制定的“临时赔偿方案”,“先期拆迁”计划将提日本工业设备实物的30%作为直接受日本侵略国家的赔偿物资,其中中国可得15%。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美国为自己狭隘的战略所考虑,对这个30%的赔偿范围一减再减。最后中国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这期间国民党政府派出的中国首席代表吴半农多次严正交涉。但美国一意孤行,不予理会。 中国战时损失,据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才约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中国分得的赔偿物资中,最大、最新、最完整、最切合需要的成套设备首推吴港“11—5—5”海军兵工厂的万千瓦发电设备一套;其次是同厂的200吨码头式起重机一具。中方得到通知后,立即派了几位专家前往拆迁。就在这两套设备拆卸时,美国政府于1949年5月13日向盟总颁发临时指令,取消了“先期拆迁”计划的执行,停止了日本对各盟国的赔偿。至此,战后对日索赔的事宜实际上已被美国腰斩。 国民党为己私利,出卖民族大义 1949年下半年,美英协调策划单独对日媾和。此时,中国的局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国民党政权土崩瓦解。12月底,国民党当局全部撤到了台湾。至1950年4月,印度、英国、印尼等国家承认了新中国。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加紧了单独对日媾和的工作。 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初,作为当时国民党政府首脑的蒋介石,也曾有过对日索赔的打算。此时,台湾当局为得到美国的支持和帮助,在日本赔偿问题上一改原来的积极立场,转而专看美国的脸色行事,对美国对日和约七原则和备忘录采取“无可奈何”的态度——关于赔偿问题,台湾当局表示可酌情核减或全部放弃。 国民党对日索赔态度的转变,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还在于蒋介石坚持反共而对日本反共政府采取的所谓宽大、不进行报复的政策,以实现它以中国合法政府的身份参加对日和约的签字。因为日本曾在此前威胁说,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签订双边条约。其实,这是外交家出身的日本老官僚吉田茂玩的一个阴谋,目的是迫使台湾当局在谈判中作出让步,放弃战争赔偿,与日本媾和。 1952年2月17日,台湾与日本和约谈判正式开始。谈判几经周折,台湾当局多次妥协让步,综观整个签约过程,台湾当局为求得一个所谓“中国合法政府”代表的形象,处处委曲求全,步步退让,为一党一派之私利出卖民族大义,在战争赔偿等实质问题上彻底放弃,令每个正直的华夏子孙羞愧。 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 1952年4月27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订所谓的“日华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所谓的“外交关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了强烈的谴责。而此时,中国大陆与隔海相望的日本的关系还处于冰冻期。日本政府追随美国采取敌视新中国的政策,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设置了不少障碍。 随着民间贸易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到60年代前期,中日交往实际上进入了半官半民阶段,恢复日中邦交已为期不远。但恢复邦交,必然要对战后日本赔偿问题作出决定。在这一问题上,我国领导人表示了向前看的姿态。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恢复了中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中国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70年代初,由于国际战略格局发生变化,美国外交政策实施了两项重大转变:一是美国承认中国并对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二是征收10%的进口税,主要目的是打击日本,同时停止美元和黄金的兑换。这两项与日本关系极为密切的政策出台,美国人事先却没有打个招呼,而是以一种突然袭击的方式,狠狠打击了精神上毫无准备的日本。这一切大大刺激了日本政界。他们不能不反躬自问,对华政策上紧跟美国是否做错了。 不久,不得人心的佐藤政权垮台,田中角荣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田中就职后立即宣布把日中邦交正常化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随着邦交正常化时机的成熟,战争赔偿问题又一次摆在中日两国政府的面前。 在田中访华之前,他曾表示,如果对方提出赔偿,只要数额适当,他打算赔! 1972年7月以后,中国为实现与日本邦交正常化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总理就放弃战争赔偿问题作了下述指示:第一,中日邦交恢复以前,台湾的蒋介石已经先于我们放弃了赔偿要求,共产党的肚量不能比蒋介石还小。第二,日本为了与我国恢复邦交,必须与台湾断交。中央关于日本与台湾的关系,在赔偿问题上采取宽容态度,有利于使日本靠近我们。第三,如果要求日本对华赔偿,其负担最终将落在广大日本人民头上,这样,为了支付对中国的赔偿,他们将长期被迫过着艰难的生活。这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与日本人民友好下去的愿望。 周总理的态度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博大襟怀,也代表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宽容大度和长远眼光。 1978年8月12日,在北京发表了《日中共同声明》,中日两国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生效。二战结束后,苏联从德国获得120亿美元的战争赔偿;犹太人从德国获得600亿美元的赔偿。而中国政府从中日人民世代友好的愿望和长远利益出发,放弃了赔偿要求。 必须指出的是,中国政府虽然放弃了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放弃了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要求,但是,就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罪行的赔偿要求——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中国政府在任何场合都没有宣布予以放弃。这种对受害赔偿要求的保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符合国际法的向日本提出受害赔偿的机会。
给你参考一下:二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原因 历史上,日本凭借其超凡的能力得以重建并发展起来,特别是二战后的经济复苏和繁荣。其原因可概述为以下几点:第一,美国扶植日本;第二,日本进行比较广泛的社会改革,进一步消除了生产关系中的封建落后因素;第三,国民经济的非军事化;第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 一、美国的扶植政策。主要表现在: 第一,对日本的独占和政治改造。二战后,美国单独占领日本,长达七年,保证日本领土的完整性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的单一性,有利于日本长期稳定发展。美国还对日本进行了以民主、法制为基础的政治改造。罗伯特?埃德尔斯坦和让?迈克尔?保罗教授说:“为取得成功,就必须立即进行广泛的体制改革,即创造性地打破阻碍日本经济复苏或经济增长的那些障碍。”①如解散财阀,在一定程度上去掉了大企业中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性和排他性,革除了财阀企业的一些封建性弊端,为企业间较为平等的竞争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一批有能力的新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农地改革,使日本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瓦解,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扩大农村市场,这使日本进入了一个比较纯粹的资本主义社会。美国出于在远东战略的需要,还保留了日本的天皇和天皇制,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对日本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政体进行改革。美国的这些措施为日本战后走上和平建设,集中精力抓发展道路提供了可靠保障。 由于“冷战”需要,对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美国放弃了对日本战争索赔,撤消了以拆迁日本军事工业作为战争赔偿的计划。1947年1月至1948年3月,美国先后提出两个新方案,对先前的“赔偿方案”进行大幅度修改,将拆迁的工业设备减至方案的30%。至1949年5月,干脆宣布取消日本的一切赔款。②战后初期,美国给日本20多亿美元的援助和贷款,并向日本提供大量的石油、煤、铁矿石等能源和原料。从而促进了战后日本经济的振兴,并且美国“核保护伞”战略大大节省了安全防务的费用。 第二、亚洲的两场局部战争为日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特别是朝鲜战争,极大促进日本战后经济的复苏步伐。战争引起了“特需景气”,侵朝美军大量向日本厂商进行军事订货和购买廉价劳务,使日本企业积存滞销的1000-1500万日元库存产品一扫而空,并一举改变了财政紧缩中苦苦挣扎的日本经济被动局面。据统计,从战争爆发到1953年,这种特需收入为亿美元,广义上的特需收入为亿美元。日本外汇储备1949年仅为2亿美元,1952年未增至亿美元,三年内增长了近五倍,特需收入在外汇收入中所占比率到1953年达之多,20多万人直接受益于特需生产,总之至1955年,日本特需收入总计达36亿美元。特需收入刺激了日本经济的恢复,增加了劳动者的收入,带动了有效需求的增长,而且为增加原料进口和先进技术进口,更新陈旧设备提供了有利条件。朝鲜战争的爆发及由此引起的国际局势的变化,促进了日本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朝鲜战争赋予了日本实现扩大进出口上的机会,日本通常出口贸易显著增加,1950年7月,日本出口总额增长为7400万美元,比6月份增加18%,创造了战后日本月出口额的最高记录。1950年上半年,日本月平均出口额为5000万美元,则下半年一下子跃升为8000万美元。可以说朝鲜战争是日本经济的回生妙药。③ 二、日本政府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和领导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推动,其主要表现形式是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 第一、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各个时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特点,通过各种计划,促进经济的起飞。如鸠山内阁《经济自卫五年计划》,岸信介内阁的《新长期经济计划》,池田内阁的《国民经济倍增计划》。 第二、政府致力于新产业的培育与开发、指导、调节新型工业的发展。如先后通过《关于合成树脂工业的育成》、《电子工业振兴临时措置法》、《合成橡胶制造事业特别措置法》,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不仅调整了产业结构,确立了外向型经济发展方向,而且使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和对国内经济生活的调整达到了落实。当然重要的基础产业,如果市场选择它,那么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是多余的,对这些产业,政府在确认市场必定不去选择,便以合适的方法选择它们,由政府采用法律、金融税制、中间组织协调利益手段的干预来补足。 第三、政府确定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制定新经济政策,实现从“贸易立国”至“技术立国”的转变。日本国内市场狭窄,工业产品依靠大量出口,为此政府提出“贸易立国”的口号,出口贸易增长很快,1960年-1970年,日本工业生产平均每年增长,而出口贸易平均每年增长。日本政府认为科技是国力的核心要素,适应新技术革命蓬勃兴起的形势提出“技术立国”的战略思想。日本重视技术对国家发展的多方面作用,采取了从模仿到创新的经济技术发展模式。据统计,从50年代至1977年,引进国外技术达万多项,然后根据本国的经济特点和技术基础加以改进、补充和发展,成为“日本化”的新技术。当然,许多人把经济增长归功于强大政府干预,尽管有政府干预,大部分时期日本的经济依然是在按自己的规律发展。据一项重要研究,经济自由仍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要素。④ 三、日本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企业精神的推动。 日本企业实行严格而灵活的科学管理制度。50年代,日本许多大企业推行“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工资制”,使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职工感到有依靠,具有安全感;其次,拉大职工报酬上的差距,使职工感到只有不断竞争,不断创新才能得到高报酬,从而具有压力感。企业重视对职工的“感情投资”,主动协调劳资关系,培养职工“以厂为家”的敬业精神。这种“日本公司”模式有助于日本培养强大的工业能力。⑤企业管理者重视精神投资。正如索尼公司总经理盛田昭夫所说的“日本优秀的公司根本不存在什么奥秘和秘诀。一个企业的成功,靠的是人而不是某种理论、计划或政府政策。日本企业管理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与职员建立良好的关系,培养亲如一家、唇齿相依的感情。在日本,经营得有声有色的都是那些能使全体员工同甘苦,共命运的企业。除日本之外,我还未发现有哪一个国家采用这套简易的管理方法。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它是行之有效的。”在日本,企业管理者千方百计地培养同劳动者的家族般的感情,不仅关心工人的工作,而且也关心工人的生活;不仅关心工人个人,还关心其家庭。工人生日、结婚、病丧,更是企业“感情投资”的良机。例如,西武集团每年举行独特的擦皮鞋仪式,首先由高级职员为新职员擦皮鞋,然后是新职员为前辈擦皮鞋,总社和各分社社长都亲临这一隆重仪式,并由电视台通过卫星向全国转播,以培养职工热爱公司的精神,促进同事间的沟通。⑥日本的现代企业精神与日本传统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有密切联系。日本的家族主义和家庭观念不同于中国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制度和家庭观念,其家庭观念的出发点是:家庭是一个经营单位。所以既排除了中国传统的大家族关系和至今盛行的“裙带风”,又可以比西方的结构更和谐、更密切、更团结,成为一种社会凝聚力。日本学者说:西方社会的单位是个人,由个人集合而成为国家,而日本的社会单位是家,由家而集合成国家。⑦所以日本以“劳资一体”,“以企业为家”的宣传教育,日本人的家庭本位观念转变成了公司本位观念,形成一种团结奋进的工作精神。 四、日本传统文化和教育的积极影响。 第一、岛国文化环境促进了日本的开放。二战后的美军占领前,外族从未侵入和征服日本本土,也未发生过大规模的外族移入的情况,长期安定和相对封闭的环境,使日本人养成一种特殊的民族意识,在他们的观念和感情中,异民族与日本民族有着鲜明的分界线,自然形成本民族的亲和感与凝聚力,同时形成对外民族“内外有别”的心理,这种心理成为当今日本企业团结对外竞争的集团意识的基础之一,也成为日本乐意吸收外国先进文化的文化,包括敌对国家的先进文化的心理基石。所以传统日本文化是兼容型的,具有受容性和并存性,是一种开放性、多元化的文化复和体。当然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它总是“接受了很多,但付出的很少” ⑧。 第二、轻思辩重实用的文化心理与有效吸收消化外来先进文化成果。日本人的文化心理是重现实、重实用、重实践,日本可以称为世界先进文化最优秀的继承者和实践者。在近现代,日本人成功地吸收和消化了欧洲近现代科学技术,而且极迅速,极有成效。⑨ 第三、他们拒绝失败,承认羞辱的态度深深根植于其心理中。日本公司文化轻易地容忍低回报,却很难容忍彻底失败。⑩而且在日本,一心向学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日本公司里,求学氛围十分浓厚。 第四、日本教育体制是普及型教育体制。江户时代的教育体制,已初显义务教育的雏形,明治维新初年的全民义务教育就是以此为基础。二战后,日本政府把发展教育作为国策,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的义务教育,并免费为小学生和初中生提供餐点和教科书,1947年日本政府把义务教育增加了三年,每年要拨出国民生产总值的6%作为教育经费。这提高了国民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水平,为改善国民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政府重视培养人才,教育先行,并且做到人尽其才,学以致用。战后日本经济增长的60%,就是靠技术进步取得的。 综上所述,二战后,日本经济之所以能创造奇迹,是由于其充分结合本国优越的历史地理文化,并利用有利的国际环境,从而创造更多的优势来发展自己的结果。
摘要··· I目录··· II第1章绪论··· 课题选择的背景·· 背景介绍·· 施工合同文本的选择·· 国内外索赔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研究的目的·· 研究的意义·· 研究内容及思路·· 研究内容·· 研究思路·· 8第2章FIDIC施工合同条件及索赔··· FIDIC合同概述·· FIDIC的发展·· FIDIC合同的特点·· FIDIC合同条件在中国的运用现状·· FIDI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索赔·· 索赔的定义·· 索赔的分类研究·· 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的成因分析·· FIDIC合同条件下索赔的依据·· 21第3章工期延误分析··· 问题的提出——工期延误的研究意义·· 工期延误的概念·· 工期延误成本分析·· 工期延误研究的重要性·· 工期延误的分类研究·· 工期延误的分类·· 工期延误类别的判断程序·· 工期延误原因分析·· 工期延误影响因素分析·· 工期延误原因调查·· 问卷调查的结论研究·· 38第4章几种重要原因下的工期延误索赔研究··· 工期延误索赔概述·· 延误引起的工期索赔综述·· 延误引起的费用索赔综述·· 不同合同条件下工期及费用索赔的条款依据·· 几种重要原因下的工期延误索赔·· 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造成的延误索赔·· 材料设备供应违约造成的延误索赔·· 业主开工前准备不足造成的延误索赔·· 设计图纸的变更造成的延误索赔·· 项目各方人员沟通不利造成的延误索赔·· 承包商工期延误索赔操作规程·· 64总结与展望··· 73参考文献··· 74致谢··· 76英文翻译··· 77中文译文··· 84
房地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科学研究能力。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我整理的房地产项目施工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本文通过风险管理方法在实践中的切实应用,以达到减少项目施工阶段成本的目的。通过使用风险管理的研究方法,对多个住宅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情况进行研究,对项目施工阶段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并给出处理对策。
关键词:
施工阶段;风险管理;房地产项目;
一、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必要性
施工风险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如施工拆迁风险,方案不能交底、施工方投标文件与实际实力不匹配等,这些风险一方面需要涉及的相关房地产开发部门高度重视,也需要从心里上认识施工阶段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保证施工阶段的顺利完成。
二、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风险评估
(一)安全和技术风险
在施工阶段涉及的公司、人员较多,在设备操作和高空施工阶段容易出现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不同公司之间项目管理方式不同,技术指标不同,给后期存档、报竣带来困扰。
(二)工期和索赔风险
每个项目施工阶段持续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较长的时间跨度会出现较多不确定因素,施工过程中如有一个环节不能按期完成,就会影响整个工期出现延期风险。工程延期不仅直接影响到交房时间导致小业主向项目索赔,还会影响资金回笼增加财务成本。
(三)成本和质量风险
项目施工阶段出现延期、安全隐患等都会造成成本增加,这种不确定的成本波动也会对房地产项目的`后期销售带来风险,所以不管是住宅还是商业房地产项目,在成本控制上要求都很高。但这不意味着房地产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就可以重成本轻质量,存在质量瑕疵的物业,就算能及时移交给小业主,后期的质保维护成本也会大大增加,所以这就要求房地产公司在控制成本的同时严把质量关,对总包及各个分包单位做好监督工作。
综上,在对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进行风险识别发现,上述六类风险是相互影响的,其中工期和质量风险是不可调整的风险,对房地产项目影响较大。
三、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风险应对策略
(一)安全和技术风险应对策略
房地产项目在施工时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有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应急预案不完备,保护设备不到位,以及高空坠物等,房地产公司在面对前述安全风险时可以选择风险转移,如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与保险相结合,转嫁风险。也可以通过将风险通过标准文件如合同进行再分配的方式降低风险。施工阶段面临的技术风险主要是工人的作业质量不达标,或在施工阶段发现结构设计存在缺陷等,对于此阶段的技术风险,一方面要求施工单位有针对性的对作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对于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分包给专业的技术公司,并杜绝层层转包的现象,确保施工阶段不发生意外事故。
(二)工期和索赔风险应对策略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确保工期不延误最重要的就是保持沟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立定时的汇报制度,在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汇报工期进度、资金使用以及安全情况从而降低工期延误风险。房地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跟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一方面由专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保持沟通顺畅以提高递送材料的准确性与通过率;另一方面,密切关注地方政府政策动态,能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做出应对方案,争取政府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成本和质量风险应对策略
成本和质量风险控制从根本上说是对施工工序和施工标准的严格要求,在不延长工期,不减少工序,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更好的控制成本。可在整个房地产开发过程中设置进度节点,并在此基础上及时监测和反馈各个节点的成本消耗和质量控制。如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工期紧不能确保按时完工推售的节点,可适当给予总包和分包奖励要求其抢工,因为现在房地产项目对金融的过度依赖,如项目不能及时竣工验收销售,资金就不能及时回笼,资金成本往往要大大高于抢工所付出的代价。
四、结束语
本文结合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实际面临的风险为基础,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如转嫁风险给专业施工公司和保险公司,加强项目之间沟通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建立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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