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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依法治国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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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对依法治国的研究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总结长期的执政治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基本治国方略。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促使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应运而生,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了依法治国的内涵。在新的形势下对依法治国进行与时俱进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们党的重要价值目标法治是一种治国之道,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观念,法治或人治的取舍实质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党的十五大报告把依法治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并被视为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是我们党就治国方式作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价值选择。把法治设定为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意味着法治不仅被当作一种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为党和国家所追求的一种价值观念。二、依法治国在本质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标和要求相一致法治是被世界各国长期的历史实践所证明了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有效办法,是全人类文明和智慧的结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进步。就社会主义中国而言,法治针对的是权力的滥用,它反对特权,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法治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此,依法治国本质上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法的价值取向,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灵魂,是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衡量我国法治建设成败得失的标准。我们立法和执法的整个过程都要体现和服务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上的领导,主要表现为“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作为执政党,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是领导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掌管国家权力,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大的基本职能是立法和监督法律的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党组织推荐的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须经人大认可。党领导、指导立法,但又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依法治国既保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求党通过法治来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从而避免以党代政、党政不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都必须服务于人民当家作主。在当前的情况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职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实现和充分发挥。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执政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发展和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坚持依法执政,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并把依法执政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作为我党执政党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依法执政的基本内涵和要求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和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保障;以保证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情况下,国家政权机关中的骨干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这就意味着,我国能否实行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及其广大党政干部能否做到依法执政。当前,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五、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以德治国的基本含义和要求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道德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中要组成部分,是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培养和提高社会成员的修养和思想觉悟。两者具有共同的社会目的,即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稳定、和谐与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就是把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服务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经济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就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与德治历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我们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做到德治和法治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片面强调法治而忽视德治的思想是错误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为基础,良好的道德风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会基础,只有法治和德治并举方可长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社会主义道德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目标。

依法治校国内研究现状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大学生对法政治教育的看法 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高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然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法律素质教育得不到认真、全面、深入的实施的不争事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素质教育远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近年来频频涌现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和日益攀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足以说明:现行的高校“法制教育”课,既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更没有达到对学生予以“观念改造”的效果。也警醒我们:“高校法制教育的教育性发挥,需要构建一个属于法制教育本身的体系完整且地位独立的法制教育安排。”面对当代大学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反思原有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其一、法制教育观念陈旧,定位不准。把学校“法制教育”视同为“观念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大合理的,“以思想道德教育的套路来开展法制教育课,不仅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教育性,由此还将至使法制教育遭受埋没。 其二、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 其三、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四,从大学生自我法制意识方面看,普遍存在法制观念淡薄,权利意识不强等现象,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罪,法律跟自己就没关系。接触法制教育活动少、渠道单一,很多学生在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的认识仍是模模糊糊,虽然学法、知法,但守法、用法意识差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学生年龄普遍较低,心理和生理都很不成熟,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缺乏深刻的认识,极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响而偏离正确的思想轨道。甚至有些大学生会因为物理环境、人际环境、文化环境等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强大的心理和情绪冲击导致知法犯法、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时时处处进行,注意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等结合起来,全方位、全过程地对大学生进行教育。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高校法制教育进行改革完善: 第一、加强课程的实效性,真正发挥法制课堂作用只有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才能满足大学生守法的需要,实现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根本目的。学校应加强对法制教育课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其次,要注重法制教育内容的相关性,围绕怎样预防大学生犯罪,结合大学生的专业特点进行相关教学,深入了解大学生关注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既要考虑到全国的统一要求,又要照顾到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如针对经济类专业学生,可开设预防经济犯罪专题讲座。再次,改革法制教育方式和方法, 第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教育氛围高校是人才最集中、思想最活跃的地方,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优势,努力创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营造健康向上的法治氛围,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必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首先,必须顺应法治社会的要求,依法治校,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让学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和该怎么做。其次,要严明校风校纪,有法必依,令行禁止,让学生明确若不遵守纪律,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再次,积极开展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和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鼓舞学生志气,激励学生向上精神,为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法制教育实践能够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制意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校园,而应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走向社会,去了解法律的社会影响力,了解法制建设,从而强化学生的感性认识。如,走出校园,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等,从而了解社会、服务社会。 第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 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是一个非常重要而迫切的现实课题,需要引起大学教育工作者、管理者和社会上的司法行政部门与法制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各方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平台,强化集中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推广、宣传、传播新手段,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他们树立法治观念,培养其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满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社会现实的需要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直线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据统计,大学生犯罪案件数量及犯罪人数2001年比1999年增加了,2005年到2007年大学生犯罪增长率在18%以上。因此,如何预防大学生犯罪,已经成为了中国当前面对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毫无疑问,大学生违法犯罪对社会,对高校的影响力和危害力都是极大的,因此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使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无疑成为预防大学生犯罪,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手段之一。(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力推行素质教育是近年来我国提出的教育改革目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增强适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和迫切需要的素质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开拓进取、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大力加强法律教育特别是宪法的教育。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变革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认识定位大学生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同属于素质教育的内容,因此,相关部门应将法制教育放置于与道德教育同等高度,加大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力度。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将法律基础知识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中独立出来,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并将其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较为系统的课程体系。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实施的法制教育进行监管,通过规定课时、学分以及师资力量等方式督促高校的法制教育正规化。

(二)高校应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高校作为国家接班人的培养基地,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高校应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使其与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英语等公共必修课一同作为大学生的必修科目;同时,根据不同专业的性质和特点开设相关的法律选修课,如此才能使学生在理解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有所侧重,满足学生所学专业的发展要求。其次,高校在开设一系列法律课程的基础上应该注重教学内容,在公共基础课的内容设置上主要偏向于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学生宪政理念,使学生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有基本的认识;而在相关专业的法律选修课的内容设置上,要注意结合专业特点为学生开始相关的法律课程,使学生对所学专业所涉及的具体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为其以后从事相关工作奠定法律基础。

(三)学生社团应开设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仅局限于课堂的理论知识学习,开设课外实践活动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学校的各类学生社团应积极组织各类法制教育活动,努力创设法制的校园环境,将法制教育由课堂推行的课外,由校内推行到校外,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机会推动学生下基层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对于学生社团推行的这一系列活动,学校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以学生社团牵头,创办各种实践活动以开辟学生法制教育的新途径。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共和国走过了五十六年的风雨历程,在这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人民真正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法律保护,成为了国家的主人。翻阅中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在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里,千百年来人们呼唤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能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关系到国家命运、人民命运的严肃话题。在人生的考场,面对这张人生的试卷,我们能否交上令人满意的答案,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正是应时代呼唤而出,它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正确的行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正确理解法治精髓,把握法律本义,正确执法的关键,它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与地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人心的向背。没有正确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没有先进的法治理念,就难以在改革开放中做好人民的公仆。

在这个小小的演讲台上我曾无数次地赞美过身边的兄弟姐妹们,一次次为战友们的优秀事迹而感动,之所以总是这样被感动着是因为他们身上特有的一种精神。可曾记得?为了不延误开庭,撇下待产的妻子与辩护人唇枪舌战的公诉人;可曾记得?为了保证严打需要认真审核证据,把幼小的孩子独自遗忘在学校门口的批捕干警;可曾记得?迎风踏雪追捕逃犯,夜行11个小时不休息的反贪战士;可曾记得?一年四季一身汗埋头苦干,为干警做好服务的后勤人员……这些发生在身边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却每时每刻都在演绎着不平凡。不畏惧恐吓的刘道军;带着钢卡审讯的王立新;扎着吊瓶整理案卷的杨献伟;事无巨细的管家人邓冠军……

他们都是新时期我院检察干警中的优秀代表,他们都是新时代我院检察队伍的精英,他们的事迹感人肺腑,摧人奋进;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公平正义、拼搏苦干、和谐共进、创新争先”的曹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顾干扰,公正办案;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惜身体,加班加点;正是这种精神让他们不顾蚊虫叮咬,夜行潜伏;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不畏压力,奋勇当先。他们---就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遵循者,他们---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践行人。带病工作,他们用生命铸就忠诚;拒礼拒贿,他们用无私捍卫公正;秉公办案,他们用奉献锻造清廉;公正执法,他们用威严塑造严明!他们以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怎能不为他们骄傲?我们有这样的兄弟姐妹,如何不为他们而自豪?

低头看看胸前神圣的检徽,感到自己的心是和人民一起跳动,做为一名检察官,我在时刻在告诉自己,人民检察为人民。只有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运用到工作中,以依法治国为核心;以执法为民为本质;以公平正义为追求;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才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的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才能用实际行动弘扬公平和正义的司法主题!

在全面建设平安XX县的进程中,检察机关担负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神圣使命,这份使命是要通过严历打击各种犯罪,促进反腐倡廉来实现;这份使命是要通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来实现!我骄傲,我能够成为检察队伍中的一员!我自豪,我可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镌刻对检察事业的挚爱!我奋进,我将用汗水与生命铸造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只要我们努力去做,把我们的力量聚集在一起,这力量就是无限的,让我们做一块砖、一片瓦、一粒沙,共同筑起一道法治的长城!

大学生法治观念之培养

“法治观念是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人们的法治观念又能够反作用于人们的行为。良好的法治观念能够指导人们正确地对待法律实践,但是错误的法治观念就会阻碍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培养大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应该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方法。首先,要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理论是实践的先导,但实践又检验着理论的正确与否,再精致的理论如果不能通过实践加以检验,也难以为人所信服。“法治”观念应该是法治理论与法治实践完美结合后必然生发的一种信仰的力量。

1.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

大学生法制教育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突破口在于法治理论的阐述与法律运作方式对其具体的体现。课堂讲解与课外实践相结合即是将立法、司法、执法、守法等法律运作方式的四个方面设立四个专题。每个方面涉及的法治理论知识由授课教师在课堂上进行讲解,同时通过联系学校驻地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当地建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将以上课堂知识和实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直观的方式让大学生将学习到的有限的法治理论知识和整个法律体系实际的运作相结合,通过大学生的感同身受培养起基本的法治观念。

2.理论讲解与案例评析相结合

限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空条件,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主阵地仍然是课堂。在极其有限的课堂教学中,理论讲解即使再为精致,也难以承担起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的任务,最多也只能引起大学生对法律这种行为规范的兴趣而已。因此,理论知识寄于说教不如寓于案例,通过一个个直观而现实的案例引发大学生的思考,激发大学生求真求实的欲望,春风化雨、水到渠成。应当注意的是,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和历史性。其次,要通过塑造从课堂到学校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一个人的意识往往与自己生活的环境相关,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规范行为、陶冶情操、教育矫正等诸多功能,会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于潜移默化中形成恒定且趋同的心理意识。建构多位一体的校园微生态法治环境,其最大功效在于,让身处其中的大学生能够切实感受到法治带来的益处与不同,让他们坚信法治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生活方式,让他们能够自觉地形成法治观念。因此,高校在自身管理过程中应贯彻校园民主和依法治校,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这样可以取得比课堂教学更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四、结论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部分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具有全面法律素质的现代合格公民具有重要作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加强和改进是一项系统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必然要求以“法治”观念为引导,对大学生法制教育进行全面的反思与重构。高校要从国家的高度重视“法治”观念的普及,要从社会的广度重视“法治”观念的弘扬,要从个人成长与成才的角度重视“法治”观念的领会。另外,在大学生中普及“法治”观念,不能仅仅从口号到口号,从理论到理论,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需要塑造从课堂到校园多位一体的社会生态环境,让“法治”如阳关雨露般成为生活之一部分。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个人的成长与社会的需要、国家的发展联系起来,也惟有如此才能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到实处。

依法治国毕业论文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我们在写作2500字的 毕业 论文时,要注重的是论文的格式。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500字论文格式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一:《浅谈依法治国》 摘 要: 依法治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在这一整套体系中, 宪法占据重要位置, 是法治的标志。江泽民指出: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依宪治国就是要充分、正确地实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活动的准则。没有宪法, 法治社会建立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保障。检验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 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而宪法就是权益保障书。 1.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现行宪法第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 从权力来源来看, 我国的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 因此, 宪法能否有效地实施, 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力能否真正实现。宪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又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的, 所以, 人民制定了宪法, 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从权力归属来看,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2.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要求 宪法是根本法, 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一切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和依据,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3. 对宪法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各国宪法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法治国家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立起形式多种多样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主要的监督形式有积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和消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宪法的效力, 从法理上讲是法的效力在实际运用中最重要的形式。宪法的效力可以定义为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任何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立法, 即法的创造, 是指有法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具有优先性与普遍的约束力, 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准则。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 治理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社会起着榜样作用,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由行政机关执行。因此,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国泰民安, 促进国富民强。董必武早在xx年代就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 能否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能否坚持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行政, 关键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他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行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邓小平一贯强调领导干部要尊重法律权威, 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行政必须首先依法治吏, 要求领导干部杜绝特权, 而且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 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 2.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公民和公仆,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 公、依法行事, 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3. 实行依法行政,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能否真正严肃执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当前, 不少法律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普遍,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今后, 应使普法 教育 制度化、法律化, 把掌握 法律知识 、具备法制观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必备素质。遵章守法、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应当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的自觉行动。 4.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 “人民是天使就不需要管束, 政府是天使就不需要监督。”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 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 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因此, 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把党组织、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确立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保障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总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守法, 而且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 严肃执法,从而影响和带动全体公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500字论文格式篇二:《大学生对多样多元化思想政治的认识》 摘 要:我国的经济、科技发展迅猛,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思政教育是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要,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作为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两课"主 渠道 作用,大力加强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思政教育.爱国主义.方式 方法 .科学发展观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期待。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大学生思政工作,20xx年x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作为高职院校,我们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德育论文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为振兴中华而读书,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大学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完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在学校教学中实施德育、不放松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的客观规律,也是学校的育人目标,更是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工作的中心。胡锦涛同志也曾指出:"学校教育,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这就深刻的阐述了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 一.爱国主义的重要性 一、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高职院校,很多学生认为前途渺茫,比不上本科生,对学习没有兴趣,缺乏毅力,他们认为,毕业之后找不到好工作,充其量也只是个高级技工,因此许多学生比吃、比穿,不好好学习,荒废了学业。高校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实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针,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时效性的要求,以创新的思想,积极探索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以开拓高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21世纪的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未来,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学会作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更要弘扬爱国主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二.爱国主义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通过对国情、历史的全面深入了解,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和民族精神的崇高,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积极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 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培养品格,增强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寒暑假和"五、一""十、一"等假日,让学生深入城市、乡村、工厂搞一些调查研究,写一写调查 报告 ,讲一讲自己家乡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喜人变化。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为谁学习,怎么学习"和"做什么人,怎样做人"的问题,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努力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高品位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 爱好 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旋律, 专题讲座、文艺表演、图书阅览、讲演、摄影展、歌咏比赛、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校训、校歌代写论文、校报、校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依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爱国主义教育大格局,抵制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与影响,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富于创造的爱国热情。 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 组织学生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的家乡激励他们为建设美好的家乡,为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发奋图强努力学习。 三.大学生高校思想政治的特点 1、大学生面临的心理困惑与茫然。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缺乏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把个人价值目标与社会价值目标割裂开来。 2、信息传递多样化、高速化、多元化冲击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价值。 3、采取有效 措施 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思路,使之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局面。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之有效地融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整体之中。 四.科学发展观 1. 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最终靠人,尤其是朝气蓬勃的年轻大学生,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2. 以开放、民主的姿态开展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世界各国都在做,而且是在不断加强而不是削弱。必须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和 经验 、内容、形式、方法、途径和机制。 3. 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实现教育方式的现代化 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一切高科技成果,“积极发展、充分利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发挥优势,主动出击”。 4. 以学生自我教育为根本,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政治鉴别能力、道德和信息选择能力。网络空间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需要人的主体意识,自主、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教育显得尤 为重要。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理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唤起学生的自觉责任和义务意识的觉醒,自主意识和品格的提升,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5. 建设一支服务型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构筑全校教职工合理育人体系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既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理论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又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实施育人的功能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在当代大学生中大力提倡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的思想,充分发挥自尊自爱、能动创造、自我解放的主体精神;要大力发扬不屈不挠、奋发图强的创业精神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拼搏精神;要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这样才能凝聚当代大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坚忍不拔,顽强拼搏,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克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困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总之,从我做起"让同学们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一个完善的人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要不断地学习和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并把它付诸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三:《浅谈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 摘 要:医院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是一个医院财务的重要环节,医院的财务预算工作的本质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医院可以合理的对待医院流动性资产的盈亏能力、医院的融资政策等相关事宜。做好医院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医院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环境具有非常大的帮助,此外,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各个部分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多层次的服务均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也是医院为患者可以提供这些服务的经济保障。本文对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的管理政策、方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希望可以对未来的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医院;财务预算;财务分析 引言: 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是承担了一定社会公益事业的福利单位,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营利,但是依然存在这一定的成产部门以及经营部门,因此,在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上较纯福利单位或者纯营利单位的财务方面依然有所不同,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上的差异。 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中 财务管理 环节是财务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预算管理与分析可以涉及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它在医院的管理水平中也会充当着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整个医院的管理以及运行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1]。本文针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进行了分析整理,最终提出目前医院对于财务管理以及分析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更该措施,希望对于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以及分析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与概念 1.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 医院的预算是属于国家财务的计划范围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医院中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财务支出与财务收入。其中财务支出主要是对于医护人员的工资、补助以及一些福利等相关费用,而财务收入主要是包括了差额预算补助、医疗收入、制剂收入等相关的经济收入。 2.医院财务预算的概念 医院的财务预算需要针对国家等相关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以及自身发展的相关计划而制定并进行下一年实施的预算。是一所医院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等相关问题在财务上的最终体现。 二、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预算内容相关问题 一般医院的财务内容或多或少均存在着一定的不完整性,其工作的范围大多数仅限于针对医院的药品、药剂收入;医疗的相关收入等一些业务性收入,却忽略了资本的支出以及资金的流动等相关的预算,在编制财务预算的内容是仅仅考虑如何对上级不部门的要求进行合理的调度,往往忽略了医院自身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预算,这样最终导致无法全面的对医院的预算进行指导。 2.医院财务的审批等相关问题的方法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的编制、审批、考核等相关方法相对于其他医院较为落后,目前依然采用“固定法”等方法最为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方法。此外,无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滚动预算、弹性预算等相对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法。没有相关的预算考核与其他部门的核算完美的结合起来,没有完整的针对财务部门的一套管理体系,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也较为落后[2]。 3.医院的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时需要一定的监管力度,预算的约束力相对较低 编制预算的最终目的是执行,但是一般的医院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监管,最终造成了财务预算经常性的变动,最终使医院的财务预算无法发挥最终的约束性,最终财务预算支离破碎。 4.医院的预算与支出不同步 由于国家对于医院的要求过于简单,只是要求医院的全年收入能补充管理开支中国家预算拨款外的不足部分以及医院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收入补偿即可,和就意味着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某些改善性的开支需要由国家的财务拨款来进行补充,但是,医院的某些开支却与国家的财务拨款往往不能同步,一些部门针对医院的一些改善进行了相关文件的制定,但是财政拨款却无法得到及时的到位,或者常常只是拨款一小部分,其余的均需要医院自身来想办法解决,最终造成了医院存在了政策性的亏损[3]。这方面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会严重的影响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三、财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改善措施 1.完善医院财务的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医院的预算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从而保证财务预算的可以有效地执行,通过制定相关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确保医院的财务管理可以按照原有的目标进行执行,最终避免出现财务差额。 完善医院财务考核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大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在医院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执行,同时可以根据财务的实际情况,对医院财务预算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 总结 ,及时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不断的增强财务预算的管理水平,为后期的预算提供可靠的以及,同时最终确定方案的可行性。第二,医院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的关注财务预算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且要及时的发现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 2.确立财务的管理理念 医院相关部门需要确立一个经济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运用全面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政策实施财务管理的观念[4]。医院的各个部门需要达成一致,同时要强化不同科室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概念。通过全方位的管理来提高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以及责任心。 四、讨论 医院的财务部门是一个医院经济的核心部门,同时医院财务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又是财务部门的重中之重,保证一个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一个医院的运行是必不可少的[5]。本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最终对医院的财务部门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王琴.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的管理[J]. 财经 界,2009 (11X): 148-148. [2] 张国英,张双雨.浅谈如何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8): 79. [3] 赵美君.浅谈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体系[J].财会通讯: 综合版,2004 (10): 28-28. [4] 李洪梅.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2,28(003): 188-189. [5] 代亚杰.浅谈医院财务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10: 046. 猜你喜欢: 1. 一篇完整的论文格式 2. 毕业论文标准格式范文 3.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大全 4. 1500字论文格式范文 5.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

毕业论文依法治国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一:《略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就。在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适时地提出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践证明,这种结合是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通过对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概念界定,阐明“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需要;并指出了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途径。 关键词: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谐社会;辩证统一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是党中央在借鉴和 总结 中外历史 经验 ,并结合我国社会实际提出的治国方略。对于“德治”和“法治”的探讨已有千年的历史,但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种治国方略结合起来是中国治国理论的一次创举,二者的结合有利于促进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概念界定 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紧密结合,首先必须要正确地理解和界定二者的概念。对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提法很多人抱以怀疑态度,特别是以德治国的提出,认为是对封建“人治”落后思想的继承。殊不知,中国历史上儒家和法家对于德治和法治的争论是建立在封建君主专制基础之上的,是探索“人治”的治国 方法 ,而当今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时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已经摆脱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背景,是在民主基础上的德法之治。 中国现阶段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有着区别于任何时代的深刻内涵,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谓“以德治国”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职业道德、社会道德、家庭美德的建设为落脚点,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规范。” 二、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关系 以德治国属于思想范畴,依法治国属于政治范畴,二者在治理国家的手段和方式上不尽相同,依法治国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它要求任何人和组织不得逾越法律,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所有违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是外在的“他律”。以德治国则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等无形的力量的维系,通过说服、劝导、感化、教化等形式来指引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通过内心的引导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以德治国是内在的“自律”,通过自律从而实现真正“治本”的目的。 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相互区别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相互统一决定了它们能够相互一致,相互促进[1]。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作用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1.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道德基础。道德先于法律产生,德治是法治的源头,绝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从道德中提炼出来的,法律是道德的升华。以德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道德基础,体现在法治的各个阶段。首先,在立法阶段,道德为立法确定了方向和指导思想,为良法的制定提供了标准和出发点;其次,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具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按照法律的要求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同时,道德的评价作用为执法和司法工作提供了舆论监督,有利于执法和司法公正严明;最后,在守法阶段,道德为公民守法做好道德和思想基础,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加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使公民从心底愿意服从法律的制约,自觉守法。 2.依法治国是以德治国的法律保障。在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有序和文化繁荣等方面,仅仅依靠以德治国是无法实现的,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和缺乏道德观念的人来说,依法治国的强制性和权威性是特别必要和关键的。正所谓“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而触及法律底线的违法者进行严惩和对合法权益的保障,培养公民遵纪守法的习惯,同时也提升了公民的思想道德素养,保障以德治国的顺利实施。 3.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无法调节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且法律制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对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及时调整,而道德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弥补法律空白。同时,由于道德的任意性和无强制性的特点,使道德在受到破坏时无法自助救济,这就需要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的保障。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依法治国需要以德治国的补充,以德治国需要依法治国的保障,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三、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法治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德治目标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2]可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和谐社会能否实现的关键。 在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道德体系,而由于法制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很多方面未能纳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在这个阶段提出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十分必要的,是由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结合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1.社会主义政治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二者的结合为和谐社会构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治国方略,为政治和谐奠定了制度基础。政治和谐首先要求政治民主,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民主政治实现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国为政治民主提供了实现途径,以德治国为政治和谐做好监督、评价和宣传,使民主政治深入人心。同时,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为和谐政治的建立培养优秀的领导干部,用道德提高其德行素质,用法律来规范其言行。 2.社会主义经济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同时也需要道德的规范制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在成绩背后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中国市场经济尚需进一步完善,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国的“分化”和“西化”,很多人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出现见利忘义、坑蒙拐、权钱交易等现象,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蔓延,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用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惩罚违法乱纪行为,用道德净化人们的心灵,提高其道德水平,以抵御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良思想,从而建设一个公平、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3.社会主义文化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文化建设一直是我党工作的重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离不开和谐文化。刘云山同志指出:“建设和谐文化,就是要培育和谐精神,倡导和谐理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生态。”[2]可见,思想道德建设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谐文化建设需要依靠以德治国来实现,同时,和谐文化建设也需要依法治国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只有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起来才能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导的和谐文化建设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使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4.生态和谐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自工业革命以来,各国为了发展,以生态破坏为代价,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采,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自然灾害增多,如今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应对的一大难题。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态和谐自然必不可少。要实现生态和谐首先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将生态保护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畴之内,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行事,对违反法律破坏生态环境的人和组织依法追究;其次,发挥政府的政策指导作用,引导公民进行生态和谐建设;再次,注重公民的生态道德 教育 和宣传,建立公民生态理念,为生态和谐打好基础。 四、如何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结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而如何才能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是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1.要实现二者的完美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将其与封建“人治”背景下的“德治”和“法治”区别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破除人们长久以来对于以德治国思想的误解,使人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发挥党员干部作用,使其成为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结合的推动者。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赋予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地位,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而作为具体实施权力的党员干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一些优秀代表,代替人民治理国家行使权力,党员干部是人民的楷模,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感染着民众,只有他们自觉地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并成为促成二者结合的推动者,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遵纪守法、崇尚道德的好风气。 3.要发挥舆论和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加强公民的法制和道德教育,让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让人民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既需要法治的保障,也需要德治的支持,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刘镇江,唐昌宏,易景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哲学思考[J].湖南社会科学,2001,(4):20. [2]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二:《浅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 要]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关键词]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法治;德治;关系 在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后我国应当如何看待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间的辩证关系对实现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宏伟目标关系重大。法治和德治相比应居于主要地位德治作为重要的治国方式对促进法治有着重要的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内涵 (一)法治的内涵 以法治为特点的现代国家的形成,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纵观人类发展史,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血缘为纽带的人类活动封闭、保守,伦理规范是社会通行规则,政治生活则趋于专制独裁。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也有“德治”,但这种“德治”实际上是家庭伦理道德的放大,本质为人治。法治则截然相反,它根源于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的政治、文化生活发展的内在需要。生产力的迅速提高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人有了成为独立平等的权利主体的要求。反映到政治等上层建筑上,民主、正义、平等、人权等价值观念取代把血缘情感、伦理规则等观念绝对化的伦理体系,体现在法律之中。正如古希腊先贤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和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义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以“良法”与“普遍服从”两个特定概念的链接,建立了法治的基本内涵。 (二)德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同家的德治与中外历史曾存在上的“德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需要明确以德治国与传统“德治”的界限。传统“德治”的核心,是将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寄于统治者的个人素质上。其重大缺陷是是统治者拥有最大权力而不受任何制度制约,本质上是“人治”理念。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当权力不受任何强制力约束时,一定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与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主要寄希望于从思想方面遏制权力的变异,但这种方法无法从政治制度上解决权力缺乏制约的问题。这一历史教训对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仍有现实意义。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的教训时就深刻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丁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重要性。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因此,我们现在所倡导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与中国传统的德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今天的“以德治国”作为一种治理方法,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统一性;而传统德治则行人治之实,与民主、法制皆不兼容。两者的社会基础、性质、特点是完全不同。 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 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德治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在治理的手段上法治带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保证社会生活有序运行和人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德治则更多地依靠社会舆论、价值评判、良知通过说服、劝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极强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两者虽然形态各异但内容上相互渗透目的上也一致相同,因而二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1 月10日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三、在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时要防止几种片面认识 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意义,在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江泽民同志讲话是在阐述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重要性时,使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概念的。很显然,“依法治国”、“法治”,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以德治国”、“德治”,本质上即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法治与德治并举,是对我们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思想的运用和发展,也是我们正确认识和领会以德治国重要思想,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关系的出发点。依法治国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和根本途径,是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别国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睿智的抉择。我国宪法也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此加以了确认。治国方略层面上的以德治国即德治,也即传统社会的人治,法治与人治是截然对立不能并存的,这是已达成的共识。 从治国手段上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齐用,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并重,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可偏废。邓小平同志早就强调过“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而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以德治国,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两者缺一不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着以德治国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事业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的思想道德环境,并推动依法治国顺利进行,加快依法治国的进程。 总之,以德治国重要思想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正确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正确认识、认真贯彻这一重要思想的基础,也是有待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 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篇三:《试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促进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并研究了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策略与实践。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学生正处于容易冲动的时期,价值观、人生观容易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只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学生因一时冲动犯下严重的错误,甚至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很多高职学生由于高考失误,具有较强的心理失落感,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或社会人员的引诱,极易误入歧途。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大多数高职学生的法律观念薄弱,遇到问题喜欢拉帮结派、意气用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普及 法律知识 ,培养学生的法治理念,减少校园内的犯罪率。同时,还可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养成较好的 逻辑思维 和 理性思维 能力。除此之外,高职院校学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性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建设者,只有让他们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让他们承担起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 二、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体系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主要是在课内完成的。大多数高职院校都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是,教师在课堂上往往比较重视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内容,容易忽视同样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导致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同时,很多高职院校为这门课程安排的课时是一周两节,甚至有的学校只安排了一节课,导致教师的上课时间不够。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不得不选择压缩课程或者直接忽视法律基础部分内容。 (二)重视度不高 虽然教育部鼓励高职院校开设法治课程,但是仍然有部分高职院校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度不够,尤其是技术类学校,过分注重专业课教学,忽视了法制教育。学校的不重视直接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忽视。同时,由于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市场竞争力不强,在就业时面临着重重困难,很多高职院校将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就业率上,鼓励学生考证、实习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忽视了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缺乏优秀专业教师 大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教育教师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但是,法制教育需要对法律知识比较了解的、专业的法律教师。这就导致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部分教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只会引用法律条文、国家领导人讲话,课程内容枯燥乏味、缺乏新意,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也影响了学生们对法治的认知。 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性 措施 (一)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课程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个方面的内容。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学校应从理念上重视这一课程,适当增加课时量,为教师提供足够的时间。同时,教师要适当减少思想道德教育在课程中所占比例,增加法制教育比例,将道德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基石,在培养学生三观的同时,树立学生的法治理念。 (二)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必须要打造专业的法治教师队伍,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目前很多高校的法治教师都缺乏专业知识,在讲课时照搬法律条文,让学生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同时也达不到法制教育的目的。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引进专业的法律人才,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性人才。同时,让校内的法治教师定期参与培训,并定期考核,逐渐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增强他们的教学水平。 (三)改变 教学方法 和教学内容 传统的法制教育课程过分死板,教师在讲课时,往往照本宣科,给学生宣读法律条文、政策规定、领导人讲话等,这些内容学生通过自学便可以达到很好的学习效果。因此,教师要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可以让学生去附近的法院旁听,让他们接触现实案例,尤其是青少年犯罪案件。同时,在授课时,教师除讲解重点法条,还需要引用真实案例,比如最近网络上的 热点 ,以及近年来受到关注的校园犯罪案件,如复旦投毒案,在授课时,可以还原案件过程,剖析林森浩的犯罪心理,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之中。这样可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且在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也进行了道德教育,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四)创建法制教育环境 要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在高职院校创建法制教育环境。举例来说,在政法类院校,即使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会受到校园环境的影响,形成较高的法律素养。而在非法律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相对较差。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必须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学校可以定期与政法类院校开展交流活动,让学生在交流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同时,可以组建法治宣传团队,定期选择优秀学员进入团队学习并宣传法律基础知识;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举办法律 辩论 会,选择热点话题,展开辩论,让学生在准备及参与辩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而旁观的学生也会受到影响;可以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选择案例时要尽量贴近学生的实际生活,并尽量选择真实案例,这样可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同时引发学生的思考,培养他们的法治理念。 (五)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 要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必须让学生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让学生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法治,并逐渐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将法治理念根植于自己的内心深处,并且将实现依法治国作为自己的信仰。当学生们 毕业 进入社会后,也有着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素养。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而开展法制教育工作,需要充分发挥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法制教育作用、打造专业的教师队伍、改变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创建法制教育环境,同时,还要加强学生对国家法治的信心,加强学生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建设法治中国。 猜你喜欢: 1. 浅谈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 2. 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3.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范文2000字 4.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问题一:在全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作为当代大学生该如何做? 随着我国逐渐进入法制社会,作为当代学生我们也应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 做到知法、守法。 同时也应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 问题二:当代大学生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 追问: 哥哥800字诶,不是80字,就么点谁写不出来 回答: 对不起,我没有注意到。 追问: 实在不行的话六百个字也行 回答: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中国 *** 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就大学生而言,宣传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在大学校园的风气也在受到社会风气的影响,不少的学生的思想意识出现了一切向钱看,比吃、比穿等不良习气,甚至出现在外打架、盗窃、抢劫等犯罪现象。所以,我们一定要与时俱进,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地丰富自己的思想,提高法律意识。一是要积极做一个尊纪守法的好公民,积极法律的尊严。二是利用自身的特长,用活自己所学到的知识,积极向社会得个领域积极宣传依法治国的大政方略。三是积极地向社会上一些不法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依法治国作出应有的贡献。仅供您参考。 问题三:大学生如何依法治国 1500字左右 好幼稚的问题,如果想写论文,告诉您,听说过“百无一用是书生”、“书生误国”吗?既然是大学生,也就是‘书生’耳,连这么幼稚的命题都出来了,真是应了“百无一用是书生”、“书生误国”的说法,我今天也终于相信什么叫“百无一用是书生”、“书生误国”了,谢谢您! 问题四:依法治国对于当代大学生有什么意义 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贯彻落实我国的依法治国方略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 是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 大学生最终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事实证明,法治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与社会主义建设,为社会进步做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治意识差的毕业生走上违法道路的可能性大。由此可见,法治意识的高低不仅能决定个人的成败,也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全。 依法治国需要依赖于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大学生是公民中先进的特殊群体,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实施依法治国具有长远性、根本性的意义。 问题五:当代大学生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 就大学生而言,一是要积极做一个尊纪守法的好公民。二是利用所学到的知识,积极向社会宣传依法治国的大政方略。三是积极地向社会上一些不法行为作斗争。 问题六:作为大学生怎么看待 ***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大家普遍希望通过这个决定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全会决定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 全会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问题七:论述大学生如何做依法治国的践行者 论文范文 为了探讨和掌握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论文进行分类。由于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 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问题八:大学生如何实践依法治国观念 大学生要实践依法治国观念就必须认真学法,努力守法,热心宣传法律。 问题九:大学生怎么可以培育 全面依法治国 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 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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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论文素材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目前中国治国方略的科学总结,对我国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依法治国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当前必须研究和回答的重大课题。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志关于“四个全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四个全面”立足治国理政全局,抓住改革发展稳定关键,统领现阶段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方向、重点领域、主攻目标。“四个全面”不是简单并列的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既有目标又有举措,既有全局又有重点。从“四个全面”逻辑联系的高度,可以更深刻地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意义。“四个全面”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把握全局、深谋远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承前启后的总体规划和战略部署。从理论创新的起点看,“四个全面”彰显了鲜明的事业导向、问题导向和改革导向;从重大主题的关系看,“四个全面”有总有分、层层深入;从逻辑演绎的过程看,“四个全面”有破有立、对立统一。“四个全面”是一个辩证统一体,统一于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于我们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是我们党探索执政理念和治国理政规律的重大理论创新。从“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看,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在于:一是法治保障的基础地位。其他三个“全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本质上是现代化与法治化、改革与法治、党和法的关系。没有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其他三个“全面”就难以落实,“四个全面”的理论架构也会出现缺陷。二是法治价值的定向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综观“四个全面”,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基础,全面小康社会就如镜中花、水中月;没有法治精神的引领,改革就会迷失方向;没有法治信仰和法律制度,党的宗旨就难以实现。

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标志着以同志为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战略思想日臻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格局日趋定型。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三个战略举措一个都不能缺。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

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

推进每一个“全面”,都既要考虑具体情况,更要从“四个全面”的大局来统筹谋划。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有助于我们准确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特征和深刻内涵。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是目标与措施、目的与途径的关系。战略举措服从战略目标,战略目标依托战略举措。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必由之路。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同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面依法治国。从现代化进程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步,法治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要在13亿人口的大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法治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选择。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形成和发展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确立为我国的政治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理念载入宪法。这是中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逐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依法治国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任务。提出从制度上、程序上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012年11月,党的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党的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重点集中在两个字上,即“全”和“快”。“全”是对“依法治国”的“空间”要求;“快”是对“依法治国”的“时间”要求。全面回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总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成功实践,对于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法治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基本方式,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矛盾纠纷持续高发和多发的时期,如果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造成对一些事件处理失当、使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并且有可能演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要使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大国全面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根本的措施还是要靠法治,要靠全面推进和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只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但是一场深刻的思想观念变革,也是一次全面的社会制度创新。人们在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容易受到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影响与束缚,在变革的过程中容也易出现停顿、反复甚至逆转的现象。为了把我们的思想从各种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传统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我们需要要把法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和基本方式,通过制度供给、制度导向、制度创新等形式,有效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各种制度方面的空白、缺陷和冲突,切实把科学发展这一重要理念做到制度化、法治化,从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制度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迫切要求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是人民民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源泉,也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一面光辉旗帜。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们党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以我们才有力地保证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保证了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保证了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对我们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

党的明确提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把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进报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同要求。法治日益受到重视的进程,体现着我们党在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于担当,对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自觉,这也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三、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经过建国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 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使我们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一个重大成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法律的基础是实践,随着实践的发展,法律当然也要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对科学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自觉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变化,不断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

(二)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当在继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工作的同时,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执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要着力提高在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力争在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切实保证司法公正

司法权威是法制权威的重要体现。要坚持以公正树权威,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职能作用。我们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自身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着力引导全体人民自觉遵守法律,使人们在全社会形成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深情阐述中国梦、布局深化改革蓝图、厉行法治治国、铁腕正风反腐……两年多来,以为的党中央,从党的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再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清晰展现。

梦想承载希望、成就未来,是一个国家、民族奋然前行的精神火炬。无疑,中国梦一经提出,迅速点燃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的激情,凝聚了亿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果说,中国梦是轴心,那么“四个全面”就是轴距,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所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科学思维,站在时代和全局战略高度,统筹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实践新要求,顺应人民新期待,抓住发展新课题,提出并形成的重大战略思想。“四个全面”是新时期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指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就是要适应经济新常态,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发展方式上来,在合理区间内实现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所谓全面,就是尽快补齐短板,不让一个人掉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扩大人民民主,同时享有蓝天绿水,享有健康身心,享有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习曾强调:“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篇布局之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以果敢、坚忍、苦干、实干的精神和高超的智慧,做勇于改革的先锋和善于改革的表率;也需要我们每个人都有自觉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做一名关心社会改革发展的 “积极公民”,成为改革发展事业的建设者、推动者、主人翁。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总之,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个国家拥有一个什么样的执政党,这已经不仅事关人民的福祉,更关乎中华民族的命运。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起着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作用,而且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马克思说:“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当然,“中国梦”的实现不会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帆风顺。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但只要不动摇、不折腾、不倒退,用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寸接着一寸进,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人治与法治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两种对立的治国理念和制度。中国历史上的人治与封建专制、小农经济相联系,强调当权者个人作用与权威,“皇权至上”、“君言即法”、“口含天宪”。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封建思想家曾提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发者弱则国弱”但那是约束普通民众的法,皇帝个人权力不受任何法律制约。在人治社会里,社会的稳定、进步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个人的贤明。所谓法治即法的统治,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要求用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管理国家、约束全体社会成员。现代意义的法治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斗争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资产阶级法治才保证了资产阶级民主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近代西方文明。尽管人治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封建秩序不失为一种方法,但从历史发展长过程看,法治优于人治的结论无需争论。资本主义制度比封建社会进步,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此。与人治条件下统治者个人意志至上及其多变性、随意性相反,法治则强调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以此作为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虽然法律也是由人来制定的,而且法治也不排斥人的作用,但从法律的制定、执行到修改都必须按照法律本身制定的规则进行,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不能超越法律,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和与人治的最大区别。历史上,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资本主义不发达、封建影响根深蒂固,加上在进行革命、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领导者人的个人作用往往显得很突出,胜利后这些传统延续下来,没有及时发展党内民主、人民民主民主并使之制度化,因而几乎都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从权力过于集中于个人、个人崇拜滋长开始,发展到后来,就是人治取代法治。这种情况在中国也发生了,195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错误,都与此有关。痛定思痛,邓小平于1992年以质朴的语言讲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历经曲折之后在认识的巨大飞跃。历史表明,一般性地承认法律重要还远远不够,只有时刻警惕以人治取代法治,牢固树立法治的至高权威,在法治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才能把依法治国方略贯彻下去。

我们在写作2500字的 毕业 论文时,要注重的是论文的格式。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500字论文格式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一:《浅谈依法治国》 摘 要: 依法治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关键词: 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宪法 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 管理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思想体系、一种治国原则体系和一种治国制度体系的总成。在这一整套体系中, 宪法占据重要位置, 是法治的标志。江泽民指出: “依法治国,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 管理经济 文化 事业, 管理社会事务, 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一、依宪治国就是要充分、正确地实施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是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 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活动的准则。没有宪法, 法治社会建立民主政治就无法得到保障。检验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社会的标准,不在于它是否拥有完备的法律, 而在于它是否拥有切实发挥作用的宪法。依法治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而宪法就是权益保障书。 1.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现行宪法第2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所以, 从权力来源来看, 我国的宪法是基于人民的权力而产生的, 因此, 宪法能否有效地实施, 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权力能否真正实现。宪法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 又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而产生的, 所以, 人民制定了宪法, 人民就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从权力归属来看, 宪法实施的监督权最终应归属人民。 2. 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是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要求 宪法是根本法, 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是一切法律规范制定的前提和依据,是人们行为的基本准则, 是最基本的法律规范。 3. 对宪法实施进行法律监督是各国宪法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许多法治国家为了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和宪法的规定得到有效的实施, 建立起形式多种多样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主要的监督形式有积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和消极的宪法实施监督。宪法的效力, 从法理上讲是法的效力在实际运用中最重要的形式。宪法的效力可以定义为宪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任何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 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立法, 即法的创造, 是指有法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及认可法律的专门活动。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 在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具有优先性与普遍的约束力, 是人类生存的最高准则。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 必须予以追究。 二、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现代民主国家的重要标志, 它包含两层含义: 一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二是司法机关依法约束行政行为。依法治国能否取得成效, 主要取决于依法行政。只有在政府行政权力受到法的严格制约情况下, 才意味着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 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 治理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社会起着榜样作用,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大部分由行政机关执行。因此, 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行政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实现国泰民安, 促进国富民强。董必武早在xx年代就明确指出: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即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依法办事。”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 能否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能否坚持依法治国, 实行依法行政, 关键在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他们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实行依法行政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尊重法律权威, 杜绝特权思想 邓小平一贯强调领导干部要尊重法律权威, 他指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行政必须首先依法治吏, 要求领导干部杜绝特权, 而且要求他们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在对待家属、子女违法犯罪问题上必须有坚决、明确、毫不含糊的态度, 坚决支持查办部门。不管牵涉到谁,都要按照党纪、国法查处。 2.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服从于法, 以身作则 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公民和公仆,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法律, 率先垂范。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 公、依法行事, 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同心同德,团结奋斗,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3. 实行依法行政, 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领导干部法制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能否真正严肃执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当前, 不少法律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实施,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普遍, 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恶劣行为也屡有发生。今后, 应使普法 教育 制度化、法律化, 把掌握 法律知识 、具备法制观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必备素质。遵章守法、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律己应当成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的自觉行动。 4. 实行依法行政, 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 “人民是天使就不需要管束, 政府是天使就不需要监督。”既然人民和政府都不是天使, 那么人民就需要政府管束, 政府就需要人民监督。因此, 应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把党组织、法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 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确立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观念,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 保障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 总之,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学法、守法, 而且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依法决策, 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 严肃执法,从而影响和带动全体公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500字论文格式篇二:《大学生对多样多元化思想政治的认识》 摘 要:我国的经济、科技发展迅猛,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以爱国主义为重点的思政教育是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要,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作为高职院校,充分发挥"两课"主 渠道 作用,大力加强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思政教育.爱国主义.方式 方法 .科学发展观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期待。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大学生思政工作,20xx年x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作为高职院校,我们应抓住这一契机,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大力加强德育论文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为振兴中华而读书,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大学的任务就是要培养完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在学校教学中实施德育、不放松思想政治教育,是教育的客观规律,也是学校的育人目标,更是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工作的中心。胡锦涛同志也曾指出:"学校教育,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这就深刻的阐述了思政教育,特别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和重要地位。 一.爱国主义的重要性 一、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种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二、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高职院校,很多学生认为前途渺茫,比不上本科生,对学习没有兴趣,缺乏毅力,他们认为,毕业之后找不到好工作,充其量也只是个高级技工,因此许多学生比吃、比穿,不好好学习,荒废了学业。高校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首位,实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方针,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时效性的要求,以创新的思想,积极探索爱国主义教育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以开拓高校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21世纪的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未来,不仅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更要学会作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更要弘扬爱国主义,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坚定捍卫自己国家的利益,这就更需要爱国主义的支撑。 二.爱国主义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两课"主渠道作用 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其中情感是基础,思想是灵魂,行为是体现。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感受和情绪体验。通过对国情、历史的全面深入了解,认识中华民族伟大和民族精神的崇高,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积极参加 社会实践 活动 社会实践对于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培养品格,增强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可以利用寒暑假和"五、一""十、一"等假日,让学生深入城市、乡村、工厂搞一些调查研究,写一写调查 报告 ,讲一讲自己家乡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喜人变化。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明确"为谁学习,怎么学习"和"做什么人,怎样做人"的问题,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努力搞好校园文化建设 高品位校园文化,是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需要。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 爱好 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为主旋律, 专题讲座、文艺表演、图书阅览、讲演、摄影展、歌咏比赛、体育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校训、校歌代写论文、校报、校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依托,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爱国主义教育大格局,抵制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与影响,激发大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富于创造的爱国热情。 四、充分利用本地资源 组织学生热爱自然,热爱自己的家乡激励他们为建设美好的家乡,为祖国美好的明天而发奋图强努力学习。 三.大学生高校思想政治的特点 1、大学生面临的心理困惑与茫然。对所学专业不感兴趣缺乏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把个人价值目标与社会价值目标割裂开来。 2、信息传递多样化、高速化、多元化冲击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价值。 3、采取有效 措施 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4、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思路,使之适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局面。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之有效地融入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整体之中。 四.科学发展观 1. 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最终靠人,尤其是朝气蓬勃的年轻大学生,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 2. 以开放、民主的姿态开展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世界各国都在做,而且是在不断加强而不是削弱。必须认真研究和学习借鉴国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和 经验 、内容、形式、方法、途径和机制。 3. 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实现教育方式的现代化 抓住机遇充分利用一切高科技成果,“积极发展、充分利用,加强管理,趋利避害,发挥优势,主动出击”。 4. 以学生自我教育为根本,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政治鉴别能力、道德和信息选择能力。网络空间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需要人的主体意识,自主、自律性的道德规范教育显得尤 为重要。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注重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理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唤起学生的自觉责任和义务意识的觉醒,自主意识和品格的提升,培养自己做主、自己负责、自己管理的道德品格和行为能力。 5. 建设一支服务型型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构筑全校教职工合理育人体系 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需要建设一支既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厚的理论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完善的知识结构,又具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能够有效实施育人的功能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在当代大学生中大力提倡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就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创业的思想,充分发挥自尊自爱、能动创造、自我解放的主体精神;要大力发扬不屈不挠、奋发图强的创业精神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拼搏精神;要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这样才能凝聚当代大学生的智慧和力量,激发他们的勇气和斗志,坚忍不拔,顽强拼搏,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克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困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总之,从我做起"让同学们从小事做起,努力做到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一个完善的人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作为当代的大学生要不断地学习和加强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并把它付诸到实践中去,这样才能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2500字论文格式范文篇三:《浅谈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 摘 要:医院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是一个医院财务的重要环节,医院的财务预算工作的本质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医院可以合理的对待医院流动性资产的盈亏能力、医院的融资政策等相关事宜。做好医院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医院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环境具有非常大的帮助,此外,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各个部分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多层次的服务均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也是医院为患者可以提供这些服务的经济保障。本文对医院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的管理政策、方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希望可以对未来的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医院;财务预算;财务分析 引言: 医院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是承担了一定社会公益事业的福利单位,主要的目的并不是营利,但是依然存在这一定的成产部门以及经营部门,因此,在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上较纯福利单位或者纯营利单位的财务方面依然有所不同,存在着一定的管理上的差异。 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中 财务管理 环节是财务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预算管理与分析可以涉及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它在医院的管理水平中也会充当着整个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如果不能很好地进行医院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整个医院的管理以及运行将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1]。本文针对医院的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进行了分析整理,最终提出目前医院对于财务管理以及分析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更该措施,希望对于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以及分析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与概念 1.医院财务预算的内容 医院的预算是属于国家财务的计划范围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医院中的财务预算与财务分析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财务支出与财务收入。其中财务支出主要是对于医护人员的工资、补助以及一些福利等相关费用,而财务收入主要是包括了差额预算补助、医疗收入、制剂收入等相关的经济收入。 2.医院财务预算的概念 医院的财务预算需要针对国家等相关部门下达的相关任务以及自身发展的相关计划而制定并进行下一年实施的预算。是一所医院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事业发展等相关问题在财务上的最终体现。 二、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1.财务预算内容相关问题 一般医院的财务内容或多或少均存在着一定的不完整性,其工作的范围大多数仅限于针对医院的药品、药剂收入;医疗的相关收入等一些业务性收入,却忽略了资本的支出以及资金的流动等相关的预算,在编制财务预算的内容是仅仅考虑如何对上级不部门的要求进行合理的调度,往往忽略了医院自身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预算,这样最终导致无法全面的对医院的预算进行指导。 2.医院财务的审批等相关问题的方法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的编制、审批、考核等相关方法相对于其他医院较为落后,目前依然采用“固定法”等方法最为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方法。此外,无法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滚动预算、弹性预算等相对较为科学的预算方法。没有相关的预算考核与其他部门的核算完美的结合起来,没有完整的针对财务部门的一套管理体系,财务预算的执行力度也较为落后[2]。 3.医院的财务部门进行预算时需要一定的监管力度,预算的约束力相对较低 编制预算的最终目的是执行,但是一般的医院财务部门在进行预算的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监管,最终造成了财务预算经常性的变动,最终使医院的财务预算无法发挥最终的约束性,最终财务预算支离破碎。 4.医院的预算与支出不同步 由于国家对于医院的要求过于简单,只是要求医院的全年收入能补充管理开支中国家预算拨款外的不足部分以及医院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收入补偿即可,和就意味着在医院的发展过程中某些改善性的开支需要由国家的财务拨款来进行补充,但是,医院的某些开支却与国家的财务拨款往往不能同步,一些部门针对医院的一些改善进行了相关文件的制定,但是财政拨款却无法得到及时的到位,或者常常只是拨款一小部分,其余的均需要医院自身来想办法解决,最终造成了医院存在了政策性的亏损[3]。这方面的开支一定程度上会严重的影响医院的财务预算管理以及财务分析。 三、财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的改善措施 1.完善医院财务的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对于医院的预算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从而保证财务预算的可以有效地执行,通过制定相关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确保医院的财务管理可以按照原有的目标进行执行,最终避免出现财务差额。 完善医院财务考核评价体系可以从两个大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在医院财务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要严格的按照财务预算进行执行,同时可以根据财务的实际情况,对医院财务预算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 总结 ,及时总结相关的经验教训,不断的增强财务预算的管理水平,为后期的预算提供可靠的以及,同时最终确定方案的可行性。第二,医院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的关注财务预算过程中所存在的相关问题,并且要及时的发现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 2.确立财务的管理理念 医院相关部门需要确立一个经济责任制的相关制度,运用全面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政策实施财务管理的观念[4]。医院的各个部门需要达成一致,同时要强化不同科室的财务预算的相关管理概念。通过全方位的管理来提高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以及责任心。 四、讨论 医院的财务部门是一个医院经济的核心部门,同时医院财务的管理以及财务分析又是财务部门的重中之重,保证一个良好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对于一个医院的运行是必不可少的[5]。本研究通过调查研究,最终对医院的财务部门的财务预算以及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对以后的医院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参考文献 [1] 王琴.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的管理[J]. 财经 界,2009 (11X): 148-148. [2] 张国英,张双雨.浅谈如何做好医院财务管理工作[J].中国医院管理,2007,27(8): 79. [3] 赵美君.浅谈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体系[J].财会通讯: 综合版,2004 (10): 28-28. [4] 李洪梅.浅谈医院财务预算管理[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12,28(003): 188-189. [5] 代亚杰.浅谈医院财务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2012,10: 046. 猜你喜欢: 1. 一篇完整的论文格式 2. 毕业论文标准格式范文 3.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大全 4. 1500字论文格式范文 5. 个人学术论文格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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