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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中国区域金融体系的研究 2.现行汇率制度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与我国金融应对策略研究 4.我国人民币汇率取向的对策与建议 5.论创建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 6.论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 7.完善我国金融机构及洗钱制度研究 8.汇率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9.人民币汇率与全球货币体系 10.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作用的影响 11.商业银行贷款增长过快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 12.我国居民储蓄高增长态势解析及改进意见 13.货币政策高透明度比较分析 14.对我国间接货币调控政策的市场缺陷分析 15.直接发行央行票据对我国公开市场操作的启示 16.中国货币政策目标及管理策略 17.浅析热钱流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 18.监管职能分离后基层央行如何有效实施货币政策 19.论稳健货币政策的积极作用 20.城区存款业务发展的难点及对策 21.重建经济欠发达地区金融体系的探讨 22.利率市场化条件论证与方法探讨 23.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探讨 24.人民币汇率的未来走势分析 25.国际货币体系有关问题探讨 26.国家的汇率干预有关问题探讨 27.汇率变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分析 28.国际金融危机及相关问题研究 29.国际信贷问题探讨 30.外汇交易有关问题探讨 31.国际金融市场有关问题探讨 32.国际收支有关问题探讨 33.我国的国际收支现状及发展趋势 34.期权理论及其在外汇交易中的运用 35.人民币汇率问题研究 36.国际储备题探讨 37.国际融资问题探讨 二、商业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发展理论 38.金融创新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39.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及对策 40.金融全球化及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41.对银行导入ISO9000国际质量标准的思考 42.我国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的现状与思考 43.论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 44.对发展我国消费信贷的思考 45.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46.如何提升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 47.商业银行扁平化管理的探讨 48.中国银行业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49.探索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 50.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1.简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利益目标短期化 52.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分析 53.成本管理在商业银行系统管理中的应用 54.银保合作发展刍议 55.商业银行应加强产品定价管理 56.信贷业务重组与流程再造 57.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价值取向 58.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 59.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分析 60.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优化的对策与思路 61.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创新 62.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63.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64.关于信贷风险控制的深度思考 65.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66.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评级 67.关于新商业银行法的问题 68.从世界商业银行发展趋势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目标 69.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目标与途径 70.国有商业银行资本结构调整问题研究 71.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问题探索 72.商业银行发展贸易融资业务探讨 73.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74.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途径探讨 75.商业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利弊条件问题研究 76.商业银行外部环境建设问题研究 77.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新增不良贷款问题 78.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体系 79.商业银行客户经理问题的探索 80.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 81.如何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机制 8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机制 83.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问题探讨 84.中西方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比较分析 85.我国发展民营银行可行性问题探讨 86.民营银行在我国发展空间探讨 87.如何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体系 88.国有银行上市对其绩效影响的分析 89.我国股份制银行与国有银行业绩比较:制度因素的探讨 90.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投资基金的困难所在与对策 91.商业银行对企业信用评估问题探讨 92.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创新 93.商业银行岗位绩效考核的实证研究 94.现代银企关系问题研究 95.员工素质与商业银行现代化 三、金融监管与风险管理 96.论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近年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程序的不断加快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结构和素质要求产生了重大影响。下文是我为大家蒐集整理的关于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篇1 浅析回圈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援与创新 一、回圈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援、创新的关系 1.回圈经济发展的简述 回圈经济最早为美国经济学家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其理论主张为:面对经济发展,要回圈使用各种资源,使这种回圈式的经济模式转变过去单程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一理论成为后来回圈经济发展的理论基础。经过发展,回圈经济的概念为: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关系的探究,在发展成熟的市场机制基础之上,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并以此增强环境保护,达到节约资源、利用资源、回圈使用的日的。资源利用一方面要满足利一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在整个经济体基础上实现低投入、低排放、低开采、高收入。 2.回圈经济发展与金融支援、创新的关系 首先,回圈经济本身具有综合性,并且投入成本高,在发展的过程中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市场经济制度之下,金融体系的形成、发展是在金融创新的外表下出现的,这就是回圈经济发展的基础,回圈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援来源于此,所以,回圈经济发展的助力之一为金融创新。 其次,回圈经济想要获得持续发展,既要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又要完善经济发展的方式,以此使经济体制得到升级,并在此过程中得到金融资源的积累与扩充套件。在金融环境下回圈经济发展一方面可以促进基金流通顺畅,市场优化发展,并走向成熟,另一方面可以加速金融资源的创新以及市场上存在的资源整合。 由此可以看出,回圈经济与金融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关的,金融的支出与创新是回圈经济得以发展的关键,回圈经济的发展是金融发展与创新的动力,两者在促进市场发展过程中缺一不可、密不可分。 二、金融支援回圈经济出现的问题 1. *** 重视程度不够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由于我国回圈经济发展起步较晚,曰前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金融支援回圈经济体系,而回圈经济产业化的政策支援还没有形成具体的发展模式,专门性的金融政策至今还没有形成建制。我国虽然积极发展回圈经济,但是并没有将其视为一个整体,还原于整个经济体系之中,制定相关的政策。日前已经形成的融资体制是在外部环境的 *** 下而被动形成的,并不健全,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之下形成的金融机构很难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2.给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注失衡 曰前,就金融业所拥有的监管与执行体制,没有更多精力承担由于环境变化所带来的社会负担。另外,金融业更加注重款项的安全性、收效成果、资金流动等内容,这就使回圈经济的发展环境笼罩在不利的金融环境之下。金融行业更关注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被忽视,这就使得商业金融环境下的回圈经济很难形成相应的市场执行体制,回圈经济的发展渠道受阻。 3.金融机构下的回圈经济发展方面单一 金融机构支援回圈经济不是全方位的,而是有选择性的,主要有农业、发电,对于新产业、技术含量高的行业未被覆盖,这就使得一些行业的能源使用效率、回收率低。 三、回圈经济发展的金融创新措施 1.加大 *** 关注 *** 的导向是一种牵引,能够形成一种潮流、一种激励。回圈经济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全面且系统的工程,如果 *** 放任自流,没有巨集观调控就会减缓回圈经济的发展速度,这与世界发展大势不符,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 *** 要明确回圈经济的概念与含义,不断更新人们的观念,从多个方面同时对回圈经济加以完善,利用 *** 的强制、福利等于段合理引导,以此来支援金融创新的发展。 2.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机制 市场机制、市场内外环境是金融创新的外部条件,只有外部条件良好才会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正使因为回圈经济的发展周期长,并且需要的资金多,伴随的风险高,这就使得资金供需关系制约著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打破这样的困难,必须建立健全金融市场机制,为金融创新奠定基础,以此来促进回圈经济的发展。第一,金融行业要重视激励机制的健全。用奖励机制调动各个企业参与回圈经济的建设之中,汇集更多的金融支援。第二,建立创新机制。发展角度的创新理念之下, *** 设立基金,并由金融机构组织技术创新,又指定单位提供贷款,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援,为回圈经济发展奠定基础。第三,形成风险防范机制。金融机构可以设立或者组织风险投资基金,还可以购买回圈经济发展所必要的债券、股票等,分散回圈经济发展的风险,控制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3.挖掘融资渠道的作用 直接融资可以完善企业结构,招揽对回圈经济具有热情的企业。利用资本工具、股票等的优点,并结合先进技术、放松对企业最高资金数额的限制等措施促进金融市场走向成熟,形成一批效益好、发展健康的回圈经济企业,以此来加速回圈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金融背景之下,回圈经济发展、金融支援与创新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要积极探索,建立效率更高的政策策略,协凋巨集观微观调控的关系、金融内部外部的关系,促进金融发展、回圈经济发展。 篇2 谈金融统计中金融资产分类标准及改进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金融统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在国际通行的各种统计规范中,金融资产分类也是重要关注点。充分认识我国金融资产分类调整详细方向,是确保金融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一、金融资产分类的重要意义 在金融活动的分析和参与中,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一向是重要的内容之一。金融分类能够有效的帮助金融从业者在处理金融统计问题中的各类问题,促进金融分类的完善化和精确化。分类金融资产的原因在于:一是它关系到金融资产以及负债数额的计算;二是作为资产结构的风险性、流动性评估的依据;三是它也是金融从业公司会计报表制作的依据。 对于金融资产分类,需要根据使用报表的实际需求来考虑分类的方法,在一些情况下需要更加详细的报告,而对于一些业务面比较广泛的公司而言,对于一些新生的金融工具的分类以及对于金融工具更加细致的划分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93SNA和2000MFS两大标准之间的对比 2000MFS和93SNA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并没有根本性区别。MFS在金融资产这个本质概念的含义上没有做出改变,也就是“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即为一切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交易,具有显示价格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的统称。”两者的金融资产分类标准也没有区别。两者的实际区别为,MFS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更加具体,同时也做出了更多的补充与完善,对于存款、金融衍生产品、回购协议等新生分类作出了进一步补充。 具体来看,两者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存在着区别,SNA在分类的型别上显得较多,对于金融资产的大类划分上将金融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分为七种,分别是:货币黄金和特别提款权、流动资金、股票以外的证券包括衍生金融工具、贷款、股票或其他权益、保险专门准备金、其他应收应付账款。SNA对于一些大类划分增加了更加详细的划分,对于保险专门准备金而言,分为投资者对养老保险或保险准备金的所有部分、预付费用和索赔准备,对于贷款和债券则将其依据实践加以分类。 MFS在分类上除了分类细化也有着其他的变化,增加了回购协议和证券出借、金融衍生产品、本币与外币存款、其他非贷款资产等分类。其它改变有如下几点:首先是分出了新的金融衍生品类别,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其次是债券的分类被进行了细化,增加了新的债券分类方法,分类更加精细与科学,对于其型别加以划分为长期债权、短期债券、抵押担保债券和其他衍生债券;再次是对于股票的划分,对于金融性公司的股票以及其他股权负债方的资产在记录上一同记录,再根据其具体情况按照股权投资、留存收益、各类准备金、价值调整等型别分别划分型别;最后MFS对于一些新的金融工具也加以收录,在总体上显得更为精密。 三、SNA2008对金融资产分类方面的改进 93SNA对金融核算体系而言是一件重大更改。93SNA对于全部的金融衍生工具都作为金融资产加以考虑,并根据其具体特性加以分类。 在此基础上,2008年推出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2008》又加以扩充套件,雇员股票期权也被计入,将此分类变为“金融衍生工具和雇员股票期权”,并根据其功能将其划分为期权和远期。其在金融资产分类上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在资产的分类变得更加详细,对非股票证券、贷款、股票和其他股权、保险技术准备金、金融衍生工具和其他应收应付账户这五类资产完善更改其定义,同时也对这几类分类的二次分类进行了概念更改和详细化。 现阶段,SNA2008已正式颁布,它对金融资产分类的更改与补充显得更加细致精密。具体情况包括:对于一级分类的数量增加了,变为八个;对于股票以外的证券这个显得不明确的概念改变为债务证券这个分类其内容与定义并未改变;股票和其他权益被改为权益和投资基金股票的称呼,而权益的概念包括上市与非上市股票,投资基金股票则作为一类单独的金融资产被划分出去;保险专门准备金的概念被扩大化变为“保险、养恤金和标准担保计划”。 四、我国目前金融分类实施现状 就日前来说,我国在金融资产分类的划分中还是比较落后的。虽然新兴的金融工具已经出现于市场上,在各类金融资产统计的分类中却并不能得到准确的反映,这就是显而易见影响到了金融资产统计工作的开展。而虽说一般对新型工具也有着一定的统计记录,但其归属尚不明确,不能正确的确定其作用与型别。 一方面,在金融分类上并不严谨。根据日前我国的财务准则,企业或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债券既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又可能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甚至还有可能是持有至到期投资。不同的类别计量方法完全不同,会导致不能准确计量财务情况,而准则对这一点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来自二级市场然而持有者打算长期持有的股权资产,也具备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两种不同类别的特性,虽然说这种问题并不常见,但是就造成了可以通过简单的计划改变金融统计情况的问题,显示了目前我国的金融准则还不够严谨,不能完全应对所有情况的不利现状。 另一方面,日前也存在着金融资产统计中的核算范围问题。根据相关法规,金融统计包括在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活动,但这一标准在实际中执行并不如人意,对市场上实际的金融活动来说,审批和监管的日标是在不断变化的,这也造成金融统计和核算对于不断发生的变化也要跟随变化。 对于我国目前的金融统计情况而言,要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认识与了解,同时对于各种业务情况精熟于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灵巧的运用金融分类标准,但也不能违背法律与法规。 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不断根据国际标准完善金融资产分类体系,把握国际业界金融产品与型别的不断变化,加强对各类分类本质的认识,促进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五、结语 金融资产分类具有变化性,在对金融资产分类的认识中,要不断的与国际化接轨。对于分类的确认是日前工作的重点,对于不同的分类加以注意,更好的为统计目标所服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金融统计分类的新修正相比于过去的标准更好的反映了国际金融市场局势的变化,更好地指导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进行,对于我国优化金融体系有着巨大的作用与帮助。对于金融从业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使得金融行业从业人员需要增加对业界的认识与了解,对于业界的新趋势新情况加强认识,增加了解,从而更好地将理论与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金融服务礼仪论文文献

在写作国际金融论文的过程中,引用参考文献的着录格式是否规范,能反映作者论文写作经验和治学态度。下面是我蒐集整理的金融类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 [1]姚建军.核心竞争力的构建与跨越式发展-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实践[J],中国金融,2002,185:7-9. [2]甘当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18-22. [3]土晓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探析[J],北方经济,2007,. [4]李红.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2005. [5]雷蒙德·戈德司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3-29. [6]李宝巖.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分析[J],商务现代化,2006,585:11-15 [7]刘元.城市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与定位回归[J],中国金融,2005,21:37-42. [8]李贞彩.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 [9]颜伟.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探析[J],市场周刊,2005,8:93-94. [10]陈阳.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4. [11]. [12]. [13]. [14].“KarlBrunner'SMonetaryEconomicsAnAppreciation”.TheJournalofMoney,CreditandBanking,1991,. [15]. [16]. [17]. [18]. [19]陈小宪.风险资本市值-中国商业银行实现飞跃的核心问题仁[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57-62. 二: [1]段正旺,王光.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对策.中国金融,2003,22. [2]人行湟源县支行课题组.信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关键.青海金融,2003,01. [3]刘维奇,高超.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进化博弈分析.中国软科学,2006,12. [4]燕平.竭城助推小企业.中国金融家,2009,02:103 [5]小丽.小企业的十大生存之道.质量探索,2009,07:61-62 [6]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课题组.中小企业贷款障碍与对策研究.金融研究,1999,12. [7]小丽.小企业的十大生存之道.质量探索,2009,07:61-62 [8]七类农业小企业可获农发行重点支援.安徽农学通报上半月刊,2009,11:211 [9]杨思群.小企业金融:理论和政策.财贸经济,2000,03. [10]迟宪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研究.吉林大学,2007 [11]刘慧萍.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09,05:61-63 [12]农发行重点支援七类农业小企业.农家顾问,2009,06:10究,2003 [13]陈及,王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选择.北京商学院学报,2000,04. [14]蔡根生,李衍彬.中小企业贷款难在何处.金融理论与实践,2001,07. [15][J].. [16][J].. [17]AndersenandPiterbarg.. [18][J].. [19][J].. [20]GlassermanP.,[J].. 三: [1]巴曙松、王璟怕、杜婧.从微观审慎到巨集观审慎:危机下的银行监管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0,5:83-89. [2]顾海兵.巨集观金融预警系统的构架简析[J].法观经济研究,1999,11:16-19+25. [3]陈雨露、汪昌云.金融学文献通论巨集观金融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赖娟.我国金融系统性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11. [5]包全永.银行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模型研究[J].金融研究,2005,8:72-84. [6]陈松林.金融风险监测与预警研究[J].经济科学,1997,3;28-36. [7]陈雨露、马勇.构建中国的“金融失衡指数”:方法及在巨集观审慎中的应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1:59-71. [8]曹凤岐.改革和完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7:57-66. [9]高国华,潘英丽.银行系统性风险度量--基于动态CoVaR方法的分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1,12:1753-1759. [10]高国华,潘英丽.基于资产负债表关联的银行系统性风险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12,40:162-168 [11]. [12]Friend,Crockett,:53-64. [13]VeimasitR,. [14]Chang,E,:57-72. [15]:35-47. [16]. [17]GrinblattCheng,:103-135. [18]Land *** an,. [19]李华,许有志,佘元冠.高技术产业化政策对我国企业竞争能力的影响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4 [20]庞皓.计量经济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1]压亚明,穆荣平,李金生.高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实力测度方法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3: 136?143 [22]刘力钢,隋鑫,安曼.高技术企业知识创造与可持续竞争优势[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100?105 [23]胡小平,何建敏.高技术产业竞争实力评价模型构建方法研究[J].软科学,20093:10?14 [24]陈柳钦.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问题研究[J].科学发展,20116 [25]金镭.高科技产业丛集发展动力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4

金融论文范文参考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金融论文范文参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如何创新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模式,提高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满足保险企业的需要,积极推动学生就业,已成为我们专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为此,以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为重点培养目标,建立工作流程的课程体系,实现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零距离对接是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工作流程;职业岗位;承保理赔

金融保险专业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用灵活的实践教学形式,充分开展行业授课、顶岗实习,学生参与实战经营;以岗位需求为出发点,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为重点培养目标,培养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养,掌握保险基本知识,具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实务经营能力与基本技能,能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从事业务拓展、查勘定损、核保核赔、客户服务等实务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一、培养目标及就业岗位

培养素质全面,适应力强,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养,掌握保险基本知识,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能力与专业技能,能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业务拓展、查勘定损、核保核赔等实务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保险一线人才。

工作岗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保险营销 工作任务有:

1.开拓客户,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

2.进行增员招聘、团队建设、业务辅导;

3.协助客户进行理赔、给付、保全变更等服务;参加公司安排的各项业务培训。

(二)保险承保 工作任务有:对承保标的进行筛选、对承保标的的`费率或者价格进行确定、对客户提出的理由进行详细的解答等。

(三)保险理赔 工作任务有:确定理赔案件、查审证明和资料、核定保险责任、履行赔付义务。

(四)保险客户服务 主要工作任务有1.通过电话、电邮、柜台等多种方式为客户及代理人提供投保、理赔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及业务处理;2.负责保单及相关材料的纸制文档及电子文档的档案管理工作;3.记录、跟进客户及代理人的诉求,转呈相关部门落实客户需求。

(五)综合内勤 工作任务有1.帮助业务员解答与条款与契约相关理由;2.按照业管规则进行保单填写与初步风险核保;3.负责与业管部门进行保单、产品资料交接;4.负责发票等重要有价证券的管理。

二、职业岗位要求分析

按照保险公司的工作流程设计专业岗位分别有:保险营销、保险代理、保险承保、保险理赔、保险客户服务、综合内勤岗位等。

(一)保险营销

是开展业务,特指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开展保险业务。保险营销岗位工作要求:

1. 开拓客户,确保销售目标的达成,正确选择保险营销渠道;

2. 掌握社交技巧策略和营销手段,对保险商品进行促销;

3. 正确计算保费;

4.具备沟通协作、服务创新的能力;5. 协助客户进行理赔、给付、保全变更等服务;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对应开设课程主要有《保险营销技巧》、《保险客户心理》、《保险营销礼仪》、《保险产品分析》。

(二)保险代理

保险代理岗位要求:

1.依据确定目标市场的调研目的,用问卷、电话、访谈等策略进行调研;

2.能与被调查对象进行有效沟通;能用准确、精练的语言表述保险条款的内容,熟悉保险的专业知识和一切客户可能提出的相关理由的解答。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详尽、准确、通俗易懂地解释保险条款。具备较高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理由的能力;3.灵活运用营销和社交技巧、策略;

4.能用电脑进行文字输入,并熟练使用office软件;5、能按照公司的要求填写固定格式的投保单,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能按照保险公司和银行的要求开立保费帐户;按照保险公司要求领取保单和收据;及时交给客户并介绍收据的作用和理赔程序、变更告知和理赔通知;

6.具有金融财务知识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能正确计算保险费;会在银行开立账户;

7、时刻遵守职业文明礼仪规范;语言规范,举止得体;8、能吃苦、耐劳,有持之以恒精神、工作踏实、认真、谨慎,积极主动;具备客户至上的服务意识;

9、具备团队合作意识;具备抗挫折能力;具备及时总结自己工作、改正错误、补救失误的能力;

10、遵守相关法律(保险法民法通则),有商业道德,保证最大诚信。需要取得《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保险承保

将投保单资料输入保险公司内部计算机承保系统;搜集风险信息,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制约;根据核保政策对投保人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承保并做出承保决策;缮制保险单证

保险承保岗位要求主要有:1.熟悉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2.较全面地掌握保险基础理论、核保专业知识;掌握保险条款、保险合同、实务处理策略及基本原理,熟悉保险核保业务管理的政策、流程及服务标准,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核保方针、政策及制度;3.熟练运用办公系统软件,掌握统计和量化分析策略;4.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5.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6.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评估和制约能力;7.人寿保险要求具备一定的医学知识,财产保险要求具备一定的机动车辆相关知识(车险)、进出口贸易相关知识(水险)等。

所开设课程主要有《保险承保》。

(四)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岗位要求了解保险理赔的相关知识;能够协助理赔员为客户提供理赔服务。

1、掌握接报案、查勘、定损的策略,及时进行手工登记立案。

2、根据立案通知书,及时登录未决赔案,准确选择出险理由,准确录入预估赔款金额。

3、收集或催收有关索赔单证。

4、缮制理赔案卷,对于拒付的案件,能够做到向客户合理解释拒付理由,并能妥善处理与客户的纠纷。

5、及时通知客户领取赔款。

6、按有关规定装订、保管理赔案卷。

7、按月编制理赔业务报表说明;编制季度、半年、全年理赔分析报告。

所开设课程《人身保险理赔》、《财产保险理赔》。

(五)保险客户服务

保险客户服务岗位要求有:

1、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的为客户服务。

3、多次沟通,稳定并拓展客户,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4、运用互联网、电话、传真、信函等多种途径与客户沟通。

5、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业务系统操作熟练;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工作主动性较强。

6、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聆听能力、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7、坚守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抗压能力强。

所开课程有《保险客户服务》等。

(六)综合内勤

综合内勤岗位工作任务有出单及核对保单,提醒外勤续保、录入与存档业务相关的资料、配合内勤主管进行单证整理对应开设课程《计算机基础》、《保险客户服务》、《保险产品分析》、《保险承保》、等。

三、学习领域构建

校外实训大致包括:一是到保险公司业务管理中心、财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实地演练,熟悉业务操作流程;二是到各类保险标的责任事故现场、汽车修理厂等,培养现场查勘、核定赔偿责任、分析理算保险赔款的能力。三是到保险公司营销部参加晨会、夕会、业务培训,随保险业务员走访客户,掌握陌生拜访、约访、条款解释、拒绝化解、业务谈判、促成签约等营销技巧。

参考文献:

[1] 陈俊杰;《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建设探析》;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年03期.

[2] 董正春;《高职院校金融保险专业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几点深思》;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年08期.

[3] 包青;《高职保险毕业生就业困境及策略探讨》;价值工程;2011年17期.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论文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其对国民经济整体的效率促进和质量提高的特殊作用,服务贸易研究成为世界性的前沿课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服务贸易论文 范文 一:我国企业服务贸易下税收政策论文

一、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一)旅游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规定是2008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第二款。明确以全部价款减除可扣除的费用之后作为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旅游业相关税收政策存在以下不足。1.旅游涉税政策单一,但影响行业税负因素较多。旅游涉税政策主要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缺少对整个行业上下游及周边服务行业一起考虑的综合性政策。与旅游相配套的包括吃、住、行、娱、购等各行业,而这些相关行业税负的叠加也将间接带动我国旅游业的税负上升。对以门票收入、代理收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因自身业务开展而发生的费用无法在流转税环节扣除,存在重复征税的可能性。2.旅游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对于旅游消费者而言,在境外旅行购物时,一般都会考虑购物的免税或退税政策,而在国内旅游购物税收政策较少,仅为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和上海在世博会期间的世博园区相关政策。对于旅游服务的开发和提供者而言,可以享受到的旅游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十分有限。

(二)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目前,对交通运输业已实施征收营业税向征收增值税改革,税率从营业税3%变为增值税11%(小规模纳税人3%),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不足在于以下两点:1.交通运输相关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较少。税收政策对于交通工具装备制造、国际运输服务公司背后的支持或辅助等行业的扶持有限。例如研发费用中,用于营业税项目的原材料消耗进项税额不能扣除;还有对基于互联网商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物流业,其相应的仓储厂房可享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等较少。2.船舶登记政策、船员优惠政策力度较小。船舶购置往往金额巨大,购进时的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收成本较高,对中方所有者的“方便旗”船舶进行单独发文的税收减免力度较小。此外,中方船舶往往青睐于雇佣中籍船员,但我国对于中籍船员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

(三)与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待完善

与企业走出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及在 财税 [2009]125号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此外,尽管已与一百一十多个国家签署税收协定,但也有尚需完善之处。一是需要用实物及配套服务等形式出资进行对外投资的企业,若不具备出口经营权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二是对于境外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这使得企业在应对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时,容易遇到资金瓶颈。三是对于国家鼓励支持、或战略需要、以及具有明显贸易创造效应的被投资企业,其经营产品(如矿石、原油等)或服务的进口没有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减免。

二、提升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推进金融、 教育 、 文化 、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需要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加快推进“营改增”步伐,使增值税进一步扩围到服务贸易相关领域

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是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项目中的旅游、建筑、 保险 、金融尚处于应纳营业税范围。今后,对已经适用增值税的服务项目中,需要在退税政策方面予以创新,探索适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对于尚未达到条件扩围入增值税范围的如金融、保险等服务应当考虑给予跨境服务减免营业税;探索不限于技术性离岸服务外包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构筑有助于服务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从有助于服务业发展出发,针对服务业产业链各环节,构筑和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促进旅游业发展,可参考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给予旅游业企业在品牌推广、服务提升等方面研发支出予以加计扣除。重视如旅游、船运、航空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给予特定职业或岗位个人所得税优惠。为激发旅客购物需求,除机场免税购物以外,可在部分城市试点境外游客购物退税政策,并考虑在合适的旅游景点推广。

(三)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走出去相关的税收政策

对风险投资型、资源获取型、贸易互补型、实物输出型等不同特征投资形式,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如对海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比例的免税额度;被投资企业的当地产品进口时减免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国内企业以实物及相关服务出口投资给予增值税出口退税认定等。考虑到汇率波动对大额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允许企业选择一定时期内最优汇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不以避税为目的企业利润留存给予一定的免税期限,以提高企业在当地再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的能力;用已征收税款建立应对海外投资综合风险的税款资金池,在企业遇到对应风险项目时,给予适当退税帮助。

服务贸易论文范文二:CEPA实施对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CEPA实施对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受内地市场准入限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货物贸易[1]。1995年,香港输往内地的港产口占香港外发加工贸易的比重为,而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仅占香港服务总输出的。此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逐渐出现上升趋势,特别是1997年香港回归后,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更加紧密。至2000年,中国内地首次取代美国成为香港的第一大服务贸易输出地和输入地。

在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顺利发展以及香港服务经济与内地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背景下,CEPA出台对于加快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促进效应受到广泛关注。CEPA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以及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地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主要涉及的42个行业,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 广告 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旅游、银行、证券及期货等服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行业的开放方式主要为两种:一种是完全开放,即以独资的形式从事特许经营,如物流、零售服务等;另一种是以比世界贸易组织更低的门槛进入内地市场开设分去机构,如银行及保险。2004年CEPA实施以来,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与输入上升趋势更加显著,特别是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近年来,香港与内地互为双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且继续保持着上升趋势。2004年以前,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基本处于持平状态;2004年以后,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明显上升。从服务贸易总量分析,2010年,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出额为2305亿港元,是2004年CEPA开始实施时服务输出额的两倍,占香港服务输出总额的;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额为1047亿港元,占香港服务输入总额的。从服务贸易部门类别分析,香港自内地的服务行业进口基本保持稳定,2004~2007年,香港自内地的商贸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进口额在香港相应行业服务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保持在45%、30%、25%左右。除旅游服务外,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主要是运输贸易和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这两项服务贸易的发展和香港对内地(特别的珠三角地区)的直接投资及由此形成的“前店后厂”产业分工格局密切相关,同时与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密切相关[2]。

实证分析

1理论基础

CEPA虽然没有对外设立统一关税,但其零关税、开放服务贸易等规定同样适用关税同盟理论。维纳提出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来衡量关税同盟的效果。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国之间取消了关税,从而引起的在本地生产成本较高的产品被同盟国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所取代,因而新的贸易在同盟国之间被创造出来。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同盟国之间的关税保护相当于对非同盟国的减税歧视,使得原来来源于生产成本较低的非同盟国的产品转而向生产成本较高的同盟国转移。

2模型构建和数据采集

巴拉萨模型是研究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经典模型。该模型假定:区域贸易合作之前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固定不变的,区口需求收入弹性大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创造效应;当区域外贸易合作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小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转移效应。本文试图运用巴拉萨模型对CEPA实施前后香港和内地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比较,进而得出两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为方便检验CEPA实施前后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本文在巴拉萨模型中加入虚拟变量D,CEPA实施前D=0,实施后D=1。本文选取1995~2010年的香港服务输入、香港来源于内地服务输入和内地服务总进口值作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其中,香港相关服务贸易数据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内地服务进口数据来源于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年鉴。因内地按来源服务输入尚未进行统计,本文采用香港政府公布的按目的地划分的至内地服务输出值来代替内地区域内服务进口值。

3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软件对应用的巴拉萨模型进行线性回归。各回归方程F检验结果显著,拟合优度在以上。从表1可以看出,CEPA对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不同。CEPA实施后,香港的服务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均大于CEPA实施前,说明香港存在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但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具体地讲,香港总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而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说明香港从内地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大于本地生产。区外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上升了,表明香港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成本低于内地的服务贸易。内地的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明显,但同样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内地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说明内地从香港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成本大于本地。CEPA实施后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比CEPA实施前高,所以内地没有以香港的服务贸易来替代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可见,香港与内地仍未充分享受到CEPA的优惠政策。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分部门服务业出口竞争力优势的分析表明:香港与内地在交通运输、旅游及金融等服务贸易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在内地有明显比较劣势的交通运输和金融方面,作为国际转口贸易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香港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在香港有明显比较劣势的旅游领域,内地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在服务产业结构上,香港的会展、中介等领域的丰富 经验 、优秀人才及国际标准能够弥补内地的相应不足。因而,CEPA的实施会有利于两地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统计,香港与内地的贸易依存度在逐年增加,服务贸易关系更加紧密。然而通过巴拉萨模型检验发现,香港与内地仅存在总的贸易创造效应,而不存在区内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表明CEPA的实施效果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领域还未充分体现。香港与内地之间服务贸易受内地市场制度、政府壁垒等因素限制仍需大力推进CEPA的各项政策实施,加快内地与香港在服务业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对接与资源整合。不同社会体制和法律体制、人文环境、语言环境等均会造成两地服务业合作在实际操作中的障碍,例如法律制度、会计准则等。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对CEPA优惠 措施 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内地经济环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港商向内地扩展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2)虽然CEPA降低了香港服务贸易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但是审批程序的耗时耗力,在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大大削弱了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的促进效应。(3)作为亚洲金融中心,香_特的金融优势应发挥在服务贸易领域,尽快完善香港人民币清算体系,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消除服务贸易中不同币种的限制。同时,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体系,香港银行应在内地增设营业机构和代表处,为内地企业提供先进的金融服务,加强两地在金融行业的服务贸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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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国际贸易环境对我国贸易策略的影响摘要:近十几年来,全球贸易量取得了惊人的跨越式增长,而自由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也日趋尖锐。一方面,许多发达国家利用不对等的贸易和投资手段从发展中国家攫取大量战略性资源,却造成这些国家境内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调;另一方面,一味地追求贸易扩张、资金积累和工业化又实际加剧了全球环境的恶化。环境效应对贸易的“挤压”性制约日益上升为国际贸易发展的焦点。在此背景下,引入环境变量,促进贸易策略的可持续性便成为实现我国对外贸易科学发展的必然之路。关键词:国际贸易 贸易环境 贸易策略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论文

(一)主题的写法[2]毕业论文只能有一个主题(不能是几块工作拼凑在一起),这个主题要具体到问题的基层(即此问题基本再也无法向更低的层次细分为子问题),而不是问题所属的领域,更不是问题所在的学科,换言之,研究的主题切忌过大。因为涉及的问题范围太广,很难在一本硕士学位论文中完全研究透彻。通常,硕士学位论文应针对某学科领域中的一个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并得出有价值的研究结论。(二)题目的写法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工作的主要内容,切忌笼统。由于别人要通过你论文题目中的关键词来检索你的论文,所以用语精确是非常重要的。论文题目应该是对研究对象的精确具体的描述,这种描述一般要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研究结论,因此,我们的论文题目不仅应告诉读者这本论文研究了什么问题,更要告诉读者这个研究得出的结论。(三)摘要的写法毕业论文的摘要,是对论文研究内容的高度概括,其他人会根据摘要检索一篇硕士学位论文,因此摘要应包括:对问题及研究目的的描述、对使用的方法和研究过程进行的简要介绍、对研究结论的简要概括等内容。摘要应具有独立性、自明性,应是一篇完整的论文。(四)引言的写法一篇毕业论文的引言,大致包含如下几个部分:1、问题的提出;2、选题背景及意义;3、文献综述;4、研究方法;5、论文结构安排。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随着金融去杠杆监管措施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是银行业扩张增速放缓。截至2017年4月末,银行业资产同比增速由2016年末的16%降至13%。2017年上半年,约4家全国性大中型商业银行总资产出现下降,多数银行二季度总资产增幅低于一季度。从不同类型的银行来看,今年以来中小银行扩张速度快于大银行的局面已经扭转,中小银行去杠杆逐步落实。今年一季度季报显示,五大行总资产较去年末增长,而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仅增长,4家上市城商行资产增长。

二是去杠杆推高同业负债价格,增加商业银行负债成本。受去杠杆政策影响,市场流动性相对紧张。虽然央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和MLF维持适度流动性,但同业负债成本持续高位运行,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负债成本。

三是去杠杆,压缩同业资产。去杠杆导致商业银行利差空间收窄,同时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同业资产操作。因此,商业银行的同业资产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如果用银行对金融机构债权规模来近似同业规模,同比增速将从去年四季度的20%以上下降到2017年6月末的11%。

第四,去杠杆挤压“影子银行”,商业银行表外理财逐渐萎缩。商业银行去杠杆集中压缩了部分表外业务,导致表外融资进一步压缩,部分表外业务转回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

去杠杆化的影响如下:

三是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目前流动性覆盖率仍处于达标过渡期,达标要求将逐年提高。但同业负债主要受外部因素影响,波动性较大,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因此,去杠杆会进一步加大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二)同业业务去杠杆化及其影响分析。

金融去杠杆以来,同业业务受到抑制,增速下滑。3、4月份,同业存单净融资额也明显下降。股份制银行净融资额收缩最为显著,连续两个月下降超过80%。近期银行发行同业存单主要以滚动发行维持资产为主,新增发行增速得到控制。

从去杠杆对同业业务的影响来看

第一,直接造成部分业务暂停。出于审慎考虑,银行经与监管机构和同业沟通,考虑到目前监管政策中存在尚未明确或自身把握不透的相关政策要求,已经暂停了部分同业业务的开展,具体包括:停止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暂停同业资金对接银行授信审批资产业务;暂不投资新的直贴票据的资管业务等。

第二,导致同业业务规模压缩。在资产方面,由于投资理财、同业资金对接等业务的暂停,存量业务到期难以续接,资产规模不得不压缩。在负债方面,随着各机构同业业务规模的压缩,同业资金融出量将有所下降,从而影响银行的流动性管理,令银行被动下降规模。

第三,业务创新基本停滞。目前同业机构对于监管尚未明确的业务都比较谨慎,市场缺乏创新环境,交易对手之间创新合作阻碍较大,创新业务模式难以形成。

(三)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去杠杆情况及影响分析

自2014年开始,由于实体部门融资需求持续下滑,此前蓬勃发展的“非标”业务大幅萎缩。为维持必要的收益和规模扩张,影子银行体系转而通过委外加杠杆方式,将资金大量配置到债券、股票、私募股权等资产市场,本质上是利用了从央行获得资金成本较低、市场上存在相对高收益投资标的之间的套利机会。

委外业务基本来自银行资金,委外管理人大多为券商、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银监会等监管部门此轮连发多道指令要求降低杠杆,引发了银行委外资金的赎回抛售风,对债市形成了压力。特别是一些小城商行被强制去杠杆,相应的资管公司或基金公司就必须以亏损为代价卖债,资产加速贬值。今年前三个月委外基金的规模缩量显著。统计显示,截至一季度末,有916只基金的资产净值在2亿元以下,其中有222只小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占基金总数的%。

对资管行业而言,本轮去杠杆除了带来各类资管产品自身杠杆水平的下降之外,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对委外管理人的洗牌。简单通道业务失去存在的基础,机构间的合作由此升级为优势互补;委外投资出现分化,在委外管理人的选择上,更加注重投资能力;市场将完善委外投资的管理机制,建立白名单机制,加强定期汇报和沟通,实行末位淘汰制度,规定委外管理人跟投比例等。这些都将对资管行业产生深远影响,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的本质。

(四)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去杠杆情况及影响分析

银行金融市场业务自营投资以债券投资为主,其中又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重。债券市场加杠杆的通常方式是通过债券回购来进行融资,通过进行多次质押回购循环操作,让投资者购入数倍于自有本金的债券量,提高杠杆率。

2014年至2016年10月我国债市出现持续近三年的牛市行情,中债银行间债券总指数累计上涨%。银行债券投资的比重整体上升,2014年至2016年债券投资占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比重由%提高到%。2014年至2016年金融机构债券投资余额增速分别为%、%和%。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和理财产品主动负债所筹措的资金大量投资债市。截至2016年底,银行理财产品资金配置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为%。

在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提出要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去杠杆的一系列措施主要依赖货币政策调控以及产品层面监管政策的落地。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央行频繁使用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逐步抬升资金成本,迫使金融机构去杠杆并鼓励资本脱虚向实。二是调整场内质押式回购规则。2016年12月《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出台,2017年4月《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出台,从杠杆率限制、入库债券标准从严等方面修订了回购交易的业务规则。三是监管协同升级,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指引限制产品层面的杠杆率。自2016年起,“一行三会”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对于产品杠杆明确提出监管要求。

一系列去杠杆政策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有:

第一,银行间债市出现较为剧烈的调整。2016年11月份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前期的稳健偏宽松逐渐转向稳健中性,监管推动金融去杠杆,银行间债市出现较为剧烈的调整,中债综合指数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初累计下跌%,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上行至%。

第二,债券市场成交量明显缩减。今年一季度银行间债市现券日均成交量同比下降19%;4月份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22%,5月份同比下降21%,整个二季度同比下降19%。

第四,市场利率走升并逐步向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传导。在货币政策中性叠加金融去杠杆政策影响下,去年四季度以来货币市场利率中枢有所抬升。今年5月份,同业拆借加权平均利率为%,分别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和个百分点;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为%,分别比去年12月份和去年同期高和个百分点。

一般来看,货币市场利率向债券市场走势的传导总体较为顺畅,两者走势较为一致。去年四季度以来,债券收益率跟随货币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1年和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由2016年10月末的%和%升至今年5月末的%和%。

同理,货币市场利率走高也对银行贷款利率形成一定传导。今年3 月份,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比去年12 月和去年同期分别上升 和 个百分点。在一般贷款中,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为%,比去年12 月上升 个百分点。

第五,银行流动性管理难度相应加大。近年来,随着货币供应方式变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采用逆回购和 MLF,目的是“削峰填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稳定。调控方式的转变意味着央行的货币投放要紧盯市场需求,在缓慢抬升资金成本的同时,还要确保不出现流动性危机。如此一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操作频率加大,流动性投放的波动性增加导致银行流动性管理难度相应加大。

金融去杠杆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难度加大

近年来,监管明确商业银行同业负债不超过全部负债的三分之一,而去杠杆加大了同业负债价格的波动率;同时,市场资金价格长期高位运行降低了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宏观经济中M2增速出现明显下降,从而导致全社会存款增长难度加大,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渠道有待拓宽

结合国际监管经验,2015年银监会正式印发《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从2016年开始,央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也将宏观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纳入管理范畴,重点对商业银行的资本数量和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措施,表外业务可能存在回流表内的趋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也存在管理压力。若商业银行未来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杠杆水平,就需要拓宽外部资本补充渠道,紧跟监管形势变化,积极通过各类资本工具的创新研究,增强资本外部补充能力。

(三)监管政策细节亟待明确

目前对于部分问题,监管部门与市场机构之间还存在分歧,沟通协调需要时间,同时考虑部分政策还需进一步明确标准,预计监管层从完成全部检查到监管政策执行细则出台仍需相当一段时间,这将对下半年受监管影响较大的同业业务开展产生影响。

(四)业务判定标准有待明确

从目前检查反馈来看,各地监管机构在具体业务问题上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需要银监会进行标准统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地银监分支机构的监管力度也有所差别。多数分支机构仅对可以明确判断存在违反现行监管规定的业务提出整改要求,主要还是监管指标套利或者违规放贷等方面问题。对于一些涉及“同业空转”的判定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也有少数分支机构并未直接提出整改要求。

政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政策协调配合、稳妥有序推进去杠杆

一方面要加强“一行三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协调,统筹货币政策措施和金融监管措施的出台,避免政策叠加共振触发无序去杠杆风险。另一方面,要合理把握去杠杆的政策节奏和力度,避免引发银行过快压缩信贷和表外融资损害短期经济增长。

金融监管方面,特别注意绝不为处置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一是监管政策实行新老划断,新增部分按照新的监管标准进行,对存量业务允许存续到期后进行自然消化。二是合理安排过渡。自查督查和规范整改工作之间安排4至6个月的缓冲期,为银行实现合规达标预留时间。

(二)加强风险提示和舆论引导

银监会表示,立法工作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要针对突出风险,及时弥补监管短板,排查监管制度漏洞,完善监管规制。银监会公布了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称今年将加快对银行股东代持、资管业务、理财业务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金融去杠杆更多着眼于通过化解金融风险以实现经济长久、平稳、持续增长。在此过程中,需把握好节奏,防止急于求成引发市场激烈动荡,因此应加强舆论引导,帮助市场形成稳定、有效的金融监管预期,实现制度协调、金融稳步去杠杆。同时,监管层应将监管重心前移,由注重事后控制转换为注重事前、事中控制。

(三)加强监管合作、完善穿透式监管

在现有分业情况下,需统筹金融信息统计工作,对风险摸底防控,重点排查,加强监管合作,实现穿透式监管,进一步提高风险信息披露标准和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水平,切实防止监管套利。长期来看,需要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针对资产管理业务构建和设计统一的整体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的全覆盖。

(四)建议明确政策细则、统一政策执行标准

对于风险资本计提、同业资金投资的嵌套穿透等相关问题,建议在充分调研和考虑业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尽快明确相关政策,以免由于政策不明确而导致业务暂停。另一方面,建议统一各地监管分支机构的执行尺度。

(五)协调推进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各项改革

金融去杠杆旨在为实体经济的长效发展营造一个健康的金融环境,但是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关键仍依赖于实体经济领域的改革。“脱实向虚”问题的症结在于实体经济的效率低下,其中快速攀升的企业债务杠杆、房地产泡沫、大量“僵尸”国企对金融资源的长期占用都是影响经济改革和提升效率的重要障碍,这些问题不解决,“脱实向虚”问题仍会卷土重来。

显然,金融加杠杆是在实体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产生的。长期来看,唯有协调推进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各项改革,才能使金融回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而实体经济效率的提高也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进而实现经济和金融的良性循环,让商业银行积极回归本源,有效服务客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六)积极创新外部资本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在维护金融稳定,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下,商业银行不论是从监管还是从自身经营的角度,都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资本的质量和数量,目前商业银行外部资本补充主要包括股权融资、优先股和二级资本工具债几种方式,后续应进一步在监管机构的引领下,加强资本工具创新,为商业银行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本文源自《债券》杂志

农村金融信息服务论文

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肩负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金融支持的重要使命,但我国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尚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的新要求,这就迫切需要对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进行变革和创新,尽快形成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以此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金融需求。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存在诸多缺陷,难以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经过多次改革和完善,已经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分工协调的格局,目前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民间借贷市场并存的局面…

农村信用社论文篇2 浅谈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摘要]随着市场 经济的 发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 文化建设对农村信用社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地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是农村信用社变革 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的内在需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信社要真正成为金融市场中活跃的金融企业,跟得上时代发展潮流的步伐,就必须加强代表其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 以人为本 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 工作不断取得进步,不但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全面提高了整体业务水平,行业自律也得到了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状况逐步改善, 社会地位不断提升,形成了自身特色的文化内涵。但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规模、效益增长,稳健、审慎不足。要想实现科学的发展,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发展不放松,别一方面更要把稳健放在首位,把合规文化建设引入和贯穿到业务经营的每个环节,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现状 1.概念认识雾里看花 提起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大多员工不知所以然,他们往往把农村信用社内部开展的文体活动、惠民活动当成企业文化,热衷于活动的轰轰烈烈,并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硬性指标来完成;还有的农村信用社把以前开展的一些文娱活动都归纳为企业文化,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中并没有搞明白企业文化的基本内涵。 2.思想认识墙上芦苇 员工素质的低下是思想认识底子薄的根本原因所在,它严重障碍了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由于农村信用社不同程度地存在近亲繁殖等现象,新鲜血液没能得到及时充实到信用社,而低文化员工对新鲜事务接受能力低下,对企业发展方向不能领会或领会不深,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不能理解或认识不到位,因此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上表现为整体思想认识打不开局面。 3.对潜在的优良传统没能系统 总结上升到文化层次 农村信用社已经能够生存繁衍50多年且成发达之势,可见其具有自身独特的文化精神所在。如何发掘和开发并系统地总结,使其上升到“文化”层次,形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精神支柱之一,此项工作整体上来说处于停滞不前或才起步。 4.党 组织在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系统建立了自己的党建体系,大多县级联社以上都建立了党委,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业务发展中得以充分显现,但对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却认识不足,更有甚者仅停留在形式、花架子的错误认识观点上。 二、加快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立完善的措施和途径 1.树立自身品牌、创新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就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找准市场定位,以服务三农为主体,服务地方、扎根农村、贴近农民,不断加大支农贷款的投入,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以信贷结构调整倾力支持农民致富、农村经济发展和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造农民普遍认可的品牌文化,使广大农民充分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是农民的银行、自已的银行、可信赖的银行。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宗旨,也是各项工作的出发点,更是现代金融企业文化的丰富内涵。农村信用社要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创新服务品种,随时满足市场需要。在抓好柜台服务的同时,还要延伸服务区域,不但要形成优良的服务作风,还要探索灵活的服务方式、构建良好的服务 环境。通过服务占领更大市场与空间,拥有更多长期优良客户,创造业绩,树立更好的信合形象。 2.从服务下手,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良好的服务是在竞争中立于不败的关键,信用社应当积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首先是规范服务环境,农村信用社各营业单位的建设必须使用省联社统一规范标准,统一机构名称,在规定位置悬挂统一的机构牌、利率牌、营业时间牌。营业室要统一悬挂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服务电话号码,做到悬挂齐全、端正、服务环境整洁、美化。二是完善便民服务设施。营业柜台外应配备沙发、坐椅、老花镜、验钞器具、书写用笔墨等。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一套整体形象设计方案,从员工的仪表、站立、坐姿到办公桌椅、社区卫生、花草等外部环境都要给客户一个全新的感受,使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断创造农村信用社的优质服务品牌。 3.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实施奖励机制,加大员工培训 教育力度 在世界上经营良好的大企业中,优秀企业都建立有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与教育培训系统,有的企业甚至还办有自己的学校,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更是逐渐多元化。农村信用社在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一方面提前准备,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竞争激励和人才任用机制,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唯以重任,创造言论自由、工作自主的内部环境,更好的实现员工的自身价值,促进信用社实现双赢;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还应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既要制定完善实用的培训工作制度,又要采取多种培训方式,要通过培训达到教育员工、充实员工、提高员工、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信用社人才储备库的目的,增强信用社竞争力、创新力、生命力,使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可靠的动力。 4.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在现代企业中的重要作用无可非议,也是许多成功企业的基本原则,它是企业文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企业自然毫无疑问的应将以人为本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了解员工、理解员工、引导员工、爱护员工、关心员工、信任员工、增强队伍凝聚力,知人善用,让员工人尽其才,各显所能,各施其长,促进员工实现人生价值,推动企业实现更佳业绩。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正面临向商业银行改制的关键时期,面对众多金融机构的竞争,建立完善良好的企业文化迫在眉睫,它将是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的立足农业,服务三农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康凤立.浅谈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建设.河南日报农村版,2005. [2]邹国本.浅谈农村信用社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青年科学,2009. [3]王振宇.浅析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2011. 猜你喜欢: 1. 农村信用社发展论文 2.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关于信用社方面论文 3. 金融本科信用社方面毕业论文 4. 有关信用社内部审计论文 5. 信用社个人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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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6〕90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以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和原则 本意见适用于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以下统称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调整涉及面广,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这项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中西部,后内地;先努力解决服务空白问题,后解决竞争不充分问题”的原则和步骤,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办法,稳步推开。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 二、准入政策调整和放宽的具体内容 (一)放开准入资本范围。积极支持和引导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收购、新设以下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二是农村地区的农民和农村小企业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发起设立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三是鼓励境内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四是支持各类资本参股、收购、重组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将管理相对规范、业务量较大的信用代办站改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五是支持专业经验丰富、经营业绩良好、内控管理能力强的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本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和行政村增设分支机构。 上述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总部原则上设在农村地区,也可以设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备贷款服务功能的营业网点只能设在县(市)或县(市)以下的乡(镇)和行政村。农村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新设立的机构,其金融服务必须能够覆盖机构所在地辖内的乡(镇)或行政村。 对在农村地区设立机构的申请,监管机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开展实质性贷款活动的,不占用其年度分支机构设置规划指标,并可同时在发达地区优先增设分支机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新设立分支机构的,原则上应在新设机构所在地辖内的县(市)、乡(镇)或行政村也相应设立分支机构。 (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根据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规模及业务复杂程度,合理确定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一是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二是在乡(镇)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在行政村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三是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的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四是适当降低农村地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改制方式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其中,农村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县(市)为单位实施统一法人的机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取消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在县(市)、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拨付营运资金的限额及相关比例的限制。 (三)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适当调整境内企业法人向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境内企业法人应具备良好诚信记录、上一年度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1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资金来源合法等条件。 资产规模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以及不良资产率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境内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可以在农村地区设立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四)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标准化的银行产品与服务。鼓励并扶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农村地区银行业法人机构的具体业务准入实行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由当地监管机构根据其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结果予以审批。 充分利用商业化网络销售政策性金融产品。在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在不增设机构网点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银行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加大信贷投入。鼓励政策性银行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并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优势互补原则基础上,与商业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适当拓展业务空间,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 鼓励大型商业银行创造条件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并根据农户、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状况向其发行银行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银行卡业务。 (五)调整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资格。一是村镇银行的董事应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其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二是在乡(镇)、行政村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含高中或中专)学历。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负责人,由其投资人自行决定,事后报备当地监管机构。四是取消在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上岗。五是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根据本地产业结构或信贷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同等条件下,适量选聘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作为其董(理)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信贷管理工作。 (六)调整新设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审批权限。上述准入政策调整范围内的银行业法人机构设立,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其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在省会城市所辖农村地区设立银行业法人机构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其筹建行政许可事项,其筹建方案应事前报当地监管机构备案(设监管办事处的,报监管办事处备案)。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未设银监分局的,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上述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由决定机关颁发。 (七)实行简洁、灵活的公司治理。农村地区新设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其机构规模小、业务简单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运行科学、治理有效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在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经营效率的同时,要加强对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的约束,防止权力的失控。一是新设立或重组的村镇银行,可只设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行使对高级管理层的监督职能。董事会可不设或少设专门委员会,并可视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管理小组或岗位,规模微小的村镇银行,其董事长可兼任行长。二是信用合作组织可不设理事会,由其社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经营管理层,但应设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监事会。三是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管理层可由投资人直接委派,并实施监督。 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设置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简设置职能部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高效、安全、稳健运作。 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组织以及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外资金融机构除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8号)和《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外,在农村地区的其他准入政策适用本意见。 三、主要监管措施 (一)坚持“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实施审慎监管。要强化对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良资产率及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的持续、动态监管。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必须执行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应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村镇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贷款。 (二)根据农村地区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差别监管措施。一是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不良资产率在5%以下的,监管机构可适当减少对其现场检查的频率或范围,支持其稳健发展。二是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资本充足率,并加大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的力度,适时采取限制资产增长速度、固定资产购置、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增设分支机构、开办新业务以及要求其降低风险资产规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资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资产率高于15%的,可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内仍不能有效实现减负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适时接管、撤销或破产。 对专营贷款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应主要实施合规监管,并与其母公司实施并表监管。 (三)引导和监督新设银行业法人机构的资金投向。原则上,信用合作组织应将其资金全部用于社员,确有资金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购买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对新设立的信用合作组织,只要其管理规范,诚实守信,运行良好,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需要予以融资支持。鼓励农村地区其他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兼顾当地普惠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的前提下,将其在当地吸收的资金尽可能多地用于当地。对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用于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或通过其他合法渠道向“三农”融资。 (四)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一是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贷款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在农村地区开展贷款业务的特点,积极开展制度创新,构建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三农”实际的贷款管理制度,培育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信贷文化。三是监管机构应建立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该机构综合评价、行政许可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经营,满足农村地区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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