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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型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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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型论文范文

议论文论证方法有哪些,怎么写议论文,以下是我整理的议论文论证方法相关内容,供您参考与阅读。

1、举例论证:列举确凿、充分,有代表性的事例证明论点,这一方法能够有力地论证观点,增强文章的说服力。

2、引用论证:引用论证比较复杂,这与具体的引用材料有关,有引用名人名言、格言警句、权威数据、名人轶事、笑话趣闻等各种情况。

3、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对比中证明论点,这样能够突出论证观点,让人印象深刻。

4、归谬论证──首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点中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极其荒谬可笑的结论来,以驳倒对方论点的一种论证方法归谬法主要用于驳论文章中这种论证方法常和泼辣、犀利的语言相配合,进而论证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

别让感情遮住了理智的双眼

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个富人,由于下雨他家的墙被淋倒。他儿子和邻居的一位老者都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晚上家里果然来了小偷。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却认为老者是小偷。大概你也认同富人的说法,但若仔细一想便知不妥,亲近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认识,所以请擦亮你的理智的双眼。

听罢这则材料,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倘若告诉富人将有小偷来时的人和富人没有任何亲缘关系,那么富人恐怕会怀疑他俩,因为他们都和富人没任何关系。所以说富人的判断并非是理智的,而是受到世俗情感的影响,所以说生活中我们认识事物时或多或少会受到感情的影响。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会被感情遮住理智的目光。一代清官包青天,在审理自己侄儿包勉的案子时,完全排除了个人的感情,丝毫没有受到情感的影响。用他的话说就是:公堂之上无父子。就因为此,他才被后世之人连连称颂。

19世纪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是力学系统的创始人,而在当时人们正在研究光的本性,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认为光具有粒子性,它是由无数看不见的微粒组成的;而另一种是说光只具有波动性。当时两派各举出了例子和实验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但由于牛顿支持粒子说,反对波动说,所以人们也就认为光只具有粒子性。从而使光的波动说发展很缓慢,直到20世纪初才被人们所接受。{分页}

现代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在研究黑洞问题时,曾收到他的导师的信,说黑洞是不会向外辐射能量的,劝他放弃这方面的研究,但霍金并没有被感情蒙蔽,依然坚持认为黑洞会向外辐射能量。最终他因此获得了"原子物理之父"的光荣称号。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充满情感的世界,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探索世界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情感的干扰,因此我们要以"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高尚情操来拨开情感蒙蔽的双眸,用客观的、理智的、公平的态度来认识它。

"情感"犹如眼前的一片乌云,拨开它我们会发现蓝天、绿水……

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多层次多侧面的,对同一事物、同一问题,我们写议论文的时候要抓住中心点。以下是我整理的初中优秀议论文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弯道中蕴含着超越的机遇,超越中拥有着勇敢的情怀——题记

“超越梦想一起飞,你我需要真心面对。”一首《超越梦想》唱出了无数人敢于超越自我、超越梦想的激情。的确,超越中暗含着危险,超越需要十足的勇气,但是没有超越就没有可能到达一个崭新的高度。

当你面对挑战时,是勇敢向前还是畏惧不前;当你面对机遇时,是果断超越还是左右迟疑;当你面对困难时,是勇于超越还是害怕退缩。为了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精彩,为了让生命去回味这一刻,去铭记这一回,我们应果断选择前者。

抓住弯道,勇于超越。这一点,鲁迅做到了。面对黑暗的旧中国。面对内心早已渐渐麻木的中国人,他毅然弃医从文,要从心灵上去拯救那些已病的中国人,他平静如水,内心却波涛汹涌。他用锋利的笔尖刺穿了统治者的心脏。他已超越了自我,他将自己高大而又严肃的形象树立在了无数中国人民的心中。

抓住弯道,勇于超越。这一点,贝多芬做到了。面对自己的双耳失聪,面对自己贫寒的家境,他并没有因畏惧而放弃音乐,而是怒吼着:“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利用一根木棒通过牙咬来感受音律的震动。他谱出了流传至今并令人振奋的乐曲《命运》。他不放弃任何可以作曲的机遇,战胜了失聪,超越了自我,在音乐史上留下了辉煌的一笔。

抓住弯道,勇于超越。这一点,刘翔做到了。虽然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遗憾退赛,但他在雅典奥运会上的精彩表现令世界所赞叹。他抓住了机遇,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超越,更是全中国乃至黄种人的超越。世界会永远记住这个在奥运跨栏项目上夺冠的黄种人。

抓住弯道,勇于超越。能够准确把握并且勇于超越的人们都是可敬的、勇敢的。历史上有所成就的人们在面对机遇时无不准确地把握,勇于超越,挑战极限,而我们也应做到如此。

面对弯道,勇敢超越。我们的生命才能更加精彩,同样我们的梦想才能展翅翱翔。

【满分赏析】 这篇记叙文虽然并无过多的出彩之处,但中规中矩的笔墨,值得广大考生借鉴。从形式上看,下笔有题记,笔墨引人;开篇用歌词切入,可谓新颖。从论据上看,不论是鲁迅的经历,贝多芬的故事,还是刘翔的机遇与遗憾,均是信手拈来,内容充实。从语言上看,准确凝练,充分展现文章气质。

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个富人,由于下雨他家的墙被淋倒。他儿子和邻居的一位老者都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晚上家里果然来了小偷。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却认为老者是小偷。大概你也认同富人的说法,但若仔细一想便知不妥,亲近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认识,所以请擦亮你的理智的双眼。

听罢这则材料,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倘若告诉富人将有小偷来时的人和富人没有任何亲缘关系,那么富人恐怕会怀疑他俩,因为他们都和富人没任何关系。所以说富人的判断并非是理智的,而是受到世俗情感的影响,所以说生活中我们认识事物时或多或少会受到感情的影响。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会被感情遮住理智的目光。一代清官包青天,在审理自己侄儿包勉的案子时,完全排除了个人的感情,丝毫没有受到情感的影响。用他的话说就是:公堂之上无父子。就因为此,他才被后世之人连连称颂。

19世纪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是力学系统的创始人,而在当时人们正在研究光的本性,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认为光具有粒子性,它是由无数看不见的微粒组成的;而另一种是说光只具有波动性。当时两派各举出了例子和实验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但由于牛顿支持粒子说,反对波动说,所以人们也就认为光只具有粒子性。从而使光的波动说发展很缓慢,直到20世纪初才被人们所接受。

现代着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在研究黑洞问题时,曾收到他的导师的信,说黑洞是不会向外辐射能量的,劝他放弃这方面的研究,但霍金并没有被感情蒙蔽,依然坚持认为黑洞会向外辐射能量。最终他因此获得了" 原子物理之父" 的光荣称号。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充满情感的世界,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探索世界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情感的干扰,因此我们要以" 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 的高尚情操来拨开情感蒙蔽的双眸,用客观的、理智的、公平的态度来认识它。 " 情感" 犹如眼前的一片乌云,拨开它我们会发现蓝天、绿水„„

【 解析 】任何观点都需要事实的支持,但并非任何事实都能支持某些观点。本文作者所选取的作为论据的事实相当恰切精致,像三根栋梁,成功地构建起了理论的大厦:拨开感情迷雾,把握理性光彩。这三个事例也各具特色而又相互补充,包青天以理性的头脑来评判纷繁复杂的谜案,声称" 公堂之上无父子" ,是古之典范,也是中国伦理血缘超越的成功范例;史蒂芬·霍金坚持自己的判断而避免老师的误导从而取得巨大成就,是今之楷模,也是外国理性光彩的闪烁,牛顿的例子则从反面论证了本文的论点,这二正一反,非常具有说服力。

人类与其它动物不同的一个地方是,人类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语言为人类彼此间的沟通架起了一座桥梁,通过这座桥梁,我们才能了解彼此的需要,感受彼此的心情,分享彼此的悲喜。

语言,有时是化解误会的良药。赵国的大将廉颇妒忌被赵王器重的蔺相如,扬言要使他难堪,而蔺相如却处处避免与之发生冲突,众人不解,蔺相如的一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道出了他的用意。这句话亦使廉颇瞬间消除了对蔺相如的偏见,他负荆请罪,最终与蔺相如成为刎颈之交。蔺相如的那句掷地有声的话化成了一座桥梁,使两位大臣的心得到沟通,使廉颇了解到蔺相如高尚的人格。可见,语言,是信息的载体,通过语言,许多误会得以消除,不少心灵的隔阂能被冲破。

语言,是传递关爱与理解的信鸽。现代社会许多家长常抱怨孩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总是不听自己的话,许多孩子也埋怨家长老是不理解自己,总是束缚着自己。这种状况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但最主要的一点是家长与孩子之间的沟通太少。有的家长什么事都不让孩子做,只要求孩子好好读书,不要分心,这不能算是关爱。真正的关爱应该是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有一些家庭会每天腾出一些时间来,让一家人能够说出各自内心所想的和所希望的。父母仔细聆听儿女的心声,儿女默默记住父母的教诲和期望。彼此的了解促进了彼此的沟通。语言就像信鸽一样,把一方的心声传送到另一方,从而理解得以建立。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理解,令家长找到表达关爱的最佳方式,亦令孩子体恤家长,懂得该如何报答父母。彼此的语言交流,令沟通与理解的大门敞开。

语言上的交流如果不得当,就会造成沟通上的误解。冯妇葬身火海的寓言,发人深省,如果语言表达准确,这种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因此,学好语言的表达,对沟通是大有裨益的,架好语言这座沟通的桥梁,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彼此理解。 有了语言,沟通才会变得顺畅;有了语言,沟通才会如此多姿多彩。

【评析】

这篇作文得分情况为:内容24分表达23分发展等级10分,总分57分。从内容上看,本文紧扣“语言与沟通”的关系展开议论,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先提出中心论点,然后从“语言有时是化解误会的良药”“语言是传递关爱与理解的信鸽”“语言上的交流如果不得当,就会造成沟通上的误解”三个方面展开了论述。蔺相如、冯妇一个正例,一个反例,相互映衬,对比鲜明。家长与孩子沟通的事例,既富有生活气息,又使感情显得真挚。从表达上看,本文符合议论文的表达要求,采用了“总—分—总”的行文思路,条分缕析,结构严谨,语言流畅。从发展等级上看,本文能透过现象深入本质,称得上是一篇认识深刻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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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型学位论文

据学术堂了解,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为了进一步探讨和掌握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毕业论文进行分类.由于毕业论文本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对象、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毕业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后三种论文主要是理工科大学生可以选择的论文形式,这里不作介绍.文科大学生一般写的是理论性论文.理论性论文具体又可分成两种:一种是以纯粹的抽象理论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严密的理论推导和数学运算,有的也涉及实验与观测,用以验证论点的正确性.另一种是以对客观事物和现象的调查、考察所得观测资料以及有关文献资料数据为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是对有关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概括、抽象,通过归纳、演绎、类比,提出某种新的理论和新的见解.按议论的性质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立论文和驳论文.立论性的毕业论文是指从正面阐述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一篇论文侧重于以立论为主,就属于立论性论文.立论文要求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严密,以理和事实服人.驳论性毕业论文是指通过反驳别人的论点来树立自己的论点和主张.如果毕业论文侧重于以驳论为主,批驳某些错误的观点、见解、理论,就属于驳论性毕业论文.驳论文除按立论文对论点、论据、论证的要求以外,还要求针锋相对,据理力争.按研究问题的大小不同,可以把毕业论文分为宏观论文和微观论文.凡届国家全局性、带有普遍性并对局部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称为宏观论文.它研究的面比较宽广,具有较大范围的影响.反之,研究局部性、具体问题的论文,是微观论文.它对具体工作有指导意义,影响的面窄一些.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毕业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1、专题型论文.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如本书第十二章例文中的《浅析领导者突出工作重点的方法与艺术》一文,从正面论述了突出重点的工作方法的意义、方法和原则,它表明了作者对突出工作重点方法的肯定和理解.2、论辩型论文.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吗?》一文,是针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农村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观点,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分析,以论辩的形式阐发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改变农村集体所有制"的观点.另外,针对几种不同意见或社会普遍流行的错误看法,以正面理由加以辩驳的论文,也属于论辩型论文.3、综述型论文.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4、综合型论文.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如《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几个问题》一文既介绍了研究民族关系史的现状,又提出了几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因此,它是一篇综合型的论文.

1、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

2、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

3、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门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

主要特点

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

1. 基础理论型论文。这类论文的研究对象是相关领域的概念、理论,而非实践规律。研究方法主要是在已有相关理论、思想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归纳、推演等推理方式,过一系列抽象思维获得关于特定主题的认识成。础理论型论文要具有相关学科的雄厚理论基础,乃常不道用于刚刚涉足论文写作的初学者。

2. 应用研究型论文。这类论文关注实践,常是在综合运用相关理论的础上,对实践中热点、焦点、难点、疑点问题(尤其是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的操作策略或建议。如果将理论研究型论文比作科学家进行的研究,那么应用研究型论文就更像是大师的作品,它旨在解决现实问题,推进理论白实践转化。

3. 学术争论型论文。这类论文通常针对他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见解提出不同的看法,进行基于充分论据的商榷,看重揭示他人研究的不足或错误之处。学术争论型论文可以明确争论的对象,如某某专家的某一篇文章,也可以泛指某类观点,争论的主题可以是理论问题,也可以是实践问题,当然,学术争论不是各说各话的争吵,对科学性、逻辑性、严密性的要求更高。最后,学术争论型论文必须“对事不对人”,不能借论文对作者进行恶意攻击。

4. 调查报告型论文。这类论文以调查为础,常从现实中的某一问题出发,通过深入的调查、访谈获取数据,进而进行整理、加工分析,并将调查结果进行科学的呈现。调查报告型论文必须包含大量的原始数据,“用数据说话”是此类文章的重要特点。

5. 文献综述型论文。这类论文以他人研究成果为研究对象,所谓“综”就是归纳,必须对占有的大量素材进行归纳整理、系统介绍和综合分析,使同领城的研究成果更加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所谓“述”就是评述,要对所写主题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系统的论述或评论,进而发表自己的见解。

参考资料:《什么是论文?论文的特点和类型有哪些》

第一种分类,是学位论文,也是影响是否能拿到学位的最关键的论文,主要是本科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字数大概在三到五万字左右。第二种分类,是期刊论文,期刊又分为普刊、核心期刊、英文期刊(sci、ssci),难度依次增加,普刊字数大概在三到五千字,主要以理论描述和观点阐释为主,偶尔也会有实证辅助。核心期刊一般在8000字左右,不同的期刊有不同的论文风格,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英文期刊,字数跟中文差不多,如果从理论或实证上来看,难度并不大,其主要的门槛是翻译,如果可以信达雅的翻译出观点和做实证分析,发一篇英语论文不是难度很大的事情,主要看英文期刊的分区情况。第三种就是学期中的小论文,这个主要是为毕业论文练手的,基本上能发期刊论文的话,这种论文也就不在话下了。第四种分类,按照论文的性质,有纯理论阐述观点的论文,有需要实际数据验证的实证论文,有需要实验数据的实验论文,还有纯理论推导证明的论文。

实证论文研究模型

实证论文里模型数据表示的含义是实证研究模型是指运用历史数据来描述所研究的经济事物的有关经济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理论结构。“实证研究”一词意指研究的方法较少基于有关金融市场如何运行的理论,但重视根据市场过去的历史数据研究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和关系。通过这些研究方法,研究人员确认与所研究证券相关的某些参数或特征,然后直接观察数据,从而总结归纳出这些特征与期望收益之间的关系。

数据模型(Data Model)是数据特征的抽象。数据(Data)是描述事物的符号记录,模型(Model)是现实世界的抽象。数据模型从抽象层次上描述了系统的静态特征、动态行为和约束条件,为数据库系统的信息表示与操作提供了一个抽象的框架。数据模型所描述的内容有三部分: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和数据约束。扩展资料:数据模型所描述的内容包括三个部分:数据结构、数据操作、数据约束。1、数据结构: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结构主要描述数据的类型、内容、性质以及数据间的联系等。数据结构是数据模型的基础,数据操作和约束都建立在数据结构上。不同的数据结构具有不同的操作和约束。2、数据操作:数据模型中数据操作主要描述在相应的数据结构上的操作类型和操作方式。3、数据约束:数据模型中的数据约束主要描述数据结构内数据间的语法、词义联系、他们之间的制约和依存关系,以及数据动态变化的规则,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首先,先介绍一下,什么是数据模型?数据模型是现实世界数据特征的抽象,用于描述一组数据的概念和定义。数据模型是数据库中数据的存储方式,是数据库系统的基础。在数据库中,数据的物理结构又称数据的存储结构,就是数据元素在计算机存储器中的表示及其配置;数据的逻辑结构则是指数据元素之间的逻辑关系,它是数据在用户或程序员面前的表现形式,数据的存储结构不一定与逻辑结构一致。数据模型的分类有三种:第一种:层次模型 层次模型是数据库系统最早使用的一种模型,它的数据结构是一棵“有向树”。根结点在最上端,层次最高,子结点在下,逐层排列。第二种是:网状模型 网状模型以网状结构表示实体与实体之间的联系。网中的每一个结点代表一个记录类型,联系用链接指针来实现。网状模型可以表示多个从属关系的联系,也可以表示数据间的交叉关系,即数据间的横向关系与纵向关系,它是层次模型的扩展。第三种是:关系模型 系模型以二维表结构来表示实体与实体之间的联系,它是以关系数学理论为基础的。关系模型的数据结构是一个“二维表框架”组成的集合。每个二维表又可称为关系。在关系模型中,操作的对象和结果都是二维表。关系模型是目前最流行的数据库模型。为什么要建立数据模型?当今的商业决策对对数据依赖越来越强烈。然而,正确而连贯的数据流对商业用户做出快速、灵活的决策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建立正确的数据流和数据结构才能保证最好的结果。如何进行数据模型设计?1:首先是要了解业务然后建立概念模型,确定实体以及实体关系。2:在概念模型的基础上生成逻辑模型,确定实体属性,标准化数据(消除多值字段达到第一范式;消除部分依赖达到第二范式;消除传递依赖达到第三范式)。3:模型验证:通过具体的业务来验证模型是否能满足要求。4:在逻辑模型的基础上生产物理模型。在建立数据模型的时候需要注意:1.三少 整个模型中表应该尽量的少;在一个表中字段应该尽量的少同时复合主键字段应尽量的少2.如果在大数据量或者高并发的情况下,要充分考虑数据库的压力,事先要考虑哪些表可能是热表。要尽量的降低模块的耦合。如果使用的是oracle RAC 的话要考虑一下多实例竞争的问题,不同的模块访问不同的实例。3.一定要做压力测试、要做充分的压力测试,要不上线后会死的很惨,移动总部的一个web项目应为没有做充分的压力测试,导致上线后不的不挂维护页面,动用了n多的资源去解决问题。4.在做模型设计的时候要考虑项目的各个生命周期阶段对模型的要求,不能仅仅把眼光限制在功能的实现,例如要考虑模型对以后维护的支持,对于大表的数据如何进行清除、转历史,显然delete、insert是首先可以想到的但是不可行的方法,建议做分区转换。5.数据模型设计对系统可变性的支撑:业务系统的变化点通常是流程相关部分,这部分会随着不同的公司、公司的不同发展阶段而变化,因此最好将这部分单独建模,独立于系统核2021年6月4日数据模型是什么?2167阅读·0评论·0点赞2016年7月4日去首页看看更多热门内容

模型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简单的图表和指标,一般的问卷调查结果的展示都会采取这种方式,生动形象。

第二个层次,描述性统计,分析数据分布特征。

第三个层次,计量分析,建立模型。而计量分析又可以分为几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简单回归,包括双变量、多元回归,基本计量问题(共线性、异方差、自相关)的处理。

第二层次更专业点儿,包括模型设定误差检验与模型修正、特殊数据类型(时间序列、虚拟变量、面板数据等)的模型选择和处理、联立方程、VEC模型、VAR模型、条件异方差模型等;第三层次包括有序因变量、面板VAR、神经网络、分位数模型、季节调整模型等等。模型,建立一套研究范式,然后按此模型进行研究。

选题与预估计

问题1:暂定一个题目(包括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拟使用的理论或方法等方面,可使用副标题,副标题一般指向研究方法或研究角度)。

问题2:给出研究目标与研究问题,并初步进行回答(研究之前必须要有预设的初步结论。所谓“实证分析”,可以将其看作是对所提出的初步结论的检验)。

问题3:给出文献综述(要求:①文献综述的内容必须与你的研究紧密相关,即根据自己研究的问题或内容梳理、概括相关文献(要注意相关性);②文献综述要能构成你研究的基础,可将其视为你的研究的理论知识平台或背景;③文献综述必须能够引出你所研究的问题,即根据自己的边际贡献或研究特点评述已有文献(要注意针对性))。

问题4:论证你所研究的问题以及其重要性(先列出“重要性”的论点,然后给出相应的论据)。

问题5:尝试运用计量软件(如:Eviews、SPSS、STATA或R)导入数据,对数据进行初步描述性分析与预估计。

学术型毕业论文实证模型要求

毕业论文撰写结构要求

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

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

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

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学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

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

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鉴于学术思想的价值,笔者认为,它是追求学科研究真理的思想路线的发展轨迹。并沿着认识和理解学科知识的基本状态去发现问题,大胆地坚持探索未知的精神品质,最终形成追求真理、探索未知真理的学术思维品质。具体而言,在毕业论文写作方面,注重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是指论文的主题和写作材料,形式是指文章的逻辑结构和语言表达。此外,对于论文写作,我们还需要开展思维活动,要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来表现。只有掌握了这些思维方式,才能创造出一篇具有学术性思维的毕业论文。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这种方式撰写本科论文,借助自己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我们可以找到和探索专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系列的解决方案。最终培养出他们的学术思维模式,为科研能力的培养及进步打下坚实基础。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的规定,都表明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回到“百家争鸣”时代的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本论文运用于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中,既是学生掌握的知识的综合运用,又是对寒窗学习知识掌握十年以上的测试,也使他们能够借鉴好事物,开拓自己的学术思想。创造新事物的最终目的是形成学术科学研究的思维能力,充分发挥生命的最大价值。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讨论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用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学术论文,就是用系统的、专门的知识来讨论或研究某种问题或研究成果的学理性文章。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学理性。折叠基本类别按研究的学科,可将学术论文分为自然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每类又可按各自的门类分下去。如社会科学论文,又可细分为文学、历史、哲学、教育、政治等学科论文。按研究的内容,可将学术论文分为理论研究论文和应用研究论文。理论研究,重在对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研究;应用研究,侧重于如何将各学科的知识转化为专业技术和生产技术,直接服务于社会。按写作目的,可将学术论文分为交流性论文和考核性论文。交流性论文,目的只在于专业工作者进行学术探讨,发表各家之言,以显示各门学科发展的新态势;考核性论文,目的在于检验学术水平,成为有关专业人员升迁晋级的重要依据。折叠编辑本段国家标准折叠技术报告科学技术报告是描述一项科学技术研究的结果或进展或一项技术研制试验和评价的结果;或是论述某项科学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件。科学技术报告是为了呈送科学技术工作主管机构或科学基金会等组织或主持研究的人等。科学技术报告中一般应该提供系统的或按工作进程的充分信息,可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以便有关人员和读者判断和评价,以及对报告中的结论和建议提出修正意见。折叠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提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学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硕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博士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折叠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学术论文是一种具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成果的记录,它是人类知识宝库的基本单元。 学术论文应具备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科学性。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 进行严谨的论证。内容的客观性:论文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要求科学内容真实、成熟、可行,而且可重复性。表达的全面性:论文的科学内容,须用语言、文字或图片等方式表达,并且力求文字简洁、明确及全面性。结构的逻辑性:文章结构所显现的科学内容必须符合逻辑推理、论证反驳等思维规律,其逻辑性强。 格式的标准化:论文写作格式已逐渐趋标准化,必须严格遵守其法则。第二,创造性。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 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创造性是衡量学术论文价值的根本标准。创造性大,论文价值高;反之,论文价值就低 。这里所谓的创造性是指论文中阐述世人尚未谈过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或创造性的模仿。一篇没有创见的文章,可能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价值,但它对科学技术发展不起作 用,也无法提供科技领域新的内容。有些科技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但国外已有,严格言之应无创造性。 第三,理论性。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 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 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 须符合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学术性或称为理论性。学术论文可以取材于某一具体产品,或某一抽象的理论,第四,平易性。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 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选题在学术论文写作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研究有意义的课题,才能获得好的效果,对科学事业和现实生活有益处;而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研究得再好, 论文写作得再美,也是没有科学价值的。

关于证据法的论文小型

民 事 证 据 举 证 时 限 制 度 刍 议一、 举证时限制度概述对于举证时限,我国诉讼法学理论界并未见一致的定义与确定的内涵,而且其他国家也似乎没有明确的相同规定,依笔者的理解,举证时限是指在诉讼中应当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时间及期限,以及未能提交证据时所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按“证据规定”的具体内容来看,举证时限可以分为二种类型,分别为指定举证时限及协商举证时限,但不论是何种类型人民法院都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我国民事司法中的一个共同特点。在民事诉讼发展早期,司法公正占据主导地位,为了实现判决结果的公正法庭普遍认可案件当事人可以随时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是,随着经济对社会的影响,人们发现这个权利也被一些当事人滥用,随时提交证据不仅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有些当事人采用突然袭击提交证据的方式来影响到案件的审理时限,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与判决,也严重地影响到了诉讼的效率。鉴于此,现代各国民诉法大多将随时提交证据改革为适时提交,最高法院的“证据规定”就是如此,至于其规定的作用与正当性如何,下文将予以简要分析。二、 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举证时限制度与证据失权制度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证据失权,是指负有提交证据责任(而不是举证责任,请留意)的一方诉讼当事人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时间向法庭提交证据时,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其提交的证据将不再予以组织质证,自然也就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规定”第34条就明确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笔者认为,证据失权的后果将及于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从而将实质性地决定裁判的结果,所以不能轻率处理。首先,证据失权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应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之一,应当由法律作出规定才行,所以最高法院的这一解释有越权的嫌疑;其次,过于严苛的证据失权制度并不利于做到法院的裁判符合案件的客观事实,很有可能会产生错误的裁判,从而无法实现公正司法的最基本要求;第三,由于我国并未建立完全的律师代理诉讼制度,而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往往无法正确理解某一证据的作用及举证不能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如果严格依照规定来处理,必然会出现许多与客观事实不符的认定与处理,减损法律的根本目的与真正价值。这一点已经在司法实践中有着突出的表现。三、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问题“证据规定”第37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第38条规定:“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此时出现了“举证期限届满日”与“证据交换日”这两种日期,其关系如何呢,笔者试作简要分析。按照规定理解,证据交换日既可以是在举证时限届满日之前、之日及之后这三种关系。如果是在其后,则规定举证时限有何意义?而且,规定证据交换的目的是什么呢?仅仅是为了“互相传递证据”吗?需要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即有些同志所称的争点)吗?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之前或届满之日才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而且提出了其未答辩或虽然答辩但未在答辩中提出的新的观点及证据,此时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那么他所收集到的反驳证据如何提交与处理?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时限届满日进行证据交换时提交了此前未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反驳的证据?等等。尽管规定第40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如果这个“指定的时间”会在原指定的证据交换时间之后,而此时举证时限因证据交换而届满,岂不是宣告原指定时限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这些问题似乎有些自相矛盾。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让当事人及律师摸不着头脑,连法官也是稀里糊涂,莫衷一是。还有,关于证据交换的次数及规定、证据交换的内容与范围、证据交换的方式与程序,等等,都需要得到明确的规定,以免不具有操作性。笔者揣测,制定此解释的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达到英美诉讼法律制度中的证据开示制度的类似效果,故笔者先援引英美证据法中的“证据开示”概念略作比较。依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解释,“证据开示”(Discovery)是“指在英格兰,民事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定限度内获得有关双方争议事项的全部文件的内容和已经存在的信息的一种程序。该程序旨在于审理前开示相关文件,从而避免在审理中出现意外以促进公正处理案件。”1而我国学者沈达明先生则称之为“发现程序”,并明确指出,此程序“起着以下几种作用:(1)保全审理时不能出庭的证人的证言;(2)暴露事实;(3)明确争执点;(4)把证言冻结起来以防止伪造;(5)双方当事人发现他们之间惟一争执点为法律争执点时,便于援用简易判决程序;(6)经过仔细的调查,双方摸清了对方的事实与法律点的份量后,很可能进行和解;(7)即使不能避免进行审理,运用得当的发现方式能为审理作好准备,使审理的事项达到具体化程度。”2笔者不敢掠人之美,但引用原文如此之多的文字乃是沈达明先生的归纳似乎已经说明了证据开示制度的主要作用,足可借鉴。在英美法国家,证据开示制度得到较大的发展及进一步完善,并结合到相关法律制度及法制传统,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尽管目前尚存在一些问题,但正在逐步的研究和解决。但笔者认为,“证据规定”的举证时限及证据交换制度与证据开示制度存在显著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证据开示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而且需要结合到较详尽完整的证据规则及熟练掌握该程序的法律服务人士的专业帮助才能较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并实现其目的。由于我国并未建立起律师全部代理的民事诉讼制度,因此这施行这一制度的客观条件与制度环境似嫌不足,同时由于该证据规定太简单粗糙而使得效果很不理想,并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妥善处理。四、 新证据问题我国民诉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但在“证据规定”中却被明确否定了。而且,什么叫做“新证据”呢?“证据规定”第41条第(1)项分一审及二审这2种程序进行了规定:“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后一种情形容易理解也较合理,但第一种情形就不易掌握了。有的学者认为:“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既可能是举证时限届满后新产生的证据,也可能是原来已经存在但由于种种原因当事人没有发现也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客观原因或者是当事人不存在过错时,似乎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后得到法庭的谅解与认可。但如果是当事人对证据的作用及结果的错误认识而未推荐阅读:民 事 证 据能提交法院时,如何处理呢?笔者的一些同事就遇到过此类问题,有些当事人在诉讼中根本无法确定某件证据的作用与重要性,而是只到在法庭辩论时经法官的调查与提醒才知道该证据已有但未提交,如果严格执行“证据规定”去处理,对这些证据不组织质证并不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则有相当一部份的案件结果显失公正甚至明显错误,不仅有悖于司法公正的宗旨,肯定也会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如果对这些证据组织质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则实际上使得“证据规定”形同虚设,根本没有约束力。看来这个问题并不是简单地从法律上进行规定或者作出一个司法解释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可能需要改革某些重要的相关联的司法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各级法院岂能轻率处之?!从“发现”的词义上来看,按照《现代汉语成语词典》的解释,“发现”是指“①经过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②发觉。”3而“发觉”是指“开始知道(隐藏的或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4由词义可见也就包括证据此前已经存在但却被忽视而未予以相应的注意并提交的情形。但词典对此后新产生的事物却并未提及,“无存在何来发现”,属于发现应无异议。因此,不认是从语言学的理解还是证据法学的角度去理解,不去重视处理这一“忽视”或“未注意”的情况的处理无疑是不全面的,这也是必须认真研究处理的事情,不能视而不见。二审程序中也有关于“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理由如上,不再赘述。五、 评价与建议笔者在此仅对 “证据规定”有关举证时限制度进行粗浅的讨论。笔者坚持认为,由于最高法院规定了时限制度及证据失权后果,严重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实质上影响到判决的结果,所以有越权的嫌疑。这实际上也是司法公正与效率之争问题的一个具体表现。尽管从表面上来看,法院这样做似乎更有“效率”,但笔者坚持认为,作为法律,追求公正是其最根本的目的,只有在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才能实现法律的本质特征与目的。如果过于追求效率而忽视公正,无疑会让社会公众对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产生动摇,这也将会是最无效率的作法。笔者认为,举证时限制度的建立需要完善的审前准备程序、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体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法制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建立与提高、可行且有力的证人保护制度等等作为基础或提供支持,目前实行严格的证据失权制度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提供保障且过于严苛,不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对于举证时限与证据失权问题,笔者认为不如规定举证时限届满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导致审判结果改变时,可以由其承担支付诉讼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的作法,甚至可以规定对其进行必要的制裁,等等,既能解决司法公正这一最本质要求,又可对举证不力者予以制裁,在现阶段似乎更加可行。当然,笔者也建议大家都来研究寻找其他更为合适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笔者建议不如正式建立较为完善与具体的证据开示制度或审前准备制度,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提高司法效率,以达到建立该项制度的预期目。注释:1 、戴维·M·沃克著、李双元等译《牛津法律大辞典》,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9页。2 、沈达明著《比较民事诉讼法初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87页。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340页。4 、同上书,第338页。

刑事证据运用中的问题分析 我国证据制度中有关证据运用的规定并不缺失,只是因为规定的抽象、零散,系统性与规范性不够,以至于人们理解上出现含糊不清与认识不一。(一)查证属实中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查证属实”是证据运用的基础性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查证属实的“事实”所指的是“客观事实”还是“法律事实”,这个问题困扰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案件的客观事实指的是组成案件的必备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案件的法律事实是指《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作为刑事案件构成中的要素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简言之,案件的客观事实是案件内部的联系,办案人员不能完全认识;案件的法律事实是定案的依据,办案人员必须获得。当一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而另一部分较为次要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清时,办案人员就可以忽略不计或对未能查清的那一部分实行疑罪从无,如果仅据已经查清的部分还不能定罪时,则应对全案实行疑罪从无。[1](P7)可见,查证属实的证据运用原则,一方面要求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发现案件真象,另一方面表明证明过程是一个把客观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的运用过程,只有对某些客观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种类、形式、要求进行查证属实,让它们成为法律真实,才能发挥在案件中的证明作用。 (二)口供主义与零口供规则。口供主义也称口供情结,是指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重口供而轻其它证据。表现在有了口供就轻信口供,有了口供即使没有其他可印证的证据也照样草率定案;相反,没有口供不敢定案,甚至“无供不录案”。口供主义是导致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零口供”的规则来自于2000年辽宁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推出的《主诉检察官办案“零口供”规则》。该规则的精神表明:当侦查机关将包括有犯罪嫌疑人口供在内的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或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应视口供为零,然后根据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应否批捕或起诉。[2] 显然,口供主义违背了“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零口供”也并不是“没有被告人的供述,其它证据确实充分即可定案原则”的体现。因为零口供是在存在口供的情况下仍然无视口供的作用,或者能够获得口供的情况下,竟然舍近求远完全排斥口供,将口供弃之不用,办案人员如果以“零口供”规则为指导,把口供的作用弱化到不用的程度,将无法完成诉讼任务,当然,这种做法也不是诉讼效益的价值选择。所以,实践中既不能推崇“口供主义”也不能搞“零口供”。 (三)疑案从无、从轻与从挂。疑案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既无法证实其有,也无法证实其无。对待此种情况,实践中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采取疑案从无的作法;也有的在侦查阶段对确定不了的事实情节采取不结案、不起诉、也不撤案而“挂”在一边的作法。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归根到底是证据上出了问题:一是作为实体法意义上的刑事证据确实不足,无法开展证明活动;二是与刑事诉讼证明活动的证明标准“证据确实充分”的理解和运用有关。在此笔者分析第二个原因。在司法实践中,对证明标准的不同理解,可能导致相同案件出现大相径庭的处理结果,事实上,一个具体案件的事实或情节,其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不是一个“是”与“非”的问题,而是一个合理程度的问题。如果每个案件都能结合其具体情况,运用具体的标准去全面衡量,实践中的疑案会大大减少,即使存在疑案,从无处理或从轻处理的合法性与准确性将更高,同样一个事实在适应法律的过程中就不会出现大相径庭或截然相反的结果,因此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纷争也就会大大减少。当然“疑案从挂”的作法不可取,因为如此放弃证明责任,是司法失职。 (四)证人证言运用效力的缺憾。证人证言运用过程中的弊端之一就是不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而往往只在法庭上宣读其中的某一“节录”,这种做法很难判断证言中是否有虚假不实的情况存在。当证人证言出现了真伪虚实交织难辨的时候,证人又不能当面澄清,严重地影响证言的证据效力。尽管司法实践中每个案件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证人证言,但由于目前证人出庭的比例太低,致使有关的法律规定形同虚设,刑事诉讼中普遍存在的证据类型在运用效力上大打折扣。

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多学点东西,学术不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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