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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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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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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人大代表:首先,不能太富有,要有大多数群众一样的生活,没有特权;其次,代表着人民的意愿,而不是只想着少数富有、特权的人的权利;再而,要有坚定的信仰、信念,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与统治阶层讨权利。假如我是人大代表:不能官话连篇,只承诺不干实事,数据不能弄虚作假,坚持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意见。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要在人大会上批评一下政府没做好的事情,监督政府履行义务,承诺改进措施,完善民生计划,调整财富差距,取消特权。

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活动过程:1,观看有关两会的报道和新闻 2,关于新闻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开主题班会,并讨论有关议题 3,针对热点新闻进行辩论 4,通过以上活动,总结自己的感想,写题为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活动总结活动总结:针对近日召开的两会,我们举行了假如我是人大代表的活动,真正体会到了社会主人翁的责任感,在了解人大代表议题后,我们也针对自己身边的人们关心的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同学们也各抒己见,积极投身于两会建设之中 下面是同学们的意见,垃圾短信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焦点,但为何屡禁不止?去年晚会上就曝光了垃圾短信的种种违法行为,如手机用户的通信资料手机号码在私下被大量的进行转卖,手机用户的个人隐私得不到保障,从而造成了大量垃圾短信的产生。业内资深人士谈到,治理垃圾短信的难点有二:第一,目前对垃圾短信没有清晰的定义,因此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存在很多不明确,第二,从法律角度来看,运营商需在保护用户通信自由和隐私权的前提下,对垃圾短信进行治理。实际上,运营商在处理垃圾短信的过程中,对此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这也是为什么要将疑似垃圾短信交由公安机关界定的原因;自从08年有每个引起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的经济均受到不同的影响,中国也是不可避免的,中国更多的是自身的问题。我们主要依赖于投资驱动和出口拉动,许多东亚新经济体的增长也是基本是这样的,这中增长方式,小国或许能成功,但大国难以持久。当前看,美国经济的确实影响到了中国的出口,而这也将做我们反思经济增长方式的契机。我们要注意发展自己的国内市场,不能过分依赖出口。当前既要正视自身的问题,也要拿出自己的智慧。我们认为美国要遏制经济危机蔓延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而中国要走出危机则要开放市场,让利于民,消除过多管制,释放民间活力。相信,只要在公平竞争和要素市场上有所动作,民营企业就会率先冲出危机周期,带动经济整体出现转机,这就是我们信心的来源。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有主人翁的意识,从人们的利益出发点去考虑解决这些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从改革,反腐,社保,军事,教育,医改,土地和台湾等关键方面,人大代表讨论的焦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和科技等众多领域,真正从民生的角度去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意味着社会主义的保障工作将不断改善,意味着中国国家不断人性化,体现了中国的进步和发展。我们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勇敢的担当起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

可以去各大高校的法学院看看毕业论文选题。另外还有部分一,《法学基础理论》论文选题论法律解释的功能试论法的正义性有法不依的原因及其对策试论我国法律监督的机制及其对策论影响我国司法独立的因素及其对策程序法治的价值及其实现中国固有法文化的特点及其现代化试论法的规范作用中国法律现代化及其意义论法治国家的模式及其实现二,《宪法》论文选题简论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从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看法制的完善论选举权民主政治的价值及其实现论我国宪法中的司法制度及特色我国选举的民主程序三,《行政法》论文选题依法行政与市场经济论依法行政的实现途径论行政相对人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模式选择论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论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论行政合同的可诉性论行政许可制度及其完善论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五,《行政诉讼法》论文选题论行政诉讼价值及其结构论行政公诉制度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完善抽象行政行为可诉性研究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对行政诉讼庭审若干问题的探讨论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其可诉性论行政诉讼第三人论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六,《刑法》论文选题试论罪刑法定主义与刑罪罚个别化的关系论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贯彻问题论犯罪构成的内部结构主观要件在犯罪构成中的意义及认定论共同犯罪的类型及刑罚规定论集团犯罪安乐的刑法思考金融犯罪及其刑事对策环境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关于知识产权的几种犯罪论家庭暴力犯罪玩忽职守犯罪之定罪限合同罪主观故意探析七,《刑诉法》论文选题论证据的审查判断法人犯罪的刑事诉讼初探论刑事诉讼与人权保护关于刑复核程度的思考论刑事诉讼价值不起诉制度研究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浅谈对电子证据的几点看法我国设立少年法院若干问题的研究与思考论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制度改革的若干问题研究论律师的权利律师法庭辩论技巧探讨八,《民法》论文选题论精神损害的物质赔偿论诚实信用原则论失踪人财产的代替论抵押权的实现浅论无效保证合同中民事责任显失公平制度的运用及现有规定的弊端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理医疗纠纷的特有原则论权利质权论表见代理制度论取得时效制度论缔约过失责任论合同的法定解除论善意取得制度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九,《民事诉讼法》论文选题论处分原则论管辖异议制度论合格当事人的确定论民事诉讼制度民事复议制度研究十,《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论文选题论国有独资公司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仲裁决的域外执行论税收管辖冲突论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原则论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论股份合作企业的法律性质论金融鉴管法律制度的完善WTO反倾销规则与中国反倾销规则的比较论寄售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中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比较研究论保险代理人制度论保险合同的变更十一,《婚姻法》论文选题论无效婚姻论亲权夫妻财产制论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我国婚姻法的伦理性十二,《知识产权法》论文选题简析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及法律特征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的立法与展望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作品的版权保护十三,《劳动法》论文选题论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保护的必要性及措施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意义及对策其他选题个人储蓄存款实名制的法律问题信用证及其防范税收滞纳金探析还有另外的一个学院是这样的1、 系统论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2、 评析资产阶级法的自由、平等原则。3、 论法律权利和义务4、 论依法办事5、 论综合治理6、 论社会主义法律关系7、 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监督8、 论我国的司法原则9、 法与人权10、法与自由11、法与平等12、法与秩序13、法律移植初探14、法与道德15、立法与正义16、司法中的正义问题17、法与利益18、法与廉政建设19、法律渊源论20、论立法体制的完善21、法学的基本范畴研究22、论“特权”及其限制23、法与宗教、法的神圣性问题24、法律制裁的目的思考25、违法的根本原因26、当代中国的治吏问题27、法治与中国现代化28、论立法监督体制的完善29、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30、论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31、论法律至上32、中西方法理学研究方法之比较33、论法的时代精神34、论立法的合宪性原则35、论立法的民主性原则36、法律与规律37、论司法独立38、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39、法的定义的比较研究40、论自由思想的起源和发展41、中国法治之道路初探42、人权的司法保障43、论对执政党的法律监督44、论我国法律平等的理论与实践45、我国法院错案追究制度的实施状况46、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47、论权利与财产的一般关系48、论刑事法律关系49、论经济法律关系50、论行政法律关系51、试论法律信仰的培养52、论对权力的监督53、法与其它规范的关系54国际关系与法的发展55、法律程序的意义56、法律机制初探57、法治的路径58、法的性质59、科技革命对法的促进作用60、法律解释方法研究61、法律解释原理研究62、论法律原则63、论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64、论法的制度功能65、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66、制度创新与法制建设67、判例法在中国的创立与发展研究68、法的外延研究69、政党机构在中国的法律性质及其改革70、权力与权利关系研究71、司法改革问题研究72、中国法制建设的前景与道路73、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教训74、发达国家法治建设经验研究75、法的效率价值研究76、纠纷的解决原理77、法制运行规律研究78、论中国农民的法律地位79、农村法律问题研究80、论权力81、论权利行使的原则82、两大法系的比较及其中国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83、论法与政治文明84、论法之真善美85、法与艺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1.论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试论特别权力关系3.对行政法渊源的思考4.论依法行政原则5.论行政合理性原则6.论责任行政原则7.论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8.论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9.对我国行政主体理论的反思10.论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11.论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12.公务员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区分标准探讨13.论行政法原则与行政法规则的关系14.论行政相对人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和作用15.论公务员救济制度的完善16.论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障17.论行政实体法与行政程序法的关系18.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及其保障19.关于行政法性质的思考20.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21.论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22.论行政授权23.论行政委托24.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程序控制25.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控制26.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控制27.论行政自由裁量权膨胀条件下的“合理性原则”。28.试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抗辩权29.试论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30.论对行政立法的控制31.论行政立法中的法律保留与法律优位原则32.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33.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生效34.论行政行为的公定力35.论无效行政行为及其法律后果36.论无效行政行为与可撤销行政行为的关系37.论合法行政行为的认定标准38.对行政行为概念及其特征的认识39.论行政事实行为及其法律控制40.准行政行为探讨41.论行政处罚的设定权42.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43.论行政处罚中的“罚缴分离”制度44.论行政处罚中的“职能分离”制度45.论行政处罚权的相对集中46.论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47.论行政处分及其法律救济48.论行政处分程序的完善49.论《行政处罚法》对公民权益的保护50.论行政法上的应急性原则51.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52.论行政强制措施及其法律控制53.论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54.论行政征收与征用的关系55.论行政征收及其法律控制56.论征收、征用与公民财产权的保护57.论行政征用补偿制度58.政府采购中的政府角色分析59.论当代行政法的发展特点60.论行政国家与行政权的控制61.论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62.对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认知63.论行政滥用职权及其法律控制64.论行政越权65.论行政不作为及其法律控制66.论行政不作为引起的赔偿责任67.论行政许可的性质68.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及其适用69.论《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立法的影响70.论《行政许可法》对建设法治政府的作用71.论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72.论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73.论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74.论行政许可范围的设定75.论行政许可中的监督检查原则76.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77.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律控制78.论对行政合同的司法审查79.论行政合同的性质80.论行政即时强制81.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制度82.论行政程序立法的目标模式定位83.论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84.论正当行政程序原则85.论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86.论行政公开原则87.论行政立法中的公民参与88.论行政执法中的公民参与89.论行政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90.论行政程序的价值与功能91.论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92.论对行政裁决行为的司法审查93.论行政给付及其法律救济94.论公共行政与国家行政的关系95.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96.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认识97.论我国行政复议管辖体制的缺陷及其完善98.论行政复议的性质与功能99.论行政复议中的举证责任100.完善行政复议决定种类的构想101.行政复议“司法化”探讨102.论行政诉讼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103.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认识104.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思考105.论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106.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107.论行政诉讼的被告108.论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109.论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110.论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111.对行政诉讼中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评析112.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113.论行政公益诉讼114.论行政诉讼判决种类的完善115.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116.扩大行政赔偿范围的构想117.论行政赔偿标准的完善118.论行政追偿119.论行政补偿制度120.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121.论电子政务及其法律规制122.论经济全球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123.论网络时代行政法的发展124.论经济全球化对行政法的影响125.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126.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几点思考127.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完善128.论公务员的惩戒制度刑法学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或罪刑适应原则或平等原则)论犯罪概念论罪与非罪的界线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论犯罪构成理论论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论犯罪结果(或危害结果)论行为对象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论单位犯罪论刑法中的不作为论犯罪的故意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依据试论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论正当防卫论犯罪预备论犯罪未遂论犯罪中止论共同犯罪论牵连犯的几个问题数罪并罚的几个问题论刑论罚金刑论缓刑论自首累犯的几个问题论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几个问题论交通肇事罪论走私罪论洗钱罪论有组织犯罪论假冒商标犯罪论重婚罪论挪用公款罪论破坏生产经营罪论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界线论强奸罪39“婚内强奸”的刑法分析论诬告陷害罪论伪证罪论抢劫罪关于罪的几个问题贪污罪的几个问题论合同罪论保险罪论受贿罪论滥用职权罪论玩忽职守罪论侵占罪论刑法对我国多种经济成份的保护市场经济与刑法的适用论刑法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市场经济与刑法观念的变更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论刑事责任能力论定罪论刑事责任论量刑情节论“缓”制度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论证券犯罪论毒品犯罪论转化犯论淫秽物品的犯罪论刑法的时空效力持有型犯罪之研究婚内强奸的刑法分析环境犯罪研究论洗钱罪四、犯罪学犯罪概念的犯罪学分析犯罪学实证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评价我国现阶段犯罪现象的规律与特点犯罪学在我国的历史发展与现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防治对策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金融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农村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城市犯罪的特点与控制强制性环境对犯罪人人格特征的影响智力、气质与犯罪的关系情景因素在犯罪行为生成过程中的作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需要结构与犯罪的关系犯罪的犯罪学分类犯罪人的犯罪学分类犯罪统计的价值评断犯罪数(隐亲)存在的原因与对策社会反应与犯罪的关系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预防犯罪的模式探讨刑事政策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与定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五、宪法学论宪法概念“宪法为根本法”命题之辨析论宪法与宪政的联系与区别论宪法至上与法治论宪法的基本精神我国宪法关系初探论宪法关系的特点论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的形态及其比较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论宪法解释的功能宪法解释基本问题研究宪法序言法律效力问题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社会转型与宪法变迁试论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我国宪法修改的历程及评价宪法修改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我国宪法修改的模式分析论宪法信仰论宪法权威宪法惯例的生成及特点论宪法性法律当代违宪审查制度的特点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模式选择论宪法监督体制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宪法诉讼制度的价值及功能论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建立论宪法与公共权力WTO下的宪政建设近代中国的宪政文化述评宪法与国际人权公约关系研究论宪法的国际化论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特征论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基本形式选举权平等性的理论与实践论选举制度的基本功能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公民投票问题研究宪政语境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完善问题研究代议制度比较研究试论专职代表制论人大代表的身份论人民代表素质论人大会议制度的完善论人大代表的质询权及其完善人大会期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选民和选举单位对人大代表的监督选举制度之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意义试论美国的选举制度地方人大党委会在宪法监督中的作用初探试论统一战线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试论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人民政协地位探究论人民政协的性质试论民主党派参政制度试论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关系试析我国地方立法中的问题公民权利与社会安定的关系初探试论民族区域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论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效力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论我国行政区划的改革及完善论我国的地方制度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质及其优越性论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性质论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论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的特点论中央和地方关系对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评价与展望论基层民主自治试论经济制度在宪法中的地位论公民论公民意识论公民权与人权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的发展论迁徒自由论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保障宪法基本权利效力问题研究论宪法基本权利的功能宪法基本权利对第三人效力问题研究社会转型与公民基本权利的发展我国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问题研究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比较各国环境权的宪法规定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宪法依据公民财产权研究论公民的被选举权互联网时代的言论自由论新闻自由的界限论我国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体系的完善刑的存废与公民生命权的保障安乐与公民生命权的保障“人权”入宪的意义及思考立法平等与平等权的实现平等权的保障与差别待遇论言论自由试析公民结社自由的立法劳动教养制度与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障论公民就业平等权的保障宪法视域中的“三农”问题论城乡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试析公民基本权利立法的价值取向我国公民基本权利限制问题研究论公民基本义务的性质及功能论劳动基本权利的构成论生存权的保障信息安全立法与公民知情权保障的协调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国家求偿权初探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关系论社会保障权产生的背景论公民控告、检举、申诉权的制度化保障我国关于公民出版自由立法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论公民的知情权论表达自由的特征刑事诉讼原则宪法化问题研究论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救济制度及其完善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冲突与协调正当法律程序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研究论司法权的性质与配置论我国的国家元首制度公民受教育权问题研究论环境权论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视角的司法改革问题研究论司法独立论人大监督权的理论基础“个案监督”的是与非论人大对政府财政的监督论地方人大的立法权论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民族立法权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及其改革问题研究论检察权的性质及功能紧急状态的立法研究论紧急状态时期的公民权利保护试论我国行政诉讼的宪法依据论总理负责制论公职人员名誉权与公民监督权的冲突与协调法治政府的标准公众参与与民主政治六、中国法制史论神判、天罚观念的社会历史基础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征论马锡五审判方式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中的中国传统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中的“社会本位”原则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试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的资产阶级法治原则试论《大清民律草案》中对中国传统的民事规范体系模式的创新试论《大清民律草案》中对中国传统民法的继承论《大清新刑律》对中国传统刑律的创新论外国列强的在华治外法权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从唐律的内容看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完成(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乎)试论太平天国法制的进步性试论太平天国法制的封建性论明代法制中的“重典治国”精神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论汉朝的春秋决狱论秦代法律制度对西周法制的创新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论儒家法思想的现代价值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试论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试比较中国古代监察 制度狱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论孙中山法律思想中的“中西合璧”特征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法从汉朝刑法原则和制度看法律的儒家化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论儒家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思想的冲突司法独立原则与中国法律近代化论中国古代民法的的基本特征论南京国民政府的检察制度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试论明代婚姻和继承制度的变化试论唐宋到明清三法司职权的变化及其意义论中国传统的法律教育七、外国法律史西方自然法思想源流论中西法律起源的比较希腊、罗马宪政研究罗马私法的精神中世纪法律思想研究中世纪教会法研究中世纪西欧法律二元化的影响古东方法特点研究伊斯兰法律传统研究法律移植与法制变迁的历史实践与理论欧陆法律传统解析法国民法典与法兰西民族文化德国民法典对世界法制的贡献法德民法典比较普通法精神与英吉利民族文化英国土地法研究英美判例法研究英美宪政制度研究英美司法独立制度研究英美陪审制度研究英美律师制度研究英美合同法与对价制度研究英美信托财产制研究英美侵权制度研究英美刑罚制度研究英美法制现代化比较研究近代西方法制思想研究卢梭与孟德斯鸠法律思想比较研究边沁功利主义法律思想研究历史法学派的思想贡献刑事古典学派刑法思想研究刑事人类学派刑法思想研究刑事社会学派刑法思想研究两大法系陪审制比较研究西方监狱制度比较研究西方检察制度比较研究西方警察制度比较研究西方法院与法官制度西方庭审模式研究新自然法学思想评析社会学法学思想研究新分析法学思想研究经济分析法学对现代西方法制的贡献八、民事诉讼法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若干基本问题的探讨关于民事诉讼若干基本问题研究关于网上名声诉讼方式的可能性探讨论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及其理论基础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变革论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民事诉讼关于我国民事诉讼立法若干问题的探讨我国海峡两岸民事诉讼程序比较一国两制下的民事诉讼特点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论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论诉权论诉诉讼标的及其识别标准研究论诉的成立要件论反诉制度论处分原则论当事人双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论辩论原则论法院调解原则论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的法律监督合议制度研究回避制度研究公开审判制度探讨我国民事案件审级制度研究民事诉讼案件主管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研究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若干问题共同诉讼研究论第三人论代表人诉讼制度论诉讼代理制度论证据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论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免除问题研究证据的理论划分标准研究证据保全问题探讨关于强制措施若干问题探讨论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制度论财产保全论先予执行制度诉讼费用问题研究若干不同类型案件审判程序问题研究第一审程序研究普通程序研究简易程序研究论起诉第二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论上诉关于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研究论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研究(或完善)公示催告程序研究(或完善)论破产程序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执行难及其对象之我见论民事诉讼中的国际司法协助论民事诉讼中的区际司法协助论民事纠纷的地域特点论民事纠纷的时代特点论民事纠纷的人群特点论促裁制度的若干问题论人民调解国际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探讨公证在民事诉讼中的意义及作用问题研究九、刑事诉讼法学论刑事诉讼主体试论刑事诉讼中的价值目的构造等若干基本理论论无罪推定论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权利及其保障措施及其保障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试论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试论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及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理论问题探讨刑事证据制度若干理论问题探讨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诸责任论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试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试论被害人陈述论证人证言间接证据及其运用海峡两岸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及完善论刑事自诉案件论上诉不加刑原则试论涉外刑事诉讼的特点刑复核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试检察机关的抗诉论刑事申诉制度论刑事代理制度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研究关于刑事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研究论刑事证据的法律性论我国公诉制度的完善论我国证据立法模式的选择论审判公开原则刑事二审程序的若干问题我国审前程序的立法完善十、国际法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论国际法与国际政治国际法方法论国际法价值论国际法认识论6.论国际法的效力7.论国际法由弱变强的趋势8.论国际法的法律基础与社会基础9.论国际法的法律性10.论国际法的渊源11.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12.论国际习惯和条约的动静态关系13.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与实践14.论条约与中国国内法的关系15.论国际法与国家主权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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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在经历了50年的风雨历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地方,以更好的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本文即从两个大的方面来论述如何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当家作主 优越性 专门委员会 自1954年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整经历了风风雨雨五十年,从一个探索阶段逐步走向成熟。它作为我国的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可以概括为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历史的经验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首先,它适合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虽然经历过曲折的阶段,但它本身还是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它的巨大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其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的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其监督。这充分表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实现过程中处于主导支配的地位;最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由于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因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将国家机关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的有序化,从而既保证中央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以充分发挥的关键。 正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极具优越性的政治制度,那么我们理所当然地必须予以坚持。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原本应处于“权力中心”地位的各级人大极其常委会往往演化为“二线机关”。为此,只有不断完善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才能树立其权威,从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际作用。以下笔者主要从两大方面来论述。 一、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 (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同同级党组织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而不是具体工作的包办代替。党组织作为具有政党性质的党派团体与国家政权机关无论在性质,还是职能、任务上都存在诸多的区别,它们分属于两套不同的系统,因此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党组织的关系来说,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两句话:一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依法行使职权也就是坚持和实现了党的领导;二是同级党组织的职责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保障。、它们的目标和宗旨是共同的,即真正保障广大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党组织,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的建设,严格党内纪律,另一方面要切实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自身的行为;作为人大方面,应该首先在政治上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行使自身范围以内的权力,切实加强同人民群众的沟通,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并受其监督。由此可知,它们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虽然近年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议决定重大问题和对政府监督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宪法的规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则还存在较大差距。 (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司法机关的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司法机关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它们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并受其监督。同时,宪法还赋予了它们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权力。据此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主要是人大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问题。因此要明确它们的关系,既要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又要有明确的监督程序和方式,从而既达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目的,又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形式职权。 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必须明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而且还必须解决内部问题亦即必须从自身制度方面予以完善。 (一)制度建设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也要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为提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效率,就必须将这方面的内容法律化、制度化。 1.会议制度 可能在大部分人认为开会的问题似乎很简单,但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由于其是以会议的形式行使职权,所以制定和完善会议的有关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现在规范人大开会制度的全国性文件也只有“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两部,且议事规则中的诸多内容尚很原则,还有诸多内容尚未涉及,因而有必要制定其他有关条例。诸如“议案规则”、“质询条例”、“罢免条例”等都应起草制定,以建立系统、全面的议案制度、质询制度和罢免制度等。 2.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 在某些基层人大实践工作中已经建立了主任接见代表日制度、代表小组活动日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制度等等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有必要将其固定化、法律化。 3.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 “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在每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大都可以见到这一标语。它不仅反映了人大代表的来源,更突出了人大代表的工作目的和宗旨,即为人民服务。从实际工作看,主要是指双向联系的制度化,代表向选民收集情况、向选民汇报工作及述职等应该形成制度。而且这也是选民考察代表是否称职,以及应否罢免的主要依据。 4.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制度 要依据法律法规来规定调查视察的范围、程序等,也要为进行视察、调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交通工具、人员配备等。 5.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 广大的代表只是在其工作岗位上接受过学习和锻炼,要提高代表的素质,培养其参政议政的能力,还应把人大代表的业务学习形成制度。 (二)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现状,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应该抓两个问题:一是将原有的工作机构更加合理化,使其充分有效的运转起来。特别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应该在结合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客观需要加强机构建设和组织建设。具体说来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增设专门委员会 尽管专门委员会只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辅助性的工作机关,但其任务和作用都不可小视。从全国人大来讲,建议增设宪法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设置监督宪法实施的专门机构,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实践,以及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正建设的方针政策看,增设监察委员会也是非常必要的。 2.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 首先要尽快实现代表结构的合理化;其次必须实现人大常委会的专职化。因为实现委员的专职化,是提高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能力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五十年的艰难探索和发展已经走向了成熟阶段,但我们还必须不断地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真正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更充分的发挥其优越性,从而体现出社会主义的无比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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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会议、立法、监督、代表等制度和工作,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和工作,都需要按照健全、丰富和扩大的要求进行完善,实现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民主的程序和实体、形式和内容相统一,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2)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包括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监督权等。(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开放、互动、畅通的关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广泛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使中国特色的代议制民主更具生机和活力。(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要求,适应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的需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5)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政协干部之间的交流,优化人大领导班子的结构,逐步减少人大领导职数,为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提供组织保证。

不能。人大代表的职责是在形式上代表人民,它的权限并不需要专门的知识和技术,专职化只会让它脱离人民。请注意它和国外的议会不一样,议会负责国家总体方针和法律的制定,它的决策对国家有根本性的影响,是很专业的活动,所以应该至少是可以专职化。但是国内的这两部分功能是由党委负责的,人大代表只有形式上的功能,不必也不能专职化。人大代表兼职化的缺陷显而易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尝试部分委员的专职化,可以说是对人大代表兼职化反思的成果。我认为,人大代表的专职化和兼职化孰优孰劣并不是问题,深入研究由兼职代表制转化为专职代表制过程中的条件、方法和步骤才是当务之急。第一,代表人数。目前人大代表的人数是按照兼职化考虑的,因此人数普遍较多。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不得超过3000人,实际每届大概在2800人左右,如此多的代表都实行专职是不可能的。确定专职代表人数时,要考虑议事效率、代表性等因素,代表人数太多议事效率将会很低,而人数太少会使代表性不够。既然人大常委会能够讨论问题,就重大问题作出决策,说明其具有进行活动的民意基础。因此,在确定专职代表人数时,可以考虑以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人数为参考基数。第二,人大常委会。如果实行代表专职化,人代会的会期将会大大延长,因而能够充分行使职权,显然作为常设机关的人大常委会就没有必要继续存在了。第三,选举方式。代表专职化与选举方式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也存在着一定关联。从世界各国的通常情况来看,专职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以增强其代表性和责任感;而我国目前要实行所有级别代表的直接选举,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可以考虑先由已经具备直接选举条件的县、乡两级人大实行代表专职化,再根据条件的成熟程度,逐级上升,最终实现全国人大代表的专职化。第四,竞争性选举。实行代表专职化将会对代表素质要求大大提高,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能力和政治热情。要使代表达到这样的条件,就必须实行竞争性选举。按照竞争性选举的要求,对我国的选举制度进行完善,是实行代表专职化的前提条件之一。第五,代议体制和议事规则。要实行代表的专职化,首先必须研究我国的代议体制是实行一院制,还是实行两院制。如果实行两院制,必须就两院之间的关系进行设计;如果实行一院制,内部的结构也需要进行设计。无论实行一院制还是两院制,专职化代表的议事规则与兼职化代表的议事规则,显然是不同的,均需要进行设计。除此之外,还有诸多问题值得深入、细致研究,实行专职代表制必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四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第七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第七十六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时代新人论文题目大全

要知行合一,敢为人先,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

要时刻保持昂扬斗志,奋发有为,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刻苦专研;要知行合一,敢为人先,引领社会主义新风尚;青年大学生要抓住时代机遇,勇立时代潮头,不负时代赋予的使命担当,敲响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最强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实现中国梦需要一代代青年追梦人接续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青年始终是先锋力量,共和国的光辉未来需要青年大学生的奋斗与热血。青年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复兴的大业,青年大学生要将个人梦想与中国梦紧密结合,将个人梦想的实现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进程,坚定理想信念,立常志、做大事。

扩展资料:

民族复兴大任的相关要求规定:

1、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为大学生“量身定做”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深入研究大学生学业发展规律,全面把握学生学业发展和能力提升的诉求,教会学生规划大学生涯,激发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驱动力。

2、聚焦改革创新,推动高校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把高等教育的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去审视和思考,放在科学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和推动,走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青年大学生要勇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写作思路及要点:表达自己观点,保持一定真实性。

正文: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寄托了梁启超对少年救国的期望;

“为中华之崛起和读书”,则是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在少年时代立下的宏伟志向。是的,一代人有一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代人的担当。那么进入新时代的我们应当身负什么样的使命,又该有怎么样的担当呢?

我认为新时代需要我们从小就要立志做一个名有崇高理想、有远大抱负的人。要从小立志做大事,努力学习,增长才干,把祖国繁荣昌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已任。

新时代需要我们从小就做一名情趣健康、积极向上的人。信奉“自律、自爱、自信、自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培育积极健康的兴趣爱好。正确认识自我,珍视自身的荣誉,不亢不卑。时刻激励自我,努力奋发向上,处处传导正能量。

新时代需要我们从小就做一名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人。我们这一代人,条件优越,往往缺少艰苦的历练,依赖性强、抗挫能力差。所以就要我们从小培养自立、自省、自强的品质,学会承担,从负责每一件小事做起。

要开扩心胸,不断反省自已,容得下不同意见,做到从善如流。要胜不骄、败不馁,时刻保持一颗舍我其谁的乐观而坚定的心。

新时代需要我们做一名无私奉献、对人民对社会有益的人。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你获得了多少,而在于你奉献了多少。要时刻忘记小我,认清自我,成就大我。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牢牢告诫自已,做好每一件有意义的事。

总之,新时代需要我们从小就要有新担当新作为!

努力工作,努力学习,拼命的去赚钱。要有善心,有爱心,帮助贫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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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的论文题目

其实,销售的技巧是不分产品种类的,无非就是要了解下这个产品的特性,你怎样将其优点更好的展现在客户面前说服他们就是销售的关键,要是你还没思路的话,看下(现代市场营销)吧

学术营销在医药营销中的应用浅谈论文

摘要: 随着新医改的进行,医药销售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要想在竞争中获取优势,有必要对传统的医药销售模式进行变革,本文在分析学术营销的作用的基础上,对医药营销中推行学术营销的方法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 学术营销;医药营销;医药企业

当前,医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朝阳产业,发展迅速,前景广阔。加入WTO后,跨国医药公司进入我国市场,我国本土医药企业面临着严重的挑战。与国际大型的医药企业相比,我国医药产业面临的问题不仅仅在于研发水平落后,还在于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和营销策略,这使得我国医药企业陷入恶性竞争的重围中,难以做大做强。我国现有的医药营销方法、营销策略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很多医药营销人员对自己销售的产品不了解,在产品推广过程中还延续着原来的那一套,即和客服拉关系、套近乎、给回扣的关系营销,医生用药的多少和用不用的关键在于给予酬劳的多少和与医药代表的关系如何,而不是根据药物的疗效、质量等,对于学术营销的概念和具体的施行方法以及实施学术营销给企业带来的利益还不清楚,特别是国家的反商业贿赂政策直指药品“带金”销售后,这将是医药企业所面临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医药市场营销人员应该立刻认清所面临的严峻形式,即以前的那一套营销策略已经不是效果好不好的问题,而是在于在国家的政策前提下还能不能进行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医药市场营销人员应该在坚持正当的合法的关系营销策略的同时,努力的像国外医药企业看齐,学习学术营销、发展学术营销,两者相结合,在药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迅速提升自己企业的品牌形象、品牌竞争力,努力推动医药营销的向前发展。

一、学术营销的作用

总结国内和国外的医药销售市场,学术营销的模式给医药企业带来的长久利益是比较明显和巨大的,这些利益主要集中体现在药品品牌的影响力和销售额等方面,这就加强了医药企业在同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并且为医药企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学术营销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医药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医药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在当今的医药市场上,品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目前经济活动中显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品牌在产品销售中的营销力不可低估。那些具有良好品牌形象的公司,其产品在市场上的`号召力非常强,自然销售情况也非常的理想,所以说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赢得市场竞争的法宝。医药公司利用学术会议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形式强化自身的品牌形象。

2.学术营销能够提升医药企业产品销售额,奠定其在医药市场的稳固地位

当前在全球范围内单品种销售领先的处方药,如Lipitor(立普妥,辉瑞公司)、Zoeor(斯伐他汀,默沙东公司)和Losee(洛赛克,阿斯利康公司)等都无一不是通过学术营销方式来推广企业产品的。这些公司凭借严谨的科学论证进行学术宣传、开展学术活动、赞助学术会议。

历经几年的努力造就了一批重磅炸弹级别的药物。在国内医药市场中,再比如葛兰素史克公司的产品贺普丁同样是凭借学术营销建立其在肝病治疗用药领域稳固的领导者地位。

3.学术营销可以保障医药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药品的学术营销是通过对医生强化产品的功能性质传递产品的核心价值观等特征来实现产品的宣传,销量的实现是依靠公司产品品牌的影响力而不是依靠某个业务人员的感情维系。这样,医药企业就不用担心那一天某部分市场的某个医药代表离职带走原来的客户或者客户不再使用公司产品而导致公司业务量的萎缩或中断,从而实现产品销售的连续性。同样公司也可以选拔具有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或者培训出对公司产品知识熟悉掌握的员工,迅速把市场交接给这些员工,让他们去继续维持公司的学术营销活动,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性。当然,医药企业以学术推广的方式进行处方药营销也不可避免存在局限性,例如销售额增长见效慢等,但从长期来看,这种营销方式所形成的销售基础是稳固的,足可以弥补短期见效慢的缺陷。

二、实施学术营销的方法

医药企业实施学术营销的目的主要是要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宣传自己的医药产品的核心卖点,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去有效实现。

1.采用多种营销方式进行学术推广

医药企业应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采用与之相符的活动方式。首先,医药企业应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产品的代言人,针对不同层次的医生展开学术教育;其次,医药企业可以赞助医疗机构的相关学术会议,通过主题发言和视觉形象来传播产品信息;再次,医药企业还可以结合产品上市后的Ⅳ期临床进行充分宣传,挑选有代表性的医院,通过公司与医生的互动式沟通来强化产品的特性。

2.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学术推广

首先,医药企业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创建公司内部刊物,以介绍公司对于产品知识最新的研究成果,组织员工定期的进行学习,以便于公司的医药代表通过本刊物能及时的了解自己的产品,要想对外宣传,应该从对员工的宣传做起,在公司内部首先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只有这样医药代表在给客户讲解公司产品的时候才能对答如流,胸有成竹。其次,医药企业应该利用杂志、网络、内刊、资料、户外及其他平面媒体对自己公司的产品进行学术宣传。因为专业媒体能在广度上为药企学术营销做好舆论铺垫。传播内容上,应以产品卖点为主,同时可配合产品硬广告软硬兼施。

3.利用各种学术会议推广公司产品

医药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学术会议召开申请机制,为医药代表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给予资金、学术资料、会议设备等全面的支持。

医药代表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在医院对口科室召开科室会、院内会等积极宣传公司的产品。同时积极参加省级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或者产品推荐会,医学会、药学会、卫生系统的各科年会,抓住一切机会搞好对公司产品的推荐工作。如一些医药公司对于医药代表申请在医院召开科室会议、院内会议就有一系列标准化的申请机制,只要医药代表提出的申请,公司一旦批准就会马上给予资金和其他相关支持,对于医药代表组织客户参加相关的各种学术年会,只要提出申请并且得到批准,在会议结束以后,公司都会对于医药代表参加会议的花费给予核实报销。各种学术会议中特别是医院对口科室的科室会议,人数少,学术环境好,企业应该经常利用这个机会安排专门的学术代表在科室会上做产品知识的讲授并且做好与会的医生展开对于公司产品的积极讨论,有利于受众对产品知识的全面接受。

参考文献:

[1]梁立,雷建.学术营销的差异化卖点及案例[J].医药世界,2007(06).

[2]张一涵.学术营销:要有源头活水[J].医药世界,2007(01).

[3]李学军.学术营销[J].医药世界,2007(04).

[4]李新泰.医药企业的学术营销探讨[J].齐鲁医药,2006:25(11).

药学专业大学生职业规划论文

随着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总结了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药学专业大学生自身素质,完善 职业规划 指导,创新职业生涯规划形式,提高药学专业高等人才就业指导工作水平的经验。

据有关统计,药科类毕业生从总体上看,供小于求,各医药公司、制药厂是吸收这类毕业生的大户,制药业对人才的需求是稳中有升,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等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率接近100%,总体供需比达到1:3~1:4。然而,就药学专业本身而言,在药学专科类高校普遍扩招,综合类高校增设药学专业的形势下,每年的药学毕业生在大幅增加,而应届毕业生想要找到一份满意度高的工作,难度很大。

一、药学专业学生职业选择现状

药学类学生就业具有明显的地域选择性和专业领域选择性。首先,从地域角度看,药学类毕业生主要选择在京、津、沪和浙、苏、粤、鲁等沿海城市、省会城市就业,这就导致在沿海和省会城市的药学专业人才较为集中,就业竞争激烈。而一些著名的大型药企由于地域问题,很难招到满意的人才。其次,从专业领域看,药学专业毕业生主要到制药厂和医药研究所从事各类药物开发、研究、生产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工作,也有很多人从事医药代表工作。毕业生到制药企业从事生产和销售居多,这方面人才也是企业招聘的主体。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药学院、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等医科类的学校毕业的药学专业毕业生,学生的就业志愿主要是三甲医院的药房。

二、对药学专业学生开展职业规划的经验

1、培养专业教师,提高授课质量。组织培养具有药学专业背景的师资队伍,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教育纳入学校教学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积极作用,使职业生涯教育与专业相结合,并让其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不断加强课程建设,通过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建立各类精品示范课程,为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教育提供立体式服务。

2、全程辅导,结合专业辅导。职业生涯规划课要从大一开始,并在大学期间进行全过程跟踪辅导。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重在计划实施,大学生对自己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后,辅导员要帮助、督促大学生实施分目标阶段计划,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跟踪管理,并指导大学生做好阶段总结和评估。不能让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停留在作品方案的设计上,一份职业生涯规划书设计好后,关键在于行动。同时,对学生进行分阶段、有侧重、循序渐进地全程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并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和专业就业形势,及时调整规划的内容。以我校药学专业的学生职业训练为例,构建我校学生职业训练教育模式。

(1)进校第一年:主要开展校内职业训练准备,以专题讲座的形式,介绍职业训练形式、内容,从思想上认识职业训练的意义,这一年主要有学校教师考核职业训练教育的效果;

(2)进校第二年:组织学生校企合作职业训练,部分学生在校内实验室进行真实的职业训练,部分学生分批进企业职业训练,这一年由学校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考核职业训练教育的`效果:

(3)进校第三年:在实习单位让部分部学生顶岗实习,检查学生是否具备本专业完整的专业技能,这一年通过调查实习单位,考核职业训练教育的效果。

(4)进校第四年:在实习单位让全部学生顶岗实习,与实习单位建立就业意向,实现实习向就业的真正转变,这一年通过调查实习单位,考核职业训练教育的效果。

3、利用网络资源,建立专业交流平台。利用日益发展的网络技术,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教育由传统的书面教材转化为网络学习平台的方式,选择这种学生感兴趣的方式,寓教于乐。同时,利用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各自的工作特点,指导学生通过网络交流平台,互通专业知识、实验技能、求职信息,通过与同专业同学的交流明确职业发展方向,现在比较热门的几个药学类交流网站有丁香园、小木虫、鸭绿江等。

4、健全学生职业规划课程体系和职业实践服务体系。根据药学学科特点设置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前瞻性、实践性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体系。可依托药学自身学科的特色,设置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学习课程,将药学职业规划与职业定位相结合,将职业规划与学生自身特点相结合,并在实验室、药剂室中有步骤、有阶段地安排实践活动课程。

健全大学生职业实践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开展专业课程实践、实施素质拓展、组织课外活动.利用职业指导讲座加强学生的职业认知;通过组建职业指导与发展协会,利用同伴教育方式,明确和职业方向;通过宣传会、讨论会、网络咨询、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周、生涯规划宣讲日等多种形式进行就业形势分析:请成功校友现身说法,聘请相关企业的人力资源专家讲解企业的人才需求,通过职业体验活动、知名企业文化报告会使学生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有感性认知,进一步明确在校期间的学习目标,并积累更多的社会知识和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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