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相比天士力坚持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争斗”看法,关注此事件的更多人群仍将目光集中在“院士论文是否造假”这一事件源头上。网络上强大的舆论压力坚持认为,院士的课题组发出了假论文是既成事实,论文本身的真实性与祝国光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并无关连。对于浙大解聘贺海波的事情,更有人提出校方是在做“丢卒保帅”的决定,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推卸全部责任。对于这些“丢卒保帅”的传言,校长杨卫说,调查组介入调查至今,已近四个月,仍未得到相关期刊主编们对其他署名作者的指证。而此时,“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以李连达实验室学生身份的文章,文中提到“这是浙大内部都知道的臭名昭著的研究所,浙大药学院的学生都有所耳闻……”,并指出,在实验室混乱的管理和导师低下的指导水平下,该实验室已有两名学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人转导师,多人退学,休学,并列出了多名学生的真实姓名。自揭发自己学生论文造假后,戴德哉先生一直处于沉默,2009年2月9日,他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博文,写出了他IJC杂志发现造假并告知他的详细过程。 在博文的最后,他指出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做法,是要加强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论文署名作者相应的责任。他更强调道:导师以及通信作者对论文的学术价值、科学性、原始性、必须承担责任。在论文投寄前、后均要审阅确认,返修中回答审稿者提问、版权转让书上签字、和清样的校对,均要认真阅读、修改、认可,不可让第一作者包揽。 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负责态度。 对数据和论文的核对和检查,必须重视,应该做到有记录、 备案可查,以堵绝漏洞。至于事件进行至今的唯一受罚者贺海波,从浙大消失后,便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他的手机已经停机。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相比天士力坚持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争斗”看法,关注此事件的更多人群仍将目光集中在“院士论文是否造假”这一事件源头上。网络上强大的舆论压力坚持认为,院士的课题组发出了假论文是既成事实,论文本身的真实性与祝国光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并无关连。对于浙大解聘贺海波的事情,更有人提出校方是在做“丢卒保帅”的决定,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推卸全部责任。对于这些“丢卒保帅”的传言,校长杨卫说,调查组介入调查至今,已近四个月,仍未得到相关期刊主编们对其他署名作者的指证。而此时,“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以李连达实验室学生身份的文章,文中提到“这是浙大内部都知道的臭名昭著的研究所,浙大药学院的学生都有所耳闻……”,并指出,在实验室混乱的管理和导师低下的指导水平下,该实验室已有两名学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人转导师,多人退学,休学,并列出了多名学生的真实姓名。自揭发自己学生论文造假后,戴德哉先生一直处于沉默,2009年2月9日,他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博文,写出了他IJC杂志发现造假并告知他的详细过程。 在博文的最后,他指出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做法,是要加强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论文署名作者相应的责任。他更强调道:导师以及通信作者对论文的学术价值、科学性、原始性、必须承担责任。在论文投寄前、后均要审阅确认,返修中回答审稿者提问、版权转让书上签字、和清样的校对,均要认真阅读、修改、认可,不可让第一作者包揽。 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负责态度。 对数据和论文的核对和检查,必须重视,应该做到有记录、 备案可查,以堵绝漏洞。至于事件进行至今的唯一受罚者贺海波,从浙大消失后,便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他的手机已经停机。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最近,在互联网上搜索“浙大”,出现了很多有关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涉嫌论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网友用了很极端的词语:“李连达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窃+造假+一稿多投。”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昨天,记者就此事展开了调查。 浙大校长收到两封信 “李连达院士论文造假”第一封信: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学术造假11月18日,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的祝国光教授在芬兰给浙江大学的杨卫校长发去了一封题为《提倡严谨治学,反对学术造假》的信。信中祝国光告诉杨卫:有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署名的三篇论文有学术造假问题。经全欧中医药联合会中药特别专家小组认真研究认为,论文作者不仅一稿多投,而且还存在严重造假。曾经刊登该研究小组论文的德国《NSA药理学杂志》、荷兰《人种药理学杂志》、英国《本草疗法研究》、波兰《药理通报》等先后公开发表声明,称这是“科学的欺诈行为”,并将这些已发表“学术论文”删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目前,国际上深入调查正在进行中。祝国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学一直以严格治学著称于世,我们一直引以为荣,想不到会发生这论文造假之事,并出于中国工程院院士之名下。”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损害我国中医药在欧洲声誉正当浙江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之际,12月6日晚,祝国光教授又给浙大杨卫校长发去一封信。信中说,我们又发现李连达院士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两篇文章,先以英文发表在国外期刊,然后隔数月或年余,又在国内以变换第一作者为李连达院士的名义发表,并且中文的论文没有提及任何该文已经用英文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甚至在其参考文献中也未列上。“说明作者是有意避开已经发表的相同文章!”祝国光教授表示,李连达院士研究组的造假论文一案,已经严重损害我国科学技术人员在欧洲的声誉,损坏了我们中医药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形象,影响了我们的中医药市场。 论文造假是其所带的博士后所为浙江大学新闻发言人以书面的形式就此事对媒体公布了学校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论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连达院士所带的博士后贺海波个人行为,其他作者并不知情。文中说,“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收到某教授的邮件,投诉他已经毕业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后、时任浙大副教授贺海波在论文中末经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组的数据,属剽窃行为。浙江大学药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当即开始了调查。贺海波已向学院承认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并向他的博士导师当面作了检讨。“贺海波于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学聘为副教授。浙江大学药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查明:贺海波在浙大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其论文存在剽窃、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专家帮助修改英文的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11月13日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依据《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撤销其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如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浙大方面还表示,国外的这些期刊并没有刊登,只是录用。新闻发言人表示,抵御学术腐败,维护学术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学在内的高等学校的共同责任。浙江大学一贯十分重视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学校把此事作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面教材,加强对博士后和新进教工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的教育,采取进一步措施严惩学术不端行为。 调查结果有疑点不过,也有专家对该处理结果不满意。有专家认为:几篇论文中,其科研设计、思路、检测方法及项目,实验选择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后学生一人之手。而且,一个如此多项目的药学试验,并非一个人所能完成。而且,论文立项必须通过层层审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获科研经费也不可能被某个人所用。而前三篇论文的中心课题,是李院士近几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课题,“不知情”有点说不过去。不少专家认为,从学术规范来说,只要论文的作者对用自己的署名没有异议,一旦论文出问题任何人都难逃其责,而非一人承担。 与高校教授考核体系有关事实上,有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是高校对旗下老师的考核体系造成的,老师发表论文数量直接跟收入、晋升等有关。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体系上看见,申报正教授要求的论文基数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权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类刊物的发表都被分别记分。此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省、部级科研课题等也被分别记分。最后的总分将决定该教授在学校里的升迁。因此,国内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学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论文,老师会要求学生带上自己的名字,有时候还是第一作者。“每学年论文数量这么多,教授根本无法仔细查看每篇论文,涉及一些试验数据等更无法短时间内核实真伪。”浙江某高校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说,也正因为如此,国内高校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论文主要是学生完成的,无论指导教授名字放在什么位置,出了问题均只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
●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典型(diǎn xíng),原指模范或模型;后来引申为最具代表性的人或事物。后指作家用典型化的方法创造出具有独特的个性,又集中表现某些共性的艺术形象,是个性与共性的辩证统一。典型人物形成于一定的典型环境即具体的现实关系中,并对它发生作用。但典型人物又往往超越时代的局限而具有某种永恒的性质。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相比天士力坚持的“两家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争斗”看法,关注此事件的更多人群仍将目光集中在“院士论文是否造假”这一事件源头上。网络上强大的舆论压力坚持认为,院士的课题组发出了假论文是既成事实,论文本身的真实性与祝国光的举报是否涉及商业利益并无关连。对于浙大解聘贺海波的事情,更有人提出校方是在做“丢卒保帅”的决定,而身为院士的李连达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推卸全部责任。对于这些“丢卒保帅”的传言,校长杨卫说,调查组介入调查至今,已近四个月,仍未得到相关期刊主编们对其他署名作者的指证。而此时,“新语丝”网站上出现了一篇以李连达实验室学生身份的文章,文中提到“这是浙大内部都知道的臭名昭著的研究所,浙大药学院的学生都有所耳闻……”,并指出,在实验室混乱的管理和导师低下的指导水平下,该实验室已有两名学生花钱发表论文,一人转导师,多人退学,休学,并列出了多名学生的真实姓名。自揭发自己学生论文造假后,戴德哉先生一直处于沉默,2009年2月9日,他终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出博文,写出了他IJC杂志发现造假并告知他的详细过程。 在博文的最后,他指出防止科学不端行为的做法,是要加强实验室中科学研究的规范性,和论文署名作者相应的责任。他更强调道:导师以及通信作者对论文的学术价值、科学性、原始性、必须承担责任。在论文投寄前、后均要审阅确认,返修中回答审稿者提问、版权转让书上签字、和清样的校对,均要认真阅读、修改、认可,不可让第一作者包揽。 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负责态度。 对数据和论文的核对和检查,必须重视,应该做到有记录、 备案可查,以堵绝漏洞。至于事件进行至今的唯一受罚者贺海波,从浙大消失后,便彻底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中,他的手机已经停机。
中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从造假事件的披露来源地学术打假网站来看,中国存在类似事件的高校绝不仅仅只有这些,关于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的举报和揭露不胜枚举。仅2009年中国学术不端的典型案例就有: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李庆生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贺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发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浙大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2009年4月●海南大学年仅38岁的大学教授、博导、学科带头人王凤阳,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2009年5月●东北财经大学2007年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两篇论文整体框架完全一样,除了把地点“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何谓“理论”?》一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辽宁大学校方表示,该论文第一署名人陆杰荣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哲学专业2006级在读博士生杨伦承认是自己抄袭,然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64岁的武汉理工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2009年院士候选人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后,会议又推出“正式版”,删除了该文。●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博士学位论文竟然在没有标明引用的情况下,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连数页粘贴过来,直接把这些论述、分析和数据作为自己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2008年10月11日,中国药科大学药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戴德哉接到International J Cardiology(《国际心脏病学杂志》,以下简称IJC)副主编函件,指戴德哉实验室投至该刊的一篇论文与另一本期刊上已发表的论文十分相 似,要求解释。审阅后,戴德哉发现,先他一步发表的“孪生论文”第一作者是贺海波——两年前从他的实验室毕业的博士。两篇“孪生论文”,所用药物不同,动物病理模型一为心肌病,一为心肌梗死,却得出了完全一致的数据和图表,甚至有部分相关段落文字都相同。因为贺海波在戴德哉实验室读博的三年期间,并未出现造假行为,戴德哉对两稿审阅格外细致,但最后仍确定:贺海波剽窃实验室资料,拼凑伪造出了一篇造假论文,并已发表。此时的贺海波早已博士毕业,并进入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7月,即事发前三个月,他被浙大聘为副教授。贺海波在浙大药学院的合作导师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浙大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在IJC杂志编辑部发现的造假论文中的作者一栏,李连达的名字赫然在列。 情况严重。2008年10月15日,戴德哉将IJC的函件与两篇论文的pdf格式全文,一并转发给浙大药学院常务副院长,要求对方调查。浙大调查组的调查结果显示:贺海波共计发表8篇假论文,除一篇在2007年发表外,其余7篇均在2008年6月后刊出,即贺海波受聘副教授前后。而所有造假论文的作者栏里,均列有院士李连达的姓名。这一在浙大内部调查组的消息不胫而走,2008年10月23日,学术打假网站 “新语丝”上曝出第一条“院士李连达学术论文涉嫌造假”的消息。随后,越来越多的消息开始陆续在此网站上刊出。随着更多消息的曝光,李连达院士小组在2006年以后发表的论文中,共有16篇被指涉嫌造假、剽窃或者一稿多投,其中贺海波署名的仅占一半,全部文章均有李连达署名。根据浙大校长杨卫的介绍,2008年10月26日,即浙大药学院接到戴德哉举报信件的十天后,贺海波向学校递交“检讨书”,承认造假系个人所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在李连达院士毫不知情的情形下,偷偷地进行,而且在没有取得李老师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的名字放在我所有的文章上。”贺海波的检讨也得到了浙大调查组的认同——浙大发出声明:贺海波的造假系个人行为。杨卫更提出“曝光的造假论文并未发表在行业顶级期刊上,对于已功成名就的李连达院士意义不大,李连达没有造假动机”的“动机论”一说。“我们之所以判定李连达院士没有造假,是因为不光贺海波,在所有参与造假的学生的书面检讨上,他们一致说明李连达院士对此事并不知情。”浙江大学新闻办主任单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贺海波的检讨未能得到谅解。针对这一性质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2008年11月13日,浙大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宣布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表示若发现任何与此相关的学术不道德的行为问题,都将一查到底。然而,事件却在贺海波卷铺盖走人后,有了更为戏剧性的发展。 2008年11月18日,定居芬兰的世界中医药协会常务理事祝国光向浙大发去第一封信,指院士李连达三篇论文造假。2008年12月6日,祝国光发去第二封信,指以李连达院士为第一作者的论文一稿多投。在接到这两封信的期间,浙大校长杨卫又接到来自两家国外期刊主编发来的传真,大致内容是两家期刊刊登了很相似的文章,希望大学进行内部调查。“这样我就展开了更大范围的调查。所有校内能够反映出问题的信息我们都查了,包括财务、科研申报等等。”杨卫说。12月2日,在杨卫给这两位期刊主编回复的信里,杨卫要求对方告知,是否有相关证据证明其他的署名作者事先不知情的声明不成立。与此同时,杨卫也给另外一些相关期刊发出了同样信件。与此同时,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陈枢青、常务副院长曾苏、杨卫校长先后向李连达了解情况。杨卫更是两次找到李连达,“杨校长很负责,抠得很细。”李连达回忆说。2008年12月26日,李连达向学校给出书面信函,说明:对于所有的造假论文我一无所知,对于被盗用署名亦不知情,直至被揭发后才知道。 就在媒体和公众开始关注这一事件之后,令人意想不到的变故发生。李连达在解释论文风波的同时指出,给浙大寄信揭发,并在网上高调曝光自己论文造假的祝国光,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祝国光是天津天士力药品公司的高级顾问,此前不久,李连达刚刚得出一个研究成果:天士力公司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这一说法遭到天士力的强烈反击。天士力立即发表声明,说李连达讲的完全 不实。2009年2月5日,天士力集团总经理李文表示,李连达除了院士的身份,还是其最大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生产“复方丹参片”的白云山中药有限公司的首席科学家 。“李连达现在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代言人,所以他代表的是白云山的利益。”李文说,“所以他出这个研究的目的是来打压我们。”对此,李连达回应道,自己最初的研究不是要挑天士力的毛病,而是考虑到复方丹参制剂种类多、厂家杂的混乱现状,才进行的研究比较。并指出,他所用的研究数据,就是由天士力自己出的书里摘的。此后,在天士力的回应中,不断曝出“李连达曾索要200万元研究费未果因此报复”、“研究结果是偷换概念、断章取义”等说法。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2009年2月5日上午,天士力股价逆市大跌,下午,天士力公司不得不宣布临时停牌。天士力更表示近,他们已经开始了相关的司法取证,一定要把李连达送到司法的审判庭上。“不论他是不是院士,只要他是不客观、不公正的,我们就会采取法律手段,保留我们的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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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报 重庆大学学位研究生张循研究生论文抄袭,部分抄袭都能拿到学位!!现在还当了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一个行长!有图有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