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发表论文要求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办法
第一条 学术成果必须与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获奖和发明专利以长安大学为署名单位。第二条 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
长安大学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
论文的学术水平应满足《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6万字,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 3 万字。 1.2 论文内容 包括:选题的背景、
长安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1.获资助博士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长安大学; 2.获资助博士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可推荐参加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
长安大学学生学术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长安大学注册学习的各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来华留学生,以下统称学生。本规范所称学术行为是指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或毕业论
长安大学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1、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及有关指导文件; 2、组织、指导学生制定设计工作计划,提出分阶段工作要求; 3、指导学生阅读参考文献,收集设计所用资料,进行有关试验; 4
长安大学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三、课程考试符合《长安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要求,发表学术论文符合《长安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办法》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学位审批的
长安大学学生学术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长安大学注册学习的各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来华留学生,以下统称学生。本规范所称学术行为是指学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或毕业论
长安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
第一条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必须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学术论文以长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明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为长安大学,科研获奖以长安大学为署名单位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第一章 论文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1.1 论文的基本要求 论文应立论正确,推理严谨,说明透彻,数据可靠. 论文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叙述准确,文字简练,文图规范.对于涉及作者创新性工
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撰写规范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撰写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组成. 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