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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德育论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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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德育论文题目

1、浅谈初中德音工作的重要性2、初中德育探微3、浅谈在初中阶段加强德育教育的重要性4、关于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思考5、新时期的农村初中德音工作初探6、农村初中德音工作之我7、初中德育途径与方法浅探8、初中德育教育初探9、初中德音生活化教学模式探析10、初中德音内容体系的建构问题探析

11、谈谈对初中德育管理工作的理解12、初中德育工作的四个乐章13、如何有效的开展初中德音教音工作14、浅谈如何进行初中生德育教育15、浅谈如何做好初中生德音工作16、初中德音课程的建构与实施

双减论文题目有哪些如下:

在双减背景下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在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这样子的一个策略的研究。

这些题目是可以作为双减政策下的课题研究题目的。并且在双减政策下,各个行业以及学生的学习模式,还有学校的课程教育模式都是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的,所以在相关的课题研究就可以按照这些模式去进行研究的,并且实质性的研究方向都是有所不同的。

“双减”的本质不是减,而是给孩子更大的发展空间,要“减”的是学校教师、家长、校外培训机构强加给孩子的不必要、重复的学业负担,减下这些负担是为了孩子更好发展。

“双减”政策落地,国家要解决国家层面的问题、市、县要解决市县层面的问题,学校要解决学校层面的问题。

对于一线教师来说,要解决的是自己在“双减”政策执行最前沿、最基层遇到的问题。所以通过小课题研究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

、“双减”背景下区域教育生态建设研究二、“双减”背景下教育评价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三、“双减”背景下助力乡村教育振兴的路径研究四、“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评一体化策略研究五、“双减”背景下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六、“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策略研究七、“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教育的实践探索八、基于“双减四润”理念的课后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九、“五力三心”模式下的“双减”行动研究十、“双减”政策下农村小学生“体验式”课后托管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德育类的论文题目(通用250条)

我国现阶段,加强恩德教育已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但在作为道德教育与品格养成主阵地的学校,却普遍存在着德育低效的状况。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德育类的论文题目,欢迎阅读。

1、浅谈初中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2、初中德育探微

3、浅谈在初中阶段加强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4、关于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思考

5、新时期的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初探

6、农村初中德育工作之我见

7、初中德育途径与方法浅探

8、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9、初中德育生活化教学模式探析

10、初中德育内容体系的建构问题探析

11、谈谈对初中德育管理工作的理解

12、初中德育工作的四个乐章

13、如何有效的开展初中德育教育工作

14、浅谈如何进行初中生德育教育

15、浅谈如何做好初中生德育工作

16、初中德育课程的建构与实施

17、如何提高农村初中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18、新时期初中德育管理体制的反思

19、论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20、初中德育实效性评价的有益尝试

21、初中德育课程

22、初中德育教育浅议

23、细化养成教育、促进品德形成——初中学校德育工作方法略谈

24、论初中德育教学中的转化与结合

25、农村初中德育教育初探

26、农村初中德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7、全寄宿初中学生德育评价体系初探

28、略谈初中班级德育的整体性思路

29、农村初中德育现状及对策分析

30、初中学生德育现状及对策浅析

31、班级文化建设在初中德育中的功能

32、初中增强学校德育实效性浅见

33、初中地理教学中的德育渗透

34、初中阶段德育工作浅谈

35、浅谈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

36、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实施方案研究

37、在初中德育建设中弘扬人文精神

38、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初中德育有效性——谈德育的精细化

39、美国、新加坡、香港初中德育教材评析

40、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加强初中德育工作——以萍乡市第三中学为例

41、浅谈初中班主任工作中的德育渗透

42、家庭隐性残缺现象给农村初中德育工作带来的新课题

43、以“公民教育”为载体的初中德育——基于一所农村初中公民教育

44、日日做实事,事事育新人——万载县双桥初中德育工作中“每日一德”

45、活用德育教科书的基本原则与主要策略——以初中德育教材为例

46、浅谈如何在初中政治课堂教学中进行德育渗透

47、如何加强农村初中学校德育管理

48、如何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

49、初中体育德育教学探究

50、新课改下的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

1、浅谈当代中学生的德育教育

2、浅谈农村中学德育工作改革的思路

3、论中学感恩教育与和谐校园建设

4、浅谈职业中学德育课教学模式构建策略

5、论网络对中学德育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6、在中学德育工作中如何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论中学隐性德育实施中的问题及对策

8、浅谈中学班主任的“恩威并施”教育

9、中学政治课开展“三观”教育初探

10、营造生态文明氛围 构建和谐校园--绍兴市元培中学生态文明教育纪实

11、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与当前中学德育的困境

12、浅谈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以重庆市杏林中学儒香特色德育教育建设为例

13、利用地方德育资源对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方法探讨

14、论中学德育中的人文关怀

15、浅析中学时期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对大学生的影响

16、初中英语课堂中的德育渗透之浅谈

17、价值多元化背景下中学德育创新论析

18、心理学辅导技术在中学生态德育的实践初探

19、国外中学德育教育模式及其对中国德育教育的启示

20、实现大学与中学德育有效衔接的思考

21、城乡结合部初级中学德育工作策略

22、中学德育教育实效性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23、互联网思维背景下对中学德育的新解读

24、浅论团体心理辅导在中学德育中的运用

25、深化初中学生的责任意识

26、农村中学德育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关系的思考

27、道德信仰失范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困境

28、浅析多媒体网络促进中学德育的发展

29、新课程背景下中学体育德育评价理论探讨

30、地理教学德育要素的挖掘与利用探讨

31、“微时代”背景下的中学德育工作探析

32、中学思想政治教师专业素养研究

33、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化低效分析

34、与“生”俱进 优化德育策略

35、时事政治融入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的策略研究

36、初中德育建设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

37、对中学德育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38、新媒体下的翻转课堂对提高中学生政治课学习兴趣的作用

39、初中物理教学中德育渗透举隅

40、中学语文课堂教学渗透德育理念新探索

41、思想政治课教学生活化的探究

42、浅谈初中思想品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结合

43、初中思想品德课学生兴趣培养之尝试

44、中学德育人文关怀缺失的现状

45、“和文化”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探究

46、高中思想政治有效教学探索

47、面向浅谈核心素养的德育课程体系建设

48、中美中学德育实施之比较

49、班级道德讲堂对中学德育途径的创新

50、学习儒家经典文化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道德视域下见危不救社会问题研究

2、中国公民道德建设模式探析

3、管理学人本原理视角下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自媒体视域下我国道德教育的问题研究

5、我国道德建设实效性问题研究

6、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7、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政治道德建设研究

8、我国公务员职业道德制度化建设研究

9、新时期官德建设问题研究

10、个人修养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1、知行背离干扰下的健康道德情感生成机理研究

12、“沧州好人”在社会道德建设中的价值研究

13、我国档案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4、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治国理政思想研究

15、华北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道德建设研究

16、社会交往中道德的力量及其作用研究

17、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道德建设探析

18、青海互助土族道德生活研究

19、银行柜员道德风险研究

20、中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道德社会的构建

22、不一样的英雄

23、我国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伦理探析

24、网络道德失范现象研究

25、我国社会保险稽核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26、建国以来我国道德榜样的标准问题研究

27、我国民营企业员工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28、儒家道德文化视角下的网德培养研究

29、论社会主义商业诚信道德的建设研究

30、老子玄德思想对中国当代道德教育的意义

31、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及其当代意义

32、《解放日报》运用大众文艺形式对劳模的宣传研究

33、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研究

34、雷锋精神传承困境及对策研究

35、新闻失度对公众道德评价的影响研究

36、旅游者行为失范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37、公职人员助人行为动因研究

38、公职人员见义勇为行为动因研究

39、儒家乐教德治功能思想研究

40、新农村背景下农村道德建设研究

41、我国转型期道德失范探究

42、大庆石油工人职业价值观的研究

43、道德榜样论

44、道德冷漠研究

45、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公德建设研究

46、公民道德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47、我国当前公民道德人格问题研究

48、以中国梦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4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域下的“道德冷漠”现象研究

50、台湾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51、道德选择的困境与路径优化研究

52、仁爱道德精神的失落及完善

53、新时期雷锋精神传承常态化研究

54、道德发生的社会机制

55、传统文化视域下道德发展问题研究

56、商业银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57、公共精神的贫困与对策

58、当代中国社会公德建设探析

59、雷锋精神与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研究

60、维吾尔族单亲家庭子女道德规范教育研究

61、良知在道德认知中的功能研究

62、党务秘书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63、当前我国社会公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

65、论德育共同体的建构及其走向

66、个体道德认知发展水平与财务伦理气氛对会计伦理决策的影响研究

67、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问题研究

68、我国旅游者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69、论市容管理中的公民道德教育

70、中日环境道德教育比较研究

71、论康有为理欲观的内涵及其现代德育价值

72、黄炎培职业道德教育理论研究

73、城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4、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劳模与先进工作者的敬业精神研究

75、道家美学思想对当代德育的启示

76、创新社会治理视域下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77、中国医德现状与医德教育研究

78、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市民道德建设研究

79、德育视域下的道德情感功能研究

80、道德知行分裂现象的意志维度分析

81、武汉地区劳动模范群体研究(1950~1960年)

82、当代耻感培育研究

83、敬业德性的培育与践行研究

84、社区生态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85、手机媒体的公民道德教育功能研究

8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野下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87、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文化多元性影响下的公共道德建设

88、公众人物在我国当前社会建设中的道德意义研究

89、学习道德模范活动常态化研究

90、黑龙江基层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研究

91、文化记忆理论视角下雷锋精神的境遇与建设探究

92、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新市民思想道德教育调查研究

93、论法官的职业道德修养

94、土家族传统道德及其当代价值研究

95、国民公共道德素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96、“安徽好人”评选机制研究

97、我国公民道德责任意识培育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

98、全民阅读对公众思想道德提升的影响研究

99、基于满意度视角的新生代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0、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公民道德素质的对策研究

101、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研究

102、个人层面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道德建设路径研究

103、基层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4、政府公信力对个人见义勇为意愿的影响研究

105、新时期道德榜样教育及其实效性研究

106、美国环境教育对我国生态道德教育的启示

107、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及其治理途径研究

108、国家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09、儒家忧乐观与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10、国内网络购物热潮中的道德危机及对策研究

111、公民生态道德教育研究

112、公民生态安全意识培养研究

113、解释水平对社会公正事件判断的影响

114、圣人之教-先秦儒家道德教化范式及其现代价值

115、儒家五常思想及其在越南德育中的运用

116、公德与私德关系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建构

117、朱德精神研究

118、公交司机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119、企业道德实践研究

120、新闻工作者角色道德自觉研究

121、《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道德思想研究

122、存款保险制度下道德风险的成因及防范机制研究

123、我国青年公务员道德人格培育路径研究

124、边远地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研究

125、最美孝心少年的德育教育价值研究

126、美国行政权力道德标准法制化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

127、食品安全形势下的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28、道德冷漠的伦理审视

129、道德领域中的利他行为及其育成研究

130、传统媒体对公民道德教育影响研究

131、道德认同研究

132、侗族优良传统文化的德育功能研究

133、网络社会的道德失范问题研究

134、新时期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问题及对策研究

135、当前中国网络界面中道德失范与规制研究

136、道德模范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37、孟子理想人格思想及其当代德育价值

138、转型期导游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139、先秦儒家道德教育思想对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启示

140、我国市场经济道德建设问题的研究

141、我国社会道德缺失与重塑问题研究

14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公民道德建设研究

143、周恩来的勤俭节约思想与实践

144、道德教育的“情感”之维

145、团队精神比照下的集体主义教育研究

146、公务员品德修养问题研究

147、规范伦理学视域下的网络道德教育研究

148、浅论财政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

149、“沧州好人”后援会帮扶道德模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50、农业科技专家的科学道德研究

双减班主任德育论文

优秀班主任德育论文

中职德育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它们都能教会学生做人、做事的方法和技巧,使中职学生掌握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处世哲学,它们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接下来是我为您整理的优秀班主任德育论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当今时代,社会竞争日趋激烈,中职学生面临的就业压力也越来越大。因此,在中职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还要着力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本文在分析中职德育教育中的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在中职德育教育中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策略,以提升中职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保证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使他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立足之地。

关键词:中职;德育教育;人文素质教育

一、引言

中职德育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它们都能教会学生做人、做事的方法和技巧,使中职学生掌握适合当代社会发展的处世哲学,它们的终极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在中职德育教育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不仅能促进中职德育教育的顺利发展,还有利于延伸中职德育教育的思想内涵,同时,也能促使学生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从而保证中职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他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立足之地。

二、中职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

当前,在巨大的社会竞争和就业压力下,部分中职学校片面重视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一味地将教学目标简单定位为使学生掌握从事某种工作的必备技能,忽视了德育工作,忽略了对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如果中职学生的人文素养不高,将直接影响他们的思维方式,限制他们的思维深度和广度,影响他们对不同问题的分析和综合能力,甚至会导致他们丧失洞察能力。中职学生终究要走向社会,面临社会上复杂的就业环境和人际关系,这时,如果他们的思想境界、人文素养难以与时俱进,他们将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第一,加强对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视。从中职德育教育的内容和学科性质来看,其是人文、社科类的课程,因此,要加大对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首先,德育教育主要包括社会学、伦理学、政治学等内容,在中职德育教育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能有效提高学生的人文知识和人文能力。第二,中职德育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的。德育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使其形成正确的“三观”;人文素质教育的核心目标是培养学生忠诚祖国、奉献社会、立志图强、不屈不挠的人文精神,由此可见,德育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的教育目标是相互契合的。最后,只有全面提高对中职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作为中职教师,要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德育教育的基础地位,并在其中不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个人修养,使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思想,从而完成德育教育的目标[1]。

三、在德育过程中营造良好的人文素质教育环境

第一,在中职的德育教育过程中,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每一位学生,形成民主、平等的教育氛围,关爱每一位学生,为中职学生营造良好的人文素质教育环境,激发他们对人文素质教育的兴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引导和鼓励中职学生参与德育教学活动,让中职学生成为德育课堂教学的`主体,从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教学活动,主动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热点问题,并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学会明辨是非。第三,转变课堂教学方式,积极引进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活跃课堂氛围,激发学生学习人文知识的兴趣。在中职德育课堂上,教师要想进一切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可以引入多媒体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式教学发、项目教学法等新型教育方法,活跃课堂氛围,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课堂环境下培养自己的职业道德情操,提升自身的人文素养。第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中职学生提升人文素养营造良好的大环境。可以通过校园文化宣传栏、图书馆建设、学习角建设等方式,创造出有利于进行人文素质教育的大环境,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到校园文化、人文精神的熏陶。

四、丰富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的形式

“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每个中职学生的具体情况也各不相同,中职教师应该结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个人爱好,因材施教,提升他们的人文素养。要丰富人文素质教育的活动形式,激发学生参与人文素质教育的热情。例如,可以通过举办人文知识竞赛、人文知识专题讲座、人文知识学习总结报告会、参观革命胜地、参观历史博物馆等活动,使学生加深对人文知识的掌握程度,拓宽思路,提高中职学生的逻辑判断能力、鉴赏能力、思辨能力,进一步增加对于中职学生的传统伦理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从而从总体上全方位、多角度地提高中职学生的人文素质[2]。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分析中职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现状,提出在中职德育教育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的具体方法:加强对德育教育中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视;在德育过程中营造良好的人文素质教育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等,以提升中职学生的职业竞争力,保证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使他们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希望对相关学者、教师有所助益。

参考文献:

[1]孙晓露.中职德育课教学人文精神培养策略[J].职业教育研究,2012(6).

[2]曹继军.思想品德课教学人文性的实践与思考[J].德育课教学,2012(6).

有关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论文

班主任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下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 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论文,欢迎阅读。

摘要 :小学是每个人一生的第一步,心理学相关知识表明,小学时期是人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是整个人生的基础。小学班主任在教学活动中拥有特殊地位,他们要认识到做好小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真分析小学班主任德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学高为师,身正为范,重视养成教育的作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树立整体观念,强调整体意识等途径积极进行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探索。

关键词: 小学 班主任 德育 教学

一、小学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学做人是做学问的前提,德育工作是一切教学活动的根本。小学是每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第一步,这一步打下良好的基础将为小学生们对人生和世界的认知的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小学生心目中,班主任是个无所不知的人,班主任在小学生心目中有崇高的地位,这决定了小学班主任的言行对小学生有巨大影响。小学班主任应该重视德育工作,认真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帮助小学生健康成长。

班主任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工作。在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小学班主任要时时刻刻地牢记住这一点。目前,中国进入了各种矛盾突发期,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为了迎合小学生的心理状态,小学班主任必须在了解学生状况的前提下,勇于尝试新的方法和途径,扩展德育工作的内涵、创新德育工作的模式,真正地把德育工作做好。

二、小学班主任德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书与育人工作相互脱节

目前,部分地区的学校不重视学生的德育工作,将小学思想品德课程看作可有可无的课程。部分学校将德育工作的教学任务分给了其他任课老师。这样,学生很难获得专业的思想品德知识,很难讲德育方面的知识转换为自己的实际行动。这样学校的做法缺乏必要的监督,势必将影响学生整体思想品德素质的提高,势必将影响每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没有选择合适的德育方法和途径

部分学校和老师对学生进行德育工作,没有弄清楚每个学生在思想观念、家庭教育、生活环境、身心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没有针对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德育方法。由于没有选择合适的德育方法和途径,使得每位学生难以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每位学生没有学会收集与德育相关的资料的能力,也没有积极性参与相关的活动。

(三)部分班主任德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有限

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对德育的认识水平是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主要目的。培养学生爱国、勤劳、诚信的道德品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的全面发展。由于小学生的思想比较幼稚,需要班主任以身作则,积极引导。但是目前,部分小学班主任还没有认识到德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性,在德育教学中采取机械讲授的教学形式,这样势必影响了德育教学工作的效果。

三、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探索

(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活动的组织者、管理者和领导者。班主任工作对建设良好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班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学校中,班主任与学生之间接触的时间最长,交往最多,对学生的影响最大。班主任的形象具有示范作用,他们的举动都会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班主任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就必须先提高自身的素质,要规范学生的行为,就必须先规范自己的行为,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在学校这样的环境中,班主任是学生最直接的榜样,是学生最值得信赖的老师。在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的今天,班主任更应提高自身的`素质,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己高尚的道德风范去影响和教育学生,使自己的言行潜移默化学生。

(二)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班主任要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班主任通过学校的合唱比赛、运动会和日常活动来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强化学生的集体意识,使学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统一到班集体的建设上来。各种类型的主题班会对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小学班主任要精心策划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引导学生做一个热爱生活、热爱集体的人。

小学班主任要培养学生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培养学生与他人和谐相处的意识,塑造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作为小学班主任,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要不断加强对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小学班主任要做好小学生的德育工作,使小学生走好人生的第一步,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领航人。

(三)树立整体观念,强调整体意识

小学生性格的养成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仅依靠小学班主任自己来完成德育教育是不可能的。小学班主任要紧跟时代步伐,利用家庭和社会的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小学班主任在强调学校教育的基础上,要利用家庭教育对小学生成长的重要作用。小学班主任要保持和每位学生家长的沟通,与家长就学生的教育问题进行交流,共同制定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

学校领导和班主任都要着眼于整体性的教育改革,依靠家庭和社会的作用共同塑造学生完整的人格品质,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在加强道德教育的同时,学校内部要形成统一的整体,树立整体观念,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学校、家庭和社会也要协调一致、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促进小学生的德育成长,全面提高小学生的德育素质。

结束语

作为培养孩子成长过程当中不可或缺的几个元素,不管是学校还是父母,我认为我们都有义务去陪伴孩子一同成长,逐渐在逆境中赋予孩子正能量,始终秉承为孩子成长负责,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支持孩子。在还是成长的道路上,更多的付出是浸润着德育教育的汗水,而不是应试教育的阴影。从现实情况来看,过去的状况在逐渐发生转变,而我们也十分期待所有的家长都能够肩负起孩子成长的重担,在打造孩子内心的高度和品德的深度上默默坚守和付出,而不是在追逐分数和学历的道路上做无谓的牺牲,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就一定看到转变,就一定能够让孩子成人成才。

德育工作在育人过程中是最重要的一环,好的班主任在德育方面的贡献会伴随学生的终身。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班主任德育论文 范文 ,仅供参考。

做个“六家”型班主任

班主任是一个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是班级工作的执行者,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带领者。一个班级的成功与否,与班主任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然而班主任工作:多、杂、繁、重,要想做好,那非得有一定的 方法 与技巧。如何做好班主任工作?下面我就我的所做、所见、所闻,发表一下我的认识。 第一、班主任得是个释家

要想将班主任工作当作是一份事业,而不是一份职业,这首先得充满对学生的爱,就像释家一样普渡众生,博爱仁德。这样学生才会乐于接近你,真心地听从你的教导。班主任的爱既有像伙伴般的友爱,又有慈母般的仁爱,更有严父般的关爱。不要吝啬你的爱,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付出终有回报,每逢节日,看着案前来自全国各地的 贺卡 ,我深深沉浸在幸福的喜悦,浓烈地感受到来自学生对老师的那份敬爱。爱,是班主任工作中的最关键、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只因拥有对学生那份疼爱,你才会平静地面对学生所犯的错误,才不会认为他(学生)给你找麻烦;只因拥有对学生那份关爱,才不会认为班主任工作繁杂苦累,反而觉得有意思、有意义;只因拥有对学生的那份真执的爱,你才会想方设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学生的今天负责,为学生的今后谋造未来。 第二、班主任得是个法家

一个班级没有良好的卫生环境,没有优良的秩序,在一个脏、乱、差的氛围中,还谈什么学习,讲什么育人。一个良好的班级 文化 的确立,离不开严明的纪律制度、严格的执行力度。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不立规矩,不成方圆。所以班主任还得是个法家。现举一例说明:在新生入学报名的第一天,当我看到有的学生从后门或者没有敲门走进教室来到我面前报名时,我都坚定地对他说:“请你出去,重新再进来一次”。在家长和同学的诧异中,我又会和蔼地对他说: “同学,欢迎你来到初一(10)班,但请你从前门进入教室”。于是,从后门进的同学纷纷退了出去,郑重地从前门轻轻地敲门三下,请示老师,得到准许后才进入教室。后来听家长说,就是开学的第一件事,让我们觉得你挺严格的,连门都不能走错。交给你这样的老师,我们就放心了。在开学后不久,我随之与学生共同讨论建立了一套班级中有关学习、卫生等多方面的纪律制度及规范,并由学生自主进行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并没有遇到太多的阻力,这一切的可能都与我开学精心地给他们上的那一课有关吧。同时,在平时处理学生的问题时,我也多时向学生阐明:老师对事不对人,我处理你只对你所犯的错误作出处理,并不是针对你个人。处理只意味着对过去的终结,并不是对今后下了定论,处理问题的关键是在于让你明白你为什么错,是为了让我今后不再犯同类的错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后还得你自己努力。让学生既感受到老师对问题处理的坚决,又让学生感觉到教师处理问题的良苦用心。

第三、班主任得是个儒家

面对学生所犯的错误及存在的心理等诸方面的问题,不妨学学儒家的中庸之道,执法应严,处理应宽,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不妨变通执行,达到既使其认识到错误,又能改正错误,更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认识,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再举一例说明:有一年,我班有个学生头脑比较聪明,但性格比较孤僻,平时与 其它 同学不合群,而且行为习惯比较差,大错没有,小错不断,经常迟到早退,虽多次教导效果不大,也难以走进其心灵,为此,我一直苦于无良策应对。后来渐渐地他的迟到次数累记达到学校公开通报批评的处罚,为此,我找他谈话,告诉他我要将他的有关情况向学校汇报,并告知他将受到的处罚。他当时,对我说,“我有这么多次了吗?我记得还差2次呀”我一听知道其中有戏,我就将学生每日的情况记载表逐个与他一起统计,面对结果,他先是哑言,然后嘴里小声叽咕:“通报就通报,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时我知道他被触动了,我就趁热打铁,对其讲述其中的利害,以及对今后的影响。他听着听着对我说,老师你能再给我一个机会吗?我保证以后改。这时,我对他讲,我一个人做不了主,我必须征得同学们的同意。随后,我在班级中事先做了一些工作,请求同学们给他一次机会。然后,让他在班级中公开阐述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要求同学们给他一次机会。在同学们渐渐举起手臂中,他流泪了。后来他告诉在那一刻,他感受到了同学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他后悔平时和同学们没有很好相处。在征得同学们的同意,我向同学宣布给他留班察看一个月,保留对他的问题上报进行处理的权利。同时要求他在这一个月中不仅不能再犯同类的错误,而且得有重大立功表现。至于什么是重大立功表现,得由大家评判。在随后的一个月内,他不仅没有犯迟到等同类的错误,而且为了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更多的关心集体,抢着帮别人值日,主动帮别人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竟渐渐赢得同学的喜爱,他自己也体会到与人和睦相处的快乐。后来,他在 日记 中诚挚地提及那次处罚,他说那次处罚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处罚,让他学会了做人,学会了与人相处。他现在深深地体会当时我对他的良苦用心。

第四、班主任得是个道家

道家思想的核心是无为,主张顺自然、因物性,无为并不是什么也不为,而是主张为而不恃,是要以退为进、以曲求全、以柔胜刚。而从其积极精神方面讲,道家的无为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有为,乃至于无不为。在我们处理班级工作中,也应做做道家,无为而治。又例如早恋问题,是困扰班级管理中的一个头痛的问题。对此问题,谁都不想绕过去,可就是苦于无良策,不知如何更好地正确地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遇到我所教的学生有早恋的倾向,都是耐心和他(或她)私下谈心,都是说些青苹果不能早摘呀,现在你们思想上还不成熟考虑问题不全面,现在你们主要的任务是学习,现在因早恋而影响学习是影响你今后的一辈子等等的说教,在说教的同时,我都觉得自己累而无助,感到空洞无力。后来我看到一些先进教师的做法给我启发很大,对这类问题我们应先疏,而不是发生后的堵、补。于是我就做了这样的一个尝试,开了一个有关早恋 教育 的主题班会:首先是 音乐欣赏 ,欣赏三首歌: “我一见你就笑,你那翩翩风采太美妙。跟你在一起,永远没烦恼。究竟为了什么,我一见你就笑。因为我已爱上了你呀,出乎你的预料。”(——《我一见你就笑》);“我心里埋藏着小秘密,我想要告诉你,那不是一般的情和意,那是我内心衷曲。我心里埋藏着小秘密,从没有再提起,这秘密写在我心里,永远变成回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匆匆地与你相遇,对你有无限依恋,那正是我的秘密。”(——《小秘密》);“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了她,噢,她比你先到。她,温柔又可爱;她,美丽又大方。直到有一天,心中有个他,你会了解我的感觉。爱要真诚,不能分享。噢,对你说声抱歉。”(——《迟到》)。我就对学生们说:第一首歌中的小姑娘天真烂漫,固然可爱,但心地单纯、毫无设防,爱得清纯,但也爱得幼稚。只重外表,贸然露爱,不宜效法。第二首歌中的主人公,有着成熟理智的爱,值得学习。爱不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可以轻易流露的,因为除了爱情,还有许多值得我们、需要我们去关注、去投入的事。该克制的时候懂得克制,这才是强者。第三首歌中的主人公的爱情观值得大力提倡,当同学们到了真正可以拥有爱情、组建家庭的时候,应该像第三首歌中的主人公一样,乱花不能迷人眼,坚守爱情的专一,并提高其纯度。这样的班会课,这样的爱情观教育,我发现效果出奇的好,学生听得津津有味,入耳动心,心服口服。而且那届所代的班级中学生早恋的现象竟出奇的少,男女同学也能兄弟姐妹情相处,感情融洽。

第五、班主任得是个墨家

面对新教材、新课改,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是摆在每个教者面前切切实实的课题。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能不能教?创新能力只能培养,不能教!创新能力就像种子一样,它需要一定的环境:包括土壤、气候,科学的灌溉、施肥、培养,才能发芽、生根、开花、结果。这样的环境就必须得由班主任去创设。我说班主任得个墨家,并不是说要学墨子的思想,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基本点。而是要学墨子博学多才,擅长工巧和制作。 传说 他曾制成“木鸢”,据说三天三夜飞在天空没有掉下来。学墨子那种勇于创新,善于创造的能力,多开创性开展工作,让学生多思,多动手,亲身操作,让学生在活动中,在班级事务中逐步培养创新的能力及意识。同时,身教大于言教,班主任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对学生也是最好教育和培养。

第六、班主任得是个杂家

班主任不仅要管理好班级的事务,而且还要协调好各课的学习。现在的新课改、新教材,使得学生要同时学习语、数、英、生、政、史、地七门文化课及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劳技、研究学习共13门功课,如何协调、合理地安排,直接关系到学生素质能否真正地提高,能否取得理想的成绩的关键。要想做好协调工作,那就得要求班主任有着多方面的知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点言过其实,不过至少知道上述各课的基础知识及基本学习的技巧,这样才能合理的安排,协调的调度。这就要班主任就要像杂家一样,博采众家之长,多同课任老师交流,学习其他学课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技巧。

总之,有着释家博爱众生的胸怀,法家铁面无私地执行,儒家中庸温和地变通,道家无为而治、因势利导、以柔克刚的手段,墨家创造、求新的意识,杂家博学多识的能力,应用手中十八般武艺,定能做好班主任工作,为学生的发展,创设一个优良的班级环境。

班主任工作的几点心得

著名的教育学家巴特尔曾经说过:“爱是一种伟大而神奇的力量,老师承载着爱的目光,哪怕仅仅是投向学生的一瞥,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都会感光显影,映出美丽的图像„„”今天我想说的是:孩子们需要班主任老师爱的目光。班主任是一个教学班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们的工作,影响着每一个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的健康成长,影响着他们一生的生活道路。我作为众多班主任中的一员,既感到自豪又感到任务的艰巨。那么,怎样才能做好班主任工作呢 ?

一、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而班主任则是这个单位的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班主任工作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作,班主任对创设良好的班集体,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陶冶学生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学校里,班主任接触学生的时间最长,开展的教育活动最多,对学生的影响最大,在学生面前自己就是一面镜子、一本书。因此,规范学生的行为,首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学生的素质,首先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在教育工作中,真正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我作为一名班主任,在工作实践中,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学生讲文明礼貌,我首先做到尊重每一位学生人格,从不挖苦讽刺他们;教育他们热爱劳动,我每天早上和学生一块打扫环境卫生和教室清洁卫生;教育学生搞好团结,我首先做到和各位教师搞好团结;和学生交知心朋友;在学习上,要求学生书写认真工整,我在板书时首先做到书写规范认真。这样自己的一言一行已经成了一种无声的教育。教师是学生心目中的榜样,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更应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职业道德,以高尚的道德风范去影响学生,当好学生健康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爱生如子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关键.

“爱是教育的润滑剂",爱是沟通教师与学生情感的纽带。通过和学生接触,我充分认识到了“爱心”在师生关系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谈到班主任的工作,我不禁想起法国作家拉封丹的一则寓言“北风和南风比试,看谁能把一个人身上的大衣吹掉。北风首先施展威力,行人为了抵御北风的侵袭,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南风则徐徐吹动,风和日暖,行人觉得暖洋洋的,开始解开纽扣接着脱掉大衣。”这则寓言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北风”,“南风”无异于班主任积极的工作方法,而“行人”也就是“学生”了。我们在工作中,是用高八度的调子,盛气凌人去压服学生呢?还是用诚挚的情感去热爱、尊重、信任每一个学生呢?当然,我们都愿意选择后者,愿意做“南风”,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要运用情感和爱来诱导,教育学生。对学生有爱,并不等于一味的迁就和放纵他们。所以这个“爱”必须和“严”相结合,只有这样学生才能接受理解你的爱。

三、强化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各种能力的培养

中学教育主要是养成教育,一个人能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高尚的思想品德,关键在于中学阶段的教育,特别是低段的教育。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通过每一件事,每一项活动,每一节课,长期熏陶才能形成。

1、重视在课堂内的常规训练,培养学生的自控能力。

我首先要对他们进行常规教育和训练,严格要求,一抓到底。长期以来,我针对班上学生实际,利用一切有利时间加强了学习习惯的培养。首先训练学生正确读书和写字的姿势,每天提醒他们注意习惯的培养。读书时要求全班同学都拿起书做到手到、眼到、口到、心到。只要做作业,就不停地提醒纠正不良姿势。当学生起来发言时,则要求他们站端正,两眼平视前方,态度自然大方,并且说话时声音要响亮,吐词要清楚。在听的能力方面,则要求他们注意听别人说话,听清楚说话的内容,记在心中,要说得出来。

这些办法对学生听的习惯养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现在学生在课堂上读写、坐站听说的正确姿势逐步养成,增强了自控能力,课堂秩序有明显好转。

2、建立全班学生轮流值日制度,培养自育能力。

值日问题,过去的一贯作法都是只让几个干部轮流,经过实验观察,我发现这样下去只能是好的学生好,差的仍然赶不上。为了全面培养学生自育能力和竞争意识,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有锻炼的机会。采取了全班学生轮流值日后,学生表现出十分积极兴奋的状态,总是盼着自己当值的那天。值日生要负责当天的学习清洁、纪律、收发作业等,这样每个学生都有独立工作机会,在值日中学会管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值日生既要去管理别人,那首先就得以身作则,才有说服力。实践证明:学生在值日中不仅自己严格地遵守纪律,而且表现出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通过值日,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学生是班级的主体,学生是班级的主人,每个学生都有组织和管理好自己班集体的责任和义务,也有参与管理班级的权力,从而激励学生更加热爱自己的班集体。促进学生"主体意识"的确定。

3、建立学生一日常规,培养学生自理能力。

为了规范中学生行为,我根据班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班上一日常规。要求学生每天按时起床睡觉,文明礼貌,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并针对低年级学生特点主要学会自己洗脸、洗脚、洗小件衣服,在宿舍也要主动扫地和倒垃圾。总之让孩子通过劳动来理解劳动的意义,体会劳动的艰辛,体贴父母的辛劳,体现尊老敬老的美德。

四、培养正确舆论和良好的班风

一个良好的班集体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去影响,制约每个学生的心理,规范每个学生的行为。正确的舆论是一种巨大的教育力量,对班级每个成员都有约束、感染、熏陶、激励的作用。在扶正压邪,奖善恶的过程中,舆论具有行政命令和 规章制度 所不可代替的特殊作用。因此,班内要注意培养正确的集体舆论,善于引导学生对班级生活中一些现象进行议论、评价,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不良现象有人抓”的风气。记得我刚接一个新班的时候,班里学生的"傲"气很重,都看重"大事",不注重自己身边发生的小事,不屑于做小事.如:放学后窗户没关就走了,大白天六个管灯全开着却不以为然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组织开展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班会,会上对小事该不该管进行了 辩论 ,还列举同学身边发生的小事造成的危害,最后得出结论:“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实践证明:有了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就会无形的支配集体成员的行为和集体生活,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力量.

总之,班主任工作是一项艰苦而耐心的工作,可我却乐在其中。我坚信,“一份耕耘,就有一份收获”。当我看到自己带的班级朝气蓬勃,秩序井然地向前发展时,当我看到每一名学生学有所成时,所有的辛苦与汗水都化作一股甘泉流淌于心涧,且瞬时又化为强大的动力,使自己更加努力地投入到以后的工作中去。

小学体育双减论文研究题目

1、“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评一体化策略研究;2、“双减”背景下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3、“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策略研究;4、“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教育的实践探索;5、中小学优化作业设计实践;6、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实践研究;7、中小学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实践研究。

与双减有关的课题研究题目有以下:一、“双减”背景下区域教育生态建设研究二、“双减”背景下教育评价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三、“双减”背景下助力乡村教育振兴的路径研究四、“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评一体化策略研究五、“双减”背景下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六、“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策略研究七、“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教育的实践探索八、基于“双减四润”理念的课后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九、“五力三心”模式下的“双减”行动研究十、“双减”政策下农村小学生“体验式”课后托管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双减”政策落地后,也将会展示学生们在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天赋和潜能。而体育中考加分、体育课留作业、中小学生每天两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等

双减政策下的课题研究,题目主要指的就是双减政策下各个方面受到的影响,以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是怎么样的,然后在这个各项工作的开展中主要进行的研究有哪些这就是双减政策下的课题研究题目的一个定义。

然后主要的双减政策下的课题研究的题目的话有双减背景下学校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双减背景下家校共同培育学生的方针的研究,双减背景下中小学优化作业设计实践研究、双减政策下学生近视预防跟视力矫正的研究等等。

这些都是可以作为双减政策下的课题研究题目得,而且这里只是列举了其中很小的一部分。

以双减为主题的教育论文题目

1、提高小学英语课堂实效性的研究。

2、小学英语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

3、小学高年级学生阅读与积累的研究。

4、小学英语小组活动的有效性研究。

5、有效作业(家庭、课堂)设计和评价的研究。

6、小组合作学习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的研究。

7、课堂提问的研究。

8、课堂情景创设研究。

9、期末复习方法的研究。

双减政策课后服务论文题目的调查方法是,首先对双减政策课后服务论文题目的优点和缺点进行分析,然后再将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解析,最后再写出总结,就能调查完了

与双减有关的课题研究题目有以下:一、“双减”背景下区域教育生态建设研究二、“双减”背景下教育评价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三、“双减”背景下助力乡村教育振兴的路径研究四、“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评一体化策略研究五、“双减”背景下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实践研究六、“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策略研究七、“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教育的实践探索八、基于“双减四润”理念的课后服务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九、“五力三心”模式下的“双减”行动研究十、“双减”政策下农村小学生“体验式”课后托管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双减有创意的标题如下:

1、让“双减”政策落实落细落地,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多措并举推进“双减”政策落地见效。

3、让社会回归理性,让教育回归本真。

4、加强作业管理、推行科学评价。

5、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6、宣传“双减”“五项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7、全力推动“双减御亏”“五项管理”工作落地见效。

8、为了坚决落实“双减”政策,有效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

9、全面推进“双减”工作,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10、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渗野师。

11、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

12、让教育成为真正育人的活动,让孩子在幸福快乐中成长,

13、缓释教育焦虑,向过重学镇喊神习负担说“不”。

14、教学提质增效,让学生学习回归校园。

15、培根铸魂、增效减负。

16、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

17、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双减”、支持“双减”的良好氛围。

18、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9、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多样化需求。

20、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

双减道德与法治论文

一直以来,道德与法律问题都是中外学者们所研究的 热点 。两者之间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共性,它们是社会的两大主要调控手段,其作用及意义更是显而易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道德法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 法律 的完善日益体现人性化和道德性。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在新时期下又有了进一步的解释和完善。同时,法律和道德的密不可分性又反过来有助于提高人们对生活的幸福体验,即所谓的幸福感在法和理的间隙最近偶那个得到看更好的提高。作为新时期下的大学生,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在道德和法律的世界中寻找幸福。

关键词:法律 道德 幸福感 大学生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继续,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会各个层面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中。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我国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会。这对置身在未来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 法律知识 或法律技能。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 自然 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 现代 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关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一个值得人们不断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早在古代奴隶制的希腊,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数有德性的贤人来治理国家。《牛津法律指南》一书中对道德是如此定义的“道德和伦理与惯例、社会习俗、法律、习惯和舆论的含义是重叠的,一般说来人们可以说,道德是社会所接受的和生活于社会中的阶层所接受的行为准则……法律总的说来是确证并强化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行为;在这个社会中,法律控制并否证和惩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法律和所承认的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谓道德并不是一部分法律条文或原则性法规,但它毕竟是描绘良心和社会控制良好行为的力量的一种名称,有时它是与自然法同义的”。可见,法律不是由国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或者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准则。而,法律和道德是两个层次上的东西,法律属于制度上的范畴,但是道德却是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范畴。从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即所谓的物质决定意识的原理。恩格斯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这表明道德是基于一定的经济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的道德具有阶级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它们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途径,而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动力,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没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缚,它只会规定各种人类改做的和不该做的事情,并且对犯错的人依法进行法律的制裁,这样的法律注定是不会被人民接受和认同的,注定会被人民所推翻。同样,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该有的最原始的意义,对任何人不构成警醒和约束,因而国家也就无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开了道德的范畴,它以道德为依据,并且用法的手段来提高人们对道德的认识。这样,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辅相成了。

然而一个成功的人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同时也要有相当多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个人的道德素养无法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们在做人行事方面才会有所顾忌,才不会越过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

现代社会的法律也正朝着人性化的一面发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过去的只讲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为法律的道德性,人们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物质条件的改善虽然带来了很多的新鲜事物,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人们的幸福感反而日渐减少,再日常生活中,人们要担心的事情太多,抢劫、偷窃现象屡见不鲜,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惧症。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国家对有关法律的完善。

前不久看的一部电视剧《我的青春谁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为害怕受到 法律 的制裁而隐瞒真相十年。十年后,他再也无法忍受良心的谴责和不安主动向警方自首,本以为等待他的是无尽的牢狱之灾,但是他却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这个案列不是告诉我们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从侧面告诉我们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虽然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远超过与法律带来的。他受到来自自己的和社会各方的道德谴责,在这个层面上,他已经经历了自己的“牢狱之灾”。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体现的完美无暇。正像剧中的人所说,现在的法律也是讲理的,这正体现了新时期下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要求。法律的底线是道德的自我约束,或许正是因为有些人们的道德自我约束力不够才要求有一种强制力的诞生来调解社会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这样子的一个强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在某种程度上甚至称成为了一种信仰。就我个人而言,法律应当成为一种信仰。“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 名言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有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保障,幸福感便也会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会才有可能出现家家晚上不用闭门的和谐现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帜下,人们更确定了社会主义旗帜的正确性,才会对社会主义 现代 化建设充满信心。当人们致力于建设一个属于自己的美好时代,无论做什么都是有意义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义是什么?不是说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里有钱了,我们所讲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层面。幸福就是人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人们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动力去为了美好的未来去奋斗,这就是幸福了。

最后来 说说 关于大学生所要担负的关于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毫无疑问,大学生是我们国家未来的栋梁, 中国 的未来还要靠这一批特殊的人来创造。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肩上的胆子着实不轻。思想道德的修养当然是相当要紧,但这远远不够,我们还必须要学习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在守法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流传了几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轨道上,做一个有着良好道德素养的人。

参考 文献 :《道德与人的幸福》 《法律知识是幸福快乐人生的保障》《法律的道德性》 《让你变的更自信》

摘 要 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实证主义法学家哈特同自然法学家富勒长达17年的一场论战。实证主义法学派坚持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分离,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分离学说或者分离命题,而自然法学派则主张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即关于法律与道德的不可分离的学说或结合命题。但仅以此定义并未能反映出双方论战所具有的现实意识及对待问题的态度。本文试从富勒所著 文章 《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的角度出发,解析其背后所具有的实践性意义。

关键词 法的道德性 实证主义 良法 恶法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01-02

一、哈特:引出争论的着力点

在哈特教授发表《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这篇具有深远意义同时又备受争议的论文之前,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关于法律是什么的争论就始终存在,从奥斯丁的“法律命令说”再到边沁,实证法学派在对法发展不同定义的同时,始终面对着来自自然法学派的批判。但在哈特教授之前,双方学派的争论始终未能深层次的展开,而是仅陷入了表面概念的争执,富勒教授认为,究其原因在于“我们遇到一系列定义性的命令。法律规则是,也就是说法律规则真的是、不过是并且总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官定下的规则,对未来国家力量触及范围的预测,官员的行为模式等等。当我们问这些定义的服务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得到的答案是:怎么还要有目的,除了准确地描述对应于‘法律’这个词的社会现实,这些定义没有任何目的。当我们反问道:但是在我看来,法律看上去并不是这个样子。这时我们得到的回答是:好啦,在我看来就是这个样子。在此,争论就不得不停下来。”①

可见在实证主义法学派学者看来,没有必要太多停留在“法律是什么”这种纯粹的概念性判断层面,对于一项实际在发挥着作用的事物,无需在它的定义上花费太多的精力,问题总是出现在眼前的,何况即便是不深入探讨和争论关于法律的定义,法律依然作为一种现实的并在不停发挥作用的事物而存在着,太多形而上的争执无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

然而由于哈特教授的观点的出现,实证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原本浅显且波澜不惊的“对抗”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由于哈特教授的论文,这场讨论开启了新的、富有希望的转折。现在显而易见的是,双方都承认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够最好地定义对法律忠诚这一理想,并服务于这一理想。法律作为值得人们效忠的某种东西,它一定表达了某种人类的成就;它不可能是权力的简单命令,或者是在国家官员的行为中才能辨识出来可以重复的行为模式。” ②富勒教授认为,哈特教授的论文及其学术思想坦率的提出了可供实证主义法学派与自然法学派共同探讨的论点,即忠实于法律的问题。说得更清楚一些就是恶法是不是法,有没有发挥效力的基础,且人们有没有遵从恶法的义务的问题。

二、富勒:以纳粹政权为例,对实证主义法学进行批判

在各种争论性的文章中,批判对方错误最好的方式莫过于以一个鲜明的具有说服力的例证来加以驳斥。富勒教授在他的这篇著作中也是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他以德国纳粹政权的暴政为例。因为德国法西斯当政时期,无论是希特勒的上台掌权还是后来通过的许多反人道的立法,皆遵循了当时的法定程序,且得到了国内最广泛的遵从。富勒教授认为,当时纳粹的立法之所以甚嚣尘上,原因便在于实证主义法学的关于忠实于法律的观点从中作崇。“告密者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印证,在该案件中如果赋予纳粹时期的立法以“正确的、实在法的效力”那么许多利用该法从事罪恶行为的人就获得了正当理由并可以此出罪。同时“在整个的纳粹统治期间,纳粹频繁运用了一种对美国立法者来说并非一无所知的手段,即制定具有溯及力的法律来矫治过去法律上的无规律性(irregularities)。这种具有溯及力的法律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运用是发生在1934年7月3日的“ROEHM清洗”后。③

显然,在纳粹期间由于立法权及立法程序的异化,确实产生了很多罪恶的法令并由这些法令引发了无数的罪恶行为,但这些“法律”之所以当时被称之为法并被赋予了法的效力,并非像富勒教授所批判的那样,是全然受了实证主义法学的影响,而是在其背后有更深层的原因。

德国纳粹主义的兴起首先是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的。在纳粹盛行之前,德国国内哲学的主流是黑格尔的哲学观,沉稳、厚重而踏实的学术思想,凝聚了日耳曼民族最精华的智慧同时对全世界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恩格斯曾称赞黑格尔为奥林匹亚山上的宙斯。但是,由于当时经济的飞速发展所带来的深刻社会变革,黑格尔的哲学逐渐不适合原本并不发达且日益在周边环境影响下变得浮躁的德国民众,因此最终黑格尔的思想遭到抛弃,取而代之的是原本在黑格尔时期默默无闻的叔本华的哲学思想。这是一种相当激进并带有一定暴力色彩的哲学理念,虽然当时叔本华早已离世,但他老人家没想到在他死去多年之后自己曾经面临绝望时所写的书最终成为了国家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后来叔本华的思想被尼采所继承,并在激进程度上予以了放大。与此同时,德国兴起了“概念法学”,事实上这是源自于德国本土的一种法学思想,但其在形式上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奥斯丁的思想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后来“概念法学”多被认为是对奥斯丁实证法学的继承,从而也给实证主义法学蒙上了阴影。富勒教授在引用纳粹例证的时候,显然是接受了这一观点。

事实上,富勒教授所引用的纳粹例证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其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良好的法律若能获得广泛的支持必定自身存在良好的值得人们推崇的道德性,此种道德可以防止恶法的产生。尽管纳粹德国的事例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订立和遵从恶法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但众所周知 经验 与历史需要结合其发生时的背景来理解,只对其某一方面的意义加以放大是一种断章取义的行为。

哈特教授认为,如果执意要将道德注入法律,就很难避免罪恶的道德向法律的渗透。道德的善恶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我们事实上很难断定在纳粹时期制定的法律确实完全背离了当时民众普遍的道德观,甚至如种族灭绝之类的暴行也由于得到了源于所谓“人种优越”之类的德国民众普遍共识的价值观而使行为者避免了良心上的不安。而且记录显示,当时的德国并非处于恐怖与混乱的边缘,相反国力呈现出上升趋势。且在二战初期将素有“良法之治”的英国、法国逼到了敦刻尔克的边缘。由于德国的战败,其纳粹时期的立法成为了鲜明的反例并为众多的自然法学派学者所诟病,但二战的结果若是以德国的胜利而告终,则其在纳粹政权时期的制定法事实上则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这就返回到了实证主义法学派的关于忠实于法律含义的领地。

因此,富勒教授主张的关于法律需要内在道德性支持的观点确实无法避免罪恶道德向法注入的情形,而且是否存在普遍共识的善良道德观实难确定,就算确定,该种善良的道德能否发挥出有利于社会的功效亦存未知。而以当前所认定的罪恶的道德为基础的法律又是否只起着助纣为虐的作用,亦难以判定。所以,富勒教授关于纳粹例证的引用及论证存在着起点上的瑕疵。“法律的终极原因是社会的福利” ,④如果这里的福利像卡多佐所说的,是更宽泛的含义,那么以此福利为标准检验有关法律是否值得忠诚才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

三、道德性还是实证性

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富勒教授从善良道德的角度出发对忠实法律的意义进行的论述存在一定缺陷,但显然他的态度是一种“实证的”而非“自然的”。在《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整篇文章中,我们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富勒教授现实的心态。显然,他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并非只停留在概念与概念对决的智识层面,而是一种真正的以现实为出发点的争论。二人都希望通过对“何为法?何谓良法?恶法是不是法”这一系列概念的阐述,达到影响实质法的运行的目的,从而最大化社会福利。这样的学术态度无疑是非常可贵的。

富勒教授所主张的自然法和法的道德性的观点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如根据他所阐述的理论 反思 或构建现行的法律制度,无疑在社会层面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但倘若进一步,能以一种实用主义的心态对自然法的道德概念进行“利用”或“解释”无疑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在这里引用一个国内的案例进行论证。1999年9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颁布了《沈阳市行人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因行人交通违章而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由行人负全部责任。随后,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作出相似规定。

该法案在出台后法学界批评声不断,质疑的核心在于该法案违背了最根本的立法原则,即权利价值的位阶问题。通说认为,以宪法为根据,人的生命权是最高的权利,机动车道路行驶的相关权利不能与之抗衡并成为驾驶员出罪的理由。若以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道德性来衡量该法案,这无疑是一条恶法,因为其侵犯了人最根本的自然的权利――生命权。这些批评同时具有现实上和道德上的说服力,该法案在一片声讨中于2003年底被废除。显然,从该法案出台伊始其命运就不会有善终,这一事件从发生到结束似乎没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地方,但究其过程,却存在某些值得反思的方面。

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当初订立该法案时立法者的初衷。很简单,就是规范行人违章过马路的行为。由于道路承载力的有限性和车辆无节制的扩容性之间的矛盾,国内较大城市多半拥堵不堪。此时在缓解交通压力方面,交通法规便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对机动车的违章行为实施制裁并不困难,但行人多半有违章的习惯且对其的惩罚往往难以具有操作性,因而在某些情况下,道路堵塞是由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造成的。在此种境况下,沈阳“撞了白撞”法案率先出台,目的便在于规制行人违章,疏导交通。如果仅从立法目的看,很难直接下结论说该法就是恶法。因为毕竟其没有直接剥夺本属于某些个体的正常权利,行人对于违章过马路并不是不可选择的。事实上他们是权衡了守法与违法的成本后才做出了违章的决定,其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这里的后果就是有可能被“白撞”。因此,从“撞死白撞法”的实际立法目的和逻辑结构上看,该法并非纯粹意义上的恶法,相反还具有良法的基本特征,如严谨的逻辑性。毕竟法只是提供一种为当事人所知的预测结果,而并不表示该行为就必须要发生。我们更有理由相信,当行人在该法规的约束下权衡了利弊、考虑了结果之后,会做出合乎理智的选择。由此,违章行为便可能得到根治。

但该法案从出台到最终被废除,听到的反对声多来自于位阶方面,即所谓自然法的道德方面的批判,而鲜有人能以实践的眼光来看待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诚然,该法规确实违宪,而且与普遍的共识亦严重不符,但是在声讨和废止之后,似乎便没了下文。最终,解决问题的 方法 没有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法案也没有出台。在这整个过程中,法律的道德性只被当做批判的武器来使用,而其核心的实用意义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可以说在当前的环境下,法律道德性的批判仅停留在了否定的层面,而欠缺向否定之否定发展的趋势,这样的境况是很令人担忧的。

四、结语

笔者并非支持诸如“撞了白撞”之类的法案,更非支持将善良的道德性从法的基础和特征中驱逐出去,而是希望将二者结合起来。以道德性所具备的天生的同一般民众善良和传统的心理相呼应的特点支持实际法的有效运作。如上,虽然废除原立法符合大众的评判标准且势在必行,但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可以修改该法案内容,以他种权利的损失代替生命权,如规定机动车无过错责任原则,虽令其给予受害者赔偿但由官方宣布其免责并对受害人的行为进行否定性的评价,从而使违规者在道德、信用方面遭受不利,承担痛苦。与此同时,于法规公布时给予法理上的解释,使之产生公信力,令公众相信两种权利在宪法上的同位阶性并自觉遵守,从而方能达到良好的现实效果。

总之,富勒教授与哈特教授的学术之争不仅是智识上的,更是 文化 与现实的,对当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巨大的启迪作用。

注释:

①②③[美]朗・富勒.实证主义与忠实于法律――答哈特教授.智识@IdeoBook网.

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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