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警基层部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篇一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特点分析 摘要: 我们通过对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生长 渠道 、情感认知、“载重量”等三个方面的分析,发现基层干部在知识结构、心理素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变化,通过对这些变化的了解,为下一步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的 教育 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Abstract: Through the analysis on the growth channel, emotional cognition, "weight" of armed police force cadr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we found thathere have been some changes for basic level cadre in knowledge structure, psychological quality,etc. Throug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se changes,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to further education management of armed police force cadres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关键词: 武警部队基层军官;教育管理;特点分析 Key words: armed police officers;education management;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E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6-4311(2013)02-0300-02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从生长渠道看,主要有四种途径:一是从武警部队院校生长的干部,其中,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士兵考入武警院校;一种是从应届高中 毕业 生考入武警院校。这类干部约占总队当年新生干部的90%左右。二是从基层部队符合一定条件的特优班长中选拔。这类干部每年在总队新生干部中约占7%左右。三是从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四是从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因此就决定了武警部队基层干部 文化 素养、军政素质参差不齐。 从对部队情感认知状况看,一是对部队熟悉程度有所不同。从武警部队院校毕业的干部(包括从地方考入武警院校的),他们都有部队生活经历、阅历,少则3、4年,多的有5、6年,熟悉部队生活,军政基本知识要厚实的多,一旦到了部队,很快就能进入工作。而多数地方院校入伍干部,基本上没有部队生活经历,对部队的认识大多是从书报、影视作品中获得,缺乏对工作生活亲身经历和体验,对部队的环境很较为陌生,到了部队不太适应,特别是对部队管理体系、 方法 等理解不一,有极个别从入伍到转业都悟不透部队。二是对士兵的感情深厚度有差别。从武警院校毕业的干部,对从情感上与战士有着天然的联系,十分了解战士所想、所思,能很快缩短与之的情感距离。而地方毕业入伍的“学生官”正好相反,他们缺乏部队生活的经历,在感情上与战士少一种必然情结,这也是客观的弱项和缺陷,也正是与战士感情有距离的主要原因之一。三是对自身认同感有区别。我们调查发现,多数部队“土生土长”的干部特别是士兵考学提干、优秀班长直接提干,感到能当上这个干部,是一步一步努力奋斗的结果,来之不易,许多来自农家子弟的,就感到更不容易了,很有成就感,非常珍惜。反观一些地方大学毕业入伍的干部,入伍到部队就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警衔,总感觉来的太容易了,不是很在乎,更谈不上珍惜。也有部分同志感到地方就业难,把部队当跳板,难以安心部队,特别是一些不适应部队严格生活、工作不如意的,有失落感,后悔到部队。 从基层干部“载重量”看,一是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现阶段正处于武警部队任务的拓展期。基层执勤、战备、训练、教育、管理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基层干部要干的事多了许多,“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基层干部纵有三头六臂也觉得“分身乏术”,整天疲于应付。二是要求高心理压力大。基层干部遇到的棘手事有些事牵扯精力较大,一时半会难了断,未必都能处理好,也未必都能得到理解。三是负担重,经济压力大。基层干部大都处在人生负重期,有的刚刚成家,有的长期分居,有的家属下岗、失业。近三年总队特困补助情况显示,困难干部中,基层干部占90%,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部分成为“房奴”的干部压力就更大了。 从对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特点分析,不难发现基层干部在知识结构、心理素质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变化。 一是文凭越来越高,但认知水平比较低,对党的创新理论坚信和运用不够。他们紧跟潮流,追求时尚,平时对基金股票、体育娱乐等方面的知识和新闻比较关心,而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关注度不够,头脑中“政治”、“旗帜”、“党性”、“信仰”、“修养”的意识较为薄弱,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等容易被外界因素左右;有的政治上不够敏感,对一些错误言论,听之任之,更不能去批评和抵制。 二是成功愿望强烈,但心气越来越浮躁,对待成长进步的心态欠缺修炼。许多基层干部渴望在部队干一番事业,期望值很高,以自我为中心,个性张扬,甚至于孤傲看不起人,团结合作的精神不够,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普遍心浮气躁。一些基层干部碰在一起,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提了吗?”有的刚干出一点成绩,就居功自傲,到处吹嘘;有的三年不升职,就觉得组织亏待了自己,牢骚满腹;有的在一个位置上屁股都还没坐热,就琢磨更高的位子;有的认为工作太苦了,把自己与地方老板比,与所谓的成功人士比,与个别发了的同学比,工作没法比轻松,经济没法比富裕,生活没法比自由,家庭没法比温馨,付出多、实惠少、发展慢。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干部对军营环境和军人生活感到很不适应,认为基层紧张、艰苦、封闭,管得太宽太严太死,思想上有些抵住情绪,有的刚到部队不到半年,就通关系、找门子,想方设法调离基层,实在不行就打转业 报告 。 三是社会知识丰富,但部队经历比较简单,对战士缺乏深厚感情。这几年,基层干部中从家门、校门、到队门的“三门”干部逐渐增多,他们知识面宽,观念新潮,特别是对于网络文化、网络游戏等懂得多、很在行,说起来头头是道。有的在一些思想观念与战士产生了“鸿沟”,加之在部队的经历阅历单一,缺乏与战士的情感交流,很是看不起战士;有的面对战士,习惯板着脸、摆架子,走不进兵心,战士也不愿向他们袒露思想;一些战士反映,在一些基层干部身上“兵味”是越来越不足,“官架”是越来越十足,不跟班作业,在位不尽心、到位不尽职等现象时有发生,形成了干部战士相互“看不惯”的尴尬局面,导致官兵关系不够和谐。 四是思想比较前位,但心理素质比较脆弱,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基层80后干部的增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某支队基层干部185人,80后出生的72人占39%。他们的民主意识强、交往、消费、择偶观念等比较超前,但少数基层干部意志比较脆弱,经得起成功、经得起表扬,经不住挫折,遇到困难时往往表现的十分消极,会选择退避、埋怨,个别甚至有叛逆心理。有的基层干部,往往不是在 总结 教训中再接再厉,而是在怨天尤人中逐渐失去信心;有的做人做事随心所欲,个性太强,遇事不会多元化思考,换位思考,只要一言不合,一事不顺,就易上火;有的自己工作没干好被领导批评了,就把情绪发泄到战士身上,随意伤害战士。 五是进取精神较强,但期望值与实际能力的差距造成压力过大。武警部队是高风险职业,特别是随着职能任务的不断拓展,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快节奏、高标准已成了部队建设和遂行任务的一个显著特点。基层干部大多都想在部队干成一番事业;两眼一睁忙到熄灯,天不亮就起来,晚上别人睡觉了,还要查铺查哨,还担心目标和部队出情况、有事情,压得透不过气来,整天提心吊胆,一边想出成绩,一边又怕出问题;许多基层干部反映,现在工作节奏加快,任务不断加重,大项活动频繁,上岗就得适应,给任务就得出成骨,否则就会被说成一无是处,特别是一些领导不能正确看待他们的优缺点,把个别人的不足看成是多数人的缺点,把阶段性的失误看成是与生俱来的短处,不能容短,更不能及时补短。 本文通过研究,为基层干部经常性管理教育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而本文分析的基层干部的特点,只是体现在一定时期,是一种动态要素,也有待于进一步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张文焕.系统科学方法与军队管理[M].北京:蓝天出版社,. [2]王安.军队管理规律研究[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3]王安.军队管理思路与对策[M].北京:长征出版社,. 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管理论文篇二 武警基层部队干部的福利研究 摘要:近年来,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武警部队遂行执勤、处突、反恐、维稳等多样化任务能力的增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福利制度没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切实解决好福利制度的对外吸引力和对内稳定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现状,并针对性的提出建议。 关键词: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 一、武警部队基层干部福利的现状 通过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和2008年津贴补贴制度规范调整,以及一系列福利待遇政策的出台,武警部队基层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不可否认在福利制度方面仍存在一些矛盾和现实问题,造成了激励效用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福利标准仍然偏低,不利于确保基层干部生活水平 基层干部福利是其收入主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基层干部及其家庭生活水平中地位十分重要。虽然在历次工资改革中,基层干部福利标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从总体情况来看,存在标准调整幅度小,调整相对滞后等问题。例如,作为补偿基层干部生活的福利费、防暑降温费,作为补助基层干部家庭的夫妻分居补助费和子女教育保育费,长期标准不变,其中大多数标准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在当时起到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发挥作用不理想。军人福利的作用之一就是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现实情况看,近年来地方劳动就业制度和分配制度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各个层面对于军人的切身利益造成影响,给基层干部的生活和心理增加了负担。 (二) 福利项目设置不合理,不能充分体现基层干部岗位特殊性 基层干部身处一线,直接面对和处理来自部队内外的任务等各类复杂问题,其工作性质极具危险性、工作岗位极具重要性、工作任务极具特殊性。但现行的福利项目的设置,却没有体现出这种危险性、重要性和特殊性,没有对基层干部施以必要的经济补偿,主要体现在: 第一,基层岗位特色福利项目设置不全。现行福利制度中只有基层干部岗位津贴能体现基层干部的岗位特殊性,其设立的初衷是为达到补偿和激励基层干部的目的,但标准太低不能达到激励补偿效果。美军为调动前线军人的积极性,为工作在战斗地区的军人提供了丰厚的作战津贴,同时也为参战军人增设了福利补贴,如家庭分居补助、临时执勤津贴和火线执勤补贴等,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第二,福利项目划分归属不够合理。我军工资福利制度从建国以来历经五次大的改革和调整。例如2006年工资改革中军人福利中增设了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其目的在于对不同级别的军人提供工作补偿和生活补助。但仍属于双因素理论中保健因素,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2008年津贴补贴规范调整对工资福利项目进行了重新划分。另外,从具体项目归属来看,根据现行财务标准规定中,军人福利分布于工资津贴、抚恤费、福利费、住房补助费和探亲路费等科目中,造成一些混乱。第三,福利项目变动落后。地方工资制度针对通货膨胀等因素对于生活的影响,出台了区域性补助项目,如职务岗位补贴、误餐补助、交通补贴等,而军队没有对相关福利项目进行及时设立和调整。 (三)各单位实际发放的福利存在差别,容易造成苦乐不均 虽然军队和武警部队实行统一福利待遇制度,但不同部门、单位和地区的福利待遇在实施中有很大差别,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苦乐不均。其中最突出的是不同驻地、不同任务的基层部队干部福利待遇存在明显差距。具体表现为驻地在大中城市部队和担负政府机关警卫任务的部队,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交通和再就业等各方面都有较好保障,在享受全军统一干部福利的同时,自行规定的福利待遇多种多样。而驻地较为偏远基层中队和担负看押看守勤务部队,不仅在家属就业、住房、医疗、交通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而且只能享受统一标准规定之内的福利,在政策上没有给予倾斜和适当照顾。长期以来,这种情况造成了部队干部的非均衡流动,一些干部纷纷想方设法调离艰苦偏远基层单位,流入机关或驻城市部队,造成了机关人员普遍超编,基层单位干部力量薄弱等非正常现象,最终导致部队战斗力的下降。 二、基层干部福利改善的建议 改善基层干部的福利水平,应以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指导,以改善基层干部的物质生活待遇为出发点,以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目的,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充分体现军人职业特点和基层干部岗位特殊性。 (一)强化福利针对性 基于基层干部福利需求和福利满意度的情况,加快改进和完善福利制度政策的步伐,充分考虑和重视基层干部的福利需求和福利满意度,使基层干部始终感到组织的关怀与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让基层干部在满足物质需求的同时,精神上获得组织的信任感,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和责任。同时,在制定基层干部福利激励机制时,充分发挥利益诱导功能。按照市场经济理论利益驱动机制,人们总是选择到环境好、收入高、能发挥自己才干的地区和岗位上工作。为了鼓励社会优秀人才到部队来,鼓励部队的优秀人才到一线部队、基层部队去,在积极帮助基层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应注重发挥福利制度的利益诱导功能。即福利待遇应与工作环境和具体岗位有机结合起来。 (二)增加基层干部福利项目,构建福利激励机制 福利项目的完善应以解决军人福利待遇的补偿性和激励性为基本出发点,与之对应,就是要构建基本福利和特定福利为内容的福利体系。主要是完善基层干部职业福利、生活福利和其他服务待遇。在干部职业福利方面,着力提高军人职业津贴标准和基层岗位福利标准,并做到有重点、有层次;在生活福利方面,基于生存环境、消费品价格指数、素质培养和职业发展,以及生活困难等因素,从个人福利和家庭福利两个角度,参考地方公务员有关生活补贴政策,适时的增添相关生活补贴,并对已有的补贴项目进行标准、方式的调整,充分满足基层干部的实际需要,让基层干部暖心,扎根部队;在其他服务待遇方面,主要是相应中央军委的意见,切实关心基层官兵的成长进步,鼓励和支持参加学历升级、在职自学、岗位成才。关心基层官兵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能够正常休假、定期体检,患有疾病能够及时治疗 (三)改善基层干部福利保障体系 首先因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福利增长机制,它是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全体军人福利待遇水平目标实现重要保证。如果没有健全完善的福利增长机制,不仅不能有效地提高军人福利水平、消除现有的军地收入差距,反而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军地收入不合理的反差日益加大。目前来说,比较合理的增长机制,主要有两种:建立与GDP联动增长的福利增长机制和建立与CPI同步增长的福利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 其次,逐步扩大货币化福利的比例,改善和优化军费存量结构,增强军人收入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使分配更加合理规范,量化军人物质生活待遇,尽可能的消除权利扭曲性的影响力。 (四)建立健全福利法规制度 为确保基层干部福利待遇的顺利实施,应制定健全相应的法规制度,使基层干部福利保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道路。具体的做法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明确制定具有权威性的法规。由军队依据国家立法机关规定的立法程序进行立法,并以国家法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再由部队以条例和 规章制度 的形式加以明确,以此来增加其权威性,便于基层干部福利待遇的落实。二是在法规条文中明确基层干部福利补贴的标准,确保可操作性。由于现阶段对军人工资福利等还没有专门法规的实际。因此,有关立法部门应抓紧对军人工资福利立法研究,同时,可对基层干部福利待遇做出专门论证,分类明确基层干部福利保障的基本标准、增资标准等。三是适时调整与修订法规,确保基层干部福利保障的时效性。一方面,根据经济进步和国家发展需要调整基层干部福利补贴标准。应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调整基层干部福利补贴。另一方面,注意与工资立法相连接。确保基层干部与同级别的公务员保持相同的工资福利增长幅度。 (五)利用组织支持理论,提高福利激励效果 组织支持理论认为,组织支持满足了员工的社会情感需求,如果员工感受到组织愿意而且能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回报,员工就会为组织的利益付出更多的努力。组织支持理论同样适用于部队管理,对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具有指导意义。 首先,部队应该加强基层用人机制的公平性建设。通过公正透明的任免制度来提高基层干部的组织公平知觉,进而提高其组织支持感。因此对于部队来说,需要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基层干部绩效考核系统和公开透明的任免监督体系等相关 措施 来提高基层干部的组织公平知觉。其次,部队应加强上级对于基层干部的指导与帮扶作用。随着武警部队担负越来越重的任务,基层干部承受较大的工作和思想压力,这就要求上级领导尤其是直接上级,对于基层干部不仅仅是下达任务的角色,需要给予下属更多指导和帮助,投入情感支持,以激励其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并充分施展才华。 三、小结 福利作为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到管理学界的广泛关注。福利因其形式多样,可以通过满足多种需求而发挥特定的激励作用。合理有效的福利激励不但能有效激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基层干部努力实现组织目标,提高组织效益,而且能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进入基层部队。 [参考文献] [1]郝万禄.中国军队福利制度研究.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1. [2]刘恩起.干部工资福利工作.北京:海潮出版社,2003. [3]赵俊兰.军人薪酬的理论与制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6. [4]孙延东.军人工资福利待遇研究.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 [5]关于军队调整规范津贴补贴制度的通知.解放军四总部.2009. (作者单位:武警后勤学院,天津 300309)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把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关键在于提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新时期领导干部的水平和能力集中体现在执行力上。当前,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这就要求全党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力建设作为党员干部的一项基本功和看家本领,以执行力的提升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执政能力的提高来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开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局面,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提高执行力是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呈现出“四大特征八个特点”:四大特征是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八个特点——经济实力从总体上看相对较弱;体制机制障碍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存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收入分配差距相对突出;“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相对滞后;民主法制建设相对不足;精神文化需求相对多样;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矛盾相对存在;国际竞争压力依然长期存在。于是,就要求我们的各级组织及党员干部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执行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更加有力有效有序的执行力,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深入发展。比尔·盖茨曾经说过:“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微软在未来十年内,所面临的挑战就是执行力。”美国政策学家艾利森也认为,“政策目标的实现,方案确定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这说明,决策再好、思路再好、制度再好,没有强有力的执行都是纸上谈兵;缺乏执行力,计划就会打折,机会就会丧失。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是形势发展的要求,是成就事业的需要。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表明执行力能够转化为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统筹力、协调力、生产力、竞争力、发展力、创新力;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目标的实现速度和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大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执行上动真格,牢固树立提升执行力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从而切实把正确的执行理念转为推动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充分认清执行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各级党员干部执行力在总体上是强的,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取得实效。但在少数地区、个别党员干部身上还存在着执行力不强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滥用权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党员干部不切实际、执行走样,满足于发文件、听汇报、作指示,热衷于上报纸、上电视、争彩头、出风头、喊口号;个别党员干部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点子多、凭借经验想方法,把好端端的政策文件说在口上、写在纸上、念在会上、浮在面上,成了地地道道的“四拍”型干部:脑袋一拍、有了,胸脯一拍、定了,屁股一拍、糟了,大腿一拍、溜了;个别党员干部不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整天谋人不谋事,工作中貌似雷厉风行、坚决执行,而且看上去力度很大,其结果只是照搬照抄、生吞活剥,不考虑本地实际、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用上级的文件命令代替自己的思考,犯了现实中的教条主义错误,这种“水土不服”的工作方法,很容易造成“消化不良”,不仅不可能取得实效,而且很快失效;网上还流传执行力不强的顺口溜:“村乡、乡县、一直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等等。这些不良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同样严重地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的状况。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就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的能力。因此,可以说不讲执行就是不讲政治,执行力不强就是无能。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必须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增强自觉性、创造性和实效性。一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力。首先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执行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既是党员干部增强工作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必然要求。执行力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生命力,它关系到党的意志和主张能否得到有效实现。当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都需要提高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党员干部作为党的意志和主张的执行者,本身也存在着酝酿、决策、执行、监督四个环节。所以说,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就必须从根本上强化群众路线,正确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只有这样我国各项社会事业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又好又快发展。其次要树立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执行力就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科学发展提供坚定正确的政治保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深化改革并扩大开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撑。具体工作中,要紧密结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工作;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确立科学发展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项社会事业中的重要指导地位,不断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努力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团结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再次要树立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的理念。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就必须始终坚持以发展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坚持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劳民伤财所谓政绩工程;坚持察实情,讲真话,不搞华而不实的虚报浮夸;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搞急功近利“豆腐渣”工程。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最高的理想和事业来追求,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忍受压力、自我调节、自我激励,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懈努力。二要加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力。首先要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中提升执行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指导实践,开展工作,提升执行力。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党的最新理论精神活动,通过各项学习活动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乡等各级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标杆意识,争先进位意识,高效执行意识,对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执行、狠抓落实、一抓到底,在全社会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抓落实、抓执行力的浓厚氛围。其次要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中提升执行力。毛泽东曾说过:“党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宏伟目标的实施离不开坚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所以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的要求,切实增强审时度势、把握规律的能力,增强总揽全局、统筹协调的能力,增强凝心聚力、增进团结的能力,增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能力,增强破解难题、狠抓落实的能力。再次要在加强组织建设中提升执行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升党政机关的服务效能,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在抓党员队伍建设中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敢于和善于任用知识型、务实型、事业型、开拓型、创新型的干部,推动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注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选人用人管人”机制,做到既健全决策机制,提高执行水平,又健全责任机制,提高执行意识;既健全督导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肃执行纪律,从而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勤政务实、团结高效。三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力。提高执行力就是要把复杂事情简单化;把简单事情数量化;把量化事情流程化;把流程化的事情制度化,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方面构建执行力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和激励,确保正确的决策得到强有力的贯彻和落实。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好的决策系统,需要建立广开言路、充分听取社情民意的决策服务平台和信息支持网络平台,能够及时纠偏纠错,努力把决策的偏差降到最低限度。要确认决策背后的关键因素,明确短期、中期和长期的重点任务是什么做什么,确认计划所依据的假设和条件是否科学、合理和正确,弄清执行人的能力是否能够落实战略部署,准备好环境变化时的备选方案或调整方案。二是建立健全联调互动机制。执行力是一个动态过程,它并不是静止或者个体的行为,它的发生、发展、变化与方方面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执行力需要发挥强大的综合联动的力量,通过建立高效灵敏的执行指挥制度、资源配置制度、执行协调制度等,使决策层能够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迅速灵敏的反应。三是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明确各部门、各执行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执行督查制度、执行反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使制度“强硬”,责任“归位”,监督“到位”,从而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促使执行过程中每一个细节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运用提高执行力的科学方法,对执行前期、执行过程、执行结果以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监测、考核、分析和评价,为有关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执行情况反馈,不断改善党政部门的执行手段,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执行力。五是建立健全舆论宣传机制。在提高执行力过程中,要充分运用经济、政治、行政、法律、法规等多种手段和方法,确立执行的目标,树立良好的执行意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科技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教育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求实效、重行动、负责任、抓细节的执行工作新局面。党的伟大事业成败在于执行力,执行力是党的生命力,更是参与国际社会竞争的竞争力。提高执行力,人是决定因素,而在人的集合中,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又是关键。提升执行力已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是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具体行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更高层面上推进我国新时期新阶段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又快又好发展,就很自然地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既承担着直接领导责任,又承担着具体推进的政治责任。我们必须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不断提升执行力,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新时期组织经营的全球化、公开化、透明化程度越来越明显,组织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个组织要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抢占先机、超越对手,越来越取决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如何提升组织竞争力是所有组织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而核心能力正是组织核心竞争力中最具有长远性和决定性的内在影响因素,因此,组织核心能力的研究和培养对于提升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有着重大意义[1]。事实证明,组织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又越来越取决于领导者所拥有的核心能力。如何实施科学有效的领导者核心能力的考评是促进和提升领导者核心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关于领导者核心能力标准评价体系的研究上,基本停留在对传统考评体系的零敲碎打和修修补补上,未能从整体上提出系统性破解方案。本文拟在建立领导者核心能力理论模型的基础之上,探索领导者核心能力的定性和定量评价体系,建立能够反应组织实际情况、符合领导者核心能力特点的考评体系,进而形成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领导者核心能力考评新机制。二、领导者核心能力的内涵及其构成维度领导者是组织的指挥中心,对组织绩效的提升起着重要作用,它是组织竞争力提升的源动力,是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是组织从优秀走向卓越的拓展力,更是组织愿景实现的牵引力。然而,现有的研究成果在领导者核心能力内涵的问题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1.领导者核心能力的内涵关于领导者核心能力的内涵,目前在学术界流行的说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领导者核心能力就是领导者对下属的影响力,另一种观点认为领导者核心能力是领导者本人所具备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在领导者核心能力构成维度方面的研究更显得乏力,很少有学者涉入该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现存的研究也仅仅是零敲碎打,对领导者核心能力的构成维度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在领导者核心能力的研究中,主要基于领导者核心能力对于组织的重要性而开展,因此,结合理论推导以及领导者能力在工作中的作用,本文将领导者核心能力定义为在整个领导体系中处于最本质层面的具有主导性、拓展性和不可复制性的能力。2.领导者核心能力的构成维度领导者核心能力形成需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伴随着领导者个人成长而不断成熟起来,通过学习、培训、实习以及不断增长的社会阅历才逐渐积累起来的综合素质。因此,在研究领导者核心能力之前,需要先弄清领导者的哪些能力是核心能力。既然领导者核心能力在领导者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那么领导者核心能力理应是领导者在工作中使用最多的个人品质并且对领导者有效地完成任务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本文在理论推导及基础上,通过关键事件访谈法收集组织或企业的相关数据,利用数据分析领导者在工作中使用最频繁的能力,将其作为领导者核心能力的构成维度。把关键事件访谈法中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类似的领导能力特征进行归纳,最终得出了领导者核心能力的六大维度,即驾驭全局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沟通能力、团队建设能力和战略领导能力。
做好老干部工作既是尊老、敬老、爱老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大事。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结合博湖县老干部工作情况,通过认真研究探索老干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现就如何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问题,做一粗浅探讨。一、主要做法一是发挥“参谋”作用,利用自身优势为县域经济发展出谋划策。近年来,博湖县认真贯彻新时期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从各方面认真落实老干部待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如:让离退休干部参加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向老干部及时通报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发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决策,诚恳地征求老干部的意见等等,并在工作中认真听取离退休人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及时使领导和单位了解离退休同志的思想动态。二是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离退休人员的作用。许多医疗专家退下来以后,积极响应医院的号召,返聘到医疗第一线,目前县、乡(镇)各医院均有返聘专家,都工作在门诊一线。极大地缓解了医院门诊医生不足的紧张局面。在做好应诊工作的同时,他们还肩负着传帮带的任务,认真指导年轻医师的工作,他们严谨的学术作风、体贴的沟通方式、果断的处理方法、优良的医德风尚等多方面的示范作用,给年轻医师树立了榜样,使医院形成了很好的救死扶伤的氛围。 还有一些医疗技术人员,虽然单位没有返聘,但在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继续从事医疗工作,给他们带去先进的诊疗技术、规范的工作方法,为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的规范化建设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中坚作用。三是充分发挥水产系统离退休干部的作用。部分水产系统专家退休后,应水产企业聘请,聘用到水产养殖、加工、生产一线,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们用几十年来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技术,指导、培养了一批又一批水产养殖、加工能手;在这些老专家的精心指导下,近年来博湖县先后培养出鱼、蟹、虾等几十种水产品。博湖县水产品现已通过国家绿色有机食品认证,深加工产品打入到国际市场,不仅为国家创取外汇,也为当地农牧民增收起到推泼助澜的作用。四是积极调动离退休干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针对在企业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退休的老同志,退休后多数都被聘请到企业从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在他们的精心指导和管理下,企业一年上一个新台阶,不仅在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上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同时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效益,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五是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作用。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后,积极参加各项力所能及的活动,有的为单位、部门、企业担任警卫,有的在老年活动中心和社区担任活动项目教练或技术指导,还有一部分在家庭里承担着繁忙的家务,或侍奉老人或养育孙辈,不仅使老人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还为子女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更好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六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司法调解中的作用。司法系统老干部退休后多数从事法律、人民调解员工作,有部分被返聘到学校、派出所从事法律顾问和司法调解工作。这些德高望重、阅历资深、作风优良的老同志,在工农业、教育、司法、医学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是博湖县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七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大多数离退休老干部都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投身到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中去,他们有的担任学校辅导员,每年都不定期为中小学生进行革命传统及安全知识教育。广大离退休干部,胸怀国家大业,心系下一代疾苦,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本系统组织的“献爱心、送温暖”向困难职工、失学儿童等的捐款活动。八是充分发挥离退休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老离退休干部的特殊,组织广大离退休干部参加门球、乒乓球、台球、跳棋、象棋、钓鱼、麻将、太极拳、舞蹈、双扣等十余项活动,为离退休老干部订阅了老年康乐报、老年报、老人春秋、金秋、自我保健等十几种报刊杂志,每年定期定期组织老干部赴内地参观、游览名山大川,领略大自然的风景和祖国日新月异的变化,既开阔了视野,又充实和丰富了老干部的精神生活。还有许多老同志退休后到老年大学学习,绘画、舞蹈、书法等科目成了老同志的热选,通过学习,丰富了老同志的晚年生活,让老年人身心健康、老有所乐。二、在的问题一是发挥作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离退休干部由于思想认识和自身素质上的差别,导致发挥作用的愿望和结果存在差距。有的老干部认为:“离休离休,离了就休”;有的老干部由于自身能力素质较弱,平时学习又未跟上,政治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都与实际工作需要有差距,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影响了发挥作用的实际效果。二是思想有顾虑,缺乏发挥作用的主动性。在离退休干部中,有的老同志受思想观念约束,缺乏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认为自己忙碌了大半辈子,现在上了年纪,身体和精力都已不行了,退下来应该好好休息,保持身体健康、精神愉快是退休后的主要任务。三是部分单位领导对老干部工作认识不足。认为老同志退休了就和单位脱离关系了,一切事务都应该去找老干局,给老干部心里造成阴影。三、建议与对策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重视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这五个方面,其中“老有所为”是老干部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在新形势下,随着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不断落实,老干部物质、文化生活的日益丰富,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是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领域、各战线上做出贡献的老干部先进事迹,宣传老干部不为名、不为利,在社会发展中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调动老干部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引导老干部树立“人生从六十开始”的观念,把更多地老干部吸引到发挥作用的行列当中。二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为离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提供大力支持。在离退休干部中,有很多是从事过专业一线工作的老同志,他们多数是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专家。退休后,有些老同志被单位返聘继续从事医疗、经济管理、水产养殖加工等工作,有些老同志则在其它行业或社会上发挥专长,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三是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各级党政领导要重视老干部工作,积极为老干部发挥作用营造有利的外部条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老干部待遇,为老干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认真落实好党和国家对老干部的各项政治待遇,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要经常向老干部通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定期组织他们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切实保证及时据实报销医疗费。建立完善老干部工作制度,确保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如:党委定期研究老干部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亲自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制度;定期召开老干部工作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分工联系老干部制度;重大问题征求老干部意见制度;坚持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制度等。四是切实为老干部排忧解难。从思想上贴近、感情上亲近,想老同志之所想,急老同志之所急,善谋为老之策,多办便老之事。要经常到老同志家里走一走,坐一坐,了解他们的生活、经济情况,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及时地给予帮助解决,家庭有矛盾的,及时进行调解,找出解决的方法。充分利用重阳节以及走访慰问等时机,向老干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及时通报单位的工作进展以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使他们融入集体当中,激发他们发挥余热的积极性。五是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组织开展一些能发挥老干部自身专长、具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要结合老干部实际,以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为契机,发挥老干部作用于各类活动中,创新老干部发挥作用的方式,调动老干部的积极性。如: 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定期组织、引导他们参与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文体活动,丰富其精神文化生活。(局办公室)
现如今,由于老年人群体因心理健康出现的种种问题层出不穷,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心理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
随着老龄化的不断推进,老年人群在我国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关注老年人群的健康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问题,更是一项社会及国家需要面对的问题[1-3]。老有所乐是全社会对老年人生活的期待,但由于躯体及心理等问题,严重影响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老年人提供有效的支持能够提升其生活质量和满意度,增加晚年的幸福感。在社会人口流动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家到异地工作,这造成了大量的空巢老人,空巢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老年人的社会支持水平[4],社会支持水平的降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如何关爱老年人,提升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课题,我国大量的研究也表明了老年人心理健康水平的脆弱性。社会支持包括子女、配偶、亲朋好友等对老年人的情感支持,也包括收入状况等经济支持。有研究认为,较低的社会支持和心理韧性是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关键影响因素[5-6]。夫妻关系和子女关系是中国家庭的两组重要支撑,作为社会支持的环节,良好的子女关系让老年人有较好的精神寄托,可以经常性的与子女进行交流和沟通,缓解内心的孤独感[7]。重大的生活不良事件是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重大事件,甚至会造成老年人的抑郁等症状。本次研究以社会支持作为研究的支点,分析不同社会支持与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相关性。
1对象与 方法
对象
选取2013年4月-2014年6月在疗养中心进行疗养及体检的205例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138例(),女性67例();年龄60~82岁,平均(±)岁。纳入标准:①年龄≥60岁;②思维清楚,具有一定的表达和读写能力,能够配合调查员完成调查问卷;③企业及事业单位等离退休人群;④身体无精神病症及恶性疾病等;⑤知情同意,愿意参加本次调查。
方法
调查工具本次研究采用一般情况调查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8],其中一般情况调查量表主要收集患者的性别、年龄、 文化 程度、婚姻状况等基本信息,症状自评量表共有90个项目,分别检测躯体化、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及精神病性等9个因子,每一个项目均采取(1~5)5级评分,分别为:1.没有(自觉并无该项问题/症状),2.很轻(自觉有该问题,但发生得并不频繁、严重),3.中等(自觉有该项症状,其严重程度为轻到中度),4.偏重(自觉常有该项症状,其程度为中到严重),5.严重(自觉该症状的频度和强度都十分严重)。社会支持评定量表有10个条目,包括客观支持(3条)、主观支持(4条)和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3条)等3个维度。
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问卷均有护理测评小组完成,护理测评小组共有5名本科学历的护士,在量表调查之前均接受培训,培训测评成绩优秀。调查问卷收集后抽取5%进行复查,核实信息,确保信息收集及量表评估的准确性。
统计处理
本次研究采用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其中定量资料采用(x珋±s)表示,两组相关资料采用相关性分析的方法,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分析预测两组定量资料的关系,P<表示存在统计学差异。
2结果
不同维度下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社会支持得分
研究发现,不同年龄、婚姻状况、居住状况、健康自评状况和子女关系对老年人心理健康存在显著的影响;不同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健康自评状况和子女关系对老年人的社会支持得分存在显著影响,见表1。
社会支持与心理健康得分的相关性
研究发现,离退休老年人的社会支持总分与SCL-90中的强迫、抑郁、焦虑和敌对存在显著负相关,具体到3个维度上,客观支持和主观支持都只与焦虑存在显著负相关,对支持的利用度与强迫、抑郁、焦虑和敌对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见表2。
3讨论
随着我国不同领域对老年人心理健康的研究发现,社会支持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9-11]。本次研究以心理症状为评估指标,分析不同社会支持下各心理症状的情况。社会支持包括主观支持情况、客观支持情况,同时包括老年人对支持的利用程度,利用度决定社会支持所发生的效果,因此也受到了很多专家的关注。
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及社会支持的因素
本次研究年龄对老年人心理症状和社会支持的影响以在70岁以上较为明显,这可能是因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于躯体的老化,与人交流的能力以及对主客观的利用度降低,同时交流的困难及躯体的健康状况也影响到了心理的起伏变化,这一点健康自评状况的分析情况也可以印证,自我身体情况较差者得到的社会支持评分较低,同时症状得分情况也偏高。
主观支持与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关系
主观支持是指个体体验到的或情感上感受到的支持,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与理解的情感体验和满意程度,与个体的主观感受密切相关。家庭中如果发生重大的不良事件,如丧偶等,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打击是非常大的,其心理健康状况较差,同时社会支持程度得分也就较差。根据相关性的研究也表明,主观支持与老年人的焦虑情绪存在明显的相关性。同时主观支持也可以从子女关系、居住状况上来分析,子女关系较差、独居、空巢老年等社会支持相对较差,其各种心理症状表现的也就越明显,本次研究的也得到邬俊福等研究[12-14]的认证。
客观支持与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关系
客观支持是可见的或实际的,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等,由于退休老年人相对 其它 农村地区及没有社会退休保障的老年人相比[15],有可供生活的退休养老 保险 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对物质生活和对养老问题的担忧。因此,收入状况这一项客观支持在单因素分析中并未对老年人的心理症状总分发生明显的作用,但这不能否定客观支持与心理症状之间的关系,本次研究中也表明客观支持与焦虑有显著的相关性。
支持利用度与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关系
支持的利用度是评估老年人所能接受到支持的最有效指标,本次研究也说明,支持利用度与老年人心理症状评分的相关性最高。由于不同年龄的老年人受到躯体等健康状况的影响,支持利用的程度不同,虽然提供相同的支持,其结果也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应该重点对支持利用度进行研究,探索如果提升支持的利用度,通过干预老年的支持利用度来实现提升老年人心理健康的目标。总之,合理评估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积极探索有效的老年人支持模式,可以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度。
【摘 要】老年人作为一个相对弱势且迅速扩大的群体,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心理健康状况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在现代老年人护理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心理健康标准、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和心理特征,提出如何开展积极有效的心理护理。
【关键词】老年人;心理健康;心理护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均寿命的逐渐延长,人口老龄化的程度也日趋增加,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医疗、护理工作的关注。如何提高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水平,解决并做好有效的心理护理,使老年人在身心愉悦的状态下度过晚年生活,已成为当今老年人心理护理的重要内容,是护理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我国老龄化社会现状
1990年以来,我国老龄化人口以平均每年的速度增长,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亿,占我国总人口的[1],全国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预测到2015年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到21世纪中叶将达到4亿左右,占总人口的1/4[2]。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高龄、高速、数量大的特点[3],这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提出了严峻的
挑战。
2老年人心理健康标准
综合国内外心理学专家对老年人心理健康标准的研究,结合我国老年人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的标准[4]有5个方面。
心理状态良好情绪乐观,精神愉快,热爱生活和家人,幽默豁达,助人为乐,有好奇心,对自己的健康懂得珍惜,对老年生活有安全感和幸福感。
智力正常在判断事物时,基本准确;在回忆往事时,记忆清晰;在分析问题时,条理清晰;在回答问题时,能对答自如;在平时生活中,有比较丰富的 想象力 ,并善于用想象力为自己设计一个愉快的生活目标。
有健全的人格情绪稳定,意志坚强,能够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以及外界的事物,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能经得起外界事物的强烈刺激,遇到困难时,能沉着地想办法去加以克服,而不是一味地怨天尤人。
有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帮助别人,也乐于接受他人的帮助,在家中与老伴及晚辈等都能保持情感上的融洽,能得到家人发自内心的理解和尊重;在外面,与过去的朋友和现在结识的朋友都能保持良好的关系,有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能保持正常的行为能正确扮演符合该年龄在各种场合内的身份和角色,其对社会的看法,对道德伦理的认识,都能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态度基本上保持一致,即与社会协调一致。
3老年人心理健康影响因素和特征
现代意义上的老年心理健康[4]又称心理卫生,是指在身体、智能以及情感上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佳状态。
影响老年人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
生理因素人步入老年期后,由于生理机能的退化,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接受速度及接受质量均明显降低[5]。老年人因衰老引起的各脏器功能减退是多脏器衰竭的基础[6]。多数老年人 记忆力 下降,语言活动及思维范围窄,难以表达出自己的思想,产生听觉理解和判断力的障碍等。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疾病增加、自理能力下降、视听功能障碍、认知老化、生活方式等。这些都是老年人正常生理方面的改变,伴随健康状态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老年人的心理也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一些变化,出现一些心理健康问题。
心理因素主要包括:生活事件、经济收入与文化 教育 、婚姻与家庭、体能与文体活动等。如一个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他会对人生有一个正确态度,能正确处理人生道路上遇到的一切挫折和不幸,而不会因意外情况的产生而导致心理失常。
社会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支持、个体参与社会闲暇活动、老年社区卫生服务[7]。人的心理健康与否,与环境有直接的关系。心理学研究表明,适度的焦虑由于可以通过自我调节而保持心理平衡,从而有益于更好地适应机体和环境的变化[8]。心理健康与 人际交往 、家庭关系、生活、身体状况、睡眠、文体活动、经济收入和住房等满意度呈正相关[9]。
影响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特征
孤独的心理老年人的脑及体内其他器官均趋于衰退和功能下降,处处感到力不从心,特别是心理上产生老而无用、孤独寂寞感[10]。再加上老年丧偶、独居、离退休、人际交往少、社会和家庭地位改变、生活空间增多或身体心理及其他原因导致的行动交往不方便,使老年人感到空虚寂寞,心理上往往产生隔绝感或孤独感,进而感到烦躁无聊。
焦虑、抑郁的心理焦虑是一个人感受到威胁而产生的恐惧和忧郁。抑郁是一种闷闷不乐、忧愁压抑的消极心理。有文献 报告 ,正常人抑郁症的发病率为10%~23%,而老年患者由于病情不可逆转性而引起抑郁症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人,对疾病的治疗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大部分老年人有负性情绪,家庭不和睦的老人负性情绪较严重[11]。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对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不容忽视的[12]。抑郁性障碍是一种持久的心境低落状态,多伴有焦虑、躯体不适感,通常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表现形式多样,可有轻度的忧愁到严重的痛苦[13]。老年人由于社会角色的改变,心理上会产生一种失落感,从而表现出两种情绪:有的沉默寡语,表情淡漠,情绪低落,凡事都无动于衷;有的急躁易怒,易发脾气,对周围的事物看不惯,为一点小事而发脾气。
敏感和猜疑的心理老年患者常敏感多疑,推测猜想自己的病情很严重,又怀疑医生、护士甚至家人都在对他有意隐瞒病情,周围一个细小的动作,一句无意的话语,都可能引起他的猜疑,加重其心理负担。当患者可能出现与不治之症患者某一相似症状而产生疑心时,多表现为情绪低沉、悲伤哀痛、沉默少语,常常无端的大发脾气。
恐惧与害怕的心理这是老年人进入病人角色的初始反应。害怕医院陌生环境,过分担心自己的病情,怕连累家庭,怕别人厌烦,怕医务人员态度不好,怕发生意外等,从而产生恐惧感。
疑老和绝望的心理 认为自己老了,病后前途渺茫,已濒临死亡边缘,心灰意冷,消极等待,甚至不接受治疗。多表现为意志消沉、精神忧郁、束手无策,常暗自伤心落泪,不愿与人交往或交谈,对治疗及疾病的转归表现漠然,不愿接受治疗和护理,消极化等待着“最后的归宿”。
4老年人的心理护理
针对老年人所独有的生理及心理特点,根据个体差异及疾病阶段所表现的不同心理,护士除自身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精湛的护理技术外,更重要的还要应用心理护理程序进行心理评估及诊断、实施护理及评价,通过心理对生理的相互作用,心理对疾病的能动作用,为恢复和增进病人健康服务。
心理评估细致观察了解病人的性格、 爱好 、病情变化和家庭环境情况,收集病人的心理信息,掌握其心理活动,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体化心理护理。收集资料的方法,一是通过直接和病人交谈,二是通过和病人亲人交谈,也可通过心理问卷调查形式,从中收集其心理变化信息。
心理诊断分析病人的心理,提出心理护理诊断。对老年人来说,心理诊断不是一次完成的,应不断完善。
实施 措施 对老年病人的心理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可采用心理咨询及启发开导法。具体措施如下。
良好的护患沟通是心理护理的前提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美好的语言能使老人处于接受治疗护理所需最佳的心理和生理状态。①与老年病人沟通首先要采取包容的态度,要善于运用语言的艺术性和技巧,主动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心中的悬念问题,对其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以取得更好的合作。②尊重病人的人格,对老年病人有适当的称呼,护理时征得他们的同意,态度要和蔼,避免发生伤害病人自尊的事情。③以精湛的技术赢得老年病人的信赖,消除其心理上的障碍,主动配合治疗。 ④护士应理解病人的情感需要,主动多接触他们,给予他们极大的关心,照顾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满足医疗保健需要。注意文明行医,礼貌待人[14],时时用亲切的语言、体贴入微的照顾来排解他们入院后对新环境的不适应。让他们视如亲人,愿意向我们倾诉内心的痛苦[15]。
对老年患者的尊重、理解和爱护是心理护理的关键老人从温暖的家庭到陌生的医院,对周围一切环境不适应,再加上疾病的折磨和对疾病认识不足而产生焦虑、恐惧情绪,作为和病人密切接触的护士,首先要尊重、关心、爱护他们。需给予其精神支持和无微不至的生活照顾,讲话礼貌,态度和蔼,耐心听取他们的主诉,对老人的健忘和 嗦给予谅解,对老人的要求尽量满足。切不可奚落、挖苦老年患者,损伤其自尊心。
努力消除孤独情绪对老年患者的影响由于老年人依赖性强,易孤独,子女平日工作忙,只有利用业余时间陪伴,尤其是丧偶老人,他们有“感情饥饿”现象,特别需要护士关心。所以护士要有耐心,尽可能多与他们交谈,耐心听取他们的“心声”,不要随意打断,不要向他们乱作保证,使他们从精神和心理上得到满足,有利于心理健康,延年益寿。同时,加强社会联系, 鼓励其亲友、老同事及单位人员前来看望,也可安排老人的交谈活动[16]。鼓励他们与周围的病友多聊天,看看电视,听听广播,阅读各种报刊等。培养多种兴趣,丰富生活内容,以分散注意力,调节紧张情绪,消除孤独寂寞心理,保持愉快的良好心理状态。
积极维护老年患者的最佳心理状态,是取得良好心理治疗的必备条件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及性格出现明显变化,我们时时、处处、事事给予理解、尊重、同情、体贴,以科学的态度给予实事求是的解答,以维护老年人的最佳心理状态。
效果评价可采用观察法和调查法对心理护理的效果作出单独或综合性评价。多收集患者对护理工作的反馈信息,采用上级部门下查、不记名问卷调查、认真听取家属意见等方式,找出护理工作中的不足,以及老年人对护理人员的要求,改进护理计划、完善护理工作。通过对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及时调整病人角色,稳定情绪,帮助其增强适应能力,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和护理,以达到促进机体抗病能力,加速身心健康恢复的目的。
5小结
综上所述,老年心理护理是目前心理护理研究的重要部分,心理护理不同于心理咨询和治疗,是一种经常性行为方式。针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人文关怀始终贯穿其中,最大限度地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护士的自身素质,使护士改变陈旧的护理观念,树立起人文护理的理念。在护理过程中,只要建立了信任、和谐的医患、护患、家庭及社会关系,再配合必要的耐心和技巧,就一定能够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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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上搜有好多的浅谈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发表于2007-3-3 11:48:51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离退办 李 铧 主体与客体是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中新引进的一对基本范畴。从哲学意义上讲,人类社会中的主体是人,客体是进入主体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范围的客观事物。由于思想政治工作的特殊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又表现出了更为复杂的一面。因此,认清老干部工作中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对做好这项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一、思想政治工作主体与客体的内涵 主体与客体是思想政治工作学研究中的新理念。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体主要是指经过专门训练,属于专门岗位并按照党的要求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业政工人员,具体到老干部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是指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从事老干部工作的专职政工人员。客体一般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对象,具体到老干部工作中,是指所有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客体不仅仅是被动接受教育的群体,而且是具有能动作用的群体。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主体和客体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在于: 1、主体和客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主体是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处于主动和支配的地位;客体由于其思想道德素质与一定的社会要求之间存在着差距,所以往往处于受动和服从的地位。 2、主体和客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不同。主体发挥着传播作用,而客体发挥着接受作用。 3、主体和客体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所承担的任务和活动方式不同。主体的任务是传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因此,设计方案、开展活动、评估效果等就成为主体的主要活动方式,而客体的任务主要是学习、讨论、参观,通过接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主体与客体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从而构成了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最基本的因素和前提条件。在一定条件下,主体和客体可以相互换位,形成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 1、主体与客体二者相互依存。主体和客体是对象性关系,主体以客体为对象,无客体则无所谓主体;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无主体也就无所谓客体,二者互为前提。主体与客体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活动。 2、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主体与客体相互促进。思想政治工作主体在有意识地促使客体向教育管理目标发展的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主体的教育是通过对自身的认识和对客体的认识来实施的。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主体可能受到客体的影响而使自身发生变化。使自己不断获取知识、经验和能力。客体不仅受到主体的影响,也在这一过程中对主体产生着各种各样的影响,他们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3、主体与客体二者相互转化。主体和客体虽然是一对矛盾,但它们的对立是建立在统一基础上的。它们的统一表现在教育者的目的是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主体的要求必然带有社会化的倾向。从这一点来说,主体与客体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总是以教育和管理者的形象和职能出现的,以促进客体身心得到合乎教育目的的发展为使命,整个教育活动的发起,实施、直到结果的检验都是在主体的主导作用下完成的。多年来我们努力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宣传国内外政治形势,通报本系统、本单位大事要事,及时传达、阅读文件,举办专题报告会,组织实地参观考察等一系列活动;加强组织建设,为老同志发挥作用提供组织保证,先后成立了老医药卫生工作者协会口腔医院分会和口腔医疗诊室;重视老同志的精神文化建设,提倡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老干部合唱队、舞蹈队,振奋精神,陶冶情操。这些都使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三、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要强化客体的能动作用老干部工作中的客体,不只是一般的党员群众,他们中间有的经受过革命战争年代血与火的考验;有的经历了和平建设时期艰难困苦的锤炼;有的为新中国的解放事业立下了不巧功勋;有的为社会主义事业和改革开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既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的老师。因此他们不仅仅是被动接受教育的群体,而且是具有能动作用的群体,这种能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主动配合主体实施教育管理计划。我院很多老同志是口腔医疗技术方面的专家,有的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而且对老同志自身的情况了如指掌,因此主人翁意识很强,把参与老干部工作看成是自己的职责,主动谏言献策。12年前自己刚开始做老干部工作就认识到了老干部中蕴藏着很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应该予以高度重视,不可低估,这一点后来也被更多的同志所发现。多年来我们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以前,经常先征求老同志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他们能主动帮助我们收集信息、分析信息,提出方案,然后再做决定,这样一来更贴近老同志的实际,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客体以自己的特长去影响思想政治工作主体。在党的十四大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为改革开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鼓舞了口腔医院所有离休老干部,他们用敏锐的政治眼光,很快就提出了要以自己的专业特长投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的设想,院领导抓住时机及时采纳了老专家仇新全等人的建议,决定在社会上创建离退休医师口腔诊室,调拨三台治疗椅支援诊室的创建。全体离休干部立即行动起来在自愿的基础上集资2万元,作为诊室的启动资金。在大家的共同参与下,开诊第二年就还清了集资款,年均诊治病人4000多人次,年均收入50多万元。 3、客体以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准则,有选择、有鉴别的接受主体施加的影响。老同志接受党的教育时间长,很多人始终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直到晚年仍然保持着正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追求,积极参与老干部工作的实践过程。当我们要出台一项重要举措并要向广大群众说明的时候,他们往往能从老干部自身所处的环境出发、从自己的认识角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启发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现实中出现的情况,配合我们处理有关问题,有选择、的接受主体施加的影响,自己管理自己, 我们常常借助于这种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方法去做老干部工作。 4、客体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转化为行动,用正确和思想指导实践。老同志受党的教育多年,具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虽然退离了工作岗位,但始终不忘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具有为社会再做贡献的愿望,愿望是思想转化为行动的直接动因。2004年当社会上发起“银龄行动计划”时,我院赵文华大夫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他说:我和妻子在七十年代就曾响应党的号召支援西部的医疗卫生事业,我们在那里工作了十几年,付出了青春和汗水,现在虽然年纪大了些,但我还有为西部开发再作贡献的愿望。于是他在古稀之年顺利完成了为期三个月的支援西部的“银龄行动,”受到了当地医院的好评。
加强责任意识,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关键;要把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纳入工作议程,真正当成一项工作来安排,要部署、要检查。要设身处地从老干部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要带着感情去接触他们,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服务,才能体现对他们的尊重。应树立对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才能做好老干部工作,才能无愧于自己的岗位。做好老干部工作,要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多了解老干部工作情况,多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坚持联系老干部制度,多倾听老同志的心声和意见。要把老同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老干部工作好坏和作风优劣的标准。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一是要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加快企业发展,为做好老干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是要上下齐重视,增强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责任心。三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脚踏实地为老干部办实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做好老干部工作当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一、勤于学习,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该同志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的重要报告及各项方针政策,学习贯彻袁纯清书记的讲话,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能用农村干部标准的要求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同时该同志担任xxx村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驻村指导员,以农村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通过学习,该同志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二、工作求真务实,实绩突出为了更好地了解村情民意,该同志走遍了村里的每一个角落,并时刻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能更快地适应村里的各种情况,熟悉村里的各项工作。具体表现如下:1、进行村委换届。由于进行一次性直选法,与往年的选举方式有所不同,为了使村民能够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也为了使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该同志从各方面了解选举政策,为村民们耐心的讲解。经过其和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使该村的选举工作进展非常顺利。2、帮助村民联系红枣的销售。由于红枣是xxx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该同志从网上了解市场,搜集信息,联系客户,拟定相关的农业合同,帮助村民走集中销售之路,使村民的红枣远销全国各地。3、为村民排忧解难。上传民情、下宣政策、能很好的协调该村与乡里的各项工作,为村支书和村主任减轻了工作压力,受到当地领导的好评。4、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作为入村的第一项组织任务,在长达两个多月的工作中,该同志认真做好信息员及组织员的工作,为信息的上通下达起到了桥梁的作用,拟定学习计划,并认真撰写好简报20条,始终努力奋斗在科学发展观的第一线。三、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该同志洁身自好,清正廉洁,能够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是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是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榜样。该同志能够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加强党性修养,严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和教育了全体工作人员。总之,通过考察,我们认为该同志始终把村中工作放在第一位,对工作一丝不苟,兢兢业业,严于律己,理论、实践素质较高,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主要不足:工作方法简单,缺乏创新。在实际的工作中,在和村民沟通的方式方法还不是很得心应手。
吴毅、陈颀:《农地制度变革的路径、空间与界限——“赋权”-“限权”下行动互构的视角》,《社会学研究》(A类权威)2015年5期。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目标与可能路径》,《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陈颀、吴毅:《群体性事件的情感逻辑——以DH事件为核心案例及其延伸分析》,《社会》(B类权威)2014年1期。《“地根政治”:揭示农地制度新变革的真问题》,《北京日报》2013年8月19日。吴帆、吴毅:《整风与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湖北大冶县矿山公社为例》,《开放时代》(B类期刊)2013年2期。吴毅、陈颀:《说话”的可能性——对土改“诉苦”的再反思》,《社会学研究》(A类权威)2012年6期。吴帆、吴毅、杨蓓:《意识形态与发展进路:农业合作化运动再反思》,《天津社会科学》(B类期刊)2012年1期。杨蓓,吴毅:《人民公社:现代乌托邦的追求与受挫》,《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5期。吴毅、吴帆:《结构化选择: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再思考》、《开放时代》(B类期刊)2011年4期。吴毅、吴帆:《传统的翻转与再翻转——新区土改中农民土地心态的建构与历史逻辑》,《开放时代》(B类期刊)2010年3期。吴帆、吴毅:《历史社会学的发展与特征》,《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4期。《理想抑或常态:农地配置探索的世纪之摆——理解20世纪中国农地制度变迁史的一个视角》,《社会学研究》(A类权威)2009年第3期。吴毅等:Twenty Years of Rural Political Studies: The Rise and Fall of a Public Academic Movement,Chinese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Fall 2008 Vol. 41 No. 01.(SSCI)。吴毅等:The Path and Subject of Rural Governance Studies: A Response to Ying Xing's Critique,Chinese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Fall 2008 Vol. 41 No. 01.(SSCI)。《权威民主化: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经验》,《中国改革报》2008年11月17日。《治道的变革——也谈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权建设》,《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9期。《从革命走向革命》,《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5期。《“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与农民群体性利益的表达困境——对一起石场纠纷案例的分析》,《社会学研究》(A类权威)2007年第5期。《迎检的游戏——乡镇调查手记》,《读书》2007年第6期。《何以个案 为何叙述——对经典农村研究方法质疑的质问》,《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4期。吴毅、李德瑞:《二十年农村政治研究的演进与转向——兼论一段公共学术运动的兴起与终结》,《开放时代》(B类期刊)2007年第2期。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7年第3期转载。《局促的改革空间——一个学者眼中的乡镇机构改革》,《南风窗》2005年5月(上半月刊),该文为《南风窗》对吴毅的专访。吴毅等:《村治研究的路径与主体——兼答应星先生的批评》,《开放时代》(B类权威)2005年4期。《最后的征收》,《读书》2005年5期。 《农村政治研究:缘自何方,前路何在》,《开放时代》(B类权威)2005年2期。《“诱民致富”与“政府致负”》,《读书》2005年1期。《对农地征用中政府与农民争利现象的两点思考》,《上海行政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催收与拖欠》,《天涯》2004年5期。《乡村的权力承包》,《天涯》2004年5期。《法的正义抑或情的入理》,《天涯》2004年5期。《不同语境下的乡村关系》,《探索与争鸣》,2004年9期。《农地征用中基层政府的角色》,《读书》2004年7期。《农民“种房”与弱者的反“制”》,《书城》,2004年5期。《税费改革中乡村利益张力下的村级财务困境》,《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4期。杨震林、吴毅:《转型期中国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中州学刊》2004年1期。吴毅、杨震林:《道中“道”:一个村庄公共品供给案例的启示》,《江西社会科学》2004年1期。《宗族权威的变异与经纪模式的消解》,《文史哲》2003年4期。《从革命到后革命:一个村庄政治运动的历史轨迹》,《学习与探索》2003年2期。《记述村庄的政治》,《读书》2003年3期。 《双重边缘化:村干部角色与行为的类型学分析》,《管理世界》(A类权威)2002年11期。《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2002年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湖北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缺失治理资源的乡村权威与税费征收中的干群博弈》,《中国农村观察》2002年4期。《公共空间》,《浙江学刊》,2002年2期。吴毅、杨震林、王亚柯:《村民自治中“村委会自治”现象的制度经济学分析》,《学海》2002年1期。徐勇、吴毅、贺雪峰等:《村治研究的共识与策略》,《浙江学刊》2002年1期。《无政治村庄》,《浙江学刊》2002年1期。《“双重角色”、“经纪模式”与“守夜人”和“撞钟者”》,《开放时代》(B类权威)2001年12期。贺雪峰、吴毅、仝志辉:《村庄选举研究:眺望转型期乡村社会性质的窗口》,《江海学刊》2001年1期。吴毅、贺雪峰:《村治研究论纲——对村治作为一种研究范式的尝试性揭示》,《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3期。《新规则是如何演绎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9年冬季卷(国际性的当代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与评论中文期刊)。吴淼、吴毅:《村民自治:理论资源和运作绩教》,《社会主义研究》1999年4期。《制度与国家:来自新制度经济学的政治透视》,《天津社会科学》(B类权威)1999年3期。《制度引入与精英主导:民主选举规则在村落场域的演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2期。《村民自治的成长:国家进入与社区内生》,《政治学研究》(A类权威)1998年3期。《村治中的政治人——对一个村庄村民公共参与和公共意识的分析》,《战略与管理》1998年1期。《人民公社时期农村政治稳定形态及其效应》,《天津社会科学》(B类权威)1997年5期,《新华文摘》1997年12期全文转载。《农村衰败与晚清现代化的受挫》,《天津社会科学》(B类权威)1996年3期。被《新华文摘》1996年5期部分转载。《跨世纪的课题:中国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社会主义研究》1996年1期。《跨世纪的课题:中国农村的协调发展》,《社会科学报》1995年12月14日。《社会政治取向与政治稳定关系的结构分析》,《政治与法律》1995年4期。徐勇、吴毅:《地区发展非均衡性的政治影响分析》,《学习与探索》1994年3期。《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环境对政治参与的影响与制约》,《重庆社会科学》1993年3期。《试论我国政治参与的现状与制约因素》,《社会主义研究》1992年4期。《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教学探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1年5期。《发展我国城市的正确方针》,《城市开发》1991年5期。《论城市发展的历史机会》,《城市科学》1991年3期。《从日本的国策看其对华北的渗透》,《重庆史学》1989年2期。
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是人才,人才不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而且能加速农村的各项改革。近年来,我国非常重视人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就是一种有益的实践。一、大学生村官形成的社会背景“大学生村官”是高校乃至整个社会出现频率较高的词语,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兴一族,是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历史的必然选择。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 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3年,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等省市先后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2005年6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要求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争取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在此政策的指导下,全国很多城市开始有组织地输送大学毕业生投身广大农村。2007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完善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有关办法,引导他们到农村创业。2008年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决定从2008年开始,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1]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二、大学生村官形成的原因分析1.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压力逐年增大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数量成倍增长。2002~2009年,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从140多万猛增到多万,而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仅为70% ~80%。“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时代不复存在,严峻的就业形势要求大学毕业生重新审视自己。2.城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城市生活成本主要表现在住房、能源、交际应酬和日常生活品等消费,核心是住房消费。近年来,我国城市房价逐年增长,尽管2008年以来城市房价有所回落,但许多城市的房价仍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同时,煤气、天然气和汽油等能源消费水平也居高不下。城市物价普遍高于农村,所以在城市的交际应酬费用远高于农村,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多又是中低收入者,致使许多大学毕业生无力承受城市高昂的生活成本。3.大学毕业生具有强烈的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愿望从人的需要层次看,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的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个体追求成长与发展、发挥自我潜能、实现人生价值并造福于人类社会的需要,这是一种追求个人能力极限的内驱力。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希望证明自我,渴望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愿意为有价值的事业做出贡献。大学生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比较强烈,他们普遍胸怀大志,志存高远,渴望建功立业。一旦机会来临,他们就会展现自我,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4.国家惠农政策为大学生创业创造了有利条件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三农”问题。2004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强农的重大举措,形成了新时期比较完整的“三农”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近年来农村形势持续好转、农民增收幅度有所回升,农业和农村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为农村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社会环境,也为大学生村官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5.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对人才的客观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发展现代农业又需要新型农民。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低,全国的文盲半文盲绝大部分在农村;农村劳动力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不到10%,接受过农村职业教育的只有村务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较低,现代意识、法制意识较为淡薄。[3]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中的“精英”、“能人”又大多外出务工,致使新农村建设遭遇高素质主体的缺失。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不但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持,而且也是把传统农民培育成新型农民的一条有效的现实途径。6.国家给予大学生村官优惠待遇和相关政策具有强烈的吸引力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聘到村任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激励和保障措施,如大学生村官享有的补贴、津贴并按月发放,参与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在选调生招考、考研、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等。这些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应聘村官产生了最为直接的吸引力。三、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一种全新的思想观念,需要新技术和新知识的传播和推广,需要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因此,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将发挥积极的作用。1.有利于促进农村传统观念的更新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发展相对缓慢,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这种落后的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落后的传统观念突出。诸如“多子多福”的生育观;“故土难离”的乡土观;“无商不奸”的商业观等。[4]这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果长期滞留在人们的头脑里,必然形成一股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扭曲人的心理、扼杀人的个性和创造力的精神惰性。它不仅使传统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得以延续而且还直接造成落后贫穷的积累。二是对现代观念的无知和抵制。现代观念在经济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市场观念、竞争性、创新性、开放性等;在社会文化生活中表现为开放、民主和科学。显然这些现代观念与愚昧落后的小农意识是水火不相容的。当人们长期难以突破传统落后观念的束缚时,其结果是人们在精神生活上将陷入落后———更落后的怪圈。而当代大学生思想活跃,接受能力快,掌握的新知识、新观念多他们到农村任职将会对农村落后的思想观念带来冲击,带来转变,将给农村输入现代化、科学化的思想,有利于农村传统观念的更新。2.有利于在农村传播和推广新技术、新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终要依靠农业科技的迅速发展。许多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都需要高素质、懂科学的带头人。[5]例如,高效、立体农业的实施,农产品深加工的推广,农村工业、商业的发展等。粮食的稳定增产、农民的稳定增收,根本改变农村贫穷面貌,都必须依靠有知识的引路人,而大学生村官恰恰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引导角色。[6]新型高素质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脊梁和主体。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最重要的就是要造就和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的培养,更离不开大学生村官的技能培训与教育。3.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的提高村官是新农村的领路人,是新农村各种事业的组织管理者,也是新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协调和解决者。这就要求村官在处理农村事务的过程中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办法。在当前农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是大多数村官整体素质不高、思想观念相对落后、法制意识薄弱等。[7]当代大学生知识丰富,充满活力,能在担任村官的实践中充分展示个人才能。大学生村官虽有在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缺乏经验和方法,但同时他们的整体科学文化素质高,思想观念先进,法制民主科学意识较强,思想活跃、点子多。这与当前农村干部队伍在很多方面有着明显的互补效应。因此,大学生村官的就任,有利于提高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四、大学生村官参与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不足1.对农村政策法规不太熟悉农村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中央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税费改革体制、农村金融与财政体制、农村扶贫开发政策、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和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等等。目前,大多数高校没有开设农村政策法规课程,绝大多数大学生在校期间很少关注农村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同时,他们参与农村社会实践的机会也少。因此,他们对农村政策法规可能缺乏了解,不太熟悉,有的甚至一无所知。2.缺乏实践经验,容易意气用事多数大学生,特别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大学生,他们接触农村不多,农村较为复杂和艰苦的环境对大学生来讲是个严峻的考验。[9]农村工作的难度也是很多大学生想象不到的。因此,大学生村官在处理农村实际事务、解决农业生产方面的问题时往往显得能力和经验不足或方法不当。另外,大学生年轻气盛,还不够成熟稳重,遇事往往会意气用事。考虑问题时可能脱离乡情、村情。所以,他们在任职之初,容易出现彷徨、迷惑或无助的状态,进入角色慢,难以迅速开展有效的工作,这就必然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使其很难在村民和两委会面前迅速树立良好的村官形象。3.工作方式和方法难于被接受有些村民可能对大学生村官不太理解,心理上拒绝接受他们,认为“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导致在行为上排斥他们。另外,村委会成员一般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面对思维活跃、整体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村官,他们可能妒贤嫉能,认为大学生村官是来和他们抢位夺权的,于是就不愿理解、信任和欣赏大学生村官,不愿授权,不愿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可能不会全力支持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甚至有可能排挤大学生村官。4.缺乏团队合力,作用可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在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为实现“村村有大学生”或“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而不懈努力。但是,片面追求村村有大学生,缺乏对服务农村的大学生力量的整合,缺乏农村外部较高层次人才的导入机制使得大学生村官势单力薄,遇到成功时无人与他们分享;遭受挫折和困难时又无处倾诉、无人理解和无人援助。缺乏相应的较高层次的配备和整合,必然会挫伤大学生村官的激情和意志,并进一步阻碍大学生村官作用的充分发挥。五、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实现途径1.政府要健全和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改善农村基层环境,促进大学生村官职业发展大学生村官制度在我国还是新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政策和制度上的缺陷,农村整体环境还比较差因此,要落实好国家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激励和保障政策。吸引优秀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健全和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改善农村基层环境,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才能收到实效。一是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大学生村官的合法利益。尽管大学生村官计划在我国已经历了一个从试点到推广的过程,但到目前还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少了法律法规的保障,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各种困惑将长期存在,各种保障和激励措施也难以到位,因此应加快相应立法进程。二是落实好各种优惠待遇和政策,增强大学生村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国家为激励大学生到农村就业和创业,已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并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待遇。各级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一定要将这些政策落到实处,要让大学生村官“下得去,用得好,留得住”,[11]让他们能在农村安心工作和创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自身的价值。三是改善农村基层环境,为吸引优秀人才创造条件。农村尤其是偏远落后地区的基层环境条件差,怎样才能让大学生村官长期服务于农村?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改善农村基层环境,为大学生村官提供一个较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方面尊重大学生村官的意愿,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在工作中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放手让他们充当骨干,为他们早日成才提供条件;另一方面还要多关心大学生村官的生活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2.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培养适应基层的知识和技能,引导大学生更新就业观念,树立基层服务意识各高校应积极主动地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高等教育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教兴农,人才强农之路。一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解决生产实践问题的人才。农业是实践性强的产业,因此,需要高校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大学生在农村广阔的天地里开拓创新,运用理论指导农业生产,在生产中不断改进农业技术;在农村管理中不断改善、打破传统农业的陋习找到新农村建设发展新的增长点,从而拓宽新农村建设的思路。二是培养大学生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因此,要对其进行适当的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应具备灵活性、适应性和适用性等特点,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依据,建设特色专业并适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三是培养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奉献精神。当前大学生不愿到农村工作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农村落后的社会经济面貌和文化氛围;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大学生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不能适应农村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没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农村无论从工作条件,还是生活环境、文化氛围等对大学生都是一个挑战,这就需要高校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献身精神,学会与农民打交道,学会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吃苦耐劳,不怕困难,更要有用自己的智慧献身新农村建设的决心。四是引导大学生更新就业观念,树立长期服务基层的意识。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也是德育教育的主阵地高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积极引导大学生更新就业观念服务基层。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大学生村官到基层服务的氛围;另一方面大力宣传大学生在农村自主创业成功者的事迹和经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贡献社会。3.大学生村官要以积极的心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是大学生村官要做好服务农村的思想准备。一方面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要耐得住寂寞。农村没有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多数地方还没有畅通的网络和交通等,所以大学村官要能够吃苦,能够忍受农村有限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有服务农村,献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要热爱农村,热爱农民把农村工作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事业,只有这样才会有充足的热情投身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再一方面要有耐心和恒心。农村基层问题多而琐碎,如果没有耐心和恒心,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只有非常理性地做出当村官的选择,才能够当好村官。二是大学生村官要摆正心态,找准定位。摆正心态,找准定位是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后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开展农村工作的重要一步。实践中,大学生村官刚到农村时很多人都会感到迷茫,工作无从下手,无所事事,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与村干部和村民的接触之后,慢慢地适应了农村的生活放平了心态,找准了定位,也就会唤起他们对农村工作的热爱,从而在新农村建设中干出一番事业。三是大学生村官要积极了解并参与农村的各项事务。大学生村官需要充分了解农村的各项政策,充分了解农村的现状以及各种矛盾和问题,只有这样,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才能做到知己知彼,从容不迫。在政治方面,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了解他们面临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困难。在经济方面,干事创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寻找致富项目,为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文化方面,深入了解当地的民俗、民风,既尊重村民的习俗,又积极灌输健康、科学、先进的精神文化理念,不断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他们的精神境界。
为有效解决当前村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机制不活、后继乏人,整体素质不高问题,建立和培养一支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强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供人才保证,枝江市顾家店镇委于年5月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工作。整个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村级组织推荐、能力测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为加强新形势下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实施动因 (一)选优配强,优化和改善村级干部队伍结构的必由之路。顾家店镇地处湖北省枝江市西南,镇域总面积84平方公里,总人口3万余人,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近年来,镇委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不断强化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村干部队伍的结构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年龄相对老化。全镇64名村“两委”班子成员,35周岁以下的10人,占15。6%,36至45周岁的21人,占32。8%,46岁至55周岁的28人,占43。8%,56周岁以上的5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1人),占7。8%;二是文化层次相对低下。全镇64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20人,占31。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的40人,占62。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人,仅占6。3%。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为村级后备干部锻炼成长打造平台,促其尽快成才,有利于逐步改善村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和知识结构,为村干部队伍输入“新鲜血液”。 (二)增强活力,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长远动力。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工作中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显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应运而生。村级管理难度不断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村级工作推动较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加之一些村干部在村工作时间较长,思维定势较为明显。有的思想较为保守、观念较为陈旧、工作方法简单、创新能力不强,开展工作要么靠上级安排,要么凭传统经验;有的难以打开新的局面。。这些都对我们村干部的工作水平、适应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公开选拔村村主任助理,有利于改善这种现状,逐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活力,为农村基层工作带来新的面貌。 (三)创新机制,展示提升农村年轻干部能力水平的内在需要。长期以来,村干部的选拔培育主要依靠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平时培育的少,临时“点将”的多,常常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即使有村级后备干部,其产生的程序也不够公开透明,往往形成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局面。在培养方面,其培养的平台也比较单一,“选而不育、选而不用”的现象仍然存在,没有为后备干部搭建一个锻炼成长且能够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得不到党员群众的广泛认可。公开选拔村村主任助理,有利于逐步改变这种管理机制,真正发掘和使用农村优秀人才。让他们在更高层次上接受锻炼,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经受磨练,同时也为他们展示、提升自身能力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作法 (一)思想重视,责任落实。镇委把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培养农村优秀人才,统筹推进农村“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了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的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以及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并对公开选拔的各个细节进行反复的论证和周密的部署,制定出严谨、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 (二)程序规范,把关严格。公开选拔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调查摸底阶段。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选拔职位的数量和相应的基本条件,要求参选对象年龄必须是35岁以下,文化程度至少具备高中以上。切实做到因村制宜,避免选而不用。二是宣传报名阶段。通过采取召开公开选拔工作动员大会,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和利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资料等载体,安排部署公开选拔的相关事宜,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造势,赢得了农村青年的积极响应。全镇农村近百名有志青年报名参加了这次公开选拔活动。三是笔试面试阶段。笔试的主要内容为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论、农业科技知识和时事政治等,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知识储备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竞职演讲和抽卡答题、现场答辩等环节。现场12名考官由镇党政班子成员,镇机关中层干部、老干部代表,所选拔村书记(主任)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干部组成。四是考核公示确定阶段。镇成立了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由4名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带队组建了4个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村同一职位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和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评价与考核意见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取村党组织情况介绍、个别座谈和与被考核对象见面谈话等方式,共对33名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束后镇委召开党委会集体听取了考核小组的汇报,并对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镇进行了7天的任前公示,以充分听取民意,在此基础上全镇确定了16名村主任助理。(三)目标明确,培养有力。为帮助村主任助理迅速进入角色、开展工作,加快村主任助理的成长步伐,镇委于9月初举行了村主任助理岗前培训班,并出台了《村主任助理管理暂行办法》,对村主任助理的责、权、利进行了规范、明确;建立了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驻村干部联系村主任助理制度和村主任助理工作例会制度,明确要求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驻村干部要定期与村主任助理谈心沟通,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动态,帮助解决其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镇每半年召开一次村主任助理工作例会,听取汇报、分析情况、交流经验、开展研讨、布置工作。各村也与村主任助理签订了《村主任助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村主任助理工作业绩档案》,积极引导和支持村主任助理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尽快成才。 三、主要成效 (一)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为优化班子结构提供了人才保证。经过笔试、面试、考察考核和公示,全镇共选拔村主任助理16名。其中女性6人,占;党员8人,占50%;大专以上学历1人,高中、中专学历15人。年龄的32岁,最小的19岁,平均年龄28岁。为今后优化村级班子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知识结构,较好的实现村级干部队伍年龄上的梯次配备,知识和工作经验上的优势互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增强了村级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营造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一批年纪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后备干部被发现、储备和培养,而且公开选拔产生的村主任助理大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较高的工作热情,有思想、有朝气,思维敏捷,接受新事物快,这无疑给现任的村干部也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村级干部队伍的活力,促使村干部不断审视对照自己,深刻反思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思想。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促使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工作作风大大转变,有力地推进了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几点启示 (一)必须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大胆选贤任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实践证明,一个村发展的快慢,往往取决于村领导班子作用的发挥。农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村干部队伍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从现实情况看,如果一个村的领导班子选配得好,村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就发展、稳定、和谐。因此,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高度重视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育,及时将一大批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上来。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就是根据当前农村形势发展要求,借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突破传统方式,大胆选贤任能的有益尝试。 (二)必须贴近农村工作实际,努力创新机制。当前,农村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农民价值取向多元、人口流动范围扩大、公平竞争择优观念深入人心,等等。因此,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思想融入农村各项工作,体现在选育村级后备干部的实践中。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就是要着力构建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新机制,变“相马”为“赛马”,增强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竞争力,大力汇聚和使用一批农村优秀人才。 三)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基层党建。公开选拔村主任助理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民心工程,是彻底改变村级领导班子执行能力较弱、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后备干部数量不足的现状的有效途径。我们必须以此为新起点,从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出发,统筹协调,努力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村级后备干部,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激发一切加快发展的力量源泉,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希望对你有帮助。 科学发展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提要: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一、 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解决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这个论断是否正确,从以下相关的数据中可以得到证明: 一是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1985年该比例下降为 :1,因为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发布5个“一号文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此后呈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2001年为 :1,2002年为:1,2003年,继续扩大到:1,2004年已经接近4:1;到2005年才略有下降,为:1。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比2005年增长5%左右,低于2005年的增幅。在城市仍保持较高增幅的情况下,2006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透露,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 236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有4067万人,合计6432万人。 二是2004年是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最大的一年,总量达2000亿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总共也是2000多亿元,主要是靠粮食产量增加7945亿斤、价格上涨25%所实现的。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支出过程中大大“缩水”,没有能真正落实到农业上。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同志说得好:支出的各类科目“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否则当年的农民收入应该更多些才对。 三是建国已经56年,农民的教育情况依然差强人意。当前,我国农民在4·9亿农村劳动力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7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以下的占3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全国92%的文盲在农村。在2亿多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 9·1%。 在国家公布的失业率中,从来只是统计城镇居民失业情况,根本不将农村近1·5亿的富余劳动力包括在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费医疗体系建设,前些年也不包括农村居民。 四是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数值越大,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中国的基尼系数为,在世界范围,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而在198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近年来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大显著,农村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扩大到,远远大于城市的增幅()。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1999年我国按人均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已达。以此为参照,农村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的警戒线。 从城乡居民储蓄来看,储蓄余额8万亿元左右,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占约1/8,约1万亿元。若从居民享有的水、电、道路、通信、卫生等公共产品的差距来看,城乡间的差距要比20世纪70年代末更加扩大。 五是农村的生存状况恶化。2003年9月10日是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根据卫生部2001年的报告,自杀是我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 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中国平均每年自杀人数约为25万,自杀未遂人数据估计超过100万,其中90%在农村,女性比男性高出25%。农村女性的自杀率约为10万分33,高居各种死亡原因之首。可见作为农村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农村妇女所承受的生活压力之大。 子女读书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头号负担(约占家庭收入的36%)。从长远看,如果农民子女的求学受到身份限制,必然形成低素质人口的复制,而与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质的要求相悖。 农业的成本上升,农民的生存成本上升。据京津高校大学生回乡支农调查的数据,现在一个农民工进城打工,平均年收入在6000元左右,除去支付药费、住宿费、生活费、800元的交通费,实际拿回家的不足1000元左右。一个年轻农民要靠每年这点积累完成造房、结婚、生子、敬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 现在,让我们依据以上的数据,进行理性分析: 社会公正,是指社会赋予公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都能够得到较为充分实现,即体现权利、规则平等、收入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公正是政治性概念而不是道德体系。当然,道德实践有助于社会公正理论成为社会共识,但无能力约束不公正行为调和不同利益者之间的冲突。 社会公正失衡必然导致社会排挤,国家、企业、各利益团体成为推动和施动者,在维护其所期盼的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时,把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排挤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和国家福利制度的主流,使之处于有关政策的边缘。就是从国家政治生活原则上来说,一些制度和政策对他们都适用,当询问由那个部门来落实时,就会出现谁都该管、又都不能全管,最后无人管的结果。 请同志们注意,我使用的概念是“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而不使用当前学界引进国外社会学而使用的“社会排斥”概念。 在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的定义是:“个人、团体和地方由于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研究,把排斥出自何处,分为经济排斥(包括劳动力市场排斥、贫穷和消费市场排斥)、政治排斥、社会关系排斥、文化排斥、福利制度排斥5个方面,把谁被排斥,分为个人、团体和空间3个方面。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具有矛盾绝对性、动态性和激化性。社会排斥由其社会制度本质决定,并且贯穿社会制度发展的整个过程。 我们国家当前出现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只是在操作层面上出现的局部的、暂时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显现。我们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发展战略,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我们在前面所列举的把农民边缘化的现象、社会排挤现象都是违宪的,是要在实践中经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的。 理论认识层面,我们思想上已经明确了,该说的都说到了。问题是指导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严重脱节,该做的没有真正做好。 目前我国社会公正不够理想的原因在于:一、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就是人们常说的“蛋糕不够大,吃的人太多”。二、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大量“非市场经济”因素。首先是腐败,其次是垄断,最后是假冒伪劣。三、政策体系尚待完善,政府职能缺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多,真正落实到位的少。 这些,要靠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来调解,靠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证,仅仅靠道德建设是不能实现的,当然我们对道德约束的作用不应低估。应该说,国家要制定的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很多了,问题是实效不理想,要追问的应该是为什么不能落实或者落实的不好,是相关政策制定的不切合实际,还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干部思想认识有问题,客观条件不具备,财力物力有难处?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原则而笼统,地方微观运作跟风走形式。 宏观上都没真正弄清楚弄明白的问题,微观上是不可能弄清楚弄明白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名称一会儿是“农民工”,一会儿是“进城务工人员”,定位是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的农民。在宏观上高度赞扬农民工对国家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贡献,而在微观上却不能对农民工应该得到保护的合法权益,用宏观上已经为之制定的、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其结果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付出劳动力之后,长时期拿不到工资,要到国家总理亲自过问,揭开问题的盖子,才发现拖欠工资总量大的令人吃惊。最基本的社会分配都不能实现社会公正,这就是把农民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边缘化,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可见,只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说事,应该说是找错了真正的责任承担者,因为问题是出在了保证社会公正的宏观上。 在城市中小学都是国家办的时期,农村的中小学大量是民办的,于是有了“民办教师”,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农民的孩子却难以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权利,而人民受教育的权利一直是写入宪法之中的。现在,又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求学难的问题。 农民的一切,听从党的政策、政府的安排,农民、农民,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村,还要叫农民。若不是由于土地征用关系到农民的生命线,农民总是会忍受下来的。面对有的干部借着产权改革,卖了荒山、荒地、企业,又在土地上打主意,凭借基层政府的权力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农民认识到,一旦失去土地,生活就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真的是被边缘化了,他们就忍无可忍了。目前农村矛盾激化主要在这些方面。应该说,农民并没有过错,反而是为农民维权的力度太软弱,要害是法大还是权大,干部手中的权力能不能受到强而有力的监督。问题还在宏观上面。 三、 作为社会主体的非农民阶层是如何对待农民的?2005年底,北京政协委员张惟英提出,对进入北京的人员应该要求具备一定的素质。好人、坏人,素质高低,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可争论。可是要真弄明白为什么人们要进北京并不难,不就是因为北京享有许多方面超国民待遇吗?北京享有的资源多,基础设施、公共福利,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同样的考分,北京考生能上北大,河北考生上本科都难。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排挤,依据的是那部法律法规?一旦取消了这些超国民待遇,人们要去北京,就真的因为它是祖国的首都了。 当人们对这些都已见怪不怪的时候,表明我们的社会默许这些社会排挤现象的存在。北京如此,大中小城市也都如此,最终,就落在了农民的头上,而这些现象,和我们国家国体性质并不合拍。 在这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坛”征文通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三农’是我们的母亲,她无私的哺育了工业,养育了城市,可是今天,她却失去了历史的风采。由于城乡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经济发展失衡,历史欠账较多,致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保障机制弱化严重,┅┅农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深层次的原因不正是对农民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吗? 共产党人不应回避这些问题,更不应回避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而应以大无畏的精神,以历史地、发展地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表达的坚定执政信念:弘扬“两个务必”,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之为“新时期的三民主义”。其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做到政绩观、发展观、人才观、群众观内在结合和统一的问题,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其核心,统领工作全局,并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统一纳入了科学发展阶段观。 胡锦涛总书记说:“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如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如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等。”胡锦涛接连地提出14个“如何”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探索和回答的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 正是在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新时期的治国理念得以完成,这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 四、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了新时期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中找到了解决的新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要以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4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使农民受益451亿元;2005年的“一号文件”,大幅度减免农业税,取消牧业税,明确2006年在全国免征农业税。2006年的“一号文件”,以数千亿元的转移支付支援农业建设。党中央的八个一号文件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里程碑。 现在,农业税取消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了,农村孩子读书的课本费全免了,农村的道路建设投入大了、建设速度快了,┅┅最重要的是在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五个统筹,第一个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从根本上摈弃掉原有的社会排挤现象、边缘化现象,真正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开始向城镇转移,由农业转向工业及第三产业,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森严的户籍壁垒,公正、合理、开放的社会流动并未形成,从农民工进城后,从就业岗位、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来看,城市对农民是“经济吸纳,社会排挤”,使得进入城镇的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根源在于有一个长期困扰我们、至今没有回答清楚的问题,就是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农民应该如何认定:是居住在农村、户籍在农村,就是农民,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也可以说,长期以来,国家从没有以对农民这个复杂的社会阶层进行动态的、量化的剖析,来确定农民的身份。 中国社会学家陆学艺提供的 “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刮阶层变动状况”表明,农村人口当前已经分化为八个社会阶层:农业劳动者(46-50%)、城市农民工(16-18%)、乡镇企业农民工(16-17%)、农村知识分子(2·5%)、个体劳动者、个体户工商户(7-8%)、私营企业主(0·4-0·6%)、乡镇企业管理者(1·5%)、农村管理者(7%)。这是1999年依据有关部门资料推算出来的数据,据此显示出在我国农村现有的全部农户中,收入的9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的纯农户家庭约占62·4%,他们才是名实相符的农民。 只有名实相符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只有他们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只有他们才会长期在农村生活。就是说,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问题”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是目前农村人口的60%左右。 为什么一说农民就占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呢,因为我们认定了住在农村的身份就是农民。依据这样的认识来制定政策,明确的针对性显然是不可能具备的。 要害就在户籍制度上,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必须加上一个户籍身份: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 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份户籍制度,是1958年全国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为了在中国农村建设计划经济体制,遂以人民公社体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村人口户籍制度,三项制度共同作用,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当时的农村人口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社员,也是当时对农村人口的称呼,社员都是一起生产劳动、一样贫富,经过了20年,一直到1978年,农村基尼系数还是0·22。防止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的目的达到了。 为了要渡过灾荒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就更加强固,粮食,分成商品粮和非商品粮,城市人吃供应的商品粮,农村人吃自产粮。户籍制度决定着一个人的终身身份。那末,这样一个本应随着改革开放进行改革的制度,为什么又经过长达20多年的过程,还是不能有所变动呢。没有人多问为什么,当然,有人问了,也不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 可是,改革开放使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城市人口建设需要大批的建设者,众所周知,打开城门让农民进城的举措,曾造就了一批早期的改革家。可是跟着户籍制度就强化起来了,农民在城市要领取暂住证,农民还是农民。还有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农村教师等等农村系列的新身份。 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从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不能把它作为一项户籍管理工作交给公安部门负责。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消除身份制的影响,把农村人口的社会流动纳入国家整体的社会流动,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换、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从城市化、工业化到现代化,这是任何国家实现走向现代化的普遍规律,我国也是绕不开的。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转换思路了,把农民界定为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过去的农民身份不再存在,作为农业劳动者的农民数量才会减少,当在户籍面前都是公民,都可以在整个社会流动中自由流动时,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才会得到克服,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破题,并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给我们上的重要一课。 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什么新提法了。196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是当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80、90 年代,在中央文献上,几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同在于条件不同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从农村支援城市,为工业提供积累,发展到了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了。与此同时,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扩大了。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到了应该打破的时候。这是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背景,还有一点也是要注意到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强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有了一支新的重要的建设力量。党中央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个全新的概念。 在此之前,还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形势如此逼人,解决好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每亩耕地,国家补贴48元,直接发到农民手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修公路,国家补贴75%,村里集资25%,农村的干部坐不住了,这要看村里经济实力,看村干部组织动员能力,有些地方农民心理嘀咕,干部捞钱、捞吃喝的机会又来了,往外掏钱就不积极。没有农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新农村建设要热火朝天的搞起来是很困难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时期的创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和“五要五不要”。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进行攀比;要民主商议,不要搞强迫命令;要有特色,不要千篇一律;要扶持引导,不要包办代替。真正做到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健所总结的:农村干部做事情应该做到“内容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项目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决策权;监管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参与权;验收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未来城乡一体化的新农村,不会是那种地多人少国家的模式,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家庭农场主和农业工人只占全国人口5-10%。而是要走一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方针,使农村的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软硬环境建设,在几年内有明显的新进展,逐步实现农村的生产、生活现代化。 住在农村的人,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人:一是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户;二是农业兼业户,收入大部分靠农业,小部分靠非农业;三是非农业兼农户,收入来源大部分靠非农业,小部分靠农业;四是住户,住在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收入靠第二、三产业。国家的惠农政策界限明确,对象是纯农户兼顾农业兼业户,因为他们的职业是农民。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四类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还会发生转化,一、二类人会减少,三、四类人会增多,农民数量减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多,农村就转换成为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居民社区,与城镇的发展内在的结合在一起了。韩国、日本的农村社区,就是这样形成的,在他们的农村社区中,除了种田务农的农业劳动者之外,也住有在城市工作的教师、企业员工、商人、自由职业者。有的农户,子女到城市工作了,父母留在农村种田,家庭还在农村。因为农村社区的生活条件,水、电、路、讯等,并不比城市差很多。而村子里生产的远近闻名的农产品,还足以使之产生家乡自豪感。 目前,有的农村出现的大搞物流市场,大搞高档住宅区开发,大搞旅游景点,主观草率并村的做法,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少数干部的扭曲政绩观在作怪,到头来,只能是劳民伤财,延误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的发言占了太多的时间。在结束发言,听取大家批评之前,我再一次总结一下我的发言主旨: 是时候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为切入点,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我国的《农民权益保护法》经过多轮调研,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法律草案将在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那时,对农民的界定必须明确,《农民权益保护法》有助于克服对农民这个复杂社会阶层的笼统化对待,清除社会上对农民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与此同时,有一大批被农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对农民进行组织动员,明确奋斗目标,焕发起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克服依赖思想,一定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摘要: 职务犯罪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老话题,随着经济发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日益增多起来。本文拟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展开论述,试找到此类犯罪的根源并提出预防对策。
关键词: 司法工作人员 职务犯罪 预防
一、相关概念的辨析
(一)司法工作人员
我国《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指的是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对于该概念,学术界与实务界由于所持的角度不一样,对概念一直有分歧,其分歧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种观点:公务说、身份说、混合说。
公务说认为:“无论行为人主体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他的行为属于公务,就应该属于司法工作人员。”身份说认为:“只要行为人主体具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就应当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反之则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混合说认为:“只有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时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本文倾向于同意公务说的观点,从现行刑法规定来看,只需要行为人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时,就属于司法工作人员,而并没有提到,行为人是否需要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此,本人认为只要行为人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时就应当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二)职务犯罪
对于职务犯罪的内涵,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规定,在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由于角度和立场不同,对于该内涵,也有不同的见解。
第一种:认为职务犯罪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第二种:认为职务犯罪是掌握国家公职权力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私用或滥用公共权力破坏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第三种:认为“职务犯罪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的犯罪活动。”
综上,本文认为职务犯罪应当是指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依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涉及罪名的特定性
从刑法分则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由司法工作人员,其所实施的罪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罪名,分别是贪污、受贿、徇私、徇情枉法罪、枉法裁判罪、刑讯逼供罪、逼取证言罪、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私放在押人犯罪,过失导致在押人犯脱逃罪,枉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罪等。
(二)发案率高
从最近几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各年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变化不大:2009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2010年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2011年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524人,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2395人。通过对上述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量并不是逐年减少的,也不是逐年增加的,而是一直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三)窝案串案的共同犯罪较多
由于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到审判不仅是一个机关的工作人员。从2003年武汉中院13名法官受贿窝案、2005年阜阳市中院十余名法官腐败案之后,2008年深圳中院窝案原副院长受贿案来看,此类型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查处案件难度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四)查处难度大
司法工作人员大多具有较高学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比较了解,清楚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到执行的各个工作环节,通常具备较高的反侦察意识,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如何躲避侦查机关的侦查,使得侦查机关根本无法获取他们的犯罪证据。另外,由于他们身居要职,平时朋友较多,当他们接受调查时,他们又会在第一时间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五)年龄结构越来越“年轻化”
以北京市为例,海淀区人民检察院2002到2004三年间查处的不满30岁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就有19人之多,占贪贿案、挪用公款案总数的。
三、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
(一)深层原因:封建特权思想作祟
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位高权重者,利用职务实施贪污受贿更容易、更方便,更具备犯罪条件。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再也不是多年前那清一色的思想,尽管大方向没变,但是具体到个人思想上,往往法治理想与封建特权思想并存,很多也算功成名就的人就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不甘心中走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
(二)导火索:生存压力大
犯罪的司法人员中,大多都是70后,80后。这个年龄段年富力强,正是人生中干工作冲劲最大的时候,但是若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庭保障则往往会在客观上必然分散工作精力,尤其对于那些有上老人下有孩子却仍无住房的男性司法人员来说则压力更大。物质是一个人生存的基本前提,精神上的纯洁高尚在物质利益面前显得不堪一击,于是有一部分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开始研究法律漏洞,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三)“潜规则”害人不浅
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司法领域也不例外。“吃了原告吃被告”并不一定是司法人员愿意的,司法人员手中只要一有案件,就会有当事人有请客送礼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司法工作人员。相关心理学实验表明,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不同的弱点,都或多或少地受暗示效应的影响。 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为自己换取好处,利用权力实施职务犯罪似乎成了大家“一切尽在不言中”的一致追求。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的心理才导致他们觉得利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很正常,不这样做才不正常,规则变了味,法律也无奈。
四、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肃清思想毒瘤是预防的根本
思想是犯罪的万恶之源,因此,应当从思想上防患于于未然。
首先要肃清封建特权思想,杜绝拜金主义思想,经常性提出预防建议。长期以来司法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很低,不要说和那些高薪行业相比,就和律师相比就相差许多,例如法官和律师,他们就如一父异母生的孩子,吃着同样的法律粮食长大,流淌着同样的法治骨血,却因为服务于不同的阶层和对象面临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而过着迥然不同的生活,这就让许多司法工作人员经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同是做法律工作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其次要正确引导从众心理,对有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饱暖思淫欲,当衣食无忧社会地位稳定后,在社会交往和朋友聚会的影响中一些干部思想发生变化,认为贪图美色是人之常情,开始追求超道德超法律的更高层次享受。没有人天生就是罪犯,人在适应环境时的同时总是在不断整合自己的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逐渐形成一个具有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 。很多人在求学甚至初工作时依然还把持着自我,在工作后却受社会的影响开始堕落。
再次,要针对司法人员的自身特点引导克服生存危机心理。司法人员不同于没有法律素养的社会人员,他们一般读书较多,对社会、世界、人有着深刻的体验和认识。“法律是需要被信仰的”,大多数的司法工作人员还是坚守着内心对法治的信念,为法治理想而努力地做着自己能做到的哪怕微薄之力。
(二)高薪养廉最见效
经济因素是职务犯罪的最大动因。如果大幅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得他们的收入能够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他们就会自然而然的很少有人会去以身试法,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了。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当违法成本远远高于守法成本时,我们就会自然而然的选择遵守法律,而不是以身试法。国外就有先例可以借鉴,例如在新加坡,他们一个普通司法工作的人员的年薪都是30万元。
(三)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行政权力干涉
在司法实践中,真正的司法独立仍然难以实现。要保障司法机关的司法独立,就必须使司法机关与地方利益割裂开来,摆脱地方利益的约束, 而现今的情况却是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置,在人、财、事均受制于地方,地方司法机关变成了“地方的司法机关”。这样就不大可能在审判方面不受制于地方,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也就必然难以克服,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共同体关系决定了法院很难超越这种利益关系做出中立的裁判。在不当干扰和非法妨害面前徒唤奈何的软弱无能的司法权,一个在外部压力下不断变形的司法权,一个见风使舵、根据力量对比来确定司法行为方向的司法权,不仅无力承担起它本应承担的司法职能,还会彻底毁掉公众对法律制度的信心。在这样环境下面,我们又怎能期望司法工作人员能够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了。面对以上状况,我们可以建立问责机制规制行政机关对司法机关、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司法机关的不当干预;在中央设立专门的司法机关经费管理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每年定期调研,按各地区司法实际情况进行人、财、事的统一调配管理,脱离地方政府的不当限制。
关于死刑存废的犯罪学思考论文前言死刑(Death Penalty)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又称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诸刑罚方法中最重的一种,因而又称极刑(Great Punishment)。死刑是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的手段来惩罚犯罪并防卫社会的刑法手段。正因为死刑的严厉性和巨大的威慑作用,历史上各国统治者无不重视死刑的使用,把死刑作为对付危害其统治最严重的犯罪的重要手段。那时候,死刑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类在适用死刑的过程中,对其认识也不断深化。在死刑被人类适用几千年之后,人们开始对它的作用和存在提出质疑。1764年,意大利伟大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主张,死刑--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简单的刑罚方法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运动风起云涌,许多国家在法律中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 。我国国内要求减少死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很多学者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观点。对于死刑存废这个问题,几百年的争论虽然没有使这一问题形成定论,但争论使存废两派的支持者发挥得淋漓尽致,使我们有机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冷静地看待这个问题: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死刑的作用和局限性谁更大些?死刑是应该增加还是减少?它们的依据又是什么?本文拟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上述问题,同时对我国的刑事立法中的死刑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死刑的产生、发展及现状(一)死刑的产生死刑是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早在自由刑和财产刑应用前很久,死刑就存在了。关于死刑的起源,学术界说法颇多。马克思曾经清楚地揭示了死刑与原始社会复仇制度之间的关系:“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习惯的表现。”起初,复仇是无规则的、无限制的,因此造成家族、部族间无休止的残杀。为了避免此种结果,无限制复仇进化为同态复仇,即只允许被害人的家人向仇人复仇,并且报复的程度也须与侵害的程度相适应。后来的“杀人偿命”、“杀人者死”都是由此而来。此种说法最为流行,赞成者也最多。除“死刑来自复仇”的说法外,还有“来自战争” 、“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食人'习惯”、“来自于原始社会的'禁忌’” 等多种说法。但是追根溯源,死刑产生的根源,终究还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结果:从经济根源上看,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增多,出现了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保护便成为必需,死刑的威慑力决定用其保护私人财产的有效性;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看,社会上出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并出现了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需要死刑来维护自己的特权和统治地位,死刑就这样产生了。(二)死刑的发展死刑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上,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当一个国家社会安定、阶级矛盾缓和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死刑相对较少,实际执行的死刑的数量也少,执行死刑的方法也会比较人道。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我国唐代贞观之治的时候,国家一片太平盛世,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只有几十人。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社会动荡,阶级矛盾激化,法律中规定的死刑就会相对较多,执行死刑的方式会很残忍,甚至出现法外施刑的情况。死刑正是在无数次的起伏震荡中向前发展的,虽然有时会剧烈地反复,但是发展的总趋势是很明显的:从世界范围内看,各国死刑的数量不断减少,实际执行的数量大幅下降,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更加文明、人道。(三)死刑的现状目前世界各国对待死刑的政策不尽相同,也不可截然两分。死刑政策的多样性直接表现于各国死刑状况并不是单纯地废除死刑或保留死刑。事实上,各国立法对死刑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绝对废除死刑,又称完全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在宪法或法律中明确规定废除刑事法律中的死刑,或者在所有刑事法律中均无规定死刑。自1865年罗马尼亚率先废除死刑以来(1939年又恢复),明文规定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世界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有近四十个。第二,相对废除死刑,又称部分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规定只对普通刑事犯罪废除死刑,对叛国或者政治犯罪、军事犯罪则保留死刑;或者宣告和平时期废除死刑,战时对某些犯罪恢复死刑。目前相对废除死刑的国家共有十八个 。�第三,实质上废除死刑,又称实际上废除死刑或事实上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条文中虽规定有死刑,但是在过去若干年内从未执行死刑或者从未判处过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死刑条款形同虚设,从实质意义上讲与废除死刑并无二致。例如:中非共和国自1870年以来一直未适用过死刑;爱尔兰自1954年以来未曾执行过死刑。目前,世界上实质废除死刑的国家已有三十个 。第四,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仍然规定有死刑条款,亦运用死刑条款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不特别指明死刑使用的时效限制,但却规定对死刑适用的严格限制条件,比如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等。目前保留死刑的国家绝大多数有这种严格限制性规定,并且呈明显的“限制渐强”的趋势。在世界人权运动和废除死刑理论的推动下,世界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从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世界死刑的总趋势已由广泛限制死刑向全面废除死刑发展。写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谈谈我国死刑的现状。1997年《刑法》修订后,死刑罪名有68个,与修订前的刑法和单行刑事法律中的74个死刑罪名相比,减少了6个死刑罪名,《刑法》分则的十章犯罪中,除第九章渎职罪以外,每一章都规定有死刑罪名 。《刑法》修订后,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作了一些限制。总体说来,我国的死刑制度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况,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很大,社会治安情况不好,严重犯罪较多,每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数量仍相对较大,一些西方国家总是指责我国滥用死刑,这是带有偏见的。我国关于死刑的政策,可用“不可不杀、不可多杀、防止错杀”三句话来概括 ,在适应死刑的问题上,我国一直保持慎重的态度。二、世界范围内死刑存废观点综述死刑被人们不假思索地使用了几千年,但最终还是被启蒙主义者提出了质疑。启蒙主义者先要使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建筑在“理性”的基础上,即公正的基础上。这必然涉及死刑问题。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系统地论证了死刑的残酷性、非正义性和不必要性后,死刑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怀疑,死刑存废之争更是从未停止过。(一)废除死刑论的主要理由废除死刑论者主要提出了如下几点论点:1.人道主义者认为,天赋人权,人的生命只能自然结束不可以剥夺。处以死刑与杀人同样残忍,必须禁止。2.相对社会契约论者认为,订立契约的人们各自交出微小的权利(不包括人的生命权)组成了国家最高权利。由于人们的生命没有交给国家,因而国家无权剥夺其社会成员的生命。3.终身奴役刑在预防犯罪方面优于死刑。况且死刑对诸如激情杀人、政治犯罪、欲杀人后自杀者等无法形成其内心恐惧。因而死刑并不具有足够的预防刑罚教育的威慑力。4.死刑错用,无法挽回。5.教育刑论者认为,刑罚教育的目的在于阻止有罪者再度危害社会并制止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从而改造罪犯防卫社会。适用死刑与刑罚教育目的相悖。6.各国宪法中均规定保护人的生命权利、却又在子法中规定可以剥夺人的生命,违背宪法精神,应予废止。7.死刑能对公众产生恶的导向作用,助长其残酷心理,从而引发新的犯罪。死刑由来已久,犯罪未见减少便是证明。8.死刑无轻重差别,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9.对罪犯适用死刑既不利于解决犯罪造成的损害赔偿,也无助于解决被害人及罪犯家属的生活困难。(二)保留死刑论的主要观点保留死刑论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死刑存在的合理性:1.“杀人者偿命”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承袭的法律观念,至今仍为广大民众所认同,因此保留死刑符合公民的法律观念。2.“趋利避害”是人们衡量利弊得失时的本能反映和选择,因此,死刑对可能犯罪之人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3.“绝对社会契约论者”认为,犯罪行为是犯罪者对其所参与订立的社会契约的公然违反,犯重罪而受到死刑处罚是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而死刑是符合社会契约本意的。4.由于社会状况复杂,难免在一定时期出现穷凶极恶的犯罪,而死刑是对付特定恶性犯罪的必要手段。5.由于终身监禁或终身奴役刑存在浪费资财和罪犯脱逃再度危害社会两个弊端,因此不能以此代替死刑。6.在国民性情躁动的国家,尤其是文化落后尚未开化的国家,死刑对遏制犯罪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7.现代司法制度日臻完备,误用死刑可以避免。8.死刑条文大多同时规定选择性法定刑,法律尚有减轻处罚的规定,因而死刑适用是有伸缩性的。9.刑罚的教育作用只对那些虽犯有罪行却仍存挽救可能性者才有意义、有必要,对敢于面对死刑以身试法的凶恶之徒适用死刑,不违背刑罚的教育功能。10.“罪刑均衡”原理要求对罪犯所施刑罚必须足以平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仇恨,如果没有死刑,可能导致“私人司法”的出现。(三)我国学术界关于死刑存废的主要观点以上仅是死刑存废激烈争论的主要论点,双方都有自己有力的论点,但从总体上看,很难说哪一方在这场争论中略胜一筹。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看,似乎支持死刑废除论的国家更多一些。然而,这一潮流在我国似乎没有什么表现,我国在学术界对死刑的态度大致分为几派:一派主张顺应世界潮流,完全废除死刑,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少数;另一派主张至少要维持现在的有死刑的罪名的数量,并可以考虑适应增加死刑的数量,持这种观点的人也是少数;第三种观点主张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严格死刑的执行程序,这种观点在我国学术界处于主流地位。死刑到底是废是存?存与废的意义又是如何?这是下一部分要探讨的问题。三、死刑的存在价值及其局限性(一)死刑性质的再探讨死刑的起源在本文前一部分已经做了分析,这里不再赘述。现在,我们对死刑进行一下横向的比较研究,就会对死刑的性质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以我国为例(外国也大致如此),刑罚最初是由身体刑和生命刑组成的,我国奴隶社会的“五刑”--“墨、劓、蔒、宫、大辟”,其中前四个是身体刑,即肉刑,“大辟”属于生命刑。如果我们再研究一下当时死刑五花八门的执行方法,就会发现多数死刑的执行是在追求被执行人身体上的痛苦,造成同时附带达到让被执行人死亡的结果,主要目的还是让被执行人在身体上感到痛苦,被执行人死亡的结果就是次要的了。总之,我认为死刑还是一种身体刑,只是比其他狭义的身体刑多了一个死亡的结果。(二)死刑的局限性正如上文所分析,死刑的本质实为一种肉刑。因此,它和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是相悖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刑使用得越来越少,而且逐渐被财产刑、资格刑和自由刑所取代,死刑的执行方式也越来越文明。这一切渐渐掩盖了死刑属于身体刑的本质。这是大多数身体刑被人类废弃而死刑却得以保留的原因。然而,死刑毕竟是身体刑。仔细想来,无论死刑的执行方法如何文明化,死刑也是极端残酷的。这种残酷的刑罚,不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更不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越来越发达;相反,死刑的作为人类未开化时期继承下来的遗迹,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逐渐走向没落的 。死刑应该说是诸刑种中最重的一种,但如果死刑被大量适用,会造成严重程度不同,甚至相差很大的犯罪都适用死刑,这必然造成罪与刑的不相适应。在人类历史上,曾经用不同的执行方法区分死刑中的轻重,这种做法早已被人道主义所否定,不可能再为使用,否则就是人类社会的倒退。至此,死刑有违罪刑相当原则已无法翻案了。有不少人认为,死刑是人民大众的意志,若民众认为是需判死刑的严重犯罪,那么,该犯罪一定性质恶劣、民愤极大、应判死刑,对这种犯罪判死刑就是符合民意。但人民大众的意愿往往带有很大的情绪性,容易受人误导,而且经常只关心个人的利益。人们多有被盗的经历,多数人就认为一个被抓到的惯窃犯应被判处死刑;如果被抓到的人不是一个惯窃犯,而是一个走私犯,人们因从走私犯的手中买到便宜的走私物品而获益,即使这个走私犯罪分子走私的数额再大,罪行再严重,人们也不会认为他应被判处死刑。举这个例子,我并不是指严重的走私犯罪应被判处死刑,也不是说严重的走私犯罪不应被判处死刑,只是为了说明,对某种严重犯罪是否应处死刑,民意是靠不住的。民意往往受到情绪和利益因素的影响。对死刑这个事关人命的问题,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三)死刑的存在价值死刑从其诞生以来,一直持续适用了几千年,虽然现在废除死刑和实际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保留死刑的国家适用死刑的数量也越来越少。但是死刑并没有迅速死亡,死刑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几十个国家还保留了死刑(2001年5月16日,美国将在对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凶手蒂莫西·麦克维以注射毒液方式执行死刑,这是63年来美国联邦政府首次恢复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有些国家(如菲律宾)在废除了死刑之后又恢复了死刑;有许多没有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如香港),人民要求对严重犯罪适用死刑的呼声还很高。死刑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存在,并不是偶然的:首先,死刑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某种犯罪的态度,当某人犯罪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后,国家和社会就会认为这个人已为整个社会所不容必须剥夺他(她)的生命,其他社会成员才能得到安宁。这种设想是完全合理的,愿望也是善良的,要求也是完全正当的。对最严重的犯罪适用死刑,是一个有能力的政府的责任。其次,死刑的威慑作用是其他刑罚方法不可比的。试想哪一种刑罚能比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更可惧。自古以来,人们把死刑列为诸刑种中最重的一种,是经过充分思考和反复讨论的。当时讨论的过程现在不得而知,但可以说,人们的价值选择是正确的。死刑对很多人来说是极为可怕的,每当想到犯罪后可能的结果是死亡,一个罪犯的行为总会有所顾忌。总有人引用某国废除死刑或停止执行死刑后严重犯罪并无明显增加来质疑死刑对犯罪的威慑力。这样的例子(有无考虑其他社会因素姑且不论),也只能证明死刑的威慑力是有限的,即便没有死刑,严重犯罪也是存在的。但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死刑的威慑力是相当巨大的。死刑的存在,使人们形成了诸如“杀人者死”的观念,以致死刑废除后,这种观念还能世代相传,这更加证明了死刑的作用。再次,死刑对被害人的抚慰作用是其他刑罚不可比拟的。严重犯罪的被害人,大多已经死亡。他们的家属如果看到杀死自己亲属的罪犯还活着,在监狱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就能假释出狱,自然会感到心理不平衡。如此下去,必然导致民众对政府打击犯罪的努力失去信心,这必然导致“私刑”的泛滥,使一些本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也被杀死。从这个层面讲,保留死刑,对大多数犯罪人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他们将可能得到公正的司法机关的审判,而不被愤怒的民众草率处死。四、保留死刑、兴利除弊(一)死刑与犯罪的关系死刑与犯罪的关系,最形象的比喻是抗菌素与细菌的关系。正如抗菌素可以杀死细菌,死刑可以剥夺某些犯罪人的生命,使他们失去犯罪能力,同时对其他犯罪人和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产生震慑作用;又如细菌对抗菌素可能产生抗药性,死刑用多了,死刑的威慑力就会减弱,人们(尤其是犯罪人)会对死刑产生一种“麻木不仁”的态度。用更加科学的语言解释,需要引用一些心理学的知识:人们对外界的刺激必然产生反应。人们对刺激的反应会随着刺激的持续而不断减弱;一旦刺激停止,经过一段时间,再进行刺激,又会产生较强的反应。因此,适用死刑,并不是适用得越多越好,必须寻找适当的量和度,才能发挥出死刑的最佳效果。(二)发挥死刑效能的改革方向如上所述,死刑的存在在当今社会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发挥死刑的作用,克服其缺点,兴其利,除其弊,必须进行变革,以下仅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设想:第一,减少死刑的数量“减少死刑的数量”一语本身是有歧义的:是减少包含死刑的罪名的数量,还是减少实际适用死刑的数量?这里以上两种解释均要包括:既要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有死刑的条文的数量,又要减少实际适用死刑的数量。而且,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有死刑的条文的数量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数量的减少。首先是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死刑的条款。减少死刑总是有一定范围的,如果减少,就应减少没有被害人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大部分经济犯罪不涉及暴力,不宜适用死刑 ,还有一些非暴力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既不涉及暴力,又无直接被害人,完全可以不适用死刑。另外,我国刑法在立法技术上还应作重大改革,应把很多犯罪中的杀人情节都按故意杀人来处罚。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刑法中“死刑”二字的出现次数,更加明确了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的犯罪的种类。还有,对于一些司法实践中实际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取消死刑,这对打击犯罪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的作用却是巨大的。其次,减少适用死刑的数量。在这方面,其实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政策一直都在追求这个目标。我国在适用死刑的政策上,一直都在“坚持少杀”、“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一贯的政策。虽然这一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的力度不同,但可以说,一直是发挥作用的。现在,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有明显错误的激情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往往都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事司法轻刑化的可喜进展,这一趋势应该坚持并得到提倡。第二,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五种,由轻到重依次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刑罚轻重的不协调。有期徒刑最高15年,数罪并罚也只有20年,罪犯服完一半刑期就可能释放;无期徒刑名义上是终身监禁,但罪犯服刑满10年就可能假释;接下来的死刑,有一个缓期二年执行,如果被死缓,一般都会减为无期徒刑,有的还会减为有期徒刑。这就造成死刑立即执行高高在上,其他所有刑罚都望尘莫及的情况。从死刑到死缓以至下面的无期徒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真空,给准确量刑造成了困难,有时甚至是不得不适用死刑。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是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限制提高为25年或30年,对无期徒刑必须服刑满25年或30年才得假释,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只能减为终身,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保持不变。这样以来,对严重犯罪量刑的选择余地就更大了,严重犯罪的量刑也有了梯次,不必动辄就用死刑立即执行,罪刑相适应原则也会得到更多的表现。第三,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性文件规定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政治犯和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已被许多国家采纳,从而使死刑的适用对象受到严格限制。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在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必多说。对于政治犯是否适用死刑,我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如果是政治犯同时又实施、参加、组织、策划、指使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如爆炸、杀人等,其普通刑事犯罪行为应单独立定罪,可以适用死刑;如果是单纯的政治犯,不涉及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就可以不适用死刑,这也是国际通行作法。对于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我认为完全可以规定入我国刑法。对年迈者的特别照顾,我国古已有之,在封建社会,对年迈者不可刑讯。现在将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不适用死刑规定入《刑法》,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实践中遇到已满70岁的人被指控犯罪的人就很少,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的法制又没有什么冲击。因此,规定此条应尽快列入日程。第四,完善死刑复核程序“防止错杀”是我国死刑政策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本应在本文中加以研究。但由于所涉及的多为刑事诉讼法的内容,这里不做过多分析。五、创造条件,废除死刑上文已反复强调,死刑是残忍的,是和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程不和谐的,死刑总是要消亡的。死刑的消亡不能不靠人,因为死刑是规定在法律中的,而法律又完全是人来制定的。但人们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不能过于积极,如果一厢情愿,为了各种崇高的目的废除死刑,而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况,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无奈地恢复死刑,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菲律宾,菲律宾在废除死刑十几年后又恢复了死刑。到底何时才能废除死刑,我们还是在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寻找一些可能正确的答案:(一)社会整体形势稳定社会整体形势稳定,是包括多方面的内容的。社会矛盾缓和,犯罪率低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要废除死刑,必须具备这个条件。否则,人民会无法忍受大量犯罪的发生而政府却显得很无能。人对很多事情是有一定的忍耐力的,对犯罪也是一样。倘若犯罪发生率低,又距离自己较远,人们是不会非要要求政府对罪犯适用死刑的。这时,只要把犯罪的人关起来,不继续危害社会就足够了。(二)社会控制严密首先,不同国家,社会对人控制程度是不相同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控制严密,处处设防,犯罪几乎成为不可能,那还用死刑来干什么呢?人们即使想犯罪,也很难犯到要判死刑的严重程度,死刑自然就没有必要了。其次,对一个社会的各个成员来说,相同的刑罚对于每个人的作用是不同的。对于一个有名望的人如果因为犯罪被监禁几日,他的社会信誉全部完了,这比要了他的命还可怕;而对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来说,也许死刑对他也是无所谓的。人的素质提高了,一个人能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他的行为就能被无形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有了这些看不见的控制力量,无疑是刑罚的负担又减轻了,更少有要适用死刑的情形了。(三)刑罚的威慑力足够强一提到刑罚的威慑力,人们会立即想到刑罚的严厉性。诚然,刑罚越严厉,其威慑力就越大,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但是,如果只认为刑罚的威慑力来自刑罚的严厉性,则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刑罚的威慑力至少是由严厉性、及时性、必然性三个方面共同作用的产物。从犯罪到受到刑罚处罚的时间越短,刑罚的威慑力就越大。“只有使犯罪和刑罚衔接紧凑,才能指望相联的刑罚概念使那些粗俗的头脑从诱惑他们的、有利可图的犯罪图景中立即猛醒过来”。犯罪引起刑罚的必然性,也直接关系到刑罚的威慑力。“对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试想如果所有罪犯能在犯罪后不久被抓获,并审判定罪,进而入狱服刑(这当然是难以实现的理想状态),有犯罪倾向的人看到的只是犯罪必然且立即带来的不利结果,对犯罪就望而怯步了,刑罚就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死刑的必须程度就相应降低了。当然,这对犯罪的侦查、审判的要求就大大提高了,犯罪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破获且破案率要大大提高,才能实现在刑罚的严厉性下降、最终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刑罚的威慑力不受影响。小结死刑虽然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它却有着其他刑罚所不具有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死刑存废的问题上,应坚持继续保留死刑,同时进行必要的改革,使死刑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在社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一步一步废除死刑。如何写论文写下自己的想法是完善它的好方法。你可能发现自己的想法在纸上会变成一团糟。写作是很痛苦的事情,但是当你越来越熟悉它的时候,就会很快了。如果你把它当作一种艺术,你就会在写作的过程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你也会遇到和其他作者一样的滞碍。这有很多原因,而且不一定能顺利解决。追求完美是一个原因。记住:写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你发现所写的不是你开始想写的,写下粗稿,以后再修补。写粗稿可以理出自己的思想、渐渐进入状态。如果写不出全部内容,就写纲要,在容易写具体的内容时再补充。如果写不出来,就把想到的东西全部写出来,即使你觉得是垃圾。当你写出足够的内容,再编辑它们,转化成有意义的东西。另一个原因是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有序的写出来(in order)。你可能要从正文写起,最后在你知道你写的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再写简介。写作是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一天只能写上一页。追求完美也可能导致对已经完美的文章无休止的修改润饰。这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把写作当作和人说话就行了。写信也是练习的好方法。大多的文章也会因为风格很想给朋友的信件而易读(can be improved)。写日记也是很好的锻炼。这两种方法还有其他的好处。无休止的修改格式而不是内容也是常犯的错误。要避免这种情况。LaTex(附:CTex)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是它自己有很多自定义的宏定义
你好,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论文这个很乐意的与你分享的。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著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