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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

论文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

论文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核心内容。

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

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

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1 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

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 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

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 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

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

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

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 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

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

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 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

随着社会发展。

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

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

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

”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

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

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

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

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

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

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

《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

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

(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

”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

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

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例如。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

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

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

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

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

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

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

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

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

”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 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

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

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

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

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

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

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

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

《合同法》第107条中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

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

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

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

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

笔者认为。

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 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

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

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

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

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

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 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

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

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

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

因此。

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 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

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

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

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

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

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

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

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

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

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

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

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论侵权法中的可救济性损害理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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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当代中国,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经济实力逐渐增强的今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抢劫罪问题仍然还很突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是人所共知的,因而加强对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和对抢劫罪的定罪问题进行讨论是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运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综合分析了当代中国抢劫罪的各种状态、特点,及罪与非罪的对策。第一章从抢劫罪的概念入手,阐述了构成抢劫罪几个要件。第二章讨论了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第三章从暴力下限入手,分析了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第四、五、六、七章从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对象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等几个方面是否构成抢劫罪入手,研究了常见的几种难把握的抢劫罪。结论提出了在实践中对抢劫罪定罪量刑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抢劫罪社会危害性罪与非罪对策

目录

中文摘要……………………………………………………………………………(1)

目录…………………………………………………………………………………(2)

前言…………………………………………………………………………………(3)

一、抢劫罪的概念…………………………………………………………………(3)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3)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4)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5)

五、不动产及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对象…………………………………(7)

六、以侵犯甲的人身权为手段,当场获取乙的财物是否构成抢劫罪…………(9)

结论…………………………………………………………………………………(9)

参考文献……………………………………………………………………………(10)

致谢…………………………………………………………………………………(10)

前言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这类案件的发生,且案情非常复杂。《刑法》第263条对此作了一个较具体的规定。但由于立法对文字简明性、概括性的要求,使得法条不可能明确而全面地表述所有实际情形。对于抢劫罪的许多方面,历来多有讨论,首先,在罪与非罪方面,因为涉及是否需要立案、采取侦察措施、提请逮捕、起诉等问题,因而是个首要问题。本文试选择几个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且有争议的问题加以讨论,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一、抢劫罪的概念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在实施抢劫行为时,不仅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而且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的最严重犯罪。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和他人的人身。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的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劫取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使被害人不能或不敢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暴力行为只要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即可,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更不要求具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性质。胁迫,是指以当场立即使用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既可以是用语言胁迫,也可以通过动作、手势进行。其特点是如不交付财物或者进行反抗,便立即实现胁迫的内容。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之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强制方法。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人中毒等。

本罪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抢劫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已的抢劫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其中,行为人对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害只能是希望心理,但对他人造成人身上的侵害则可能是放任。由于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不是抢劫成立所必需的要件,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抢劫罪的故意是一种直接故意,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社会危害性是判断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一种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且受到刑罚的惩罚,其根本原因是这一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构成是社会危害性的外在法律体现。一般地,行为如果符合犯罪构成,那么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达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这一行为就构成犯罪。但实际情形并不总是这样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只不过是从繁杂的实际犯罪情形中概括、归纳出来的,是决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主要方面,并非全部。许多不为犯罪构成所包括的方面,诸如犯罪的动机、情势的需求(如国家根据社会治安形式的变化在不同时候采取从重或从轻的刑事政策)、实际情形的变化(如投机倒把行为在计划经济年代与市场经济年代罪与非罪的变化)等等方面都会影响行为在特定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有许多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是完全具备的,但一旦综合考虑行为的方方面面,其社会危害性就减低而不够刑罚标准。正是考虑到这一情形的实际存在,为了尽可能准确到做到罪刑相适应,保证刑罚预防目的的实现,《刑法》在总则第十三条赋与执法者自由酌量的权力:“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只顾及行为是否具备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不综合考虑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因而出现许多不妥的地方。如:

因为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因此《刑法》没有象盗窃罪一样对财物数额作出要求,而且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可成为犯罪主体。司法实践中,对一些青少年,甚至是刚满14周岁的在校生,以轻微的暴力行为如打几个耳光,踹几脚,向同学索要几元钱的行为,一律以抢劫罪刑拘、逮捕、起诉。从犯罪构成角度看,这样的行为无疑是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的,但正如上文所述,相对于社会危害性来讲,犯罪构成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实际上在执法过程中,不但要分析这些特殊情况是否符合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还应根据一般的社会常识及公众心理,分析这样一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是否达到或接近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的最低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如果类似本文列举的这样的行为都以抢劫罪定罪判刑,笔者以为,无论是从对青少年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这个刑事政策角度,还是从刑罚追求罪刑相适应,以期达到预防目的这个角度讲,都是不妥的。而且,虽然在刑法里面,没有对抢劫罪的财物数额作出一个下限规定,但刑法总则第九条关于罪与非罪的规定,无疑对刑法分则是有指导意义和法律束缚力的。当然,对于某些所抢财物数额虽小但手段较严重的行为,则是依法应予严惩的。抢劫罪侵犯的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只有对这两种权利的侵害程度的综合,才能说明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三、实施犯罪的手段的暴力问题

“暴力行为”是抢劫罪最常用的手段行为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健康权直至生命权的施加于人身的强力打击和强制行为,还包括捆绑、强力禁闭、扭抱、殴打、伤害直至杀害等程度不同的侵犯人身的表现形式。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的,而且是被作为当场强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手段行为加以实施的。这种暴力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本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只有向这些人施加暴力,才可能进而非法占有财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暴力也可能施加于在场的与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有某种亲密关系的人。与“财物数额不是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这一共识相反,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暴力行为的上下限问题,各人理解不一。暴力行为的上限即“以暴力手段实施抢劫致人死亡”是否包括故意杀人,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把故意杀人作为当场劫取财物的一种手段行为,则以抢劫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对为了事后获得被害人的财产,先将被害人杀死的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是抢劫罪[1]。但对于暴力程度的下限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很难把握。前苏联、日本、北朝鲜等国都明确规定暴力行为的程度必须达到“危及被害人生命与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等程度[2]。目前我国对此法还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不应规定暴力程度的下限,理由如下:

一是抢劫罪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两种权利的被侵害程度对于说明某一抢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而言,具有相等的意义。认为财物数额可以没有下限而暴力程度需要下限,这是没有道理的。

二是以暴力劫财的本质特征是:以暴力为手段行为,意图使被害人不敢、不能或不知反抗,从而达到当场劫财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意图以此暴力行为达到当场取财的目的,而且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劫财行为,就符合抢劫的本质特征,而不问这一暴力是否足以危害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他人的反抗。而且每个被害人的身体状况都是不同的。有些时候,较重的暴力行为不一定能危及生命、健康或足以抑制被害人的反抗,而有些时候较轻的暴力却能够做到。如果认为暴力程度一定要有所谓的下限,那么,前者不成立抢劫罪而后者成立,这显然是不附合逻辑的。

三是轻微的暴力劫财与胁迫劫财的社会危害性相当。胁迫的暴力内容,不管有多严重,它毕竟只是一种现实可能性,末造成实然的人身伤害结果。轻微暴力虽然程度轻微,但毕竟已造成实然的伤害结果。从这点上讲,哪怕最轻微的暴力行为都要比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前者定性为抢劫,而后者不定为抢劫,没有道理。

四是从实际操作情况看,如果承认暴力程度下限的存在,则因为"轻微暴力"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易造成执法者理解不一,而导致执法混乱。

当然,在理解“暴力程度没有下限”的时候,跟理解“财物数额没有下限”一样,除了考察这两者本身,还应综合这两者来判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四、不作为的胁迫与暗示的胁迫劫财是否构成抢劫罪

对于胁迫的习惯理解,如暴力一样都是一种主动的作为。但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胁迫。实际情形中,也常常存在通过不作为的胁迫当场取财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题目是法学论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起吸引读者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法学毕业论文论题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论法治社会中的人权保障

2、同案不同判的反省与现实出路

3、当代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困境

4、论网络舆论监督的法治意义

5、网络舆情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6、论法治社会构建中的权利冲突

7、当代中国法治社会构建中的公权力定位

8、网络监督与司法公正

9、能动司法的意义及其局限

10、法制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解决

11、司法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12、网络时代的法治秩序建构

13、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独立

14、和谐社会的法治标准

15、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的意义与问题

1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价值及其培育

17、论法的正义价值

18、论法治的社会基础

19、论法的自由价值

20、论法律解释的必要性及其局限

1. 论法官有限自由裁量权的意义及其局限

2. 论当代中国法律实施中的文化阻碍及其克服

3. 当代中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论证的应用

4. 论法律解释的原则

5.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原则的功能

6. 当代中国法治进程的困惑与出路

7. 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中习惯法的价值

8. 论网络时代的司法监督

9. 论中国法律文化传统中的合理因素及其当代价值

10. 论法律权利与人权的关系

11. 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法与道德关系

12. 论法律原则的生成与实践价值

13. 公民文化与法治社会的构建

14. 论当代中国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15. 论法治国家的公民社会基础

16. 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构建中法与道德关系的重新审视

17. 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的传统文化优势与阻碍

18.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精神

19. 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中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20. 转型中国的法治秩序建构与困境

1、中国奴隶制法制特点研究

2、成文法的公布及其对中国法律发展的意义

3、秦律研究

4、汉律研究

5、“文景之治”与汉代的刑制改革

6、唐律研究

7、白居易判词研究

8、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研究

9、明大诰研究

10、中国古代清官现象研究

11、清代少数民族立法研究

12、清代法制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

13、中国死刑制度的发展演变研究

14、领事裁判权制度研究

15、清末变法改制研究

16、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研究

17、中国古代法官自由裁量问题研究

18、国民党六法全书评析

19、东北解放区土地立法问题研究

20、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研究

德州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

【 #教师招聘# 导语】2020山东德州学院政法学院人才引进公告已发布,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政法学院,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与现状:政法学院始建于1979年,现设法学、行政管理2个系、1个实践教学中心,下设哲学、民商经济法、宪政与刑法、教育行政管理、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5个教研室。 学科专业:现有法学、行政管理2个本科专业,法律事务专科。涉及法学、管理学2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973人。2014年,本院法学、行政管理两个专业全部进入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行列,法学专业进入校级卓越人才培养专业行列。 人才培养:注重人才培养特色,根据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学生需求和学生实际,坚持立德树人,努力培养“实基础、强实践、求创新、宽视野、高素养、重责任”的创新性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录取率平均在40%以上,过半数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等国内“双一流”高校录取。本科毕业生有较强的能力,近年来,法学应届毕业生司法考试平均达到30%,行政管理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师、速录师考取率超过50%。 教育教学: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任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现有山东省特色专业1个,省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2门。近年来,承担省部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2项,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获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项,教师指导学生发表论文57篇,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全国赛事奖励18项,山东省赛事奖励31项。 科学研究:近年来,出版著作、教材29部,发表论文147篇;主持和完成校级以上科研立项课题55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9项,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教育部教育科学项目2项,省教育科学项目3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11项,市级、校级28项。 服务社会: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着力点,深化贯彻落实《德州学院“对接京津冀服务示范区”实施意见》,建立服务地方社会实践基地13个,承办各类活动53项。多年来,为社会培养政治、法律、管理等各类人才6500余人,培训各级干部1000余人,为德州市及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师资力量:现有专兼职教职工43人,其中专任教师38人,博士16人,硕士20人;具有高级职称23人,律师7人。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风气。其中,山东省首届高校教学1人,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人,省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新长征突击手8人;校级学科带头人1人、学术骨干3人,校级教学1人、教学骨干4人。 办学条件:拥有多媒体教室、电教室、资料室、模拟法庭实验室、法律诊所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等教学、科研场所,资料丰富,设备先进。 二、引进类型 (一)两院院士、“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 (二)建设应用型大学急需的优秀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法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人文社科门类的博士毕业生均可报名。 A1类:符合条件1并具备条件2和3之一,同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毕业于国内重点大学或全球排名200的海外高校。 2.首位发表SCI、SSCI一区检索论文5篇及以上;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 A2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首位发表SCI、SSCI一区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 2.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 A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通过专家组审核者。 1.首位发表SCI一区检索论文或SSCI、A&HCI检索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首位发表SCI二区检索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中各学科排名第一位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首位发表EI检索论文和取得发明专利合计4篇(项)以上的工科博士。 4.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 5.获得省部级教学奖励(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科研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或专利一等奖前三位,或二等奖首位。 B类:获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且符合《德州学院重点建设科研平台》(附件一)急需的优秀博士。 C类:学校转型发展急需的应用技术型优秀博士或教学特别急需的优秀博士,并获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对于少数代表性成果数量较少、水平较高的优秀博士,可根据其代表性成果的同行评价意见确定相应层次。 三、引进待遇 (一)对院士等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待遇;对“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参照《德州学院“天衢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德院党字〔2019〕17号)执行。 (二)博士(包括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 1.安家费: 按A1、A2、A、B、C五个层次分别提供安家费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安家费在同层次博士安家费的基础上增加20%)。 2.生活补助: A1、A2、A类博士来校工作前三年,完成每学年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后,每年享受生活补助12000元。 3.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文史类博士(博士后)3-10万元。 4.提供周转住房,可免房租居住2年;不需要周转住房的,2年内提供住房补贴1000元/月。 5.按照《德州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补充规定(暂行)》,取得或省部级人才工程称号的,可直聘教授,获批教学科研立项(首位)或者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前两位的,可直聘副教授。 6.按照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家属工作。 7.科研经费配套和奖励政策。 对于学校发展急需的特别优秀博士,按一人一议、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其引进待遇,可不受德州学院2020年人才需求信息中引进层次及待遇的限制 四、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德才兼备,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6.原则上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毕业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7.受聘到校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德州学院政法学院 邮编:253023 电话:、(邵老师) 六、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填写《德州学院2020年人才引进登记表》(见附件一),与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德州学院政法学院电子邮箱。 年德州学院人才引进登记表.doc 2.德州学院重点建设科研平台.doc 德州学院政法学院

大学生活将要谢下帷幕,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那么应当如何写毕业论文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毕业论文导师评语,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良好: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论文条理清楚,论述正确,符合规范化要求答辩时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中等:能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上基本正确。论文文理通顺,论述不够清楚,书写不够工整。答辩时对主要问题回答基本正确。

及格:在指导教师帮助下能按期完成规定任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论文文理基本通顺,叙述不够恰当。答辩时能回答主要问题,但个别欠妥。

不及格:未按期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在运用理论和专业知识中存在个别原则性错误。论文文理不通顺,叙述不规范。答辩时基本概念不清,回答主要问题有错误。

该生通过查阅有关论题的资料和信息,在吸收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能够良好的运用自身所学知识对论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整篇论文的论述观点正确,论点突出,材料充实,叙述层次分明,文字通顺、流畅,有较强的逻辑性和良好的时效性。

此外,论文格式正确,结构科学、书写规范,条理清晰,符合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有一定的创新见解,但对有关问题研究的深入程度不足。

该生的综合能力反映了学士学位具备的良好水平,其论文达到了本科良好论文的水准。

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一般,能收集关于论题的资料和文献,在写作过程中能够运用系统知识对问题进行较合理的分析。

论文论题与论文内容基本相符,结构完整,语言比较流畅,学术表达一般。

文章篇幅符合所要求的规定,内容基本完整,层次结构安排一般,但主要观点不够突出,逻辑性较差,没有个人见解。

该生的综合能力反映了学士学位具备的中等水平,其论文达到了本科中等论文的水准。

该生热爱祖国,工作努力、勤奋,有创新精神,勇于探索新的东西和事物;科学研究和论文工作比较踏实,责任心较强;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外语水平较高,有很好的阅读、协作和口语表达能力;此外该生全面发展,科研学习和文艺社团工作都体现出较高素质。

完成硕士论文课题期间,该生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研思路进行实验设计,熟练掌握了纺织工程、生物材料、生物化学等方面的实验技能,并能够熟练的应用origin等数据处理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经过文献查阅、开题报告、课题实施、资料整理、论文等系统培养,该同学已获得了独立从事上述科研工作的能力。

我认为该硕士论文已达到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特同意其进行硕士论文答辩,并推荐其申请硕士学位。

论文对批量控制中的配方与异常处理进行研究,在分析了经典聚类算法和子空间算法基础上设计了一种改进的子空间算法,这种算法对配方数据聚类能够取到良好的效果。

异常处理是任何控制过程中都不可避免的,论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内部模型状态机的方法,使用JGrafchart对啤酒生产过程中糖化过程进行建模。然后构建异常处理系统,该系统能够运行糖化配方,并进行异常诊断和异常处理,最后填料过程中阀门未响应,分析了三种原因。仿真结果表明,所设计的异常处理系统能够有效的对批量生产过程中的异常行为进行诊断和处理。

该文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首先分析了高校校园足球文化的功能,进而研究了足球运动对高校校园体育精神文化的影响以及足球文化与大学生体育目标,对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论文文字表达准确,内容阐述较为准确,格式较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认真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但本文题目有些偏大,内容略显空洞。

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访问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德州学院大学生选修足球的各种动机进行调查分析,这对德州学院足球选修课的开展和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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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果

王贞慧用广告作业中影片制作的监控方法与把握能力,来衡量一位创意人员是否合格,这是对广告业提出的一个狠问题。为了便于回应这个至今并未达成共识的意见,她将广告影像的形式与风格归结为一个系统,倡导用准绳作监控,而不是在专业技术上作并非专业人的外行干涉(因为那会伤到制作人的自尊而消极怠工,或是监控无力而造成放任)。她提出的影像广告构成的七条原则和规律,是一份协助创意人跨进制作门坎与影视导演、制作人对话的基础,是创意人自身专业知识补充的方便餐,更是一个便于把控工作节奏的系统方法。

为了方便认识影片系统,王贞慧用内、外两个属性概括了影片的宏观局面,这也是该论文的论述特点。她没有在具体的操作技术上细谈枝末,因为,如果创意人监控的是技术,那么,只会造成“你来吧”的尴尬局面,毕竟别人是专业,而你并不专业,她是从三维、四维、甚至五维的角度来说事,通过谈论影调风格、表现形式是否与创意协调,使创意者具有发言的空间,因为这样的监控,可为实现创意初衷找到对话的系统语境,串起创、导、摄、剪辑的共识。将形式与风格作为大局加以控制,是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原创性方法,因此,该论文具有学术价值。

(二)不足

王贞慧通过论文努力搭建广告创意人和影片制作人的对话平台非常好,如果能再将“影调概念”提出来,在执行过程中用影调概念词(比如:是“优雅”或是“酷”)将“影像的形式与风格”简短地概括出来,那么,论文的创新意义将会更加明显。

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问卷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德州学院普通大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成因,提出自己的结论与建议,这提高大学生足球运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德州学院足球运动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论文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文字表达较准确,内容阐述较为详实,但格式不够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做了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该生能圆满地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方案合理,方法正确,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毕业设计过程中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论文论点正确,论证充分,软件设计符合工程规范,文档及程序清单齐全。建议毕业设计评为优秀。

崔亮同学的学士学位论文《碎片剪辑与周星驰影片中“无厘头”风格的营造》研究了碎片剪辑这一近年来颇为流行的剪辑艺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周星驰影片中碎片剪辑的运用,创作手段与艺术作品互见,具有明确的主题和清晰的理论脉络,也有比较强烈的使用价值。

该论文结构清晰,层次分明,对碎片剪辑产生的电影/文化背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剖析,研究了历史传承,结合中外各国代表影片对碎片剪辑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有效的分析。更加可贵的是,我国以往对香港/周星驰电影的研究多集中在文化/个体的层面上,而本文从具体的技术/艺术角度研究了周星驰电影的一个创作层面,以理性的态度对其独特艺术形态的形成进行了令人信服的总结和归纳,对于此类电影的研究有着积极的意义。

该论文文字严谨,论点明确,例证丰富,论证方法多样。崔亮同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大量文字/影片资料,多次加工修改,不断提高了论文的水平。由于作者是剪辑专业的毕业生,在论文写作中也注重紧紧围绕电影剪辑的艺术/技术特点,避免空洞的理论说教,而是结合具体的剪辑艺术处理,以例证为论据,以分镜头列表、镜头截图和扎实的分析为论证过程,具有剪辑专业毕业论文的特点,并在各章节中注意理论的提升。这是一篇比较优秀的论文。

某某同学的学位论文《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数据模型的分析和研究》选题于教育部委托中山大学开展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项目。该论文研究成果对于构建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具有一定的先导性意义。

本文主要围绕着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这个问题展开分析和研究。论文首先对已有的专业设置数据模型进行综述,分析其在功能性、预测性、分析性以及挖掘性方面的不足之处,然后结合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实际需求,引入数据挖掘技术、数据仓库和OLAP,构建基于数据挖掘的高校本科专业设置预测系统的数据模型。总的来说,论文框架清晰,逻辑严谨,行文体现了自己的学术思考及思辨结论,有自己的创见。

本文的写作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规范,学术水准虾茫体现了两年学习的成果,可进入答辩程序。

论文长于思辨和综合,而短于对实际需求和现实情况的考量,比如各用户对于专业设置的需求以及数据挖掘中数据的可采集性及可用性等。建议今后在相关研究中采取更广泛视角。

1、全文以***为题,选题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实用性。全文结构科学合理,逻辑性强,思路清晰,查阅的参考文献资料符合论文要求。论证方法较合理。论证内容较有说服力。对问题的分析比较透彻。该生在论证过程中也能很好的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原理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无论从选题上还是观点论证上都符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但创新点不够。 2、论文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文字表达准确,内容阐述较为详实,格式不够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认真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3、全文重点探讨分析****的问题及原因,然后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全文选题新颖,具有很强的研究性。全文结构符合要求,逻辑结构严谨,思路清晰,观点鲜明,论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论证方法合理,了大量的数据来论证,更增加了论证的可靠性。能综合运用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来分析****,但不足之处主要是语言不是很精炼。 4、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访问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足球游戏在小学足球教学中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这对小学足球运动的开展和大众健身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5、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访问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德州学院大学生选修足球的各种动机进行调查分析,这对德州学院足球选修课的开展和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6、该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结构安排科学合理,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各部分之间联系紧密,观点表述准确,论证内容比较具有说服力,但文章缺乏自己原创的内容。 7、论文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文字表达较准确,内容阐述较为详实,但格式不够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做了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8、该文参考的文献资料充分且符合论题的需要。该文以****为例,重点探讨 ****。该文选题符合行政管理专业要求,结构完整,思路清晰,观点表达准确,格式规范,能较好的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运用来分析现实中的行政管理实践问题。但个别观点论证还不充分。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9、论文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文字表达准确,内容阐述较为详实,格式较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认真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10、全文以-------为题。重点探讨出****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全文结构符合要求,逻辑思路清晰,论据较充分,观点表达准确,语言流畅,论证方法教合理。参考的资料与主题结合紧密。 11、本文以****为题,重点探讨****。选题符合符合行政管理专业培养目标目标与专业特色,而且选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文章结构安排合理,层次清晰,写作时参考的相关文献资料与主题联系紧密,而且参考的资料较新,在写作过程中作者能较好地运用行政管理专业基本知识原来来分析行政,在论证过程中,主要用理论论证和事实论证。但文章不足之处在与部分语句表达不清晰,论证还不够深刻充分,创新点不够。总体上符合毕业论文要求。 12、论文结构完整,各部分基本符合英语论文的写作规范。论文的选题很好,有创意。为了写好这篇论文,作者作了一定研究,特别是斯坦贝克的原著。从作者对原著的引用情况不难看出,作者对原著的内容是相当熟悉的。语言也非常犀利,论文条理清晰、说理充分,观点具有独创性,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失为一篇好文章。 13、论文思路清晰,语句通顺。能很好的调查****存在的问题。作者对于论文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和熟悉。思路清晰,层次清晰,逻辑结构合理。观点表达准确。研究原理采用恰当。在论证过程中能有效的将专业原理与要研究的主题结合起来。个别地方论证的观点不是很明确,总体上达到毕业论文要求。 14、该文运用文献资料等方法,首先分析了高校校园足球文化的功能,进而研究了足球运动对高校校园体育精神文化的影响以及足球文化与大学生体育目标,对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15、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访问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德城区小学足球开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分析了影响其开展的因素,并提出合理化的结论与建议,这对德城区小学足球的开展和小学体育教学的促进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6、论文选题有意义,在吸收学术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自己的心得体会,提出自己的看法,言之成理。论述观点正确,材料比较充实,叙述层次分明,有较强的逻辑性。文字通顺、流畅。行文符合学术规范。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音乐教育模式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把音乐教学教得更好。论文能按时交稿,经过认真修改,已经达到本科论文的要求。 17、论文文字表达准确,内容阐述较为准确,格式较规范。该生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并认真调查研究,阅读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能够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但本文题目有些偏大,内容略显空洞。() 18、本论文选题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文献材料收集详实,综合运用了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所得数据合理,结论正确,有创新见解。另外论文格式正确,书写规范,条理清晰,语言流畅。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德育教育模式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把德育教育工作得更好。论文能按时交稿,经过认真修改,已经达到本科论文的要求。 19、该文运用文献资料、数理统计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德城区小学足球开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了影响开展的因素,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这对德城区小学足球运动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20、该文运用文献资料、调查问卷和数理统计等方法,对德州学院普通大学生参与足球运动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成因,提出自己的结论与建议,这提高大学生足球运动参与的积极性和德州学院足球运动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肇庆学院政法学院毕业论文

有。肇庆学院的毕业条件之一就是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才允许毕业,在2021年公布的肇庆学院毕业生中就有5%的人没有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所以肇庆学院有因为毕业论文毕不了业的。

我就是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的学生,总的来说,老师都不错,关键自身努力也很重要。但就是学校比较变态。。。。老师好、院长好、学校不好。。。。就是这样。。。

论文致谢词篇1本设计在xxx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下业已完成,从课题选择、方案论证到具体设计和调试,无不凝聚着#老师的心血和汗水,在四年的本科学习和生活期间,也始终感受着导师的精心指导和无私的关怀,我受益匪浅。在此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要衷心地感谢导师教授两年来在学习和生活中给予的谆谆教诲和悉心的关怀。在论文的选题、研究以及撰写过程中,自始至终得到了导师的精心指导和热情帮助,其中无不凝聚着导师的心血和汗水。导师严谨求实和一丝不苟的学风、扎实勤勉和孜孜不倦的工作态度时刻激励着我努力学习,并将鞭策我在未来的工作中锐意进取、奋发努力。导师的指导将使我终生受益。不积跬步何以至千里,本设计能够顺利的完成,也归功于各位任课老师的认真负责,使我能够很好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正是有了他们的悉心帮助和支持,才使我的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在此向####大学,###系的全体老师表示由衷的谢意。感谢他们四年来的辛勤栽培。论文致谢词篇2为期近一年的 论文写作 即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从论文的选题到确定思路,从资料的搜集、提纲的拟定到内容的写作与修改,继而诸多观点的梳理,都得益于我的导师郑教授的悉心指导和匠心点拨。 论文的点评中总是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与她的每次交谈我为期近一年的论文写作即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从论文的选题到确定思路,从资料的搜集、提纲的拟定到内容的写作与修改,继而诸多观点的梳理,都得益于我的导师——郑教授的悉心指导和匠心点拨。论文的点评中总是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与她的每次交谈我都能从中获益。她渊博的学识,敏锐的学术洞察力,严谨的治学态度,一丝不苟的负责精神,以及对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都给予了我极其深刻的印象,让我受益匪浅。在此,谨向郑老师表示我最衷心地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同时,也向两年来所有教授过我和帮助过我的教授老师表示感谢,感谢您们对我的谆谆教诲、耐心指导和无私的帮助。感谢我的同学和朋友们,感谢你们在我论文写作过程中给予我的鼓励、关心和无私的帮助。最后,衷心地感谢我的家人,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给予我的.支持和鼓励。论文致谢词篇3本论文是在导师詹怀宇教授和付时雨研究员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本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感谢岳保珍高工、张曾教授、李兵云老师、何婉芬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重点实验室的伍红、赖燕明、朱先军、成海芬、骆娴、刘道恒、吴胜龙等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福建农林大学谢拥群教授、陈礼辉教授、黄六莲高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三年的学习期间,得到王旭、刘千钧、何为、覃程荣、李宗全、范娟、闽江马、孔凡功、王键、王习文、黄友河、徐莉莉、莫佳琳、郭三川、李建文、钟泽辉、杨奇峰、刘梦茹、尹覃伟、张春晖、刘瑞恒、涂启梁、卓宇、张成峰、江守乐、薛兵、张小超、何卓雅、梁冬梅、李强、刘浩、刘传富、于冬梅、程小炼、赖玉荣、迟聪聪、石海强、王少光等师兄和师弟妹的关心和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是没有办法完成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同窗之间的友谊永远长存。论文致谢词篇4感谢肇庆学院四年来对我的辛苦培育,让我在大学这四年来学到很东西,特别感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感谢领导、老师们四年来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让我得以在这四年中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在此,我还要感谢在班里同学和朋友,感谢你们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给我支持和鼓励,感谢你们。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XXX,在本系统开发中给予我悉心指导,从系统开发到结束中过程遇到很多困难都是他给我鼓励与指引,使我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将系统做完成,在此谨向X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谢谢!这次的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是在我的指导老师XXX老师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毕业设计选题到设计完成,X老师给予了我耐心指导与细心关怀,有了莫老师耐心指导与细心关怀我才不会在设计的过程中迷失方向,失去前进动力。X老师有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这些都是我所需要学习的,感谢X老师给予了我这样一个学习机会,谢谢!感谢与我并肩作战的舍友与同学们,感谢关心我支持我的朋友们,感谢学校领导、老师们,感谢你们给予我的帮助与关怀;感谢肇庆学院,特别感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四年来为我提供的良好学习环境,谢谢!论文致谢词篇5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论文致谢模板篇1四年的读书生活在这个季节即将划上一个句号,而于我的人生却只是一个逗号,我将面对又一次征程的开始。四年的求学生涯在师长、亲友的大力支持下,走得辛苦却也收获满囊,在论文即将付梓之际,思绪万千,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人、名人为我所崇拜,可是我更急切地要把我的敬意和赞美献给一位平凡的人,我的导师。我不是您最出色的学生,而您却是我最尊敬的老师。您治学严谨,学识渊博,思想深邃,视野雄阔,为我营造了一种良好的精神氛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置身其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使我不仅接受了全新的思想观念,树立了宏伟的学术目标,领会了基本的思考方式,从论文题目的选定到论文写作的指导,经由您悉心的点拨,再经思考后的领悟,常常让我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感谢我的爸爸妈妈,焉得谖草,言树之背,养育之恩,无以回报,你们永远健康快乐是我最大的心愿。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谢意!同时也感谢学院为我提供良好的做毕业设计的环境。最后再一次感谢所有在毕业设计中曾经帮助过我的良师益友和同学,以及在设计中被我引用或参考的论著的作者。本研究及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郑建立副教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郑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两年多来,郑教授不仅在学业上给我以精心指导,同时还在思想、生活上给我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在此谨向郑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的电工楼105各位同门,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特别感谢我的师妹叶秋香同学,她对本课题做了不少工作,给予我不少的帮助。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最后我还要感谢培养我长大含辛茹苦的父母,谢谢你们!本论文的所有研究工作从论文的选题、实现条件到论文的写作等阶段都是在简弃非副教授和张勇副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两位导师在作者研究生学习期间在学术和生活等方面的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指导。两位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学术知识、诲人不倦的敬业精神以及宽容的待人风范使作者获益颇多。谨向两导师致以最衷心的感谢。感谢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给我上课的老师们,特别是研室的梁荣光教授、赖汉闻老师、吴坚老师、张国强老师、巫江虹老师等。感谢我认识的师兄弟、师姐妹们。需要一一感谢我的同学们,有幸与你们同学是我读研的最大收获:感谢给我带来的不一样的体验的李国超、孙绍云两位军队的老大哥;感谢陈会平,本论文撰写得到你不少帮助,从你身上学到不少东西;感谢我的合作者胡永飘;感谢给我帮助的叶子波;感谢双重校友刘海燕;感谢带给我多彩生活的梁立明;感谢关心和帮助我的冯长溪。同时还要感谢宿友叶艳辉。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2从开始写作至本论文最终定稿,总共花费了我一个月以来所有的业余时间。虽说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要完成这样一篇论文的确不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但我内心深处却满含深深的感激之情。感谢单位为我们提供的这次学习机会,感谢所有的任课老师,感谢班主任老师,是你们让我能够静静地坐下来,在知识的海洋里吸取更多的营养,从而能够为自己进一步地加油充电。通过论文的撰写,使我能够更系统、全面地学习有关财务管理新型的、先进的前沿理论知识,并得以借鉴众多专家学者的宝贵经验,这对于我今后的工作和我为之服务的企业,无疑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由于本理论水平比较有限,论文中的有些观点以及对企业示例的归纳和阐述难免有疏漏和不足的地方,欢迎老师和专家们指正。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3本文是在导师王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攻读硕士学位的三年时间里,导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活跃的学术思想、执着的科研精神及高尚的做人原则,都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所有这一切都将成为我受益终生的宝贵财富!在此,学生谨向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真诚地感谢大学李教授。通过他们的精心指导与有益讨论,我在研究思想方法上得到了许多启发,并在研究工作中采用他们的部分研究成果与统计资料。感谢大学同学x的支持与帮助,在他们的帮助下使我完成论文。感谢我的父亲、母亲对我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尽管与他们为我付出的一切相比,所有的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我仍要真诚地说声:谢谢!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4终南幽幽,雁塔相伴,是我美丽的校园,毕业论文致谢辞。转眼间,我已经在美丽的师大度过了四个年头。四年,这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四年,我有幸能够接触到这些不仅传授我知识、学问,而且从更高层次指导我的人生与价值追求的良师。他们使我坚定了人生的方向,获得了追求的动力,留下了大学生活的美好回忆。在此,我真诚地向我尊敬的老师们和母校表达我深深的谢意!这篇论文是在我的导师李继凯教授的多次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的选题到结构安排,从内容到文字润饰,都凝聚了他大量的心血。在这篇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李继凯老师不辞辛劳,多次与我就论文中许多核心问题作深入细致地探讨,给我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性建议,并细心全面地修改了我的论文。李老师这种一丝不苟的负责精神,使我深受感动。更重要的是李老师在指导我的论文的过程中,始终践行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原则。他常教导我要志存高远,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以后的继续深造打好坚实的基础。在此,请允许我向尊敬的李继凯老师表示真挚的谢意!在这里,还要特别感谢在大学一年级给我上现代文学课的王荣老师。保送上研究生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处于迷茫状态,是王老师给了我读书建议和一些参考书目,使我很快就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去年11月,在论文确定题目和搜集素材阶段,王老师同样给了我中肯的意见。在此,我要真诚的说声:“谢谢您,王老师!”感谢帮我校正文字和排版的晓芳,谢谢你为了我可以尽快地打印出论文而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我们是有共同志向的朋友,认识你是我的福分,我应该对你心怀感恩之情,也对生活心怀感恩之情!感谢和我一起生活了四年的朋友小叶,是你在我失意时给我鼓励,在我失落时给我支持,感谢你和我一路走来,让我在人生这一驿站中倍感温暖!最后,再次感谢为我们默默地无私奉献自己的各位老师,老师们辛苦了!衷心祝愿母校师大的明天更加美好!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5本论文是在温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老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是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人处事的道路。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温老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倾注了老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温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6本人的学位论文是在我的导师温老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课题的选择到项目的最终完成,温老师都始终给予我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谨向温老师致以诚挚的谢意和崇高的敬意。在此,我还要感谢在一起愉快的度过大学生活的每个可爱的同学们和尊敬的老师们,正是由于你们的帮助和支持,我才能克服一个一个的困难和疑惑,直至本文的顺利完成。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谢谢你们!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7本论文是在导师王教授和李研究员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的,倾注了导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导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本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感谢高工、李教授、李老师、王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实验室的等老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大学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三年的学习期间,得到等师兄和师弟妹的关心和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没有他们的帮助和支持是没有办法完成我的学位论文的,同窗之间的友谊永远长存。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8在兴奋、激动、焦虑、彷徨、期盼中走过了这不寻常的三年,回首往昔,竟有种虚幻的感觉,而自身的变化也实难以用语言所能表达。(受不了,还用了这么多形容词,好像把知道的都用上了)我很庆幸在自己人生的关键时刻遇到了李健宁老师,没有先生的耳提面命,我在学术上不会有这么大的进步,先生正直的品性、开阔的胸怀和处事的豁达更令我受益良多。(汪老师对导师的感情是犹如涛涛江水连绵不绝)感谢各位老师,让我迅速地接触到本学科的理论并能有机会参与了一些实践活动。特别要感谢宋维红老师,没有您学校公共关系这门课给我的启发,也就没有这篇论文的诞生。(宋老师是汪老师除了他敬爱的导师之外,提的最多的一位老师了)感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的各位同学,在与你们朝夕相处的三年中,让我领略了不同个性的丰富和精彩,也促使我走出了狭隘的自我。感谢在论文数据收集过程中给予巨大帮助的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支持,我的论文写作不会有这么的顺利。(我也帮他收集了好多数据呢!)感谢我的女朋友,陪我度过了这么多美好和甜蜜的时光,在校园开满樱花的小道、铺满青石的古道小巷……都留下了我们的身影,而这一切已经深深地镌刻在记忆的深处,不再消逝。(很肉麻,但是很感动啊,呵呵)感谢所有支持过、批评过我的朋友们,也祝你们一路走好。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9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记忆的雪花翩翩起舞,思绪定格在凤凰花开的季节。挥洒过汗水,也滴落过泪花,这里有我熟悉的一切,有我热爱的一切。恍惚中,在美丽的南强校园中,度过了人生中最为宝贵的年华。凤凰涅磐需要经历烈火的煎熬和痛苦的考验。迈进象牙塔殿堂时的激动,仍时刻在内心回荡,不知不觉中完成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蜕变。蜕变需要经历过磨练,磨练可以让我们更为坚强,去勇敢面对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与磨难。感谢夏海平教授、余兆菊副教授。是你们悉心的指导、关心和鼓励下,才使得我养成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去解决所遇到的问题。感谢你们让我懂得了科学探索的奥秘在于永远保持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以及脚踏实地勤勉的务实作风,这是获得胜利的无敌通关密码。感谢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的所有人。在实验室度过了我所有科研时光,每当遇到困难,总是你们在身旁默默的帮助。感谢张立同院士、陈立富教授、兰琳主任、何国梅老师的指导;感谢本课题小组的廖志楠师兄、涂惠彬师兄、黄木河师弟、李然师弟的合作;还要感谢特种先进材料实验室的所有老师、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们的帮助。感谢我的家人。是他们在挫折时,给与我信心与前进的动力;是他们在快乐时,分享我的喜悦。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的人。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10在导师马春英及其他老师的指导下,在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我的硕士学位论文顺利完成,此时此刻,特向他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首先非常感谢我的导师马春英教授,本文的研究工作是在她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的选题、调研到论文的撰写、修改都凝聚着马老师的心血和关怀。马老师渊博的学识、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不倦的`教诲使我受益匪浅。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导师为我提供了科研和锻炼的机会,使我不仅获得了专业知识,也增强了工作能力。在此谨向马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她在学业、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我的指导、关怀和帮助。感谢我亲爱的父母、爱人和孩子!他们的关爱、鼓励使我够顺利地完成学业,他们的理解与支持永远是我前进中最有力的精神后盾。最后感谢所有参与论文答辩和评阅的导师、教授。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11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学习和工作,我终于完成了毕业论文。从开始接到论文题目到系统的实现,再到论文文章的完成,每走一步对我来说都是新的尝试与挑战,这也是我在大学期间独立完成的最大的项目。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有很多感受,从对博客一无所知,对asp,ado等相关技术很不了解的状态,我开始了独立的学习和试验,查看相关的资料和书籍,让自己头脑中模糊的概念逐渐清晰,使自己非常稚嫩作品一步步完善起来,每一次改进都是我学习的收获,每一次试验的成功都会让我兴奋好一段时间。从中我也充分认识到了博客这一新兴的出版方式给我们生活带来的乐趣,在属于自己的网络空间上,尽情宣泄自己的情感,表达自己的感受,并且把自己的想法与他人分享,我也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博客空间。然我的论文作品不是很成熟,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我可以自豪的说,这里面的每一段代码,都有我的劳动。当看着自己的程序,自己成天相伴的系统能够健康的运行,真是莫大的幸福和欣慰。我相信其中的酸甜苦辣最终都会化为甜美的甘泉。这次做论文的经历也会使我终身受益,我感受到做论文是要真真正正用心去做的一件事情,是真正的自己学习的过程和研究的过程,没有学习就不可能有研究的能力,没有自己的研究,就不会有所突破,那也就不叫论文了。希望这次的经历能让我在以后学习中激励我继续进步。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12当我从一个默默的湘中小城来到省城长沙,踏入当时的长沙铁道学院时,命运便把我和这片宁静的校园紧紧地拴在了一起,一晃便是七年,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啊,我很庆幸这段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留在了母校。我爱你,中南大学铁道学院!在举笔即将完成这篇致谢的时候,我猛然发觉自己即刻将离开校园,人生又将写下新的篇章。在这离别之际,尽管依依不舍,却很珍惜,因为在我的生命中有那么多可亲可敬可爱的人值得感激。首先,我要感谢我敬爱的导师——吴小萍教授。从本科毕业设计开始便师从于吴小萍教授,老师给我最大的印象便是待人和蔼可亲、治学严谨。在三年的研究生生涯中,很幸运又得到老师的抬爱,师恩如母,永刻于心。难忘老师美丽的心灵和身影,难忘老师给予国家重点课题研究的机会。难忘老师坚强的性格与不屈的意志。做为我的导师,感谢您对我科研学习上的严厉与教诲;做为我的长辈,感谢您给予我母亲般的关怀与香甜可口的饭菜;做为我的朋友,感谢您对我知心好友般的促膝而谈以及耐心地倾听我的心声。此刻,似乎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我的感激之情,惟愿师生情谊一生延续。祝愿老师及家人健康快乐,永远幸福!对我学业最支持的当然是父母,感谢你们竭尽所能地为我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给予了我健康的体魄,诚朴正直的品质,这些都是我受益终身的财富。我亲爱的弟弟,感谢你对哥哥的爱,我很爱你,愿你学习进步,你是我最大的牵挂与希望。感谢爷爷奶奶和所有亲人们给予我成长的关怀,祝你们永远健康平安。衷心感谢答辩委员会的各位老师们,你们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审阅论文,为我指点迷津;感谢王卫东老师和蒲浩老师平时对我的关心与指导,谢谢你们。感谢刘虹师姐、杨晓宇师兄在我考研时对我的帮助;感谢秦曦青师姐的雪中送炭,谢谢你在我找工作的时候给予的大力帮助;感谢冉冒平、杨舟、李俊芳、郑小燕和陈剑伟几位师兄师姐,还有李洪旺、李文、苏卿、梅盛四位师弟师妹在学习上的帮助;感谢我的五位同门立国,洪强,松真,小乔,小可爱,正是因为你们这三年来的陪伴。在一起开心玩闹,互相倾听,规划未来,从此我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感谢和我朝夕相处的同寝室三年的华仔和中流,能与你们共处一室相处三年也是缘分,谢谢你们在学习上对我的帮助,还有生活上对我的关心,我们相知相惜,毕业也不会使得我们因为分隔两地而显得那么的遥远。感谢我的本科同学兼好友兰玉、陈轶君、赵练横、杨峰、付黎龙、马玉林,谢谢你们平时对我的关心与帮助;感谢远在德国的好友谢欢,谢谢你帮找到了需要的参考文献;感谢那群与我在篮球场上一起奔跑的矫健身影,刘竞、老秦、罗玉、高杰、华山、友华、阿根、老卢、凳子、朝辉、周峰等等;感谢那些和我一起骑单车在春天里驰骋的飒爽英姿,曲曲、祝志恒、胡文军、方薇等等。感谢在大学里给予我家一般温暖的一个个伙伴们,兄弟们,与你们在一起的日子我终生难忘,与你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我的生活一丝都不孤寂。为了理想和爱情,我们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抉择,祝福我们都能快乐,今后再相聚,我们干杯!感谢中铁十七局的结拜兄长韦兄,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与鼓励;感谢南海舰队的知己陈巍,谢谢你一路走来的陪伴,愿你我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感谢中铁十七局的曹总对我关心与厚爱,谢谢您为我做的一切,愿您及您的家人健康快乐;感谢华南理工的老乡小新每次热情地接待,让我异乡也感受到家乡般的温暖;感谢铁四院的孙泽兵给予我在实习时的帮助与关怀。感谢怀化铁路公司的春晓阿姨对我关于生命以及如何对待生活的教诲;感谢当年工作在赣龙铁路线上的工班长黄文明,谢谢你颇有哲理的故事,从此拧亮了我心中的明灯。2020最新关于毕业论文致谢模板篇13时光不待,流年似水,忽毕业将至。回首两年多的困惑与追求,不禁心潮澎湃。值此论文完成之际,我谨向所有关心、爱护、帮助过我的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与最美好的祝愿。完成这篇毕业论文时可谓思绪万千。三年前的这个时候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的情景仿佛还历历在目,转眼已是毕业在即。三年来在白泥山畔沐浴

八一学院法学毕业论文

什么时候用,能棒写

本科论文重复率低于30%可以申请答辩;不到15%可以申请优秀论文。不到10%可以申请校级优秀论文;25%以上有机会修改,但时间不要超过5天。修改后,如果查重失败,将延期回复。怎样才能把论文的重复率降到30%以下,甚至更低?CNKI查重的算法是,如果一行超过13个字,就算重复,如果一行有15个字,就判定为重复。不同数据库检测出的结果会有差异是正常的。通常定稿的学校会用知网进行查重。我们可以使用其他论文查重系统,对初稿中的重复段落进行对比,然后修改重复的地方,最后使用知网进行查重。通常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率在30%以内,可以接受,但具体要求还是以学校为准,因为学校对不同学历的要求会有所不同,所以在写论文之前先了解一下学校的一些论文要求。检测系统也会影响本科毕业论文的复读率,因为不同学校使用的检测系统不同。所以,如果你们学校用的测试体系不包括你写的文章,会比较容易通过。写完论文再查,但是个人用户不可能再去知网查,所以选择的时候擦亮眼睛,最后祝大家毕业快乐!基础

找你的论文导师,商定一个大体方向(我是计算机系的,我们是论文导师,给我们开个小会,并指定每个人的论文方向)论文的重点无非就是查重,去多看看前辈们的毕业论文,活着干脆下载一个,然后在不同的地方慢慢改,然后去网站查重

八一学院毕业了论文是不能查的,部队院校学历要申领学历认证报告。随着我国教育的不断发展,国家为在职人士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学历提升方式,诸如网。

法学院毕业论文序言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3000字太短了,写不出来什么有深度的东西,下面这篇还可以,你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法学毕业论文提纲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怎么写论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学毕业论文提纲1 论文题目 浅析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和解决的对策 法学毕业论文提纲 [摘要] 我国刑事诉讼中超期羁押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经出台了的有关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也未得到真正落实.为此,本文在阐述了超期羁押的概念,危害性及其长期存在的原因的基础上,着重提出了一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关键词] 超期羁押 概念 危害性 原因 对策 前 言 一, 法学毕业论文提纲: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法学毕业论文提纲: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请继续阅读相关推荐: 毕业论文 应届生求职 毕业论文范文查看下载 查看的论文开题报告 查阅参考论文提纲 查阅更多的毕业论文致谢 相关毕业论文格式 查阅更多论文答辩 法学毕业论文提纲2 1、毕业论文大纲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代写论文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 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代写论文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论文结论要求明确、代写论文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8、附录。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代写论文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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