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分别从宏观的农村制度安排以及微观的农户需求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对合作金融的需求,并指出使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回归合作制,存在着“路径依赖”障碍,应结合我国的农村实际,重建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关键词] 农村金融需求合作金融 一、前言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主导。在农村金融市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造使其大范围的撤离农村领域,农村的邮政储蓄也是只存不贷(2007年将成立的农村邮政储蓄银行的作用还有待观察),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主体。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中央政府就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上世纪60年代开始信用社被强制纳入国有金融体系,走上了“官办”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曾多次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希望恢复其合作原则。但实践表明,政府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权的下放最终加强了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并没有恢复合作金融的本来面目。建立适应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农村合作金融,应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 二、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1.从农村制度安排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需要合作金融 我国历史上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呈现集中的趋势。上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虽然保留了名义上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却分散给了农户,农户成为了中国农村经济的主体。这种制度安排最大的制度收益就是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城乡差距日益拉大,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依附于土地,他们不是绝对的无产者,即使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的流动打工者,他们也不是城市的定居者,大多数在农村还保留土地,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中国并没有出现大量的城市贫民,没有社会动乱,都应归因于这种制度安排。 但是,这种制度安排也是有成本的,即农业不可能有规模收益,农业的产业化也受到了阻碍。我国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限制于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必然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入农业的资本利润率也会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也必然少于社会平均水平,农村和城市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人口和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既然我国的基本体制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且长期存在,我国的金融制度也有必要按照二元结构来分别安排,不能用商业化来同时满足城市和农村的金融需求。 商业金融资本的逐利禀性决定其必定追求“规模效应”,资本的积聚会降低单位资金融通的费用。我国目前的农村制度安排主要是土地的分散经营,没有规模经济可言,农业的资本收益率必然低于其他产业。与这种制度对应,分散的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其所需贷款额小,单位资金融通成本较高。我国农村的制度安排决定商业化的正规金融必定会退出农村领域。在正规金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同时,为防止民间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有必要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 2.从农户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需要合作金融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曾经说,农户相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是按照“理性经济人”的原则行事的。斯科特则认为,小农经济关注的是生存,而不是收益最大化,不能用市场的存在作为前提来分析农户的行为。 与西方不同,我国社会的特点,特别是在农村,是以家庭为中心,向血缘基础上的家族扩展,再按人际交往的远近亲疏继续向外延伸形成“圈层社会结构”。在这种以社会关系网络为核心的“圈层社会结构”内,农业生产和平滑生活支出的金融需求通常以“人情借贷”的方式获取。这种借贷基本上是以无息的、互助的方式进行,适应于小农经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情借贷”不足以满足具有商业性质的金融借贷需求,农户也会寻求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但单个农户面对金融机构会面临以下限制: 一是中国农户的信贷需求中非生产性需求往往占很大比重,其中除一部分用于维持日常生活的消费支出外,相当规模的资金被用于购置修缮房产、修建祠堂庙宇或是满足丧葬嫁娶的礼俗要求,贷款缺乏未来收入作为偿还保障。 二是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在“人情借贷”中,贷款者和借款者有着较广泛的联系,因而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而正规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在进行信贷决策时,缺乏有关农户特点和活动的私人信息,形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在利率受到政策限制的情况下,只有实行信贷配给。正规金融机构也缺乏有效的手段监督农户对贷款的使用,形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信贷风险。 三是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一般来说,具有确定价值的抵押物会增加借款额。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抵押物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变现容易程度。农户一般缺少用于贷款的抵押物,即使能提供抵押物,大多为房屋、农具或农产品,正式金融机构由于其与农民生活之间实际距离的存在,在接受的抵押品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劣势。 四是履行贷款契约的形式单一。农户的产出都为实物,正规金融机构是不接受实物偿还贷款的。农户在偿还贷款时要把实物转换为现金,需要经受市场风险,分散的农户更愿意持有实物以回避市场风险。 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组织相比,借贷双方具有较广泛的联系,资金提供者对农户的私人信息有相当的了解,借贷双方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生活环境相似,对抵押物有较高的认同,契约的履行方式也灵活多变,因此,民间金融更适应农户的信贷需求。发展民间金融的同时规范民间金融活动,合作化成为有效的选择。 三、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安排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4)定义,合作社是一个自愿组织在一起的民主的组织形式、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协会。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以合作制原则为标准,以金融资产形式参与,并专门从事规定范围金融活动的经济形式。合作金融在西方国家已有140多年的历史,同时,农村合作金融也是一个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 1.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面临的困境 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甚至是唯一的形式。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出现了异化现象,背离了合作原则。历次改革经验表明,使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回归“合作原则”,会遇到“路径依赖”的障碍。 首先,经过历次改革,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权,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调配金融资源的工具,脱离了合作原则。要使农村信用合作社回归合作原则,就必须归社员所有,社员享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使用权、让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这样,必然会削弱地方政府调配金融资源的能力,地方政府必定不会放弃既得的权力和利益。 其次,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依附于国有银行,与国有金融机构及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有了很强的“亲和力”,一旦要回归到信用合作制原本的道路上来,仍需要经一个较长的艰难“学习”过程。 最后,信用社的员工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不再同属于一个利益群体,前者的经济地位明显高于后者。恢复信用社的合作制,意味着信用社从国家银行附属机构的位置上降格为农民自身的金融机构,自然会受到既有经济利益格局的抵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回归”受到上述种种限制,因此,有必要重建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2.重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 真正的信用合作制度生长于农业经济体系内部,是农民自发的联合,而不应是一种外生金融制度安排。内生的农村合作金融应符合自愿原则、互助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以及非盈利原则。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重建,应从我国的农村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信用社。 首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应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不能推行全国统一的农村金融合作模式,应当倡导具有多样性的地区模式。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已经市场化,应推动市场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按照股份制原则建立商业银行模式。对于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的部分农村,同样应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应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欠发达的地区,主要以低收入的农民为主,重新建立合作性质的信用社,解决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资金需求。 在农村合作金融的规模方面,不应一味地追求规模效应。新建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主要服务于低收入的社员,如果组织规模的扩大是由于社员金融资产数量的提高,那么组织的客户层次已经发生了转移,即不再是原来的低收入群体,这样组织的性质就要发生变化,如果来源于低收入社员数量的增多,那么组织的信息成本、管理成本都有可能上升,合作金融组织不具备显著的规模经济的特点。 在组织体系方面,考虑我国农村的实际,可以建立金字塔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在较小范围内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基层合作金融组织,满足农户小额的资金需求,基层合作金融组织由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成立更高层次的联合组织,增强服务能力,即形成农村信用社——县(市)信用联社-——省级信用联社的形式,自下而上层层入股,形成多极法人体系。各级信用联社本身是具有资金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可以独立向农户提供较大数额的贷款,除此之外,还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调剂、异地支付等服务,还可以对基层信用社进行风险监督。 在内部管理机制方面,坚持社员代表大会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真正代表社员利益。在基层信用社,严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决定信用社的业务类型、人事任免和重大经营决策。由社员代表大会从社员中选举产生信用社的管理者及常设机构,处理社员平常的小额贷款,较大数额贷款必须由社员代表大会集体决策。社员都可以监督信用社的日常活动,信用社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布信息以确保广大社员的知情权 在业务经营方面,基层信用社服务对象就是参加信用社的社员,主要以低收入的农户为主,其金融需求形式比较单一,一般只进行存贷业务和与之相关的结算。针对不同农户的具体情况,基层信用社可以提供灵活的信贷契约。在合作化初期,基层信用社主要考虑的是为农户社员服务,而不是盈利。除为农户提供存贷款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还应提供诸如教育培训等公益产品服务,这是信用合作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取向。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还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是弱势农户的互助组织,政府应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其生存和发展,利用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杠杆,通过低税或减免税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方法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提供有利的支持,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还有
你好,三农中的金融,开题报告不难
写关于"三农"中的金融,可以这样写,可以按这些方向去写去研究去分析。主要还是要向你自己的方向去写。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对象以农产品为主,采取集中采购、统一销售等手段将农民组织在一起。一.是资金需求。二.是资金结算清算需求。三.是财务管理技术上的需求。四.是合作社一体化服务的金融需求。(一)把握发展趋势,提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二)把握发展特征,加大政策和产品创新力度。(三)把握市场细分,完善客户筛选机制。(四)把握载体作用,低成本有效联结农户。(五)把握运作特点,防范金融风险。(六)把握多方力量,改善外部金融环境。
金融市场的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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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金融资源的实际总供给小于实际总需求,农村金融缺口率比1998年的来说有所下降,但至2002年末农村金融缺口仍高达亿元,供求未能实现均衡。
(一)金融机构大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空洞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为迎接内外资银行的挑战,商业性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显著加快了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步伐。经营明确地向商业化方向转变,开始大量撤并设在乡镇的机构网点,贷款向大客户倾斜。不仅使其在农村的金融服务出现断层,而且还使大量的农村资金被转向了城市,使得商业性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事实上,农村金融领域也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天地,农村金融市场不应该成为商业性金融的抛荒之地。
(二)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单一
首先,我国虽然已有运作十多年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但现阶段的农发行却背上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不良资产负担沉重的包袱,数据显示农发行的不良贷款比率高于同期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的水平。现阶段我国农村领域,最需要贷款的需求者有,贫困户、微型和小型企业及龙头企业。改善基础设施、促进农技推广以及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而产生的金融需求很迫切。
其次,农村信用社体制上存在重大的缺陷。近几年来,农信社的存贷比总低于全国金融机构的平均存贷比(见表1)。而且,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率在同期也高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统计,咸宁农村信用社20xx年三季度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之前,其不良贷款达到36283万元,不良率,票据置换后,不良贷款余额仍达到10457万元,不良率。截止20xx年二季度末,不良贷款又升至20129万元,较置换时增加9672万元,不良率,较置换时增加个百分点。
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上的偏差,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升。尽管农村合作金融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很多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大大改善。但要在将来竞争性的农村金融领域争取更大的优势,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还必须深入。
4、农村金融监督管理过度和不足并存。借款在融资者融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过大,达到了70%以上,贷款品种过于单一。
再次,近几年趋势来看,农村存款较其他资源在总的金融资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证券期货和外汇等资本市场的触角根本没有延伸到农村。农业类股票债券占金融资源总量仅有左右,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见表2)。
总之,农村金融体系萎缩,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乏力,都不利于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
二、针对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村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的整体均衡
经济决定金融,没有一个活跃的市场,金融的核心作用就难以完全释放。农村经济主体的交易需求不足和供给型金融抑制的共同作用,最终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现象的产生。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问题,只有通过在供给中创造更多的需求、在需求中提供更多的供给,才能得以从根本上解决。
(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弥补农村金融漏洞
农村有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土壤,无论是农民和农村的经济组织,都离不开民间借贷,随着这几年经济稳定持续的发展,民间私下的融资规模在8000—10000亿,完全处于不可控状态,它加大了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只有把民间金融行为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才能够促进其健康发展。我国农村的民间金融是完全扎根于农村土壤的,因此对农村民间金融不应简单采取打压做法,这会使得民间资金转向低生产率的自我融资方式。
提到农村金融,就不能不提到去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孟加拉国银行家尤努斯。他创立的格拉明乡村银行,专门向贫困农户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这一模式为全球农村金融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我国的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可以借鉴“尤努斯”这个被国际金融市场认可的模式。发展农村民间金融,一方面,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新的金融机构。纽约联邦银行对美国银行业务状况进行的研究也表明:银行规模越小,其小额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越大,目前已经有不少海外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这是发展农村金融的一大创新,它能够有效的促进农村现有的金融服务竞争,一改农村信用社的独家垄断。另一方面,有必要对目前各种民间金融分门别类、分别指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民间金融活动。这样才能使民间金融真正成为制度性金融的有益补充。
(三)让农业政策性银行更好的为农村服务
1、将农发行从单纯的粮食银行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型农业政策性银行。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国产业银行重点扩展投行业务,开展承销债券,资产证券化和风险投资业务,组建基金在企业的重组及参与民营化的改造中扮演了关键性角色,成为政策性银行市场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2、允许农发行逐步开展信贷以外的咨询、项目融资、企业并购等中间和表外金融业务。以增强其盈利水平,培养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立和完善贷款的风险管理机制,遵循信贷资产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4、开发适合农村的金融投资品种,使农村金融资源总量平衡。
(1)开展实物和房产为基础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业务。目前各地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体制不能适应实际需要,农业保险尚未推开,农民生产生活所需贷款比较困难,农业和农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难以保证。虽然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大力开办了农业生产资料小额信贷业务,但是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可以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通过建立和健全农村房屋的评估、抵押机制,使广大农民在依法、自愿的原则下,为金融机构加大农业信贷扶植创造条件。建立农村抵押贷款制度就要求:首先,国家要制定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对广大农民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其次,央行要制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2)要鼓励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中的专门为农业设计的金融品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创造有效的担保形式和途径;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培育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扩大农产品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流动性,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鼓励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与发展订单农业相结合,有效分散订单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拓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三、展望
总理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六项任务中叙述一共有476个字,而农村金融就占了193个字,可见农村金融在未来的金融行业发展中将成为新的亮点。新型的农村金融体系与传统体系有根本的区别,这是由农业发展的趋势决定的。现代农村经济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是时间急,频率高,资金规模相对少。大的金融机构现有业务流程根本不能够满足这种需要。
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揭牌,以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邮储小额业务“好借好还”亦开始在全国全面推开;3月16日,随着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首家专营“三农”贷款业务公司的开业,目前,我国已有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核准开业。这是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意味着农村金融市场正式向各类资本开放。他们将为我国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的广大农村地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满足我国“三农”持续增长的资金需求。
伴随着邮政储蓄银行的组建,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也开始对农村金融市场重新重视;按照银监会的思路,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以县级法人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速度;特别是村镇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xx年初建立了试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从机构上开始进入春秋时代。
总之,在农村市场发展的不同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应从更深的层次去思考问题。农村金融业改革的过程和它的内在发展规律对于我国现代的监管者和实践者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4月份我委抽调专人成立调研组对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暨小微企业融资情况赴各市(区)、重点乡镇、园区以及重点企业进行调查走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小微企业融资总体情况
1、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有所下降,与企业发展需求比差距甚远。20xx年一季度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下降亿元,同比少增亿元,降幅,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个百分点,总体未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的目标。
2、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民间融资异常活跃。据统计,在我市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中,企业自有和民间资金等内源性融资占比约为60%。在求贷无门的情况下,许多中小企业纷纷转向民间融资,想方设法从、理财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融通资金,甚至不惜借“高利、贷”。许多中小企业由于成本上涨、缺乏品牌、创新不足等原因,企业的利润越来越薄,实业无利可图,便脱离实业,加入到民间投资行业中。
二、当前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微企业贷款需求满足度较低,融资渠道狭窄,模式单一。调查显示,泰州只有左右的工业小企业和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意味着100户小型企业中只有不到3户成功从银行贷款,97%的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均通过自筹和民间贷款的方式获得。目前,小企业发展除自身内部积累外,外部融资主要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提供给小企业的贷款基本集中在流动资金贷款,很少提供中长期信贷,小企业中长期发展多依靠亲朋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除上述渠道外,被调查企业中几乎没有其他成熟的融资渠道获得急需的发展资金。
2、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根据调查,“融资贵”问题具有普遍性。从民间融资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一般放贷利率基本为银行贷款利率2-3倍,有的更高,企业实际要按年息15-18%支付。通常,互联网金融产品年息多在20%以上,非法民间融资机构的“高利、贷”年息都在30%甚至50%以上。从信贷融资来看,虽然我市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小企业金融产品,但是小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的'成本依然很高,综合资金成本率一般都在8-13%之间。另外调查发现,一些银行还强行附加了承兑汇票、基金、保险等额外业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部分企业的贷款综合成本测算下来达到15-20%。我们选取了四家代表银行对企业融资成本进行了测算。测算按企业贷款100万元一年期间抵押(房产和土地)贷款。(基准年利率6%)
3、融资缺口大,三类小企业融资较困难,部分产业受信贷政策影响较大。目前,我市大型企业融资供过于求,中型企业融资规模也超过一般企业,真正贷款难、缺口大的是小企业。根据销售比例法估算(外部融资需求=资产增加-负债自然增加-留存收益增加),我市小微企业外部融资需求量为1200亿元,缺口还有很大。根据调查,不能从银行贷款的企业主要集中在三类企业:第一类,初创企业,缺少抵押物。第二类,企业运行质态不好。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订单、企业下行趋势明显。第三类,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如高耗能高污染。我市传统的化工、纺织、不锈钢产业,由于能耗高和排放高,成为国家控制信贷的产业。在兴化戴南镇抽样调查中的63家企业中有51家企业急需贷款,占企业总数的81%,平均每个企业融资需求3200万元。
4、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不畅,银行抽贷压贷现象突出。去年以来,部分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了合作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有的只与市级以上国有担保公司合作,有的甚至全部中止了与担保公司的合作。有的银行在担保公司没有违约的情况下,随意停止担保业务,有的银行在银担合作中不认可人民银行和经信部门推荐的评级等级。有的不与担保公司协商,单方调减协议放大倍数,造成了担保机构特别是民营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不畅。有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为了让企业及时还款承诺续贷,待企业还款后就不再贷款,导致许多企业资金紧张,随时有断链的可能。
综上,近年来,我市的小企业融资环境总体上不断改善,各类金融业机构的小企业产品也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数量、质量也有了提升,但是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破解小企业融资难题是经济金融理论界探索的永恒课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市小企业融资工作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按照市区联动、畅通主道、完善平台、多管齐下的思路,我们建议在以下十个方面开展工作,缓解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银监局牵头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七不准”的专项督查,禁止存贷挂钩,禁止不合理收费,禁止搭售金融产品,严防贷款资金挪用或外流。市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分别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等行业的业务规范经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降低融资成本,切实防范民间资本可能引发的风险,积极发挥其在解决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是提高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市人行、银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和银监会《关于20xx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考核、引导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扭转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下降趋势,畅通小微企业融资主渠道。
三是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各区财政出资,市财政给予适当资助,在各区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周转资金。中小企业融资周转金按照政府监管、封闭运作、独立核算的原则,为市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应急过桥服务。
四是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开展系列“融资服务进园区、进乡镇、进企业”活动,以新进入泰州的商业银行为主体,充分利用新建商业银行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和贷款指标,深入企业开展服务,实现融资服务由注重面向重视点、由共性授信向个性服务的转变。
五是筹办泰州“金融超市”。市金融办、市人行、市经信委、市银监局等部门,共同设立市区中小企业融资超市,邀请工、农、中、建、交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小贷公司、中介机构入驻超市,每双月开市一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对接服务。
六是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推动银担加强合作,组织银行和担保公司开展专题合作交流活动,引导银行将优惠政策向信用等级高、风险控制能力强的担保公司倾斜,降低民营担保公司的准入门槛。积极做大国有担保公司单体注册资本、提高担保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担保放大倍数。积极引导财政和知名企业资金投入担保行业,增加国有骨干担保公司的实力。出台税收减免政策,对全市重点骨干担保公司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七是加大企业上市、境外融资工作力度。加强企业上市、境外融资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转变思想观念。做好拟上市资源的挖掘和培育工作,不断充实调整拟上市企业资源库,对基础好、效益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按照上市的要求进行筛选,为企业上市做好准备。加大企业上市培训力度。组织拟上市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到外地上市公司实地考察学习,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积极邀请券商等中介机构介入,帮助拟上市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八是搭建统贷融资平台。市经信委牵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出申请,在海陵、高港、姜堰区设立统贷平台,市区财政共同出资按照1:10的比例获得省进出口银行中小企业授信。各区分别选择1家国有公司和代理银行作为统贷业务操作平台,将统贷资金以较低的贷款成本发放给市区中小微企业。
九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开展企业技术专利权、工业产权等非实物资产抵押贷款。帮助企业通过典当、设备租赁等渠道进行融资。引导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多种途径,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促进资本流动和资本集聚。
十是开展金融服务宣传活动。市经信委联合银监、税务等部门,组织市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深入特色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送政策进园区”活动,宣传、推介中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提高政策水平、拓宽融资知识。
三楼的很不错嘛,有没有兴趣帮我写论文?
[摘要] 本文分别从宏观的农村制度安排以及微观的农户需求出发,分析了我国农村对合作金融的需求,并指出使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回归合作制,存在着“路径依赖”障碍,应结合我国的农村实际,重建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关键词] 农村金融需求合作金融 一、前言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主导。在农村金融市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造使其大范围的撤离农村领域,农村的邮政储蓄也是只存不贷(2007年将成立的农村邮政储蓄银行的作用还有待观察),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主体。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中央政府就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上世纪60年代开始信用社被强制纳入国有金融体系,走上了“官办”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曾多次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希望恢复其合作原则。但实践表明,政府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权的下放最终加强了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并没有恢复合作金融的本来面目。建立适应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农村合作金融,应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 二、农村合作金融需求分析 1.从农村制度安排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需要合作金融 我国历史上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呈现集中的趋势。上世纪70年代末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虽然保留了名义上土地所有权的集体所有,但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却分散给了农户,农户成为了中国农村经济的主体。这种制度安排最大的制度收益就是社会的稳定。虽然我国城乡差距日益拉大,但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依附于土地,他们不是绝对的无产者,即使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的流动打工者,他们也不是城市的定居者,大多数在农村还保留土地,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中国并没有出现大量的城市贫民,没有社会动乱,都应归因于这种制度安排。 但是,这种制度安排也是有成本的,即农业不可能有规模收益,农业的产业化也受到了阻碍。我国大量的农村劳动力限制于有限的土地资源上,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必然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投入农业的资本利润率也会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农业劳动者的收入也必然少于社会平均水平,农村和城市形成了城乡二元结构。在我国人口和土地资源约束条件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既然我国的基本体制矛盾是城乡二元结构,且长期存在,我国的金融制度也有必要按照二元结构来分别安排,不能用商业化来同时满足城市和农村的金融需求。 商业金融资本的逐利禀性决定其必定追求“规模效应”,资本的积聚会降低单位资金融通的费用。我国目前的农村制度安排主要是土地的分散经营,没有规模经济可言,农业的资本收益率必然低于其他产业。与这种制度对应,分散的农户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其所需贷款额小,单位资金融通成本较高。我国农村的制度安排决定商业化的正规金融必定会退出农村领域。在正规金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同时,为防止民间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有必要建立农村合作金融制度。 2.从农户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需要合作金融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曾经说,农户相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单位,是按照“理性经济人”的原则行事的。斯科特则认为,小农经济关注的是生存,而不是收益最大化,不能用市场的存在作为前提来分析农户的行为。 与西方不同,我国社会的特点,特别是在农村,是以家庭为中心,向血缘基础上的家族扩展,再按人际交往的远近亲疏继续向外延伸形成“圈层社会结构”。在这种以社会关系网络为核心的“圈层社会结构”内,农业生产和平滑生活支出的金融需求通常以“人情借贷”的方式获取。这种借贷基本上是以无息的、互助的方式进行,适应于小农经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情借贷”不足以满足具有商业性质的金融借贷需求,农户也会寻求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但单个农户面对金融机构会面临以下限制: 一是中国农户的信贷需求中非生产性需求往往占很大比重,其中除一部分用于维持日常生活的消费支出外,相当规模的资金被用于购置修缮房产、修建祠堂庙宇或是满足丧葬嫁娶的礼俗要求,贷款缺乏未来收入作为偿还保障。 二是农户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在“人情借贷”中,贷款者和借款者有着较广泛的联系,因而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而正规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分散的农户,在进行信贷决策时,缺乏有关农户特点和活动的私人信息,形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在利率受到政策限制的情况下,只有实行信贷配给。正规金融机构也缺乏有效的手段监督农户对贷款的使用,形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信贷风险。 三是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一般来说,具有确定价值的抵押物会增加借款额。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抵押物的有效性取决于其变现容易程度。农户一般缺少用于贷款的抵押物,即使能提供抵押物,大多为房屋、农具或农产品,正式金融机构由于其与农民生活之间实际距离的存在,在接受的抵押品方面表现出了明显的劣势。 四是履行贷款契约的形式单一。农户的产出都为实物,正规金融机构是不接受实物偿还贷款的。农户在偿还贷款时要把实物转换为现金,需要经受市场风险,分散的农户更愿意持有实物以回避市场风险。 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组织相比,借贷双方具有较广泛的联系,资金提供者对农户的私人信息有相当的了解,借贷双方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生活环境相似,对抵押物有较高的认同,契约的履行方式也灵活多变,因此,民间金融更适应农户的信贷需求。发展民间金融的同时规范民间金融活动,合作化成为有效的选择。 三、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安排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94)定义,合作社是一个自愿组织在一起的民主的组织形式、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协会。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以合作制原则为标准,以金融资产形式参与,并专门从事规定范围金融活动的经济形式。合作金融在西方国家已有140多年的历史,同时,农村合作金融也是一个国家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 1.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面临的困境 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甚至是唯一的形式。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过50多年的发展,出现了异化现象,背离了合作原则。历次改革经验表明,使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回归“合作原则”,会遇到“路径依赖”的障碍。 首先,经过历次改革,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划归地方政府管理,强化了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权,农村信用合作社已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调配金融资源的工具,脱离了合作原则。要使农村信用合作社回归合作原则,就必须归社员所有,社员享有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使用权、让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这样,必然会削弱地方政府调配金融资源的能力,地方政府必定不会放弃既得的权力和利益。 其次,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依附于国有银行,与国有金融机构及其相适应的社会环境有了很强的“亲和力”,一旦要回归到信用合作制原本的道路上来,仍需要经一个较长的艰难“学习”过程。 最后,信用社的员工与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不再同属于一个利益群体,前者的经济地位明显高于后者。恢复信用社的合作制,意味着信用社从国家银行附属机构的位置上降格为农民自身的金融机构,自然会受到既有经济利益格局的抵制。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回归”受到上述种种限制,因此,有必要重建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2.重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 真正的信用合作制度生长于农业经济体系内部,是农民自发的联合,而不应是一种外生金融制度安排。内生的农村合作金融应符合自愿原则、互助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以及非盈利原则。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重建,应从我国的农村实际出发,结合我国现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信用社。 首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应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不能推行全国统一的农村金融合作模式,应当倡导具有多样性的地区模式。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已经市场化,应推动市场化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按照股份制原则建立商业银行模式。对于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的部分农村,同样应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应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欠发达的地区,主要以低收入的农民为主,重新建立合作性质的信用社,解决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资金需求。 在农村合作金融的规模方面,不应一味地追求规模效应。新建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主要服务于低收入的社员,如果组织规模的扩大是由于社员金融资产数量的提高,那么组织的客户层次已经发生了转移,即不再是原来的低收入群体,这样组织的性质就要发生变化,如果来源于低收入社员数量的增多,那么组织的信息成本、管理成本都有可能上升,合作金融组织不具备显著的规模经济的特点。 在组织体系方面,考虑我国农村的实际,可以建立金字塔型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在较小范围内建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基层合作金融组织,满足农户小额的资金需求,基层合作金融组织由于共同利益的需要,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成立更高层次的联合组织,增强服务能力,即形成农村信用社——县(市)信用联社-——省级信用联社的形式,自下而上层层入股,形成多极法人体系。各级信用联社本身是具有资金运营能力的独立法人,可以独立向农户提供较大数额的贷款,除此之外,还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调剂、异地支付等服务,还可以对基层信用社进行风险监督。 在内部管理机制方面,坚持社员代表大会是信用社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真正代表社员利益。在基层信用社,严格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决定信用社的业务类型、人事任免和重大经营决策。由社员代表大会从社员中选举产生信用社的管理者及常设机构,处理社员平常的小额贷款,较大数额贷款必须由社员代表大会集体决策。社员都可以监督信用社的日常活动,信用社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布信息以确保广大社员的知情权 在业务经营方面,基层信用社服务对象就是参加信用社的社员,主要以低收入的农户为主,其金融需求形式比较单一,一般只进行存贷业务和与之相关的结算。针对不同农户的具体情况,基层信用社可以提供灵活的信贷契约。在合作化初期,基层信用社主要考虑的是为农户社员服务,而不是盈利。除为农户提供存贷款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还应提供诸如教育培训等公益产品服务,这是信用合作组织在其发展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取向。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还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是弱势农户的互助组织,政府应采取优惠政策扶持其生存和发展,利用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杠杆,通过低税或减免税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方法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提供有利的支持,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还有
农村信用社论文篇2 浅谈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摘要]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 文化建设对农村信用社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农村信用社变革 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信社要真正成为金融市场中活跃的金融企业,跟得上时代发展潮流的步伐,就必须加强代表其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 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不但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全面提高了整体业务水平,行业自律也得到了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自身特色的文化内涵。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规模、效益增长,稳健、审慎不足。要想实现科学的发展,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发展不放松,别一方面更要把稳健放在首位,把合规文化建设引入和贯穿到业务经营的每个环节,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1.概念认识雾里看花 提起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多员工不知所以然,他们往往把农村信用社内部开展的文体活动、惠民活动当成企业文化,热衷于活动的轰轰烈烈,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硬性指标来完成;还有的农村信用社把以前开展的一些文娱活动都归纳为企业文化,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并没有搞明白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2.思想认识墙上芦苇 员工素质的低下是思想认识底子薄的根本原因所在,它严重障碍了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由于农村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存在近亲繁殖等现象,新鲜血液没能得到及时充实到信用社,而低文化员工对新鲜事务接受能力低下,对企业发展方向不能领会或领会不深,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能理解或认识不到位,因此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上表现为整体思想认识打不开局面。 3.对潜在的优良传统没能系统 总结上升到文化层次 农村信用社已经能够生存繁衍50多年且成发达之势,可见其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精神所在。如何发掘和开发并系统地总结,使其上升到“文化”层次,形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精神支柱之一,此项工作整体上来说处于停滞不前或才起步。 4.党 组织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建立了自己的党建体系,大多县级联社以上都建立了党委,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业务发展中得以充分显现,但对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却认识不足,更有甚者仅停留在形式、花架子的错误认识观点上。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立完善的措施和途径 1.树立自身品牌、创新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就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为主体,服务地方、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不断加大支农贷款的投入,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以信贷结构调整倾力支持农民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造农民普遍认可的品牌文化,使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的银行、自已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宗旨,也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更是现代金融企业文化的丰富内涵。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服务品种,随时满足市场需要。在抓好柜台服务的同时,还要延伸服务区域,不但要形成优良的服务作风,还要探索灵活的服务方式、构建良好的服务 环境。通过服务占领更大市场与空间,拥有更多长期优良客户,创造业绩,树立更好的信合形象。 2.从服务下手,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良好的服务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关键,信用社应当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首先是规范服务环境,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的建设必须使用省联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在规定位置悬挂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营业时间牌。营业室要统一悬挂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号码,做到悬挂齐全、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二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营业柜台外应配备沙发、坐椅、老花镜、验钞器具、书写用笔墨等。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套整体形象设计方案,从员工的仪表、站立、坐姿到办公桌椅、社区卫生、花草等外部环境都要给客户一个全新的感受,使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断创造农村信用社的优质服务品牌。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实施奖励机制,加大员工培训 教育力度 在世界上经营良好的大企业中,优秀企业都建立有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与教育培训系统,有的企业甚至还办有自己的学校,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是逐渐多元化。农村信用社在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一方面提前准备,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和人才任用机制,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唯以重任,创造言论自由、工作自主的内部环境,更好的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促进信用社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还应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制定完善实用的培训工作制度,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要通过培训达到教育员工、充实员工、提高员工、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信用社人才储备库的目的,增强信用社竞争力、创新力、生命力,使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可靠的动力。 4.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无可非议,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基本原则,它是企业文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自然毫无疑问的应将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引导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信任员工、增强队伍凝聚力,知人善用,让员工人尽其才,各显所能,各施其长,促进员工实现人生价值,推动企业实现更佳业绩。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正面临向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面对众多金融机构的竞争,建立完善良好的企业文化迫在眉睫,它将是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立足农业,服务三农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康凤立.浅谈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河南日报农村版,2005. [2]邹国本.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青年科学,2009. [3]王振宇.浅析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2011. 猜你喜欢: 1. 农村信用社发展论文 2.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关于信用社方面论文 3. 金融本科信用社方面毕业论文 4. 有关信用社内部审计论文 5. 信用社个人总结范文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论文写作,先不说内容,首先格式要正确,一篇完整的论文,题目,摘要(中英文),目录,正文(引言,正文,结语),致谢,参考文献。规定的格式,字体,段落,页眉页脚,开始写之前,都得清楚的,你的论文算是写好了五分之一。然后,选题,你的题目时间宽裕,那就好好考虑,选一个你思考最成熟的,可以比较多的阅读相关的参考文献,从里面获得思路,确定一个模板性质的东西,照着来,写出自己的东西。如果时间紧急,那就随便找一个参考文献,然后用和这个参考文献相关的文献,拼出一篇,再改改。正文,语言必须是学术的语言。一定先列好提纲,这就是框定每一部分些什么,保证内容不乱,将内容放进去,写好了就。参考文献去中国知网搜索,校园网免费下载。 研究目的和意义就是你研究的课题对于我国行业的重要性,以及你研究内容所具有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一般就是对于当前行业的具有什么样的指导合适采纳
——聚土回答农村金融在改革开放几十年来,已经发展成了已正规性金融机构为主非正规金融机构(个人)为辅的金融体系服务于农村,在如今的农村金融中,正规机构包括农业相关银行,农业,农业发展,农村邮政,农村信用社等,而非正规金融机构包括无组织无机构的(1)个人借贷和企业融资,(2)有组织无机构带有互助资金性质的各种金融会。(3)政府没有认可的有组织有机构的各种融资形式,如私人钱庄等。农村金融的研究思路及方法主要包括要研究农村金融的:(1)农村金融资产总量,包括了解农村金融资当前产量,预测未来可能产量。(2)农村金融机构盈利水平。(3)农村金融机构业务量占全国比重。研究农村金融包括金融机构面对的问题,包括:(1)农村正规金融市场主体单一问题(2)农村金融经营风险很大的问题(3)农村资金需求与供给不匹配的问题等。最后应当研究农村金融在未来的发展思路。希望能帮到你。
聚焦农村金融村金融发展,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该问题的梳理是十分有意义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积累的金融总量相比于城市,存在巨大的差距,原因是,我们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全面、深刻的认识,而导致农村金融供给的制度性和功能性缺失。下面本文将回溯性地考察上述问题,并尝试提出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农村金融中介的变迁 从组织形式的规范性看,在我国广大农村存在着正规、非正规两种金融中介。现有资料显示,农村的金融中介形式要比城市丰富得多,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1.正规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及其特征 我国正规农村金融中介以农村信用社为标志。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根据当时“两放、三统、一包”的财经管理体制,农村信用社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变为集体金融中介,实质上成为其的一部分,管理集体储蓄。后来,随着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业务的逐步专业化,农信社转为农行的基层组织。直到1994年以前,农行是农村的唯一正规金融中介,一方面开展政策性金融业务,一方面吸纳农业储蓄为城市国有部门的经济增长提供金融支持。1994年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专门经营从农行剥离出来的政策性金融业务。1996年,农信社与农行“脱钩”,恢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金融中介性质,而农业银行则收缩农村业务向城市进一步纵深。 上述农村金融中介形式的变迁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正规金融中介具有强外生性。农信社、农行和农发行的设立、合并、拆分都是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行为,而不是自下而上的诱致性政府行为,更非农村经济主体——农户的自主性行为;二、正规金融中介的经营效率——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并未随组织形式变迁而发生质的提高。笔者(2004)在一项研究中发现转轨以来,除了金融中介行政化扩张的数目与农业绩效高度相关外,金融中介自身经营水平、人员素质以及市场化水平等效率因素与农业绩效基本不相关。 2.非正规金融中介的形成与发展 非正规金融中介又称为民间金融中介。活跃在农村生活中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的组织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合会。合会已有上千年历史,如今仍活跃在农户的生产生活里。合会按各地习俗有不同的形式,比如:标会、拔会、轮会等,各会都有自己一套运行规则,同时又有合会的一般原则。合会作为金融中介,主要是融通资金,建立一种借贷联系。 钱庄。钱庄始于明清,起初经营货币汇兑业务,逐步开展起存贷业务。目前,钱庄小范围地存在于闽浙一带,又称为“钱背”、“钱中”。由于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私人公开挂牌经营金融业务,钱庄由“地上”转为“地下”,其活动能力似乎丝毫未受影响,倒是当地的税收减少了一大块。郭斌等(2003)一项研究表明,浙江温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为当地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发挥了显著作用。然而,钱庄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规模较小,由于信用问题引发金融纠纷,甚至暴力冲突等。 农业合作基金会(简称农金会) 。农金会始建于1984年,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其成员遵从自愿互利、有偿使用原则,主要从事集体资金管理和融通活动,通过调节资金余缺,支持本地农户及乡镇企业发展生产。农金会强调互助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故不办理存贷款业务,会员筹资多用于短期、小额的农业生产活动性周转。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比之正规金融中介,非正规金融中介似乎更贴近农户的生产生活,更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那么,为什么非规范性、半公开性的民间金融中介如此生机盎然,而置正规金融中介于在农村难以施展的尴尬境地呢?似乎答案除了与前文已经提到外生性正规金融中介的自身问题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在于农户的金融需求,下文将给予详细的阐述。 农村的金融需求考察 本文认为,农村的金融需求,是以我国农村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经济)为基础。小农经济一直是我国农村经济运行的基础,其基本特征:农户及其行为,是经济单元与社会单元的统一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户有了劳动自主权和收益权,农户从事的产业逐渐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逐步提高,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经济活动的决策者,成为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力量。 1.农户的经济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逐步扩大的同时,农户经济特征也区域化地分为三类: 第一类农户是基本融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环境的农户,主要分布在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无论以粮食生产还是以其它农产品生产为主,都以通过市场,最大限度实现产品价值增值为目的(孔祥智,1999),因此,农户除了务农,还从事着加工、销售等下游产业。他们的主体要素是资金,除了运用自家的劳动力以外,还常常从外地雇佣人手帮农、帮工。 第二类农户指从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向完全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农户,大体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中部地区。他们的主体要素是劳动力和少量资金,他们在做经济决策时,通常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和资金生产率两个因素:劳动力较多而资金较少的农户可能倾向于选择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外出打工;反之,资金充裕而劳动力较少的农户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资金密集型的农或非农产业(黄宗智,2000)。 第三类农户即自然经济或小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户,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并且以贫困地区农户为代表,其经济行为特征侧重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农户收入主要是实物收入,现金收入很少(彭川西,2001)。他们的储蓄能力很低,而外部注入资金又很少,无法新增农用生产资料或改进投入品质量,农业生产一般维持在简单再生产水平上。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征 上述农户经济特征基本勾勒出了他们金融需求的特征。农户金融需求分为:融出资金需求与融入资金需求。前者比较简单,主要是储蓄;后者相对就复杂一些,尽管是借款,但却表现出许多值得关注的特点: (1)从借款额度看,普遍比较小,但借款额度总体与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借款额度小,是由我国农户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决定的 ,中西部地区农户借款额度大多在几百、几千元左右,东部地区农户借款则可达万元以上。 (2)从借款来源看,农户价款中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较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比重较大。根据央行的一个研究课题(温铁军,2000)显示,农户从民间金融中介处借贷比重约70%;正规金融中介贷款比重约25%左右。在正规金融中介中,农村信用社所占比重较大,但仍然不到农户借款总额的20%。 (3)从借款用途看,主要分为生活性贷款、生产性贷款和非正常贷款。在大多数地区,农户生活性贷款超过了生产性贷款。而且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生活性借款需求呈递减趋势,生产性借款需求呈增长态势。这样的趋势与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基本吻合。 (4)从借款方式看,农户希望采用较少或无抵押贷款方式。农户收入水平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除住房(而且很多农户住房是祖辈留下的,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可能抵押、变卖,否则会受到舆论谴责。)外,农户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很有限。这样农户就很难从一般商业化组织贷到款,往往会从当地合作性民间金融机构那里,凭人脉关系贷款。 (5)从借款程序看,农户希望办理贷款时手续简便、灵活。由于认识和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农户往往难以应付复杂的贷款手续,加之,农户贷款需求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烦琐的手续经常会贻误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广东茂名支行抽样调查中发现,约有87%的农户不愿到正规金融中介组织贷款,是因为手续烦琐、耗时太多(刘为霖等,2001)。除此以外,农户借款还要考虑交通便利性等一些实际因素。 显然,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各种交易活动越活跃,金融需求也就越旺盛、越复杂,当外生性金融中介不能满足融资需求时,活跃的交易环境会内生出替代的安排。因此,农村经济活动越活跃的地方,正规金融中介之外的民间组织就越多、越发达。 通过上述农户金融需求特征的描述,我们就能清楚,农户的一般融资次序是:内部融资、熟人借贷,自发性融资合作组织(比如:合会,农金会)、民间私人金融中介(钱庄,典当)、正规金融中介(农信社,农发行,商业银行)。 农村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 上述分析表明,构建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中介,首先应考虑农户的金融需求,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农村金融资源,更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为此,我们应尽快建立以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中介体系。 1.合作性金融中介 第一,鼓励引导如合会这样的金融中介公开化、规范化。这类组织规模不宜过大,以便于管理,加强联系,充分发扬互助合作传统。第二,突出农金会的民办性。恢复农民对农金会的自治性,让农民成为真正的负责人和受益人。鼓励农金会资金分流管理,一部分资金发挥互助作用,为成员提供优惠贷款,加强成员向心力;一部分资金发挥商业性作用,成立专门的投资性机构,以盈利为目标,增加成员福利。至于像钱庄这样的非正规金融中介,经过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可效仿台州商业银行,转变成名符其实的私人银行,纳入统一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中。 2.政策性金融中介 政策性金融的唯一承担组织是国家农发行,这一点在转轨过程中必须明确。这意味着农发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完全意义的公共产品,是对农户的脱贫支持,而不是致富支持。这种支持直接面对农村及农户,提供基建资金,平抑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降低农民系统性风险。政策性金融的任务在西部广大农村比较艰巨,甚至要在西部农村金融问题上起主导作用。 3.商业性金融中介 当一些农村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建设,传统的小农经济开始被现代集约化农业经济替代,产业结构高度化产生大量金融剩余后,商业性金融中介会自然而然地进驻或自发形成。就目前状况看,东南部农业经济发达省份有条件发展商业性金融中介,一方面原有的农信社通过股份制和商业化完成自身改造;另一方面逐步放开对设立私人商业银行的限制,尽快形成农村商业金融中介竞争的局面,提高农村金融剩余的使用效率。 综合来看,农户可以通过合作性金融支持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享受简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加强相互间联系,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努力脱贫维持简单再生产,减轻各种系统、非系统风险造成的损失负担,在商业性金融的竞争条件下,真正具备经营能力的农户可以实现扩大再生产,甚至进行非农再投资,拓宽创收渠道。
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及其顺序:论文的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论文拟撰写的主要内容(提纲);论文计划进度;其它。 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论文拟研究解决的主要问题”。在撰写时可以先写这一部分,以此为基础撰写其他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 明确提出论文所要解决的具体学术问题,也就是论文拟定的创新点。 明确指出国内外文献就这一问题已经提出的观点、结论、解决方法、阶段性成果、……。 评述上述文献研究成果的不足。 提出你的论文准备论证的观点或解决方法,简述初步理由。 你的观点或方法正是需要通过论文研究撰写所要论证的核心内容,提出和论证它是论文的目的和任务,因而并不是定论,研究中可能推翻,也可能得不出结果。开题报告的目的就是要请专家帮助判断你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值得研究,你准备论证的观点方法是否能够研究出来。 一般提出3或4个问题,可以是一个大问题下的几个子问题,也可以是几个并行的相关问题。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只简单评述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其他相关文献评述则在文献综述中评述。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部分内容重复。 3.论文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 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 简单阐述如果解决上述问题在学术上的推进或作用。 基于“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允许有所重复。 4.论文研究主要内容 初步提出整个论文的写作大纲或内容结构。由此更能理解“论文拟研究解决的问题”不同于论文主要内容,而是论文的目的与核心。
一个发达而有效的金融市场不仅可以筹集国家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并能保证资金在各经济部门之间的有效分配。因而金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金融市场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占gdp的60%以上,而占用的经济资源只有20%。如何改变资源配置的不平等,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完善金融融资渠道和体系建设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
(一)在内源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自我积累有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小企业在人创业阶段基本上是靠内源融资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这是由于在创业阶段,企业的经营规模尚小,产品沿不成熟,且市场风险较大,因此外源融资作为筹资不仅难度大且融资成本高,于是中小企业不得不把内源融资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向关系人借贷两种形式,自筹通常表现为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向职工集资;向关系人借贷。两种方式的利率一般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根据广东民营企业融资调查问卷以及温州的实证研究,截2004年末,企业通过内源融资方式在绝大部份中小企业中处于首位。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自有资金不足的现象。以私营企业为例,目前平均每户注册资本才80多万元。在内源融资方面,我国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陷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如不能转向外源融资,别说是进行企业扩张,连维持生产经营都成问题。
[](二)在外资融资的直接融资方面,证券市场准入门槛高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还很不完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难以通过直接融资渠道来获得资金,从股权融资来看,作为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的唯一市场,沪深交易所设置了很高的门槛,绝非一般中小企业能问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并要求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连续赢利。因此,平均每户注册资本80多万元的广大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资格争取到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的指标。从债券融资看,目前我国企业的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大企业都难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资金,规模小,信誉等级相对差的中小城市企业就更不用说了。靠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现实。
(三)在外源融资的间接融资方面,中小企业获得的资金有限。
在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中,商业银行贷款占绝大部分比重。而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方面一直存在着种种限制。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的贷款规模仅占银行信贷总额的8%左右,这与中小企业创造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工业增加值的2/3,出口创汇的38%和国家财政收入的1/4的比例是极不对称的。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非中国所独有,而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然而,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使得我过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有不同于别国的一些特点。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尚未建立起现代企
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是以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许多中小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单一,企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经营行为短期化,负债多,积累少,投资规模与市场竞争力不足,抗风险能力低,容易遭到市场的淘汰;财务管理和经营化管理不规范。据调查,有80%的中小企业会计报表不真实或没有会计报表。有的企业甚至有四本帐(银行、工商、税务、自己)财务信息失真。此外,由于一些中小企业存在逃避银行债务,多头抵押等情况,因而其资信等级不高。由于银行对其缺乏足够的信心,为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银行不愿冒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二)中小企业版(创业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作用有限
2004年5月中小企业版在深圳交易所正式启动。建立中小企业版,可以避免中小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为中小企业创造了直接融资方式,有利于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但是这种发展向中小企业融资的资本市场方案,实际上只能解决部分的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资源禀赋结构的特点都将是资本相对稀缺、劳动力相对丰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很难象搞科技型企业那样成为高收益、高成长的企业。因此,通过资本市场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案,对这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是没有太大帮助的。
(三)国有银行惜贷严重
国有银行惜贷的原因,可以从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的角度来分析。由于信息的不完全和不确定性,借款人拥有信息优势,贷款人很难收集到有关借款人的全部信息,或者收集、鉴定这些信息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中小企业大多处于初创期,不仅数量多,规模小、而且单个企业需要资金量少、财务管理透明度差,这就造成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低。此外大多数中小企业处
于竞争性领域所面临的经营风险和淘汰率高,融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将可能成为超过其自身承受能力的信贷,而中小企业也不愿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如此一来,银行的贷款成本和监督成本上升。银行由于缺乏有关中小企业客户风险的足够信息,不能做出适宜的风险评价。此外,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
上的差别,以及银行追求规模效应等原因,大型金融企业通常更愿意为大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不愿意为资金需求小的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四)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完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组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担保机构600多个,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200多亿元。我国的担保体系是以政策性融资担保为主体、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介入很少。政策性担保机构无需自负盈亏,追求的是社会效益,不符合担保的高风险性,有可能使担保规模过大,使担保变为福利。当银行考虑到一旦出现代偿额过大或集中代偿的情况,担保机构无力代偿时,反尔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此外,我国目前的中小企业信贷抵押折扣率过高。一般来说,中小企业规模小,可抵押的物品少,但现行的金融对抵押品的折扣率过高,使的许多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一)加强中小企业公司的治理建设我国很多的中小企业还具有明显的家族特色。用人方面任人唯亲,家庭成员占据重要的管理岗位,决策上独断专行。这种管理模式不利于中小企业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不利于提高中小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导致银行和投资者不愿意向其贷款和投资。
鉴于此,中小企业应走产权主体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公司改造,解决家庭制对其发展的束缚,进行所有权的结构调整,引入优秀的管理人才,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这样才能提高信用水平,增强融资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互助性担保制度
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首先,要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由各级政府财政出资,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其次,成立商业性担保公司。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实行商业化运作,以盈利为主要目地。第三,建立互助性担保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联合出资,发挥联保互保作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互助担保的优势来自民间担保的产权结构、社区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机制。当面另风险时,政策性担保的通常做法是将风险转移给政府。而互助性担保机构承担的风险最终由会员分担,容易被潜在的被担保者接受,担保审批人于担保申请人相互了解,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危机;互助性担保将银行或政府担保组织的外部监督转化为互助性担保组织内部的相互监督,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性担保联系起来,在于银行谈判时能争取到较有利的条件;互助性担保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可以为政府与中小企业沟通创造新的渠道,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以互助性担保机构为主,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国家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
(三)转变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观念和经营方式,改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对于进入成熟期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最为关注和期盼的莫过于能够及时获得银行贷款。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无论其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如何,银行信贷融资始终是中小企业的主要来源。
1.调整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强化和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机构。商业银行要打破以企业规模和所有制结构作为贷款的标准的认识误区,除总行外,一级分行和作为基本核算的二级分行也应尽快分离和设置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机构。
2.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套针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应把企业的行业发展,成长预期,管理团队和科技优势作为评估的主要因素,并以量化指标体现出来,再结合财务状况,综合评估此类企业。
3.从政策上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可考虑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浮动区间,对于向中小企业贷款比例较高的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实行诸如冲消坏帐和补贴资金等措施,以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4.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改善信贷融资能力。很多成长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性,对其信贷融资,显然具有风险。虽说这类企业也会带来高收益,然而这种高收益并不会增加银行信贷的利息收入。如果将收益的一部分变为权益融资,不仅可以给银行获得中小企业成长带来的收益,也降低了信贷的整体风险。
(四)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地方性中小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现在,我国虽说有五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和五千多家城市信用社,但其合作性质已经淡化,成为“准国有商业银行”,应在对其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成立商业性中小企业银行,专门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商业性贷款。中小金融机构拥有成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信息优势;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对地方中小企业经营状况的了解程度逐渐增加,有助于解决存在于中小金融机构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务员之家
(五)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这是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融资租赁具有其他融资方式所没有的优点:
1.限制条件少,能迅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能使中小企业保持技术及设备的先进性,提高产品竞争力;与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体制、企业规模、信用等级、负责比例、担保条件等限制较少。
2.融资风险少,中小企业有权选择自己最需要的设备,掌握设备及时更新的主动权。由于租赁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权选择归还或购买,设备过时的风险就由出租人承担了。中小企业出现经营不善无力交付租金时,出租人只好收回设备。与债务融资下的破产清算相比,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更小。
3.保持中小企业财务的合理性与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动资金的一次性过多占用,增强了中小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另一方面,与股权融资相比,租赁融资可以避免对股权的稀释。
4.能够产生节税效应。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租赁设备的折旧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的利息和手续费均可从税前扣除,从而使承租人得到了减税的好处。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正文开始>> 内容提要:由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应对危机,总结事件过程,反思经验教训,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注意信贷过度集中的问题,推进并发挥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鼓励适度消费,建立严格的金融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财政金融的监管和立法,促进和保障金融产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金融危机;西部地区;教训汲取;发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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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金融风暴,给全球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忧虑,尤其是金融业界更是谈虎色变。那么,这场金融危机究竟是如何引发,西部大开发,发展西部金融业从中应当吸取哪些教训?对此,本文作如下分析和思考。?
一、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及相关问题剖析?
2007年4月,新世纪房贷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美国次级抵押信贷市场风险危机开始,此后伴随着美联储、欧洲、日本等先后几次向金融体系注资救市,以及美联储利率的不断下调,这场以雷曼兄弟倒闭为代表的华尔街风暴,逐步已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场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可划为三个阶段:一是债务危机,即金融机构向大量信用不良以及低收入群体贷款购房,贷款者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引起的问题;二是流动性的危机,即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不能够及时产生足够的流动性来应付债权人变现所引发的问题;三是信用危机,即人们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金融活动产生全面怀疑所造成。探究这场金融危机的发生,如果从体制机制及相关财政金融宏观管理决策上分析,与美国债务经济模式和金融机制及金融宏观管理决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一)美国不劳而获的经济方式——债务经济模式,是一个地道的空壳经济,培育了美国经济增长的大气泡?
众所周知,债务经济模式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使世界各国对美元的需求大增,以及当时的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放弃美元货币供应量的管制,改用利率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货币手段的背景之下。即美国不再需要一般性的实业企业,除食品以外的一般消费品和一般性工业设备外,其他商品都从国际市场购买,并借此向世界输出美元。其他国家为了国际贸易结算顺利进行,不得不持有相当数量的美元储备,并购买美国债券或其他所谓安全的美元资产以保证美元储备保值增值。在这种金融框架下,只要美元国际结算货币的地位不倒,外国政府就永远需要美元储备,美国欠下的债务就永远不必归还,并且通胀或美元贬值会自然蚕食掉利息率。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到现在,美国GDP制造业所占比例不到10%,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率更少,而服务业在美国GDP中的所占比例高达80%。按美国著名学者安德森·维金的推算,美国每获得1美元的GDP,必须借助5美元以上的新债务。同时随着国际贸易量增加,美元债务随之也会增大。正是这种债务经济模式,既膨胀了美国经济,也为美国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即一旦消费信贷迅速膨胀引发次债危机,短期利率、货币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都会产生急剧下降或增加,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二)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导致金融过度膨胀?
美国金融投资极度膨胀与金融投资激励机制失衡有极大关系。在债务经济模式下,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家与职业经理人只有把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无限扩大,从中才可获得更多的收益。到2008年中期,美国各类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高达200万亿美元。金融机构杠杆
率高达50~60倍,远远超过几倍、十几倍的正常水平,加剧了自身财务脆弱性?①。而金融家和职业经理人却为其自身利益铤而走险,在证券化分析、系统风险估算甚至毁约概率计算上预测上不断出现失误。这种情形加之华尔街金融家们的不良行径,如各种违规套利,失实的传销手段,导致资产证券化的急剧膨胀。而资产证券化一旦过度,必然加长金融交易链条,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随之降低,金融风险也会随之被空前放大。?
(三)消费信贷金融监管的缺失?
从Y=C+I+NX可知:美国巨额贸易赤字使净出口NX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为负值。而美国制造业投资增长率不断减小,2006年仅为,投资额仅相当于GDP的,并且金融投资仅能平衡贸易逆差,所以,美国也只有靠增加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仅2007年消费对美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72%。然而现实是从1971年到2007年,美国民众的绝对收入水平下降,中产阶级人数大幅萎缩,并且失业率不断攀升。为解决这种矛盾,美国政府采取不断鼓励消费信贷的措施。即让原本没有资格借钱的人借钱消费,让原本没有能力买房的人购买住房。而金融监管的缺失,导致金融专家被利益所驱使,经济学家被公司所利用,最后政府监管成为摆设,风险预警能力丧失,这是形成系统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评级机制失信?
美国众多的金融机构贷款出了问题,与金融评级机构严重失信分不开。由于金融机构的失信,使很多问题债券、问题银行长期被评估为“优等”,其中包括美国著名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 (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失信的评级机制蒙蔽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也不得不使他们去吞下金融危机这个苦果。?
二、金融危机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的经验和教训?
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对各国的影响尤其是金融业的影响也正在向纵深发展。危机爆发之初,国际投资大亨索罗斯曾预言:“各国能否有效对付本轮金融危机,关键在于各自的政策效力。”面对危机,中国政府出重拳,采取加大投资,刺激消费,给经济“输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2008、2009两年新增投资4万亿人民币,2009年新增信贷近10万亿人民币。减税降费、贴现降息、家电下乡、汽车补贴,各地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地应对这场危机。正如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面对危机“我们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很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趋势”?②。目前这场危机似乎已近尾声,但是这场危机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尤其是中央第二个西部大开发规划即将出台,西部大开发将进一步加速,西部金融产业也面临难得的机遇,在此背景下西部金融产业发展应当汲取哪些教训,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一)在宏观经济决策上,必须根据国情区情制定产业政策,合理安排金融产业的发展比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平衡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a同学你好,毕业了就需要面临写论文,写论文虽然是件很痛苦的是,但只要认真查资料,认真思考与分析,还是能完成的。 (一)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具有综合性和创新性。本科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长,选择适当的论文题目,但所写论文要与本专业所学课程有关。(二)查阅资料、列出论文提纲题目选定后,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调研和进行实验,搜集、查阅有关资料,进行加工、提炼,然后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三)完成初稿根据所列提纲,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初稿。(四)定稿初稿须经指导教师审阅,并按其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一般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最好不要太泛,越具体越好,而且老师希望学生能结合自己学过的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关于金融方面论文不知道你是否确定了选题,确定选题了接下来你需要根据选题去查阅前辈们的相关论文,看看人家是怎么规划论文整体框架的;其次就是需要自己动手收集资料了,进而整理和分析资料得出自己的论文框架;最后就是按照框架去组织论文了。你如果需要什么参考资料和范文我可以提供给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可以直接问我,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写论文最忌讳的是急躁心理,在学术上,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所以我认为写论文要大体经历如下过程:审题课程论文的目的就是检验大家对课程的学习状况,所以大家必须严格并准确的按照外教提出的论文题目来写,不能有自己的改动,如果是两问或者以上,更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问来写,但是可以有详有略.以这次论文中的第四题"日本持续危机的原因是什么,2004年经济复苏的障碍是什么"为例,我们首先要明确这道题有两问,你可以着重写第一问,也可以着重写第二问,但是两问必须都涉及到.这次有的同学的论文,可以看出写作态度是非常认真的,但是由于跑题或者没有抓住题眼,导致分数十分不理想,这是非常遗憾的.列提纲提纲是文章的骨骼,好的提纲是写出一篇好文章的必要一环.提纲要列出文章的大体思路,还以第四题为例,提纲中可以写出持续危机的原因大概有经济方面的,制度方面的,文化方面的,国际影响方面的等,这样在找资料的时候就可以有的放矢,节省时间了.3,查阅资料要注意的是,没有必要每一个方面都进行非常详细的论述,比如,你认为银行体系的问题和日本文化方面的问题是持续危机的主要问题,你就可以详细查阅有关这两方面的问题,其他方面一笔带过即可.写作经过以上的努力,你会发现,论文已经基本成形了.在写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⑴论述层次一定要清晰,每一个小方面要加上小标题,最好加黑表示,这样读者就能一目了然,也能提示作者紧紧围绕本段中心来写.⑵文章要体现一定的学术性,要把你所引用的事实或者数据和所学到的经济学理论结合起来,有些同学为写好论文查阅了大量资料,但是整篇论文全是现象的罗列,没有任何的分析,这样就更像调研报告而不是论文了.比如你引用了日本政府的某个政策来说明政策对日本持续危机的影响,那么你要深入分析这个政策为什么会造成日本持续危机,而不是仅仅把这个政策摆在那里.对数据的引用也是一样,这次论文有很多同学引用了大量数据,但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的同学就不多了.⑶论文的格式要规范.格式规范并不是形式主义,它体现了作者在学术上的严谨.尤其是脚注,一定要详细,这样既是对所引资料作者的尊重,也便于大家以后的二次引用.以上几点就是我对这次批改论文的几点体会,希望能和大家共勉内容提要是全文内容的缩影。在这里,作者以极经济的笔墨,勾画出全文的整体面目;提出主要论点、揭示论文的研究成果、简要叙述全文的框架结构。 内容提要是正文的附属部分,一般放置在论文的篇首。 写作内容提要的目的在于: 1.为了使指导老师在未审阅论文全文时,先对文章的主要内容有个大体上的了解,知道研究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研究的主要逻辑顺序。 2.为了使其他读者通过阅读内容提要,就能大略了解作者所研究的问题,如果产生共鸣,则再进一步阅读全文。在这里,内容提要成了把论文推荐给众多读者的“广告”。 因此,内容提要应把论文的主要观点提示出来,便于读者一看就能了解论文内容的要点。论文提要要求写得简明而又全面,不要罗哩罗嗦抓不住要点或者只是干巴巴的几条筋,缺乏说明观点的材料。 内容提要可分为报道性提要和指示性提要。 报道性提要,主要介绍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成果以及成果分析等,对文章内容的提示较全面。 指示性提要,只简要地叙述研究的成果(数据、看法、意见、结论等),对研究手段、方法、过程等均不涉及。毕业论文一般使用指示性提要。 。
农村金融研究可能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北核评审委员会认为该研究的内容和要求不符合评审的标准,也可能是研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合规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如何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防范化解风险、支农和自身发展的共赢是个现实的课题,需要各有关方面认真地研究。 二、新农村建设给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化解带来的挑战 (一)支农优惠政策可能增加农村信用社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变化,而引发的私人部门改变行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风险以谋取厚利;或者虽无意冒险但却疏于防范,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更大。为提高农村信用社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国家将陆续出台许多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优惠政策措施可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压力减少,疏于风险防范化解。同时,一些支农信贷政策可能成为某些农村信用社冒险放贷的借口。 (二)农村巨大资金需求可能诱发过度信贷风险。金融机构所具有过度信贷的内在冲动,是造成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或内在不稳定的核心原因。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信用社过度信贷主要来自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巨大。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新农村建设新增资金需求总量为5万亿元左右。按照过去农村投入资金中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的经验比例,即使考虑到公共财政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投入的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而农村信用社目前和将来一定时期内仍是支农信贷的主渠道。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国金融机构中的弱势群体,自身治理结构不完善。在农村经济出现繁荣景象的诱导和有关部门不当引导、干预下,农村信用社可能放松贷款条件,满负荷或超负荷扩张信贷规模。 (三)多因素积聚加剧农村信用社流动性风险。除上述过度信贷因素外,还存在以下三个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动性风险上升:1、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这些新成立的机构和组织将直接分流农村信用社资金。2、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降低。随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农民养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学等大项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担的部分逐渐增加,农民边际长期储蓄倾向减弱。3、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以前农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围绕种植业变动,农村信用社存款增减和贷款收放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使农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种植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比重下降。农村信用社资金变动季节性特征减弱,资金头寸匡算和调配比以前复杂。 三、抓住机遇 应对挑战的对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进内部治理完善。 农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结构包括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有助于促进内部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完善。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探索,农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东大会-理事会-主任-监事会的内部治理框架。相对于内部治理,外部治理发育不全。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日益增多,农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增强,为培育农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结构提供了契机。建议:1、吸收农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贷款客户等利益相关者进入信用社的“三会”,遏制内部人的道德风险。2、开拓农村信用社的“经理人”市场。信用社高管人员面向社会选拔,培育竞争性经理人市场,减少代理问题的发生。3、加大市场退出监管的力度。对于存在严重清偿性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及时进行接管、重组、关闭或解散,严厉追究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的惩戒作用。 (二)以支农合力化解过度信贷压力。1、围绕增强支农功能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步伐。农业银行要按产权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对农村资金的市场化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功能扩大化方向进行改革,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邮政储蓄机构要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进行改革,开展抵、质押贷款业务,建立完善邮储资金回流农村的机制。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有网点的,也应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放到农村。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尽快改变目前主要靠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的局面。2、统筹规划,合理调配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分工,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应坚定立足于“小额、短期、低风险”。大额、长期资金需求由财政性资金或政策性银行提供。3、明文规范农村信用社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运用,防止内部人以支持新农村建设为名滥贷寻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农村信用社普遍资产质量不高,资产负债比例居高不下,农村信用社可用支农资金余地较小。同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借款人已经占农户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现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这些借款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贷支持。因此,以新增贷款增量激活不良贷款存量是实现支农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旧贷增加新贷。允许农村信用社在以农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房地产权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贷款中的信用贷款变成抵、质押贷款的前提下,增加对原借款人的贷款。二是还二贷一。不良贷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内归还一定金额的贷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贷款仍有余额,信用社可按照还二贷一的原则增加新贷款。上述两种方式并没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四)以系统性风险防范遏制单体风险蔓延。1、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筑农村信用社安全放火墙,增强公众信心。2、建立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缓冲机制。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金融机构城乡一体化趋势不可阻挡。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阻滞城乡金融机构伙伴风险的传播有利于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安全稳健运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机构从农村信用社划入大额款项,划入方金融机构应提前一定时间预约通知信用社。3、拓宽农村信用社的筹资渠道。畅通农村信用社从银行同业资金市场筹资渠道,拓宽信用社应急筹资渠道;允许农村信用社采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长期资金,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的稳定性。4、在确保不会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前提下适时引爆已经出现清偿性危机的单体信用社风险,缓释风险能量,防止风险集中爆发。
浅议农业保险模式选择与农村金融稳健发展一、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原因剖析频频发生的农业自然灾害,在带来巨大的灾害损失的同时,也引发了业内外人士对农业保险问题的反思:在商业保险发达的今天,为何农业保险仍然处于真空?其一,发展缓慢,救灾复产作用未有效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的高风险,不仅是农业风险的种类多、涉及范围广,更重要的是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目前,我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比一般发达国家高出10%至20%。农业的高风险,也意味着经营农业保险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缺乏拓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动力,农业保险发展十分缓慢。由于农业保险的缺位,农业自然灾害后救灾复产的资金基本来源于政府及社会捐献。农业保险对平抑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村防灾防损能力及灾后恢复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以浙江省为例,由于地处沿海,农业自然灾害在全国风险区划中属于最高之列,保险财产因台风洪水造成的损失率是上海的46-59倍。仅2005年,全省就有万公顷农作物、万公顷水产遭受台风袭击受灾,万头大牲畜死亡。由于近年来该省每年保费收入只有一两百万元,形成了农民、保险公司“两不愿保”的局面,因此这些损失几乎没有得到商业保险补偿。其二,机制缺失,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对农业、农民、农村企业均具有通过风险支持获得收益的共性特征。但是,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目前却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让农村金融独自承担“三农”信贷支持的风险和收益。如果农业保险介入,通过与银行机构打造风险利益共同体,则可以使其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吴兴区东林镇为例,全镇龟鳖养殖量最高时超过2000万只,养殖农户数1200多户,已从传统的粮产区变为龟鳖养殖大镇,走出一条特色水产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但2003年开始龟鳖市场行情“突变”,一夜之间造成70%以上的养殖户亏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龟鳖养殖业贷款逾期贷款增加,农业产业化经营风险凸现。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下,通过调减温室龟鳖养殖量、调整养殖品种、建立龟鳖专业合作社等措施,该镇龟鳖养殖业已走出大面积亏损的困境,农户贷款基本上能够正常周转。虽然市场风险基本得到化解,但假若龟鳖行情未能如期转好,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0多万元龟鳖养殖业贷款潜在风险将是巨大的。如果有农业保险分担风险,将使农业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从而增加农村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其三,立法滞后,导致政策扶持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至今没有出台。目前,国外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国家都对农业保险进行专门立法,界定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我国没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立法,农业保险也就无法可依。由于立法滞后,国家提出对农业保险的扶持都是宏观层面的,往往因缺少具体支持政策而落不到实处,这也是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除免征种植业、养殖业保险的营业税之外,对农业保险没有其他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没有直接的保费补贴。由于缺乏政府扶持,受农民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所限,如果保险公司完全按照市场价格制定保险费率,农民买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险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二、发展农业保险需要创新思路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承担支农重任的银行机构也处在这一风险之下。如果农业保险这个屏障没有建立,任何形式的银行机构潜在风险都是巨大的,这将影响“三农” 的信贷投入,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笔者以为,在农业保险问题上,需要创新思路,大胆探索,加快发展。模式一:政策性保险,市场化经营。农业保险有其特性,它针对弱质产业和支付能力弱的群体,属于准公共产品。而农业又属于基础产业,农业保险对整个和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农业保险应实行政策性保险。但政府直接开办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容易产生垄断,效率低下。因此,要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和现有资源,采用由政府补贴方式,将农业保险交给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实现政府、保险公司、银行机构和农民“四赢”。如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经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于2006年3月1日在杭州成立,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平安等十家成员公司共同签署了共保体章程,标志着业内期待已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浙江开始破题。由于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在试点阶段实行5倍封顶方案,其中农业险累计赔付在保费2倍以内,由共保体全额承担;2至3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1:1承担;3至5倍部分,政府与共保体按2:1承担,因此可以较好地化解单家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调动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业务的积极性。模式二:专业化机构,综合性经营。由商业保险公司、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出资,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同时,出台一定的优惠政策,允许农业保险公司综合性经营,鼓励其在从事政策农业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农村地区商业性保险业务,起到“以险养险”的功效,增强农业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提高其开发农村保险产品特别是农作物保险产品的能力,减轻政府财政的负担。以2004年12月30日挂牌成立的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借鉴了法国安盟“专业化机构,综合性经营”的“大农险”模式,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根据农业生产力水平、农业风险特点、农民保险需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提供种养业险、家财险、人身意外险等“一揽子”保险产品。2005年,该公司就实现保费5506万元,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为1114万元,常规性保险业务保费4392万元,开办保险险种55个,使其在完善农村风险保障体系,开发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以商业化运营方式开办各类涉农保险业务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而实现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模式三:相互制保险,自己保自己。相互制保险公司是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成立的法人组织,也是国际上比较成熟和被广泛采用的一种保险组织形式。与股份制公司相比,相互制保险公司在组织形式、资金来源、经营模式、经营目标和分配机制等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会员利益的最大化。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相互制保险公司具有的优势也十分明显:一是相互保险形式适用于道德风险较高的保险;二是相互保险成本较低,为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人群寻求保险保障提供了机会;三是由于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性,因此公司可以灵活调整保险费率,从而可以有效地避免利差损、费差损等问题。目前,相互制保险成为国外保险市场的主流形式之一,公司数量和市场份额比重都占到全球2/5左右。在我国,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原黑龙江农垦总局风险互助体系的基础上,成立了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于2005年1月11日正式开业,填补了我国尚无相互制保险公司的空白。由于相互农险公司较少需要政府资金上的支持,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利用这种形式发展农业保险被很多业内人士看好,渔业、全国总工会下属的中国职工互助保险等有望在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走得更远。模式四:银行办保险,尝试双赢路。鉴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以及其与农业保险休戚相关的因素,结合“十一五”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建议认真研究在省(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中开展设立农业保险公司的试点。在省(市、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中设立农业保险公司,一是符合其作为全省(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角色,有利于发挥人才优势和交叉销售优势,符合综合经营的发展趋势,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有效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竞争实力;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风险有其特殊性,它往往由小而大,由此及彼,一旦发生风险,作为信贷支持主体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影响最大,而农业保险公司的设立,可在一定程度上将这种负面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有效提高信贷风险防范能力;三是以省(市、区)为单位设立农业保险公司,可以推进农业保险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立法试点工作,从本地实际出发对农业保险的经营目的、性质与定位、经营原则、组织形式、承保范围、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条款的制订以及对农业保险的监管等做出规定,明确农业保险的地位,并借助税收杠杆的财政积累支持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落到实处。模式五:政府设基金,防巨灾风险。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在农业保险立法中对保险费的分担作了明确的规定,美国法律规定政府补贴保费的30%,加拿大法律规定政府补贴50%。同时,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如美国和日本,政府为农业保险,包括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提供高额补贴;在德国和法国,农业保险运作方式虽然市场化,但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仍有政府基金作坚强后盾。在我国,由于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大量风险集中于经营主体自身,使得保险赔付率居高不下,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承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议抓紧建立中央和省(市、区)两级政府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供给主体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来源可以是多渠道的,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款、从农业保险供给主体的年度经营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以及赈灾捐款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等等。同时,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去营业税的同时,建议减免所得税,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拓农业保险业务。所减免的税收转入专项农业保险基金,用作应对农业大灾补偿的积累。
因为农村金融研究是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是。所以没有入选农村金融研究杂志(CN:11-1206/F) 创刊于1980年, 目前以月刊形式发行, 是一本由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主办,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管的部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