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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后现代:当代中国研究中国家-社会分析框架

发布时间:2015-07-23 10:24

  摘要:本文通过检视西方政治社会学中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的演进,揭示出当代中国研究中也存在一种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的嬗变。这种变迁正在导向后现代阶段,这集中体现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由二分对立式框架向三分互动式框架的转变;作为晚期现代性的后果,框架所隐含并不断积聚的风险越来越大等方面。
  "国家与社会"是西方政治社会学一个由来已久的分析框架,这一框架提供了一种有别于现代化理论和意识形态批判的话语题域。这一分析框架长期以来一直是当代中国研究(Modern China Studies)的重要分析框架,乃至"有关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不同认识,就直接影响到了当代中国研究的发展。"(赵文词,1999)在1999年香港科技大学召开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变迁"讨论会上,赵文词就根据美国当代中国研究学者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上的不同看法,将自1950年代后期始到其时止的40多年中的研究分为前后相继的五代或五个阶段(赵文词,1999) 。这种理解当然不仅借助于研究者的想象力,还要依赖于当代中国具体的社会现实结构的演进。也就是说,"国家与社会"既是作为一种对应于学理分析的解释框架,又是作为一种对应于实体建构的规范框架,尤其对于其中作为"社会"一方的"市民社会"而言,正如邓正来所说,"市民社会之于中国论者的这两种资源,一开始就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紧张。正是对这种内在紧张缺乏足够的知识自觉,导致了中国市民社会论者在研究中的种种问题"。(邓正来,1998)本文即主要依据此一框架在学理和析分手段的意义上探讨其自身整体结构的演进脉络,而现实的实体建构仅是此一框架背后的参考坐标。
  一、框架范式的历史脉变
  "国家与社会"是近二十年来盛行全球的一股社会理论研究路径,从学理上而言它是对以前流行的"国家主义"范式的批判回应,而其研究脉络(context)可溯及洛克与黑格尔,但后两者对"国家与社会"的不同理念则决定了在此分析框架的名义之下长期以来至少存在两种主要的亚模式。
  遵循洛克一脉的研究模式,主要是强调社会先于国家或社会外于国家的观念,国家只是总体来说社会个体形成契约的结果,其中隐含的先设前提即是社会与国家的对立、社会制衡于国家(虽然在洛克的观念中这两者的界划并不总是清晰可鉴),于是其后续传承中的孟德斯鸠便以此为深层理据提出了分立自治与相互制衡的学说。而黑格尔这一市民社会理论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则与此迥然相异,他从市民社会的厘定与机理分析入手,发现了市民社会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大现实意义,更确立了"市民社会"在他所构设的"绝对精神"现实伦理实体中的中介环节这一重要地位(黑格尔,1961:41),而由此环节向上,"由于观念的普遍性在市民社会中是一种盲目、自发的过程,所以黑格尔必然要否定观念的外在性,而达到自由的过程。‘国家‘作为黑格尔进一步的逻辑批判担当起了这一使命。"(田佑中,1999)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国家是高于市民社会的逻辑环节。当然,"国家"在黑格尔那里并非是对现实生活中实体的指认与建构,而毋宁说是黑格尔为凸显其"绝对精神"的逻辑发展阶段与对市民社会进行超越而设置的一个逻辑环节,如果我们理解黑格尔所说的--"现实性始终是普遍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如果这种统一不存在,那种东西就不是现实的,即使它达到实存也好"(黑格尔,1961:280)--再来理解他明确指出的,"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黑格尔,1961:253),"国家是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在其中完成巨大统一的那种伦理和精神"(黑格尔,1961:43),就不会因此像以前大多数人一样误读黑格尔的国家观,包括马克思早期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简单人本学批判(贺麟,1961)。黑格尔的"国家-市民社会"框架不同于洛克的二元分立式结构,而采用了上下双层式结构,即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框架(这一结构形式深深影响了后期的马克思,马克思通过对社会历史发展中内在社会实践逻辑的指认,颠覆了黑格尔基于伦理的"国家-市民社会"分析框架,从而实现了将头足倒置的黑格尔翻转过来)。
  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这种框架结构后来还产生了一种重要的变形,那就是哈贝马斯所依循的"国家-公共领域-市民社会"三层结构论。哈贝马斯从原有的"国家与市民社会"框架中析分出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也有学者将其指认为"国家"与"社会"间的"第三领域"(黄宗智,1999),而在我看来,"第三领域"的理解有可能将哈贝马斯所意欲建构的三层结构框架篡改为国家、社会、第三领域并存的三元结构框架。实际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一方面根本未严格界划于国家与市民社会之外形成第三者领域,他明确澄清道,"‘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范畴,不能把它和源自欧洲中世纪的‘市民社会‘的独特发展历史隔离开来,使之成为一种理想类型,随意应用到具有相似形态的历史语境当中。"(哈贝马斯,1999:1)另一方面,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绝非一种等同于"国家"和"社会"有实体性质的领域为依托的概念,前者的概念所对应的,准确地讲是一种"空间"(space),它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一个张力场,这一场域并非实体,但却同样客观存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在国家和社会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的,但它本身一直都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哈贝马斯,1999:170)随着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公共领域发展成为"国家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国家化"的中介场所(setting)。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的重大意义在于他注意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融合趋势,并致力于明晰这种互动机制,以及他将原本具涵"私域"与"公域"两种功能的"市民社会",拆解为"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整个分析框架结构更加复杂,但功能却更趋专纯与整合。
  很有意思的是,与此相似,洛克一脉的分析框架范式发展到近代时,也产生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变形,那就是丹尼尔·贝尔从"资本主义后工业社会"的视角得出的三元分析框架(确切地说,贝尔是从黑格尔-马克思的分析框架作为始基性研究范式进行资本主义社会研究的,尤其是科学技术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这一观点明显带有马克思的烙印。但随着他研究的深入,更当他将"文化"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框架中单独抽离出来并"得出三项各自不同的独立范畴"(贝尔:1989:11)时,贝尔走向了洛克一边)。贝尔将原有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结合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改编成"政治-社会结构-文化"三元分立的解释框架。在贝尔那里,"国家"隐缩为一种政治机制或政权,而"社会"则体现为由技术与经济所决定的社会结构,"文化"则被描述为充满矛盾的"现代主义"的后果(与哈贝马斯相似,贝尔在"文化"的视角上更多地集中在公众领域,同时,在"文化"这一极具特色的框架子项的研究中,贝尔还受到了韦伯、桑巴特以及葛兰西"文化霸权"理论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在三者的关系上,贝尔并非认为它们是依照一以贯之的原则构建的统一系统,而是充满矛盾与冲突的,他指出,"我认为最好把现代社会当作不协调的复合体,它由社会结构(主要是技术-经济部门)、政治与文化三个独立领域相加而成,这样才能更合理地分析其中情况。"(贝尔,1989:41)
  当今围绕"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所展开的研究,虽然有时并非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但却都或多或少地从根本上遵循于上述这些模式。

  二、概念、框架的本土化修正与争论
  "国家与社会"是兴起于西方、进而运用在全球社会理论界中的重要思潮,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已经意识到,当这一框架被用来解释中国社会时,不得不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正。"这股思潮之于中国,乃是一种含有现实批判性的汲取性创新"(邓正来、亚历山大,1999:77)这种创新首先就体现在"国家与社会"中的核心概念"市民社会"的变通及由此引致的框架结构的改变。
  "市民社会"在英文中相对应的是Civil Society,而在德文中则是众所周知的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正因为后者在马克思的着作中是以"资产阶级社会"的同体词而出现,并且从历史上看,它们之间确实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所以这一概念在当代中国很久以来都讳莫如深。后来,当这一理念被国内学界广泛接受之后,将其如何明确的概念化就成了学者们凸显自身理解以及体现某种本土化创新的重要标识。于是,"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民间社会"、"市场社会"、"非国家空间"纷纷登场,一时间学界围绕这一问题的阐释与争论层出不穷,好不热闹。究其原因,除了概念的历史性误解致使学者们想另立门户,免得令人猜忌之外,更深层的原因在于,现实中"中国所面对的问题的复杂性又不是搬用任何一种现成的理论所能奏效",而必须结合中国实际对此进行修正才会有所适用。下面就稍花笔墨对"市民社会"这一"家族" 内部的种种争论作一简单梳理。
  就"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民间社会"这三个概念而言,其中,"公民社会"最具西方色彩,缘由很显然,因为"公民"这个概念在中国数千年政治传统中毫无踪影,更何谈"公民社会"?而"市民社会"由于以上所述原因,最容易引起歧义,而正因为它与资本主义的关联,所以它也并未在中国历史上自发地形成。台湾的学者大多使用"民间社会"的概念,其蕴含的中国传统色彩最重,"直截了当地说,在‘民间社会‘这一看上去相当简单的中文词中,实际隐含着一种极其根深蒂固的、中国人看待政治生活和政治社会的传统方式,这就是‘民间对官府‘这样一种二分式基本格局。民间社会者,说穿了,对立于乃至对抗于官府者也。(甘阳,1998)当然,甘阳先生的上述结论无疑是深刻的,但其过程有所误读,实际上与其说"民间社会"体现了中国传统中"国家与社会"的对立,毋宁说"民间社会"论者是以洛克的学说反过来格式化中国社会,因而才看到中国传统社会"民官对立"的。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更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或像日本学者沟口雄三所概括的:"在传统中国,民间社会既不是只受国家权力支配的非自立的存在,也不是自立于国家之外的自我完善的秩序空间,而是可将民间社会与国家体制共同视为由持有共同秩序观念的同心圆而连接起来的连续体。"(沟口雄三,1994)而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后将述及)也与此有相似之处。
  与前三者不同,我更愿意使用"市场社会" 来描述中国社会,这不仅因为"市场"是Civil Society形成的前提,更如梁治平所言:"至少表面看来,市场的发展就成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可能是最重要的契机",同时,整个中国现代 Society的"建构"就是围绕市场(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是仅仅围绕市场,而未像西方社会其时随之扩展到政治空间那样)来进行的。但与西方社会由市场的兴起自发地导致市民社会的形成不同,中国现代Civil Society是通过国家逐渐退出过去的控制领域,自觉地建构市民社会。
  从历史发生学上考察,西方Civil Society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在封建社会的胎胞里自然生长出来、形成的与封建体制相抗衡的社会层面。它是通过长期的斗争实践将这种分立制度化的。因此,在西方国家,市场社会与政治社会经历了一个体制外抗衡、一体化发展、体制内自制的发展过程。而我国Civil Society的分离过程,是一种自觉建构的过程,是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自觉地引入市场经济的机制,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把原有政治社会所拥有的权力"让渡"一部分给广大社会生活领域而形成的,Civil Society与State的连带性比较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中国传统"同心圆结构"在现代的体现。而从范式功能上考察,西方"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的功能主要是:在实践中试图通过塑造对立面,作为保持政治民主的手段,在学术上试图以其作为分析、规范现实社会的一种工具,用这种范式来表达统治的权力体系和社会生活体系的分化。中国市场社会建构的功能则主要是给广大人民群众以更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自由,使他们获得更多的自由活动的公共空间和社会资源,目的不是塑造对立面,而是为了使社会增强活力,推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田佑中,2000)这正是许多学者为什么要对兴起于西方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在运用于中国研究之前进行修正的深层原因。
  除了"市民社会"这一核心概念的争论之外,有的学者,如项飚以北京"浙江村"为例还提出用"非国家空间"来对应于"国家空间"(项飙,1998),这一变化实际上隐含着框架结构的变化,即"非国家空间"="市民社会的私域"+"传统网络市场化形成的公域",也即内在假设了"公共领域"的出现。如果说项飚仅仅是隐含了框架整体结构(从二元/双层向三元/三层)变化的话,那么黄宗智(Philip C. C. Huang)则明白无误地指陈自己是用哈贝马斯框架结构的修正来解决中国的当下问题,"哈贝马斯自己实际上已给出另一种较为复杂的概念构造,它可以被发展为解决当下问题的一种办法。我认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是从那种并不适合于中国的近现代西方经验里抽象出来的一种理想构造。我们需要转向一种三分的观念,即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第三空间,而国家与社会又都参与其中。"(黄宗智,1999)黄宗智只不过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主要是其中含有浓重的"资产者公共领域"的意涵)在研究中国时替换为"第三领域","为了确切把握这一居间区域而又避免在使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概念时出现误用与混淆,我想建议使用‘第三领域‘(third realm)一词。它是价值中立的范畴,可帮我们摆脱哈贝马斯资产者公共领域那种充满价值意义的目的论。"(黄宗智,1999)虽然有的学者对黄宗智将"第三领域"引入中国历史的研究表示出极大的怀疑(包括我在内,也对清代是否有如黄宗智所讲的"第三领域"持不同见解,或说对那时的研究引入"第三领域"概念有无实质意义?)(梁治平,1998)
  不过,无论如何这些争辩与创新都使我们看到了,学者们在将"国家-社会"分析框架运用于中国研究时都越发地感悟到其中的复杂性,这些以及分析框架整体结构的变化都体现了中国研究视角的一种走向,或许用"后现代"一词来概括这种变化是非常恰当的。

  三、当代中国研究视角的后现代走向与阐释
  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国家-社会"分析框架在运用于当代中国的研究时,视角开始发生某种微妙的变化,浸染了某些后现代色彩。这集中体现国家与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由二分对立式框架向三分互动式框架的转变;作为晚期现代性(high modernity)的后果,框架所隐含并不断积聚的风险越来越大;框架的全球性关联,包括经济、社会、知识的关联越来越密切。
  本文开头曾提到赵文词在归纳当代中国研究中"国家与社会"关系时就指出,其第五代就是受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影响,从而强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就这一点而言,他无疑是正确的,虽然很遗憾他没有继续作更深入地分析。事实上,与一般印象不同,当代中国研究比西方更加具有后现代的某些特性。原因在于,在中国社会,传统与现代、政治与经济、公域与私域、权力与文化等等都紧密的纠缠在一起,不像西方由于长期的自发发展上述之间有着明显的分野与断裂,中国现实具有更多的复杂性,表现为更多的兼容性、并发性、矛盾性和碎片性。"当代中国研究"的发源地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的现主任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先生就曾指出:"各种激动人心的知识问题和来之不易的研究通路都在维持并拓展着当代中国研究领域,使之成长为一个变动的、多样化的学术共同体"(裴宜理,2000) 也许下面这段话更明确的指出了这种表现:"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中国的发展往往面临选择上的两难。比如,它需要大力(甚至是不惜矫枉过正地)鼓吹市场经济自发秩序的有效和优越,同时又必须承认现代经济活动中大量国家干预的合理性;它迫切需要建构一个区别于且外在于国家的自主的社会,同时又不能不接受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的现实;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国家以保证社会转型的顺利完成,同时又必须在许多方面对国家现有权能予以限抽以完成对国家的改造。诸如此类的矛盾不仅出自事物的内在性质,同时也源自一个将现代与后现代的不同要求集于一身的特殊性质。"(梁治平,1996:4-5)正因如此,在当代中国研究中,才会出现许多争论,在这一过程中,也才会有许多国外学者根据已有框架分析中国社会得出的结论与中国现实或历史的生活世界有很大距离。
  例如,罗威廉(William T. Rowe)通过对十九世纪中国汉口商业行会和慈善组织的研究,认为汉口在中国第一次吸收欧洲文化规范之前即实现了最高程度的"本土城市主义"(indigenous urbanism)的城市,并推断出自治组织在晚清帝国已经发展到一种相当的程度(William,1984),这"挑战了韦伯对中国的论断:中国未能发展资本主义是由于其城市政治自治的匮乏和对祖籍亲友的特殊依恋的主宰。"(Wakeman,1993)罗威廉将此称为对一种"神话"的放弃。但大胆的做法却并非总能赢来喝彩,另一位国外学者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 Jr.)就指出罗威廉认为汉口所形成的"本地认同"(而非韦伯的"祖籍认同")是值得怀疑的,因为19世纪60年代,汉口有6个茶叶行会(茶帮),其构成都是按省籍划分的。汉口的两个主要行会之一实际上是由外地旅居者在上海买办的监督下建立的组织。而罗威廉所推崇的"汉口自治商人"在魏斐德看来只是国家垄断权的产物,是一种"官商经纪人"(Wakeman,1993)。而在另一篇文章中,罗威廉由中国政治词汇中有与西方"公共"(Public)一词对应的"公"这一术语入手,研究晚清帝国的公共领域,他认为:"这个饱含高度价值观念色彩的古代术语在晚清被注入了空前的活力,它一开始是指日益出现的各种不受国家直接控制的各种‘公用事业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也许可以称为一种"管理上的"公共领域),而此后则进一步意指那种外在于官僚政治论争的‘批判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具有合法地位。"他甚至说:"我还相信晚清都市中各种风格的茶馆和酒楼也具有着同早期现代欧洲的咖啡屋一样的催化功能。"(William,1993)这不禁让人哑然失笑,这仿佛在说宋朝建立的牵制武将的文官制度是三权分立的萌芽一样有些荒唐。事实上,当代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即发展市场经济的要素以前(从肯定意义上)谈论(特定意义的)"市民社会"都在话语上是"非法的"(illegal)(田佑中,2000),而晚清时期至多只能认为曾经孕育(可能的)"市民社会"的"萌芽"。
  另外,前已述及的梁治平等国内学者对黄宗智所进行的清代"第三领域"研究的批评,以及国内学者在新权威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在国家能力与国家权力之间、在宗族与国家、社会的关系上、在"民间社会"问题上等等诸多的争论都揭示了中国研究的复杂性。"这样也就提出了一个课题,即究竟应当确立一种什么样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框架;之于中国学界,这个课题就具体化为:中国应当构设一种什么样的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框架。"(邓正来,1999:78)我认为,从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及其趋势上来看,使用经过修正的哈贝马斯和贝尔的三分结构来作为析分手段是更为合理的,这无疑也是中国视角后现代走向的体现。
  丹尼尔·贝尔曾在后工业社会理论中强调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理论知识在社会发展中居于首要地位以及知识阶级的扩展,专家的作用越来越大,整个社会中科技治国的味道越来越浓,专家系统与政治、社会的分离从而也是互动就越来越明显。这种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或说知识经济社会)的转型实际上与现代性向后现代性的跳跃有着内在的关联(田佑中,2001),这实际上是打破了一种二分对立的模式,而走向一种多元互动的社角。这种专家/知识空间的形成与拓展同哈贝马斯所论述的公共领域从市民社会"私域"中分离出来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贝尔在他《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一书的1976年版前言中就明确指出:"后工业社会并不取代工业社会,就像工业社会并不消除经济中的农业部门一样。犹如在羊皮纸上刮去原有文字后重写,这些新的发展覆盖在旧的一层上,消除了一些特征而加厚了整个社会的结构。"(贝尔,1997:12)同时,贝尔认为这种三分的结构更多地是一种概念分析的框架,而非社会现实的描述,"社会结构不是一种社会现实的‘反映‘,而是一种概念性图式的‘反映‘"。(贝尔,1997:8)
  罗威廉和黄宗智曾以这种三分的概念图式研究中国的公共领域(或称之为第三领域),虽然如前所述,他们所作出的论断令人难以认同,但其中一些具体的描述则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公共领域的形成与变化。如罗威廉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发现中国清末印刷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公共舆论及公共空间的发展,原因在于,"正像兰金和我分别试图揭示的那样,当这种流行印刷品最终出现的时候,它便开始以多种形式对城市精英活动分子产生间接的政治影响"。(William,1993)而黄宗智则以数字表明,改革开放后中国市民社会(私域)的发展"大为逊色"于"第三领域"的发展,他将乡镇集体单位甚至城市工作单位都视为中国第三领域发展的表征,因为代表国家的干部与这些单位的领导会形成一种讨价还价的新的契约空间。他认为,后者"拥有物质的基础以及自然的和组织的结构,从而演化出既区别于国家机构也区别于私人社团的权力关系及其自身的运作逻辑。要想理解这些实体及其历史背景,我们需要破除将国家与社会做简单二元对立的旧思维定式。"(黄宗智,1999)这里实际上罗威廉与黄宗智都触摸到公共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精英分子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杜赞奇曾经精彩地描述过在20世纪早期中国农村的权力文化网络中地方精英的作用。这些作为地方精英的士绅是国家与草根社会的重要勾联,他们不仅斡旋于地方的利益冲突,更是形成了一个连接乡民与国家政权的"保护型经纪模式",调和"国家"与草根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使草根社会免受更多的剥夺。(杜赞奇,1994)如果说那时精英分子更多地依靠的是"威望",即"德性"来建构一种公共领域的话,那么现在建构公共领域的精英分子则主要是知识分子,他们主要依靠的是其专业知识,即"知性";如果说那时精英分子更多地是通过"艺术"的方式来维持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话,那么现在则更多地是通过"科学"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另外,还必须强调一点的是,在当代中国公共领域的建构中,与公共舆论有密切关系的"记者"也是精英分子中绝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发挥着勾联国家与社会的重要作用。
  作为晚期现代性(high modernity)后果的(变化后的)框架本身所隐含并不断积聚的风险这一问题也不应被当代中国研究视角的后现代走向所忽视。过去二分框架时的两者间的矛盾到了三分框架时则变成了三者之间的矛盾。西方社会由于作为普遍公共领域的文化领域的兴起与独立,社会结构形成了更多的对立面,其领域间的冲突也必然增多,而"正是这种领域间冲突决定了社会的各种矛盾"(贝尔,1989:56),如何协调其中的矛盾,减少社会子系统间无谓的磨擦是西方社会今后面临的主要问题,正是基于这样一个问题,贝尔写出了《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他认为,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化"已越来越无视国家与社会,追求"个性化"、"独创性"以及"反制度化",敌对文化业已经控制了文化体系,"‘敌对文化‘的倡导者已经历史性地破坏了传统的资产阶级的价值观"(贝尔,1989:87)。这种文化所带来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相应于这种现实状况,"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也必将产生诸多解释上的难题。
  当然,中国的情况与西方社会有所不同。中国社会的三分结构由于是一种自觉的建构,因而减少了系统间的磨擦与冲突,整个社会也能够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但中国的问题并不是社会系统间的冲突问题,而是在一种建构的前提下,能否真正实现国家、公共领域、市民社会间的平等对话,即国家对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干预应当是有限度的、合理的,比如进一步实现政企分离、官商分离、官学分离等等。社会系统之间既不能形成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那种对立与冲突,还要真正实现协调与对话(田佑中,2002)。否则就会存在风险过度集中于"政治"上,一旦出现冲突,其烈度难以控制,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的问题。因此,当代中国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的中心题旨与西方有所不同。
  实际上,最后还应提及的一个问题是,一直集中于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视域内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本身已越来越因全球化问题而变得"不合时宜"。全球化将对"国家-社会"分析框架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如经济的全球化所带来的市民社会(私域)的联动,互联网的发展带来的公共领域的膨胀与文化的全球化,以及这两者合起来对民族国家的政治带来的影响。而当代中国作为一个后发现代化国家其面临全球化时又会发生哪些复杂情况,对此应采用何种更具解释力的框架,这都将是对当代中国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进一步研究的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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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本文为南京大学周晓虹教授主持的2002年社会学系博士学位课程"当代中国研究"中笔者所作演讲的文本,在此论文写作与讨论过程中,得到了南京大学宋林飞教授、周晓虹教授的指导及社会学系博士生的共同研讨,在此一并致谢。
1.赵文词在其中指出:第一代:现代国家取代传统社会;第二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妥协;第三代:国家与社会的相互渗透;第四代:公民社会改造国家;第五代: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强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多元复杂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赵文词在此文中将第五阶段指认为因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研究者开始强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多元复杂性,但实际上他仍未突破这种国家与社会的传统二元分析框架。
2.此处借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性"概念,标识"市民社会"概念的复杂性内涵。
3.我所指涉的"市场社会"是在意义上借助于civil society的,麦克弗森(rson)也曾提出了与前者相似的一个概念"完全市场社会"(full market society),见rs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Possessive Individualism,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page 46-70. 但他更多地是从"国家-市场"的经济学框架来进行的理解,而本文中则是从中国社会形成的特殊性出发,提出了"市场社会"的概念,也许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这句具有中国特色的话--"发展经济是当前中国最大的政治"--能有助于理解我的这一偏好。
4.摘自裴宜理2000年6月在南京大学授予其兼职教授仪式上的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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