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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无哀乐论形式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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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无哀乐论形式美论文

在中国这个传统和成见看得特别重要的文化的国度里,嵇康应该说是一个特例。从他的生活行为到他的哲学美学思想,就表面而言,都显得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他的骨子里还是特别看重传统的道德标准的;比如,一方面,他“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另一方面,他抱着终身不仕二主,保持作为一个士人的名节,甚至还准备参加田丘俭的起事,试图把政权从司马氏手里夺回来还给曹魏宗族。假如说,这种矛盾贯穿着他的终生的话,那么,《声无哀乐论》却就是他试图从有限的人生中解脱出来的审美建构。正因此,这篇关于音乐哲学问题的论文便显得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人的自觉和审美的自由境界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里说,魏晋之际是文的自觉的时期。这个“文的自觉”首先是以人的自觉为先导。当然,这个“人”不是今天的历史的实践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的静态化的结构要素之一的人,而是追求自我完善、在变幻莫测的生死循环的永不止息、人与人的福与祸、权力与毁灭、囚犯和权贵之间的无常的转化和变换过程中寻求灵魂净土的“人”。这种追求和嵇康所生活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长年的战乱使得整个社会显现一片凋蔽的景象。曹操在他的《蒿里行》中曾有如下的描绘: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王粲的《七哀诗》也描绘了这样悲惨的景象: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这简直就是一幅战乱之后的“难民图”。凄冷和悲惨的社会境况和个人生命的霎时幻灭,造成了这个时代的人生的苍凉感和生存的艰难迟重的感悟。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生存欲的强烈的跳动,给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投上一层苍凉和浑厚的悲壮的色彩。渴望和平,渴望破碎的河山复归于一统。可是当这个统一的局面实现之时,跟着来的是人与人的倾轧和权力的勾心斗角。在这种政治的倾轧中,所谓的有识之士便惟有独善其身了,借助诗、酒、药,游览名山大川,沉迷于声色之乐来排遣个人有限生命的忧患。阮籍的《咏怀诗》可谓是此方面典型代表:“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这儿描绘了衰朽和趋向死亡的无可奈何。个人在这个生死频繁交替的时代,更是如一草芥。“一日复一夕,一夕复一朝。颜色改平常,精神自损消。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先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在这样的优患中,惟有回到自我的内心世界,找到灵魂凭依的栖居之所。这便是嵇康的“养生论”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背景。而“养生论”亦是他的“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他在《养生论》里有如下一段话:清虚静泰,少私寡欲。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哀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后抑也。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以醇白独著,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这儿提出的养生的中心是:一要清心寡欲;二要不为名位利禄去伤德——自然生命之特性;三是不要贪美味佳馔;四是不为外物所累。由此而回到自我的心灵世界,达到生存的“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虚”的“至乐”境界。在《答难养生论》的驳难中,嵇康又从反面论证了养生需要净化的条件,即“名利不灭”、“喜怒不除”、“声色不去”、“滋味不绝”、“神虑转发”。实际上,从嵇康自己的表白来看,他的确是达到了他的上述“养生”的准则,但至于是否能从内心世界上实现这些原则,并乐斯于此却就难以取证了。但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音乐家在音乐演奏中体会到那妹凭于音乐旋律的绝对自己的心境却是无可置疑的。在他的《琴赋》中,深刻而又细致地描绘了在听琴时的心灵的解放。最后他感叹地说:于时也,金石寝声,匏竹屏气,……感天地以致和,况歧行之众类,嘉斯器之懿茂,咏兹文以自慰,永服御而不厌,信古今之所贵。乱曰:音音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 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纷翕响,冠以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惟至人兮!在音乐美的绝对的自律性的存在中,他感受到了心灵和天地的合一。而这些,对那些总是把音乐和哀乐联系起来的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想认识“琴”的“不可测”的至理,惟在于像有他嵇康这样的“至人”。当然,这个“至人”不是孔、孟,而是“采药山泽,会得其意,忽焉忘反”的庄子式的“至人”。“夫称君子者,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于是,我们看到,嵇康看待音乐与哀乐的关系是从他自身的追求的这种人从物欲和各种功利目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角度来立论的。只能净除这种种之“欲”,音乐的形式之美才更能体现契合于宇宙的精神。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关于人生的自由境界的“养生”之问题,加上一个“审美的”前缀的话,似乎便可以看作为康德的关于审美鉴赏的心理感受的规定:规定一个对象为美时的这种关系,现在是和快感结合着的;而鉴赏判断却声明这种快乐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所以绝不是一个伴着表象的快适,也不是对于这对象的表象,也不是善的概念所含有的那种规定根据。所以除掉在一个对象的表象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而无任何目的(既无客观的也无主观的目的)以外,没有别的了。(《判断力批判》上册,中译本,第59页)康德的论述是就审美的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心理感受性质来说的。而这个性质的核心便是摆脱外在限制的心灵的自由,是无任何目的的合目的性,正如嵇康所说的“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两相比较,我们可见,康德的论述和嵇康的论述都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和审美的追求:无欲无动、淡泊无为。但也因此见出中西美学落实在人生问题上的根本分野。在嵇康这儿,这种审美性质的构成,就是人生的至尚追求和生存的目的,关键是人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它并转化成为个人的生存状态。而在康德那儿,这种心境不过是人的诸多心境的一种心境之特征而已,至于它是否会转化成为个人的切实的生存状态;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嵇康在《答难养生论》之时,已解了这个秘密了:“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故得志者,非轩冕也;有至乐者,非充屈也;得失无以累之耳!”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鉴赏之特征在此化成了嵇康的人获“至乐”的标志。这儿,还有必要添上一笔的是:在前此,中国古代的乐论总是强调音乐的“群”的“和”的意义。就是说,音乐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助教化,淳人伦”,而嵇康却从这种“群”之“和”转移到了“个人”之“和”。这种“和”是作为社会个体的自我之完成和终结。这可以说是嵇康对中国音乐哲学思想的新的发展。二、《声无哀乐论》的理论难题和“声无关哀乐”的理论宗旨自先秦以来,物感心动,发之于声,声之比而成乐,正因此而说“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几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如刘向《说苑·修文》所说:乐者,至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是故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奔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断之礼义,含生气之和,带五常之竹,……皆安其位不相夺也。这种把音通于“哀乐”并进而等同于“哀乐”的音乐观,一直就被认为是不变的真理。嵇康针对这种观点,提出“声无哀乐”,既要有极大的理论勇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文化传统的压力,同时他的理论自身的逻辑统一性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有相互关联的两个命题:其一,“声”无“哀乐”之义是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声”未必一定有什么与之相对应的“哀”与“乐”,但这不等于说“声”就不包涵某种情感;其二,“声”无“哀乐”表明声本身不存在哀乐之谓,所谓什么声有什么感情等等,完全是听者的主观附与。我把前者称之为弱证明,后者称之为强证明。此处先说弱证明。嵇康正确地指出了把声与古圣贤的德等等之类的问题对应起来,既有夸大事实的一面,又盲目崇信古人。但由这种“夸大”和“盲目”并进而从理论上彻底推翻这一论断并非易事。也就是说,推翻“物感心动”而有“介之卢而闻牛鸣知其三犊牲牺”的论点是容易的,但再进一步,证明声根本和哀乐无关却就要难得多。关于嵇康的论证声无哀乐的哲学基础,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李泽厚和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关于嵇康的部分说他是从元气论的观点来构筑音乐的本体论,把音乐的无关于哀乐的自身之“和”看成是外在自然之和的自然延伸。至于这种延伸怎样和“音之比”的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联系起来却没有明确的证明。吉联抗在他的关于《声无哀乐论》的注释本小册子里说嵇康是以二元论的方式来论证声无哀乐,即社会之内容的哀乐为一元,声自身之数比的关系之构成为另一元。这和哲学上的作为看待精神与物质问题的二元论完全不是一回事。修海林著的《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1 9 8 9年),说嵇康是以唯物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论证音乐的自律性存在。这儿的解释似乎更有些不着边际。如果把音乐看成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物,显然难以说何以大自然从来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一部乐曲。而且,嵇康只是开始从自然的演化说明音乐之“和”的数比是秉承了自然的“和”的性质,但并没有说这“和”的性质就直接成了音乐。我认为,解释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理论问题应该站在人生论的立场上,才是切合于中国美学问题的原则。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立论目的很显然,那便是:假如说任何一种声都与一定的社会内容相联系,人们在音乐的感受中也就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心境之可能了,生之有限性的悲惨乃至到了连一片净土也找不到的地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嵇康从他的切身的音乐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可以从他的《琴赋》里找到例证。对此,前边已有引述,此处不赘。正是从这样的切身感受出发,嵇康站在他的时代的玄学思辨的高度,阐述了他的主张: 首先,就音乐来说,它是以乐曲的不同数比的关系构成的一种自律性文本。但是,又该怎样解释诸如此类现象呢?比如伯牙与钟子期的以音乐的相互心灵的感应,善听察音乐的人与不善听音乐的人自然会对音乐之美有不同的领悟。这些岂不是都证明了音乐自身即有哀乐?嵇康的证明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坚决摈弃这些俗儒之妄见,听凭自身心理感受的契悟,即“得之于心”。他说: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酝酒之发人性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显然,这个反驳是非常有力的。由此,另一方面再回到音乐自身来说:且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氽而泣;非进哀于彼,道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珠涂异轨,不相经纬, 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就音乐自身来说,“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再就音乐演奏的乐器来说,不同材质制成的乐器亦有一种自然之“太和”: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篱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篱不因慧心而调节器,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嵇康是从音乐自身的特点和听者对音乐反映的主观差异这样两个方面来证明声无哀乐。就音乐自身的形式化特点来说,某种特定的或清或浊的乐曲,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因演奏的善与不善而改变其基小性质。从听者来说,同样一首乐曲,由于与自我的“审美关系”不同,则会有或哀或乐的巨大差异。在此,音乐好比是一个应合哀与乐的契机,因而会有‘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观点,和1 9世纪的音乐美学经典之作,汉斯立克著的《论音乐的美》所提出的音乐形式美相比,更可见中国人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前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该书第二章说: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 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之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 并且使我们感受到美的愉快。这些说法正是嵇康在《声无哀乐论》说的“官商集比,声音克谐”,“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但是,汉斯立克并没有说“声无哀乐”,他认为声与哀乐及情感是非对应的,而且,由于音乐正如艺术的装饰之美一样,不同的线条有不同的表情特征,比如“一些弧形曲线,有时轻悠下降,有时陡然上升,时而遇合,时而分离,这些大大小小的弧线相互呼应,好像不能融合,但又构造匀称。”音乐之形式美正是这种宽泛的多义性的表情特征。嵇康也谈到这一点。他说:“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过去,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正是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的漏洞。其实,这儿也是从音乐的表情性功能来二二分化,即音乐本身之象征的功能和感受者的哀乐之感受。因此,“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这样,嵇康基本上完成了他的理论目标,把“声无哀乐”释为“声”非对应于“哀乐”,然后再从个人的心理感受音乐美的差异来张扬个体在聆听音乐之自律性的形式之时的“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的自由的心境。把音乐之美,从传统的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个体人格的心灵自由的媒介,是嵇康《声无哀乐论》这篇名作所要说的中心内容。三、“声”无关于“哀乐”和音乐教化问题的社会赋予我在前边说过,证明音乐无关于哀乐远远比证明音乐非对应于哀乐要难得多。这里有这样两点要明确:第一,嵇康并不否认音乐的教化作用,第二,嵇康把音乐与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的目的何在。贯穿在《声无哀乐论》里的逻辑线索是把我前边说的“弱证明”和“强证明”混为一体来谈的。也就是说,在嵇康看来,说“声无哀乐”就是等于指音乐本身不含有任何的社会内容。遗憾的是,嵇康的这一证明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其一,嵇康举乐器之不同来证明声无关于哀乐。那么,这儿的问题是:不同的声音何以相互区别呢?一方面是他说的形式的区别,即所谓的“声之比”而成为“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宽泛的表情性特征的问题。不同的声音虽然经过提炼、净化,但其任何一种声音的特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表情性,而这种表情性也是感受者把它与特定的哀乐对应起来的基础。否则,仅仅靠从纯形式的角度去感受音乐,那么音乐只可能是“和寡”之艺术形式了。再说,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也非是由纯形式的“数比”之关系去思考和感受音乐之美。反过来说,纯粹之数比是无所谓美与不美的。乐曲之数比在于落实在怎样打动人的感官这一层次上才有美与不美的问题。即就嵇康自己之对琴之声所抒发的自由心境的美的感受而言,正是在于声音之数比所封闭起来的与生活隔绝的“自律性”的媒介,缘此而契合于他的人生之感悟。当然,只是这种“感悟”不能用传统的哀乐去加以诠释罢了。其二,嵇康在由说“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过渡到“声与哀乐无关”这一强证明之时,偷换了概念。如:他一方面说,“玉帛非礼敬之实,歌哭非悲哀之主也。”证明是: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就是说,玉帛不是礼之本身,而只是借以表达礼的内容的媒介。音乐也是如此。如把这种或哭或欢当成音乐之本身的特征,岂不是说:“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嵇康在此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他的证明:起先他是描述音乐之构成的特征,如汉斯立克所说的那一系列形式特征,即专注于作品之本身,然后跟着便置这音乐本体之说明于不顾,而跳到关于对音乐的价值论的说明。也就是说,嵇康是从音乐本体的自律性存在之设定,然后跳到社会的历史的特定条件下对音乐评价的差异来得出“声”无关于“哀乐”这一结论的。于是,我们看到嵇康为他解释音乐的教化问题开辟了广阔的天地。那便是:他把音乐的教化问题看成是教化问题,并不是音乐自身特性的自然顺延,而是从外在方面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功能给予。这正是所谓“声有哀乐’’的社会根源。他说:……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 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社会的礼仪和所谓之“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正是人们比附音乐之“数比”的秩序关系,从上到下比附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年深日久,便深化成了所谓的一种教化方式。再一个教化问题是从音乐所具有的“导情”的功能看待的。音乐自身无所谓“情”,无所谓“哀乐”,但通过听音和演奏却可以抒发人心中的积愫,从而令人心气和畅。这又是人们从社会的功能上来给予音乐教化意义的又一个原因。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理由在于: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 感之以太和,道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惰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尤大,显于声音也。 应该说,嵇康从社会对音乐的价值赋予的角度对音乐的无关哀乐和这种哀乐因而是外在于音乐自身的证明还是成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因此完成了他的“声”无关“哀乐”的强证明。不过却由此为他的理论宗旨找到了社会学的基础,,即音乐的哀乐的价值内容是社会历史的赋予。在特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历史主体总是体现为个人。所以,就对特定的音乐作品而言,就是独立的审音者。从而审音者赋予音于作品的他自身的独特的人生价值也便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隐含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里的深刻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接触到了马克思在《1 8 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鉴赏音乐的耳朵和音乐作品的意义之展示的内在关联性。这一点,正是嵇康非得把音乐自身之特点与作为社会内容之体现的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不可的目的所在。“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自得之域”是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的形式化的自我。人们也是借助这种形式来触摸自我的自由状况。难怪嵇康在临刑的一刹那,之所以奏《广陵散》,是触摸他最后之自由乎?主要参考资料1、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晋书·嵇康传》。3、《三国志·魏志·王粲传》。4、《世说新语》中《任诞》、《德行》、《稚量》等有关嵇康的言论。5、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6、修海林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7、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音乐本体的“自然之和”。

在嵇康那里,构成音乐本体本原的声音自然之和的要素,不是别的,正是按声音本身美的规律的自然和谐组织排比呈现了音乐的本体。

嵇康认为音乐本体的“自然之和”,与人为政治伦理无关,也无关人之利欲情感,它只是作为体道之存在的客观自然声音美的提取,和按美的规律的和谐组织排比,是道之显现的自然声音和谐组织成的形式美。

反过来说,正因为音乐的本体本原是道之显现的自然声音和谐组织成的形式美,它联系道,体现道,具有非意识形态性,所以也就与社会政治兴亡无关,与人们的喜怒哀乐情感无关。

扩展资料:

《声无哀乐论》反映出的主张音乐脱离封建政治功利的音乐思想与主张“礼乐刑政”并举的官方音乐思想,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音乐美学思想两大潮流的源头。

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不仅仅讨论了音乐有无哀乐、音乐能否移风易俗,还涉及音乐美学上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即音乐的本体与本质问题,音乐鉴赏中的声、情关系问题,音乐的功能问题等;

提出了“声无哀乐”的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的精神被触动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用嵇康的话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嵇康的《声无哀乐论》与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

《声无哀乐论》涉及了音乐的本质、音乐的审美感受、音乐的功用等一系列问题,是一篇在思想上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论著。下面就其中几个观点进行一下简要分析。 艺术中国 一、“心之与声,明为二物。”音乐是人之创造心理的乐化形态。在众多艺术门类中,音乐这门感情内容占优势的艺术有极大可能性直接体现人的感受和情感态度。音乐对情感生活的虚拟和把握是非常深刻、细微的,甚至达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比如,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之所以被定名为《命运交响曲》,是因为那个简短的主题动机产生于贝多芬不幸的命运,这部交响曲体现了人与命运的搏斗,是他个人悲剧的情感生活怒涛激浪式的物化。因为贝多芬对他的朋友辛德勒提到开头四个音符时曾经说过:“命运就是这样敲门的。”这样说虽不能触及该交响曲的深刻内涵,但多少能帮助我们理解音乐正是一种面向内在世界、通过内在世界折射外在世界的艺术,包括以情感态度评价物质世界对于人的意义:是神圣的还是卑劣的,是人道的还是凶残的,是美好的还是丑陋的,是雄壮的还是柔弱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嵇康所讲的“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中的“声”只可理解为纯音响上的声音,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因为音乐作为艺术和美的对象,已不是客观的自然声音,而是渗透了社会人的情感。 二、“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现代心理学证明,人的情感是有机体在生理和心理许多方面的综合。音乐要引起欣赏者情感的变化,先要引起相应于音响变化的“躁静”之应(生理机能),然后由“躁静”之应所产生的和谐之感才能引起主体的美感与主体的情感体验而产生共鸣(心理变化)。嵇康看到音乐直接引起的是“躁静”之应而非“哀乐”之情,在当时的条件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但是音乐却不是仅止于此,它在引起欣赏者的躁静之后,随即会引起欣赏者的“哀乐之情”。从这一点上看,嵇康把音乐与人的情感机械地分割开来,是有其缺陷的。 艺术中国 三、“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人情不同,各施所解,则发其所怀。” 音响变化与情感变化虽存在对应关系,但其表现极为复杂。嵇康看到了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复杂关系,认为同样的感情可以表现出不同的声音,反过来,同样的声音也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感情。我们知道,在审美过程中必定带有欣赏者的想象色彩、情感色彩、幻觉色彩以至错觉色彩。音乐与绘画相比较,音乐可以说是无形而有象的艺术,其“象”恍惚存在于音乐之中,不可思议,难以捉摸。这也就造成了嵇康所说的“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欣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可见,不同的欣赏者对音乐所产生的美感是具有差异性的。对于欣赏者来说,他在听音乐时所产生的“哀乐之情”受影响于作曲者、表演者和自身三方面的影响。故嵇康所说的“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及“人情不同,各施所解,则发其所怀”是不无道理的。 四、“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这一观点是说,人心中先有了哀乐,音乐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对于作曲者来讲,是心中先有了“哀乐”,然后将自己的这种情感融入到创作当中,通过音乐的创作手法,如:旋律、节奏、和声、音色等的运用向人们传递着其对自然界、对内心情感以及对外部世界等的感受。而对于听者来讲则是由于听到音乐之后而产生了“哀乐”之情。例如:当《粱祝》的音乐响起时,听着长笛吹出的鸟鸣般的华彩音调,不由地从脑海浮现出一幅风和日丽、桃红柳绿、百花盛开、鸟语花香的迷人画面;而听着大锣、大提琴和大管奏出阴暗的音调以及铜管严厉、粗暴的音色时,心中会不由而生一种不安的情绪。 艺术中国 五、“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 嵇康强调音乐的娱乐作用,把音乐的美与道德的善区分开来,这对儒家美善统一的传统观念是个突破,在中国美学理论上是个飞跃。嵇康认为,音乐虽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作用。他的这一观点大胆地反对了两汉以来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把音乐简单地等同于政治的观点,是有其进步意义的。另外,嵇康并非全盘否定音乐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他只是反对夸大音乐对社会生活的作用,如:“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亡者之音哀以思”就肯定了有什么样的社会和客观条件,就会产生什么样的音乐。他反对的只是片面强调音乐的道德教化功能而不顾及其它功能的观点。 在《声无哀乐论》中,还有诸如:“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钟”、“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等关于音乐形式方面的观点,这里就不一一论述。 综上所述,《声无哀乐论》中的观点有其积极进步的一面,也有其不足的一面,但不管怎样,它对我们的启示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无论研究任何事物和现象,都必须站在唯物辩证的立场上全面地、发展地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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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声无哀乐论论文

浅谈现代音乐的音乐存在方式问题论文

[内容摘要] 在对音乐的研究中,存在方式问题,往往是没有被重视的,对现代音乐的研究尤为如此。本文从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角度,对现代音乐中的代表流派及其作品、音乐理论进行了浅要的分析和总结,并对其以后的研究发展作出展望。

[关键词] 现代音乐;后现代音乐;音乐存在方式

音乐的存在方式问题,是音乐美学研究中第一性的问题,应从音乐在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构成的完整存在来全面认识。奥地利音乐家汉斯立克曾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提出:“情感表现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同音乐之外的思想范围无关。”他得出了“音乐的内容只是乐音运动的形式”这一最终结论。的确,在以往的研究中,常常是以音响及其运动形式作为音乐的存在方式,这是一种强调“音本体”的“自律论”的音乐美学思想,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一研究方法的片面性,从而使对音乐存在方式问题的研究重新得到了重视。

“现代音乐”是对19世纪末到21世纪音乐艺术中各种新兴音乐流派的一个总称。在这一阶段,西方音乐经历了一个质的变化,产生了众多的音乐流派及音乐理论体系。其中,代表着各个时期专业音乐发展前沿的被人们泛称为“现代派”或“先锋派”的作曲家们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及他们所发明和使用的新的作曲技巧,使人们领略了种种前所未听的音响、纷繁复杂的体系及个性迥然的技术。现代音乐是1980年浪漫派音乐解体之后,后期浪漫主义在各国的扩散以及被个性化的产物,所以它代表着许多立场、观点、方法截然不同的各种派别,他们在创作中的主要表现是突破性和实验性,是一种新的创作技法和新的音乐语言的尝试和使用。那么,现代音乐的存在方式,是否亦是“声、音、乐”三位一体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20世纪中期结构主义思潮达到鼎盛,它强调研究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注重研究与作者无关的文学文本本身及其“构造”和“关系”,以揭示文本表层结构下的深层结构意义。结构主义强调艺术作品的自律性并把形式视为艺术研究的对象。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申克的音乐分析理论概念是建立在有机连贯性理论基础上的,他把音乐作品本身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行分析,是一个封闭的、自律的系统,构成音乐的各要素在其中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它们之间达到了离开其中之一便不能解释其中另一的紧密程度。新的方法论深入到构成音乐作品微观领域中研究音与音、和弦与和弦的关系,探寻音乐作品的内在规律。传统的观念是抛开相互之间的总体联系而对其内部形态进行孤立、静止的研究与考察,是片面的、分裂开的,而实际上我们今天的学习也大多数是以这种方法而进行。申克理论的提出,对传统的观念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的由上方旋律的下行”原始线条”与下方低音“I—V—I”形式的结构合起来组成的“原始基础结构”是任何一部调性音乐所必然具有的共同结构,作品中其它一切结构和因素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申克理论相对于传统方法有一定的进步性,但他片面强调了“音”本身,只注重分析作品自身结构要素,而忽视了音乐存在的意识、行为要素,所以难免陷入“自律论”的泥淖。

新维也纳乐派的勋伯格,在进入他创作的第二个时期自由无调性时期后,发现要保持无调性就要寻找另一种足以代替调性的新的结构力,经过近十年的实验,创立了十二音作曲法即序列音乐技术,将“强化了的主题一致性”作为其作品的结构力。这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创作方式,它刻意追求形式的高度完美,用倒影、逆行等手法对序列进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但他的这种创作方法并没有因为崇尚理性形式的表现而被称为是“形式主义”,被划归于“自律论”一边,因为正如勋伯格所说“一件艺术品,只有当他把作者内心中激荡的感情传达给听众的时候,他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才能由此引起听众内心感情的激荡。”的确,他们在“形式”的背后运用独特的手法在表现一种特殊的“情感”。他们注重形式,但并未把形式同表现、情感隔绝起来,并没有完全排斥“他律”的内容表现。用最理性的设计、最精密的内容,描绘了人们心中最深层、最隐秘的部分,是一种真诚的坦露。其后的斯特拉文斯基在1935年的《我的生活纪年》中也曾对他的音乐观有精辟的陈述:“我认为,由于其本说,音乐就根本而言是无力表达任何东西的,不论是某种感情、心态、情绪,还是某种自然现象等等…… 音乐现象给与我的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在事物中建立起一种秩序,包括—并且特别是—人和时间的协调。”这是他转向“新古典主义”风格后,在音乐创作中所主张的对形式、结构、秩序的一种侧重。这与我国魏晋时期稽康《声无哀乐论》中的音乐美学观点似有相同之处。斯特拉文斯基在晚年转向了序列主义,并改良了“整体序列”的枯燥、艰涩的纯形式化手法,使序列手法更加灵活多样。斯特拉文斯基和勋伯格作为20世纪新音乐的开拓者,他们共同的成就就是打破传统的基于七个音的大小调体系,努力挖掘一切其它音乐材料的可能性,开拓了音乐创作的思维想象空间。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现代音乐中居于统治地位的序列主义,以及那种在“音乐本体化”的口号下过于强调音乐的自律性,将音响材料自身的处理及其结构原则置于至高无上地位的唯理主义思潮被称为“后现代主义”。如果说现代音乐是有序的,如勋伯格的“十二音体系”、梅西安的“有限移位”体系等,他们取代了传统的大小调体系,而后现代主义则走向无序,走向行为过程,走向复风格,走向广场,走向世俗,走向了虚拟空间。

随着“结构主义”的到来,以约翰凯奇和斯托克豪森等当代音乐家为代表人物的偶然音乐不得不中止那种高度秩序化、组织化结构的`音乐,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去秩序控制和组织化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音乐的时空观念、陈述秩序完全被打乱,突出即兴的任意性和偶然性。偶然音乐家们十分推崇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观点,认为“音乐作品除了他的声音之外,没有其他东西。” “声音的结构或解构,或声音经过若干时间层的进行,它们就是主题自身,它意味着声音的行为和生命……” 他们将音乐形式——“自律论”推向了极端。“音响的来源是无关紧要的,音响不需要做什么事情,不需要表示任何异议,音响就是印象。” 他们还强调音乐的纯客观性,“让音响就是它自身,而不应使它成为人为的理论的工具,或表现人类情感的工具。” 在他们的认识里,音乐与人类情感只是一种刺激与反映的关系,是一种纯粹无意识的、机械的关系。音乐本身是既无目的又无意义的,又不表达内容,成了完全的“不确定性”的“偶然音乐”。

首演于1950年的《四分三十三秒》,是约翰凯奇偶然音乐中的极端作品。演出时,钢琴家克莱曼在台上一个音也没有弹奏,只是在33秒、2分40秒时关上琴盖又打开来,观众不知道作品会是这样的,因此从忍耐、惊讶到最后的怒不可遏,心里产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并表现出来,这就构成了凯奇这部作品的全部内容。音乐被发展到这种形式,它还能被称之为音乐吗?凯奇认为,音乐应打破人为的控制,有价值的是事物或生活本身,正如他在《寂静》一书中所说,“写音乐的目的是什么?当然不是与各种意图打交道,而是与音响打交道。或者说,答案必须采取反论的方式,有意义的或无意义的游戏。然而,这宗游戏是对生活的一种肯定——不是试图使混乱变得有秩序或表示创造的价值,而仅仅是使我们注意到我们亲身经历着的生活的一种方式……”基于这种思想,他在创作中采用了偶然、随机的方法,他创作的目的是让大家倾听生活中、自然界没有人工控制的声音。这种典型的后现代主义,深刻体现了关于音乐存在的“自律论”的观点,它抹杀了艺术和生活的界限,消解了艺术高于生活的等级限制,解除了人为的对音响的控制,也暗合了后现代的反美学意义。尽管对偶然音乐的褒贬不一,但它打破传统,是任何都成为可能的思想,对所有学科领域都应是有所启发的。

科普兰曾经对现代音乐有过这样的概括:“反传统是现代音乐的重要特征之一,大多数现代音乐都不是或不仅是以‘传统意义上的美’的表现为旨归的。在几乎所有现代作曲家的心中,音乐是接近于自律的,只是一种音响运动,力量的展示,情绪的表现。”偶然音乐之后的概念音乐、环境音乐、行为化音乐、复风格或多元主义音乐等,大都是符合这一规律的。然而,音乐家的为所欲为的“自由”,付出的代价,却是听众的“丧失”(德籍捷克作曲家库普科维奇语)。形势的翻新自身成了一个目标,而被奉为“新规范”的前卫技法,变得非常易于模仿,很明显,先锋派的贬值,已是人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所以,音乐又迫于“回归”了。倘若简单的加以概括,“后现代主义,无非表明了一种对现存价值体系的强烈批判意向;同时,它又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多重分裂的反应。” 作曲家们所看重和强调的“音”本身,也在这一时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整体来讲,这一时期对音乐存在方式的认识,还是侧重于强调音响形态的“自律论”观点。

在经历了一系列尝试、创新后,西方后现代音乐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沉寂,作曲家在音乐创作中少了一些盲目,多了一些思考。片面的追求新奇的音响和艰涩的技法已不再作为创作的根本意图,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在可听性的基础上突出现代性才是现代创作中所遵循的原则。就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国际现代音乐节来说,自2004年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三届,音乐节上所提交的作品是非常多的,但相比较而言,我们明显的可以看出,作曲家创作理念的变化,作品的日趋成熟。音乐已不是片面强调音响形态,而是将音乐存在的形态、意识、行为三方面要素结合起来,所创作的音乐既有可听性,又有新鲜感。而且,民族化的音乐语言被得以强调,传统音乐普遍得到重视。目前,各国都在推广发展自己的民族音乐,在创作中,将传统与现代结合,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

我们对现代音乐的理解和欣赏应从世界的文化角度上去体会,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种新的音乐思潮、新的音乐语言、新的作曲技法、新的音乐风格的现代作品会越来越快的展现在我们面前。各种现代的、传统的和民族的音乐,已成为全人类的精神财富,世界音乐将会得以更快更迅猛的融合、发展与进步。在这种冲击下,我们如何在保持自我的风格下勇于突破创新,我们如何把握这一切,这仍是值得思考的。本文较多的是对历史的一种回顾,但更多的是展望,相信我们的音乐创作者都已经有所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论音乐的美》[M],汉斯立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二十世纪音乐概论》[M],孟宪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3)《国外后现代音乐》[M],宋瑾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4)《音乐学术的历史轨迹》[M],杨立青编选,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5)《中西乐论》[M],相西源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6)《申克音乐分析理论概要》[M],于苏贤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7)《序列音乐写作基础》[M],郑英烈编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8)《二十世纪音乐的素材与技法》[M],[美]库斯特卡著,宋瑾译,人民音乐出版社

中国传统音乐源远流长,其美学思想博大丰富。中华先民的审美意识可以追溯到未有文字记载的远古时代,从原始先民通过劳动摆脱了动物状态开始懂得装饰自己,便出现了最早的审美意识活动,其审美意识就已经产生了。在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中华美学思想获得了蓬勃发展,形成了以审美意象为中心的传统美学思想。中国传统音乐绵延几千年包含诸多审美品格,它是一定音乐思想特殊本质的集中体现,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中华民族的传统思维习惯,决定了中国古代先哲奉行一种既对立又统一的思维方式,将矛盾双方作为一种内在的和谐,即中华文化传统“和”的精神。“和”是中国传统文化意识与精神在美学领域里的集中体现,贯穿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核心思想。作为一种审美品格,“和”构成了传统音乐特有的气质和艺术魅力。“和”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涵义,不同的时代,社会对其有不同的解释。笔者将古代不同时期对音乐思想“和”的阐释作一梳理和简要述介。“和”概念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和同之辩”的论争。《国语郑语》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断,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这里说明了在听觉感知上,只有不同的乐音组织相配才能生产美的音乐,相异的音乐组合在一起就能产生好听的音乐。这是从音乐审美的角度对“和实生物”规律的体验和理解。春秋时期晏婴是一位大政治家、思想家,他对音乐有精辟的见解,曾说:“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将音乐各种特征的“相成”“相济”都归属到音乐审美的和谐统一之中。晏婴在谈音乐诸要素之间的谐和时,并没有忽视音声与人心的谐和关系。“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只有“和”的音乐才能使君子听了产生心平气和的感情。先秦时期儒家学派倡导礼乐思想,对音乐所看重的主要是它的社会教化作用。他们对“韶”一类的雅乐推崇备至,认为“中和”的音乐是最能移风易俗具有教化作用的,讲究借中和的音乐修身养性。孔子认为思想的审美朴素之美,简朴之美,含蓄之美,是自然与人心的交融,主张在音乐审美中保持一种“和”的情感态度。孔子曾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他认为,音乐审美中的情感态度及其表现是中正平和的,也应当是适度的,有节制的,这同他的“中庸”哲学思想是一致的。道家倡导“天地之和”的思想。老子崇尚朴素自然,追求平和;庄子认为主客体和谐产生美感,以内心纯朴自然性情的复归作为乐的实现,用乐调调和阶级矛盾,追求人类平衡,认为合乎其理想社会的乐,是具有自然无为,平和恬淡属性的“乐”。汉代《乐记》从“德音”“中和”来看“乐”之美的社会属性与情感属性。只有具有“中和”情感特征的才是“和乐”,这就要求在情感表现上处于“中和”状态,“乐而不乱”“乐而不流”“刚而不怒”“柔而不慑”。魏晋时期阮籍在其论乐专著《乐论》中,一方面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要求以协和阴阳的音声去适万物之“情气”,另一方面在音乐生活中继承乐教思想,要求“立调适之音,建平和之声”,制礼作乐“使天下为乐者,莫不仪焉”。嵇康在《琴赋》中以平和之声为琴音乐美的特征,在琴声具“自然之和”的基础上描写琴音的美妙。他讲的“礼乐之情”是以“乐之为体,以心为主”的角度讲“平和之乐”对人心的作用。唐代白居易对琴乐审美问题上有较多论述,他视恬淡、平和为琴乐与“正始音”的音乐审美情感特征,以“淡”“和”为其审美标准。宋代朱长文在“琴史”中以政不和故人心不和,人心不和故音不和的角度强调“乐之和”在于“正——心——音”之音的关系是否和谐。从音乐与人心的关系认为只有能够协调民心,“顺气正声、为群情之影响”的音乐才是“和”乐的,才是美的音乐。哲学家朱熹在《紫阳琴铭》中对琴乐审美明确提出“养群中和之正性,禁尔忿欲之邪心”,体现了他对琴乐中和美的认识,即“中和”美的实现有赖于通过自我修养达到人心之正性。明代徐上瀛的《溪山琴况》是中国美学思想史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之一。《溪山琴况》提出二十四况,其中“和”是最为重要的审美范畴。《溪山琴况》开首即写道“稽古至圣心通造化,德协神人,理一身之性情,以理天下,人之性情,于是制为琴。其所首重者,和也。”这表明了“和”作为琴乐审美范畴,在《琴况》中具有其他诸况不能替代的地位。“和”在《琴况》中具有多义的内涵,如“和”况以琴乐陶冶人之性情,琴乐的实施目的在于使人心“和”,这具有社会伦理学的意义。“和”在《琴况》中与音乐审美理想有关,强调“和”的存在并不只是于技艺,要获得“和”之美存在的真谛要“不以情性中和相遇”。“和”是《溪山琴况》的主要精神,是贯穿其中的主要线索。清代王夫之以“和”作为乐的审美规范和准则。他首先强调“律为和”,重视“律为和”的作用,纵观我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史,“和”在不同时代、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其有不同的解释。“和”是我国传统音乐美学中的优秀传统,至今这种美学传统仍普遍存在于我国民间传统音乐之中。但“和”又是相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今日的“和”已不是儒家仅用于“雅颂之乐”的中庸之和,而是与多种非“和”品质相互融合的优美、平和、细腻的美学品格。

在中国这个传统和成见看得特别重要的文化的国度里,嵇康应该说是一个特例。从他的生活行为到他的哲学美学思想,就表面而言,都显得与中国文化传统格格不入。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他的骨子里还是特别看重传统的道德标准的;比如,一方面,他“言论放荡,非毁典谟”(《晋书·嵇康传》),“轻贱唐虞而笑大禹”,“非汤武而薄周孔”(《与山巨源绝交书》);但另一方面,他抱着终身不仕二主,保持作为一个士人的名节,甚至还准备参加田丘俭的起事,试图把政权从司马氏手里夺回来还给曹魏宗族。假如说,这种矛盾贯穿着他的终生的话,那么,《声无哀乐论》却就是他试图从有限的人生中解脱出来的审美建构。正因此,这篇关于音乐哲学问题的论文便显得具有特别的意义。一、人的自觉和审美的自由境界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里说,魏晋之际是文的自觉的时期。这个“文的自觉”首先是以人的自觉为先导。当然,这个“人”不是今天的历史的实践主体,也不是结构主义的静态化的结构要素之一的人,而是追求自我完善、在变幻莫测的生死循环的永不止息、人与人的福与祸、权力与毁灭、囚犯和权贵之间的无常的转化和变换过程中寻求灵魂净土的“人”。这种追求和嵇康所生活的时代是密不可分的。长年的战乱使得整个社会显现一片凋蔽的景象。曹操在他的《蒿里行》中曾有如下的描绘: 铠甲生虮虱,万姓以死亡。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王粲的《七哀诗》也描绘了这样悲惨的景象: 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平原。 路有饥妇人,抱子弃草间。 顾闻号泣声,挥涕独不还。这简直就是一幅战乱之后的“难民图”。凄冷和悲惨的社会境况和个人生命的霎时幻灭,造成了这个时代的人生的苍凉感和生存的艰难迟重的感悟。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生存欲的强烈的跳动,给这个时代的人们的心灵投上一层苍凉和浑厚的悲壮的色彩。渴望和平,渴望破碎的河山复归于一统。可是当这个统一的局面实现之时,跟着来的是人与人的倾轧和权力的勾心斗角。在这种政治的倾轧中,所谓的有识之士便惟有独善其身了,借助诗、酒、药,游览名山大川,沉迷于声色之乐来排遣个人有限生命的忧患。阮籍的《咏怀诗》可谓是此方面典型代表:“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这儿描绘了衰朽和趋向死亡的无可奈何。个人在这个生死频繁交替的时代,更是如一草芥。“一日复一夕,一夕复一朝。颜色改平常,精神自损消。胸中怀汤火,变化故相招。万事先穷极,知谋苦不饶。但恐须臾间,魂气随风飘。终身履薄冰,谁知我心焦。”在这样的优患中,惟有回到自我的内心世界,找到灵魂凭依的栖居之所。这便是嵇康的“养生论”的社会基础和社会背景。而“养生论”亦是他的“声无哀乐”的音乐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他在《养生论》里有如下一段话:清虚静泰,少私寡欲。知名位之伤德,故忽而不营,非欲而强禁也。哀厚味之害性,故弃而弗顾,非贪而后抑也。外物以累心不存,神气以醇白独著,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虑,又守之以一,养之以和,和理日济,同乎大顺。然后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绥以五弦,无为自得,体妙心玄。忘欢而后乐足,遗生而后身存。这儿提出的养生的中心是:一要清心寡欲;二要不为名位利禄去伤德——自然生命之特性;三是不要贪美味佳馔;四是不为外物所累。由此而回到自我的心灵世界,达到生存的“旷然无忧患,寂然无思虚”的“至乐”境界。在《答难养生论》的驳难中,嵇康又从反面论证了养生需要净化的条件,即“名利不灭”、“喜怒不除”、“声色不去”、“滋味不绝”、“神虑转发”。实际上,从嵇康自己的表白来看,他的确是达到了他的上述“养生”的准则,但至于是否能从内心世界上实现这些原则,并乐斯于此却就难以取证了。但他作为一位出色的音乐家在音乐演奏中体会到那妹凭于音乐旋律的绝对自己的心境却是无可置疑的。在他的《琴赋》中,深刻而又细致地描绘了在听琴时的心灵的解放。最后他感叹地说:于时也,金石寝声,匏竹屏气,……感天地以致和,况歧行之众类,嘉斯器之懿茂,咏兹文以自慰,永服御而不厌,信古今之所贵。乱曰:音音琴德,不可测兮!体清心远,邈难极兮! 良质美手,遇今世兮!纷纷翕响,冠以艺兮!识音者希,孰能珍兮!能尽雅琴,惟至人兮!在音乐美的绝对的自律性的存在中,他感受到了心灵和天地的合一。而这些,对那些总是把音乐和哀乐联系起来的人来说是不存在的。因此,想认识“琴”的“不可测”的至理,惟在于像有他嵇康这样的“至人”。当然,这个“至人”不是孔、孟,而是“采药山泽,会得其意,忽焉忘反”的庄子式的“至人”。“夫称君子者,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何以言之?夫气静神虚者,心不存于矜尚;体亮心达者,情不系乎所欲。矜尚不存乎心,故能越名教而任自然;情不系于所欲,故能审贵贱而通物情。”于是,我们看到,嵇康看待音乐与哀乐的关系是从他自身的追求的这种人从物欲和各种功利目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角度来立论的。只能净除这种种之“欲”,音乐的形式之美才更能体现契合于宇宙的精神。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关于人生的自由境界的“养生”之问题,加上一个“审美的”前缀的话,似乎便可以看作为康德的关于审美鉴赏的心理感受的规定:规定一个对象为美时的这种关系,现在是和快感结合着的;而鉴赏判断却声明这种快乐是对每个人都有效;所以绝不是一个伴着表象的快适,也不是对于这对象的表象,也不是善的概念所含有的那种规定根据。所以除掉在一个对象的表象里的主观的合目的性而无任何目的(既无客观的也无主观的目的)以外,没有别的了。(《判断力批判》上册,中译本,第59页)康德的论述是就审美的时间特殊性所产生的心理感受性质来说的。而这个性质的核心便是摆脱外在限制的心灵的自由,是无任何目的的合目的性,正如嵇康所说的“心不措乎是非,而行不违乎道者也”。两相比较,我们可见,康德的论述和嵇康的论述都贯穿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和审美的追求:无欲无动、淡泊无为。但也因此见出中西美学落实在人生问题上的根本分野。在嵇康这儿,这种审美性质的构成,就是人生的至尚追求和生存的目的,关键是人们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实现它并转化成为个人的生存状态。而在康德那儿,这种心境不过是人的诸多心境的一种心境之特征而已,至于它是否会转化成为个人的切实的生存状态;那完全是另一个问题。嵇康在《答难养生论》之时,已解了这个秘密了:“有主于中,以内乐外,虽无钟鼓,乐已具矣。故得志者,非轩冕也;有至乐者,非充屈也;得失无以累之耳!”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审美鉴赏之特征在此化成了嵇康的人获“至乐”的标志。这儿,还有必要添上一笔的是:在前此,中国古代的乐论总是强调音乐的“群”的“和”的意义。就是说,音乐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助教化,淳人伦”,而嵇康却从这种“群”之“和”转移到了“个人”之“和”。这种“和”是作为社会个体的自我之完成和终结。这可以说是嵇康对中国音乐哲学思想的新的发展。二、《声无哀乐论》的理论难题和“声无关哀乐”的理论宗旨自先秦以来,物感心动,发之于声,声之比而成乐,正因此而说“乐与政通”,“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几乎丝毫没有怀疑的余地。如刘向《说苑·修文》所说:乐者,至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是故感激憔悴之音作,而民思忧;?奔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断之礼义,含生气之和,带五常之竹,……皆安其位不相夺也。这种把音通于“哀乐”并进而等同于“哀乐”的音乐观,一直就被认为是不变的真理。嵇康针对这种观点,提出“声无哀乐”,既要有极大的理论勇气,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文化传统的压力,同时他的理论自身的逻辑统一性也面临严峻的挑战。这里,有相互关联的两个命题:其一,“声”无“哀乐”之义是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有什么样的“声”未必一定有什么与之相对应的“哀”与“乐”,但这不等于说“声”就不包涵某种情感;其二,“声”无“哀乐”表明声本身不存在哀乐之谓,所谓什么声有什么感情等等,完全是听者的主观附与。我把前者称之为弱证明,后者称之为强证明。此处先说弱证明。嵇康正确地指出了把声与古圣贤的德等等之类的问题对应起来,既有夸大事实的一面,又盲目崇信古人。但由这种“夸大”和“盲目”并进而从理论上彻底推翻这一论断并非易事。也就是说,推翻“物感心动”而有“介之卢而闻牛鸣知其三犊牲牺”的论点是容易的,但再进一步,证明声根本和哀乐无关却就要难得多。关于嵇康的论证声无哀乐的哲学基础,有诸多不同的观点。李泽厚和刘纲纪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关于嵇康的部分说他是从元气论的观点来构筑音乐的本体论,把音乐的无关于哀乐的自身之“和”看成是外在自然之和的自然延伸。至于这种延伸怎样和“音之比”的人的有目的的创造活动联系起来却没有明确的证明。吉联抗在他的关于《声无哀乐论》的注释本小册子里说嵇康是以二元论的方式来论证声无哀乐,即社会之内容的哀乐为一元,声自身之数比的关系之构成为另一元。这和哲学上的作为看待精神与物质问题的二元论完全不是一回事。修海林著的《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1 9 8 9年),说嵇康是以唯物论的哲学思想基础来论证音乐的自律性存在。这儿的解释似乎更有些不着边际。如果把音乐看成一种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物,显然难以说何以大自然从来就没有提供过任何一部乐曲。而且,嵇康只是开始从自然的演化说明音乐之“和”的数比是秉承了自然的“和”的性质,但并没有说这“和”的性质就直接成了音乐。我认为,解释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理论问题应该站在人生论的立场上,才是切合于中国美学问题的原则。嵇康的“声无哀乐”的立论目的很显然,那便是:假如说任何一种声都与一定的社会内容相联系,人们在音乐的感受中也就根本不存在自由的心境之可能了,生之有限性的悲惨乃至到了连一片净土也找不到的地步。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嵇康从他的切身的音乐实践中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一点。这可以从他的《琴赋》里找到例证。对此,前边已有引述,此处不赘。正是从这样的切身感受出发,嵇康站在他的时代的玄学思辨的高度,阐述了他的主张: 首先,就音乐来说,它是以乐曲的不同数比的关系构成的一种自律性文本。但是,又该怎样解释诸如此类现象呢?比如伯牙与钟子期的以音乐的相互心灵的感应,善听察音乐的人与不善听音乐的人自然会对音乐之美有不同的领悟。这些岂不是都证明了音乐自身即有哀乐?嵇康的证明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坚决摈弃这些俗儒之妄见,听凭自身心理感受的契悟,即“得之于心”。他说: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酝酒之发人性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显然,这个反驳是非常有力的。由此,另一方面再回到音乐自身来说:且声音虽有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氽而泣;非进哀于彼,道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珠涂异轨,不相经纬, 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就音乐自身来说,“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再就音乐演奏的乐器来说,不同材质制成的乐器亦有一种自然之“太和”: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谭,而不能令籁篱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篱不因慧心而调节器,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嵇康是从音乐自身的特点和听者对音乐反映的主观差异这样两个方面来证明声无哀乐。就音乐自身的形式化特点来说,某种特定的或清或浊的乐曲,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不因演奏的善与不善而改变其基小性质。从听者来说,同样一首乐曲,由于与自我的“审美关系”不同,则会有或哀或乐的巨大差异。在此,音乐好比是一个应合哀与乐的契机,因而会有‘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假如我们把嵇康的上述观点,和1 9世纪的音乐美学经典之作,汉斯立克著的《论音乐的美》所提出的音乐形式美相比,更可见中国人早于欧洲人一千多年前即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该书第二章说:音乐美是一种独特的只为音乐所特有的美。这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 它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之中。优美悦耳的音响之间的巧妙关系,它们之间的协调和对抗、追逐和遇合、飞跃和消逝——这些东西以自由的形式呈现在我们直观的心灵面前, 并且使我们感受到美的愉快。这些说法正是嵇康在《声无哀乐论》说的“官商集比,声音克谐”,“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但是,汉斯立克并没有说“声无哀乐”,他认为声与哀乐及情感是非对应的,而且,由于音乐正如艺术的装饰之美一样,不同的线条有不同的表情特征,比如“一些弧形曲线,有时轻悠下降,有时陡然上升,时而遇合,时而分离,这些大大小小的弧线相互呼应,好像不能融合,但又构造匀称。”音乐之形式美正是这种宽泛的多义性的表情特征。嵇康也谈到这一点。他说:“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过去,大多数学者认为,这正是嵇康的声无哀乐理论的漏洞。其实,这儿也是从音乐的表情性功能来二二分化,即音乐本身之象征的功能和感受者的哀乐之感受。因此,“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这样,嵇康基本上完成了他的理论目标,把“声无哀乐”释为“声”非对应于“哀乐”,然后再从个人的心理感受音乐美的差异来张扬个体在聆听音乐之自律性的形式之时的“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的自由的心境。把音乐之美,从传统的道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化成为个体人格的心灵自由的媒介,是嵇康《声无哀乐论》这篇名作所要说的中心内容。三、“声”无关于“哀乐”和音乐教化问题的社会赋予我在前边说过,证明音乐无关于哀乐远远比证明音乐非对应于哀乐要难得多。这里有这样两点要明确:第一,嵇康并不否认音乐的教化作用,第二,嵇康把音乐与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的目的何在。贯穿在《声无哀乐论》里的逻辑线索是把我前边说的“弱证明”和“强证明”混为一体来谈的。也就是说,在嵇康看来,说“声无哀乐”就是等于指音乐本身不含有任何的社会内容。遗憾的是,嵇康的这一证明并不是完全成功的。其一,嵇康举乐器之不同来证明声无关于哀乐。那么,这儿的问题是:不同的声音何以相互区别呢?一方面是他说的形式的区别,即所谓的“声之比”而成为“乐”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宽泛的表情性特征的问题。不同的声音虽然经过提炼、净化,但其任何一种声音的特征,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表情性,而这种表情性也是感受者把它与特定的哀乐对应起来的基础。否则,仅仅靠从纯形式的角度去感受音乐,那么音乐只可能是“和寡”之艺术形式了。再说,音乐家和音乐鉴赏家也非是由纯形式的“数比”之关系去思考和感受音乐之美。反过来说,纯粹之数比是无所谓美与不美的。乐曲之数比在于落实在怎样打动人的感官这一层次上才有美与不美的问题。即就嵇康自己之对琴之声所抒发的自由心境的美的感受而言,正是在于声音之数比所封闭起来的与生活隔绝的“自律性”的媒介,缘此而契合于他的人生之感悟。当然,只是这种“感悟”不能用传统的哀乐去加以诠释罢了。其二,嵇康在由说“声与哀乐是非对应的”过渡到“声与哀乐无关”这一强证明之时,偷换了概念。如:他一方面说,“玉帛非礼敬之实,歌哭非悲哀之主也。”证明是: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就是说,玉帛不是礼之本身,而只是借以表达礼的内容的媒介。音乐也是如此。如把这种或哭或欢当成音乐之本身的特征,岂不是说:“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嵇康在此是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他的证明:起先他是描述音乐之构成的特征,如汉斯立克所说的那一系列形式特征,即专注于作品之本身,然后跟着便置这音乐本体之说明于不顾,而跳到关于对音乐的价值论的说明。也就是说,嵇康是从音乐本体的自律性存在之设定,然后跳到社会的历史的特定条件下对音乐评价的差异来得出“声”无关于“哀乐”这一结论的。于是,我们看到嵇康为他解释音乐的教化问题开辟了广阔的天地。那便是:他把音乐的教化问题看成是教化问题,并不是音乐自身特性的自然顺延,而是从外在方面对音乐之社会价值的功能给予。这正是所谓“声有哀乐’’的社会根源。他说:……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 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社会的礼仪和所谓之“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正是人们比附音乐之“数比”的秩序关系,从上到下比附成为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年深日久,便深化成了所谓的一种教化方式。再一个教化问题是从音乐所具有的“导情”的功能看待的。音乐自身无所谓“情”,无所谓“哀乐”,但通过听音和演奏却可以抒发人心中的积愫,从而令人心气和畅。这又是人们从社会的功能上来给予音乐教化意义的又一个原因。他提出这样的问题:“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理由在于: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 感之以太和,道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惰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尤大,显于声音也。 应该说,嵇康从社会对音乐的价值赋予的角度对音乐的无关哀乐和这种哀乐因而是外在于音乐自身的证明还是成功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因此完成了他的“声”无关“哀乐”的强证明。不过却由此为他的理论宗旨找到了社会学的基础,,即音乐的哀乐的价值内容是社会历史的赋予。在特定的条件下,一定的历史主体总是体现为个人。所以,就对特定的音乐作品而言,就是独立的审音者。从而审音者赋予音于作品的他自身的独特的人生价值也便是合情合理的。这个隐含在嵇康的《声无哀乐论》里的深刻的美学思想,在一定程度接触到了马克思在《1 8 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提出的鉴赏音乐的耳朵和音乐作品的意义之展示的内在关联性。这一点,正是嵇康非得把音乐自身之特点与作为社会内容之体现的哀乐的传统的直接对应性关系割裂开来不可的目的所在。“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自得之域”是人们从音乐中感受到的形式化的自我。人们也是借助这种形式来触摸自我的自由状况。难怪嵇康在临刑的一刹那,之所以奏《广陵散》,是触摸他最后之自由乎?主要参考资料1、戴明扬:《嵇康集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2、《晋书·嵇康传》。3、《三国志·魏志·王粲传》。4、《世说新语》中《任诞》、《德行》、《稚量》等有关嵇康的言论。5、吉联抗译注:《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6、修海林著:《古乐的沉浮》,山东文艺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7、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其中有关嵇康的专论。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论文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是一种艺术和美的最高境界。它揭示出,最完美的文艺作品都必须进入道的境界,进入自然朴素而没有任何人为痕迹的本真境界。 “象”的本原意义是什么?是“道”或“道理”。当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时,也大致可以说“大音希声,大道无形”,相当于老子所谓“道隐无名”。 应解释为:“美妙绝伦的音律不能用声音表述,自由的想象没有限制”。编辑本段详细解释 综合老子全书的思想,可以看出老子的整个哲学思想体系是崇尚自然、顺其自然,“无为而无不为”,还有就是关于矛盾双方独立统一的相互转化。老子说过一段非常著名的话,对我们理解“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也有帮助。 “无声”、“无形”本来是虚空的东西,谈不上“大音”、“大象”。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应是大音若无声,大象若无形。至美的乐音,至美的形象已经到了和自然融为一体的境界,反倒给人以无音、无形的感觉。“大音”、“大象”至少有一个负载它们的实体,才能显示其“大”。 既然“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道可道非常道”,人又如何能够知“道”呢?老子本“道法自然”的思路,建议人们以自然中的事例来理解这种隐藏无名之道,老子在《道德经》中大量地描述自然(包括“社会”)中的“事例”来道破天机,比如为了澄清万物生于“有生于无”的道理,老子描述了“车毂”、“容器”、“房子”等自然“事例”:“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当老子说有了车的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时;当老子说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时;当老子说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时,老子所描述的这些“事例”皆有助于人们对于“无形”、“无名”之道的领会。无形之“象”(或“道”)无法直接道说,“象”与“道”就有通过“某事某物像什么”(事例)的方式来获得显现。虽“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却可以经由“事例”领悟“道”之存在。

“大象”就是“物质”“大音”就是“艺术”物质和艺术天机在“目”,“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突破口在,大就是无“大”即“可目”“无”即“不可目”,不是什么《存在与虚无》。“大艺术”无影响 。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意思是说,大声说话的人和没有形象的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

可以说这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过程。但其中还涉及到一个心理游戏。从感官入手可能比较容易,叫什么:眼耳鼻舌身之类。

声乐美声研究生论文怎么写

一、如何建构先进的声乐艺术教学理念 一要打破传统的“三种唱法”的思想禁锢。在教学中要结合学生实际,努力探索科学的训练方法,因材施教,中西结合。教师的任务就在于帮助学生修饰自己的声音,培养学生的演唱能力和素质,使学生的演唱自如、流畅、美丽、动听,千万不能去造“声音”。 二要扎根在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沃土。中国民族声乐艺术源远流长,声乐艺术理论日臻完善和系统化。早在2000多年前,《韩非子�6�1外储说左上》就有了声乐教学理论的记载:夫教歌者,先呼而出之,其声及清徵者,乃教之。一曰:教歌者先揆以法,疾呼中宫,徐呼中徵,疾不中宫,徐不中徵,不可谓教。这即是说,教唱歌应先看学生的基本条件,强调教以正确的歌唱方法和呼吸方法。另据《史记�6�1师乙篇》所载:故歌者,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旬中佝,累累乎端如贯珠。这说明在当时歌唱就要求气息运用流畅,歌唱如线贯珠。中国的京剧唱腔,声区统一,字正腔圆,既能婉转如歌,又能抒发悲壮之情。尤其在唱高音的时候,强劲有力,穿透力强,且高音可唱到小字三组的c-e,甚至更高。此种唱法及其训练之道,能否借鉴于中国声乐演唱训练,的确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 三要借鉴“西洋唱法”的先进经验。人类发音器官的结构和发声原理是相同的,绝对没有哪位歌唱家的发音器官比别人多一个或少一个部件。那么,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在进行声音训练时就有共性,就有相互借鉴的地方。“西洋唱法”历史悠久,除语言和音乐风格与我们有区别外,在嗓音训练方法和声音美学方面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过去有人说,“西洋唱法”声音宏亮、宽广、浑厚,有较强的戏剧性,不宜表现中国民族声乐作品。其实,中国声乐艺术也同样要求声音的宏亮、浑厚、结实、宽广,我国北方一些民族性格粗犷、豪爽、奔放、热情、真挚,恰好就可用“西洋唱法”中一些特有的音质来表达我们的音乐。例如:滕格尔演唱的《蒙古人》等系列蒙古草原的歌曲,就不一定只能用粗沙、略带嘶哑的声音和通俗的风格来表现,完全还可以用明亮、宽厚、奔放的男高音来表现。到底如何借鉴“西洋唱法”中的先进经验,中西结合,达到发展我国声乐艺术的目的,我们的先辈和广大声乐工作者已经作出了长期的、艰苦不懈的探索,也总结出了许多丰富的经验,总的来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声乐教学中,根据学生声音特点,因材施教,广泛汲取西洋唱法中先进的训练方法。第二方面是如何将美好的、受过良好训练的嗓音运用于风格不同的中国作品的演唱中。 二、正确理解科学的发声机理建立切合实际的发声体系 人的嗓音,就是一件乐器,一件能用不同语言表现音乐的奇妙的乐器。人要做到能正确、科学的发声并利用好嗓音这件乐器表现音乐,了解嗓音生理结构和发声原理是前提。人的发声器大体由声带(含假声带)、胸腔、喉腔、咽腔、口腔、鼻腔、头腔构成。简单的发声原理是:声带在气体的冲击下产生振动,然后声带振动发出声音,经过胸腔、咽腔、喉腔、口腔、鼻腔、头腔的共鸣,便发出响亮和动听的声音。音质、音色和演唱能力,都是由共鸣腔体调节出的不同结果。要做到自如调节共鸣腔体,必须经过严格、正规的训练。自然的歌唱与人的情绪、心理和其他肌肉、器官积极配合、协调有极大的关系,甚至是歌唱活动“生死存亡”的关系。如:喉器的位置在哪,气息怎样运动,路线如何,软腭在不同音高时的状态,舌根、舌头的运动,下巴如何运动,怎样张嘴,人的身体如何配合等都关系到声音的好坏。人的嗓音虽然在发声原理和生理结构上具有共性,但每个人的声音特点是不同的,除有男声、女声、童声,高音、中音、低音之分外,还有音色、发音习惯、语言习惯的不同,另外,还有生理和心理因素的不同,因此,每个人在学习声乐的时候,建立正确科学的符合自己声音特点的发声体系是关键。在练习时,每发一个音都必须符合歌唱发声原理;声音通畅,气息流动,音色优美,自然动听,有音量而不“伤嗓”(伤声带)是总原则。 有的同学急于求成,教师拔苗助长,在短时间内拔音量、拔高音、唱大歌,这样只会适得其反。结果,学生一开口全是毛病,有的毛病根深蒂固改都改不了。因此,初学声乐时,把中声区的基础打牢固,形成正确、积极、良好的歌唱状态是歌唱训练的原则性问题。 树立正确的发声体系,还有一个历史问题要克服,那就是唱法问题。过去人们把声乐分成“民族”和“美声”两大类,后来又有了“通俗”唱法。至使长时期以来,不管生还是教师,在声乐教学活动中,常常说某某学生适合唱美声,而某某学生适合唱民歌;嗓门大的、粗犷的、宏亮的便是好的“美声”料子,嗓门不大,但优美、细腻、抒情、嘹亮的则是民歌料子。在教学方法上也一味去追求某一方面的东西,去“造声音”。其结果是将音乐教学引入误区。正确的发声体系,要尊重实际,尊重民族,尊重发声的科学原理,切不可人为的、主观的去认识。更要强调的是,人的嗓音如人的指纹,是不一样的,且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特点。因此,在声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只能想办法去修饰每个学生的声音,使之流畅、有支持、有弹性、婉转动听或有力量。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尊重科学,稳步前进,切忌模仿。过去我们要学生多听人家唱,那是要求学生多听人家是怎样运用自己的嗓音,怎样把握作品风格,适合自己的便可以借鉴,但不可模仿。艺术就怕模仿――模仿就完了。要建立正确的发声体系,老师是关键。初学者若不通过教师的指点,几乎不可能正确把握自己的声音,自己听与别人听是有区别的。因此,老师必须有相当灵敏的耳朵和聪明的智慧,对学生美好的声音能自如把握、准确分析,然后让学生通过锻炼得以和稳定。 三、运用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 声乐教学,难就难在因材施教。要做到对不同的学生,都有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有几条原则是必须遵守的。 (一)先“相才”再“施教”的原则 要做到因材施教,了解学生即“相才”是关键。在开始系统训练之前,老师对学生必须有全面的了解。而要了解一个学生,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过程。要充分掌握学生的生理结构、特点、习惯、语言、歌唱条件、发声缺限等,然后制定出系统的训练方案。 (二)坚持把握基础训练和秩序渐进的原则 声乐基础训练,就像修高楼打基脚,基础不打牢、不打扎实,是修不起来的。学习声乐往往都有急于求成的毛病,都喜欢和别人比,老师也有拔苗助长的现象。主要原因是看到人家学习进步快,心里便着急,心里一急便急于求成,结果误人子弟。声乐教学一一定要循序渐进。在基础训练过程中,一是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声乐理念,培养学生正确的声乐审美观和正确的声音感觉(包括内心听觉和内心感觉)。二是先从学生唱得最好的一个母音开始训练,逐渐过渡到其他母音的演唱,形成正确的、良好的歌唱习惯,即能“张口就来”。三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受力,在进行基础训练时,千万不可光“练声”不“唱歌”。老师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演唱能力,安排丰富的曲目让学生唱,要认真分析作品,教学生充分表现好每一首乐曲,哪怕是很简单、很小的声乐作品,不断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表现力。四是锻炼学生正确的运用歌唱气息。在气息练习中,有的人喜欢专门教学生先找气再发声,这样往往造成学生找到了气息,但气息疆硬、不灵活、唱歌呆板,我们不妨让学生在歌唱中找气。其实,歌唱气息是本能的,情绪有了,状态对了,激情来了,气息自然就有了,千万不可故意深呼吸。

随着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也日益增多,其研究也在不断拓展、深化和创新的过程中更显其丰富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声乐论文,供大家参考。

声乐论文 范文 一:音乐论文发表-平湖派

摘 要:在中国琵琶艺术众多的传统流派之中,平湖派陶染着中国传统音乐的典雅风韵,以较强的艺术生命力世代流传,极具研究价值。但在当下,其传承现状并不乐观,流派概念日渐淡化、承人的稀缺以及传谱的缺失等原因致使其艺术影响力甚微。本文基于田野调查,试图从平湖派琵琶艺术的历史起源、历代传人、发展过程、演奏风格和美学特点等方面入手,探究其传承现状并分析该流派的发展前景,进一步把握平湖派琵琶的艺术价值。

关键词:平湖派;琵琶;传承

在中国传统民族乐器中,弹拨乐器琵琶具有极为悠久的历史,因其所代表的 文化 内涵典雅深厚、演奏技法独特多元、艺术作品华美丰富而长久流传于世。自魏、晋时期,琵琶首次传入中国以后,乐器本身所具有的西域色彩与东方文化特点,交融凝结为现今中国民乐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在琵琶艺术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各大传统流派的产生与演进可谓是异彩纷呈。

在琵琶艺术众多的传统流派中,平湖派隶属近代琵琶四大流派、江南地区琵琶五大传派之一,与之同具艺术影响力和研究价值的琵琶流派还有无锡派、浦东派、崇明派、汪派、瀛洲派。平湖派琵琶艺术曾在我国具有极高的艺术地位,甚至曾一度名扬海外。

但近年来,平湖派琵琶艺术的传承现状并不乐观,流派本身所具有的艺术影响力日渐削弱,流派的概念也渐趋于淡化,民众普及度较低,甚至在流派的发源地平湖,也是少人问津。琵琶艺术最直观的传播方式即口传心授的教学,教学对象主要针对青少年人群,然而目前各地音乐院校或艺术 教育 机构所开设的琵琶课程,层次高低不等,但大多都以常规性的教学为主,根据难易程度开展教学活动,基本没有以流派为主的教学。在普通民众间,社会新兴文化日趋直上,对 传统文化 的承袭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当代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关注日趋淡化,平湖派的传播途径又相对较为狭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流派的传承与发展随之遇到了较大的阻碍。从流派本身传承条件来说,传人严重稀缺,传谱在发展过程中也未得到完整的保存,一些传统独特的演奏技巧无成文记录可考,难以承袭。如此历史悠久的民间流派若最终走向陨落,将是艺术领域的一件憾事。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为平湖派琵琶艺术的承袭与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将具有百年悠久而深厚积淀的平湖派琵琶文化继承下来,帮助古老的民间传统流派,拂去旧尘,重放光彩。

一、平湖派琵琶的历史脉络

明清时期,由于方兴未艾的戏曲艺术的持续发展,促使多种乐器从伴奏地位不断向独奏艺术演化。而随着市民音乐艺术的崛起,器乐独奏艺术逐渐在城市节日庙会以及各种游乐场所中迅速地兴盛了起来。民间器乐别树一帜,各领域乐者演奏技艺超凡。在此时期内迅速兴盛起来的民间器乐艺术中,琵琶演奏艺术无疑代表了这一时期器乐独奏艺术的最高成就,开创了了器乐独奏艺术发展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①

在这一时期,琵琶演奏领域虽是名家辈出,琴技绝伦,但是却未曾出现成文的琵琶 曲谱 ,也未曾有古书文籍专门对特定的琵琶演奏风格进行记录与区分,因此在当时未产生清晰的各家流派。清末,琵琶演奏家李芳园(1850—约1901年),将家中流传的所有琵琶乐曲进行系统地归纳整理,谱写成《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该曲谱的刊印,也代表着琵琶演奏流派,“平湖派”的诞生。

早在清乾隆年间,浙江平湖李氏家族就是琵琶艺术世家。自李延森起,开启了李氏家族琵琶世代相传的历史。李延森(约1771年生)为平湖琵琶有史可考的最早的起始者,他“举业之暇,性耽音乐,而尤爱琵琶,研究古曲,各极其妙”②。在此之后,李延森又传于其子李煌,李煌实则子承父业,以此而尽孝行,使双亲可听其琴音,取乐于此。在李煌之后,又传于其子李绳墉。后又传于其子李南棠,据《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记载,李南棠素嗜琵琶, 同时也非常地擅长琵琶演奏。但囿于当时的文化环境,旧俗所限下,李氏前三代都仅限于家中承袭,不可外传。因此,李氏琵琶也并未扬名于社会。直到传至李南棠后,才开拓了崭新的、更为广阔的承袭局面。到了李南棠的青壮年时期(1850—1876年),正值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年),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疆土。以经商为业的李氏,经常来往平湖、上海之间。他见多识广、思想开明。愿交乐友,广师求益。1850年,李南棠与张子房、俞芝山“携谱奉访,杯酒论交”,1856年与故友郁谷园、姚飞泉、姚松斋等进行切磋。“先世遗谱相与参考,按节挥弦各有心得”。1876年,与陈子敬、周厚卿、黄梅汀、周蓉江等“见访”。③而陈子敬即当时极有名望的一位琵琶名家,颇受清光绪皇帝生父醇亲王的赏识,还曾受其“天下第一琵琶”的封号。在与众多琵琶演奏名家切磋琢磨的过程中,李氏琵琶开始摆脱原本封闭的、家族内部承袭的局面,同时,李南棠在此交流借鉴之中,也吸收了许多新的元素,更加丰富了家传演奏技法。

在李南棠之后,又传于其子李芳园(1850—约1901年)。李芳园出生于如此几代相传的琵琶艺术世家,从小积久陶养,兴致浓厚且天赋过人。他在对于李氏琵琶的承袭有着极大的贡献。他不仅自身琴技过人,而且善于博采众长,对民间各家琵琶演奏流派都有吸收借鉴,很大程度上丰富了李氏琵琶的演奏风格与曲目。对于社会文化领域风气不佳的时局,李芳园欲为琵琶艺术的发展寻求新的方向,故而整理归纳了家中流传的曲谱,并融合民间各派的演奏特点,同时吸收了一些优秀的民歌作品,将其系统地谱写,最终编撰成《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

该曲谱的刊印,也代表着中国近代琵琶四大流派,“平湖派”的正式诞生。

二、平湖派琵琶的主要传人

(一)第六代传人朱英

朱英(1889—1954年)字荇青,号杏卿,浙江省平湖市当湖镇(今当湖街道)人,据相关研究者考证,在五十年代,他曾居住于原城关镇骑塘浜十号。朱英是平湖派琵琶艺术继李芳园之后的第六代传人。朱英儿时师从平湖派琵琶第五代传人李芳园。在李芳园私塾学习期间,最初是李芳园的学生吴柏君为其授课,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李芳园本人才开始为其授课,在此期间,朱英勤学苦练,深得李氏琵琶的精髓。1927年,朱英受到北大校长蔡元培的举荐,到成立不久的上海国立音乐学院(现为上海音乐学院)任职。受时局所迫,1948年,爱国的朱英不愿为日本人演奏琵琶,毅然决定回到家乡,在平湖县(今平湖市)初级中学教授语文。朱英在其工作期间,仍坚持学习琵琶以及专业音乐理论知识,这也为原本狭窄的民间流派创造了更多对外发展的空间与可能性。

朱英先生对平湖派琵琶的演奏技巧和教学都具有自身独到的一面,他为继承和发展平湖派琵琶艺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创立的许多琵琶演奏技巧至今仍为琵琶演奏家所使用。朱英首次将平湖派琵琶艺术引入高等学府的课堂,1927年,他任教于上海国立音乐学院(现为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教授琵琶。第一,在这期间,朱英第一次把流传在民间的平湖派琵琶艺术引入到高等学府,在任教的十七年间,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平湖派琵琶继承人:谭筱麟、丁善德、蒋凤之、樊伯炎、陈恭则、杨少彝、江容琛、程午嘉等。第二,朱英提倡“文武合套”的演奏理念,他在平湖派琵琶的演奏风格中提倡“文武合一”,打破了文曲、武曲的界限;第三,创新琵琶演奏技法,首创左手五指并用;第四,他继承和发展了记谱特色,在原本的李氏工尺谱中,用短线标注节奏,并标出详细的演奏标记;第五,创作了一批平湖派琵琶的演奏作品,《五卅惨案》、《难忘曲》、《秋宫怨》、《长恨曲》、《枫桥夜泊》、《海上之夜》等数首作品。④

(二)第七代传人杨少彝

朱英的学生杨少彝(1913—1974年),我国著名的平湖派琵琶演奏家、音乐教育家。1931年开始师从朱英,学平湖派琵琶,琴技绝伦,深得老师朱英的认可,为平湖派琵琶的第七代传人。在1958年以“民间艺术家”的身份被西安音乐学院引进。

他在西安音乐学院任教期间,培养了任鸿翔、何明威、王天建等一大批优秀的琵琶演奏家。在杨少彝毕生的教学过程中,他并不墨守成规,而是勇于为传统艺术开拓发展的新局面,为古老流派的传承做出了许多努力。后为时局所害,蒙难弃世。

(三)第八代传人杨毓荪

杨少彝之子杨毓荪(1950- ),自幼师从其父,学平湖派琵琶。在父亲早逝后,更加坚定了承袭父亲夙愿的决心。此后师从中央音乐学院浦东派琵琶演奏家林石城。杨毓荪不仅精于琴艺,还坚持致力于提高平湖派琵琶艺术地位的工作,整理并出版其父杨少彝生前所留曲谱,为平湖派琵琶的研究者和学习者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在移民后,他也未曾停止对平湖派琵琶艺术的传播工作。

三、平湖派琵琶代表传谱

《南北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的刊印标志着琵琶演奏流派“平湖派”的诞生,该曲谱融合了平湖派的主要代表作品、演奏技法、演奏符号等,是流派学习的重要理论依据,也是平湖派琵琶保存相对完整的传谱,由清代平湖派琵琶艺术的创始人李芳园整理编辑家传琵琶乐曲编撰而成。“窈念家君究心于此四十余年,方参透其中三味,尝因时尚艳曲淫声,风气愈趋愈下,欲著斯谱,为指南要法。自慨有志未遂,棻承先业,惟湮没是虞。于是发奋朝夕,汇集古曲十三套,按节寻声,一一参考默识”

(一)代表曲目《阳春古曲》

全曲共计十个段落,根据《南北派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所记,十个部分分别为“春景阳和”、“锦园小憩”、“遍地花开”、“独占鳌头”、“风摆荷花”、“玉版参禅”、“道院琴声”、“一轮明月”、“东皋鸣鹤”、“铁策版声”。

(二)代表曲目《淮阴平楚》

该作品是平湖派典型武曲套曲的类型,全曲风格雄壮伟岸,大气磅礴,演奏者须表现出战争史诗般地宏伟场景。在演奏中,多使用满轮、绞弦、扫弦、轮拂、并弦、拍等技巧。⑤

(三)代表曲目《平沙落雁》

该曲由“雁阵横空”、“霜天雁叫”、“平沙扑翅”、“高翔千仞”、“衡阳万里”、“逐队分飞”、“一行归影”七部分组成。为表现文曲悠远淡泊的艺术意境,演奏中应注意运用弹挑、滚奏、双弹、轮指、扫弦以及推、拉、吟、揉的技法。

四、平湖派琵琶的演奏风格

平湖派琵琶的演奏极富地方特色,也正是因为它独具匠心、丰富多元的演奏技法,才使得它清晰地有别于其他民间流派,以较高的艺术影响力长久流传于世间。本文在此,将进行简短论述。南北派十三套大曲琵琶新谱中的手法、指法备载仿刻华君秋苹谱,惟有新增手法每曲详注逐段工尺旁。其中,右手的轮指技法是平湖派琵琶演奏特点的主要体现。轮指,是指琵琶或吉他的一种典型演奏指法。在琵琶演奏中,几乎所有的乐曲都要使用该演奏指法,由轮指汇成的指法特别繁多,例如带轮、扫轮、满轮等等,在此不一一详述。

轮指主要分为上出轮和下出轮两类。上出轮即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顺时针依次弹下,后接拇指挑上;下出轮即是无名指、中指、食指顺次弹下,后接拇指挑上。在平湖派琵琶的演奏中,多用下出轮手法,偶尔根据乐曲需要兼用上出轮手法。如代表作品《满将军令》的弹奏技法为先以食、中、名、禁四指,此第弹下,然后大指挑上,其声缓且长而易圆,须要连而勿断,断不可用上出轮。⑥平湖独创的演奏技法有“蝴蝶双飞”、“抹复扫”、“七操”、“马蹄轮”、“挂线轮”,上述技法演奏难度颇大,掌握者甚少。

平湖派琵琶艺术最初起源时,属于文人音乐,供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知识阶层人士自娱自乐。“古之学问为己,今之学问为人”,也许当今社会人们习音律,一般是为学习掌握一种演奏的技巧,但对于先者来说,怡养性情、修身静心。由此可见,平湖派琵琶艺术所蕴藏的文化内涵是极为深厚的,耐人寻味的。自古文曲宜静,以平湖派代表曲目《青莲乐府》为例,此曲由“举杯邀月”、“雨打芭蕉”、“风入松”、“石上流泉”四段联缀而成,犹如以泼墨画式的笔触,描绘出古代文人墨客“起舞弄清影”一般的古朴典雅之景,给人以空灵舒畅、意境深远之感。中国古典音乐文化多倡导悠然心会,超乎功利,象征着高洁、寂寥、含蓄、典雅的君子品质。曲中始终激荡着一种至高的审美情趣,让听者在袅袅琴音中,洞悉艺术的真谛所在。

声乐论文范文二:校园音乐剧;创新实践

摘 要:社会在不断发展变迁,人们对高雅艺术展开追求同时,还希望艺术可以是通俗易懂的,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大胆实践创新,也恰好满足大众这种审美情趣,也使得一部又一部的经典作品横空出世。作为音乐剧中一类独特创作特征的流行音乐元素,也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学习与研究,本文对校园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该特殊创作特征加以深入分析,希望为促进校园音乐剧向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作出一份贡献。

关键词:流行音乐元素;校园音乐剧;创新实践

音乐剧对流行音乐元素作用是深远的,本文主要围绕校园音乐剧和流行音乐元素关系展开,而流行音乐是当前覆盖面最广,比较流行歌曲表达形式,容易获得大众接受通俗演唱 方法 ,同音乐剧两者有机融合,促使音乐剧与流行音乐两者都获得了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特别当今科技突飞猛进发展,新兴事物逐渐涌现出来新时期,人类各方面均已取得质的飞跃,时代发展同大家坚持不懈努力存在密切关系,科技发展与艺术创新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也更带有新时代的气息。

一、校园音乐剧概述

校园音乐剧为一类小型音乐剧,音乐剧是一种有机融合了歌唱、舞蹈和戏剧表演的综合性表演。历经一个世纪发展阶段,音乐剧在发达国家备受追捧,让人感到满意却又不置可否缔造艺术和商业间统筹兼顾的双重利益,但是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并不是很久。顾名思义,音乐剧表演应该具有的特征是戏剧性、整合性、风格化差异化和三项全能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使音乐剧从诸多表演艺术门类中脱颖而出,成为当代舞台剧美学综合性的最高标准。相对来讲,音乐剧这一名词还比较新鲜时髦。最近几年,伴随音乐剧持续升温,国内音乐剧相关文字,乐谱还有音像材料等量日益增加,而且我国诸多校园也开始让师生尝试音乐剧编排与创作。音乐剧一大特征便是通俗性,这也是它同歌剧间最大差异①。绝大部分歌剧对于受众审美水平有极高要求,但音乐剧则恰好相反,其大众性特征异常鲜明,掌握起来也更为容易,从多角度考虑,音乐剧较歌剧都更容易让学生接受,学生学习热情也会更高。另外,艺术与娱乐两点音乐剧中均具备,所以对学生课余生活也起到很好丰富作用。特别是当今,综合素质教育在我国大行其道,众多中小学也陆续开展艺术综合教学,音乐剧这一良好载体备受瞩目,对音乐剧中流行音乐元素这一独特创作特征加以研究,对我国全面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意义重大。

二、流行音乐元素在校园音乐剧中的创新与实践

首先,震撼人心视听效果。很多音乐剧成功之处便在于在音乐剧作品中不单融入法国大型歌剧,浪漫主义还有英国民谣等古典音乐元素,还融入大量流行音乐元素,这些音乐节奏平稳、旋律简单。配合旋律特征方面,作曲家偏向流行歌曲创作风格特点,促使受众可以单纯由音乐当中体会音乐真谛;配器特征方面,把流行爵士音乐、电声等元素融入管弦乐中,制作出使人眼前一亮音色效果。各类形式流行元素有机融合,创作出无与伦比动人曲调,让观众享受一场别开生面视听大餐②。其次,寓教于乐大众情趣。将流行音乐元素融于音乐剧中,对所有学生受众都具有不可替代重要作用。音乐剧中侧重流行风格作品,因其优美动人,朗朗入口特征变成学生生活娱乐重要组成,也成为其情感寄托与生活写照,让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为一种不可多得的调味剂。该类音乐对压力较大及学业繁重学生来讲,也不失为一类娱乐消遣好办法;音乐剧中各类西洋乐器伴奏,促使音乐渲染力加强,对学生陶冶情操及拓宽视野非常有利;另外音乐剧中多一些比较夸张的呐喊、尖叫等声音异化处理,充分调动其学生们的好奇心,让他们由精神与心理双方面得到刺激快感。再次,雅俗共赏审美品质。校园音乐剧会沿用很多古典歌剧段落,采取宣叙调、咏叹调或古典音乐背景,也说明其在追求通俗性和娱乐性同时,仍然要维系其自身高洁品质。优秀音乐剧作品需要充分打破雅俗对立状态,拉近雅俗间距离,达到雅俗共赏交融情境③。相比 其它 古典音乐剧来讲,校园音乐剧桥段融入更多流行音乐元素,这不仅是为了让学生感到更亲切,更容易接受,另外学生审美水平与音乐素养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或在音乐剧享受过程中不断得到培养。

三、 结语

假使说八二年由中央歌剧院《我们现在的年轻人》视作富有我国特色音乐剧,定义成我国当代自创音乐剧,则中国音乐剧也不过短短二十来年时间。但通过国人不断摸索,我国文艺与教育工作者的持之以恒,近年来我国自创剧目越发增多, 经验 积累也越发丰富。无论歌剧话剧,舞蹈影视,亦或是戏曲艺术,都有对音乐剧的不断考量,音乐剧越发让人欲罢不能,尤其年轻受众,尤其是近些年开展的如火如荼的校园音乐剧,更是让青少年在欣赏音乐的同时不断成长,让流行音乐元素融入于校园音乐剧当中,并不断加以创新与实践,这势必会让我国校园音乐剧未来呈现出一幅更加美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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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选材,分为内外两种,内的部分是分析一首歌曲,一个技术,一种情感,一种作品风格等等,但是这其中也要有所区别,一般的来说单就美声毕业论文来说内方向的论文一般写技术或者情感的比较多。外的部分可以分析一部歌剧的人物,可以分析歌剧的市场,当然还可以分析CD唱片的一些事宜,只不过一般来说声乐人不太注重这东西,因此也不是很了解,但是也可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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