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上山:快速指序非常难练。临安遗恨:是带钢伴的,主要是感情不好表达出来,快板的要求也非长高。幻想曲:慢板和快板都不太好练,拍琴那一段我练了很久。彝族舞曲:轮指要练至少半年才能弹的曲子。这些曲子都是我练过的一般考大学都会弹这些曲子。
我只能告诉你它的背景,赏析要自己慢慢去体会哦~此曲是在筝曲《乡韵》的旋律基础上改编扩张而成的,并赋予了它新的乐曲含义。此曲取自诗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描写了杨贵妃与唐玄宗之间流传百世的爱情故事。全曲分成四个段落:“歌颂爱情”“兵乱事发”“魂断马嵬坡”“刻骨思念”。曲调运用了陕西音调中的“碗碗腔”,凄婉哀怨。
《黔中赋》《莲花谣》《幻想曲》《临安遗恨》《云裳诉》《林泉》《箜篌引》这些都很难。 我说的这些都是演奏级别了。不止10级别。都是专业的人在弹的。厉害的演奏者,像袁莎,吉炜,邱霁都很厉害。
1、《钟》2、《鬼火》3、《冬风》4、《云岭音画》5、《莲花谣》6、《井冈山上太阳红》7、《溟山》8、《幻想曲》9、《黔中赋》
袁莎,现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创办国内第一所古筝专业高等艺术院校--北京兴华大学古筝艺术学院,并亲自任院长及教学总监。曾是两大国际和国内最具权威古筝演奏大赛的冠军获得者,是享誉中外的当代中国杰出青年古筝演奏家。自幼随刘媌老师习筝,打下深固的古筝专业技术“童子功”。十岁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央音乐学院的附属小学。一九九O年作为该音乐小学的的优秀毕业生,被保送进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属音乐中学。一九九六年又作为该音乐中学的优秀毕业生,被保送进入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一九九九年更因为成绩突出,被中央音乐学院免试指定作为该院的硕士研究生。袁莎自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小学至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十余年间,一直潜力专修古筝专业,师从古筝名师李萌教授,成为该院的古筝“尖子”学生,曾连续被评为该院和北京市的“全优三好学生”、连续九年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一等奖学金”,并多次获得“宝钢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中华民族基金奖学金”、“美国萨默雷石东维亚康姆奖学金”等多项中国和外国颁发授予具有超众的专业才能和学业成就之学生的奖学金。获硕士学位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后,在该院留任至今。袁莎在中央音乐学院的年青学生时代,因其特殊卓越的音乐才华和古筝水平,已成为频频活跃于中、外音乐舞台上的一名成熟的、出众的古筝专业演奏家。她除在中国各地多次举行个人专场古筝独奏音乐会和经常参加各种重要比赛活动及电视表演外,还经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等地为国家领导人及外宾演奏古筝,使古筝艺术得到了政府领导人的喜爱及高度重视。多年来,袁莎多次出访了德国、奥地利、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俄罗斯、比利时、瑞士、瑞典、匈牙利、波兰、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共约三十个国家和地区交流演出,得到极高的赞誉与评价,被国外媒体称誉为“中国古老传统音乐艺术与中国当代创新音乐艺术出色结合的优秀、动人展现者”;“感人的听觉印象与迷人的视觉印象之高度完美统一的表演”。她在学生时代曾与钢琴大师刘诗昆等著名音乐表演家于世界著名的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大音乐厅同台表演,瑞士音乐评论家评论说:“她的琴音精彩绝伦,令人感到古老中国乐器奏出的音乐竟如此美妙动人,使人由此听到和看到中国音乐艺术的真正魅力和巨大价值。”二OO一年八月,她还同她妹妹--获上海音乐学院古筝硕士学位,现留任该院的青年古筝演奏家袁莉,在北京音乐厅成功举办了姐妹二人专场古筝音乐会,并特邀刘诗昆大师为她演奏的一首古筝名曲伴奏,引起强烈反响,音乐会实况还被制成VCD发行。袁莎曾录制出版发行大量她的古筝演奏和古筝教学的录像带、CD和VCD:《筝独奏欣 赏》、《花与音符的邂逅》、《古筝演奏入门》、《古筝经典名曲音乐会》、《古筝考级曲目讲解与赏析音乐会》、《古筝名曲伴奏》、《古筝考级辅导大全》、《香港古筝独奏音乐会实况》、《巧学古筝基本技巧》、《巧学古筝经典名曲》、《云裳诉》等等,其中《古筝演奏入门》获得全国第四届教育音像制品奖,其他的音像制品发行量达到传统音乐音像制品社会发行量的极高纪录。二OO三年袁莎为中央电视台录制了14期古筝教学节目《名家教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近一年的播出,是中央电视台历年来所有播出器乐教学节目中最受欢迎的一部。由于全国观众反响热烈,好评如潮,全套教学节目再次被重播并被制作成VCD教学片向全世界发行,至今,销量稳居同行业前列。二OO四年中央电视台首次投巨资赴杭州、乌镇为袁莎拍摄大型古筝音乐电视《云裳诉》,将于近期在中央电视台面向全国热播。多年来,袁莎经常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作古筝讲座、讲学及大师班公开示范授课。二OO四年应邀到欧洲五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个人巡演,并应邀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学院及荷兰莱登大学分别进行“关于中国文化--筝”的艺术讲座及表演。被国外媒体称誉为“瑰丽的中国音乐与东方艺术的美丽化身与杰出代表”。袁莎于二OO一年和二OO二年接连两次获得两大国际和国内最高古筝演奏大赛: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第一届“龙音杯”中国民族乐器古筝国际比赛”的第一名,和中国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第一届中国民族乐器大赛”的第一名。成为古筝界的第一个双料冠军。从而确立了她在古筝表演领域的地位。中央电视台《国乐骄子》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华儿女》、《人民音乐》、《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等几十家权威媒体对袁莎进行了全面专访及报道。袁莎在其多年的演奏及教学的实践当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多年来培养的近百名古筝人才在国内艺术大赛中摘金夺银,多名学生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及国内高等艺术院校。她的众多学生已经成为国内各地古筝教学的重要师资。二OO五年初,袁莎及其共同致力于古筝艺术发展的合作团队与我国最大的南洋教育发展集团共同创办国内第一所古筝专业高等艺术院校--北京兴华大学古筝艺术学院。以“弘扬国乐,打造国琴(古筝),让筝声响遍全球”为宗旨,全面致力于培养全国古筝教育的普及师资人才,并计划4年内培养3000名古筝师资人才服务于全国各地。同年八月在北京成功创办了面向全国加盟连锁的“袁莎古筝艺术中心”,并计划3年内面向全国成立500家分中心。
稍微有点改动,她自己加了一些技巧,但弹的时候还是按原谱弹好,那时她在毕业音乐会演奏,原作者周煜国,也是她的老师就不太高兴别人改他的谱。我觉得《云裳诉》应该属于演奏级别的,也就是比十级还要高一个层次,这首曲子一般都不会出现在考级书上。弹的时候一定要把陕西风味儿弹出来。
打个电话到中央音乐学院咨询,不是更方便?
袁莎,现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创办国内第一所古筝专业高等艺术院校--北京兴华大学古筝艺术学院,并亲自任院长及教学总监。曾是两大国际和国内最具权威古筝演奏大赛的冠军获得者,是享誉中外的当代中国杰出青年古筝演奏家。��自幼随刘媌老师习筝,打下深固的古筝专业技术"童子功"。十岁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央音乐学院的附属小学。一九九O年作为该音乐小学的的"优秀毕业生",被保送进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属音乐中学。一九九六年又作为该音乐中学的"优秀毕业生",被保送进入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一九九九年更因为成绩突出,被中央音乐学院免试指定作为该院的硕士研究生。袁莎自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小学至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十余年间,一直潜力专修古筝专业,师从古筝名师李萌教授,成为该院的古筝"尖子"学生,曾连续被评为该院和北京市的"全优三好学生"、连续九年获得"中央音乐学院一等奖学金",并多次获得"宝钢奖学金"、"傅成贤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中华民族基金奖学金"、"美国萨默·雷石东维亚康姆奖学金"等多项中国和外国颁发授予具有超众的专业才能和学业成就之学生的奖学金。获硕士学位于中央音乐学院毕业后,在该院留任至今。��袁莎在中央音乐学院的年青学生时代,因其特殊卓越的音乐才华和古筝水平,已成为频频活跃于中、外音乐舞台上的一名成熟的、出众的古筝专业演奏家。她除在中国各地多次举行个人专场古筝独奏音乐会和经常参加各种重要比赛活动及电视表演外,还经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等地为国家领导人及外宾演奏古筝,使古筝艺术得到了政府领导人的喜爱及高度重视。多年来,袁莎多次出访了德国、奥地利、 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俄罗斯、比利时、瑞士、瑞典、匈牙利、波兰、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共约三十个国家和地区交流演出,得到极高的赞誉与评价,被国外媒体称誉为"中国古老传统音乐艺术与中国当代创新音乐艺术出色结合的优秀、动人展现者";"感人的听觉印象与迷人的视觉印象之高度完美统一的表演"。 她在学生时代曾与钢琴大师刘诗昆等著名音乐表演家于世界著名的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大音乐厅同台表演,瑞士音乐评论家评论说:"她的琴音精彩绝伦,令人感到古老中国乐器奏出的音乐竟如此美妙动人,使人由此听到和看到中国音乐艺术的真正魅力和巨大价值。"二OO一年八月,她还同她妹妹--获上海音乐学院古筝硕士学位,现留任该院的青年古筝演奏家袁莉,在北京音乐厅成功举办了姐妹二人专场古筝音乐会,并特邀刘诗昆大师为她演奏的一首古筝名曲伴奏,引起强烈反响,音乐会实况还被制成VCD发行。��袁莎曾录制出版发行大量她的古筝演奏和古筝教学的录像带、CD和VCD:《筝独奏欣 赏》、《花与音符的邂逅》、《古筝演奏入门》、《古筝经典名曲音乐会》、《古筝考级曲目讲解与赏析音乐会》、《古筝名曲伴奏》、《古筝考级辅导大全》、《香港古筝独奏音乐会实况》、《巧学古筝基本技巧》、《巧学古筝经典名曲》、《云裳诉》等等,其中《古筝演奏入门》获得全国第四届教育音像制品奖,其他的音像制品发行量达到传统音乐音像制品社会发行量的极高纪录。二OO三年袁莎为中央电视台录制了14期古筝教学节目《名家教曲》,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近一年的播出,是中央电视台历年来所有播出器乐教学节目中最受欢迎的一部。由于全国观众反响热烈,好评如潮,全套教学节目再次被重播并被制作成VCD教学片向全世界发行,至今,销量稳居同行业前列。二OO四年中央电视台首次投巨资赴杭州、乌镇为袁莎拍摄大型古筝音乐电视《云裳诉》,将于近期在中央电视台面向全国热播。��多年来,袁莎经常在中国内地、香港、台湾作古筝讲座、讲学及大师班公开示范授课。二OO四年应邀到欧洲五国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个人巡演,并应邀在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学院及荷兰莱登大学分别进行"关于中国文化--筝"的艺术讲座及表演。被国外媒体称誉为"瑰丽的中国音乐与东方艺术的美丽化身与杰出代表"。��袁莎于二OO一年和二OO二年接连两次获得两大国际和国内最高古筝演奏大赛: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第一届'龙音杯'中国民族乐器古筝国际比赛"的第一名,和中国文化部主办的"全国第一届中国民族乐器大赛"的第一名。成为古筝界的第一个双料冠军。从而确立了她在古筝表演领域的地位。中央电视台《国乐骄子》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华儿女》、《人民音乐》、《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等几十家权威媒体对袁莎进行了全面专访及报道。��袁莎在其多年的演奏及教学的实践当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多年来培养的近百名古筝人才在国内艺术大赛中摘金夺银,多名学生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及国内高等艺术院校。她的众多学生已经成为国内各地古筝教学的重要师资。二OO五年初,袁莎及其共同致力于古筝艺术发展的合作团队与我国最大的南洋教育发展集团共同创办国内第一所古筝专业高等艺术院校--北京兴华大学古筝艺术学院。以"弘扬国乐,打造国琴(古筝),让筝声响遍全球"为宗旨,全面致力于培养全国古筝教育的普及师资人才,并计划4年内培养3000名古筝师资人才服务于全国各地。同年八月在北京成功创办了面向全国加盟连锁的"袁莎古筝艺术中心",并计划3年内面向全国成立500家分中心。
稍微有点改动,她自己加了一些技巧,但弹的时候还是按原谱弹好,那时她在毕业音乐会演奏,原作者周煜国,也是她的老师就不太高兴别人改他的谱。我觉得《云裳诉》应该属于演奏级别的,也就是比十级还要高一个层次,这首曲子一般都不会出现在考级书上。弹的时候一定要把陕西风味儿弹出来。
袁莎,现任教于中央音乐学院,兼任中华慈善总会及中国民族器乐学会形象大使、中国古筝学院院长及教学总监、中筝艺术团团长,两大国际和国内权威古筝专业大赛的冠军获得者。 自幼师从刘媌老师习筝,九岁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师从李萌教授,自此至中央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十余年间,一直潜心专修古筝专业,获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至今,其间曾受到古筝名家焦金海、王世璜等教授的精心指导。 曾与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北京交响乐团、上海交响乐团、瑞典皇家爱乐乐团、维也纳民族歌剧院交响乐团、荷兰新乐团、香港中乐团等乐团合作协奏曲。著名作曲家叶小纲为其创作古筝作品《林泉》并在香港进行首演;著名作曲家谭盾为其姐妹创作了《古筝协奏曲》,在瑞典斯特哥尔摩音乐厅进行首演;著名作曲家关峡为其创作了筝与交响乐作品《花木兰》;著名作曲家唐建平为其全新创作了筝与交响乐作品《洛神》。
不能具体点吗?比如说云计算的定义,服务模式,优势劣势,关键技术还是案例啊? 1.云计算的概念1.1 NIST云计算定义草案美国标准局(NIST)专家于2009年4月24日给出了一个云计算定义草案,概括了云计算的五大特点、三大服务模式、四大部署模式。 云计算定义 云计算是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模式,这种模式提供可用的、便捷的、按需的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资源包括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服务),这些资源能够被快速提供,只需投入很少的管理工作,或与服务供应商进行很少的交互。云计算模式提高了可用性。云计算模式由五个主要特点、三个服务模式、四个部署模式构成。 主要特点(1)按需自助服务。消费者可以单方面按需部署处理能力,如服务器时间和网络存储,而不需要与每个服务供应商进行人工交互。 (2)通过网络访问。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各种能力, 并可以通过标准方式访问,以通过众多瘦客户端或富客户端推广使用(例如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PDA等)。 (3)与地点无关的资源池。供应商的计算资源被集中,以便以多用户租用模式服务所有客户,同时不同的物理和虚拟资源可根据客户需求动态分配和重新分配。客户一般无法控制或知道资源的确切位置。这些资源包括存储、处理器、内存、网络带宽和虚拟机器。 (4)快速伸缩性。可以迅速、弹性地提供能力,能快速扩展,也可以快速释放实现快速缩小。对客户来说,可以租用的资源看起来似乎是无限的,并且可在任何时间购买任何数量的资源。 (5)按使用付费。能力的收费是基于计量的一次一付,或基于广告的收费模式,以促进资源的优化利用。比如计量存储,带宽和计算资源的消耗,按月根据用户实际使用收费。在一个组织内的云可以在部门之间计算费用,但不一定使用真实货币。注:云计算软件服务着重于无国界、低耦合、模块化和语义互操作性,充分利用云计算模式的优势。 服务模式(1)云计算软件即服务。提供给客户的能力是服务商运行在云计算基础设施上的应用程序,可以在各种客户端设备上通过瘦客户端界面访问,比如浏览器。消费者不需要管理或控制的底层云计算基础设施、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甚至单个应用程序的功能,可能的例外就是一些有限的客户可定制的应用软件配置设置。 (2)云计算平台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能力是把客户利用供应商提供的开发语言和工具(例如Java,python, .Net)创建的应用程序部署到云计算基础设施上去。客户不需要管理或控制底层的云基础设施、网络、服务器、操作系统、存储,但消费者能控制部署的应用程序,也可能控制应用的托管环境配置。 (3)云基础设施即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能力是出租处理能力、存储、网络和其它基本的计算资源,用户能够依此部署和运行任意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消费者不管理或控制底层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但能控制操作系统、储存、部署的应用,也有可能选择网络组件(例如,防火墙,负载均衡器)。四、部署模式(1)私有云。云基础设施被某单一组织拥有或租用,该基础设施只为该组织运行。(2)社区云。基础设施被一些组织共享,并为一个有共同关注点的社区服务(例如,任务,安全要求,政策和准则等等)。 (3)公共云。基础设施是被一个销售云计算服务的组织所拥有,该组织将云计算服务销售给一般大众或广泛的工业群体。 (4)混合云。基础设施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云(内部云,社区云或公共云)组成,每种云仍然保持独立,但用标准的或专有的技术将它们组合起来,具有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可移植性(例如,可以用来处理突发负载)。云计算领域现状的特点是:(1)当前市场上主要的云计算厂商都是一些IT巨头,都处在攻城略地阶段。(2)标准尚未形成。在标准问题上基本各说各的。目前,市场上的云计算产品与服务千差万别,用户在选择时也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大数据不是抽样数据,而是全部的数据;所以大数据必须依赖云计算,不可能是局域网的;物联网目标是把所有的物体都连接到互联网,并把物体虚拟化,数据上传,自然就是大数据了。云计算是为了大并发、大数据下的解决实际运算问题;大数据是为了解决海量数据分析问题;物联网是解决设备与软件的融合问题;可见,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关联、互相作用的:物联网是很多大数据的来源(设备数据),而大量设备数据的采集、控制、服务要依托云计算,设备数据的分析要依赖于大数据,而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同样依托云计算,物联网反过来能为云计算提供issa层的设备和服务控制,大数据分析又能为云计算所产生的运营数据提供分析、决策依据。
随着有关云计算概念、术语和技术的不断涌现和大量报道,人们在生活中越来越多的采用和实施云计算技术。由于云计算概念和技术比较新颖,涵义比较宽泛,再加上市场上一些人将云计算放大成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和无所不在的万能技术,对云计算的描述和推销多少出现了一些浮燥和炒做的嫌疑。脱离实际过分夸大或缺乏全面分析地炒做云计算不仅可能让人误解,也会使得云计算的发展不切实际,对于云计算产业在中国的成长非常不利。所以,有必要对云计算的由来和概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定义。在总结云计算技术为IT产业带来好处的同时,找出不足及局限,从而更好地发展云计算技术。1.云计算的概念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是由分布式计算(Distributed Computing)、并行处理(Parallel Computing)、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发展来的,是一种新兴的商业计算模型。中国网格计算、云计算专家刘鹏认为:“云计算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各种软件服务”。云计算中的“计算”是一个简单而明确的概念。“计算”系指计算应用,在我们生活中可以指一切IT应用。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所有的信息、通信和视频应用都将整合在统一的平台之上。由此推而广之,云计算中的“计算”可以泛指一切ICT的融合应用。所以,云计算术语的关键特征并不在于“计算”,而在于“云”。2.云计算的发展模式及其特征早期云计算来之于国际上以亚马逊、和谷歌(Google)为代表的公司,并且都提供了具有显著特征,但又代表着不同模式的成功云业务。云计算按照层次将业务模式划分为3层,最顶层是软云,中间层是平云,底层是基云。在基云之下是构建云计算的基础技术。云计算的核心思想,是将大量用网络连接的计算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按需服务。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中的资源在使用者看来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这种特性经常被称为像水电一样使用IT基础设施。总的来说,云计算可以算作是网格计算的一个商业演化版。3.“云计算”促进科技协同研究环境的建立云计算的平台即服务可以把开发环境作为一种服务提供到用户端,这种服务为科学协同研究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使计算分布在大量的分布式计算机上,而非本地计算机或远程服务器中,企业数据中心的运行将与互联网更相似。这使得企业能够将资源切换到需要的应用上,根据需求访问计算机和存储系统。好比是从古老的单台发电机模式转向了电厂集中供电的模式。它意味着计算能力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进行流通,就像煤气、水电一样,取用方便,费用低廉。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的。4.“云计算”提升数据共享服务云计算是下一代的数据中心,随着云计算的发展,科学数据共享应用云计算的技术模式在数据挖掘、数据加工、数据利用、数据管理、数据存储、数据迁移等方面可以得到便捷的发展,使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得到正真提升。5.“云计算”推进网络科技环境中的发展应用“云计算”,网络科技环境可更好地实现高性能计算、实时协同研究、远程观测、海量数据存储与传输、科技文献、实验仪器与设备、应用软件、科学数据、网络工具以及科研活动的综合协同,在云计算环境下支持位于不同地点的科技工作者实现软件资源、硬件资源和数据资源的共享,促进科学研究方式的变革,促进科学工作者的交流,从而推动科技创新的步伐。6.“云计算”是创建绿色网络环境的一个途径随着网络的发展,倡导绿色,节约能源已成为网络发展进程必须解决的问题。设备的空载,电力资源的浪费,制冷环境的扩展,引起许多网络管理部门、运行部门和政府的极大关注。云计算实现了对资源的整合,顺应了网络的发展需求。在未来我们行业网络发展中也需要把绿色网络环境的创建考虑进去,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发展不走弯路。
首先介绍下云计算,的发展历史,他的前身,现在的应用,然后在介绍现在计算机的应用,在应用之中的不足,然后,着重阐述云计算的优势,我这里有一份关于这方面的对比及心得,发给你,希望能帮到你。 云计算简史著名的美国计算机科学家、 图灵奖 (Turing Award) 得主麦卡锡 (John McCarthy,1927-) 在半个世纪前就曾思考过这个问题。 1961 年, 他在麻省理工学院 (MIT) 的百年纪念活动中做了一个演讲。 在那次演讲中, 他提出了象使用其它资源一样使用计算资源的想法,这就是时下 IT 界的时髦术语 “云计算” (Cloud Computing) 的核心想法。云计算中的这个 “云” 字虽然是后人所用的词汇, 但却颇有历史渊源。 早年的电信技术人员在画电话网络的示意图时, 一涉及到不必交待细节的部分, 就会画一团 “云” 来搪塞。 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人员将这一偷懒的传统发扬光大, 就成为了云计算中的这个 “云” 字, 它泛指互联网上的某些 “云深不知处” 的部分, 是云计算中 “计算” 的实现场所。 而云计算中的这个 “计算” 也是泛指, 它几乎涵盖了计算机所能提供的一切资源。麦卡锡的这种想法在提出之初曾经风靡过一阵, 但真正的实现却是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上世纪末。 这其中一家具有先驱意义的公司是甲骨文 (Oracle) 前执行官贝尼奥夫 (Marc Benioff, 1964-) 创立的 Salesforce 公司。 1999 年, 这家公司开始将一种客户关系管理软件作为服务提供给用户, 很多用户在使用这项服务后提出了购买软件的意向, 该公司却死活不干, 坚持只作为服务提供, 这是云计算的一种典型模式, 叫做 “软件即服务” (Software as a Service, 简称 SaaS)。 这种模式的另一个例子, 是我们熟悉的网络电子邮箱 (因此读者哪怕是第一次听到 “云计算” 这个术语, 也不必有陌生感, 因为您多半已是它的老客户了)。 除了 “软件即服务” 外, 云计算还有其它几种典型模式, 比如向用户提供开发平台的 “平台即服务” (Platform as a Service, 简称 PaaS), 其典型例子是谷歌公司 (Google) 的应用程序引擎 (Google App Engine), 它能让用户创建自己的网络程序。 还有一种模式更彻底, 干脆向用户提供虚拟硬件, 叫做 “基础设施即服务”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简称 IaaS), 其典型例子是亚马逊公司 (Amazon) 的弹性计算云 (Amazon Elastic Compute Cloud, 简称 EC2), 它向用户提供虚拟主机, 用户具有管理员权限, 爱干啥就干啥, 跟使用自家机器一样。1.2云计算的概念狭义云计算是指计算机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平台、软件)。提供资源的网络被称为“云”。“云”中的资源在使用者看来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广义云计算是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计算机和软件、互联网相关的,也可以是其他的服务。云计算是并行计算(Parallel Computing)、分布式计算(Distributed Computing)和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的发展,或者说是这些计算机科学概念的商业实现。云计算是虚拟化(Virtualization)、效用计算(Utility Computing)、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SaaS(软件即服务)等概念混合演进并跃升的结果。云计算的特点和优势(一)超大规模性。“云”具有相当的规模,Google云计算已经拥有100多万台服务器,Amazon、IBM、微软、Yahoo等的“云”均拥有几十万台服务器。企业私有云一般拥有数百上千台服务器。“云”能赋予用户前所未有的计算能力。(二)虚拟化。云计算支持用户在任意位置、使用各种终端获取应用服务。所请求的资源来自“云”,而不是固定的有形的实体。应用在“云”中某处运行,但实际上用户无需了解、也不用担心应用运行的具体位置。只需要一台笔记本或者一个手机,就可以通过网络服务来实现用户需要的一切,甚至包括超级计算这样的任务。[2](三)高可靠性。“云”使用了数据多副本容错、计算节点同构可互换等措施来保障服务的高可靠性,使用云计算比使用本地计算机可靠。(四)通用性。云计算不针对特定的应用,在“云”的支撑下可以构造出千变万化的应用,同一个“云”可以同时支撑不同的应用运行。(五)高可扩展性。“云”的规模可以动态伸缩,满足应用和用户规模增长的需要。(六)价格合适。由于“云”的特殊容错措施可以采用具有经济性的节点来构成“云”,“云”的自动化集中式管理使大量企业无需负担日益高昂的数据中心管理成本,“云”的通用性使资源的利用率较之传统系统大幅提升,因此用户可以充分享受“云”的低成本优势,经常只要花费几百美元、几天时间就能完成以前需要数万美元、数月时间才能完成的任务。云计算作为一种技术,与其它一些依赖互联网的技术——比如网格计算 (Grid Computing)——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不可混为一谈。拿网格计算来说, 科学爱好者比较熟悉的例子是 SETI@Home,那是一个利用互联网上计算机的冗余计算能力搜索地外文明的计算项目,目前约有来自两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两百多万台计算机参与。它在 2009 年底的运算能力相当于当时全世界最快的超级计算机运算能力的三分之一。有些读者可能还知道另外一个例子:ZetaGrid,那是一个研究黎曼 ζ 函数零点分布的计算项目, 曾有过一万多台计算机参与 (但现在已经终止了,原因可参阅拙作 超越 ZetaGrid)。从这两个著名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网格计算的特点,那就是计算性质单一,但运算量巨大 (甚至永无尽头,比如 ZetaGrid)。而云计算的特点恰好相反,是计算性质五花八门,但运算量不大[注三],这是它们的本质区别,也是云计算能够面向大众成为服务的根本原因。云计算能够流行,它到底有什么优点呢?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设想你要开一家网络公司。按传统方法,你得有一大笔启动资金, 因为你要购买计算机和软件,你要租用机房,你还要雇专人来管理和维护计算机。 当你的公司运作起来时,业务总难免会时好时坏,为了在业务好的时候也能正常运转, 你的人力和硬件都要有一定的超前配置, 这也要花钱。 更要命的是, 无论硬件还是软件厂商都会频繁推出新版本, 你若不想被技术前沿抛弃, 就得花钱费力不断更新 (当然, 也别怪人家, 你的公司运作起来后没准也得这么赚别人的钱)。如果用云计算, 情况就不一样了: 计算机和软件都可以用云计算, 业务好的时候多用一点, 业务坏的时候少用一点, 费用就跟结算煤气费一样按实际用量来算, 无需任何超前配置[注四]。 一台虚拟服务器只需鼠标轻点几下就能到位, 不象实体机器, 从下定单, 到进货, 再到调试, 忙得四脚朝天不说, 起码得好几天的时间。虚拟服务器一旦不需要了, 鼠标一点就可以让它从你眼前 (以及账单里)消失。至于软硬件的升级换代,服务器的维护管理等,那都是云计算服务商的事,跟你没半毛钱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开公司总是有风险的, 如果你试了一两个月后发现行不通,在关门大吉的时候,假如你用的是云计算,那你只需支付实际使用过的资源。假如你走的是传统路子,买了硬件、软件,雇了专人,那很多投资可就打水漂了。浅谈云计算的一个核心理念大规模消息通信:云计算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资源和软件功能都是以服务的形式进行发布的,不同服务之间经常需要通过消息通信进行协助。由于同步消息通信的低效率,我们只考虑异步通信。如Java Message Service是J2EE平台上的一个消息通信标准,J2EE应用程序可以通过JMS来创建,发送,接收,阅读消息。异步消息通信已经成为面向服务架构中组件解耦合及业务集成的重要技术。大规模分布式存储:分布式存储的目标是利用多台服务器的存储资源来满足单台服务器所不能满足的存储需求。分布式存储要求存储资源能够被抽象表示和统一管理,并且能够保证数据读写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性能等各方面要求。下面是几个典型的分布式文件系统:◆Frangipani是一个可伸缩性很好的高兴能分布式文件系统,采用两层的服务体系架构:底层是一个分布式存储服务,该服务能够自动管理可伸缩,高可用的虚拟磁盘;上层运行着Frangipani分布式文件系统。◆JetFile是一个基于P2P的主播技术,支持在Internet这样的异构环境中分享文件的分布式文件系统。◆Ceph是一个高性能并且可靠地分布式文件系统,它通过把数据和对数据的管理在最大程度上分开来获取极佳的I/O性能。◆Google File System(GFS)是Google公司设计的可伸缩的分布式文件系统。GFS能够很好的支持大规模海量数据处理应用程序。在云计算环境中,数据的存储和操作都是以服务的形式提供的;数据的类型多种多样;必须满足数据操作对性能,可靠性,安全性和简单性的要求。在云计算环境下的大规模分布式存储方向,BigTable是Google公司设计的用来存储海量结构化数据的分布式存储系统;Dynamo是Amazon公司设计的一种基于键值对的分布式存储系统,它能提供非常高的可用性;Amazon公司的Simple Storage Service(S3)是一个支持大规模存储多媒体这样的二进制文件的云计算存储服务;Amazon公司的SimpleDB是建立在S3和Amazon EC2之上的用来存储结构化数据的云计算服务。许可证管理与计费:目前比较成熟的云环境计费模型是Amazon公司提供的Elastic Compute Cloud(EC2)和Simple Storage Service(S3)的按量计费模型,用户按占用的虚拟机单元,IP地址,带宽和存储空间付费。云计算的现状云计算是个热度很高的新名词。由于它是多种技术混合演进的结果,其成熟度较高,又有大公司推动,发展极为迅速。Amazon、Google、IBM、微软和Yahoo等大公司是云计算的先行者。云计算领域的众多成功公司还包括Salesforce、Facebook、Youtube、Myspace等。Amazon使用弹性计算云(EC2)和简单存储服务(S3)为企业提供计算和存储服务。收费的服务项目包括存储服务器、带宽、CPU资源以及月租费。月租费与电话月租费类似,存储服务器、带宽按容量收费,CPU根据时长(小时)运算量收费。Amazon把云计算做成一个大生意没有花太长的时间:不到两年时间,Amazon上的注册开发人员达44万人,还有为数众多的企业级用户。有第三方统计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Amazon与云计算相关的业务收入已达1亿美元。云计算是Amazon增长最快的业务之一。Google当数最大的云计算的使用者。Google搜索引擎就建立在分布在200多个地点、超过100万台服务器的支撑之上,这些设施的数量正在迅猛增长。Google地球、地图、Gmail、Docs等也同样使用了这些基础设施。采用Google Docs之类的应用,用户数据会保存在互联网上的某个位置,可以通过任何一个与互联网相连的系统十分便利地访问这些数据。目前,Google已经允许第三方在Google的云计算中通过Google App Engine运行大型并行应用程序。Google值得称颂的是它不保守。它早已以发表学术论文的形式公开其云计算三大法宝:GFS、MapReduce和BigTable,并在美国、中国等高校开设如何进行云计算编程的课程。IBM在2007年11月推出了“改变游戏规则”的“蓝云”计算平台,为客户带来即买即用的云计算平台。它包括一系列的自动化、自我管理和自我修复的虚拟化云计算软件,使来自全球的应用可以访问分布式的大型服务器池。使得数据中心在类似于互联网的环境下运行计算。IBM正在与17个欧洲组织合作开展云计算项目。欧盟提供了亿欧元做为部分资金。该计划名为RESERVOIR,以“无障碍的资源和服务虚拟化”为口号。2008年8月, IBM宣布将投资约4亿美元用于其设在北卡罗来纳州和日本东京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改造。IBM计划在2009年在10个国家投资3亿美元建13个云计算中心。微软紧跟云计算步伐,于2008年10月推出了Windows Azure操作系统。Azure(译为“蓝天”)是继Windows取代DOS之后,微软的又一次颠覆性转型——通过在互联网架构上打造新云计算平台,让Windows真正由PC延伸到“蓝天”上。微软拥有全世界数以亿计的Windows用户桌面和浏览器,现在它将它们连接到“蓝天”上。Azure的底层是微软全球基础服务系统,由遍布全球的第四代数据中心构成。云计算的新颖之处在于它几乎可以提供无限的廉价存储和计算能力。纽约一家名为Animoto的创业企业已证明云计算的强大能力(此案例引自和讯网维维编译《纽约时报》2008年5月25日报道)。Animoto允许用户上传图片和音乐,自动生成基于网络的视频演讲稿,并且能够与好友分享。该网站目前向注册用户提供免费服务。2008年年初,网站每天用户数约为5000人。4月中旬,由于Facebook用户开始使用Animoto服务,该网站在三天内的用户数大幅上升至75万人。Animoto联合创始人Stevie Clifton表示,为了满足用户需求的上升,该公司需要将服务器能力提高100倍,但是该网站既没有资金,也没有能力建立规模如此巨大的计算能力。因此,该网站与云计算服务公司RightScale合作,设计能够在亚马逊的网云中使用的应用程序。通过这一举措,该网站大大提高了计算能力,而费用只有每服务器每小时10美分。这样的方式也加强创业企业的灵活性。当需求下降时,Animoto只需减少所使用的服务器数量就可以降低服务器支出。在我国,云计算发展也非常迅猛。2008年5月10日,IBM在中国无锡太湖新城科教产业园建立的中国第一个云计算中心投入运营。2008年6月24日,IBM在北京IBM中国创新中心成立了第二家中国的云计算中心——IBM大中华区云计算中心;2008年11月28日,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与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约,广东电子工业研究院将在东莞松山湖投资2亿元建立云计算平台;2008年12月30日,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阿里软件与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正式签订了2009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于2009年初在南京建立国内首个“电子商务云计算中心”,首期投资额将达上亿元人民币;世纪互联推出了CloudEx产品线,包括完整的互联网主机服务"CloudEx Computing Service", 基于在线存储虚拟化的"CloudEx Storage Service",供个人及企业进行互联网云端备份的数据保全服务等等系列互联网云计算服务;中国移动研究院做云计算的探索起步较早,已经完成了云计算中心试验。中移动董事长兼CEO王建宙认为云计算和互联网的移动化是未来发展方向。我国企业创造的“云安全”概念,在国际云计算领域独树一帜。云安全通过网状的大量客户端对网络中软件行为的异常监测,获取互联网中木马、恶意程序的最新信息,推送到服务端进行自动分析和处理,再把病毒和木马的解决方案分发到每一个客户端。云安全的策略构想是:使用者越多,每个使用者就越安全,因为如此庞大的用户群,足以覆盖互联网的每个角落,只要某个网站被挂马或某个新木马病毒出现,就会立刻被截获。云安全的发展像一阵风,瑞星、趋势、卡巴斯基、MCAFEE、SYMANTEC、江民科技、PANDA、金山、360安全卫士、卡卡上网安全助手等都推出了云安全解决方案。瑞星基于云安全策略开发的2009新品,每天拦截数百万次木马攻击,其中1月8日更是达到了765万余次。势科技云安全已经在全球建立了5大数据中心,几万部在线服务器。据悉,云安全可以支持平均每天55亿条点击查询,每天收集分析亿个样本,资料库第一次命中率就可以达到99%。借助云安全,趋势科技现在每天阻断的病毒感染最高达1000万次。值得一提的是,云安全的核心思想,与刘鹏早在2003年就提出的反垃圾邮件网格非常接近[1][2]。刘鹏当时认为,垃圾邮件泛滥而无法用技术手段很好地自动过滤,是因为所依赖的人工智能方法不是成熟技术。垃圾邮件的最大的特征是:它会将相同的内容发送给数以百万计的接收者。为此,可以建立一个分布式统计和学习平台,以大规模用户的协同计算来过滤垃圾邮件:首先,用户安装客户端,为收到的每一封邮件计算出一个唯一的“指纹”,通过比对“指纹”可以统计相似邮件的副本数,当副本数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判定邮件是垃圾邮件;其次,由于互联网上多台计算机比一台计算机掌握的信息更多,因而可以采用分布式贝叶斯学习算法,在成百上千的客户端机器上实现协同学习过程,收集、分析并共享最新的信息。反垃圾邮件网格体现了真正的网格思想,每个加入系统的用户既是服务的对象,也是完成分布式统计功能的一个信息节点,随着系统规模的不断扩大,系统过滤垃圾邮件的准确性也会随之提高。用大规模统计方法来过滤垃圾邮件的做法比用人工智能的方法更成熟,不容易出现误判假阳性的情况,实用性很强。反垃圾邮件网格就是利用分布互联网里的千百万台主机的协同工作,来构建一道拦截垃圾邮件的“天网”。反垃圾邮件网格思想提出后,被IEEE Cluster 2003国际会议选为杰出网格项目在香港作了现场演示,在2004年网格计算国际研讨会上作了专题报告和现场演示,引起较为广泛的关注,受到了中国最大邮件服务提供商网易公司创办人丁磊等的重视。既然垃圾邮件可以如此处理,病毒、木马等亦然,这与云安全的思想就相去不远了。 2008年11月25日,中国电子学会专门成立了云计算专家委员会,聘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德毅为主任委员,聘任IBM大中华区首席技术总裁叶天正、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所长刘爱民、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尧学、Google全球副总裁/中国区总裁李开复、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院长黄晓庆六位专家为副主任委员,聘任国内外3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专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5月22日,中国电子学会将于在北京中国大饭店隆重举办首届中国云计算大会。
毕业论文研究意义怎么写,两个例子帮你提升
我是上海某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我来说说我的建议~理论意义:是说你的论文对你研究的方向的理论做了哪些补充、拓展或者创新~(举个例子:假如你研究的课题是“泰剧的成功原因对国产剧的借鉴意义”,它的理论意义大概是丰富了国产剧的研究方向或者开创了国产剧研究的新方向…)现实意义:是说你研究的论文对相关领域的现状有哪些具体的作用,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要落实到实践层面…就不举例子了^_^
上数据库(大学里都有)搜索与你题目相同或相似或相关的论文看看别人的绪论或前言写什么,你参考着写就行。帮您找到了一篇“油价上涨和高空驰率对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及对策” :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性三个方面。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但随着国际油价的持续上涨, 出租车行业受我国资源短缺和脆弱环境的影响不断显现出来。本文就油价上涨和高空驰率对上海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上海出租车行业在经历了2 0 世纪8 0 年代后期和9 0 年代前期近1 0年的快速发展后. 在最近1 0 来年中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统计数据表明: 行业车辆数量增幅不大的同时运营收入增长明显。截至2 0 0 6 年底. 该行业已经发展到拥有4 8 0 2 2 辆各类出租车、从业人员近1 0万、年载客5 8 9 2 亿次、年运营里程B 1 0 5 亿公里、年运营收入达1 2 4 9 7亿元的规模。统计分析结果表明: 除夜间时段外. 其他各不同时段出租车空车流量都服从P o is s o n 分布. 工作时段平均空车流量最大. 中午和晚上时段平均空车流量最小。行业平均服务水平在最繁忙时段内每分钟平均0 . 7 2 辆空车,服务水平最好的时段内大约1 8 1 3 秒可以等到一辆空车。这样的服务水平比许多出租车公司承诺的“电话叫车后1 0 分钟到达“的标准要好. 这也许部分地给出了为什么上海消费者偏好扬招方式的原因, 同时也可以看出上出租车行业在较民出行. 所以. 不业不具备社会可持续性。1 . 燃料价格上涨与空驰率居高不下并行利用官方统计数据可整理出上海出租车行业近年运营数据如下。经简单计算知: 上海出租车行业近年的平均空驰率在4 2 % 以上,2 0 0 6年有大约2 4 3 3 亿公里是车辆空驰里程。另一方面. 随着近年全球石油价格波动. 国内燃料价格呈攀升且加速趋势。来源:360论文网。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当前人们逐渐对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重视起来。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商法律方面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我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作为一种全兴的商业模式——电子商务在我国迅速普及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然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制度却由于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研究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建立健全规范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制度,既可以保障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的权益,更可以加快促进电子商务活动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 法律制度 完善
近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特别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成立的上海自由贸易区更是明确了电子商务类经营性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可以控股,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形势大好。电子商务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良好的技术支持以及经济氛围固然是不可或缺的因素,但是,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支撑。只有建立有关电子商务的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用完善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电子商务相关方的法律关系,明确交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保证和促进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
一、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概述
所谓电子商务主要是指以电子交易和电子服务为核心、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商务活动的集合。以货品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称之为电子交易,而以服务贸易为主要对象的电子交易行为称之为电子服务,两者相互独立,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电子商务只有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得以形成完整的系统架构。
所谓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简言之就是调整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与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的电子商务并没有改变其商务活动的本质属性,因此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当然受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调整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约束。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电子商务活动有其特殊性,针对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新型的特殊数字化问题,现行的法律制度往往难以应对,这就要求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相适应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建立,既是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的专门法律规范,同时现行的商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一)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由于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对我国传统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我国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合同法》条文中有6条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关。第11条关于书面形式的规定明确将数据电文纳入合同书面形式的范畴,从法律上确认了数据电文的效力与传统的书面形式乡里相同;第16条第2款和第26条第2款界定了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到达时间;第34条明确了采用数据电文订立的合同的成立地点;第24条对于数据电文行使下承诺期限的计算进行了明确界定。可以说,《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勾勒出了大致的框架,为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其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也间接地认可了数据电文的效力。再次,作为我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同时对于如何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维护电子商务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界定,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电子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此外,许多行政法规、规章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也取得了重大突破。例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正式认可了通过互联网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委托方式的合法性。
虽然在电子商务立法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法规还有相当大一部分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背道而驰,许多合同例如担保法上规定的保证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单等均规定要采取书面形式,票据法规定票据应为书面形式并要求签名或签章。目前,现行的绝大多数民商事法律都是要求基于书面形式的。
(二)我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是,不可否认,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比较之后,电子商务立法不是由国家统一指导,而是行政部门多头立法,缺乏一部统一的、专门的电子商务法,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规定只是散见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中,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体系,而且在电子商务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立法空白,再加上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规范的位阶比较低,大多数属于管理性的行政规章,根本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活动的需要,在实践中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前不久发生的电商价格大战,充分暴露了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电子商务竞争无序、乱象丛生的现状。除了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本身的问题以外,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还缺乏与之相配套实施的完善的信用体制,只有将个人信息与其信用相结合,加大失信行为人的不诚信成本,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原则
电子商务较之于传统的商务活动有其特殊性,买卖双方通常是不见面交易,因此在电子商务发展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特殊的问题,例如电子商务运行模式的选择和规范、交易双方主体资格的确认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电子商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数字化的商务行为以及相关的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问题、电子结算的规范问题、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税收管理问题以及如何解决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在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方面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鼓励交易、买卖自由、尊重交易方意思自治的原则,允许并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鼓励支付服务机构不断创新;第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认可行业规则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规范效力,以应对法律规定的不足;第三,坚持富有弹性的法律条文规则,以应对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过程中所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减少其滞后性。 (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建议
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修订完善现行的法律规范,又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
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填补电子商务的法律空白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法律漏洞,填补这些法律漏洞对于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完善无疑意义重大。要完善《合同法》,在《合同发》中增加对电子签名的效力以及如何认定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活动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作为消费者的买方权利保护问题以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的规定。第三方支付中介机构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从法律上肯定起作为一个新兴金融主体存在的地位,用法律规定它的成立条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2.对现行的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进行全面清理
我国现行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有许多是基于传统商事交易的纸面环境制定的,其中的许多规则已经不适应目前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甚至在法律适用方面会产生冲突,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清理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现行法规是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重要环节。例如,对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经常会用到的关于数字签名、身份确认、电子证据的效力等多方面问题进行明确、补充和完善,剔除与电子商务交易背道而驰、相冲突的规定,从而使我们的法律规定适应电的子商务活动的发展要求。
3.建立配套的诚信机制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引入诚信机制、建立信用体系是推动电子商务活动健康发展的保证。它直接影响到电子支付和正常服务的履约,决定着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在电子商务的条件下,买卖双方由于不是面对面交易,对于彼此的信用状况信息无法知悉。凭经验直觉、网上交流、网下调查等构成了判断对方信用情况的基本手段,然而网下调查需要高昂的成本,而直觉和网上交流是不可靠的,因此在交易信息、供货、付款等方面很容易会出现诚信问题,如果问题长期存在,必将导致人们对电子商务失去信心,因此,必须加快健全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行为人实施禁入、罚款等一系列处罚,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当事人诚信履约。
4.重视与国际电子商务法的接轨
电子商务活动的范围并非仅限于国内,很多情况下会突破国界,因此我国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要高度重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接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已经确立了一部示范法,对于规范国际间的电子商务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奠定了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基础。而且,我国已经加入WTO,需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因此,我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时,要充分注重与国际电子商务法律的兼容和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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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蒋坡.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J].政治与法律,2000;第1期
试论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摘要] 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普及,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网络信息时代。电子商务,这种与传统商业模式截然不同的交易方式便应运而生,对传统的观念和贸易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因此,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法律框架,不仅可以维护进行网络交易各方的利益,而且还可以保障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电子商务 法律问题 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是依托Internet而得以迅猛发展和普及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其最终目标是实现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达到网上商流、物流、货币流和信息流的统一。电子商务法作为规范这一新兴事物的商事法律领域,它必将随着全球电子交易网络化的进程,而在现实的商事关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有关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定的探讨。
一、电子商务的历史沿革
人类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家庭拥有电脑,IT企业也已如雨后春笋不断增多,传统行业也日益认识到利用互联网拓展商务的重要性。从全球范围来看,上网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在中国,互联网更是迅猛发展,中国已经成为继美国和日本之后的第三大互联网用户国。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普及,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前景广阔的全球性的电子虚拟市场,而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商业交易所具有的直接、快捷和低廉的特点,大大提高了商业活动的效益,使电子商务成为互联网应用的最大热点。虽然它仍然处于萌芽阶段,但企业电子商务的前景看好,由于其打破时间与地域的限制、方便迅捷的特点而成为国际商务的手段,并且为国内各行各业创造着巨大的利润。但是,建立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为人类社会带来便捷、效率和财富的同时,也对各国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调整传统的商业交易关系的法律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我国的电子商务是在没有电子商务法的情况下,蓬勃发展起来的,并且已经涉及到有关的诉讼问题。因而,如何规范电子商务,将其纳入法制轨道,继而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成为当务之急。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电子商务法》,但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性规范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抓紧制定,有的已经出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把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形成的合同作为合同法定的形式之一,并规定了用数据电文形式达成的合同要约、承诺成立的标准。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多数的规范性文件尚处于把好电子商务入口即准入制度的程度,对于具体的交易规范方面,法律规定极其匮乏。
二、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反映在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首先体现在对互联网上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音乐和电影的著作权保护。从作品的来源来看,网上侵权可以分为三种表现形式;由传统媒体上传到网上进行传播、网站抄袭其他网站的内容、将网站上的内容下载刊登在传统媒体上出版发行;这些行为虽然都具有类似于"复制"的性质,但由于公布在网上的信息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不同于传统媒体上以文字或声音、图像的表现形式,网上的传播也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发行的概念,因而现有的《著作权法》在应用中难免有捉襟见肘之感。
有一些网站在其网页上公布共享软件的注册码或注册程序,这实际上也构成了对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侵犯。虽然共享软件的试用版可以免费下载,但作者只是向公众提供限时或限次数的演示版,一旦注册码作为一种密码被他人在网上广泛传播,每个非被授权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软件而使得设计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这实际相当于非法复制软件。为保护技术进步,这种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对于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影响力日益增长,各行各业开始重视网上宣传,域名抢注成为又一项困扰法律界的新问题。域名的申请实行的是注册在先的原则,国内外一些知名企业的名称或商标经常被抢注。由于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基本没有涉及到这一领域,在实践中只能利用商标法中对商标保护的一些条文进行参照,司法机关一般只对驰名企业的域名加以保护,而大多数的域名争端仍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2.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
互联网服务属于服务性行业,同样面对着千千万万的网络消费者。因此,在ISP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存在瑕疵或因过失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保护条款应适用于这一类纠纷。 提供商理应承担起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另外,网上广告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应运而生,大多数的网络内容提供商将网上广告视为重要的财源之一。由于ICP不具备《广告法》中相应的广告经营者的资格,如何约束ICP在广告业务中的行为,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网上不实广告侵害时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ICP要求赔偿等问题已经进一步凸现出来。加快完善立法是解决当前网上广告混乱无序的根本途径。
在传统法律尚无法全面适用于电子商务的阶段,保护交易安全的最好方法是尽量详细地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卷入复杂的诉讼。对于立法者而言,当前较为可行的方法是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全面审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对法律术语做适合电子商务运作的扩充解释;而对那些由于电子商务而衍生出的全新的法律范畴则应着手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将来应考虑制订一部《电子商务法》,系统化地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内容都容纳进去,使得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3.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
国际间对于民事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并无被广泛认可的公约,但由于管辖权问题涉及到国家主权及本国人民的利益,所以各国都相当重视。在传统的商业贸易活动中,由于确定管辖权的这些地理因素是相对固定的,在认定上不存在什么问题。而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虚拟世界,在电子商务中跨国交易经常发生,这必然会涉及到如何确定管辖权的问题。
为了避免各国在认定管辖权问题上采取不同的标准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发生,国际间必须尽快在这一领域进行协商以达成一些基本的共识,否则有些国家可能会滥用管辖权,或是在一国作出的生效判决因管辖权的纠纷得不到对方国家的承认而难以进入实质性的执行程序,最终损害了诉讼当事人的权益,进而危及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今年五月欧盟议会刚刚通过的《电子商务指令》明确指出,不论一个网站的域名和服务器在什么地方,当事人的实际营业地即视为其营业所在地。
三、应加快完善电子商务中的法律规范
尽管我们知道往往是经济发展在前而立法在其后,但绝不可忽视对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立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有关经济环境。面对着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我们应当尽快创造一个适合其正常发展的环境。
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其涉及的利益之广,牵扯到各个部门、行业、以及各种当事人的利益;二是其中的技术性较强,特别是有关计算机通讯网络方面,都不是普通法律专家所能透彻理解的。有鉴于此,需要由国家立法机关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既要照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又要考虑到电子商务的技术性特点。立法机构应在体现电子商务法技术性特点的前提下,尽量反映各方面的利益与要求,以便充分顺应电子商务活动的规律,使之真正成为电子商务的促进法,而不是某一部门、集团牟取利益的工具。
在如何处理网络故障或黑客恶意侵入给网民或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造成的损失及网络侵权方面国家至今尚无立法,也无有关规定。这些障碍已经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而电子商务的实际发展,会使市场没有界线,打破地区垄断,甚至要跨国界,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的电子商务网络将与其他国家连通,真正形成国际电子商务交易网。我们如果不及时将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好,而仍然把传统商业交易的做法在发达的电子商务网上进行重复,那么就会引起无限的法律诉讼。
许多国家在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都曾经出现过激烈的争论,甚至有人认为,对电子商务立法就是对其发展的束缚,但是多数人认为,立法的根本目的不是约束电子商务,而是保障电子商务的发展,让所有的交易者能够预见其交易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合法的交易行为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过程中对于立法必要性及法律内容也会出现各种争论,但是我们相信电子商务的立法将真正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使我国抓住新技术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向新世纪的经济强国迈进。
参考文献:
单文华:电子贸易的法律问题[J].民商法论丛,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