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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群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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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学群中国社会科学报

1.百家讲坛 国学知识笔记 我认为国学的研究对象是中国传统文化。文化在整个历史中是非常重要的载体,而历史又是我们认同这个国家的最核心的东西。 什么是国学?虽说百年来不断在讨论,但是并没有大家都认同的说法,因为这是个新名词。近百年来,西方文化东渐,产生了西方文化和中国本土传统文化之间的差异。最初用新学和旧学、中学和西学这样不同的名字来区别。后来又提出国学的名词,其实也就是中学,也可以说是一种旧学,因为它是国产的。在一段时间内,把中国的文化都加上“国”字,比如说中国的绘画称国画,中国的武术称国术,中国的戏剧称国剧,中医称国医。 二十世纪初中国的小渔村 高楼林立的广州夜景国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样的学问?现代的学科分得很细,有文学、历史、哲学、经济、法律、考古等等。哲学里面又分中国哲学、西方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美学……但国学应该归哪一学科呢?国学包括了文、史、哲,政、经、法等许多内容,是个综合的学科。因此按照现代的学科分类,国学很难作为单独的学科确立它的“名分”。我先简要回顾一下历史: 国学这个概念刚出来的时候,可以称之为国学大师的就是章太炎(即章炳麟—编者注)。他以传统的小学作为国学的基础。小学是中国古代的文字、音韵、训诂的学问,也就是阅读古籍基本的方法。从这里入手,再学经、史、子、集四部,章太炎认为这就是国学。这样说有没有道理?当然有道理。中国文化的传统,如果我们追根求源,都在这里。这是比较传统的说法。梁启超的思想就更开放一些,他认为国学应该是中国历代学术的思想史。后来钱穆传承了梁启超的说法。他讲的国学讲义录和章太炎先生讲的不一样:钱穆先生主要讲国学思想的转变。到了胡适先生那里,国学的范围就更扩大了,他心目中的国学就是国故学,也就是说一切属于中国传统的学问都叫国学。 在那个时代,知名学者对国学的理解就是不同的。还有这些知名学者研究的路线、范围不一样,更重要的是研究的态度、目的也不一样。章太炎、梁启超、钱穆先生研究的目的是弘扬传统文化,把优秀的成分传承下来。胡适先生研究国学,他自己讲得很清楚,从故纸堆里刨垃圾,把它们扫除掉。 我觉得给国学定义很难。比如有人认为国学就是西方的汉学(以汉文字为载体的就是汉学),但中国自己也有研究所谓“汉学”的啊!所以我的理解是:国学就是研究中国的传统文化。如果把中国所有的学问都叫作国学,那范围就太大了,应该要把国学的研究范围限制在传统文化里。 尽管这些传统文化里有“道”、“器”、“艺”的分别,但是每一种文化里面都凝聚着这个民族的、地区的、国家的一些最根本的东西。文化凝聚了这个民族的价值观念、思维方法、生活样式、信仰习俗等。一个民族的价值观、风俗习惯都通过文化传达出来。而文化又是历史的载体。我们有着悠久的历史,如果我们把这个文化抽掉了,大家都不认同,我们哪有历史?所以,文化在整个历史中是非常重要的载体,而历史又是我们认同这个国家的最核心的东西。鸦片战争前,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对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很有研究。他研究这段历史得出一个重要的教训:“欲灭人之国,必先灭其史。”也就是说,后人不知道他自己的历史,不知道历史就不认同这个民族、不了解这个国家。 从历史上看,中国在近代化、现代化的进程中落后了,于是大家就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作怪,把责任推到传统文化上面去。一个民族失去了自主性,盲目追求别人的东西,最终的结果就是成为别人的附庸。 2.一篇国学知识学习笔记(800字以上) 钱穆先生在其《国学概论》开篇说“学术本无国界。 ‘国学’一名,前既无承,将来亦恐不立。特为一时代的名词。” “国学”一词的最早出现,应该是以1905年,章太炎、刘师培、邓实、黄杰成立“国学保存会”,创办《国粹学报》为标志。上述学者提出“保存国学”的主张。 目的是强调学习西方决不能丢了自己立国之根本,立国之精神。 国故派邓实说:“国学者何?一国所有之学也。 有地而人生其上,因以成国焉,有其国者有其学。学也者,学其一国之学以为国用,而自治其一国也。” 章太炎20年代作《国学讲演录》,将国学分为“小学”、“经学”、“史学”、“诸子”、“文学”五个部分。 稍后,胡朴安的《国学汇编》,又将国学内容分为六大类:哲理、礼教、史地、语言文字、文章、艺术。 上个世纪90年代有学者提出“自然国学”的概念,就是将传统中的“科技”文明纳入“国学”范畴。张岱年认为:国学除义理、考据、辞章、经世之学外,还应包括天算、兵学、法学、农学、地学、医学等。 他甚至认为:当代中国的学术思想也属于国学范围。钱穆先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兼具人文和科学精神,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并不冲突,传统文化精神和现代科学精神的会通是人类新文化创造性发展的途径。 国学,是以我国先秦经典及诸子学为根基,涵盖了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和同时期的汉赋、六朝骈文、唐宋诗词、元曲与明清小说并历代史学等一套特有而完整的文化、学术体系,构成了恢弘的经、史、子、集四部。 。 3.钱穆扎实的国学功底和妙趣横生的演讲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钱 穆:扬弃新史学的史学大师 视“文化”为“皮”、“存在”为“毛”,或有被认为“唯心史观”之嫌;断言中国传统的仁义道德“比西方的共产主义更进步更高明多了”,显然不能被许多人接受。 可谁能否认,钱穆在这里提出的,实在是所有中国人——以及崇尚中华文化乃至追求世界大同的所有人——在21世纪不能不正视、不能不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呢? (中国)新通史应简单而扼要,而又必具备两条件:一者必能将我国家民族已往文化演进之真相,明白示人,为一般有志认识中国已往政治、社会、文化、思想种种演变者所必要之知识;二者应能于旧史统贯中映照出现中国种种复杂难解之问题,为一般有志革新现实者所必备之参考。前者在积极的求出国家民族永久生命之源泉,为全部历史所由推动之精神所寄;后者在消极的指出国家民族最近病痛之证侯,为改进当前之方案所本。 此种新通史,其最主要之任务,尤在将国史真态,传播于国人之前,使晓然了解于我先民对于国家民族所已尽之责任,而油然生其慨想,奋发爱惜保护之挚意也。——钱穆(《国史大纲·引论》,1940) 中国文化,表现在中国以往全部历史过程中,除却历史,无从谈文化。 我们应从全部历史之客观方面来指陈中国文化之真相。——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弁言》,1948) 近代中国人都好说中国二千年政治没有变,试问古今中外,哪有如此理?亦哪有如此事?……只因我们此刻不看重历史,不研究历史,所以说中国自秦以下两千年政治都是一样,都只是专制两字已可包括尽了,其实是不然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1955) 钱先生毕生所发挥的是整个中国学术传统,不是他个人的私见。过分强调或突出他个人的作用,不是抬高或扩大他,而是降低或缩小他。 ——余英时(《敬悼钱宾四师》,1990) (.) 【清光绪廿一年(乙未)六月初九日生,终年95岁】 有论者把钱穆跟鲁迅、胡适相提并论:“我们是喋喋不休地重复梁实秋的雅舍、周作人的苦茶、林语堂的菜谱,还是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们的学生,我们曾经有过鲁迅的社会批判、胡适的自由思想与钱穆的严谨学业?三者合一,应该成为我们向学生介绍30年代知识分子的三种主要形象”。〔注1〕此言自有道理。 可是其一,所举除鲁迅外,另两位都大大超越了“30年代”,从寿数看尤其如是:胡适的“自由思想”延至60年代初,钱穆的“严谨学业”更持续到世纪之末。其二,单就“严谨学业”言,到底该由钱穆,还是陈寅恪、李济等人文学者,或者胡先骕、梁思成等科学家和工程师,乃至由不止一人做代表,似也不无商榷之余地。 重要的是,钱穆的影响,远非“严谨学业”四字能概括。方克立说:“钱穆可以说是在史学领域高举现代新儒学旗帜,反对‘尽废故常’的历史虚无主义,维护中国历史文化精神的第一人”;钱穆创办的新亚书院,是后半世纪“传播中国文化的重要堡垒”和“第二阶段现代新儒家传道授业的一个大本营”〔注2〕。 美国学者邓尔麟说:“钱穆与—些倾向西方启蒙并摈弃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不同”,其“‘对立面’既不是文化的过去,也并非‘现代的’今天;被钱穆认为与中国现实格格不入的,乃是西方文化所颂扬的真理标准”;他“并不一味地依恋传统,而是在深思反省之后,看到某些中国传统价值仍然能使中国文化独树一帜而不同于西方文化”,“他看到传统文化价值能在政治和经济大变动中仍然得到传播,从而巩固加深了他对这些价值的信仰和理解”。〔注3〕汪学群说:钱穆“来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乡村,正是中国社会乡村民间的朴实无华,铸造了他既平实又坚韧的人生与学术。 他是从乡土中国走出来的一代史学巨擘,一位营造‘文化中国’的先驱。”〔注4〕王晴佳称:钱穆“以史学成名,但他学问之淹博,已经使他的治学超越了史学的范围而成为所谓‘国学大师’。” 〔注5〕——虽然,钱穆自己早在70多年前说过:“学术本无国界。‘国学’一词,前既无承,将来亦恐不立。 特为一时代的名词。其范围所及,何者应列国学,何者则否,实难判别。” (《国学概论·弁言》)。 4.钱穆做出的与主流知识分子截然不同的选择具体指哪些 钱穆:用“温情与敬意”诠释历史郝一默 在人人追求“进步”的激进年代,多数人沉浸在将传统一股脑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的豪迈中,为了更光明的明天,他们可以对昨天毫无眷恋,甚至全部抛弃。 钱穆是少数对旧世界钟情的顽固派,他做出了与主流知识分子截然不同的选择。 钱穆自学成才,36岁发表《刘向歆父子年谱》和《先秦诸子系年》,“基本上解决了学术界长期聚讼的公案。” 他在乡间当了18年小学、中学老师,然后走向大学讲台。推荐他的人是顾颉刚。 作为中国学术界鼎鼎大名的人物,顾颉刚与钱穆素昧平生,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其史学功底大加赞赏:“君似不宜长在中学中教国文,宜去大学中教历史。” 1930年,因为顾颉刚的鼎力相荐,钱穆进入燕京大学,校长司徒雷登为他把“M”楼改为“穆楼”。 之后,顾颉刚又把钱穆推荐给了北大文学院院长胡适:“我想,他如到北大,则我即可不来,因为我所能教之功课他无不能教也。”后来,钱穆成为北大最叫座的教授之一,与胡适并称“北胡南钱”。 钱穆所处的年代,西学东来,势不可挡,儒家被认为是“弱国愚民”的根源,国学渐渐失宠。中国人出现了严重的认同危机。 台湾学者胡昌智曾对这种认同危机做过形象的说明: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里,有一次欧阳锋忽然忘了自己是谁,像得失心疯一样,把石壁上的影子当做敌人来打。 近代中国的历史文化与这段故事有相似之处,而不同在于,人们不是忘了自己是谁,而是想去忘掉自己是谁。 面对汹涌而至的新思想,钱穆坚持不为时代潮流裹挟而去,他选择在古籍世界里寻找另一个世界。他始终相信,没有什么比历史更能寄托中国人的智慧与情感。 他写了《国史大纲》,他说:“我把书都写好放在那里,将来一定有用。” 在《国史大纲》的开篇,钱穆对读者提出了四项对待国史的殷切期待,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对本国历史要持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而对历史的“温情与敬意”,让钱穆成为20世纪中国史学家中最具中国情怀的一位,他的学生余英时说,钱穆的一生,是“为故国招魂”的一生。 “做一个现代中国的士”,是钱穆的理想和志业所在。 他曾经以“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为讲题,以王安石、司马光为例,阐述弘“道”的知识分子在历史中的重要作用,由此得出结论:“士是中国社会的中心,应该有最高的人生理想,应该能负起民族国家最大的责任。 更重要的,是在他们的内心修养上,应能有一副宗教精神。” 钱穆认为,今天的中国知识分子,只接受了西方的权利观念,没有接受他们的宗教精神,只讲个人权利,不讲仁爱与牺牲。 避居香港后,钱穆赤手空拳创办了新亚书院,它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前身。 在租来的仅有的4间教室里,钱穆想努力保存中国文化的气韵。 “新亚”之名由钱穆所起,他希望借此提倡“新亚洲”,为在香港的中国人争取稍微光明的未来。 新亚书院成为20世纪后半叶中国教育的奇迹之一。 而办学的16年,是钱穆“生平最忙碌之十六年”。之后,钱穆到台湾“谋建一家,以求终老”,得到了蒋氏父子的礼遇,蒋介石为他建造了素书楼,蒋经国则聘请他为“总统府”资政,在钱穆之前,没有学者出任过此职。 晚年的钱穆依然坚持在素书楼传道授业。有一次,他在家中为学生讲课时突然说:“其实我授课的目的并不是教学生,而是要招义勇兵,看看有没有人自愿牺牲要为中国文化献身!” 但是在“现代”的冲击下,“传统”早已无招架之力,钱穆所赞美的那个“礼”的世界早已崩溃。 这让钱穆的学术生涯走得格外寂寞,他期待国人对历史拿出温情的诉求,却无法获得商业市场的认同。 钱穆生前曾对妻子说:“自古以来的学人很少有及身而见开花结果的。 在今天讲文化思想,似乎不像科学家的发明,不论别人懂与不懂,即可获得举世崇拜,因为科学有一个公认的外在价值,而讲文化思想只有靠自己具有一份信心来支持自己向前,静待时间的考验,故其结果往往要在身后。”钱穆始终认为,中国人对中国文化失去信心是中国文化的最大危机,学校偏重自然科学,崇洋蔑己,更是中国文化的隐忧。 (选自《都市·翻阅日历》2010年第10期,有删改) 1.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对钱穆提出的对国史要有一种“温情与敬意”的理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余英时评价钱穆的一生是“为故国招魂”的一生,请指出“为故国招魂”的含意并概括其具体表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钱穆认为中国人对中国文化失去信心是中国文化最大的危机,根据这一观点,你如何评价现今的国学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难度:中档来源:广东省模拟题答案(找作业答案--->>上魔方格)1.①在西学东渐势不可挡的形势下,作为中国人,要有对自己国家历史的认同感,不要一味苛求古人,多些情感,多些亲近,不可全盘否定历史。 ②历史是国家和民族的根本,不可推翻,后人应怀着敬畏之心,尊重历史,不可把自己所处时代当成历史最高点。2.“为故国招魂”指的是弘扬中国历史文化精魂。 具体表现: ①在抛弃传统的新思想潮流中。 5.国学是什么 鄙人虽不才,可我认为国学就是我们沉积了大约五千年的具有中华民族特点的文化、历史、科技、地理、伦理等各方面的民族硕果,尤其突出表现为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 现在我国掀起“国学热”,原本国学就无所谓“热”与“不热”,他是属于我们民族特有的,是我们血液里就流淌着的“文化”,我们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就有权利和义务去学习、去理解、去领会、去体悟这属于我们自己的文化,并把他们运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包括学习、工作、生活、做人、做事等);可是由于在面对民族危难、国家统一与稳定等一系列问题是我们放弃、漠视了我们自己的宝贵财富,而盲目追求别人的东西,甚至由于冲动和无知我们曾经践踏,甚至是糟蹋传承了千年的传统文化,如今在外国研究员、国际学者不断研究探问中华民族文化与国内环境日趋需要、全球华人渐趋觉醒的背景之下,全国各地都渐渐意识到我们自己的文化不能再丢了,也丢不起,因而才掀起“国学热”,应该说这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否则我们将没什么留下给我们的子孙了!“国学”,对一个人来说应该是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他所包含的为人处世(事)方略、方法,自我的调节,他所包含的心理调节、养生之道等甚至优于当前的社会的心理学、社会学等,至少也是相当的,当然人与人是不同的,同样的知识和文化,不同的人理解是不同的,这就像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文化和思想只有正面的而无反面,都是正反相对阴阳相差的,中华文化更是如此,就卡你则你怎样理解怎样实行了,正面书籍触手可得,反面人物处处可见。 6.我们平时所说的“国学”都是指哪些方面的著作 一般来说,国学是指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与学术。国学既然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学术,那么无疑也包括了医学、戏剧、书画、星相、数术等等,这些当然是属于国学范畴,但也可以说是国学的外延了。 国学以学科分,应分为哲学、史学、宗教学、文学、礼俗学、考据学、伦理学、版本学等,其中以儒家哲学为主流;以思想分,应分为先秦诸子、儒道释三家等,儒家贯穿并主导中国思想史,其它列从属地位;国学以《四库全书》分,应分为经、史、子、集四部,但以经、子部为重,尤倾向于经部。 《四库全书》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丛书,编撰于乾隆年间,由当时的纪晓岚、王念孙、戴震等等一流学者完成。“四库”指经、史、子、集四部,“全书”指所收都是全本。 经部——经部分为“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群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石经类”、“汇编类”,主要是儒家经典和注释研究儒家经典的名著。其中儒学十三经:《周易》、《尚书》、《周礼》、《礼记》、《仪礼》、《诗经》、《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 史部——史部分为“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别史类”、“杂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抄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汇编类”,重要书目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战国策》、《宋元明史纪事本末》等等。 子部——子部分为“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丛书类”、“汇编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耶教类”、“ *** 类”、“西学格致类”,重要书目如:《老子》、《墨子》、《庄子》、《荀子》、《韩非子》、《管子》、《尹文子》 、《慎子》 、《公孙龙子》、《淮南子》、《抱朴子》、《列子》、《孙子》、《山海经》、《艺文类聚》、《金刚经》、《四十二章经》等等。 集部——集部分为“楚辞类”、“别集类”、“总集类”、“词曲类”、“闺阁类”,重要书目如:《楚辞、《全唐诗》,《全宋词》,《乐府诗集》、《楚辞》、《文选》、《李太白集》、《杜工部集》、《韩昌黎集》、《柳河东集》、《白香山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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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和光明日报都挺好的。中国社会科学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扎根学术、服务中国、面向未来,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国际性、悦读性的有机统一,倾力打造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最精良的报纸。光明日报的办报目的是最广泛的团结全国人民及各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建设民主新中国。

《中国社会科学报》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出版,面向全国理论界、学术界的大型理论、学术报纸,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第一份全国性的理论、学术专业报纸。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的报刊出版单位。1979年成立。编辑、翻译出版七种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和一份学术理论报纸,承办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创刊 每周一至周五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创刊 月刊 每月25日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1980年创刊 季刊 季中月1日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创刊 月刊 每月20日出版

《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1983年创刊 季刊 季末月25日出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办

《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07年创刊 双月刊 双月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5年创刊  季刊 季初月15日出版

《中国文学批评》2015年创刊  季刊  季初月20日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贯彻“双百”方针,积极倡导理论和学术创新,弘扬实事求是的学风和严谨朴实的文风,努力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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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扎根学术、服务中国、面向未来,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国际性、悦读性的有机统一,倾力打造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界最精良的报纸。

《中国社会科学报》关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瞩目热点、难点、焦点和前沿问题;坚持理论创新,鼓励学者在坚持科学精神和科学原则的前提下,运用新方法,开辟新领域,提出新观点;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提倡坦诚、平等、说理充分的批评与反批评,支持和扶持学派的形成与发展。

注重对国内外社会思潮、学术动态的分析和评介,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坚持弘扬优良的学风和文风,强调实事求是,鼓励严谨治学,提倡深入浅出,注重由博返约。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将利用自身深厚的理论学术积淀和完备的编辑出版体系,使《中国社会科学报》与《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历史研究》等重要学术期刊。

协同作业、相辅相成,努力成为深刻反映学术前沿、时代精神与中国经验的权威阵地,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高端平台,展示中华民族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当代智慧的重要窗口。

《中国社会科学报》前身是社科院办公厅编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和社科杂志社编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报》,内容偏社科,属于行业报。为进一步扩大《中国社会科学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已在广东、上海、陕西、武汉等四地建立记者站,吉林、四川、重庆、美国等记者站正在筹备中。

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拟将《中国社会科学报》由周二刊改为周三刊,分别于周一、周三、周五出版,报纸零售价由原来每期3元调整为每期2元,全年订价296元。订户可在邮局订阅,也可直接联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事业发展中心进行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内统一刊号:CN11-0274;邮发代号:1-287。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社会科学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30年宣传片

《中国社会科学报》虽然是一份周报纸,但是在学术界的名气非常大,仅次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在我们学校的定位为CSSCI,科研奖励会有奖金。

当然是核心。国字头大报嘛,全国没有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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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是中国社会科学领域最高学术类报纸,在很多学校算做一类核心期刊之列。这要看具体学校的规定,受篇幅影响,每篇文章一般不超过3000字。该报纸在国内外影响较大,受到很多学术机构和学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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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创刊 月刊 每月25日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1980年创刊 季刊 季中月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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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拟将《中国社会科学报》由周二刊改为周三刊,分别于周一、周三、周五出版,报纸零售价由原来每期3元调整为每期2元,全年订价296元。订户可在邮局订阅,也可直接联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事业发展中心进行订阅。《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内统一刊号:CN11-0274;邮发代号: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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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报009专版是什么意思,中国社会科学报》为国家级—中央级权威报纸,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的“一报一刊”品牌工程:一刊指《中国社会科学》(NO:1),一报指《中国社会科学报》(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第一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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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核心。国字头大报嘛,全国没有第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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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著作权的继承客体》,载《福建论丛》1986年第1期,独撰2、《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人制度》,载《函授与教学》1986年第1期,独撰3、《论房地产相邻关系》,载《中国房地产》1987年第1期,独撰4、《民法通则概念辨析》,载《律师与法制》1987年第1――6期,独撰5、《论作者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载《政法论坛》1987年第4期,独撰6、《刑法与民法的一个冲突点――出版权的剥夺与不受保护》,载《政法论坛》1993年第2期,独撰7、《罗马法研究在中国的态势与展望》,载《比较法研究》1994年第4期,独撰8、《罗马法国际研讨会综述》,载《中国法学》1994年第6期,合撰9、《论罗马法中的“财产合算”制度及其对后世民法的影响》,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独撰10、《论编绘性地图作品的法律特征》,载《著作权》1995年第2期,独撰11、《La tutela giuritica dei diritti d’autore in Cina ed in parti colare la tutela giuridica deisoftuare》,Italia, 1997, 1, 合撰12、《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的产生及特点》, 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1期,独撰13、《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之探研》,载《民商法论丛》第10卷,1998年,独撰14、《论合同法中的附随义务》,载《当代司法》1999年第3期,独撰15、《论保证人的抗辩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独撰16、《中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在《北京商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合撰,再载于《人大复印资料》经济类2000年第5期17、《国外保险中介制度模式比较研究》,载《北京金融》2000年第5期,合撰18、《论担保的独立合同》,载《民商法纵论》,200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独撰19、《保险投资 监管法律要跟上》,载《中国保险报》1999年11月5日,独撰20、《保证人抗辩权及其罗马法溯源》,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与债权之研究》(论文集),2001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独撰21、《对中国保险市场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中国商业保险》,2001年第4期(2001年8月)22、《条款费率期盼变革》,载《中国证券报》2002年10月14日,合著23、《论保险条款费率的市场化》,《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2年第5期24、《品牌创设的客观环境和主观因素》, 载《人民日报》(第三版,理论版)2002,11,29,独作25、《不动产征收制度的私法思考》, 《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独撰,《人大复印资料》转载26、《论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作者权利保护的强化》, 《中国法律》2003年第1期,独撰《La recente riforma della legge sul diritto d’autore in Cina. Riflessioni su alcuni problemi》(意大利文), 意大利法学学术刊物Diritto e Storia,第2期,2003年3月,独撰28, 《对物权中先取特权一般规则的立法思考》,载《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版,第519页,独撰29, 《The China Insurace Market From 1980 to Now》, Risk Management Review 2002, Singapore 合著30、《50 anni di e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DIRITTO CINESE E SISTEMA GIURIDICO ROMANISTICO》, 2003, 10 独撰31、《Il pluralismo linguistico della Cina moderna e le sue basi costituzionali》 2004 , 17 MUCCI EDITORE 独撰32、《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若干问题的思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独撰,《人大复印资料》转载33、《不动产征收法律制约论》,载江平主编《中美物权法的现状与发展》第177-197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版, 独撰34、《论私权理念与城市私房拆迁的立法》,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5期,独撰, 《人大复印资料》2005年第一期转载35、《人:罗马法与近现代民法典研究的连接点》,载《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第四卷(2004年10月),独撰36、《论著作权的正当性——历史的透视与权利要素理论的思考》,独撰37、《中国保险监管基本制度研究》(日文),载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学》38卷第3期(2005,7),独撰38、《论著作权法理念与数字图书馆利益的维护》,载《中国版权》2005年第1期,独撰39、《对机动车第三人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载《中国保险报》2005年1月28日理论版 独撰40、《Recenta reforma a legii dreptului de autor din China Reflectii asupra unor probleme》, STUDII JURIDICE ALESE “Ad nonrem Ion Dogaru”, Editura AII Beck, Bucuresti, Romania, 2005, 5 470-488pp. 独撰41.《公众享有不动产登记簿查阅权》,载法制日报2005年7月20日理论版,独撰42.《对侵害事业法人合法权益承担民事责任的专家评析》,载法制日报2005年7月20日,法律人专版。独撰43.《法人作为著作权原始性利益人的理论思考》,载《私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第283-307页,独撰44.《经济生活中的法律视角》,载法制日报2005年9月21日理论版,独撰45.《论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的制度理念》,载《科技与法律》2005年第2期,独撰46.《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基本思考》,载《江西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独撰47.《中国保险法修改之理论研究》(日文),载日本《比较法学》(第39卷,2006年第3期),合作48.《现有法律管得好博客著作权》,载《法制日报》2006年4月19日理论版·民商法评,独撰。49.《土地立法与农民权益》,载《洪范评论》2006年第2辑(2006年6月)第18-21页,合。合作50.《论受益人及其权利维度》,载《保险研究》2006年第8期,合作51.《法学本科课程设计思维中的教育目的之透视》,独撰52. 《担保人抗辩权之析》,载《2006中国担保论坛》第492-505页,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2月版,独撰53. 《论我国立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限制》,载《中国版权》2007年第2期,独撰54.《不动产与动产划分之罗马法与近现代法分析》,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4期,独撰55.《建筑所有权与以该建筑为主画面的作品著作权之利益冲突的解决》,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中国案例指导》2007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2007年6月, 独撰56. I regimi proprietari in cina: la nuova legge sui diritti reali, in Quaderni costituzionali, 2007. n. 3 p. 641-644.独撰57.《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洲债法趋同之罗马法基础》,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独撰58.《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理念》,载《知识产权》2008年第5期,独撰59.《Gli sviluppi storici del diritto cinese dal 1911 fino ad oggi. Lineamenti si una analisi relative al diritto privato》, (Rivista di diritto dell’intergrazione e unificazione del diritto in Europa e in America latina) 23/2007(2008年 7月), 111-130页, MUCCI EDITORE 独撰60.《论<物权法>中强制转让物权的法律维度》,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3期,独撰,《人大复印资料》2008年第10期转载61.《I limiti alla trasmissione di informazioni vai internet nel diritto cinese》,载Regimi e tutela della proprieta’ interllettuale in Cina, A cura di Marina Timoteo, Tiellemedia Editore, 2008,9 独撰62. 冲突、保护与发展——论中国立法中对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韩文发表),载于《法学论丛》第21卷第1号(KOOKMIN LAW REVIEW, Vol. XXI, [2008]),2008,8,独撰63. 《罗马法中遗嘱意思表示规则之探究及现代法之继受》,载日本《Waseda Proceedings of Comparative Law》(《早稻田大学比较法研究所讲演记录集》)(2008),(2009年3月出版),第185-195页,独撰64. 《论应收账款质权之实现》(合作),载《河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65. Il trasferimento coattivo dei diritti reali, , Le nuove leggi cinesi e la codificazione — la legge sui diritti reali TIELLEMEDIA EDITORE, 2009,5 (意大利文) 独撰66. 《灾后重建之法律问题研究——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为观察视角》,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一期,合作67. 《罗马法对所有权限制之探微》,载《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3期,独撰68. 《意大利著作权法》(译文,合译),载《十二国著作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giuridiche per protezione dell’ambiente nello sviluppo della cooperazione economica del BRICS, 载于《ПРАВОВЫЕ АСПЕКТЫ БРИКС》 САИКТ2011,第107-115页,独撰70. 《罗马法:中国法治建设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载《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13期,2012年6月6日,独撰71.《论银行格式保证条款中的保证人权利救济》,合著,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72. 《Institutional Thinking on the Preventio of IPR Abuse》,载《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13第1期,独撰73. On promoting the influence of roman law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in contemporary china,载《CHINA LEGAL SCIENCE》,2013年第1期,独撰*《职务作品及法人著作权主体资格若干问题之探讨》,1990年全国版权理论研讨会大会指定宣读论文,论文中对法人为著作权主体的问题及其立法建议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见解,该见解被立法机构所接受。 1、《著作权的保护》,载《外国法学译丛》1985年第1期。从俄文独译2、《苏联著作权代理公司章程》,载《版权参考资料》1985年。从俄文独译3、《罗马法律制度中的契约外责任》,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论文集)》,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从意大利文合译4、《婚姻》5、《单纯合意即形成债:论罗马债法中的合意主义》,载《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与债权研究》,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从意大利文独译 1、《民法大全选译·家庭》,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从拉丁文独译2、《民法大全选译·遗产继承》,从拉丁文独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3、《意大利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从意大利文合译4、《民法大全选译·婚姻、家庭与遗产继承(拉汉对照本》,从拉丁文独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5、2004年版《意大利民法典》,第一译者,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6、《民法大全选译· 物与物权》(第二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合译7、《意大利著作权法》(译文,合译),载《十二国著作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1、《罗马继承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独撰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讲析》,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3、《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合著(后再版两次)。4、《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合著5、《民商法实务研究·著作权卷》,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副主编6、《当代司法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合著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副主编8、《知识产权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合著9、《著作权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独编著10、《民法精要》,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印刷,1999年版11、《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和债权之研究》,执行主编,2001年11月12、《各国保险法律制度对比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12月,合著13、《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案例评析》,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14、《委托、赠与、行纪、居间合同实务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11月,主编15、《著作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6月,独著16、《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7月,主编17、《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8月,主编18、《法律基础》(修订版),合作,北京出版社,2003年8月19、《比较担保法——以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英国和中国担保法为研究对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20.《私法的理念与制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21.《民法案例教程》,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7月22.《知识产权法教程》(修订版),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8月23.《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2月24.《知识产权法案例教程》,主编,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6月2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26.《中国物权法教程》,副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3月27.《学说汇纂》,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4月28.《知识产权法学》(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第一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29.《民法学》,参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10月30.《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和商法之研究》,执行主编,2008年5月31.《中国物权法教程》(修订版),副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1月版32.《学说汇纂》第2卷,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5月版33.《罗马私法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34.《防止知识产权滥用法律机制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35.《物与物权》(罗马法原始文献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10月版36. 《从罗马法走来》,第一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5月版37.《中国侵权责任法教程》,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5月版38. Pluralismo linguistico e costituzioni—Un'analisi comparata,ALPHA BETA, 200439. 《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独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版40.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文选)——从古代罗马法、中华法系到现代法:历史与现实的对话》,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41.《学说汇纂》第3卷,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8月版42.《民法总论》,第一作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43.《物权法》,第一作者,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1月44.《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建构研究》,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10月45.《学说汇纂》第4卷,主编,元照出版公司,2012年12月46.《信用担保人权利救济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版 1.《著作权权利体系之研究——以原始性利益人为主线的理论探讨》,(专著,独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版2.《罗马继承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3.《著作权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4.《信用担保人权利救济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12月版5.《比较担保法——以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英国和中国担保法为研究对象》,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6.《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之探研》,载《民商法论丛》第10卷,1998年7.《论保证人的抗辩权》,载《政法论坛》2000年第1期8.《不动产征收制度的私法思考》,《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9.《论私权理念与城市私房拆迁的立法》,载《政法论坛》2004年第5期10.《论著作权的正当性——历史的透视与权利要素理论的思考》,载《科技与法律》2004年第4期11.《法人作为著作权原始性利益人的理论思考》,载《私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6月版12.《论著作权的权利体系构成的制度理念》,载《科技与法律》2005年第2期13.《法学本科课程设计思维中的教育目的之透视》,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06年第4期,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12月版14.《不动产与动产划分之罗马法与近现代法分析》,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4期15.《论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洲债法趋同之罗马法基础》,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1期16.《论防止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理念》,载《知识产权》2008年第5期17.《论<物权法>中强制转让物权的法律维度》,载《北方法学》2008年第3期18.《罗马法对所有权限制之探微》,载《比较法研究》2010年第3期 1、La tutela giuritica dei diritti d’autore in Cina ed in parti colare la tutela giuridica deisoftuare, Italia, 1997, 1, (意大利文)2、La recente riforma della legge sul diritto d’autore in Cina. Riflessioni su alcuni problem,Diritto e Storia,2003,2(意大利文)3、50 anni di evoluzione del diritto matrimoniale e di famiglia della Repubblica Popolare Cinese,DIRITTO CINESE E SISTEMA GIURIDICO ROMANISTICO, 2003, 10 (意大利文)4、Il pluralismo linguistico della Cina moderna e le sue basi costituzionali, Roma e America Diritto Romano Comune,2004 , 17 MUCCI EDITORE (意大利文)5、Recenta reforma a legii dreptului de autor din China Reflectii asupra unor probleme,STUDII JURIDICE ALESE “Ad nonrem Ion Dogaru”, Editura AII Beck, Bucuresti, Romania, 2005, 5 470-488pp.(罗马尼亚文)6、 I regimi proprietari in cina: la nuova legge sui diritti reali, in Quaderni costituzionali, 2007. n. 3 p. 641-644.(意大利文)7、Gli sviluppi storici del diritto cinese dal 1911 fino ad oggi. Lineamenti si una analisi relative al diritto privato, Roma e America. Diritto Romano Comune (Rivista di diritto dell’intergrazione e unificazione del diritto in Europa e in America latina) 23/2007(2008年 7月), , MUCCI EDITORE (意大利文)8、I limiti alla trasmissione di informazioni vai internet nel diritto cinese,Regimi e tutela della proprieta’ interllettuale in Cina, A cura di Marina Timoteo, Tiellemedia Editore, 2008,9(意大利文)9、 冲突、保护与发展——论中国立法中对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韩文发表)KOOKMIN LAW REVIEW, Vol. XXI, [2008]),2008,8(韩文)10、The China Insurace Market From 1980 to Now, Risk Management Review 2002, Singapore(英文)11、Il trasferimento coattivo dei diritti reali, , Le nuove leggi cinesi e la codificazione — la legge sui diritti reali TIELLEMEDIA EDITORE, 2009,5 (意大利文)12、《中国保险监管基本制度研究》,载日本早稻田大学《比较法学》38卷第3期(2005,7)(日文)13、《中国保险法修改之理论研究》(日文),载日本《比较法学》(第39卷,2006年第3期)14、Responsabilita’ giuridiche per protezione dell’ambiente nello sviluppo della cooperazione economica del BRICS, 载于《ПРАВОВЫЕ АСПЕКТЫ БРИКС》 САИКТ2011,第107-115页,(意大利文)15、Institutional Thinking on the Preventio of IPR Abuse,载《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13第1期,(英文)16、 On promoting the influence of roman law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in contemporary china,载《CHINA LEGAL SCIENCE》,2013年第1期,(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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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根据我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的经验,我认为:如果投稿更有针对性,命中率会更高一些。这就关系到,你是哪里的?干什么的?写的稿件是什么体裁?什么内容?如果说投稿的话,最好投当地的报刊、网络或者是你从事的职业报刊发表,要投哪个媒体首先要研究哪个媒体,看它需要什么内容、什么体裁、什么格式的稿件,“对症下药”,这样会更轻松一些、方便一些,命中率会更高一些。如果你能够告诉我你的具体情况(干什么工作,哪里的,写的小说的大致内容等),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我1993年开始在部队时开始发表各类文章,包括:报告文学、新闻、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体裁的,到目前,先后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文化报》《法制文萃》《半月谈》《解放军报》《中国国防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人民公安报》《中国交通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转业军官》《中国人事》《道路交通管理》等报刊发表的大约5000篇左右吧,有40多篇获奖。另外:投稿时,第一要有信心,第二要投对报刊媒体,这两点非常重要。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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