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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循证医学杂志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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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循证医学杂志见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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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6年: 《医事法学进展在广东》 ,主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4月第1版。16.2015年:《打开天窗说“亮”话》 ,专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8月第1版。15.2014年:《医事法律500问》,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1月版。14.2013年:《医道法途》,副主编,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10月版。13.2013年:《医事法学在广东》,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4月版。12.2012年:《医事纠纷律师实务:案列评析和诉讼指引》,主编,法律出版社出版2012年11月版。11.2011年:《临床医学导论》,参编,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版。10.2008年:《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专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7月版。9.2004年:《脑死亡-现代死亡学》(《脑死亡立法的必要性》之节),参编,科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8.2003年:《医法通》,专著(合作主编项目之一),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7.2003年:《民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6.2003年:《专利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5.2003年:《婚姻法通》,合作主编,新世纪出版社2003年1月版。4.2003年:《诉讼法教程》,参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月版。3.2002年:《公民行为十万个怎么办》,参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年3月版。2.2000年:《国际私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版。1.2000年:《宪法教程》,参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174.《“法治中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独著),载《羊城晚报》2014年10月10日173.《药事损害鉴定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24日172.《面对并发症执业医师如何防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9月23日171.《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10日170.《患方药品使用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9月3日169.《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13日168.《药事服务线现代化治理(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8月6日167.《循证医学证据首次直接用于医疗及其侵权诉讼引发的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4年8月166.《护理不当须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7月21日165.《以民事诉讼规定为依据 依法审视病历记录、鉴定名称变更和举证责任倒置适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164.《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7日163.《产前脐带染色体检未见异常却产下先天愚型男婴 谁侵犯了她的优生优育选择权(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10日162.《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下)》(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9日161.《不配合转院,也是医疗过失》(独著),载《医师在线》2017年7月7日160.《由生效判决回查医方、患方和法院方行为选择与后续风险》(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159.《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7月3日158.《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7月2日157.《医疗过错损害要赔偿》(独著),载《医师在线》2014年6月30日156.《药品生产经营线的现代化建设(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25日155.《修改、涂改还是篡改? 由病历问题谈医方责任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6月19日154.《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监督政府之手》 (独著),载《南方日报》2014年6月12日A04版153.《药品研发试验线的现代化建设》(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6月11日152.《法官内心确认是影响判决证据采纳的一项独立因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151.《患者猝死引发诉讼 医方是否充分:告知“的疑云》(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5月29日150.《推行药事治理良法》(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28日149.《鉴定意见的恰当采纳与适用 更须提升法院的医事审判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148.《患者因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破裂出血死亡 医疗过失还是难以预料风险所致?》(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4月17日147.《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 (发言整理),载《法制日报》2014年4月10日146.《药事治理的“善治”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5月7日145.《药事治理开启药师美好时代》(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4月23日144.《由病历资料证据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谈“病”与“人”之医法的有机统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3.《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27日142.《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 事后补签病历是否违法(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3月13日141.《医事改革恰逢其时》(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12日140.《医事改革革故鼎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3月5日139.《医事改革契机已到》(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2月26日138.《处置医疗纠纷离不开顶层设计》(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22日137.《从住院患者“跌倒事件”处置回看医方救治、鉴定意见和法院判决之得失》(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6.《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16日135.《高龄患者半夜跌倒后死亡 意外还是护理过失(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4年1月9日134.《完善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机制岂能一厢情愿》(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4年1月8日133.《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最” 》(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25日132.《医疗损害鉴定实证认识与再思考》(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2月11日131.《官方与民间医疗损害纠纷处理之不同》(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27日130.《医疗损害纠纷处理如何最优化》(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1月13日129.《医疗损害纠纷持续向上》(独著),载《医药经济报》2013年10月23日128.《医疗服务市场化视野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面临的新风险和新对策》(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7.《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26日126.《先心病患儿:A院治疗,B院死亡 两家医院都有错(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9日125.《鉴定不能再以所谓“医疗不足”等替代“违规违法”》 (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4.《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2月12日123.《颅内动脉瘤行介入栓塞术后继发脑出血及脑疝 保守治疗还是外科手术(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1月21日122.《要注重科学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审查》(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1.《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31日120.《复杂型先心病患儿术后肺动脉吻合口狭窄 并发症还是医疗损害(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0月10日119.《说明清楚、平时留意和审理专业 是本案医方胜诉的三大原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8.《置入心脏起搏器后患者反复感染但不配合治疗 不利后果由谁埋单?》(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9月12日117.《合理、谨慎、注意的法律义务应溶入医疗活动中》(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6.《头晕、胸闷急诊入院患者未确诊急性心肌梗死 依据不足还是误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22日115.《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方式化解药品缺陷 引发医疗损害赔偿的风险防范能力》(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4.《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下)?》(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8月1日113.《接受双肾ECT检查的患者突发急性心力衰竭进而死亡 患者原因还是操作不当(上)?》(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7月25日112.《让“三分治疗、七分护理”价值回归》(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7月15日111.《合理治疗方案需循证医学和法律学的双结合和双肯定》(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10.《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27日109.《疑诊隐匿性冠心病患者接受心包穿刺术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存疑患者的诊疗得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6月6日108.《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 医方须履行哪些说明告知义务?》(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27日10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管理》(独著),载《基层医院》周报2013年5月13日106.《掌握防范检查预约风险三要素》(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5.《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8日104.《辅助检查预约及时还是延迟 既显管理水平 更属归责事由(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4月11日103.《“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是有道理的》(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2.《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28日101.《病重患者院内独自去做检查返回途中猝死 护理对错的是非之争(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3月7日100.《临床医疗是医学与法学有机结合的活动》(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9《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31日98.《暴发性心肌炎致5岁患儿入院9个多小时死亡 病情太急还是救治太缓(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3年1月10日97.《防范药品医疗损害纠纷 请认真对待药品说明书》(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6.《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5.《目前中国的法律如何界定患者的知情权》(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4.《晚期癌症患者说病情我做主;医生无奈到处家属说了算 是残酷的真相还是善意的谎言》(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20日93.《符合指征 操作失当 白蛋白使用有“致命伤”吗(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2月13日92.《鉴定意见的法律地位》(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1.《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1月29日90.《急性心衰死亡过失认定 四次鉴定,四种结论(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2012年11月15日89.《由医患沟通项目变迁和增多,谈医方说明告知义务的履行》(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8.《“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下)》(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25日87.《“说明”义务履行不全致风险蓄积 弹簧圈数量多少:不只是医疗费用,也是医疗风险(上)》(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10月18日86.《与“谨慎”/“注意”相对应医疗法定用语要牢记 读不懂,难读懂》(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5.《“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续)》(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7日84.《“注意”病情,是义务!患者病情恶化未入院,带药回家后死亡,医方被判承担30%损失赔偿》(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9月20日83.《用法监督网络健康》(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9月1日第17期82.《鉴定意见表述透露出医(事)法应用之进步与挑战》(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1.《转院:患者的权利 医生的义务》(第三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8月9日80.《医患纠纷,法律解读宜先行》(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7月15日第14期79.《患方拒绝尸检的医法思考 行使知情而不同意权的不利医法后果》(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8.《胃大部切除术后多次出血合并房颤抗 血小板与抗疑治疗之过失认定》(第二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7月12日77.《医疗事故鉴定用语应规范合法》(独著),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6.《一审患方败诉,二审调解医方部分赔偿 主动脉夹层介入治疗“是非”之争》(第一作者),载《中国医学论坛报》2012年6月14日75.《广东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环境正义问题》(第二作者),载《岭南学刊》2012年02期74.《尤其重视急危患者知情同意权》(独著),载《医师报》2012年5月73.《诊疗规范亟需规范》(独著),载《中国医院院长》2012年08期72.《“缝肛门”教训 减少医患纠纷亟须“诊疗规范”》(独著),载《东方早报》2012年2月15日71.《临床决策和处理缺陷致悲剧》(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70.《 口头说明陷医方于不利境地》(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11月69.《律师喜欢“挑刺” 》(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9月68.《依法行医 维护医师的合法权益》(独著),载《医师报》2011年67.《参与器官买卖 医生也是犯罪》(第一作者),载《医师报》2011年5月4日66.《超说明书用药患者与医生的权益保护》(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2期)65.《我国超说明书用药的法定界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1期)64.《对超说明书用药多种意义上的完善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第10期)63.《我国医学教育临床实习中存在的权利冲突及预防》(第二作者),载《中国医院》(2010年14卷04期)62.《医院与父母处置权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下)》(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6日61.《冷冻胚胎的权利与属性之争——谁有权决定受精卵的“生”与“死”(上)》(第二作者),载《医师报》2010年3月22日60.《电子病历中的侵权问题》(独著),载《医师报》2010年3月59.《国内外药品损害的法律规责、救济现状与防范建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10年3月58.《Brain death and organ transplant legislation:analysis of 969 respondent by classroom questionnaire》,载《Hepatobilary & Pancreatic Diseases International》(SCI收录)2009年10月57.《脑死亡与器官移植立法课堂调查问卷分析》(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12月总期第83期56.《中国大陆“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策略与思考》(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4月总第75期55.《中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现状与挑战》(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9年2月总第73期54.《出台脑死亡判定标准对医院及医生的影响》(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5-6月总第86-87期合刊53《死亡标准取代的全方位解读》(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4月总第85期52.《药品说明书:安全用药的完善与思考》(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3月总第84期51.《药品说明书:验证用药行为合理、合法性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2月总第83期50.《药品说明书:用药的法定依据与防范药害的凭据》(独著),载《中国处方药》2009年1月总第82期49.《医患沟通系统评价证据的循证分析》(第5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年第12期48.《院方滥用抗生素是否成立》(独著),载《医师报》2008年10月9日47.《医法结合:一个在医法评判中所必然呈现的判断》(第2作者),载《中国处方药》(2008.12总第81期)46.《医法结合:一种随医学实践同步并同时进展的状态》(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80期)45.《医法结合:与医学理论同步生成》(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79期)44.《案说实验性临床医疗》(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78期)43.《三个概念的明晰及参照》(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77期)42.《让实验性临床医疗公开透明》(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76期)41.《实验性临床医疗:医法结合的创新之路》(独著),载《中国处方药》(总第75期)40.《关注活体器官移植的审查,防范医疗纠纷——从“交叉捐肾”引发的伦理争议谈起》(第一作者),载《新医学》(2008年第9期)39.《加强政府卫生财政投入机制研究》(第二作者),载《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年4期)38.《由一起孕妇失去生育能力案看医方存在的诊疗不当及其法律责任》(第四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2期)37.《双侧输卵管结扎术后又妊娠的责任认定与立法建议》(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0期)36.《医疗服务合同效力瑕疵与医疗费用的给付——由一起医疗诉讼与反诉案件所引发的法律思考》(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9期)35.《唐氏综合症引发之优生优育选择权诉讼及其鉴定选择》(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8期)34.《未足月未成熟新生儿童重度窒息死亡诉讼之医法解读》(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7期)33.《高危患儿分娩骨折而引发的责任、教训与启示》(第三作者),载《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08年第1期)32.《科学管理,依法维权,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2期31.《脑死亡和器官移植问题解决需要立法直接介入》(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7年第7卷第11期30.《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存的问题与对策》(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6年12月第6卷第12期29.《器官移植术开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分析与对策》(独著),载《西北法律评论》第1卷,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2006年7月第1版28.《论公务员在执行上级决定或者命令中的角色定位》(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2006年第24卷第4期,先被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全文转载,又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纪检监察研究所、中国监察协会主办的《研究参考》全文转载27.《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21卷第18期26.《如何看待鉴定留有“尾巴”的医疗侵权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2期(21卷12期)25.《化解医患法律冲突的关键在于医与法的结合》(独著),载《中国社区医师》2005年第281期(21卷11期)24.《法理视野下的医患和谐》(独著),载《中国实用妇科产科杂志》2005年第12期23.《从法理的视角谈我国医疗改革》(独著),载《广东科技报》2005年10月28日2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性质及其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作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1月第5卷第11期21.《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在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医疗纠纷案中的应用》(独著),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6月第5卷第6期20.《现有法治框架与法律资源下中国医师维权路径的探索》(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5卷04期19.《执业医师法定权利的运行、问题与思考》(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6期(第5卷03期)18.《医疗法制大环境的改变更显医师维权工作的紧迫》(独著),载《中国现代神经疾病杂志》2005年第4期(第5卷02期)17.《剖析医疗行为中医方为主的法律关系》(第一作者),载《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5年1月第5卷第1期16.《影响外科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几个法律问题》(独著),载《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10期15.《找准医疗法律关系是依法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关键》(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年17卷第3期14.《与临床相关的重要法律问题解读》(独著),载《中华医学网络杂志》2004年第1期13.《入世与医疗市场、医疗机构的改革》(第二作者),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6期12.《音像资料证据与医患纠纷防范》(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5期11.《论脑死亡的立法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独著),载《中华医药与健康》2003年第4期10.《我写<医法通>》(独著),载《健康报》2003年11月 24日9.《司法鉴定与医学鉴定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运用的比较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2年15卷第4期8.《论法律责任的哲学基础》(独著),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主办)》2002年第7期7.《现行医疗体制下的医疗服务纠纷原因初析》(独著),载《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3月第4卷第1期6.《依法治国,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打开更为广阔的通途》(独著),载《广东党史》2001年第5期5.《医疗纠纷的动因分析》(独著),载《中国医学伦理学(西安交通大学主办)》2001年第4期4.《城市绿化应走法治之路》(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9期3.《由货仓式商场突然关闭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独著),载《南方经济》2001年第3期2.《论法律责任在法学中的地位》(独著),载《跨世纪改革论坛》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1999年9月版1.《人生观理论教学实践的几点体会》(独著),载《思想教育》1997年10月25日 12.广东省住房和城镇建设厅委托项目:《全面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5年; 11. 中国社会科学院地方法治蓝皮书项目:《广东医疗纠纷处理调研报告》(2014年)法治广东研究中心广东医疗法治发展状况研究课题组组长,课题组成员:官健、佘琼胜、潘盛鹏、赖永洪、葛志坚、庹明生、王辉、张兆金、刘晓绛、王文倩、赖嘉敏、栗艳杰。载《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会政法分社,2015年1月第1版,皮书序列号:B-2015-412,2014年; 10.中国法学会委托项目:《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论文名称:《加快法治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课题主持人:应松年;课题组成员包括:江必新、游劝荣、马怀德、薛刚凌、肖建国、张生、宋儒亮、王轶、曹鎏;执笔人:应松年、宋儒亮、张生、江必新、肖建国、曹鎏;载《中国法学》2014年6月; 9.广州血液中心委托项目:修订《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课题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1月;8.广东省红十字会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法研究,课题组组长,2013年10月;7.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项目:广东法治史编写,课题组组长,2012年9月;6.广东省卫生厅委托项目: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地方立法,课题组组长, 2012年;5.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研究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广州市献血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课题组组长, 2012年;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推荐)项目:“中国法治与社会发展国情调研”,合作主持,2011年;3.广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副省级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政府法律事务管理研究”,课题组组长,2011年;2.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级重点课题研究:“广东法制建设与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研究”,课题组组长, 2011年;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3-2004年度项目:“脑死亡立法问题研究”,独自主持,2007年。 《中国医学论坛报》医事法学专栏主持人 ;《医药经济报》【医界真知】栏目专栏撰写人 。

医学毕业生毕业论文2篇

在西学东渐背景之下,我国医学开始了近代化进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医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的:评价问题式教学法(PBL)教学模式在郑州大学20XX级本科临床教学中的效果。方法:将郑州大学20XX级共计354名临床医学生随机分为2组,分别进行PBL教学和LBL教学,比较两种方法的教学效果。结果:PBL教学班学生期末理论考核成绩、综合能力LBL教学班学生明显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结论:PBL教学法适用于本科临床教学,能够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问题式教学法;临床医学;高等教育

目前我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过程中,大多数授课仍以传统教学模式(LectureBasedLearning,LBL)为主,LBL是以教师为中心,采取学生集体)灌输式教学;临床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其学习兴趣不易提高。由于临床医学专业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这种单向传输、死记硬背的被动教育模式不能激发医学生学习兴趣,锻炼其临床思维。如何训练和加强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成为了现代医学教育的首要问题。问题式教学法PBL(Problem-BasedLearning,PBL)源于20世纪20年代,以问题为中心,进行开放性、探索性的学习模式,是国际上较新的一种教学方式。该模式实施的主要方法是提出问题-收集资料-小组讨论-课堂讨论-老师总结。该方法以学生为主体,强调临床问题在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性,通过对针对性临床问题的探讨,提高医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培养临床思维,由此解决医学生的单向传输的学习问题。郑州大学临床医学系于2006年引入这一教学方法,经过几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我校特色的问题式教学法。虽然PBL已经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并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效益,但对于高等教育临床医学生,尚未有但PBL教学法是否达到了之前的预期效果,我们仍没有客观的评判指标。因此,我们此次的研究旨在通过客观的调查来评价问题式PBL教学模式在本科教学中的效果教学模式在郑州大学临床医学20XX级本科教学中的效果,以期为PBL教学法广泛的推广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1对象与方法

研究对象

选择郑州大学20XX级临床医学五年制全体学生共计记354名。以班级为单位分成2组,实验组32人接受问题式教学法(PBL组),对照组322人采用传统教学法(LBL组)。两组学生在年龄、性别等方面无统计学差异(P>)。

研究方法

实验设计

我校临床医学学制为5年。所有医学生接受全部临床专业课程。对照组根据我院课程的大纲要求采取传统授课方法。实验组,采用PBL教学法,具体方法如下:传统教学与问题式教学相结合。传统教学主要以系统性讲解理论知识为主,问题式教学主要以学生讨论为主,课前由老师设计病例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学,课堂上由老师引导进行讨论分析病例。

观察指标

(1)期末理论考核成绩:采用相同试卷对两组医学进行理论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包括临床医学5年制所有专业课程,包括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

(2)效果评价:自制临床医学教学效果调查问卷,主要包括:①综合能力评估: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学习兴趣及主动性的提高程度、自学能力等方面,每个条目包括显效、有效、一般、无效四个选项;前二者定义为“有效”;②是否考研。采用不记名填写问卷方式。以上从客观和主观上分别评价两种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统计方法根据观察指标数据类型的不同,应用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计量资料用X±SD表示且采用检验,P<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检验水准为=。

2结果

基本情况:共调查PBL组32名,收回有效问卷29份,有效率;调查LBL组354人,收回有效问卷293份,有效率。

期末理论考核成绩

期末理论考核科目包括: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考核成绩结果显示:与LBL组相比,PBL组学生在所有考核科目中具有较高的成绩,两组在妇产科学、儿科学、外科学、老年医学、内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的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见表1)。

效果评价

考研率

在考研率方面,PBL组为,LBL组为,两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合能力评估

总体上,大多数PBL组的同学对PBL教学法较为满意并能很快适应这种教学方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实验组同学认为PBL教学在搜集文献资料、培养自学能力、建立正确的临床思维方式、培养团队写作能力、提高语言表达能力更有优势,而在提高学习效率、提高学习积极性方面差别不大,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方面存在劣势(表2)。

3讨论

我国目前医学院校仍多采用传统的授课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教师将知识高效、准确地传授给学生,并极大地节约了教育资源,这种教学法至今仍是其他教学法不可替代的。①但对于医学生,过于重视知识的重要性,而忽略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对其以后适应临床工作是不利的。②PBL教学,将医学生置于临床问题中,有利于调动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转变学生思维方式,有利于学生独立思考、理论结合临床,灵活应用知识,有利于加强人际交往能力和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促进学生运用和巩固所学知识,并培养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③经过几年的探索,郑州大学临床医学系已形成了一套以基于问题教学为主体,辅以理论知识串讲的PBL教学法,但PBL教学在国内仍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同学们普遍反映由于减少了老师串讲的环节,对知识的全面掌握存在欠缺,这一点仍需教师在今后课程和问题的设置上增加知识的覆盖面,尽量缩小同LBL教学法在构建学生知识深度和广度上的差距。通过对PBL组调查问卷、两组考试成绩、考研率的分析,PBL教学法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及表达能力等方面显示出了其一定的优势,适合在临床医学本科教学中推广。

注释

①于述伟.LBL、PBL、TBL教学法在医学教学中的综合应用.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11(5):100-102.

②Prince,(PBL)(4):394-401.

③田金徽,刘爱萍,申希平等.PBL教学法在循证医学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评价.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1(1):39-43.

【摘要】在我们目前开展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轨合一”培养模式下,研究生的临床思维和技能得到加强,但是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减弱,人文精神和医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多年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科室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尤其在人文和道德培养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而研究生的培养又能促进科室的建设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

【关键词】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科室

1998年我国开始试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出了大批高层次的人才。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推进,为了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09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医学教育部门近年开展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轨合一”培养模式的尝试和探索。虽然在这种模式下,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临床思维和技能得到加强,但是科研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减弱,人文精神和医德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1-2]。在研究生培养的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充分发挥科室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对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能到达促进科室建设与发展的双赢局面,也是科室建设的必由之路。

1提高认识,把研究生培养作为科室建设的的重要工作

改善医务人员的学历结构

研究生教育是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一条重要途径。尤其是我院南楼的特殊工作性质,医疗保健工作任务繁重,医务人员渴望提高医疗科研水平,提高自身素质。研究生教育的实施,能够缓解了这方面的突出矛盾,为培养高素质的保健人才,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科研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以我院南楼消化科为例,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通过研究生教育,改善了科室人才结构,缓解了人才断层状况,而且开拓从事医疗保健工作的医务人员的视野,有助于将他们所获得的知识,转换为临床实际的工作能力。目前,我科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获博士学位者占,有研究生学历者达100%。

研究生学位课题与科室学科发展的方向紧密结合

为了使研究生所完成的学位论文能够与科室建设的具体规划相一致,达到通过培养研究生,促进科室的学科建设和发展目的。我们在研究生科研立题时,重视强调将选题与老年消化疾病的临床实际紧密结合,与科室承担的科研课题相结合,并要求研究生要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突出课题的创新性。积极采用先进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和生物信息学技术完成学位论文。在大家的团结协作下,老年消化实验室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开展研究工作,如制备抗体、纯化和鉴定蛋白、提取质粒、细胞培养等都逐步开展起来。既保证了学位课题的完成,又为科室获得高层次的科研课题和争取高等级的科技成果奠定了基础,先后获得了多项军队重点课题和国家自然基金课题,为今后科室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始终坚持大局意识

科室在研究生选题、课题论证、实验步骤、论文写作、临床实践等方面,各位导师都能够互相通气,主动协商,步调一致。营造一种既重视团结、和谐的气氛,又要坚持对研究生严格要求、在科研工作中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保证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的圆满实现。互相信任是做好研究生工作的基础。科室老专家在这方面起到了表率作用,其十分尊重科室对研究生的培养意见。对研究生在课题完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科室也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保证了研究生培养和科室建设同步发展。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实践,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始终坚持大局意识,是科室发展的关键。

2为研究生完成高质量的研究课题努力创造条件

我院南楼临床部承担着繁重的临床医疗保健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临床科室的学科发展,尤其是科研课题的完成,很大程度上需要研究生来完成,他们是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因此,研究生实验工作的顺利与否不仅关系到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完成,而且与整个科室科研工作与学科发展有直接的关系。站在这个高度上,科室对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应真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帮助,将他们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作为大事来解决。为适应研究生学位课题研究的需要,近年来,我院老年消化研究室在南楼临床部和老年医学研究所领导的'支持以及科室的共同努力下,经多方筹措,先后添置了二氧化碳孵箱,低温冰箱、高速低温离心机等实验设备,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遇到需要某些实验设备,科室不能解决时,积极同其他实验室协调,保证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科室不仅为本科室研究生完成科研论文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实验条件,还吸引了其他科室的研究生来我科室做实验。通过连续培养研究生,不仅使科室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和稳定,而且通过一定深度和难度的科研工作,真正的促进了科室整体学术水平的提高。

3重视研究生能力的培养

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的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和“学”字上。研究生与本科生教育最大的不同是,研究生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自主学习、独立工作、独立研究的能力。研究生除了继续深入学习前人的知识和技术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今后的科研实践中,注重利用各自的优势培养科学的思维。研究生不仅仅是单纯地参加科研工作,更为重要的是让其了解所参加的科研课题的立题过程、意义及现阶段实验在整个课题中的作用等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了培养自我学习能力,科室要求研究生都要在阅读大量文献包括专著和专业期刊基础上,在科室完成一次本研究方向的公开性学术讲座。培养和训练研究生学会找书、读书,学会收集、识别有价值的信息,并有机地和自己的研究方向结合的学习能力。研究生具有思维敏捷、易于接受新信息、勇于创新的特点。他们上进心强,攻读学位期间,都希望通过努力完成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并发表文章。为达到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目的,科室十分重视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积极鼓励研究生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根据攻读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来源和工作年限,结合个体素质、能力、个性基础等方面的差异,科室合理安排工作。外地生源的研究生,即使是科学学位研究生,入科后也安排在临床先熟悉情况。对于本科室来源的研究生,尽可能给一定的时间,在实验室开展并完成具有一定的探索性、创新性的课题,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

4重视科室在研究生人文和道德培养中的作用

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可或缺的部分,目前在”双轨合一”培养模式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转时间长,很多专业课程改为夜间上课,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培养时间减少,加之带教导师忙于临床工作,常常忽略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的传授,出现了人文精神和道德教育弱化的弊端[1,3-4]。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不仅需要治疗生理上的疾病,更多的人越来越注重心理及思想上的关怀,一个医师没有人文修养时,是无法应对患者因病而衍生出来的许多其他问题的。人文思想教育可以提升医学生的道德伦理、明辨是非及人际沟通能力,有助于提高医疗水平。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人文精神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曾说过:“医师应具有优秀哲学家的一切品质:利他主义、热心、谦虚、冷静的判断、沉着、果断、不迷信。”因此作为医务人员应树立“医者仁心”的观念,以治病救人为本,以仁爱精神为准则;还需在医疗实践的过程中牢牢树立“医德至上”的理念,做到大医精诚,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5]。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时间长,导师在带教过程中言传身教,培养研究生对患者的态度和言行,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提高研究生与患者沟通的能力,是研究生人文培养的重要环节,而且临床期间不仅是导师的单独指导,更多的是需要科室多名带教老师共同协作,他们对于患者的态度及言行直接影响着所带教学生的对于医患关系的理解。因此,科室重视对研究生的人文和道德培养,是切实保障新的培养模式下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的关键。

5讨论

教学相长,共同提高。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不仅提升了科室医务人员的全面素质,同时也促进了导师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研究生所做的工作绝大部分是本学科前沿性的课题,这就要求导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更新知识、把握学科发展动态。导师的人文道德影响了研究生的发展,也要求导师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实践使我们体会到,科室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研究生培养也对科室的业务建设和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唐乾利,刘明,蒋秋燕,等.“双轨合一”模式下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分析及培养思路研究[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5,37(5):748-751.

[2]冯静静.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双轨合一”模式研究[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4,12(17):70-71.

[3]向征,康清杰.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现状[J].亚太传统医药,2015,11(12):136-137.

[4]李晓峰.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下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思考[J].继续医学教育,2015,29(7):30-31.

[5]王国栋,陈潇卿,李葳,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的人文思想[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13,20(4):351-352.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多久见刊

也不能排除退稿的可能的。关于终审,可及时关注状态,有任何结果,编辑人员是可以给出一定的反馈信息的。

该刊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也是中国循证医学中心主办的期刊,在某些单位应该能算上是“国际级”吧。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不同的目的,最好咨询下相关部门,比如:人事处(职称)、研究生院(学位申请)或科技处(科研绩效)等。

是核心期刊,是 中国科技核心+CSCD核心。《中国循证医学杂志》主办单位:四川大学出版周期:月刊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2015-2016年度)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5-2016年度)(含扩展版)

如何区分省级、国家级期刊

循证医学杂志见刊周期

没有,现在的期刊都是要收费发表的,因为发表论文要占据期刊那边的精力还有版面,至少要交期刊的版面费。

非核心期刊,也就是普通期刊,省级,国家级期刊,教育类期刊,都是排到6个月以后,收费的学术期刊,尚且如此。

如果一个刊物,不收费,甚至给稿费,那说明,这个刊物有国家级拨款,不差钱,可以用心提高刊物质量,所以他们对于论文的质量要求肯定很高,刊期会更长,要求更严格。

出版周期

根据期刊的出版周期可将期刊分为。

周刊,出版周期为每周一期的周末。

双周刊,出版周期为每两周一期。

旬刊,出版周期为10天。

半月刊,出版周期为15天。

月刊,出版周期为30天。

双月刊,出版周期为两个月。

季刊,出版周期为一个季度,即3个月。

半年刊,出版周期为6个月。

年刊,出版周期为1年。

论文的审稿制度、过程是怎样的,大多数人不是很熟悉,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期刊网阐释,

论文审稿的流程一般是:初审、专家审稿、最终定稿。其中初审是期刊杂志社内部编辑进行的,

通过之后才能进入专家审核,然后再由主编进行审核,最终才能发布,所以审稿的严谨可见一斑。期刊杂志社初审是基本过滤,

一般无大问题的论文都能通过,审稿主要还是在于专家审稿。是专家的审稿水平。当然,审稿专家的学历、经历不同,对一篇论文的审查结论也会有所不同

很多比较好的刊物都不收,大部分学报也不收。

社科类:

理论与改革、理论研究、中国高等教育、当代教育论坛、职业技术教育、前沿、图书馆理论与实践、图书情报知识、中国人口科学、广西民族研究、人口研究、经济管理、经济学报、审计与经济研究、统计研究、企业经济、当代经济研究、西部论坛、金融理论与实践、税务与经济。

商业经济与管理、民族文学研究、文学评论、当代电视、新闻论坛、新闻与传播研究、中国比较文学、文艺理论与批评、人民论坛、河北法学、法学论坛、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艺术评论。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传媒观察、传媒、中国电视、当代传播、现代教育丛论、职教论坛、教学与研究、教学与管理、江苏高教。

医学理综: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通信世界、集成技术、医药卫生综合、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中华保健医学杂志、解放军护理杂志、中国体外循环杂志。

中国期刊方阵

“中国期刊方阵”的基本框架分为4个层面,形成宝塔形结构。第一个层面为“双效”期刊。以全国现有8135种期刊为基数,按10%—15%的比例选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1000余种期刊,作为“中国期刊方阵”的基础。通过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评比推荐产生。

第二个层面为“双百”期刊。即通过每两年一届评比产生的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每届进入全国“双百”重点期刊数量控制在200种左右。

第三个层面为“双奖”期刊。是全国“双百”重点期刊基础上评选出的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奖提名奖的期刊。此类期刊约100种左右。

第四个层面为“双高”期刊,即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的期刊。此类期刊约50种。

建设“中国期刊方阵”的运作步骤采取分级负责的形式,各省的“双效”期刊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比例推荐,入选期刊必须是省、部级以上优秀期刊,或有希望成为优秀期刊者。

“双奖”和“双百”期刊通过评选产生。“双高”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科技部确定,入选期刊均为国内知名品牌期刊。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建设‘中国期刊方阵’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科技部负责组织的科技期刊的推荐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科技部于日前公布了评选结果,共评出716种科技期刊进入“中国期刊方阵”,高校期刊入选113种。

其中,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期刊(双高期刊)40种,高校占7种;国家期刊奖、国家期刊提名奖期刊(双奖期刊)58种,高校占3种。

百种重点社科期刊、百种重点科技期刊(双百期刊)122种,高校占18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好的期刊(双效期刊)496种,高校占85种。《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入选“双效期刊”。

中国循证医学期刊杂志

是核心期刊,是 中国科技核心+CSCD核心。《中国循证医学杂志》主办单位:四川大学出版周期:月刊该刊被以下数据库收录: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2015-2016年度)CSCD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2015-2016年度)(含扩展版)

先别管他是国家级还是省级先去你们单位科教科查下你们单位能用的杂志目录有没有这杂志顺便问下负责人能不能用就行了比在这问何时快速多了

《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北京军区总医院主办的国内心血管循证医学领域的第一本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

影响因子为。中国循证心血管医学杂志是一本国内心血管循证医学领域的国家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主要介绍循证心血管医学最新研究成果、心血管疾病的最佳治疗方案,而根据万方医学网的期刊查询,2021年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显示《中国心血管杂志》的期刊的核心影响因子为。该杂志的主编为魏万林教授和胡大一教授,主办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编辑委员会由多位心血管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而影响因子可以反映一个期刊在对应学科的影响力,也可以作为评价研究质量和水平的参考,该期刊2023年的影响因子已经位列科学期刊第2。

中国循证医学杂志停刊

也不能排除退稿的可能的。关于终审,可及时关注状态,有任何结果,编辑人员是可以给出一定的反馈信息的。

该刊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也是中国循证医学中心主办的期刊,在某些单位应该能算上是“国际级”吧。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根据不同的目的,最好咨询下相关部门,比如:人事处(职称)、研究生院(学位申请)或科技处(科研绩效)等。

先别管他是国家级还是省级先去你们单位科教科查下你们单位能用的杂志目录有没有这杂志顺便问下负责人能不能用就行了比在这问何时快速多了

现在杂志不退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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