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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对生活的影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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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对生活的影响论文

你自己联系实际进行修改。参考资料:提起经济学,不少人总会将其与枯燥、深奥划上等号。其实,就像经济学家可以通过大街上女孩子裙子的长短来分辨经济景气程度一样,生活中的不少事情用经济学的眼光来看,又是另外一番风景。 笔者每天回家,都要在一个车站起点站候车,总能看见一个卖报的老伯,时常在他那买份报纸,也就熟络起来。一天晚上回家,卖报老伯也搭上了这部公车,正好坐在笔者身边,便和他闲聊起来,健谈的老伯谈起了在车站卖报纸的经历。 原来,老伯前几年下岗了,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便打算卖报赚点钱。经过挑选,发现这个车站的人流量大,可是附近已经有了两个报摊。老伯脑筋一转,就决定不设摊,直接在等车的人群和车厢中卖。为此,他先和车站管理员套起了近乎,每天给车站办公室送几份报纸,逮着机会就诉诉苦。结果,管理员一心软,主动提出让他到车站来卖报纸。当然,那几份报纸老伯都不会忘记送。 卖了一段时间后,老伯发现:等车的人中一般男青年喜欢买报纸、有重大新闻时报纸卖得特别好。于是,他开始了相应的调整,增加了体育类报纸;每天叫卖报纸时,也不再喊什么“晨报、晚报、足球报要吗?”而是根据新闻事件来叫:“中国足球队兵败如山倒、刘翔火拼周杰伦等等。”果然,这一招十分见效,不少原先没打算买的人都纷纷解囊。 我们不妨尝试用经济的语言来解读以上的做法,那就是:和车站管理员套近乎、送报纸——制定公关策略,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不设摊,在等车人群和车厢中卖报——差异化营销,进行渠道创新,变店铺销售为直销;改变叫卖方式——通过销售数据和产品分析,实现自己独有的销售方式——这正是目前国内营销界炒得红火的USP(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独特的销售主张的英文简写)概念。 最后,老伯还说,他打算进些畅销的杂志,改变目前只卖报纸的局面。对此的经济解读可以是:产品线延伸,实现产品的多元化。 其实,经济学是离不开人们现实生活的,也是平易近人学科。

行为经济学在消费者购房行为研究中的应用

【摘要】 行为经济学通过将心理学引入经济学,增加了经济学对现实生活各种经济现象的解释能力,本文从行为经济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一下消费者购房中的一些非理性因素,认为: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和信息的不充分、由于情感上的冲动和“瞬时效用”的影响、由于盲目地追随别人而失去独立的判断,人们在购房过程中的确会出现不完全理性的行为。这种不完全理性行为普遍存在于使用性购房和投资性购房的过程中。

【关键词】 行为经济学; 心理学; 购房行为

就写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吧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类各种社会活动和各种社会关系的理论和历史的多种学科的总称。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除了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之外,还有政治、法律、军事、教育、道德、语言、艺术、民族、宗教、家庭等方面的活动和关系。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说,在所有的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经济活动是其他一切活动的物质基础,经济关系也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物质基础。因而,除了哲学之外,经济学,特别是作为理论经济学的政治经济学,就成为社会科学中的基础科学,成为人们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必先掌握的思想武器。任何阶级或学派的经济学,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某种哲学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或指导思想。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的。当然,经济学各个学科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生动、具体的材料,对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之间辩证关系的研究,也能丰富后者的内容,推动后者的发展。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等是社会的上层建筑。一个社会的政治、法律等,归根结柢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都是为维护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的。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法律等,是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是以维护整个资产阶级的私有制财产和经济利益作为任务的。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和法律等,则是根据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就是以维护人民的整体利益,维护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和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作为任务的。这种经济基础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制度、法律等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使研究人类社会的经济基础的经济学和研究国家制度、法律等的政治学、法学等紧密联系起来。经济学要联系国家制度、法律等上层建筑来研究各种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政治学、法学等要联系所要维护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来研究各种国家制度、各种法律等。这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也同样适用于经济学与以其他的社会上层建筑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学科之间。经济学与社会学、心理学等也有密切的联系。人们的经济活动与经济关系是决定一个社会结构的基础;而经济活动又以相互间结成一定经济关系的个人作为生产的基本成员,以家庭为消费和生活的基本单位,由此结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活动网络。人们的生产活动和消费行为都有一定的心理动机,并受行为习惯的影响。但是人们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状态,也往往是以一定经济利益的考虑为基础的。

以宏观经济学原理分析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 按:本文仅以曼昆《宏观经济学原理(第三版)》(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 Third Edition, N. Gregory Mankiw)中有关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和弹性系数(Elasticity)的最基本原理来为大家分析当前中国税收(广义税收)政策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主要分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商品房政策的影响。 弹性系数(Elasticity):它是指商品的供应量或需求量根据其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改变而作出反应的程度。其数学计算公式为: 弹性系数 = 商品数量的变化百分率 / 决定因素(首变因素)的变化百分率 一般情况下,商品数量可分为商品供应数量和商品需求数量,而决定因素(首变因素)可以是商品价格等因素。我们都知道,商品的供应数量和商品的需求数量都是与商品价格相关的。价格升高,供应数量就相对变大,因为供应者觉得有更大的利润可图,所以加大生产量,但需求数量会越小,因为需求者觉得难以负担;价格降低,供应数量会相对减少,因为供应者认为利润比较低,减小生产规模,但需求数量会增加,因为需求者认为划算。那么供应和需求就是必须以价格为核心内容,找准一个价格平衡点,使得在这个价格点上,供应数量和需求数量相等,这样某种特定商品,其社会所生产量正好等于社会消耗量,就达到了供需平衡。这也就是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最经典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中提出的“看不见的手”(Invisible Hand)起的作用。那么根据以上这个公式,我们又引申出来两个概念: 1、供应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供应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2、需求价格弹性系数 = 商品需求数量变化百分率 / 价格变化百分率 如果,某种商品的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大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会导致大额的供应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的叫做弹性供应。如果小于1,也就是说供应数量的变化百分率小于价格变化百分率,那么说明这种商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即使比较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导致小额的数量变化,这种情况下,我们把这种商品叫做非弹性供应。 同理,我们可以根据商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敏感程度。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敏感,则为弹性需求。如果小于1,则需求数量变化对价格变化不敏感,则为非弹性需求。 那么,哪些商品是弹性供应或非弹性供应呢?哪些商品是弹性需求或非弹性需求呢? 一般而言,奢侈品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因为奢侈品(如2万美圆的天价手机、钻石戒指、劳斯来斯的汽车等)利润比较高,而且奢侈品的供应商不容易转型,所以奢侈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供应数量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但奢侈品对需求者而言,不是生活必需的,是可有可无的,并且很容易找到替代品。比如当劳斯来斯的汽车猛涨价的时候,其消费者很可能就不买劳斯来斯,转而去买奔驰或宝马。钻石戒指猛涨价了,可能消费者就转而去买红宝石的戒指了。故奢侈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变化非常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需求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弹性系数大于1。 而生活必须品与奢侈品相反,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因为生活必须品(大米、衣服、房子等)是人人都需要的(供应者和需求者都需要)。如果生活必须品的有价格上的变化,供应数量会有更大的变化,比如农民是大米的供应者,如果大米的价格跌了,那么农民会认为卖掉自己辛苦种出来的大米不划算,再加上大米对他自己也是必须的,那么他很可能把大米全部留在自己家里供自己吃,这样供应量就急剧减少了;而如果大米涨价,农民认为赚的钱多,那么很可能他连自己的口粮也要卖掉一部分。这样来说,生活必须品的供应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敏感,小额的价格变化可能引起供应数量上大额的变化,即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但生活必需品确是非弹性需求的,因为人人都要吃饭、穿衣、住房,没有这些人就会饿死冻死,所以生活必需品的需求数量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不敏感,大额的价格变化也只能引起小额的需求数量变化,即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 弄清了弹性系数(供应价格弹性系数和需求价格弹性系数)以及那些商品是弹性供应而非弹性需求,哪些商品是非弹性供应而弹性需求之后,我们再回顾一下税收归属(Tax Incidence)的基本原理。 曼昆认为,经济学十大原理之一就是,政府行为能够改变市场收益。税收显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在本文中,我指的税收都是广义的税收(把社会保险费、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都算进税收范畴)。那么税收最终是由谁来负担呢? 我们举一个卖冰淇淋的例子。现假设有这样一个市场环境,由若干个冰淇淋的供应者和冰淇淋的消费者组成。如果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这样就达到了供需平衡。但是突然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生产税,由供应者完税。那么供应者为了保证相同的利润,不得不把冰淇淋的价格由原来的10元抬高到11元(其中1元是完税的,实际销售额还是10元一个,保证了与原来相同的利润。)这样在相同的利润刺激下,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但需求者却因此而为每个冰淇淋多支付1元,所以需求数量会减少,由原来的1000个需求数量降低为800个了。这样供需就失去了平衡,生产出来1000个冰淇淋只卖出去800个,冰淇淋剩余了。显然,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而受损失。 为了避免损失,供应者和需求者都会想办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使供需重新达到平衡。于是供应者将冰淇淋的价格又由11元降低到元(注意,根据政府的税法,其中1元要完税,供应者的实际销售额是元一个,利润与原来10元一个相比较降低了元),那么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对需求者而言,元的价格,比最开始的10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1000个)要多一点,但毕竟比11元(在这个价格点上,需求量是800个)要少一点,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我们就假设在元的价格点上,需求量也是900个吧。这样供应量与需求量相等,冰淇淋又重新达到了供需平衡。 有意思的事情出现了:当供需再次在元这个价格点上达到平衡的时候,供应者和需求者还是双方都受到了损失,只不过这种损失要比11元价格点上的损失小一些。在元价格点上,供应者的利润比原来降低了元,而需求者的负担比原来又多出元。那么双方的损失之合,即1元,就被政府以税收的名义征用了。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来,虽然政府是面向供应者征收的生产税,但经过市场调节,最终税收归属却同时落在供应者和需求者头上。 如果政府征收的不是生产税,而是消费税,情况会如何呢?再来看看吧: 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我们可以再举例,还是当冰淇淋价格是10元一个的时候,供应者愿意生产的冰淇淋是1000个,需求者愿意购买的冰淇淋也是1000个,达到供需平衡。这时政府出政策了,要在每个冰淇淋上征收1元的消费税,由需求者完税。那么对需求者而言,10元买一个冰淇淋,还要再完税1元,相当于冰淇淋的实际价格涨成了11元。11元的价格点上,供应量不变(因为供应者卖出的实际价格还是10元,利润不变),但需求量降低到了800个,供需不平衡,供应者和需求者双方都受了损失。供应者因为产品剩余而受损失,需求者因为产品“涨价”(实际上是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而受损失。 于是供应者不得不被迫将价格由10元降低为元。在利润降低的情况下,供应者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只愿意生产出来900个冰淇淋了。而需求者除了每个冰淇淋要负担元之外,还要多负担1元的消费税,所以实际消费价格为元,相对于最初的10元一个的价格,需求者要多付出元,,需求量由1000个变为900个。这样供需又平衡了 来看看吧:同样的市场环境下,第一次政府征收1元的生产税,是由供应者负担,结果最后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了元。第二次政府不征收生产税了,征收1元的消费税,是由需求者负担,结果最后还是造成供应者和需求者各负担元。这就是税收的真正归属问题,即不论政府是向供方还是向需方征税,最终税收必定会由双方承担,谁也讨不了好!(这里顺便说明一下,前段时间有人在天涯经济论坛上发的帖子《谁在为增值税买单》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你可以用公式推导出来增值税最终是由消费者承担的,但根据本贴所论述,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三方共同承担了,只不过承担的比例不一样而已。) 那么我已经用了那么长的篇幅,帮助大家复习了一下弹性系数和税收归属的基本定义和原理,下面我们可以就具体问题展开论述了。 第一、有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把这些看成广义的税收): 目前国家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仅城镇户口)、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城镇户口)和生育保险(男女都交)五种。全国各地的缴费比例不一样,一般而言,劳动者个人缴费比例是其工资的11%左右,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该劳动者工资的30%左右(有地区差异)。一般的老百姓可能就认为,国家的政策这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3倍左右。同样,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但最终都存如劳动者的帐户。所以又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政策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个人占了单位的便宜。但根据我们已经论证过的,税收不论是向用人单位征集的还是向劳动者征集的,最终都会由双方承担。在自由市场中,哪一方也占不到便宜。而且根据我下文的论述,你会发现,问题简直会更加糟糕。因为实际上是用人单位占了便宜,而劳动者没有得到丝毫的好处。 把劳动关系看成一个商品市场,我们有两条思路来进行分析。 第一个思路是在这个商品市场中,认为劳动者是供应者,用人单位是需求者,那么很显然,商品就是劳动力(即劳动者提供的智力、体力方面的劳动),货币就是单位提供的工资加福利。劳动力这种商品,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实不是必需品,而是具有奢侈品的性质。奢侈品有哪些性质?我们再回顾一下,奢侈品的供应者不容易转型,在本例中就表现为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力的质量在短期内不容易发生改变,比如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短期内可能只能提供法律方面的劳动,你让他提供IT方面的劳动,他得经过长期转型(培训或上研究生)才行,而一般的工人,只能提供力气活的,你让他成为技术蓝领,他也要经过长期培训。奢侈品还有对需求者而言还有一个性质就是可有可无,并且有替代品,我们看看劳动力对用人单位是不是可有可无的呢?如果雇工人成本(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太高,工厂完全可以不雇佣工人,它可以买全自动化的生产线,只请几个高技术的管理人员。反之,如果雇工人成本低,低于全自动化的生产线,那么工厂也许就会实施密集型劳动力的发展路子。这也正是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最主要原因。 那么在这个思路中,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劳动力,是奢侈品,也就符合我们讨论过的奢侈品的性质,是非弹性供应并且弹性需求的。当劳动力的价格(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有一定变化的时候,其供应量变化不大,但其需求量变化会比较大。所以国家政策是强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买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国家强制提高劳动力的价格,这样在市场上,求职的劳动者数量不会有太大变化,但用人单位对劳动力的需求就会相对大幅度地减少。劳动力形成供大于求的局面,于是乎就通过社会平均工资大额降低的方式来降低劳动力价格(工资只是劳动力价格的一部分,因为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广义的税收,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社会平均工资降低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也相应降低,劳动力供应数量不会有大的变化,但用人单位读劳动力的需求就会大幅度增加,于是就形成当今这种“人人有口饭吃,但工资都不高”的局面。更有甚者,工资过低、劳动力需求过大的情况下,形成民工荒的局面。 所以从第一个思路分析来看,广义的税收(社会保险、公积金)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负担的,而且劳动者负担的份额更多!劳动者丝毫没占到用人单位的便宜,用人单位也丝毫没为劳动者多付出工资外的福利,反而承担了美名! 我们也可以用第二种思路来分析劳动力市场,得出的结论也是一样的。也可以认为这个市场中,用人单位是供应者,劳动者是需求者,商品是工资和福利,货币是劳动力。很显然,从这个角度而言,商品就成了生活必须品。生活必须品的性质是我们讨论过,是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同样得出劳动者负担广义税收份额更多的结论!(具体分析不再赘述了,原理和方法与第一种思路都是一样的。) 所以,在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时,我们以劳动力市场来做分析,通过两种不同的思路(其实是以两种相反方向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得出的结论都是:不论向谁征收,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而且劳动者承担得更多! 二、商品房政策(商品房的登记费、过户费、贷款利息等) 同样,商品房市场上,如果把商品房看成商品,把人民币看成货币,那么对供应者(政府、开发商、炒房者)和需求者(普通老百姓)而言,房子是生活必须品,弹性供应并且非弹性需求的。那么针对房子的一切广义税收,大部分是由需求者(普通老百姓)承担。如果用另一种思路,把人民币看成商品,把房子看成货币,那么普通老百姓就成了供应者,政府、开发商和炒房者就成了需求者。这时的商品——人民币符合奢侈品的特征,能得出同样的结论。 因此,中央银行两次提高住房贷款利息,各地政府出台政策对炒房者征收高额的过户费等措施,表面上看好象是限制房价,实际上经过我们的分析,最终而言还是普通老百姓承担了大头! 通过以上两个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房市场的分析),我们都得出老百姓承担税收大头的结论。这个结论可以推导出一条普遍的原理:供应者和需求者共同承担了政府税收,但非弹性的一方承担得更多!这从原理上也很好解释清楚,因为非弹性的一方就意味着数量对价格的变化不敏感,所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而弹性的一方意味着数量对价格变化敏感,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因此非弹性的弱势地位者吃亏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从这些经济学原理里边,大家也看清楚了,不论国家政策表面上是如何偏向普通老百姓,其实质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甚至我们可以更大胆地下结论,与普通劳动者无关的企业所得税等企业应负担的税收,本来是企业的成本,实际上最终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非弹性特点,大部分都落在了劳动者的头上。 顺便再说说我在文中一笔带过的增值税问题。根据我们的结论,表面上增值税是由消费者承担了,但实际上还是生产、流通、消费者三方承担的。把生产房与流通方的供需看成一个市场,再把流通方与消费者的供需看成另一个市场,就能分析出三方承担的结论了。所以大家也不要那么愤怒,认为增值税完全是由我们普通老百姓承担;但大家也更不要有什么欣慰,因为对非弹性特点的消费者而言,承担的是增值税的大头。 把我上一段话中的“增值税”三个字换成任何一种国内的税收、福利、保险、社会公共利益等,这句话都可以成立,哪怕是表面上与老百姓完全无关的

法律对生活的影响论文

我前几天刚好在写思修论文,有点关于法律的,看用得上不。在社会生活中,道德是社会中不可缺少的,它代表着整个社会的风貌,而法律是做到了约束人们的作用,消磨人们的犯罪意识。法律为我们树立了正义的榜样,是我们崇拜的对象,是我们追求的正法,是我们受持的经典。我们一定要学好法律,按着法律的具体内容,为集体出谋划策,为社会注入善的力量。社会上的每个人都很尊重法律,同时每个人都注重道德境界的提升。我们在向至高的道德境界迈进,即使风尘仆仆,大浪淘沙,咱们也心甘情愿,乐意行善。法律让这个世界更加光明,更加和平,更加安全。法律包藏着生机勃勃的文化与思想,我们一直都在学,而且学得很好,用得也好。法律给我们的生产活动与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方便。因为法律约束着我们,我们在遵守法律中,实现了财务自由,财物安全,生命安全,以及人生自由。 法律对社会的各项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法律使文明的社会更加光明,温暖,和谐,富裕。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自己在劳动、工作、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同违法现象作斗争,以及遵守法律,保证法律实施等观念,也才能不断增强。这不仅对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巩固安定的社会秩序,而且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都具有巨大意义。所以我们要想做一个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的好公民,必须要学习法律常识,把学法、增强守法观念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在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只有政府、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指向和侧重,可以将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 授权性指引是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预测,从而自觉、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这样就可以减少和化解一些矛盾和纠纷,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的预测作用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常的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法律的预测作用对于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人们,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强调其“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等,所以其公职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他们的公职行为只有合法,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否则就是非法,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社会民众来说,法律对其要求是不能违反法律,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四)强制作用 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律能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法律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障。没有强制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预测作用就会被怀疑,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教育作用的效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法律强制的主体是国家、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国家是强制的主动主体,作为被强制对象的社会成员或社会组织则是被动主体。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包括警察、法庭,监狱等。法律强制的目的在于实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即实施法律,确保法律的应有权威,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正义。从强制作用的角度看,法律对于义务者来说是一种强制约束,对于权利者来说则是一种强制保障。 (五)教育作用 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法律的教育作用的实现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法律作出规定,通过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学习,发挥教育作用;二是法律通过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使违法犯罪者和一般社会成员受到教育;三是法律通过对各种先进人物、模范行为的嘉奖与鼓励,为人们树立良好的法律上的行为楷模。法律的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都有一定的教育意义。法律的教育作用普遍存在于法律作用中,可以通过多个方面和多种形式得以实现和体现。法律的教育作用有利于使法律获得人们的内心认同,进而自觉遵守。

法律在和会社会中重要意义

药剂1102    201118350218    吴云勇

摘要: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且由国家保证实施。也即是,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关键词: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   先进文化  民主

一、法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要求,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做保障,才能更好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2)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民群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安定。同样,执法的公正、高效也是当然要求。

(3)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要件。

(4)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推进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因而也是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数最多的一个部门。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使经济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太多,使本应属于企业、个人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使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权利不能实现。

所以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的形式重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废除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旧职能,另一方面确定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职能。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打破以政府为中心、以计划命令为手段的经济模式,将市场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将经济规律作为市场运营的准则。因此,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必须由直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制定战略计划、确立市场规则、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发育、维护市场秩序的宏观、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政府职能不转变,自由、竞争、公平的市场机制就无法形成。其次,政府的执法行为要遵守职权法定原则。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凡法律没有规定的,政府就无权行使,这就是强调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传统的官本位的管理型政府强调的是企业的权利是有限的而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这种权力倒置现象最终使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部门,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管理,使企业失去自由和活力。所以不注意政府权力的有限性而任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那么就可能导致一系列破坏市场关系,损害自由竞争,漠视市场主体权利的恶果,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法律在文化建设方面作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无讼”价值观下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法律的“集体主义本位”:“为政在人”的人治观:“亲民”的政治道德观;法律语言的简洁;司法人员的人文素养;古代行政立法、监察制度及廉政建设及历史上“变法”的经验等等,这些都包含着符合现代法治的成分,经过改造,完全可以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服务。

仔细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庞杂、良莠不齐,其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的同时还包含着更多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因此,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必须仔细地鉴别。对于其中的专制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泛刑事主义等明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应毫不犹豫地予以抛弃,对于其中含有的优秀成分,亦必须仔细鉴别,巧妙合理地予以运用。

四、法律在民主进程的重要意义

一是强立法、弱司法。在我国,立法主体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司法机关虽然可以做出司法解释,但司法机关并不是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司法解释并不能在法律之外创制新的原则和规范。也就是说,在我国只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才可能成为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法官造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完全不被认可的。从国家权力的实际配置看,司法权弱于立法权,不能审查立法,也不能审查违宪。尽管有行政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因此可以对行政行为做出司法审查,但司法权在事实上也明显弱于行政权。在这样一种体制下,我国形成法律体系采取的是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这使得我国法律实践中理性“逻辑”的分量重于日常“经验”的成分。

二是强国家、弱社会。从理论上讲,规则的产生有多种途径,立法和司法活动能产生规则,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长期互动也能自发形成规则,因此,在法理上有“国家法”与“活法”、“立法”与“法”、“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的区分。在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主导下,不仅司法在法律规则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受到抑制,而且,短短30年间,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互动而自发形成规则也是不充分的。在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政府居于明显的主导地位,立法活动更多地表现为法律移植以及基于国家立场对社会的变革和改造。这可能导致法律规则与社会对规则的实际需求不一致,或者说,法律规定与社会实际发生一定脱节。由此,法律实践中时常会出现法律快速而频繁的修改,而社会生活中那些没有得到有效规范的领域的法律秩序往往通过“治理”色彩浓厚的社会管理来实现。

三是强制定、弱执行。法律制定是一回事,法律是否得到切实执行是另外一回事。改革开放初期,在法制建设初见成效之时,法律执行问题其实已经显现出来。1982年,党的十二大就此曾专门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群众,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已经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此后,在诸多法律纷沓而出的同时,维护法制的统一以及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强调。尽管如此,违法甚至违反宪法的行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执行难”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些权利和原则在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就实践而言,不定期的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严打”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严格执行法律的常规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是强政治、弱法律。就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而言,政治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政治的支持和维护。在政治与法律的关系上,一方面,尽管与新中国成立后头30年相比,后30年政治和行政越来越转入法治轨道,但政治对法律实践仍有过大的主导作用和实际影响。例如,宪法虽为国家根本大法,但它仍是一部需要修改、而且事实上也是可以时常被修改的、改革时代的宪法;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受到部门、行业等利益的影响和干扰;立法、司法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司法机关在司法职能之外还承担着大量政治、行政乃至社会职能等。另一方面,立法和法律实践在有些方面需要受到的常规化的政治影响还不够有力,例如,民主立法、立法的公众参与、立法监督等。

查阅文献:《思修道德修养与法律建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科技对生活的影响论文

科技的发展,给我们国人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也带来了许多麻烦,我们要正确认识科技带来的利与弊。下面一起和我学习一下科技的利与弊的 作文 吧!科技的利与弊 议论文 篇1 可曾想到因为科技使人麻木、使人冷血,使人对一切事物不尊重,使人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主人,其实这部电影还告诉 我们人类已经征服自然社会,可是人类并不尊重它,如果人类连科技也不尊重,破坏了自己创造的人类社会,那么我们“人类并不是不可能被别的物种取代”因为大自然会遵循,适者生存的生物法则,重新选择它的主人,问题在我们怎么避免惯性思维使人们麻木,冷血,其实过于理性并不好,毛—东曾在《矛盾论》中这样写道“理性之所以可靠,是因为它源于感性”这句话清楚的告诉了我们人们对待科技的态度应该把理性作为标准,把感性作为原则,这样才能真正的让科技服务于人,而不会使科技成为人的主人,使人成为科技的附属品,成为机器当中的一个零部件。其实根本在于人,如何运用好感性把它作为理性的调和剂。 启蒙时代有启蒙运动(18世纪初至1798年)法国大**给人们带来了甜头,它和理性主义运动一起给人们带动了思想的进步,使人彻底脱离了宗教的迷信,在这一时期 文化 上有启蒙运动思想上有理性主义运动,同时这时期工业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是大工业的生产进步也给人们带来了弊端,在那个时代后期有一种现象,纯真的 儿童 如果问他们的父母人是怎么来的呢?他的父母会这样说,你去看《物种起源》这本是多么天真浪漫的问题啊,他的父母完全可以编一个善意的谎言来一下他的孩子,告诉孩子真相不但不会帮助他,反而会破坏他的创造力,所以说过分的理性本身就是不科学,因为事物必有矛盾、理性与感性的关系也必须是对立统一的。 在当代的政治学研究中有分感性的政治哲学和理性的政治科学。19世纪以来,政治学开始了科学化的进程。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受“行为主义**”的影响,政治科学化更成为一种政治研究的时尚,注重研究形式与手段精确化、数量化、因而注重定量研究而抛弃定性研究。过度的理性把政治看作是数字的统计,其结果也是一样的,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淹没,以对社会发展没有推动性作用的事物自然就会毁灭。 科技的利与弊议论文篇2 法拉第、达尔文、孟德尔、扁鹊、李时珍,他们一生都是在为科学而献身,对方辩手一直强调弊大于利,如果弊大于利,那么大人们为什么还让学习这些科学家? 你错了,我们今天的日子都是那些辛勤的科学家们用智慧甚至生命换来的。因为法拉第,我们生活的周围才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电器;因为达尔文,因为孟德尔,我们才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认知自己;因为扁鹊,因为华佗,因为李时珍,我们的生命才能得到保障。我们周围的一切,不都是他们给我们换来的吗?生活如此舒适,生活如此惬意,生活如此美妙,我们的平均寿命比古代提高了30岁,看望亲友甚至不用出家门,这不都是科发展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吗? 对方辩手不要在狡辩了,科技改变历史,我们探讨科技的发展利大还是弊大是不需要质疑的,因为就是利大!没有了科技发展,我们的生活是无法想象的,我们的日子是昏天黑地的,是科技发展救了我们,是科学把我们从水生火热的年代拯救了出来。我们更应该怀着一颗敬畏之心去尊敬他,怎能口是心非地说科技发展弊端累累? 对方辩友,你们总是列举科技的种种坏处,似乎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带来的只有灾难,那为什么我们现在还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什么人类还要继续发展科学技术呢? 你说人类坚持发展科学错了?从医学说:各种现代化技术的出现,激光手术等,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从天文方面:人造地球卫星,宇宙飞船的发明,比如气象卫星,能精确的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天气变化,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从人类生活方面:各种电器使人们生活舒适,比如空调,冬暖夏凉……你怎能说人类错了? 如果没有科技,说不定我们现在还停留在原始社会,那环境再好又有什么用呢? 现在人们在研究科技的时候,不也在保护环境吗,那有怎么能说研究科技就一定破环了环境呢 这并不能说明弊大于利,这只是个别现象,是他们没有正确地使用科学技术,这并不能否定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好处。 你说科技发展带来了大气污染、你说科技发展产生了白色垃圾、你说科技发展形成了气温变暖……所有的事情不可能都是十全十美的,越明亮的地方后面的阴影就越暗,但就凭这些你就断定科技发展弊大于利?“世异则是事异”时代不同,所遇到的问题也不同,再说大气污染,各省各市都推出了预防预案;白色垃圾,统一处理;汽车尾气造成气温变暖科学家们也研发了太阳能汽车。看看现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电池……环保节约的太阳能已经逐步进入千家万户,这不是科技在发展吗? 虽然有弊端,但比起造福人类,环保家园的科技发展理念,无关痛痒,只要有弊端,科学家们同样会想办法去解决,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科技发展的步伐一刻也不会停止。科技发展,无可厚非,就是利大,这个辨题唯一的答案!就因为科技一直在进步,科学一直在发展,狡猾的诡辩,笼统的只言片语,无理的胡搅蛮缠都改变不了这个真理。如果你说科技发展弊大于利,请问,你能在一周之内不坐车来上课,不用中性笔、不用圆珠笔、不用钢笔?你能在一周之内不看电视、不听新闻,不看报纸,不读书,不上网?你能在一周之内不吃研发的杂交水稻?不吃面食?不喝饮料?不能。 不是的,科学技术其是人类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武器,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的每一次发展都是人类文明史上的飞跃,都是人类征服自然、征服自身的划时代的胜利。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初期,正是由于青铜器的铸造和铁器的使用,才使得社会财富成倍增长,引起社会形态的变化;在18世纪的工业革命中,正是由于蒸汽机技术的广泛应用,才使工业革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从而使资本主义世界的财富翻了一番;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正是由于以使用电器为主的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的影响,才极大地促使了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复苏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大幅度增长,促使了社会财富的迅速增加和人民生活的根本改善。因此,科技发展的有利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科技的利与弊议论文篇3 现代科学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世界的面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丰足的衣、食,舒适的住、行,千百年来一直是人类最基本的追求。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们的愿望逐步变成现实,让人们的生活跳动科技的音符。 寿命变“长”了 1900年全世界人均寿命仅为45岁,而今天这一数字正提高到66岁。联合国人口署已经把老年人的年龄界限定在“85岁以上”。人类寿命的大幅度延长,得益于20世纪医学的迅猛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 婴儿出生不久就要被接种卡介苗,1921年起进行人体试种的这种疫苗,消除了结核病的阴影。青霉素、乙肝疫苗、心脏起搏器、避孕药、器官移植、人造器官、显微外科、心电检测、超声波诊断、核磁共振诊断、断层扫描成像(CT)……这些今天看来很平常的发明和技术都是20世纪的重大医学成就。我国科学家在上海试验的转基因牛、羊,使人类看到了“动物药厂”的曙光。试管婴儿,克隆羊的问世,使人类生命之火越燃越旺。 在人类获得基因组的全部序列后,人类遗传密码的破译将进入全新的信息提取阶段。重大疾病基因将被发现,一些危害生命的疾病将会有希望治愈。 世界变“小”了 21世纪,信息技术将会从微电子向高集成度、低功耗、低成本方向发展,计算机向超高速、小型化、并行处理、智能化方向发展,通信技术向光纤化、数字化、综合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从根本上改变人类从事商务活动、交流、娱乐、学习,甚至工作的基本方式。 科技的发展使人类突破时空的约束,地球成了人类的村落。从公路到铁路,从水运到空运,运输工作的进步彻底变革了人们的出行方式。1903年,莱特兄弟用木头、电线、布料制作的飞机实现了首次飞行。飞行时间虽然只有短短12秒,却是一次划时代的事件。今天,日新月异的飞机制造技术,已可以使人们在24小时之内飞到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 在过去一百多年里,无线电、 网络技术 等的发展,使信息插上了光速的翅膀。从电话到电报,从收音机到电视机,从移动通信到传真机,犹如中国古代 传说 中的“千里眼”和“顺风耳”,使人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更为方便。你坐在家里的电脑前轻点鼠标,远在万里之遥的友人,便可以在瞬间收到你发去的电子 贺卡 。在昔日李自成屯兵养马的陕西商洛山区,如今农民已经通过互联网把生意做到了全世界。 人类在突破空间约束的同时,也开始突破时间的约束。录音机、摄像机、录像机、激光唱机和数字音像设备的发明,使得我们可以把自己的音容笑貌留给后代,我们也可以耳闻目睹先辈们的风采。 劳动变“轻”了 科技解放了全人类,迅猛发展的科学技术将越来越多的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 电子计算机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从人脑的计算到电脑的计算,人类创造了“人脑创造电脑,电脑促进人脑”的奇迹。在第一台电脑投入运行后的10年间,它的运算量估计比有史以来人为大脑所有运算量的总和还要多。现在,计算机汉字输入问题已经得到根本解决,无数中国人可以使用汉字在计算机和互联网上自由驰骋。 科技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日益证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据估计,以科技为核心的知识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20世纪初为5%~20%,而目前这一比例在一些发达国家已上升到80%左右。 猜你喜欢: 1. 以错误为话题的议论文作文800字 2. 描写创新的议论文作文4篇 3. 有关智慧的800字议论文作文 4. 关于创新的议论文作文4篇 5. 写智慧的议论文作文优秀范文

谈谈科技发展与社会生活 不管人们有没有意识到,科学技术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手机、电脑那些昂贵的奢侈品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手机,我们如何随心所欲地与亲人保持联系呢;如果没有网络,我们又如何与远在异国他乡的朋友谈天论地;如果没有高清晰的电视技术,我们又如何享受华丽的好莱坞电影?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着我们的文化。 正是因为科学技术具有如此的重要性,我们的国家领导人也在多种场合提出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很大地进步,步入了科技强国之林。但是,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很多技术都受限于发达国家。所以,我们应该奋起直追,迎头赶上。 作为当前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应该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还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具有献身科学的勇气和决心,具有用科学技术来发展全人类的博大胸怀。更重要地是,我们还应当教育我们的后代,要热爱科学,尊重科学!

举个很常见的例子,由小见大来解决你的问题吧......就是网络......网络这种科技,不用我多说,它的利与弊想必大家都很了解吧......

期间在变革,科学在前进。科技越来加倍家,电脑也在逐步的步入我们的糊口,收集此刻成了糊口中必不行少的器材,好比谈天、上网、进修…然而,电脑的呈现却给人们的糊口带来变革。作文 小门生上网很少有进修的,大部门都是玩游戏,谈天。这种例子多如牛毛。正是有了电脑的呈现才有了各种例子。 科技改变糊口。固然科技让我们的糊口更舒服,可是情形的恶化他们是否看到,氛围越来污浊,人们再也无法呼吸到奇怪氛围,冬全国雪很少,莫非你们都不知道吗? 科技不只改变了我们的糊口,动物也难逃恶运。氛围的污浊使动物无法保留,情形的恶劣使大部门动物濒临殒命。 科技改变糊口,我但愿科技有一天能真正“改变糊口”。 从小我就有一个好风俗,每当做完先生和怙恃部署的功课,就会跑到书房,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十万个为什么》,这一看就是几个小时,每一个科学原理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在饭桌上,我也会把本身所看到的新常识完好讲给爸爸妈妈听,这样不只分明白很多常识,并且还加强了表达手段。 我尚有个特点——爱问为什么。“为什么天是蓝的呢?”“为什么海水是咸的呢?”“为什么恐龙会灭尽呢?”……爸爸也搞不懂我的小脑壳里为什么装了这么多“为什么”,这些小问号太多了,有些题目当先生的爸爸都难住了,这时我就会在书中探求谜底,找不到还要到大型书店去找,总之非要找到不行。 小时辰我的空想是做一名科学家,想要给各人发现一些糊口中没有,但对人类糊口有辅佐的对象。然则光说、光空想,不去全力地做又有什么用呢?以是我就去介入许很多多的科技勾当,加强我对科技常识的相识。要知道一位乐成的科学家是从小发现开始的,不是生下来就是科学家的,必然要现实操纵和斗胆想象还要僵持、全力地做才行。并且做科技勾当的同时也学会了僵持、学会了全力,学会了不懂的题目问先生、问大人。 对付科技,我们一点也不生疏,由于我们天天都糊口在科技的器量中,我们天天都在享受着科技带给我们的利便与快捷。大概你还没有发明,大概你会发出疑问:“科技?科技在那边?”你看,科技就在你身边:电视、电脑、手机、mp3、火箭、卫星、宇宙飞船……许多几何许多几何,说几天几夜都说不完。总之糊口离不开科技,科技在为糊口处事。点点滴滴,时事势事,科技无处不在。 昔时瓦特发现蒸汽机的时辰,曾经惊动全天下,本日我们坐在高高的轻轨上和高速的地铁上,一点也不感想稀疏;一个苹果从树上落到牛顿头上的时辰,智慧的牛顿发明白地球的引力,又按照地球引力的定律发现了很多对象。从发明到发现,科学家支付了多大的全力啊! 作文300字 科技正在飞速成长,糊口在全力改变。科技在改变糊口,我们糊口在日新月异的科技成长中,我们应该自满,我们应该孤高! 科学是创新的一把钥匙,要公道把握才气打开创新之这道门。 作文500字 人类都等候着又一项科技发现的降生让我们的糊口越发柔美!

儒学对经济的影响研究论文

儒家思想在经济上的观点是重农抑商.儒家思想认为农业是根本,农业使人专心于种植,民风淳朴,人口流动少,便于封建当局管理人口、户口、经济,有稳定的税源(人头税、农业税).因此采纳儒家思想的政府重视农业的发展,鼓励由此古代中国重视兴修水利、农具改进、纺织业,使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或者说是自然经济十分稳固.相反,儒家思想认为工商业使人趋利轻浮,所以古代中国封建政府垄断盐、铁、酒等行业,对商人课税繁重,迫使人们放弃从商.而商人因为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把利润用于购买房宅和田地,没有继续把利润用于扩大工商产业.在清代,还限制沿海居民下海,只开广州一个通商口岸,允许对外贸易.所以资本主义工商业萌芽发展缓慢,没有形成原始资本积累.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儒家思想深刻的影响了现在社会,全世界人民都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走向文明。具体如下:儒家的“有教无类”和“学而优则仕”思想,开辟了平民教育的先河,打破了阶级壁垒,废除了世袭贵族制度而建立了科举制度,传播到欧洲之后掀起了推翻世袭制度的革命,建立了现代文官制度和公务员制度。儒家的仁者爱人的思想,打破了神权至上、权力至上、资本至上的禁锢,开创了人本主义的新境界,成为了人权理论的渊源。儒家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禅让思想,成为现代精英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础。儒家的重礼轻刑理论,开辟现代司法的注重制度建设合理制定刑罚的理论基层,也是废除死刑运动的理论基础。儒家的合理税赋理论,促进现代经济制度和福利制度的建设。儒家的井田制理论,形成了土地公有制的发展。儒家的“术业有专攻”思想,形成了社会分工理论,构成了现代文明的基层。儒家的君子小人思想,形成了管理学的人性假设的各种理论。儒家的礼乐思想,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审美观和绚烂多彩的诗歌舞蹈绘画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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