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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拉黑作者会通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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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拉黑作者会通知吗

在SCI投稿这条路上,无数作者怀着一腔热忱信心满满地往前冲,然后被现实直接浇了一盆冷水。要么投过去的文章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要么就是等审稿等到天荒地老。 “实在等不及了..要不我去投其他的试试...?” 由于漫长的等待,许多作者不由得生出了这样的想法。本也只是出于想多个机会的目的,却不知道这个做法其实踩了投稿雷区,许多期刊都是不允许一稿多投的,甚至把这个行为认为是学术不端, 很可能被刊社拉黑。 一般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在期刊编辑和审稿人 不知情的情况下 , 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其作品内容相同或相近。 1、存在一个 版权纠纷 。假设这篇文章被不同的期刊录用了,那么这篇文章到底该登在哪里呢?其中必定会导致版权纠纷。所以一般刊物在投稿时都会要求作者签署版权转让协议。 2、浪费了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和劳动成果。众所周知,一篇稿子走完完整的审稿流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精力。好不容易审完决定录用了,这时候作者却说其他刊物也录用了想撤稿,既浪费了编辑的心力,又浪费了其他文章的审稿时间,导致其他作者的文章延期。 1、在审稿流程中,有一个环节是专家外审,而同一领域的刊物很有可能在专家审核方面存在交叉的情况。假设一稿多投之后,文章被不同的刊物送交到了同一个专家手中进行审核,人家一看,无论文章写得有多好,多半也凉凉了。 2、一稿多投一经发现,作者本人很有可能会被编辑和刊社 拉进黑名单 ,拒绝审理此作者稿件,以后再想给此刊物投稿也不可能了。尤其是国外的刊社,对一稿多投的处理更加严格,被发现后,不止是此刊物,甚至与刊社有联系的其他刊物也会将作者拉入黑名单。 3、在文章送审的时候,很多刊社的 投稿须知 中有一条写的非常清楚: 请勿一稿多投。 在双方约定之后,作者继续把文章投稿至另外的编辑部,很明显这是作者违约了。此举直接让编辑对作者的印象跌落谷底,甚至会打上一个“ 不诚信 ”的标签。在科研工作者中,诚信是尤为重要的。 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许多刊物的审稿周期都比较长,会让作者等得焦虑不安、失去信心,而去选择一稿多投。但老话说得好“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好的文章总会被发现,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一稿多投实在不是一个明智之举,为了“求稳”而失去了编辑对自己的信任,并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最后重要的话说三次: 切忌一稿多投!切忌一稿多投!切忌一稿多投!

拒稿邮件通常不会发给通讯作者。大部分的拒稿邮件只会发给投稿者,也就是指第一作者,作为通讯作者来说,只有在稿件录用之后,才会有邮件的通知,当然这也并非完全绝对,有些杂志做的相对来说比规范,再拒稿或者收稿的同时,都会通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具体是否通知,还要看杂志的规章制度。

拉黑作者,对方知道,因为对方的手机上有显示的信息

期刊发表前通知作者

国内:投稿---审稿---返回修改(当然如果你的论文足够优秀的话,这一步可以省了)---定稿---交费----排版(格式校正,各种期刊的排版不一样,可能需要作者的配合)----刊登国外:投稿---审稿---修改---定稿---排版刊登其实国内国外程序差不很多,主要是时间不一样,国外高水平的期刊,所用时间非常短,且不要缴费.

方式。 与编辑进行沟通,告诉编辑你的需求,编辑会根据你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期刊。 进行审稿。 2、审稿之后出结果,发用稿通知单给作者 在编辑审稿完之后,如果确定这篇稿件是可以录用发表的,就会发送用稿通知单给作者

发表论文注意事项(1)合理选刊是发表论文的关键,一般核心期刊最难发表,国家级期刊次之,省级最简单。根据中高级职称论文的发表要求,小编建议大家评中级职称选省级期刊,评高级职称选国家级期刊,评行业内最高职称发核心期刊。(2)我们投稿的论文不一定会完全符合杂志社的审核要求,如果文章被退回,但附有修改建议,可以按照要求修改以后继续投稿。如果直接被拒绝,可以重新写文章投稿,或者去别的期刊投稿。(3)无论是什么专业的论文,除了专业性以外,论文主题一定更要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不能写负能量的文章。(4)要想顺利发表一篇论文,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专业性强,且和工作岗位相关;写作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严格按照投稿期刊的格式。建议大家在写作之前多读一些专业文献和范文,了解更多的专业术语和写作要求。(5)投稿之前,一定要咨询好论文发表周期。大部分期刊的发表周期为2-3个月,但有的期刊比较热门,投稿人多,可能排到4个月以后,如果时间充裕还好说,如果错过了评职称时间就悔之晚矣。(6)在发表论文时,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期刊,例如增刊、电子期刊、内部期刊等,这些期刊是不能用于职称评审的。此外,还有一些假刊也要注意。大家在投稿之前可以去国家新闻总署的官网上查询真伪。发表论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己买本杂志根据杂志版权页上的投稿方式去自己投稿,一种是自己找个靠谱的代理机构去代理投稿,下面介绍一下这两种方式的利弊,你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一下合适的投稿方式,自己投稿的利弊:好处就是省钱,只需要给杂志社出版面费就可以,需要出版面费就说明文章要发表了,不用担心投出去的钱白费了。但是弊端也是有的,第一,杂志社的审稿时间很长而且都是来稿不退,使作者的等待时间也很长,也不知道稿件是否被录用,很可能就错过了评职称交材料的时间。第二,杂志社的审稿比较严格,一般都是三次审核,文章质量要保证好才能通过审稿。第三,杂志社的编辑审稿量很大,有时候可能会看不到某些稿件,如果自己的稿件没有被看到,写的再好也无济于事。第四,投稿要自己选择期刊,但是就自己对杂志的了解来说,可供自己选择的期刊并不多,所以自己投的稿件很可能不符合杂志社的办刊宗旨,这样的稿件也不会通过的。找代理投稿的好处:第一,就是快速,最快的一个月左右,比自己投稿要省时间多了。选定了刊物就可以向客服咨询什么时候能发表,看能不能赶在自己交评职称的材料之前发表。这样心里就有底了。第二,网站会根据作者的文章给作者推荐合适的期刊,这样就不会投稿无路了。第三,网站和杂志社都是有合作的,可能有些杂志只在网站征稿不对外征稿,这样的话只能通过网站在这个期刊上发表文章了。第四,文章能通过网站的审核也就能通过杂志社的审核,就能顺利发表了,如果能发表,网站人员会及时通知作者发表的时间,这样作者心里就不再茫然了。发表行业鱼龙混杂,必须得保证自己发的杂志是正刊,也不能是增刊)。找代理机构认准以下几点;一、首先选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能查到的正规杂志二、其次是某宝担保交易,更有保障三、最后录用通知下来后,亲自打版权页或者收录网站(知网、维普、万方、龙源)上查稿电话查稿确认录用后,再付款。

要看具体杂志和投稿者的约定的一般杂志都会有一个存货期 也就是说假如你的稿子被采用的话 一般不是在采用当月的杂志上登出的。比如说7月的杂志 其实在4月的时候大部分内容已经遴选好 经过编辑校对 排版 弄好了。只有一小部分还没弄好,这部分一般都是杂志的最主要、最重要的栏目,都由编辑策划好栏目的主题,向有名作者按该期栏目策划好的主题约稿,作者按照要求写好稿给编辑审核。这部分重要的栏目一般都会有点即时性,所以会在杂志快印出来的时候编辑、排版出来。这个存活期一般是3个月。所以说,如果你现在是在11月份投的稿,那么你的文章的刊登可能要到明年1月份。一般来说,在这3个月的存货期里,编辑完全可以有充分的时间通知作者稿件被采用。在以前大部分出版社、杂志社,在稿件录用后会发给作者一个“稿件录用通知书”。内容大概为:××同志:您好!您的稿件已被录用……请不要再投往其他杂志……稿费将在×月×日……以这样一个形式 和作者要约 确定稿件的唯一出版权 同时这也是对作者的一个尊重和重视的表示。但现在很多杂志社都会在杂志上和作者进行这样的一个要约,内容大概是:……自投稿3个月内,作者不得将稿件另投他刊,超过3个月未采用的,请自行处理,来稿不退。如果杂志上刊登了这个要约内容,杂志社肯定不会通知你稿件被录用,而是会在3个月内直接汇稿费和样刊。现在很多杂志社即使杂志上没刊登这个要约,也很有可能直接采取第二种处理方法。但是两种处理方式,都会在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使作者知晓稿件被采用。如果出现了一稿二投的情况,投稿者将被两家出版社同时封杀。

知网收录论文会通知作者吗

是的。因为这种行为非常恶劣,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行为,违反了垄断法的相关规则,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需要被刑事问责,同时也会被罚款。

详情就是一个作者他看到自己的文章被知网发布了,但是他却没有看到知网有人跟他要著作权,他就把知网告上法庭。

知网是收纳了文献参考的一个平台,对于一些研究人员来说是非常常用的网站。而知网擅自收录九旬教授的论文,最后赔偿了九十多万,让人更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教授因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被知网下架了全部论文,让那些想要查询教授论文的人们无处可找。在舆论的发展下,得到了解决。那么指望除了涉及著作权纠纷,是否涉及违反《反垄断法》?

知网收录论文没有告知作者,不是一次两次,他们收入了论文之后却以明码标价卖给需要论文的人们,也没有支付论文作者应有的酬劳。即使知网有一定的可以争取作者发表文章的收录授权,但是它并未得到作者的授权。对于作者来说,这严重损害了他们的知情权与利益。所以在著作权第九条规定中,他们并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权。

首先知网的发展是非常庞大的,它甚至做到了一家独大,全国90%的论文几乎都在它那里收录,知网的注册用户也达到了很可怕的一个数字。几乎每一个需要参考论文或者文献的人都需要注册知网,而且因为它的一家独大,许多高校与企业都要与知网签订长期的合约,来保证自己可以查阅论文或者参考文献。

知网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在一定基础上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基础,但它的最大问题是对它收录文献的作者,但是作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酬劳的。更是变本加厉的在被索赔之后下架别人的论文,这导致了两人没法达成共识,知网用自己的权利去以不对等的方式来与作者交谈,这在市场对于其他竞争或者是对于作者的公平来说都是不正确的做法。

知网如果对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扩张,那么知网的事实市场支配地位是有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

一、知网必然涉及侵犯著作权行为

知网某些行为侵犯作者著作权是毋庸置疑的,在赵德馨教授的起诉当中,知网在未经照德馨教授的同意之下就刊载了赵德馨教授多篇文章,这也就导致了赵德馨起诉了知网,知网最后也因为自己的着作权侵权行为而被判处70万元的处罚,知网是否还存在其他一些着作权侵权行为呢?那肯定是会存在的。按照知网的付费模式,知网给作者的报酬是极低的,同时知网也很容易因为找不到作者而不支付报酬,这就给知网有可能存在侵犯著作权行为提供了空间。

二、知网的事实市场支配地位可能违反反垄断法

知网其实具有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这肯定是有可能违反反垄断法。根据知网服务性质,我们可以得知知网是一种提供双向服务的资源机构,知网在自己的上游有着无与伦比的资源库,同时对下游客户也有着决定性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刊登或者不刊登相应文章以影响下游客户的一些选择。这也就意味着知网尽管没有说已经到达了就违反反垄断法的地步,但知网的市场地位已经是事实上形成了。知网形成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以后,如果知网之后还想在知识产权领域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那么知网就有可能涉嫌触犯反垄断法的边界。

三、知网的霸道行为令人不满

知网的霸道行为肯定是令人感到不满意的,一方面,知网不仅对许多作者有着强有力的话语权知网,甚至在未通过作者允许的情况下就使用作者的一些作品;另一方面,知网也有着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由于知网本身在高校师生里面的知名度比较高,同时也能够对高校师生的作品进行刊载,这不是一种双向选择,这是能够有只往单方面决定收入的。知网的霸道行为是令人感到不满意的,最为令人感到不满的就是知网不收费即下架的这一规定,这一规定事实上就已经能够感受到知网对于读者的傲慢。

期刊通信作者

通讯作者指课题的总负责人,通讯作者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是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什么是通讯作者通讯作者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通讯作者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让文章读者和作者联络方便。通讯作者起联系人的作用,在国外期刊,通讯作者主要负责联络沟通和论文的学术解释。通讯作者一般是比较资深的研究人员,要能够负起责任,年轻人做通讯作者,有利于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论文的主要贡献者和直接创作者(初稿撰写人), 同时又是作品的直接责任者, 享有更多的权利, 承担更多的义务。在没有特别声明的前提下, 第一作者就是论文的第一权利、第一责任和第一义务者。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是论文的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和最重要的责任者,更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知识产权拥有者、实际统筹处理投稿和承担答复审稿意见等工作的主导者。而且在论文发表后,对于读者针对论文提出各种问题时能与之讨论和联系的作者。通讯作者通常是科研课题的主要负责人。在论文的投稿和发表过程中,通讯作者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凡是在文章内注明通讯作者的稿件,与稿件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邮寄收稿单、退稿、退修稿件、校样、版面费、稿费等,均与通讯作者联系。二者相比,通讯作者对发表论文所承担的责任更大,需对论文中涉及的方法、过程、结果、观点等任何问题进行解答,并有对论文的作者排序、论文发表、论文撤稿的决定权。

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扩展资料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名,各期刊都有更细致的规定;而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

对作品有一定直接或间接帮助的贡献人,在总体贡献上跟第一作者有较大差距,统称为第二/三作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数据的可靠性、结论的可信性、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全责(或主要负责),在读研究生撰写的论文,一般由其导师担任“通讯作者”。

通讯作者必须是文内作者之一,其作用为稿件的通信联系,也就是起联系人的作用。国外期刊的通讯作者主要是负责联络沟通和论文的学术解释,保证论文的学术真实性。

扩展资料

通讯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论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发表的过程中的一切联络工作一般由通讯作者负责。通讯作者应该是论文对外责任的承担者。通讯作者等同为第一作者。

一篇论文只统计一次。如该论文由该校多人合著,则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讯作者)的名义统计一次,并在填报《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网络申报时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给其余参与者核定工作量津贴比例。

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工作量必须大于50%,所有该校完成人的工作量总和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给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写。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通讯作者

论文投稿中了期刊通知作者吗

期刊的稿件录用流程大体为:

作者将文章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投稿;

编辑对作者的文章进行初审并做出处理意见;

通过作者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回复作者,如作者的文章被杂志社采用则同时发送电子版《用稿通知书》;如文章未被采用,也同样通知作者;

收到《用稿通知书》的作者须按照《用稿通知书》上的要求办理汇款及其他相关手续;

杂志社收到汇款后,会发送“收款确认函”给作者,并通知作者文章发表的具体时间及期数;

根据作者的要求,提供书面的《用稿通知书》、收据等证明资料;

杂志社对作者的文章进行编辑、加工及印刷;

杂志出版后,杂志社通过邮寄寄赠当期杂志给作者。

具体时间周期因期刊不同会有差别,半年到一年都属于正常现象。

核心期刊是期刊中学术水平较高的刊物,是进行刊物评价而非具体学术评价的工具。相当一批教学科研单位申请高级职称、取得博士论文答辩资格、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等,都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若干篇论文。

这个问题应该和你联系的杂志社有关系了,一般的杂志社是有编审中心来定的。一般的审稿时间为2-3个工作日的,之后会和你发录用通知,你收到录用通知之后就能肯定你的论文在杂志上能发表了。

一般不会的,杂志社都会收取一定版面费用的,一般不会免费帮你发表的;如果是没有经过你允许发表了,可以和杂志社协商撤下来。正规的杂志社还是会每一步都积极和你联系的,如果有这种情况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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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发表前通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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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刊通信作者
  • 论文投稿中了期刊通知作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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