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摘要:随着中国加入WTO,知识产权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导致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的难题,出现严重的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平行进口与知识产权保护冲突。对此,为了促进自由贸易,我国应该总体上支持平行进口,但在微观上应该对专利和版权的平行进口作一定的限制,以实现两者冲突的和谐发展。要害词:国际贸易自由化 平行进口 知识产权保护 法律冲突 法律和谐一、引言据《科技日报》载,当代国际贸易的10大趋势之一是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忽视的现实。同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是WTO规则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旨在通过规则的确立与实施,充分有效地保护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防止因对知识产权的无视或侵害而带来的贸易障碍及贸易扭曲。《TRIPS协定》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TRIPS协定》作为规范统一WTO成员知识产权贸易行为的规则,尽管是由发达国家极力促成的,但从长远发展看,对发展中国家将产生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1.有利的影响要表现为:⑴顺应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要求。⑵有利于引进与贸易有关的国际投资。,⑶有利于推动我国具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生产与出口。⑷有利于增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⑸设立了一条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通道。2.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⑴知识产权贸易的不平衡性日益加剧。⑵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会加剧。⑶影响出口生产增长。⑷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贸易纠纷会增加。可见,随着中国加入WTO,虽然加速了国际贸易自由的进程,但与之相伴而生是的知识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导致既要促进经济发展而大力推进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又要注重由于各国对知识产品的非凡保护而非凡对待。因此,国际贸易中出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二难问题,必须为我所面对,并寻求解决之。二、国际贸易自由化:需要平行进口所谓平行进口(在美国称“灰色市场”)是指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人的知识产权获得两个以上国家的保护时,未经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的许可,第三者从外国知识产权人手中购得知识产权产品并输入本国进行销售的行为。例如:经乙国知识产权人B的许可,某A在甲国享有某种产品的知识产权,同时C在丙国也取得了相同的权利,假如甲国的D未经A的许可从丙国进口该种产品,那么这种进口则构成平行进口。从此可以得出其特点为:⑴第三人从一国进口到另一国的产品是通过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的。⑵涉及两个领域,第三方从一国得到知识产权产品后进口到另一国,这两个地域的法律是否答应平行进口要依国内法律决定。⑶有两层法律关系,一是知识产权人和相对人之间通过授权许可合同建立起来的许可和被许可的关系或是知识产权在两个地域内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第三人从一国善意取得知识产权产品销往另一国的进出口行为。由此导致平行进口的合法性问题,即平行进口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权利成为法律界长期争议的问题,现有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公约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公约,也未能对此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由于受本国法律传统、经济政策的影响,对平行进口是否侵权的立场不尽统一,从而使平行进口落入了权利保护的“灰色区域”。平行进口的主要原因在于某项知识产权产品在进口国本国的零售价高于其在外国的批发价。在利益的驱动下,进口商就会购买那些在国外生产并在国外销售的商品,然后按低于本国正常物价的价格在本国市场销售,于是形成了进口商与知识产权人或有关的被许可人之间就同一种商品争夺市场的局面。根据平行进口理论,第三人未经知识产权人或者独占许可证持有人许可从第三国获得知识产品并在内国进行销售的行为,这必然加剧了在内国的对同一产品的竞争,当然这是符合国际贸易自由化趋势的,为了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应该鼓励平行进口,使知识产品发挥最大效用,是符合WTO基本原则精神的。这样可以使知识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转,促进竞争,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最终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符合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时代要求。因此,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发展迫切地需要平行进口。三、知识产权保护:禁止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论中、外均起源于封建社会。它们的雏形是封建社会的地方官,或封建君主、封建国家通过非凡榜文、敕令的形式授予的一种特权。从总体上讲,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形态,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使知识产品创造人对其知识产品的权利意识增强,而且为知识产品的市场流通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科学技术的发展则为知识产品的利用及价值实现提供了必要条件。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垄断资本家寻求国际市场的需要之间的矛盾便暴露出来。于是产生了签订国际条约的愿望和要求。从19世纪末开始,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多边公约、地区公约或双边协定纷纷出台,其中1883年签订的巴黎公约和1886年签订的伯尔尼公约成为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保护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知识产权保护从此呈现国际化的特点,而且知识产权保护和协调的国际化趋势愈来愈明显。非凡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在经济、科学、技术、文化领域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知识产权保护从19世纪末进入国际保护阶段,我们可以称为知识产权制度上的第三次飞跃。这一次飞跃一直延续至今,它使具有严格地域性的知识产权可以通过一定途径获得他国保护而具有国际性。因此,这就必然产生一种地域性理论,即地域性理论的基本内容是知识产权人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获得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各知识产权之间是相互独立的,知识产权在一国领域的实现和用尽并不意味着知识产权人根据其他国法律获得的知识产权在该国的实现和用尽。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原则,知识产品在内国依法受保护后并不能必然要求他国给予同样的保护,因为他国也没有义务给予同等的保护,因此,在内国非凡受到一国法律的保护,尽量地避免产生同业竞争者,以利于保护其在一些国家的专有权利,这与WTO确立的国际贸易自由的基本趋势是相违反的。可见,对知识产权的非凡保护,会限制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不利于提高交易效率的提高,这与促进国际贸易自由的平行进口背道而驰的。因此,知识产权保护禁止平行进口。四、国际贸易自由化与知识产权保护冲突的理论基础平行进口既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又涉及到贸易问题。知识产权强调的是独占性,而贸易则更强调自由化而反对垄断,由此形成了平行进口方面的激烈争论与矛盾。也正因为如此,现代国际贸易中,一方面平行进口在一些国家遭到禁止或限制,另一方面则平行进口有增无减,以至于国际社会也无法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肯定平行进口的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禁止平行进口的知识产权保护必然产生冲突,其理论基础主要有:1.权利用尽原则是支持平行进口的理论基础。权利用尽原则又称为权利穷竭原则,是指经知识产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而生产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第一次投放市场后,权利人即丧失对此控制权,其权利被认为用尽。凡合法取得该产品的人,只要不将用于侵犯知识产权人的专用权,即可自由的使用、转让和处理该知识产权产品。无论何人使用或转售该产品的行为,都无需得到权利人的同意,也不侵犯商标权,商标权人不得再利用商标权阻止该商标产品的进一步流通。这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人的专用权所产生的负效应而设置的,主要是对知识产权人的权利加以限制,以免产生过度垄断,阻碍产品的自由流通。这种原则在专利和商标领域得以广泛应用,在版权领域也有所体现。例如,合法地载有某商标的货物一经投放市场,商标权人即丧失对其的控制,其权利被视为用尽,任何人再次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应无权阻止。因此,平行进口合法。2.地域性原则是反对平行进口的理论支柱。地域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依据不同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是相互独立的,不依靠于其他国家的法律,知识产权人是依据不同法律分别付出不同的代价而取得的。例如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专利,假如未在国外申请专利,其在国外普遍认为是公有领域不能成为专利,在中国取得的专利权要想在其他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按照他国法律分别申请并获得授权。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各国按照本国的法律规定对其专利申请是否决定授予专利权,而不受其他国家对该专利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的约束。商标权也是如此。同时,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建立其知识产权的良好信誉是分别进行的,以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为基础而采取不同的方法获得的,“一个商人很可能希望其产品进行很小的改变而适应不同的市场需要、爱好和偏爱,但仍然使用相同的商标,这个希望是相当合理的。假如他不能阻止平行输入,他将发现这个销售目标将发生挫折,他的信誉因其使用不合适的商品(从消费者角度)的销售而碰到损害,而且这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为商标权是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分别付出了不同的代价而取得的,各国商标法的内容、保护的期限、范围和方式等均有所不同,商标权仅是一个主权国家法律的产物,因此依不同国家法律产生的商标权是相互独立的,在一国获得商标权并不能自动在它国获得同一商标权,即根据某国法律取得的商标权仅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并受到保护,一旦跨出该国领域就不发生效力。即使是同一个商标,商标权人在不同国家建立其商标的良好信誉是分别进行的,以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为基础而采取不同方法才获得的,这就是所谓的“商标信誉独立论”。其实,在版权领域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用尽原则”目前仍然是两个并行的重要原则,也是平行进口问题上相对对立的观点的理论基础。在过去,“地域性原则”占有主导地位,但是“权利用尽原则”今后将被越来越多地被使用。郑成思先生认为“权利穷竭原则的适用也有地域性,其权利在甲国虽已穷竭,但在乙国处于未曾行使状态,尚未穷竭”因此,权利穷竭原则也受到地域限制,即使第三人在国外合法购买商标权所有人的产品,但未经许可而将产品从国外进口,仍然对商标权构成侵害。因此,平行进口应予禁止。2.地域性原则是反对平行进口的理论支柱。地域性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依据不同的法律产生的知识产权是相互独立的,不依靠于其他国家的法律,知识产权人是依据不同法律分别付出不同的代价而取得的。例如在中国申请并获得专利,假如未在国外申请专利,其在国外普遍认为是公有领域不能成为专利,在中国取得的专利权要想在其他国家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按照他国法律分别申请并获得授权。由于各国法律的差异,各国按照本国的法律规定对其专利申请是否决定授予专利权,而不受其他国家对该专利申请是否授予专利权的约束。商标权也是如此。同时,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建立其知识产权的良好信誉是分别进行的,以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为基础而采取不同的方法获得的,“一个商人很可能希望其产品进行很小的改变而适应不同的市场需要、爱好和偏爱,但仍然使用相同的商标,这个希望是相当合理的。假如他不能阻止平行输入,他将发现这个销售目标将发生挫折,他的信誉因其使用不合适的商品(从消费者角度)的销售而碰到损害,而且这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因为商标权是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分别付出了不同的代价而取得的,各国商标法的内容、保护的期限、范围和方式等均有所不同,商标权仅是一个主权国家法律的产物,因此依不同国家法律产生的商标权是相互独立的,在一国获得商标权并不能自动在它国获得同一商标权,即根据某国法律取得的商标权仅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并受到保护,一旦跨出该国领域就不发生效力。即使是同一个商标,商标权人在不同国家建立其商标的良好信誉是分别进行的,以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为基础而采取不同方法才获得的,这就是所谓的“商标信誉独立论”。其实,在版权领域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用尽原则”目前仍然是两个并行的重要原则,也是平行进口问题上相对对立的观点的理论基础。在过去,“地域性原则”占有主导地位,但是“权利用尽原则”今后将被越来越多地被使用。郑成思先生认为“权利穷竭原则的适用也有地域性,其权利在甲国虽已穷竭,但在乙国处于未曾行使状态,尚未穷竭”因此,权利穷竭原则也受到地域限制,即使第三人在国外合法购买商标权所有人的产品,但未经许可而将产品从国外进口,仍然对商标权构成侵害。因此,平行进口应予禁止。根据权衡平行进口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两方面因素,笔者认为我国应该总体上应该许可平行进口,主要在原因在于:⑴知识产权贸易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不可能有悖于国际贸易规则,更不能因为禁止平行进口将其拒绝于货物贸易之外,平行进口符合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大势。⑵中国由于总体上来讲属于低价位市场,答应平行进口符合中国的贸易利益。考虑到我们的综合贸易量及国际上的发展趋势,中国长时间相对于大多数国家仍是低价位市场,平行进口合法化将使这种比较优势真正转化为竞争优势。⑶作为技术引进大国,答应平行进口有利于提高技术引进的效果由于科研力量相对薄弱,我国是个技术引进大国。而我国的企业多属于被许可方,他们希望通过引进技术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假如我国禁止平行进口,就会使得中国企业在引进技术后进行生产、销售时产品面临市场问题,无法实现引进技术的初衷。⑷答应默认许可的例外有利于引进技术考虑到我国的技术水平状况,在世界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和世界产业结构的飞速调整之际,我们应强化自主专利权的发展。同时,在平行进口合法的基础上,答应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就产品的市场等作出例外的规定,以吸引国外技术可促进中国创新技术水平的上升。但在微观领域,在总体上实行平行进口的大前提下,应该大力地发展商标领域的平行进口,而尽可能地限制但不禁止版权和专利权领域的平行进口。主要原因在于:⑴商标是一个企业与另一个企业区分的根本标志,无论应用于哪个国家都不应该予以改变,应该促进商品的自由竞争,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运用平行进口,可以防止商标权利人滥用自己的权利,促进商品的自由流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同时,答应平行进口并不会对国内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⑵对专利的平行进口和版权的平行进口应该限制一些,这样可以保护国内权利人或者其许可人的利益,既鼓励了科学创新,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又对打击非法盗版和走私具有重要意义,也不必担心完全禁止平行进口而导致的不正当竞争并产生垄断,进而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于吉辰、王爱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我国对外贸易》,理论学刊2004年第8期,第56-57页。杨芳、杨永忠:《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平行进口问题探讨》,研究与发展治理2004年第1期,第95页。郑成思。《知识产权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第84页。冯晓青:《试论知识产权保护的源革及在当代社会的发展》,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第73-74页。
的写作,是对学校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的一种综合考核方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探究 随着我国对国际业务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国跨国投资中的一些活动也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加入WTO以后,我国跨国投资和融资企业越来越多,与国家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法律冲突和规则适用不同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冲突和规则并作出最有利的选择是我国跨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的相关角度探讨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冲突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障跨国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各国都针对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的专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世界性,而是各国从本国发展的角度制定的,其中的冲突也是非常多的。总的来说,这些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法律关系存在冲突 证券投资的认识各国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理解,那么在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存在很大不同,首先是证券发行主体、方法以及程式等方面存在差别,在规定上认识是非常不同的;其次是对于证券交易的方式、支付等一些规则的制定存在出入;再次国有关证券监管结构、监管方式与措施、证券权益保护机制方面的不同规制;最后是各国对证券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定亦存在差异,涉及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者的主体资格与身份确认方面的法律冲突。 二各国对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制存在不同 跨国证券投资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在这些行为的规范和指定的标准规则方面是存在不同认识的,比如各国在规制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时,对于如何认识两种行为,以及在两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控制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规制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对于该行为的监管也存在差异,这些都是跨国证券投资中世界各国对一些行为规制过程中存在的不同,这些不同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不利于共同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概括的方式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各国法律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其实在理论研究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一些学者在概述法律适用冲突的过程中将这一问题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析:发行主体的冲突、发行客体的冲突以及发行行为和管理的冲突,不论哪一种划分都冲根本上认识到跨国证券投资中存在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也是未来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部分。 二、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 世界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行为都有规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国际条约、多边条约等,那么在真正出现跨国证券投资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如何选择?国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五种不同的问题,不论在证券交易还是发行都是存在的冲突规范。 一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 在跨国证券投资中,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时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即由这个发行投资行为的跨国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决定法律冲突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最主要的国家比如匈牙利,在其国际私法第28条第4款规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 二根据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律解决纠纷 这就是典型的属地主义的思想,也是国家上比较多的做法,各国在规定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如何解决时,许多情况下都是规定由营业机构所在地的法律解决冲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因为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能够切实、准确的了解到一些跨国证券投资企业的情况,并可以通过登记情况的调查了解到及时的资讯,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裁决机构对纠纷的解决。 三适用物所在地法律 跨国证券投资中,其发行和交易的物件是广范围的,那么在发生法律纠纷时,产生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各国对法律纠纷解决的规定是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同时为了实现权利的及时救济,比如韩国法律就规定了对于无记名证券的权利取得、丧失适用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 四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发展 这是针对跨国证券投资过程中证券交易如何使用法律的问题规定,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区别,但是许多国家规定了在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时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对纠纷进行解决。《匈牙利国际私法》第27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规定:"在交易所所为的法律行为之债,依交易所所在地法。"《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在拍卖、招标或股票交易中缔结的合同适用拍卖或招标举行地或股票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此外《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奥地利国际私法》第39条、以及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3115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亦与"场所支配行为"的传统国际私法理念一致。 五由交易进行地法律进行调整 跨国公司证券交易不同于国内证券的交易,跨国证券投资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证券交易,而且现代网路技术的发展,也为证券交易的跨空间性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发展的状况,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了对于纠纷的解决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比如阿根廷法律规定,债券和向持票人付款的票据,其转让,适用转让地国法。 此外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 三、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特点和发展 一证券交易的双重法律适用问题 在实际的工作和法律制定过程中可以看出,有关证券规定的法律其实是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而且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的证券交易的双重适用的问题:强制法规定和直接适用法,在这两种不同立法思路的指引下,造成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交易问题规定不一。但是从主体和交易的强制性方面看,这是私法调整的领域,但是从国家规范证券交易和发行秩序以及管理行为上看,这又是公法的范畴。因此其是具有双重性质的法律适用。 二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问题 各国对证券市场实行管理的制度属于公法领域的规制范围,应当不同于传统国际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冲突问题。 证券监管领域中的这些问题,是各国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领域,不存在当事人选择适用或传统的法律冲突。如违反证券监管法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如致他人损害还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证券监管属公法领域,但其所调整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关系及其规则在性质上仍属私法内容,所以证券法是兼具私法与公法内容的特殊法律部门。证券法规范证券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而以民事责任为主的私法规制则是构建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如前所述,各国对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的规定不同,导致了在证券跨国发行及交易的情形下产生一定的法律冲突,所以首先应对证券法中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识别,区分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以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四、结语 跨国证券投资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表现,也是实现国家、社会进步的标志,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方式与世界各国进行有效的经济连结,利用世界的资金以及其他资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是一个可取之道。但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我国在竞争力、经营方式上的差别,这些问题最终都是要依靠法律进行解决,只有做好法律适用的选择,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才能我国跨国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依托。 参考文献: [1]周一虎。我国证券投资发展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论[J].金融发展,200910。 [2]孙南申。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问题[J].政法论坛,201003。 [3]解君。涉外证券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804。 篇2 跨国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发行的法律适用 在跨国证券投资交易过程中,证券发行人或承销商以及投资人三者之间适用的合同关系精神之约束,那么理所当然应当是受到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根据在证券投资中所指向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证券的发行过程分为公募和私募,由于公募和私募所适用物件的不同,对于其相应法律关系的规制也应当不同。对于私募来说,在私募交易过程中所进行的都是双方之间要约与受要约或者协商谈判的方式进行,在此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有活动都是在两者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进行的,两造行为都应当受到私法之调整,若是适用合同的话,也应当通过合同的冲突规范来选择相应的准据法。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公募活动来说,在采取合同适用的特殊方法的准据法来确定,也就说通过直接使用之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相应法律适用,因为,在证券公募投资交易活动过程中对证券投资发行地的社会公共利益都必然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以下就重点讨论跨国证券投资中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 一适用发行行为地法 在法理精神上来进行考量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首先就应当要明确证券的法律性质。在很多国家证券都被视为一种债权,那么作为合同关系产生基础之一的债权,其适用的法律就应当是契约关系性质法律,由此角度来考察,证券的发行就应当适用契约关系的法律,契约关系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契约关系发生地,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发行来说就是发行行为所在地的法律。从契约精神的实质来看,证券投资的发行适用发行行为地法律也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其主要法理基础在于"场所支配行为"传统的私法理念与行为习惯,证券的发行涉及资金募集、资讯披露等行为许多国家均规定以行为地法作为准据法。早在20世纪年代初,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国际私法就作出了相关规定,关于股票或者债券在缔约一国内的发行都应当要按照发行所属地法来适用相关法律。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一般都是采用的股票证券遵循股份发行地法律,在他们的法律观念里,证券涉及到国家金融秩序的执行,一旦发生证券发行或者交易,势必会对国家金融证券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相对限定这类问题产生的影响,就必然要对证券投资中法律的适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至于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会出现适用法律依据不确定的情形,而适用法律常采用证券发行地法律,便于证券投资发行行为中的冲突解决。 二适用发行属人法 在部分国家将证券作为公司股权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么就采用公司内部章程相关管理制度来进行证券投资行为。采用属人法的优势在于只要确定了证券也即公司股份等有价证券的所有权人,就可以立即明确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而无需调查证券发行过程中的一系列执行。 在罗马尼亚国际私法典规定的适用原则就是属人法,其具体体现在记名股票、可转让股票、不记名股票以及有息债券的发行适用支配发行股票的法人组织章程的法律,同样是采用属人法原则的还有匈牙利国际私法中确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在早期的德国司法实践中,也曾经在一段时间里将发行人的属人法作为证券交易准据法的判例,在一起个案中将投资者购买的德国以外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在购买之后将其寄存于德国,在证券投资的后续发行过程中,由于证券的发行地在德国之外的国家,其取得或者丧失可能会丧失取得国的公司其他股东利益,那么此时德国的法律规定将采用证券属人法的形式保护股东利益。 三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 当然,不乏有些国家的立法将证券定义为股权兼具债权性质,在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国家来说,一旦发生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就会通过国家有关国际私法程式的规定采取选择性冲突规范来解决相应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中就有规定,通过发起书等形式或类似方式而发生的证券投资,就可以由公司的准据法或者发行地国家的法律进行相应的规制,从这条规定来看,一旦确定为证券投资中发生的法律冲突,就应当根据上述准据法冲突规范来予以解决,而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就是典型的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无论是选择属人法还是属地法,都可以作为解决冲突规范的依据,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操作中,就可以根据密切联络以及冲突解决便利原则来确定应当如何适用。 二、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转让适用证券所在地法 一些国家将证券视为动产物权,而证券转让在性质上属产权交易行为。因此,证券交易适用的法律应当是适用证券物权关系,那么证券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转让、抵押乃至交易中与第三人产生的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很多国家都会参照物权适用原则采用证券所在地法的原则。在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中作出如下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不记名证券所在地法或者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在新修订的韩国国家俬法中规定,涉及无记名证券权利的法律适用要以该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在我国证券交易中采取的也是该种规则,在我国境内涉及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之发行和交易,均适用证券法,可见,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的适用是采用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其中,作为连结点的所在地应为实物证券或者记录证券持有人名册所在地。 二证券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 有些国家将交易中的证券视为债权,采取与其他债权法律适用一致的模式,如波兰等国的国际私法典。在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多是采用契约关系的原则,这些国家所采用的跨国证券交易中采用的准据法就是以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为根本,连线到契约关系中就是契约关系履行地,匈牙利国际私法中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此外,波兰、加拿大等国家也规定了与国际私法理念"场所支配行为"相一致的操作规则。在我国的立法中也是主张我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的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 三适用意思自治及实际联络原则 在跨国证券的国际业务中,证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主体间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应履行的义务都是通过书面形式合同来予以认定的,无论是证券发行人与承销人之间的承销协议、上市公司与证券所的上市协议乃至上述各主体相互间的各类证券服务协议,都必须是通过合同来予以明确约定。跨国证券国际业务中的合同关系包含的上述关系适用的原则,一方面各国之间在民事私法领域内的意思自治原则,决定了跨国证券业务中也应当遵循这一根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意思自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其作出必要的限制。另外,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所选择的法律不得与法院地有关资本市场管理的强制性规范相牴触。而对于那些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或者作出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国均主张按照实际联络原则来确定证券服务协议准据法,那么,按照实际联络之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依照联络最紧密原则就成为各国普遍的做法得到了推广,例如在证券承销协议中,承销证券构成证券承销协议的特征履行行为,因此承销方的营业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应为证券承销协议的准据法。 总之,在跨国证券投资的发行与交易行为中,各国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那么对于跨国证券发行与交易中应当如何确定相应的准据法,或者应当如何确定在各国间都能适用的平衡性法律规则,就应当要因国而异、因地制宜了。 参考文献: [1]赖英照。股市游戏规则最新证券交易法解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2]黄振中编。美国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与民事诉讼[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3]王淑敏。新型贸易融资的国际私法统一法源研究[M].北京:智慧财产权出版社,2011..104·2015·08中法制博览LEGALITYVISION法学研究
海南红色旅游开发的困境与出路梁 科摘要: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红色旅游是重要组成部分。红色旅游,既有爱国爱党的宣教功能,又能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目前海南红色旅游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如何讲好海南革命故事,加强海南红色文化的开发,是下一步发展红色旅游的重点。关键词:红色旅游 发展战略旅游业在海南产业布局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海南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海南旅游开发,主要是优越自然环境吸引游客,椰风海韵,白浪沙滩,自然之美固然让人心旷神怡,旅游更应该挖掘人文之美,人文之美到达人的心灵深处,是更高层次的审美。人文之美,除了挖掘海南历史文化与民族风情之外,海南红色文化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海南革命是中国革命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孤岛奋战,二十三年红旗不倒在全国都极为罕见。由中国工农红军女子军特务连英雄事迹改编的电影《红色娘子军》更是家喻户晓,成为一代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讲好海南革命故事,开发红色旅游,是海南旅游往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一、海南红色旅游发展现状海南红色旅游资源丰富,但是开发不足。海南红色旅游资源多,内涵丰富,开发现状却不容乐观。据2009年省委党史研究室最新的普查数据,海南省境内红色资源有革命遗址和其他遗址598个,其中,革命遗址有501处。革命遗址覆盖面广,全省每个市县均有分布,无论是沿海平原地区,还是中部山区;无论是汉族聚居地区,还是少数民族地区,都有革命遗址存在。纪念性楼堂馆所方面,目前条件比较好的有海南史志馆、红色娘子军纪念园、张云逸将军纪念园、周士第将军纪念馆,陵水苏维埃政府旧址,定安母瑞山革命纪念馆。其余楼堂馆所的情况不容乐观,图片和实物资源比较少,对历史资料收集不全,文字组织相当零乱,没有体系,许多景点陈列的资料相互抄袭,展示历史的形式单一,多为橱窗式陈列。纪念性楼堂馆所缺乏专业的讲解员,讲解词没有经过专业党史研究者润色,基本停留在介绍基本情况的水平,对游客没有吸引力。海南红色旅游的游客数量占游客总量很少,处于“绿肥红瘦”的局面。与全国红色旅游景区接待游客占国内旅游总数1/4的成果相比,海南红色旅游景区接待游客数量在全省游客总数中的比例微乎其微[1]。已开发有一定游客规模的红色旅游景区,存在后劲不足的问题。海南红色旅游第一品牌是红色娘子军纪念园。纪念园位于高速路旁,区位极佳。电影《红色娘子军》使红色娘子军的故事家喻户晓,纪念园对全国游客有很强的吸引力。红色娘子军纪念园对红色文化挖掘不足,导游讲解词非常简单,领着游客半个小时浏览完毕,没有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坐车来纪念园的时间超过了游览时间,让很多游客觉得十分乏味。二、海南红色旅游开发不足的原因首先是海南红色旅游处于起步阶段,红色文化的宣传远远不够,没有讲好海南革命故事。目前全省除红色娘子军纪念园被世人知晓外,还有很多红色故事不为人知。一些游客听过洪常青不认识冯白驹,认识红色娘子军不知琼崖纵队,这说明,海南红色文化宣传还需要加大力度。海南的红色资源非常丰富,值得大力弘扬。海南党史研究与红色文化宣传要改变封闭保守、孤芳自赏、自说自话的孤岛状态,要走出海南讲好海南革命故事,让更多游客熟悉海南红色革命故事。其次是海南红色旅游普遍存在遗址遗迹保护不足的问题。红色旅游开发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历史遗迹,中国传统文化有怀古忧伤的审美情趣,唐诗宋词中有大量怀古忧思的作品。革命历史遗迹遗址让游客产生时空交错感,身临其境进入一种共情模式,去理解革命者当年的信仰与激情,从而完成精神洗礼与审美熏陶。红色旅游比较红火的地区,都在遗址遗迹保护修复工作上比较成功,井冈山与延安都有大面积的遗址遗迹得到很好的修复。在遗址遗迹保持方面,海南红色旅游面临着严峻挑战,海南革命遗址遗迹,保存完整非常之少,使红色旅游开发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陵水苏维埃旧址保存完好、中共琼崖一大会址、冯白驹故居、云龙改编旧址得到较好修复,其他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情况不容乐观。以琼崖革命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被称为“琼岛井冈”的母瑞山革命根据地为例,保留下来的遗址遗迹几乎没有,原因是当年根据地条件非常艰苦,大部分建筑如红军医院、琼崖特委都是茅草屋,敌人进攻根据地时一把火就破坏殆尽。后来根据幸存的革命老人指认确定遗址遗迹的方位,修复却成了大问题,茅草屋虽然简陋,修复却不容易。不能修旧如旧,开发了很多现代设施,这样的设计游客并不满意,游客需要真实的历史遗迹,而不是山寨替代品。最后是海南红色旅游基础设施不足,游客旅游获得感低。海南红色旅游开发,还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没有形成全省统一规划,也没有一条完整具有历史逻辑的成熟路线。红色旅游景区一般都位于较为偏僻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普遍不完善。首先是交通不便,没有公共交通可以抵达,路况也不容乐观。其次是缺乏相关配套设施,基本的旅游配套设施跟不上。母瑞山革命纪念园,周围只有两个简陋旅馆供游客住宿。海南红色旅游项目单一,主要是听讲解,比较单调乏味,缺乏体验式旅游项目。现代人经过信息时代洗礼,单纯靠听觉接受信息难以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需要运用多媒体声光电等体验才能使游客做到情景交融,进而理解当时的历史场景,在这方面海南红色旅游普遍不足。三、海南红色旅游的出路红色旅游背后是红色文化,国内红色旅游比较红火的地区都在红色文化上挖掘深入,突出了地方特色。因此,破解海南红色旅游的困境关键是挖掘海南红色文化。首先要深入挖掘海南红色文化,讲好海南革命故事。海南革命最为经典的表述是聂荣臻元帅的题词:孤岛作战,艰苦卓绝,二十三年,红旗不倒。海南孤悬海外,长期远离中央,在空间狭小与物资缺乏的不利局面下,创造了海岛长期坚持革命并取得胜利的典范。海南革命的最大意义是琼崖地方党组织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在解放海南的过程中,接应解放大军,成功解放海南岛,维护了中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在解放海南岛的过程中,琼崖纵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没有琼崖纵队的有力接应,解放大军渡海作战抢滩登陆势必要付出重大伤亡,甚至有可能导致战役失败。解放海南岛,中国的生命线——南海就顺势回归。因此,从维护中国领土完整角度看海南革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海南革命不应被一些人所认识只是中国革命的支流,无足轻重,而应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其次要加强红色旅游顶层设计,进行高起点开发。深入开展全省红色旅游资源调查和普查,切实摸清家底,找准特色,科学定位,全面发掘海南省有旅游开发潜力的各类革命遗址遗迹。注重把海南红色旅游景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设计、宣传推广,要连点成线,形成规模化集群效益。对部分有条件的景区如定安母瑞山、万宁六连岭纪念园要按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开展标准化示范景点建设。高起点的开发,要改变过去只是把游客带到遗址遗迹听讲解的单一模式,红色文化要以多种形式呈现给游客。以红色娘子军纪念园为例,游客参观完毕,印象不深就离开,并没有达到深度旅游的目标。如果能开发夜间项目,让游客住下来看一场高水平的芭蕾舞《红色娘子军》,既能让游客留宿产生经济效益,又能通过艺术的形式让游客进一步感受红色娘子军精神,让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得益彰。最后,海南红色旅游开发要遵循市场化的路径,提高游客的获得感。红色旅游,基色是红色,旅游是本质,旅游要让人放松身心,获得审美享受。红色旅游不是意识形态说教,不能板着面孔教训人,要遵循旅游的本质、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开发有吸引力的旅游产品,让红色旅游真正地产生效益,扩大影响。党的十九大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海南红色旅游,要在政府的扶持下,实行企业化的运营模式,以红色资源为载体,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的产业链,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3]。旅游公司开发的红色旅游产品,要与其他旅游有机融合,使游客在海南旅游获得红色(革命)、绿色(生态)、蓝色(海洋)三种体验。陵水坡村是陵水第一任县委书记黄振士的故乡,是陵水革命的起源地。坡村吸引社会资金,以革命遗址、乡村风情、农家乐等方式建设红色旅游主题公园,既吸引外地游客,也使本地游客周末有很好的选择,是市场化开发的成功案例。海南红色旅游开发,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是重点,要加强党史基础研究,加强红色文化的推介与宣传;市场化开发是方向,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化开发让游客愉悦身心同时受到红色文化的感染熏陶;创新融合发展是灵魂,红色旅游要与其他旅游相得益彰,三管齐下,海南红色旅游的发展才能真正“红”起来。
2008年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摘要(Abstract):当前的金融危机是世界经济持续了60多年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次金融危机,是美国一贯的金融霸权惹的祸,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由美国主导并按照美国的意愿组织或建立起来的,有关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也是由美国主导的,体现了美国的意志。美国利用美元的全球中心地位,变相剥削其他国家,无限地推动本国金融泡沫发展和超前消费,最终导致金融危机。对我国而言,尤其是出口贸易,如何应对危机,从中寻求新的机遇,化危为机,值得高度重视。关键词(Key Words):金融危机financial crisis次贷危机The sub-prime crisis出口贸易export trade贸易保护主义trade protectionism正文08年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无论是全球经济还是一国国内经济,经济的波动,或称为经济周期总是无可避免的。经济周期的特点是往往伴随着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等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如果蔓延到全球,则会发生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实质是虚拟经济问题,其对实体经济将或多或少产生影响,如果对实体经济影响较大,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的损失,实体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内放缓,则会产生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次贷危机等类型。近年来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混合形式的危机。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最初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一次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但这次危机最为严重,而且与其他金融危机有着本质区别,当前的危机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以美元为全球储备基础之上的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以往其它周期性危机则一般是规模较大经济周期的组成部分,而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持续了60多年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次金融危机,是美国一贯的金融霸权惹的祸,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由美国主导并按照美国的意愿组织或建立起来的,有关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也是由美国主导的,体现了美国的意志。美国利用美元的全球中心地位,变相剥削其他国家,无限地推动本国金融泡沫发展和超前消费,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此次金融危机,必然削弱美国的金融霸权,导致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构。对我国而言,尤其是出口贸易,如何应对危机,从中寻求新的机遇,化危为机,值得高度重视。一、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此次危机愈演愈烈,蔓延全球,影响深度也在一步步扩大,并且在向实体经济延伸,中国经济也无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和冲击。但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影响在于可能导致出口的负增长、投资增长的放缓以及外汇资产的贬值或损失。由于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高,已经高达60%,我国GDP的40%左右是由出口拉动的,因此,在金融危机阴影的笼罩下,我国的外贸出口将受到最大冲击,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受到冲击的程度不同。从全年统计数字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出口名义增长率较高,实际增长率大幅回落。从名义利率来看, 08年出口增长,但08年人民币升值程度达到了近7%,同时通货膨胀也较高,扣除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出口实际增长率不到10%。 第二,一般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快于加工贸易增长速度。2008年我国一般贸易出口亿美元,增长;同期,加工贸易出口亿美元,增长。 第三,高新技术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影响较大。从出口统计数据来看,劳动密集型产品与“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低于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中国纺织、房产、玩具、钢铁行业以及家具、卫浴、五金、电子等产品的出口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在出口商品中,2008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机械及设备出口亿美元,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同期,我国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亿美元,增长;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加快个百分点;鞋类出口亿美元,增长,加快个百分点;家具出口亿美元,增长;塑料制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小幅提高个百分点。 第四,向美、日、欧出口明显减少。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前三大贸易伙伴,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向三个市场的出口明显回落。在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中,欧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8年中欧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分别高于同期中美、中日双边贸易增速9个和个百分点。同期,美国继续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日本仍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08年中日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13%。第五,出口依赖型地区出口明显回落。据海关统计,广东、江苏、上海继续位列各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前三名。2008年,广东省进出口总值亿美元,增长,进出口规模位列全国各省市之首。同期,江苏、上海进出口总值分别为亿美元和3221亿美元,分别增长和。扣除物价因素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广东的实际增长为负增长,江苏和上海的实际增长幅度也很小。 二、2009年:我国出口面临的困境和风险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受金融危机影响,美、日、欧三大贸易伙伴需求急剧减少,国际市场萎缩。根据近几年的统计,美、日、欧市场占我国出口份额的60%以上。但美、日、欧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经济滑坡,需求必然减少,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增速将回落个百分点,美国经济2009年将下降,欧元区2009年经济将下降,日本将下降,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将增长,比2008年回落个百分点。此外,据IMF初步预测,2009年世界贸易将增长,比上年的回落个百分点;发达经济体进出口贸易均出现大幅回落,进口将比2008年下降,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将达到,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将增长,增速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出口将增长,增速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出口将受到极大影响。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猖獗,贸易摩擦将加剧。贸易摩擦与全球或一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但经济发展良好时,贸易摩擦会减少,当经济发展减弱时,贸易摩擦将加剧。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遇了大量贸易壁垒,贸易摩擦加剧。以贸易救济调查为例,2008年,美国对中国的不锈钢压力管、管线管、柠檬酸、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厨房器具置物架和挂物架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金额亿美元。同时,美国对中国的床用内置弹簧组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亿美元。另外,美国还对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发起1起反规避调查。2008年,欧盟先后对华冷轧不锈钢板、蜡烛、钢绞线、盘条、无缝钢管、铝箔发起6起反倾销调查。此外,欧盟还对华钢铁管配件、皮面鞋靴、糠醇、活页环发起4起反倾销日落复审。另外我国还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因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俄罗斯,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六个方面;影响农产品(000061,股吧)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橡塑皮革、农食产品、纺织鞋帽和化矿金属。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河南省。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受贸易摩擦将更加严重,增加出口的困难。最后,我国的出口还将受到生产成本升高、出口企业融资困难与融资成本上升、出口政策调整不确定性、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上述影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大部分都是外部的。同时出口企业遭遇的困境也与企业或行业自身的问题有关,如缺乏行业自律,企业间恶性竞争;缺少研发、技术、设备的投入,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缺乏诚信、不注重企业自身的形象。这些因素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企业产品出口。参考文献:新华网——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如何做好艺术品销售
如果将艺术品用作投资,必须将流动性摆在第一位。只有市场需求的商品才有流动性,这种作品你只要出手市场就会接受,现在有很多人都在找这样的作品。下面是如何做好艺术品销售,欢迎参考阅读!
收藏艺术品应了解藏品本身蕴含的多重价值
近年来,艺术品收藏一直呈现热门趋势,不少人或是出于爱好或是出于投资目的,纷纷加入了收藏行列。多财善贾者可以去拍卖行举牌,但仅凭几张钱币、几枚邮票、几本小人书也想求得投资回报,则未必能觅得合适的交易平台。如果用股市作比喻,前者像基金操盘手,后者则像赚点小菜铜钿的散户。不过,“散户”也有散户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买入容易卖出难
近几个月来,记者陆续收到读者反馈,大多小收藏者都反映,购入藏品时容易,可是套现时却难上加难。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艺术品市场几种主要的套现途径分别为:拍卖市场、商家回购和抵押典当。其中拍卖市场是主流的套现方式,但是藏品进入拍卖行的门槛较高,令普通收藏者望而兴叹,收取佣金是其次,关键是小打小闹不入拍卖行的法眼。商家回购也有条件,要么有一定期限,要么只是出于维护自己的品牌目的,一般只有黄金等硬通货才能去购买地凭发票折现;典当折现门槛高,且折现价只有市场价的2成至7成,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不得已,中小收藏者一般不会选择。
套现难,确实令中小收藏者们头疼不已。那么,艺术藏品套现为何如此之难呢?
收藏之前应“认清”
针对这个多数收藏者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收藏界的专家,一探究竟。上海收藏协会会长吴少华承认,艺术品市场鱼龙混杂,藏品套现难确实是很普遍的现象。他分析认为,首先,藏品套现应该遵循艺术品市场自身规律,藏家要做到在入手时就认清藏品自身的价值,避免日后无法脱手。
在吴少华看来,艺术品市场混乱的客观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各种“专家”忽悠,让收藏者迷失了方向。另一方面是媒体炒作,更让收藏者摸不着头脑。这两方面共同导致了收藏者在藏品选择上盲目地听信他言。“主观上,很多收藏者没有把收藏当成是一种文化活动,只看重藏品的商业价值——作为收藏者,收藏艺术品时应该看到藏品本身蕴含的文化价值、收藏价值与历史价值。”
急功近利是大忌
关于藏品套现难问题,吴少华给出了自己的三条原则:首先,藏品为“真”是大前提。藏品买入时务必把好关,如果艺术品本身是赝品,无法套现就合情合理了。其次,藏品要“养”。藏品的增值需要时间积累,一般要3到5年,有的甚至10年或更久。有了时间的积累,藏品的身价自然就涨了。“有的藏家打算春天买了,秋天就卖,或者更为极端,上午买了,下午就想卖出,兑现如何不难。”另外,要持平和之心态去进行收藏,收藏活动本身是一种对历史文化的观赏和享受,切莫急功近利。同时收藏也是保护文化遗产、为后人造福的一件事。
收藏家梁志伟与吴少华的意见不谋而合,他认为,收藏艺术品要保持一种“玩”的心态,做到身心愉悦,尽量不要有投机心理。对于收藏这个行当,短期投机不要指望有高回报。另外,等到入门之后,就会发现套现的渠道其实不少,除拍卖外,也可以通过古玩市场、文物商店,或通过网上交易等,如有同好者时常互相交流,更会开拓出手的途径。
找对藏家很重要
梁志伟也认为艺术品市场“买进容易卖出难”现象很普遍。他认为,中小藏家的困局也是有原因的。首先,在于没有找对人,买进藏品是根据收藏家的个人眼光,而卖出则需要具有同样眼光的藏家,找不到合适的买家就会导致藏品无法出手。其次,不愿放低价位,在藏品是真品的前提下,如果以藏品购入价格换算成收藏品年限的银行本金与利息的价位卖出,是较容易出手的,但是藏家多半不愿意在低位卖出,很多收藏者都抱着大赚一笔的心态。再者,艺术品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涨的时候大家都跟风买入,跌的时候大家都急于出手,这也是套现难的瓶颈之一。
北京将建市场交易平台护航艺术品拍卖
确立“北京价格”,实现“北京价格涨跌主导世界价格”;打造“北京发布”,使“北京发布”成为全球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风向标;建立信用评级,对文物鉴定专家评级并公布。记者从北京文物艺术品交易产业发展座谈会上获悉,本市将建六大平台,护航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这六大平台包括:市场交易平台、展览展示平台、价格指数平台、信息数据平台、信用评级平台以及理论研究平台。
据了解,本市正逐渐成为世界文物艺术品拍卖中心,每年约有50万来自国内外的收藏爱好者,参与北京的拍卖及相关活动,20xx年文物拍卖总成交额已超过500亿元。
鉴定专家将信用评级
近年来,随着全民收藏热的兴起,文物拍卖、鉴定等领域的乱象也层出不穷。为了更好地促进文物艺术品交易产业发展,本市将建立信用评级平台,把道德问题经济化、诚信问题市场化、信用问题层级化,通过深入、全面、科学分析交易主体的有关信息,作出相应的信用评级,并与市场准入机制挂钩,达到规范交易、净化市场、提升信用的目的。
按照规定,此次信用评级将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拍卖企业和文物公司作信用评级,一类是对鉴定专家和收藏家作信用评级,评级结果将在主流媒体上定期发布。
艺术品将有指导价
艺术品的价格不再是“雾里看花”,本市将建立价格指数平台。专家表示,掌握定价权是打造世界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的重要指标。本市要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由有关政府部门牵头,建立完备的价格指数平台,将拍卖企业、文物公司、中介机构、主流媒体、互联网新媒体、金融服务机构等纳入其中。
通过这个平台汇总各方数据信息,分析形成文物艺术品交易“北京价格”,包括单品价格指数、分类价格指数、价格总指数等价格数据,并实时或定期发布。这样做不仅有利于规范市场,而且有助于实现以“北京价格”引领交易市场,实现“北京价格涨跌主导世界价格”。
文物艺术品信息将“北京发布”
本市将打造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完善文物艺术品信息采集网、制作网、传播网、营销网和数据库,及时准确抓取全球文物艺术品产业的最新资讯、行情走势、企业动态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专业信息,掌握国际话语权,打造“北京发布”品牌,使“北京发布”成为全球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的风向标。
市场交易平台有望“上网”
本市将建立多种形式、不同定位的交易平台,实现差异化发展。一边是打造高端平台,扶持瀚海、保利等重点拍卖公司,把中国艺术品交易中心打造成一流艺术品交易中心,占领国际高端市场;一边是规范大众平台,鼓励古玩市场、私人博物馆、美术馆、画廊等繁荣发展,整合收藏资源,盘活民间藏品。
另外,文物艺术品交易平台有望上网。本市将打造网上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交易服务。
展示平台吸引全球藏家
依托北京会展资源优势,举办文物艺术品展览会、博览会,荟萃全球文物艺术品精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号召力的展会品牌。吸引国内外顶级藏家和收藏爱好者云集北京,参加交流展示、座谈研讨、洽商合作等活动。
据初步统计,文物艺术品交易业的快速发展,已成为拉动本市文化活动及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拍卖活动带动文物艺术品鉴赏、讲座、拍卖品展示、图录出版发行等相关产业链的规模化发展。此外也极大地带动着北京金融、旅游、物流、餐饮、酒店等服务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50万来自国内外的收藏爱好者,参与北京的拍卖及相关活动。
理论研究平台有望建立
本市要搭建理论研究平台,“藏尽其用”。文物等有关部门将充分整合高等院校、文博机构、拍卖机构的学术研究资源,深化基础理论研究、产业研究、市场研究,抓好战略研究与顶层设计,推出产业标准,制定价格指数,提出发展对策,为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新闻背景
拍卖成交额4年增4倍
本市文物艺术品交易产业盘子大、增长快。2007年,北京文物拍卖成交额首次冲破百亿元大关,并保持高速增长,20xx年总成交额超过500亿元,4年增了4倍。不仅如此,高端拍品逐渐“扎堆儿”京城。以20xx年为例,全球21件过亿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品中,14件在北京拍出,占据三分之二。
在北京,领军企业、文物商店集聚。本市不仅汇集了嘉德、瀚海、保利等全国一流的拍卖企业,拥有文物商店63家,还有北京古玩城、天雅古玩城、潘家园古玩市场等交易市场20多家,年交易总额达40亿元。“北京的文物艺术品交易市场越来越为国内外业界所认可,成为继伦敦、纽约、香港之后的全球第四大艺术品市场,并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中国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说,值得一提的是,北京还有众多研究机构,在文物鉴定、理论研究等方面成果显著。
然而,文物收藏和艺术品收藏日趋活跃的同时,文物鉴定领域的乱象层出不穷。“虽然北京文物艺术品交易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市场不够成熟,“散”、“乱”问题比较突出,一些企业不守规则、欺买家,文物交易市场存在真假难辨、良莠不齐、诚信缺失等情况。
“这些都是产业培育阶段不可避免的问题,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不能因噎废食。”华辰拍卖有关负责人甘学军(微博)认为,“对于文物艺术品交易产业,本市应更注重促进,而不是管与限。市场有一定的自愈净化功能,拍假售假并不能成为主流。”
相关观点
文物艺术品入关门槛应降低
“近年来,通过拍卖回流的文物超过10万件,国宝级文物超过30多件。”中拍协有关负责人在座谈中透露,然而,文物回流入关时仍存在一些尴尬,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专门针对文物艺术品入关的法规,而不是将其当作一般货物来对待。
“文物回流面临巨额的增值税和关税。”收藏家马未都说,“有时候我从国外购买的文物,入关手续和收费非常高,缴纳的税金甚至高过奢侈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便于更多的中国文物重回祖国。”
40余场拍卖会下月扎堆开
本月起,春拍陆续开幕。据北京市文物局统计,本市105家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将举办40余场近百个小专场拍卖会。
另外,本市拟建一座艺术品教育和展示中心,初步选址天坛附近。“宣传展示应该是多个层面的,因为文物收藏不仅仅是有钱人干的事情。”收藏家马未都说。
艺术品查税门
20xx年12月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20xx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三类艺术品进口关税下调6%。20xx年4月份,网传国内知名艺术品运输公司IFAS高层被海关请去协助调查。近日,上海某知名藏家被海关约谈,据媒体揣测可能面临4000万的税款补缴……近来艺术圈发生的一切诡异的事件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新调整的艺术品关税。继房地产之后,火热的艺术品市场也即将面临官方的强硬调控,无论是秋后算账还是枪打出头鸟,关税恐将是中国艺术品市场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儿。
艺术品"重税"矛盾链条环环相扣
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xx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税委会[20xx]27号)在《关税配额商品进口税率附表》中明确规定油画、粉画及其他手绘画原件;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的原本;各种材料制的雕塑品原件这三类艺术品的的进口关税自20xx年起最惠国税率和暂定税率分别为12%和6%。这看似是6%的降税方案,但业内人士分析,进口艺术品还需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产生交易,还需缴纳12%的消费税,再加上6%的进口关税,艺术品进口的综合税率实则超过了30%,个别情况的税率甚至超过40%。
面临如此重税,艺术行业内的普遍态度是这一调整方案将对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进程蒙上一层阴影。专家分析,首先受到伤害的恐怕属佳士得和苏富比这两大国际拍卖巨头在中国的业务,从目前事件进展的能见度可预测出今年的香港秋季拍卖会势必会受到"27号通知"的影响。至于国内的拍卖公司是否会受到牵连,专家认为这将是一起连锁反应,如果国际级别的拍卖指标性机构受到影响,国内的艺术品拍卖市场同样会产生反应。
作为一级市场的国内画廊业和依附画廊生存的艺术经纪人们,它们这些年一直是中国引进国外艺术品的"散户",在市场尚未规范时充当着艺术品进出口的掮客。由于迟迟得不到官方制度的庇佑,它们在与税收博弈的过程中从未占得很大的优势,以至于在一些情况下会产生不规范避税或者漏税的行为,所以近日也传出一些画廊负责人和艺术经纪人被税务部门约谈的消息,此外依托画廊业生存的艺博会也可能会因为关税问题而降低对境外画廊的吸引筹码。
在"27号通知"之前,中国艺术品市场无论是成交量还是全球份额占有率都呈现出整体快速增长的趋势,尽管中国的艺术品关税位居世界第一。据了解,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新西兰、韩国、俄罗斯、中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艺术品进口关税均为0,而增值税等其他税费,各国家和地区也多对艺术品有大幅优惠或减免。因此有专家预测,关税调整之后,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个个环节可能都会被得到不同程度的遏制,经营中国艺术品的国外画廊可能会更青睐香港而非大陆,国内的艺术买单者的收藏热情也再难保障,一些已经涉事的收藏家们的境况则更加尴尬,如果海关掌握的证据确凿,恐怕难逃补缴税款的命运。
艺术品信托发行再现小高潮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近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第一季度国内各信托公司总共发行了艺术品信托产品13款,资金总规模达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增长。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艺术品鉴定、估值以及保险等配套服务的逐步改善,藏家、画廊与拍卖行之间的进一步整合,艺术品信托市场未来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发行稳中有升
据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20xx年第一季度国内各信托公司总共发行了艺术品信托产品13款,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款,增长幅度达;与去年第四 季度相比则减少了1款。今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发行规模为181374万元,而去年第一季度发行规模为127000万元,同比增长了;与去年 第四季度发行规模139200万元相比,环比增长了。今年一季度总共成立的产品有12款,比去同期增长了500%;与前一季度成立14款产品相 比则减少了。从成立规模上看,今年一季度是92834万元,比去年一季度的27392万元增长了,与去年第四季度的80200 万元相比增长了。从整体上看,今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发行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与前一季度相比则有所放缓。
收益率呈下降趋势
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为年,较20xx年第一季度的年平均期限下降了年;环比去年第四季度,期限上升了年。
20xx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的平均收益率为,较20xx年第一季度的平均收益率上升了个百分点;环比去年第四季度 ,平均收益率下降了个百分点。艺术品信托今年平均期限有所缩短,而平均收益率则有所上升;相对于前一季度期限有所延长,收益率则有一定下降。主要是由于今年货币政策逐渐趋于宽松,市场上流动资金有所增加,信托产品收益率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艺术品信托收益率也随之下降。
从投资标的来看,一季度艺术品信托的投资标的仍然以书画为主,包括近代和古代以及国内外的书画作品。这主要是国内多数信托公司都是刚刚涉猎艺术品投资领域,操作上较为谨慎,所以都选择了传统的书画作品作为投资标的。
市场前景可期
用益信托工作室称,虽然目前在缺乏艺术品的权威鉴定机构和估值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提供针对艺术品的保险服务,银行业不能为艺术品进行抵押融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艺术品信托的发展。但从长远来看,艺术品信托市场未来的空间和前景十分诱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首先,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国民财富增加,为艺术品的金融化奠定了物质基础。其次,近年来,金融类型资本的介入艺术品,为艺术品市场注入了充裕的资金,将支持中国艺术品市场未来发展日趋规模化、多样化和灵活化。第三,国内艺术品市场日渐成熟和拍卖市场日趋活跃,这有利于促进国内艺术品信托市场的快速平稳发展。最后,近年来,随着艺术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实施,法制环境不断完善也为艺术品信托市场发展创造了条件。
20xx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2108亿元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庹祖海副司长24日指出,近年来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十分迅猛,20xx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到2108亿元,其中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交易额为975亿元,画廊、艺术经纪和艺术品博览会的交易额为351亿元。但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近年来也不断涌现。艺术品市场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及监管乏力,极大地制约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文化部将与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艺术品拍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遏止拍卖市场中的乱象。
5月24日,由文化部、湖北省文化厅、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全国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启动大会在湖北武汉市举行,全面拉开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
庹祖海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中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十分迅猛,20xx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达到2108亿元,其中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交易额为975亿元,画廊、艺术经纪和艺术品博览会的交易额为351亿元。但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近年来也不断涌现,如行业诚信缺失,赝品泛滥,虚假鉴定、假拍拍假、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炒作等问题,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他认为,艺术品市场法制建设的不完善及监管乏力,极大地制约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20xx年中宣部、文化部、商务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都旨在规范交易行为,净化行业风气。今年,文化部将与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开展艺术品拍卖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进一步遏止拍卖市场中的乱象。
庹祖海强调,今后文化部将以培育一级市场即画廊业为重点,积极推动艺术品市场诚信品牌建设,建立行业发展急需的法规制度,大力促进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在法制建设方面,文化部着手起草《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已有数年,研究建立拍卖交易、画廊经纪、销售、展览展销、进出口、鉴定评估等一整套艺术品市场管理制度。他也认为,在起草法规过程中,依然有不少需要攻克的难关,如艺术经纪人制度、艺术品维权、评估鉴定等,他希望行业、法律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深入研究解决。
庹祖海在谈到艺术品市场发展与管理时,认为要充分认识艺术品市场对文化传承的重要作用。艺术品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图像记忆,它记载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生不息、延绵不绝的进程,浓缩着历史的精华片段,传承着文化的精神血脉,展示着民族的伟大气魄。它通过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需求和精神需求,提升欣赏者的`修养和气质,从而提高公众的幸福感,增进社会和谐。他指出,需要倡导理性的艺术品鉴藏投资消费观,要求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鼓励艺术授权、艺术复制品、艺术衍生品的发展,逐步改变艺术收藏只属于富人游戏的格局,让更多的普通民众能够买得起“名家名作”,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享受艺术的伟大与亲切。他强调,要通过培育艺术市场,举办艺术品展览展示,引导更多民众关注艺术、了解艺术、喜欢艺术,让欣赏艺术成为人们的一种习惯,成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表示,20xx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创造税收超过8亿元,人均创税额超过万元,远高于证券业、银行业等其他重要金融行业。在文物回流这一历史性贡献上, 20年中,通过拍卖业回流的中华文物已超过10余万件(仅20xx年全国回流文物拍品共有万件,成交万件,成交总额达亿元),其中不乏重要的国宝级文物被国内重要博物馆收藏,拍卖已成为百年来遗散海外的中国文物回归国内的重要途径。
众说纷坛看20xx艺术品市场春拍
又到一年春拍时,随着各大拍卖行奔走于亚、欧、北美、大洋洲等地征集作品,20xx年的春拍大幕被徐徐拉开。尽管拍卖市场受去年秋拍的影响,被不少业内人士定下“灰色”基调,很多的藏家也都持一个观望态度,但很多拍卖行负责人对今年的春拍行情依然乐观。而作为内地拍卖市场风向标的香港苏富比春拍首战的骄人战绩也似乎向人们传达了一个市场回暖的讯息,再加上国内多场小拍的火爆成交,我们是否可以预测市场是不是已经多云转晴?专家对此何解读?拍卖公司又是怎么看?各大艺术板块的表现与趋势又如何?
“众说纷坛”——看春拍
受到20xx年秋拍收缩的影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进入一个微妙的调整时期。为数不少的藏家都持一个观望态度,为今年的秋拍增加了一个更大的变数。处于调整期的市场到底是持续低迷,还是雨过天晴?这一切都牵动着中国艺术品市场或者说世界艺术品市场的神经。
受20xx年秋拍的惯性影响,对今年艺术品春拍涨跌的硬币该持“正面”还是“反面”,人们忐忑不安。加之随着宏观经济的继续调整,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今年春拍的前景不容乐观。尽管艺术品市场近两年一路凯歌,但对于今年的市场是否能继续增长已经在业内形成多种观点。
专家:市场趋于平稳、理性
中国艺术品市场研究院副院长西沐认为20xx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是在平稳发展的过程中会有一些下调。主要是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市场规模会有适度的下降,二是竞炒资金的量会有一些减少。
在这个大的趋势下还有四个点应该关注。第一,市场增长的规模,增长减速结构在调整。今年的艺术品拍卖的市场增速不像20xx年,特别是不像20xx年春拍那么猛、那么强,但是结构,特别是区域市场一些中小企业和新兴的一些企业成长的速度会进一步加快。第二,亿元拍品依然会出现,但是版块细分会更加明显,“以前比如说我们更多的分的是中国书画、当代艺术、瓷杂,我们会发现光陶瓷这一块,我们不仅仅有古代的,并且还有当代的。当代的不仅仅有陶艺,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形式,还有紫砂的。非常细的一些分类,都可能成为明年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些热点。”西沐谈到。第三,整个艺术品市场拍卖的规模会做适度的调整,“我估计大概有15%到20%回调的幅度。”
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负责人关予认为20xx年经济总体运行水平将低于20xx年,而中国艺术品市场的走向与宏观经济以及流动性资金动向息息相关。“20xx年外部经济环境没有显著利好,今年春拍很难在成交额上超过去年秋拍。”出现一两件高价拍品并不能说市场好或者不好,这里面有太多偶然的因素。之前,出现“天价”拍品可能会有金融资本助推的原因,但预计今年金融资本助推因素会弱很多。买家为了抢某件东西而盲目冲高的现象一定会少很多,包括金融资本和投机性买家均会变得比较理性。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现代陶瓷艺术的市场和价值的浅议艺术论文
陶瓷,是人类在生存空间中最早出现的几种艺术形式之一。从初始的以实用为目的,渐渐随着技术的进步而增加了美学的功能,使其成为集实用和欣赏为一体的工艺美术品,最终,陶瓷又摆脱了实用的初衷,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欣赏品。由此基础上衍生的现代陶瓷艺术,则具有更多的价值内涵,其中尚待我们进一步认识的有商品价值、装饰价值和收藏价值等几项, 但是要怎样通过市场来肯定这些价值呢?这是我们现代陶瓷艺术工作者所要面对的课题。
艺术品市场,首先是市场,然后才是艺术。艺术家在禳中羞涩时会使他们在艺术的道路上举步维艰,一个再有抱负的艺术家若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支撑,他的事业发展往往会成为一个幻想,即使他才华横溢,贫穷却能使他自生自灭。我们的艺术家大多处于物质生活的初级阶段,他们的当前使命是:除了修炼心中的艺术之外最重要的是如何成为一个生财有道的商人。作为一个陶瓷艺术工作者,应该下力气去了解现代陶瓷艺术品市场,去研究这个市场中带根本性的规律。那么,我们就应该从下面几个方向去认识并熟悉它。
一、现代陶瓷艺术品的特点与品质
现代陶瓷艺术作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纯雕塑作品, 第二类是画于平面瓷板上的瓷画作品, 第三类是器物造型和釉彩绘画相结合的作品。每件陶艺作品都是独立的欣赏对象, 并不受环境条件所影响。 但目前大多数艺术的消费者购买陶艺作品,是作家居装饰,这样和现代建筑的环境的相容性和互补性便成为购买者的考虑因素。纵观目前创作的一些现代陶艺作品, 或大而无当或过于矫情,难以被大众接受。强化现代陶瓷艺术的装饰性, 应注重时代感、多样性和轻型化。
时代感—历史上各个时代的陶瓷作品几乎都与当时的生活居住环境协调一致。现代居室采光充足,色彩明丽,线条简洁, 那些题材陈旧,纹饰琐碎,釉彩沉闷的作品已无法适应。
多样化—现代居室功能细化,卧室、客厅、卫厨都有装饰区别,除传统的瓶炉盘尊外,瓷板、壁饰、挂件、摆件都应设计和制作,其中卫生间装饰历来是空白,陶瓷不怕潮湿,具先天的优越性,仅此一项就是很大的市场。
轻型化—现在大多数家庭居室改善, 面积扩大,因功能的细化,每一空间又不会很大,过于巨硕的造型会使购买者望而生畏。轻型化是扩大陶艺作品市场的必要条件。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信息技术的先进与地球村的构筑,使世界再也不是分散的板块。而是被日益紧密联系起来。流动开放的环境,互联网的快速方便,带来了东西文化的交流、碰撞。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国人的传统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都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艺术这一块,后现代主义风格的建筑也屹立在我们的城市里。不少外国艺术形式和风格已被一部分国人接受和认可,也为现代审美需求注人了许多新鲜血液。在这种历史趋势下,开放性的开放部分成为现代陶瓷艺术体现当代人们审美需求具有的可贵品质。
二、现代陶瓷艺术品与市场的关系。
张贤亮先生说得好:艺术有它的游戏法则,商品经济也有它的游戏法则,二者不可套用。许多文人就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下海之后不是呛水就是淹死。艺术的法则中创造性是第一位的,你得我行我素,商品经济却不同,他的法则是价值规律,你的所作所为要迎合市场,要讨悦买主,要顺应商品潮流,要大家有利可图。
要让现代陶瓷艺术品进入市场,首先当然应该了解买方喜欢什么样的艺术商品。鲁迅说过一句非常形象的话:“焦大不爱妹妹”,那些纯艺术的作品,曲高和寡,在当前这个形势下是不会有多少经济效益的。追求高品味的艺术品只是那些精通艺术的'收藏家和博物馆,遗憾的是这部分人在艺术市场中所占的比例太小,形不成市场气候。我们艺术家能否选择一种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你的奋斗目标仍矢志不渝地去攀登艺术高峰,你也不妨多创作一些市场欢迎的商业性作品,以求获得物质帮助来扶助自己所追求的事业,相辅相成,岂不乐哉。
现代陶瓷艺术品进入市场,千万别忘了包装,在艺术商品中,作者就是商标,名人就是著名的商标,有了著名的商标作品就好卖。推出一批名人是市场的需要,因为大多数顾客对于陶瓷艺术品的鉴赏能力还不太高,他们的鉴别方法只能从商标上来甄别。艺术名人是那些艺术圈中鹤立鸡群者,有极高的市场信誉。好产品也离不开好广告,我们的宣传机构要采取各种手段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名人,尤其是宣传那些后起之秀的青年名家。实事求是地介绍他们的艺术成就,宣传他们的艺术特色,让社会真正了解他们的价值所在。
要将现代陶瓷艺术产品打入市场,要熟悉艺术市场的规律,更重要的是学会推销自己,我认为最有效的手段是寻找合适的经纪人。艺术市场的建立是由经纪人和艺术家共同完成的,经纪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艺术家为社会,高明的经纪人会有办法把你推向市场。我们的艺术家要大气,真正让经纪人获得实惠,他们才会有积极性,当一支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形成之后,各类画廊,艺术商店才会兴起,艺术市场的许多配套工程也就会建立起来,如权威性的艺术品鉴定机构,艺术品当铺,艺术品的保险机构定会应运而生。到时,国家再制定一部关于艺术市场的法律,保护艺术家和买主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买卖方在艺术品交易中出现的一系列具体纠纷也就有法可依,陶瓷艺术正常运转对于提高陶瓷艺术家的社会地位,尽快提高国民的文化艺术素质也就是一句话了。
三、现代陶瓷艺术品的价值
现代陶瓷艺术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商品价值;装饰价值;收藏价值。
在历史上,中国陶瓷与丝绸、茶叶一样, 是重要的贸易品,通过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传播的中国文化,其实是有着十分可观的经济利益的。因此,陶瓷的商品价值是明确的。但是,现代陶瓷艺术的纯艺术化追求,似乎淡化了应是与生俱来的经济属性。具体表现为创作和市场的脱节。
脱节之一是艺术形式和社会欣赏口味的差异。当代陶艺家在不断追求新颖的艺术手法,因过于超前或偏离大多数人的欣赏水平,很少有人会买一件自己完全不懂以至不能达到赏心悦目的艺术品,这便打击了市场购买力。
脱节之二是市场价格和实际价值的偏离。现代陶瓷艺术作品动辄上千上万,甚至上百万一件,平心而论,无论从艺术价值和制作成本来说,都是购买者心理上无法承受的。
脱节之三是作品数量和市场需求的脱节。市场需求的理论平衡是永远无法追到的, 但可以调节到较为合理的程度。现代陶瓷艺术作品的总体趋势表现为比例失调的供大于求,呈现从艺术品位讲阳春白雪多下里巴人少,从作品价格看高档品多大众化少,从使用价值看纯欣赏性多兼欣赏与使用为一体的少。这些脱节的存在制约了陶艺生产的发展,是值得予以重视的。
和传统艺术陶瓷相比,现代陶瓷艺术更强化作品的欣赏功能,具有装饰价值。陶瓷的装饰价值有一个逐渐被人们认识的过程。中国古陶瓷有日用器和陈设器之分。陈设器从一定意义上说是装饰物,但尚存“实用”的外形。可以追溯到明晚期的瓷板画,是纯装饰意义的陶瓷品。瓷板正发展到清末民初,出现了浅绛彩和新粉彩两大品种,使人们认识到陶瓷品的装饰价值。现代陶瓷艺术的建造基础便是欣赏功能,无疑为其装饰价值确立了前程。
对于现代陶瓷艺术品的收藏价值,中国人历来持保守态度,产生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人的崇古心理,总以为老祖宗的东西样样都好,新的哪怕再好也不足道。二是当代艺术尤其是陶瓷之类的工艺品大多粗糙简陋, 确实无法和古代珍玩相比。因此,现代陶艺家和收藏家之间的通道是封闭的,只要打开这一通道,才能给现代陶瓷艺术的发展提供经济前提。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要做两方面的努力。
首先是培养市场。和中国收藏家不同的是, 国外艺术品收藏并不以时间久远为收藏前提。几个世纪以前的无名画家的油画仅值数百美元。当代大师的精心巨作价值几百万美元。艺术品价格的高低的决定因素是艺术价值。现代陶艺作品釉彩的理化性能远超古代,不管是釉上彩、釉下彩都能应用自如,呈色艳丽。先进的技术条件加上现代艺术手法,以更能符合现代人的跟美观。因宣传上的局限性,现代陶艺作品大多数人还知之甚少,不会欣赏,不懂价值,造成陶艺作品乏人问津的局面。
其次是精品意识。现代陶艺作品正处于剧变之中,艺术风格,表现手法都未定型、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在探索中自然会不成熟,现代陶艺作品中精品虽有但比例很小,大多数作品仍较粗糙甚至毫无美观可言。对于陶艺家来说,精心做好每件作品,不但是为了不欺消费者,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技艺。可以肯定地说,只要有精品就必定有市场。
现代陶瓷艺术品的市场和价值其实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市场才能体现艺术品的价值,有艺术品的价值才能繁荣市场,才能促进艺术品市场的发展。现代陶瓷艺术品要想得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在市场中寻找和挖掘自身的价值,离开市场的经济支撑,为艺术而艺术是不现实的。可以预料的是,现代陶瓷艺术品的市场化进程或早或迟会发生,这也将是现代陶艺成熟的标志。
参考文献:
[1] 刘玮林,现代陶瓷艺术的价值内涵,中国陶瓷,1994
[2] 冯林、孙晓兰,论当代审美需求下的陶瓷艺术,陶瓷科学与艺术,2004
[3]舒惠学,关于陶瓷艺术及市场的思考,景德镇陶瓷,1994
排污权交易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尤其是1990年被用于二氧化硫领域以来,已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目前对于排污权交易的作用和意义即使是在实践最为成功的美国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美国,如新墨西哥州参议员米尼西将其称之为“80年代出现的最有希望的设想”。我国的很多学者也认为,相比传统的环境管理模式,这种市场理念的广泛应用,必定会更有效的减少污染排放。而有的学者却认为这种环境管理的手段没有想象中的完美。如美国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的律师、联邦环保局空气污染处前处长在1986年的一次谈话中把“泡泡”政策称作允许公司增加污染的一个“”。同样排污权交易在中国也受到很多学者的非议,他们认为实施此政策是对西方法律的照搬照抄,在我国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充分合理设置和建设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是推动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后我国大气和水的环境保护能否取得更大的成效取决于是否形成真正意义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很大的环保价值。概括起来,排污权交易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排污权交易的途径是建立可转让的排污许可(TDP)市场,通过可转让的排污许可市场可以提高分配治理费用的效益。不同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有差异,传统的强制控制模式要求所有的同类的排污企业按照相同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这必然导致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弱化自己的排污治理,因为少排放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只会增加成本;而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除了缴纳超标排污费或提高排污水平外也别无他法,如此就会导致社会治理成本和效率低下,排污权交易的实质就是污染源获得了环境物品的产权,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导向作用下,污染源在购买排污权和污染治理之间做出了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当治理成本高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污染源会少治理一些污染而通过购买排污权加以补偿;反之,如果治理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污染源则会倾向于通过治理污染而将富余的排污权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出售。这使得治理任务在各个污染源企业之间实行再分配,而治理成本低的污染源企业将承担较多的治理任务,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导致治理成本与排污权交易价格的平衡,但是技术的改变会不断降低治理成本,那些具有先进技术的排污源企业因而会获得通过治理得到的机会,这一动力是在行政调控机制下不可能出现的。因此,只要排污源之间存在着污染治理成本的差异,排污权交易就可以使交易双方都获益,即治理成本低于交易价格的企业会把削减剩余的排污权用于出售,而治理成本高于交易价格的企业会通过购买排污权实现少削减、多排放。由于市场交易使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污染者流向治理成本高的污染者,这样社会以最低成本实现了污染物的削减,环境容量资源实现了高效率的配置。美国环保局自实行排污权交易后己经取得了较好的减少排污量的效果。例如在实施排污权交易之前预测,要达到规定的排放目标,不实施交易政策时每年用于达到控制目标约需要投资50亿美元,实施交易政策后每年只需40亿美元;但结果是,实施排污权交易后实际上只需要20亿美元。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政策不仅有效地保证了环境控制目标的实现,而且节省了社会总体减排费用。 排污权交易有可能加快污染源达标的速度,污染者对于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对表现完全不同。排污权的可转让性不但刺激污染者尽早采用现有的污染治理技术,还促进其不断开发新的更有效的技术。在命令控制系统下,污染源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治理技术方案,二是反对制定的排污标准。对于治理成本较高的污染源,提高治理水平意味着付出高额的费用,最经济的解决办法就是违反制定的标准进行“超标排放”,这样做虽然也要支付一定的超标排污费,但与改进技术相比还是更经济的,因此污染源出于节省资金的目的通常选择支付排污费的方案。在排污权交易的条件下,选择技术的自由留给了排污厂商,一方面,排污厂商在企图回避法律责任时无法以技术不可行性作辩解,因此付出的费用还不如去开发新的治理技术,或购买排污。另一方面,提高新技术节省下来的排污权份额可以通过市场出售给需要排污权的污染源。这样说来,面对潜在更大的需求市场,新技术供应商就会更加积极的投资开发新技术,由于供求双方的积极性很高,有理由期望新技术的采用可以更加迅速。 采用行政命令方式规定排放浓度标准,企业治理污染、削减排污量,或硬性规定不准新建、扩建、改建企业以防止增加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有的还对新产品和新工艺施加了比较重的惩罚,新工厂和新产品必须通过冗长的法律和行政程序才得以获准通过,结果的不确定和延误阻碍了新的投资,这样极大的束缚了地区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排污权交易的灵活性使得新污染源可以通过购买排污许可从而自由进入某一地区,有助于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同时不使空气质量下降,由于这种出售的买卖交易行为,现有的污染源在经济刺激的作用下乐意自觉地增加对污染的治理,最终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由于将具体的治理决策权交给了排污单位,政府部门将集中精力确定合适的环境保护目标,并能够集中精力执法,以保证目标的实现。总量控制将鼓励更广泛的公众参与。例如,公众参与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企业积极寻找低成本污染控制方案等。排污权交易将纠正现有系统最严重的缺点之一就是环境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和有效执法方面质量低下的问题。部分原因由于现有污染者利用排放标准这些复杂的经济技术条件来拖延守法。管理部门对于检测投资较少也是原因之一。由于检测不足,管理部门必须依靠污染者提供关于排放的大量信息,由于排污者往往不愿意申报超标情况,环保局很自然的会对执法产生过分乐观的观点。排污权交易将为有效监测和执法提供更强的刺激。如果污染者不希望严格执法,这可以反映在交易市场的低价竞标。当非法排放不存在较大被发现的风险时,污染者必定不会投资购买排放许可了。而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监测和执法将是管理机构的头等大事。此外,许可的所有者也都将支持严格的执法,以保证自身持有的许可不会因为其他污染者的欺诈行为而贬值。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完全应由企业自己负担,治理污染应当是企业最正常的经济行为之一。
建议你写民营快递公司的生存的!这样的题材比较多!而且容易加入自己的想法!排污权交易这个就比较难点,专业性也比较强,有利于学习,可是如果你时间比较赶的话就不要写这个了!
法律分析:1.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2.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一条 高度重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我国环境资源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对更好地发挥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环境资源有价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制度改革创新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新企业与老企业、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的关系,把握好试点政策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试点工作。
第二条 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建立环境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排污单位树立环境意识,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到2017年,试点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基本建立,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1. 国贸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1. 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出口 2. 中美(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之我见 3. 我国外贸企业应对反倾销的战略思考 4. 贸易大国形象与非贸易强国之实质 --------浅析中国外贸的发展现状 5.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绿色贸易壁垒之异同 6. 论企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7. 浅谈行业市场营销的现状与对策 8. 论市场营销中的非价格竞争策略 9. 个性化需求与定制市场需求 10. 企业目标市场选择问题探讨 11. 实施绿色营销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12. 营销队伍的建设现状与对策 13. 中国轿车消费市场的分析 14. 论我国进出口贸易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 15. 我国人民币汇率取向的对策和建议 16. 现行汇率制度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17. 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18. 人民币汇率保持持续稳定的必要性 19.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特点、缺陷及改革方向 20.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及对策 21. 论述我国当前人民币是否应该升值 22. 论述国际收支顺差对一国经济影响 23. 中国储备增长和人民币汇率压力 24. 对外开放度的计量与模型构造 25. 新形势下中国参与国际分工的战略研究 26. 建设中国跨国公司相关问题研究 27. 中外(美、日本、欧盟)贸易争端的产生原因与解决方式探讨 28. 中国对外反倾销机制的完善 29. 中国参与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研究 30. 长三角经济合作模式探讨 31. 经济全球化中我国开放型服务业的发展 32. 内外贸一体化研究 33. 循环经济相关问题研究 34. 长三角地区利用跨国公司投资相关问题研究 35.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 36. 有关反倾销及其他贸易壁垒的问题 37. 涉及国际贸易纠纷的问题 38. 人民币汇率问题 39. 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40. 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41. 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制造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42. 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及其启示 43. 金融开放对中国经济影响的经验分析 44. 美元汇率波动的主要因素分析 45. 跨国公司的战略联盟和我国企业的对策 46. 跨国公司的研究与开发战略及其影响和启示 47. 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SA8000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与中国对策思考 49.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问题跟踪研究 50. 推动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研究 51. 新一轮全球产业分工重组与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研究 52. 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 53. 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问题研究 54. 参与区域贸易自由化问题研究 55. 规范纺织品、服装出口市场秩序研究 56. 完善我国汇率形成机制问题研究 57. 人民币区域化问题研究 58. 外商在江苏投资“研发中心”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59. 贸易开放度与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践 60. 经济全球化下金融危机国际传染性及对中国的政策含义研究 61 “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62本土农产品品牌的国际化经营 63当前我国纺织品贸易面对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对策分析 广东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和对策 广东企业反倾销对策研究 广东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引进外资问题研究 广东省零售业应对“入世”挑战的发展战略 广东省农产品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研究 广东省农产品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广东省手机企业出口策略研究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问题研究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技术创新问题研究 广东主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研究 惠州港功能定位研究 惠州利用外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惠州市电子行业发展的瓶颈分析以及对策研究 惠州市工业企业国际竞争力研究 惠州市区域外向型产业集群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惠州数码产业的集群化研究 绿色壁垒对广东外贸的影响及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对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与对策 绿色贸易壁垒与我国的产品出口研究 论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广东纺织品出口的影响以及对策 粤港物流竞争与合作问题研究 中国与东南亚农产品贸易前景分析 中泰柑橘产业比较研究 珠三角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与发展战略 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国际技术转移与惠州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技术学习机制研究.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民营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企业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2008年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摘要(Abstract):当前的金融危机是世界经济持续了60多年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次金融危机,是美国一贯的金融霸权惹的祸,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由美国主导并按照美国的意愿组织或建立起来的,有关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也是由美国主导的,体现了美国的意志。美国利用美元的全球中心地位,变相剥削其他国家,无限地推动本国金融泡沫发展和超前消费,最终导致金融危机。对我国而言,尤其是出口贸易,如何应对危机,从中寻求新的机遇,化危为机,值得高度重视。关键词(Key Words):金融危机financial crisis次贷危机The sub-prime crisis出口贸易export trade贸易保护主义trade protectionism正文08年金融危机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无论是全球经济还是一国国内经济,经济的波动,或称为经济周期总是无可避免的。经济周期的特点是往往伴随着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又称金融风暴,是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如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等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如果蔓延到全球,则会发生全球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实质是虚拟经济问题,其对实体经济将或多或少产生影响,如果对实体经济影响较大,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的损失,实体经济增长在一定时期内放缓,则会产生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可以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次贷危机等类型。近年来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呈现出混合形式的危机。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最初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一次金融危机或经济危机,但这次危机最为严重,而且与其他金融危机有着本质区别,当前的危机在一定意义上标志着以美元为全球储备基础之上的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以往其它周期性危机则一般是规模较大经济周期的组成部分,而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持续了60多年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次金融危机,是美国一贯的金融霸权惹的祸,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都是由美国主导并按照美国的意愿组织或建立起来的,有关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也是由美国主导的,体现了美国的意志。美国利用美元的全球中心地位,变相剥削其他国家,无限地推动本国金融泡沫发展和超前消费,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此次金融危机,必然削弱美国的金融霸权,导致国际金融或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构。对我国而言,尤其是出口贸易,如何应对危机,从中寻求新的机遇,化危为机,值得高度重视。一、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的影响此次危机愈演愈烈,蔓延全球,影响深度也在一步步扩大,并且在向实体经济延伸,中国经济也无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和冲击。但相比欧美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所受的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影响在于可能导致出口的负增长、投资增长的放缓以及外汇资产的贬值或损失。由于中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高,已经高达60%,我国GDP的40%左右是由出口拉动的,因此,在金融危机阴影的笼罩下,我国的外贸出口将受到最大冲击,但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受到冲击的程度不同。从全年统计数字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出口名义增长率较高,实际增长率大幅回落。从名义利率来看, 08年出口增长,但08年人民币升值程度达到了近7%,同时通货膨胀也较高,扣除这两个因素的影响,出口实际增长率不到10%。 第二,一般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快于加工贸易增长速度。2008年我国一般贸易出口亿美元,增长;同期,加工贸易出口亿美元,增长。 第三,高新技术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受影响较大。从出口统计数据来看,劳动密集型产品与“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低于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中国纺织、房产、玩具、钢铁行业以及家具、卫浴、五金、电子等产品的出口企业受到严重影响。在出口商品中,2008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机械及设备出口亿美元,增长;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同期,我国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亿美元,增长;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加快个百分点;鞋类出口亿美元,增长,加快个百分点;家具出口亿美元,增长;塑料制品出口亿美元,增长,小幅提高个百分点。 第四,向美、日、欧出口明显减少。欧盟、美国和日本是我国前三大贸易伙伴,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向三个市场的出口明显回落。在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中,欧盟继续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8年中欧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分别高于同期中美、中日双边贸易增速9个和个百分点。同期,美国继续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日本仍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08年中日双边贸易总值为亿美元,增长13%。第五,出口依赖型地区出口明显回落。据海关统计,广东、江苏、上海继续位列各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前三名。2008年,广东省进出口总值亿美元,增长,进出口规模位列全国各省市之首。同期,江苏、上海进出口总值分别为亿美元和3221亿美元,分别增长和。扣除物价因素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广东的实际增长为负增长,江苏和上海的实际增长幅度也很小。 二、2009年:我国出口面临的困境和风险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我国出口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受金融危机影响,美、日、欧三大贸易伙伴需求急剧减少,国际市场萎缩。根据近几年的统计,美、日、欧市场占我国出口份额的60%以上。但美、日、欧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经济滑坡,需求必然减少,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增速将回落个百分点,美国经济2009年将下降,欧元区2009年经济将下降,日本将下降,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将增长,比2008年回落个百分点。此外,据IMF初步预测,2009年世界贸易将增长,比上年的回落个百分点;发达经济体进出口贸易均出现大幅回落,进口将比2008年下降,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出口增速将达到,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将增长,增速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出口将增长,增速比上年回落个百分点。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的出口将受到极大影响。 其次,贸易保护主义猖獗,贸易摩擦将加剧。贸易摩擦与全球或一国经济的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但经济发展良好时,贸易摩擦会减少,当经济发展减弱时,贸易摩擦将加剧。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遇了大量贸易壁垒,贸易摩擦加剧。以贸易救济调查为例,2008年,美国对中国的不锈钢压力管、管线管、柠檬酸、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厨房器具置物架和挂物架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涉案金额亿美元。同时,美国对中国的床用内置弹簧组等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亿美元。另外,美国还对中国的定尺碳素钢板发起1起反规避调查。2008年,欧盟先后对华冷轧不锈钢板、蜡烛、钢绞线、盘条、无缝钢管、铝箔发起6起反倾销调查。此外,欧盟还对华钢铁管配件、皮面鞋靴、糠醇、活页环发起4起反倾销日落复审。另外我国还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据统计,近几年,我国因遭受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每年损失至少几百亿美元,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是美国、欧盟、日本、东盟和俄罗斯,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产品的人身安全要求、环保要求、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和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六个方面;影响农产品(000061,股吧)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要求、细菌等卫生指标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以及食品标签要求等五个方面。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橡塑皮革、农食产品、纺织鞋帽和化矿金属。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排在前五位的是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上海市、河南省。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遭受贸易摩擦将更加严重,增加出口的困难。最后,我国的出口还将受到生产成本升高、出口企业融资困难与融资成本上升、出口政策调整不确定性、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影响,上述影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大部分都是外部的。同时出口企业遭遇的困境也与企业或行业自身的问题有关,如缺乏行业自律,企业间恶性竞争;缺少研发、技术、设备的投入,大部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缺乏诚信、不注重企业自身的形象。这些因素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企业产品出口。参考文献:新华网——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外贸论文选题:
1.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经济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3.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4.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
5.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6.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7.试析美元贬值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8.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9.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10.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11.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2.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14.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5.对中国服装出口创立国际品牌的思考
16.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
17.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19.中国加入WTO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影响
20.常用贸易术语比较
21.论国际贸易实务中FCR使用和风险防范
22.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
23.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应用
25.分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6.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7.浅论国际海洋运输中的班轮运输业务
28.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
29.国际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对策
30.论国际贸易电子信用证应用
提供一些国际商务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方向:1、跨国采购对我国外贸公司的影响和对策2、浅谈WTO环境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我国企业的对策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xx中小企业发展战略4、如何运用国际分工发展趋势,进一步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5、××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6、优化xx出口商品途径的调查分析报告7、xx地区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思考8、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9、xx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10、xx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方向的调查11、xx省 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12、xx 区域聚集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风险研究13、xx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14、世界FTAS(Free trade Agreements)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15、新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16、CIF合同初探17、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和对策18、长三角地区外贸竞争力的现状分析与对策19、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经济影响及其发展对策20、对我国现行外贸政策的反思与重新定位21、中国外贸顺差问题的产生以及对策思考22、中小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探索23、 产品征收出口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4、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25、降低 产品出口退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6、中国高额贸易顺差的原因及对策分析27、关于中国外贸依存度的探讨28、我国外贸出口经营秩序混乱的原因及对策29、我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弊端及其改革30、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1、常用贸易术语风险比较32、进口合同CIF术语的风险33、出口合同FOB术语的风险34、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35、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6、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37、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38、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国际贸易摩擦(反倾销等)方向:1、论我国农 产 品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2、我国纺 织 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3、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4、试论中国反倾销法的局限性5、论美国对华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6、美国对华反倾销的"非市场经济规则"7、中国 鞋 如何应对反倾销问题8、从国际反倾销论国际贸易中的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9、论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10、国外对华反倾销发展态势及应对措施11、反倾销与中国纺织业的发展12、我国对外反倾销的问题分析13、中国 纺 织 品 出口欧盟遭遇的贸易壁垒给我们的启示14、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反倾销措施和中国企业15、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与对策16、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卫生检疫对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影响17、绿色壁垒对我国 农产品 出口影响的调查18、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19、我国农业产品如何面对出口绿色壁垒20、中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专利壁垒及对策21、世界贸易框架下出口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22、高顺差下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23、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重要性24、美国对我贸易保护及我国的对策25、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我国政府行为选择26、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非政府行为研究27、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国际)营销方向:1、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2、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3、社会责任标准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4、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5、论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6、中国对关税壁垒问题的应对7、ISO14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8、SA8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9、常州 纺 织 品服装 企业如何开拓欧洲市场 10、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贸易11、后配额时代中国纺织业如何立足国际市场12、当前我国纺 织 品 贸易面对的贸易壁垒及营销对策分析1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 电 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14、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案例分析15、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国际营销16、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途径 17、常州地区服装贴牌出口的利弊分析18、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19、加强我国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对策建设20、江苏/浙江/常州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21、网络营销的应用问题研究 法律研究以及争端解决方向:1、海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2、浅谈涉外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适用3、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防范4、国际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与防范5、论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及自我防范措施6、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7、信用证的及防范8、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9、出口税问题的剖析10、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出口退税问题11、中国如何利用WTO成员国地位防止别国滥用反倾销12、出口退税政策的合理性分析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研究1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15、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问题16、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17、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问题18、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问题19、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问题20、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贸易惯例研究21、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22、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法律问题23、浅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及银行相关权利义务24、国际多式联运的若干法律问题25、我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度评析26、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27、对外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与诠释2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9、买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0、卖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1、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32、论政府禁令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影响33、对外贸易法的新突破——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资格与作用34、如何发挥原产地规则的作用35、如何看待替代国选择问题36、如何看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37、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探讨38、关于无单放货的有关法律问题39、关于倒签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0、关于预借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1、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42、关于海运货物灭失及损坏有关问题43、无船承运人法律地位44、国际贸易买卖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45、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变革与我国外贸公司发展前景探讨
接上面。 2、公允价值与非货币性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再次运用了公允价值来计量。由此产生的结果是,这一交换将再次产生利润,此前采用的账面价值计算法,基本不产生利润。新准则重新引入公允价值,对股票投资者意义重大。因为按公允价值计算能够产生利润。 例如,某上市公司持有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500万股,在2005年11月以每股15元买入,价值7500万元,随着近期股票市场行情火爆,持有的股票价格的大幅飙升,每股市价25元,该项短期投资的市值已高达亿元,现在该上市公司将该项短期投资换出,如果按照原来的会计准则,仍将以7500万元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现在,若采用新的准则的公允价值计算,则会产生5000万元的利润。 3、公允价值与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通俗的说就是炒股所得计入当期利润 根据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股票等交易性证券,将采用公允价值――交易所市价计价这样规定将使上市公司在短期证券投资上的收益浮出水面,部分上市公司业绩因此得以提升。 举例而言,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以每股5元在二级市场买入了500万股股票,到年底该股票上涨到了10元,按照原先的会计方法,该公司的2500万元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在报表中,这部分股票仍然是按照5元的成本计入资产。但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这部分股票将按照10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2500万元投资收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市公司持有的法人股,新会计准则一般不把它认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该类资产的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取得时按照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二个变化:减值准备不能冲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17条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但是,下列减值情况除外: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 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一条主要途径――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此路被新准则封死了。这一新规意味着,那些喜欢采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在2007年1月1日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后,这些"被隐藏的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 众所周知,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如,科龙电器,2002年度转回坏账准备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亿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在会计处理上是减少当期费用,相应地增加了利润。科龙电器由2001年亏损15亿元到2002年实现盈利1亿元,正是充分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手段才使得科龙电器的经营业绩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完成了惊天大逆转。 科龙电器的利润操纵手段为“正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大,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盈利企业为“隐藏利润”,进行负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小,其主要手段就是在赢利较大的年度,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待来年度盈利下降时,再运用转回手段增加利润。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 第三个变化: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重大改变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就应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是,如果衍生工具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则不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拓展资料交易性金融资产(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业打算通过积极管理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通常会频繁买卖这类证券以期在短期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1、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2、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户设置1、“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1)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借方——登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结转的成本(2)关于该账户的明细科目——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3、“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实现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金融硕士论文:浅析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会计处理
限售股的存在是我国资本市场独有的一种特殊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限售股的财税处理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一、限售股的分类
我国股票市场的限售股分为下面几类:一类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大小非”,是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另一类是根据《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公司Ovo),对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此外,新股上市和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复牌后,上述两类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二、限售股权会计处理的三个发展阶段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o07]14号)第八条明确作出了对股权分置限售股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Et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准则解释第1号》以“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为界线对股改限售股的处理不同,(1)符合在重大影响以上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2)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准则解释第1号》对分置改革中限售股明确了会计处理方法,而对于首发过程中形成的限售股未作规定,由此导致不同企业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其会计处理方法却有所不同。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部分,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计人当期损益。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以上内容基本与《讲解》基本一致,特别增加了一条限制性规定,即“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
三、股权分置限售股权与其他限售股权的不同处理
股权分置的特殊性决定了股权分置限售股权与其他限售股权的处理方法不同,符合条件的“重大影响以上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股权分置限售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且不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性质不同决定的。不同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两者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持有意图不太明确,可能长期,可能短期。2.两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人当期损益,而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人“投资收益”。3.两者计提减值的要求不同。在资产负债表Et,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趋势为非暂时I生时,应确认减值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其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失和减值的会计处理实质都是为了更加客观的反应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的价值,此类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
四、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直接采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由于限售股在二级市场存在公开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时应该以市价为基础。
2.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于限售股不能立即变现,应该打一定的“折扣”,但对于折扣率的确定,目前监管部门可供参考的指导意见并不多。
3.按照证监会2007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 [2007]21号),如果估值Et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市价作为估值日股票价值;如果估值Et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市价,则采用估值方法,参考的主要指标是限售期、剩余期限、初始投资成本和估值当天市价。
4.采用其他估值技术进行估值,估值技术应当是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采用估值技术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所使用的所有市场参数。
五、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2009年lO月首次公开发行时,曾向A公司、B公司、C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分别为2000万股、5000万股、5000万股。根据有关规定,这些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甲公司上市之日起将12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对准则的理解不同,在A公司、B公司、c公司的年报中,三家公司对各自所持有的同一性质的限售股处理却不尽相同。
A公司对限售股的处理: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甲公司2000万股,公司将其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按期末市场价认定。因此,A公司对其所持有2000万股甲公司确认了604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净利润,相应增加了股东权益。
关于会计目标定位的探讨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会计目标的研究一直是我国会计理论界的热点问题之一。但人们主要是站在企业角度,围绕“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进行探讨。实际上,会计作为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管理活动,无论是营利组织还是非营利组织都存在会计目标问题,而作为营利组织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会计目标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文拟从总体上寻求会计目标的基本定位,从具体上探讨不同性质的会计主体、同一会计主体不同发展时期的会计目标问题,以期得到对会计目标的整体、全面、客观的认识。 一、中西方关于会计目标理论的主要观点 西方对会计目标问题的探讨主要始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后来形成了两个代表性的流派: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的受托管理情况。以历史客观的信息为主,比较注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目标在于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合理决策的信息。比较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我国对会计目标问题的研究主要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来这一问题逐渐得到会计界的重视,以会计目标命题的论文经常见诸重要的会计刊物。其中围绕这一问题争论最多的是我国到底应该采用哪一种会计目标理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是可靠性为主还是相关性为主。目前居于主流观点的是以可靠性为主,兼顾相关性。 二、研究会计目标的基本思路 (一) 了解会计目标的特性 1.会计目标的多层次和多元化性。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目标是多层次的。同时,会计信息系统要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发生作用,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又是多种多样的,这就决定了会计目标的多元化特性。 2.会计目标的相对性。会计是为社会经济服务的,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谈会计目标问题。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会计目标是发展变化的。 3.会计目标的主观性。会计目标实际上是人们期望会计信息系统运行所达到的目的,反映了人们的主观愿望,具有主观性。 (二)明确会计目标的设定原则 1.根据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与会计主体性质,制定相应的会计目标。 2.会计目标应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可实现性。 3.遵循成本效益与重要性原则,确立会计目标。 三、会计目标的基本定位 会计目标体作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目标体系,我们可以从抽象角度、会计主体的类型、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等角度进行不同的分类。 从抽象度上考虑,我们可以把会计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会计是为经济乃至社会的发展服务的,因此,其基本目标就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会计的具体目标是其基本目标在会计实践中的应用,是基本目标的具体化。限于篇幅,以下主要讨论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定位问题。 (一)不同性质会计主体的会计目标 1.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 对营利组织而言,可以将其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对于国有企业中的上市公司,国家是其最大的股东,会计信息应该首先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为了能使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强调受托责任观。同时,考虑到国有上市公司的部分资金需要从资本市场上筹集,以及少数股东的利益和需要及国企改革的方向,其会计目标并不排斥决策有用观。对于国有企业中的非上司公司则应该将其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 对于民营企业中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是其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虽然资本市场尚不够成熟和完善,但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资金还是需要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考虑到投资者决策的需要,以及资本市场本身发展的需要,上市公司的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于决策有用观。而随着经济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决策有用观也将成为会计目标发展的主流方向。对民营企业中的非上市公司而言,企业资本的取得主要来自于直接投资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委托受托关系比较明确,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于受托责任观。至于民营企业中的家族化的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并不明确,外部信息使用者较少,会计目标定位于如实反映即可。 2.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 由于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教育、文化艺术、社会团体等单位,其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国家各级审计机关、非营利组织的服务对象、纳税人、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他们通过会计信息来了解评估管理当局业绩和经营责任以及关于经济资源、债务、净资产及其变动等,所以其会计目标应定位在受托责任观。 (二)企业不同发展期间的会计目标 企业处在初创期时,主要的信息使用者是投资者。此时企业的经营活动刚刚展开,投资者并不是依据会计信息来进行决策,会计目标应定位于如实反映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情况。 企业处在发展期时,会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扩大生产规模。这就需要从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企业能否筹集到足够的资金依赖于投资者的决策。此时的会计目标应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企业处在稳定经营期时,虽然不再需要筹集资金,但股东会继续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决定是否继续持有该企业的股票。此时的会计目标依旧应该为决策有用观。 而当企业走向衰退、破产清算时,为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应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分配状况,此时的会计目标应该为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综上,有关会计目标的定位如下表所示: 会计目标 基本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具体目标 会计主体 非营利组织 :受托责任 营利组织 国有企业 上市:受托责任为主决策有用观为辅 非上市:受托责任 民营企业 上市:决策有用 非上市:受托责任 家族化企业:如实反映 企业发展期 初创期:如实反映 发展期:决策有用 稳定经营期:决策有用 衰退期: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对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和分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同时发布新的39项会计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即将建立。但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 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因为新准则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所以本文中举例均以上市公司例。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个方面 第一个变化:公允价值计量重新得到认可和运用 在新基本准则中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其他基本原则如: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得到保留,这就为公允价值原则的运用打开了绿灯。 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在我国市场经济规则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公允价值很难取得,如何做到真正的公平?关键看评估机构如何评估。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否能带来会计准则制定者所期望的政策效果,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 1、公允价值与债务重组 1998年到2001年,债务重组利得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通过债务重组获得利润,但是,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四种情况: 第一,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有差额,也可产生损益; 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也可产生损益。 对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对于沪深两市的业绩较差的公司来说,通过债务重组可获得巨额利润,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