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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基层公共服务研究现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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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基层公共服务研究现状论文

我觉得西方公共管理人才就业去向主要就是非盈利组织,这些非营利组织。涉及的方面很广。他们的公民社会发达,诸多的社会公共事务主要由社会组织进行,自我管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比较少。我觉得他们在西方国家应用范围相当广泛,受到了社会高度重视,发展前景极为广阔

近年来,县级融媒体中心作为县级党委政府舆论宣传的重要平台,逐渐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以下是关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研究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概述: 国内研究现状:(1)相关理论探讨。研究者在探讨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时,对于媒体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基层社会治理的意义、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方法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2)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一些研究者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发现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促进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3)对策建议和思考。一些研究者从实践出发,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和思考,如如何提高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如何加强与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如何加强舆论引导等。 国外研究现状:(1)媒体与公共事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普遍认为,媒体作为公共事务的重要参与者,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效力。(2)媒体与社区治理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媒体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社区民主和公共参与,可以提高社区治理的效率和效果。(3)新闻媒体与公共服务的研究。国外研究者认为,新闻媒体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服务,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综上所述,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县级融媒体中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可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各种社会危机、自然危机频发,同时国际联系的加强也使我们受到一些国际性危机的影响,在这种复杂的背景下,拥有资源优势的政府理应成为应对公共危机的主体。地方政府因其在应对危机时位置的前沿性,其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整体能力,因而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显得愈发重要。 本文写作目标是基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特点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途径。 具体来说, 本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 通过阐述当前公共危机管理的背景, 来说明研究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介绍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概念进行内涵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从而为接下来的现状分析及解决途径的寻求打下理论性基础。第三部分,叙述我国当前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现状。在肯定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第四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显现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分析,最终归纳为环境、法规政策、机构设置、运行机制、理念等几个方面的原因,并针对各个原因展开具体的分析。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原因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改进的措施,主要包括完善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法规、健全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构、优化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运行机制、转变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主体管理理念等内容。危机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及社会秩序、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学术界一般多采用美国学者罗森塔尔(UrielRosenthal)对危机的定义:“危机就是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做出关键决策的事件。”①(P24)国内学者也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危机给出了定义,比如将危机界定为:“社会遭遇严重天灾、疫情,或出现大规模混乱、暴动、武装冲突、战争等,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安全遭受直接威胁的非正常状态”。②灾难性事件和社会性事件突然发生并对公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就构成了突发性的公共危机。所谓公共危机就是指在政府管理国家事务中,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③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严重事故、恐怖行为及群体性骚乱、重大政治、经济事件以及公众人物丑闻等可以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和严重后果的事件。可以说,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便是回应各种公共危机挑战的过程,而所有的这些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危害。

自上个世纪70、80年代以来,随着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及政府职能转变,一些国家在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实践中,越来越重视将教育公共服务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并将其纳入国家战略发展的范畴。进入21世纪,世界各国根据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背景,相继制定了本国面向21世纪的教育发展战略。1997年2月克林顿政府发表了题为《为美国21世纪的教育而行动起来》的演说,指明了现行教育公共服务的不足以及尚需进一步努力的方面。教育部推出了7项必须优先做好的事项,以集中力量完成国家教育公共服务目标。根据1993年《政府工作与结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教育部准备了一份《1998—2000年战略方案》的报告,该方案反映了教育部的7大优先事项,阐述了教育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的;随后,又制定了《2001 - 2005年战略规划》和《2002 - 2007年战略规划》。布什政府执政以来,对美国公共教育特别是中小学基础教育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政府的年度教育财政充分体现了他的教育政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前美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走向。 英国政府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目标,制定出相应的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在工党2000 年年会上,布莱尔强调:“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英国最重要的政策都是教育,教育,还是教育。”英国政府于2005年2月23 日颁发的《14 - 19 岁教育与技能白皮书》确定了教育改革的目标和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使年轻人具备雇主所需要的技能,并能使年轻人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二是改革必须有助于社会公平,形成新的社会背景、教育成就和生活际遇间的关系。要让青少年有机会展示能力、充分利用自己的才能以挖掘潜能,从而改变英国各阶层间壁垒森严的传统。随后,英国教育标准局、英国继续教育拨款委员会、中小学教育拨款委员会、中小学教学大纲与评价总局及教师培训局等半官方机构逐步成立,上述机构每年根据政府对教育发展的原则性立场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落实。英国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引进竞争机制,推进教育公共服务社会化。 巴西政府注重从制度设计上完善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宪法,巴西的教育行政由三级政府分别实行。联邦一级设有教育部和联邦教育委员会(教育部负责执行教育法,制定有关条例,以及执行联邦教育委员会的决定) ,各州设教育秘书处和州教育委员会(州教育秘书处以州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原则为基础,统一和协调本州的教育政策,监管从事基础教育的私立学校) ,各市也设立相应的类似机构。此外,近年新成立的大学校长委员会和学校委员会对巴西联邦政府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有重要影响。根据巴西现行宪法,州一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首要任务是负责基本教育和中等教育,市一级政府主要任务是负责幼儿教育和基本教育。 进入21世纪,中国政府确立了两个阶段性的奋斗目标,也就是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制定并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成为具有中国特色教育体系的两大支柱。“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九”人口覆盖率接近100%;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争取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和多样化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得到较大发展。正在研究制订《2020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将是21世纪中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投入不单是一个教育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国家发展战略的问题。从一些国家的实践来看,只要把教育摆到国家发展战略中头等重要的位置,教育投入不难迎刃而解。不断加大对公共教育的财政投入,为教育公共服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都在逐年提高,全球平均水平已从20世纪90年代的4%增长到414%。目前,不少经济欠发达国家的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平均达到了411% ,根据世界银行2001 年的统计,哥伦比亚、古巴、约旦、秘鲁等中低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516%。古巴教育普及程度在整个拉美国家名列前茅,教育支出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 3%。中国台湾在经济起飞之际,其GDP的12%到22%被用来办教育。一些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比例则更高,早在1980年,美国、英国、日本的公共教育投入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便已分别达到了811%、715%、712%。一些国家在教育投资方面的增长快于经济增长,教育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上升。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统计, 1960至1990年,新加坡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13倍,而同期教育经费支出增加了1516倍。 英国对基础教育的拨款分两个阶段进行:中央政府针对近150个地方教育局进行经费划拨;地方教育局对管辖区域内的各个中小学校做出经费预算。2003 至2004 年度,英国政府实施教育经费划拨办法改革,规定拨给地方教育经费的88%用于学校教育支出, 12%用于地方教育局的办公及非学校教育支出。但有些地方政府的非教育支出增长速度还是高于学校教育费用的增长速度,因此,2006至2007年度开始,国家向地方政府教育拨款的办法再度改革,划拨给学校的教育经费以专用资金的形式由英国教育部直接发放到地方,不再通过地方财政管理系统,且必须全部用于学校预算支出。同时,英国政府规定教育经费的预算和结算要公平、公开和透明,划拨经费的公式要尽可能简单易懂,并以立法形式保证经费的划拨和合理使用,而英国政府自身也在努力实现其增加教育经费的承诺。用于基础教育的费用占英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逐年稳步上升,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从1997到2006年度增长了近1000英镑。2002年,新加坡教育支出占其全年财政支出的19% ,为当年GDP的415% (同期中国教育投入占GDP的314%左右) 。新加坡政府2006年财政预算案中,教育支出6917亿元,占其全年财政支出30612亿元的22176% (仅次于排在第二位的国防开支) ,在世界发达国家中始终排在前列。 世界银行《2001年世界发展指标》中明确提出了政府教育类公共产品供给指标,包括: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总入学率、预期受教育年数。公共教育支出占GDP /GNP的比重是最常使用的衡量公共教育支出总量的一个指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很多国际组织一般采用“公共教育支出”一词定义各级政府机构用于教育的支出。我国通常用来衡量政府教育公共服务的指标主要有4个: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成人文盲率、中学入学率、大学生入学率。其中,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已成为衡量政府对公共教育事业支持力度的一项重要指标。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但10余年来,这却成了政府面对的一个难题。在2006年3月1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明确提出,要在未来5年逐步把这一数据提高到4%的水平,这意味着该目标将在2010年实现。由于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迫切接受教育的要求,在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阶段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但是,办教育必须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政府承担的教育责任一定要到位,成本核算和分担比例要合理。民办教育可以有合理回报,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更不能获取暴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需要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加强必要的监管,确保教育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

国外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现状论文

在国外研究也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现状,因为现在公共事业其实是比较被大家所关注的一个事情,所以说在国内国外都有得到一个比较好的发展,尤其是在国外一直都在为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而努力着去进行着各种的社会性资助。

在加快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研究的整体框架中,对土地流转及其方式的研究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和发达的农村土地市场有利于拓宽农村的投融资渠道从而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土地信托正是一种新的、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此,国外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研究。下面拟对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以作为我们的借鉴。 国外关于农村土地信托问题的研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关于土地信托的实现基础 信托形式的运用需要以明晰的产权界定和权利的可转让性为基础,土地信托也不例外。国外在研究土地信托问题时也离不开这样的基础。 首先,在土地产权界定方面,一开始,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以私有制为前提,认为只有完全的私有产权,才能促使生产要素在市场机制下的合理流转;只有土地私有制才能实现土地信托。在土地私有条件下,土地市场的建立受其他要素和商品市场变化的影响,农村非农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得农业人力资本要素处于边际生产状态的农民放弃土地。当金融市场认可土地的担保功能时,利用土地信托将成为农业资金要素的重要来源。 但是,西方的土地产权理论演变,经历了一个从重“所有”到重“利用”的转变。这种趋势具体表现为:在经济关系上,土地所有权表现为“单纯的土地所有权”;在立法上,改变了以往把土地归属放在首位的做法,开始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土地的开发;土地所有权开始逐步证券化[1]。同时,土地利用要符合宏观效率的思想逐步兴起。一些学者积极倡导社会和团体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理论,以取代土地所有权绝对性理论。如德国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指出:所有权行使的目的,不应当仅仅为“个人利益”,应同时为“社会利益”。法国学者迪吉则主张“社会连带说”,认为“土地所有权并非为土地所有人之利益而存在,仅为增进人类之共同需要而赋予保有土地者之社会机能而己”。随着所谓的“现代土地问题”的产生,“个人和社会协调”的所有权思想开始出现,澳大利亚的麦克尔森(Miehaelson)指出:“所有权只是独占性的权利,而不是一个不受干涉的个人权利”。也有的学者把所有权概括为“一种排他的权利而不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 西方学者还认为:土地产权制度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激励机制诱导农业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进一步影响农业经济活动的绩效。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土地产权制度,理性人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反映。诺斯指出:“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对于不稳定的产权,实施很差的法律,进入壁垒以及垄断性限制,利润最大化企业倾向于具有较短时间中较少的固定资本,并将倾向于较小的规模。最为有利可图的业务可能是在贸易再分配活动或黑市上。这一组合很难导向生产性的效率”[2]。 可见,西方关于土地信托的研究是建立在土地私有的前提下的,这与中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农户只有使用权的国情不同,但仍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因为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产权的一部分,明确农户对土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建立所谓的“有保障的产权制度”,从而作为土地流转的基础应用于土地信托。 其次,在土地的可转让性方面,国外的研究主要是一些对转型国家的调研。因为这些国家的土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诸多限制,土地无法在市场机制下合理流转,从而给完全市场机制下的土地信托形成障碍。这些研究对指导中国的农地制度改革很有启发意义。美国的罗伊·普罗斯特曼(1996)[3]通过实地调查,对中国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做了认真研究,认为土地使用权权属不充分,权能不明确。土地使用权属不充分,使土地使用权流转无法在更大范围内进行。而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会使资源配置更有效,并刺激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深度投资,减少农户的风险规避行为。同时还提出:“一些地方采取行政手段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2期2007年第2期(总第146期)岳意定,刘志仁等:国外农村土地信托:研究现状及借鉴行规模经营,除了认识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和集体组织为了便于控制农村土地,便于转为非农业用地。” 而俄罗斯讨论了农业用地可转让性的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分歧:对潜在土地所有者的技术要求,对非居民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在信贷违约的情况下向抵押权人转让土地的限制,个人土地所有权的上限,土地股份及其转让的方式。该研究提出应在俄罗斯实行这样的转变:土地股份可通过购买或租赁的方式转让,而后者更为适用。一份土地股份就是一种选择权,可以被出售、购买、继承等。股份的所有者对分配土地有绝对权利。这种机制使得法人实体希望获得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以累积所需数目的股份然后用于分配。研究还指出,租赁是农村地区的一种特别补充机制,所有者更偏好于租赁土地股份而非实物土地。 补充: 世界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村土地管理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MLAR)计划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并要求实行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但国外的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这些措施虽有一定作用,但并不一定能保证农村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首先,这种土地书名与登记制度虽然大量减少了无主土地并促进了带有可转让财产权的土地的供给,但这无法保证土地产权市场的发展。因为对于追求利润的贷款者来说,所有权证明并非获得贷款的充分条件,稳定的土地收入水平才是更重要的决定因素。更有甚者,农户可能不愿意用其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品。从而得出结论,土地所有权并不是获得使用权保障的唯一方法,应参照不同的背景和地方偏好,建立更加灵活的体系(Dwniz Baharaglu,2002)[5]。此外最近还有学者(Saturnino JR,2005)[6]以菲律宾为例,用实证方法检验了与市场导向的耕地改革以及自愿土地流转机制有关的变量,得出一个预测结果:MLAR模型用于菲律宾不仅无法促进分配改革,而且会破坏潜在的国家主导的土地改革政策。这也映证了Dwniz Baharaglu的 结论。 从国外的这些研究可以看出,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信托,实现土地的有效流转,土地使用权必须实现可转让,当然,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这种转让性的实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二、关于土地信托的目的和作用 由于西方国家土地的私有制和自由流转性,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农村土地的使用方式正在发生转变,不断从农业用地转变成非农用地。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国外很多学者对于农村土地用途的控制进行了研究,如Donald M. Mcleod等(1999)[7]就根据美国西部农村的实际提出了土地使用控制的三种方式:分区制、购买发展权、集群式发展,并建立了土地使用控制方式的选择模型。土地信托方式就是出于保护土地资源和公众利益的目的用于实 践的 。 在美国和英国,无论是局部性的、地域性的还是全国性的土地信托都是一种很有影响的非盈利组织,它和私有土地主们一同来保护他们的土地以达到保护和利用土地或者其他公众利益的目的。它们保护土地的工作对于他们所从事或者协助土地交易的社区和地域非常重要。这些交易包括土地的获取、保护、管理协定,或者其他的能够从土地上获取的实际资产的一些利益。 补充: 此后,西方学者们就对这种土地流转形式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建立了各种决策模型:其中Philip J. Bacon等(2002)[8]基于信息经济学的贝叶斯网络理论建立了一个BN模型,该模型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这个模型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人员的观点、土地类型、土地使用的选择、成本和利益的标准。这个BN模型不是最优化模型,而是帮助专家分析有关土地的数据。该模型的使用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土地类型的标准和土地使用的选择,这个阶段是为了评估对现在的土地使用的满意度;第二个阶段是关于改变土地使用的成本,改变成本需要考虑风险和银行利息、管理、财产的让渡等因素,这可用一个模型来评价土地管理者改变土地使用后的满意度,即: 在成本支付期内改变的满意度=长期预期的满意度-总的改变成本/成本支付期 而Julie Ann Gustanski(1999) [9]基于伦理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土地信托保护决策支持模型(ILCOS),他认为土地的使用方式是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的反映。尽管土地信托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保护土地资源,但是每一个土地信托机构都有自己的设置和地域。所以,他对伦理经济学政策模式在土地信托保护方面的整个过程给出了一个总体的概念,从而总结出土地信托的决策支持的环境模型。这个模型由5个大块组成:土地的使用和环境、社会经济、计划与获取的评估、决策制定的方法、积极的决策制定。该模型主要提出和检验了美国和英国的土地信托与保护私有土地因果关系上的模式,以开发一种可行的决策支持工具。此外,Roger Coupal和Any Seidl(2003)[10]还研究了在税收基础上的土地使用选择的影响,分析了发展农业用地和农村居住用地的相关成本及其对财政结构的影响。 追问: 请问这位大哥,标题是什么?引言是哪些?

几点认识:1,硬是要把村级个体基层性的问题,戴上一个高屋建瓴的宏观问题的大帽子,反倒是让人感觉华而不实。2,对于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谈及的是乡镇一级?还是村一级?如果是指村一级,能够符合系统建设规范的有多少?代表意义有多大?3,工作中的策略问题,通常是带有全局性、宏观性的全方位构思和谋划,仅就一个村而言,定位在探索实践的具体对策更为谦虚得体。4,这样看起来气势宏伟的论文,更像是博士级的论文或是国家级专家就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发表的学者专述。5,如果是仅仅采用一个典型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来探讨和表述观点,反倒不如《政治引导、经济辅助,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日新月异》更为贴切,这样更容易把握立论准确、依据充实,更能够畅论自己的观点。

因为公共事业在国外的发展其实还是比较好的,因为他们对这件事情的关注比我们国内就要早很多,并且在国外现在就有了这样一个专门的教育机构,他们会去以培养这样从事公共事业相关的人为目的去教育这样一些人,培养这样一批人才,为了以后公共事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古镇公共服务设施研究现状论文

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虚拟漫游古镇国内外研究目前还处于初步状态。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所问的研究应该是有关虚拟漫游古镇的研究。近年来,虚拟漫游古镇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内外相继推出了各种虚拟古镇系统,用于研究古镇的历史、文化、社会状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以及探索古镇中的文化与社会遗产等方面的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促进江南水乡古镇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江南水乡古镇,是指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及后续加入该名单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包括甪直、周庄、千灯、锦溪、沙溪、同里、黎里、震泽、凤凰等镇。第四条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应当遵循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原则,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维护古镇的真实性、完整性。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将古镇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县级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古镇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市、县级市(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江南水乡古镇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监督管理。市、县级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江南水乡古镇保护的规划工作,并对古镇保护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财政、环境保护、水利(水务)、旅游、园林和绿化、民族宗教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七条江南水乡古镇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古镇的下列保护和管理工作:(一)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保护管理规划;(二)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保护名录;(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修缮保护计划;(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整治环境风貌;(五)根据自身特色,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六)开展公众教育,宣传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七)定期巡查,发现违反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理或者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第八条江南水乡古镇保护资金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集:(一)县级市(区)、镇财政资金;(二)国家、省、市专项补助资金;(三)保护利用收入;(四)社会资金;(五)国际援助、捐赠;(六)其他合法来源。第九条江南水乡古镇保护资金主要用于下列方面:(一)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建筑、传统民居;(二)对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修缮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建筑、传统民居进行补助或者奖励;(三)治理河湖水系;(四)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五)收储非国有历史建筑、古建筑、传统民居;(六)研究和展示文化遗产;(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保护行为。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江南水乡古镇的义务,有权对损害古镇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第十一条在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对象包括:(一)整体空间环境,包括古镇街巷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以及与其相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二)河湖水系;(三)历史文化街区;(四)文物保护单位;(五)历史建筑、古建筑、传统民居;(六)传统桥梁、廊棚、驳岸、水埠、古井等建(构)筑物;(七)古树名木;(八)民风民俗、传统戏曲、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九)历史地名、方言、老字号;(十)其他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江南水乡古镇构成要素。第十三条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编制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第十四条江南水乡古镇根据历史文化遗存的分布现状、保存质量、完整性以及周边环境等因素,结合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合理划定遗产核心区和遗产缓冲区。核心保护范围即遗产核心区,指江南水乡古镇遗产保护的重要区域。建设控制地带即遗产缓冲区,指江南水乡古镇遗产保护的风貌协调区域。江南水乡古镇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古镇主要出入口设立示意图,标识遗产核心区和遗产缓冲区。

报告内容包括: 1、虚拟漫游古镇的定义:虚拟漫游古镇是指在计算机中通过三维虚拟空间的建模和表现形式,将实际上已消失的古镇重现出来,使研究者可以在虚拟空间中随意漫步,从而更好地了解古镇保存状态、发掘其中所蕴涵的文化底蕴。 2、国内外研究现状:国内外近年来在虚拟漫游古镇方面的研究有所增加。以国内为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有关虚拟漫游古镇的研究,着重研究古镇的历史文化、空间结构、传统精神等;以国外为例,法国、德国、瑞典等发达国家也积极开展虚拟漫游古镇的研究,重点放在技术层面上,如数字建模和可视化技术。 3、虚拟漫游古镇的应用:虚拟漫游古镇的应用不仅可以为文物保护提供参考,还能够对人类对过去的文化遗产的记忆提供科学支持,从而促进古镇的发展和文化传承。

服务营销论文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做的很专业,国内做的鱼龙混杂。策划这个行业在国外是没有的,因为你说啥不是策划,但说策划你要策划啥?!策划这个行业是国内人造出来的。国外专业的是分成公关和营销两个行业,所以要说国外对相关事情的研究要相当的细致和专业。所谓的营销策划,国外是专门研究营销,而且专业到行为经济学,大众心理学,营销学等等,更接近学术研究,重视实践,更专注实验和调研,很有操作性,是一门真正的科学。 国内么……基本承接国外的东西,然后加入中国人传统的“思维”和“想象”,还有中华文化至今传承的“关系学”所以基本不怎么靠谱。 因此业内有个说法,看书一定要看“译本”,绝不要看“编”,不然很容易误人子弟。 当有了一定的经验积累和对社会的认知之后,再看国内营销强人“著”的书。

全球化服务营销文化策略研究论文范文

服务作为服务营销的基本概念,不同于一般的物质商品。菲利普·科特勒把服务定义为“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不可感知,且不导致任何所有权转移的活动或利益。”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中,服务逐渐成为最能创造价值的营销利器,日益成为市场营销的核心。跨国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营销上取得优势,应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不同的文化环境制定相应的服务营销策略。

一、文化引领消费

文化是左右消费者消费行为选择的烙印。国际营销中的最大障碍就是民族文化差异,它涉及人口、教育水平、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等方面,是影响消费市场的重要因素。消费者的文化烙印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消费者的文化背景呈现多元化

各国消费者的消费和他们的文化关系密切。例如,美国文化具有大量消费资源的特征,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为美国消费者提供了广阔的活动前台。美国消费心理学家的分析结果表明,美国消费者的基本心理特征是:赶时髦,猎新奇,不仅对商品内在质量要求高,而且喜欢商品的新奇。讲求健康自然,于是健康食品、保健饮料、健身器具等成为历久不衰的消费热宠;图方便情趣,根据美国快速化的生活节奏,生产厂商开发产品也越来越注意如何使消费者节约时间,美式快餐即是典型。

2.文化的碰撞和融合改变着消费者的消费行为

在世界范围,日本消费者的行为变化是最为剧烈的。他们在东西方两种文化的冲击下,形成了独特的日本消费方式:消费观念上国际化,新潮商品、新潮购买方式是典型的代表;储蓄意识传统化,富裕的日本人仍不放弃勤俭节约、积极储蓄的习惯;购买过程严格化,在国际市场上有这样的共识:日本消费者最为挑剔;另外也存在与美国消费相似的消费享乐化和个性化特征。

3.传统文化深层次控制着消费意识

欧洲文化向来有高消费传统,消费者由于购买力高,其消费心理喜新厌旧、从不满足于已有的商品,总是在丰富多彩的商品中挑选和购买新产品。多数人对艺术时尚和高档奢侈品有特殊的个人偏好,年轻白领们几个月坚持省吃俭用就为买一瓶兰蔻的新款香水或是一根阿曼尼的领带,这种事在法国等国家屡见不鲜。

文化的影响是无所不在的,它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进而对企业的国际营销活动提出相应的要求。因此,从前期投入、产品设计到分销、促销每一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目标国家的民族文化因素。

二、适应全球化的文化策略

了解一国的文化环境,排除文化差异是国际营销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之一,跨文化交流、消除文化障碍称得上是国际营销的“生命线”。要制定适应全球化营销时代的要求的文化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充分认识环境,解决文化抵制问题

大多数文化都有着民族中心主义倾向,人们对本民族的文化拥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并自觉不自觉地贬低其他文化中陌生和未知的部分。民族中心主义会导致对本民族文化的优越感,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劣等感,这是一种自然的感受。国际营销的目的是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顾客的需求以获取利益,而不是屈从于目标国家的民族文化或扩张本民族文化。因此,要从思想意识上承认、理解、尊重文化差异,重视他国语言、文化、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学习和了解;要求营销者避免自我参照标准,学会角色转换,既站在需求者的角度提出要求,又从营销者的角度有效地满足需求。

2.正确认识文化的渗透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流的增加,外来文化与本国文化相互渗透,只是渗透的速度比较缓慢。就饮食结构而言,欧洲人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全改为用筷子吃饭,中国人也不会一下子只吃汉堡炸鸡,不吃米饭馒头;但是,在心理认同上,欧洲逐渐渗入中餐的同时,中国人也逐渐接受了西餐。另外,在一件产品的设计过程中,不仅有实物的创作活动,而且融入了文化活动,该产品既具有其实用价值,也是一种文化系统中的信息载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需求的变化,产品设计中的文化也在不断地超越自己。因此,国际营销人员要正确认识文化的渗透性,积极主动地开拓市场。

3.企业文化要创新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企业全体员工逐渐形成的企业信念、价值观、理想、目标、行为准则,以及由此表现出的企业风范和企业精神。企业文化以民族性为前提,同时根据企业类型、经营战略、市场取向等确立。企业文化创新是将本国公司企业文化与目标国家的企业文化进行有效地整合,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不同的文化相互了解、适应、融合,从而在本国公司与当地文化基础上,构建一种新型的.企业文化,这种文化既保留着本公司企业文化特点,又与当地文化环境相适应,既不同于本公司企业文化,又不同于当地企业文化,是两种文化的有机整合。创新企业文化不但使所有员工有归属感,团结一心,而且能够更好地开拓目标市场,实现企业目标。

三、结语

在国内的营销活动中,文化因素对营销活动的影响往往不被营销者所重视。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营销者与消费者成长于同一文化环境中,因此他们较少考虑营销中的文化因素,而把重点放在营销的经济因素上,不会造成太大的偏差。但是当营销活动跨越国界后,文化因素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从市场调研、谈判、定价、促销、商品的款式、包装到销售商的选择与佣金的确定,文化渗透于所有的营销活动。在国际营销中,它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经济活动源于人的需求,市场营销正是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出发点的经济行为。那么,跨文化环境进行的国际市场营销应充分考虑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需求,因而,重视文化策略的研究,揭示文化对国际营销的影响,将有利于开拓跨国市场,实现企业长期的市场战略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纪忠方真:国际市场营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270

[2]胡正明:国际市场营销学.山东人民出版社,

[3]张庆伟:世纪企业营销观念的转变.管理现代化,2003(2)

[4]邹乐群:新世纪企业营销的八大观念.商业研究,2002(6)

西方学者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研究服务营销问题。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美国及北欧才陆续有市场营销学者正式开展服务市场营销学的研究工作,并逐步创立了较为独立的服务营销学。服务营销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个阶段[57:12~14、68]: 起步阶段(1980年以前): 此阶段的研究主要是探讨服务与有形产品的异同,并试图界定大多数服务所共有的特征——不可感知性、不可分离性、差异性、不可储存性和缺乏所有权。 探索阶段(1980~1985年): 此阶段的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探讨服务的特征如何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尤其是集中于消费者对服务的特征、优缺点以及潜在的购买风险的评估;二是探讨如何根据服务的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不同种类的服务需要市场营销人员运用不同的市场营销战略和技巧来进行推广。 挺进阶段(1986至现在): 此阶段研究的成果,一是探讨服务营销组合应包括哪些因素;二是对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三是提出了有关“服务接触”的理论;四是服务营销的一些特殊领域的专题研究,如服务的出口战略,现代信息技术对服务产生/管理以及市场营销过程的影响等。

营销策略,说白了就是怎样更好地经营好企业,团队,打造自己的品牌,更快地销售产品。

服务外包行业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企业的关键业务上,充分发挥其优势,同时与全球范围内的合适的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企业中非核心业务比如物流管理可以由合作企业来完成,企业通过物流业务外包,可以获得比单纯利用内部资源更多的利润,以及竞争优势。本课题正是在此背景下,通过借鉴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分析国内外企业物流外包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主要从物流服务需求方的角度,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希望能对我国物流业发展过程中有关物流业务外包的理论问题与实践课题进行初步地讨论、探索。 21世纪的今天,随着专业物流经营理论的成型,企业物流外包已经成为研讨问题的热点之一。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自己的物流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完成。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企业物流外包的发展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去甚远,制约我国企业物流外包发展的机制因素也有其特性,因此如何正确认识我国企业物流外包现状,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实际工作中都值得探讨研究。 一、我国物流费用支出状况 我国物流费用支出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费用支出庞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物流费用支出高 据世界银行的推测,美国的物流成本占整个GDP的9%左右,而中国的物流成本占整个GDP的25%。此外,我国的物流成本一般占总成本的30%~40%,鲜活产品占60%左右甚至更多。而发达国家一般将物流成本控制在总成本的10%左右。 2.库存大,成本高 由于我国物流速度缓慢,长期以来大量库存成了吞噬利润的“虎口”。目前,工业企业历年累计的数万亿巨额库存不仅难以消化,而且新生的库存商品仍在增加。我国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库存期、生产企业成品库存期和商业企业商品库存期分别为20天、51天、34天。而美国汽车、电子产品和零售企业商品的库存时间仅为12天。据估计,我国的库存商品与GDP的比例高达,而国际公认的库存商品与GDP的比例发达国家一般不超过1%,发展中国家不超过5%。 3.资金周转速度低 落后的物流和巨大的库存占压资金,从整体上看我国企业资金周转极其缓慢。我国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速度为次/年和为次/年。而相比之下,建立了现代物流体系日本的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的流动资金周转速度为8次/年和16次/年。一些知名的跨国连锁商业企业如沃尔马、家乐福、麦得龙等流动资金周转速度达到了20-30次/年。 4.效率低,物耗高 我国传统的物流状态是“大而全”、“小而全”的小作坊式经营方式,是一种分散、低效、高耗的物流组织形式,各种物流方式互不关联,物流工程中的物资消耗相当惊人。在传统的物流框架下,一件商品从生产出来到最终的消费环节,至少要被搬动、装运几十次。如果实现了社会化的多式联运、一单到底,物流过程中的物耗可以大幅降低。 二、我国物流外包市场现状 我国物流外包市场目前尚未成熟,供需关系极不稳定。以下是根据中国采购与物流联合会完成的全国第四次物流调查资料得出的一些结论。 1.我国企业物流外包市场需求现状 (1)物流外包需求市场潜力巨大,增长较快,第三方物流业有较大发展空间;大多数企业物流需求量处于增长状态,即时性的服务需求也将增多。 (2)物流业务外包需求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和行业分布特点。从地域上看目前需求主要来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从行业上看,电子、烟草、医药等行业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平均物流量小于机械及原材料行业企业。 (3)生产企业自营物流的比例偏高,导致物流业务外包的有效需求还不足。企业物流供应一般都由企业自身或供货方来承担,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的较少,据统计我国生产企业原材料、生产企业成品、商业企业等的物流外包所占比例分别为15%、47%、47%。 (4)物流外包需求企业对物流服务需求的层次还不高,服务需求仍集中在传统仓储、运输等基本服务上。生产企业的外包物流主要集中在干线运输,其次是市内配送;商业企业的外包物流一般依次集中在市内配送、仓储、干线运输等。 (5)物流服务企业目前的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难以满足需求企业要求下的整个系统无缝链接,从而达到物流运作的高效率的目标。 2.我国企业物流外包市场供给市场现状 我国企业物流外包市场供给市场现状可以说是物流供给能力有效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物流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1)我国物流服务企业规模普遍偏小,500人以上的企业仅占20%左右。并且拥有的物流设施设备及其能力也较弱。 (2)我国许多生产和流通企业拥有并保留着自己的运输、仓储、装卸服务物流设施,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自身拥有汽车车队、仓库、机械化装卸设备的比例分别为53%和70%、59%和80%、34%和25%,自我物流服务依然是工商企业获得物流服务的重要来源。由此造成企业的运输供给能力还没有达到运输需求规模及网络分布要求,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的车辆空驶率平均高达和;同时物流企业的仓库供给能力有余,但效率不高,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库房平均利用率为和。总之现有的功能性物流企业,运作供给能力要大于物流市场需求。 (3)从数据来看,物流服务企业的作业能力,以及作业质量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统计显示物流企业的单据准确率为97%、配送及时率为92%、货损率为2%。 (4)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信息建设受到物流企业的重视,拥有物流信息系统的企业比例已经提高到接近60%。 三、影响物流外包的主要因素 1.出于制度和观念的阻碍,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内部员工的抵制: 企业物流外包是对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企业某些员工目前从事的工作很可能会被第三方物流所取代,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将解雇大批员工,这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意味着一个不小的风险。 (2)缺乏认识:第三方物流行业相对来说还很年轻,尤其是在中国,一些领先的物流公司只有不到10年的历史。许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供应链管理在企业竞争中的巨大作用。 (3)害怕失去控制:企业担心,当企业过于依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却无法控制或影响他们的时候,物流活动的失控可能阻碍核心业务与物流活动之间的联系而降低用户满意度。此外,企业还需要在长期依赖某一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和依赖多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之间权衡。长期依赖某一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会对其资本投资、效率提高具有潜在的好处,但同时又会使其滋生自满情绪而让企业难以控制。为了便于控制,企业应该选择多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但是这种短期行为又会令企业的成本提高或服务质量降低。 2.物流外包业务有其自身的复杂性 首先,供应链物流业务通常和公司其他业务,如财务、营销或制造集成在一起,物流外包业务本身就很复杂。对一些实际业务,包括运输和仓储的集成可能会带来组织上、行政上和实施上的一系列问题。其次,公司内部信息系统的集成性特点,使得把物流业务交给第三方物流公司来运作变得很困难。最后,准确地衡量物流成本对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的影响比较困难。很难确定物流外包业务到底能够给企业带来多少潜在的成本好外。 3.第三方物流市场的不成熟也使我国的物流外包举步维艰 在国内,第三方物流市场相对较新,因此行业发展中难免所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比如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内部管理失控,在其短期利益的驱使下,尚未树立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更有在具体外包细节,以及工作范围划分不明确,第三方物流公司却没能在客户要求的时间内去完成,或者只是为完成而完成,并没有认真对待。 四、对我国物流外包市场健康发展的展望 尽管物流业务外包在近阶段得到迅猛发展,但是未来我国物流外包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注意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提高物流服务供应方服务水平 这些物流服务方企业必须通过自身成本的降低来优化客户的物流成本,提高运作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物流服务供应方的工作范围,要在服务质量、响应速度和费用等多方面争取满足物流需求方的要求。 2.培养专业的物流人才 美国著名物流专家Jack Roser认为:在处理外包时,专业物流顾问与技术工人一样,他的作用比企业领导更重要,合格的顾问能够给项目带来许多领导所不知的东西,他需要去管理维护公司项目设计规划的过程、提供物流需求,以及项目数据,而这些事情常常与外包的成败相关联。企业领导仅仅扮演监督员的角色,如果缺乏具有项目设计和作业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那么,外包营销将无从谈起。 3.供需双方建立有效的协调交流机制 企业的物流外包决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求企业与物流服务商的合作也是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需要双方经常进行信息交流,加强沟通,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总结 在全球正在掀起外包旋风的同时,物流外包在我国却还没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整个社会的物流效率低下、物流费用惊人。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企业蜂拥而至,如果仍旧保持现状维系大而全的局面,将很难面对来自外国竞争对手的竞争。我国生产及商业企业应该转变观念,认识到物流业务外包的迫切性,及时整合自身优秀的资源,这样才能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孙有望:现代物流导论.同济大学出版社 [2]马士华林勇:供应链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 [3]吕一林:美国沃尔玛一世界零售第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董千里:高级物流学.人民交通出版社 [5]胡左浩: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 [6]李洁:外包的经济学分析.管理科学文摘 [7]中国物流市场第四次调查报告.物流技术与应用,2003

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决策研讨论文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及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越发激烈。基于知识经济的高度专业化分工,使企业再也无法仅依赖自身资源来应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使企业脱颖而出,企业必须积极利用并尽量整合外部可利用资源,以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优点来参与市场竞争。基于此,业务外包应运而生,而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决策内容也成为中小企业不断探索的重点问题。

1人力资源外包动机

对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动机的研究,从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因素来看,有学者认为,为提高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使企业获得高速成长,实现业务全球化,获得更具优势的竞争能力,促使企业将人力资源部分外包;从企业内部角度对外包动机影响方面来看,有学者从控制管理成本、提高管理质量,对新技术的研发与投资方面进行研究,强调在中小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有的重要战略地位。总的来说,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外包决策主要出于下列五个方面的考虑:①获得专业化的服务,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大幅提升。②构筑双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利益共享。③在控制管理成本的基础上促进人力资源工作效率的提升。④集中资源聚焦核心的业务,使其将自身优势极大化的发挥出来。⑤加速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重组,再造业务流程。归纳上述各项研究结果来看,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的外部动机主要可以概括为外部环境动机与市场动机两种。中小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外包的内部推动力量也主要是基于节约成本的基础上,获取到更为专业化的服务、知识、管理与技术,促进本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大幅提高。

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的选择

就我国中小企业当前的经营现状来看,其中外包服务商的选择一直是其外包决策的难点所在。有国外研究学者的研究表明:对服务商自身的`品质、在业界声誉、服务商财务状况以及过去一个阶段的绩效考核,是最为主要的对服务商的考察指标。另外,在确定服务商时还包括对服务商企业所在地理位置、其技术能力等次要因素。我国对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商的研究当前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结果总的来说对外包服务商的考察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全面考察外包服务商的指标一般包括外包商本身的实力(主要由外包商的外包规模、网络技术、外包品牌知名度、外包企业管理实力、外包人员专业化水平等构成)。

3人力资源外包风险研究

风险分析

企业商业机密泄漏。在长时间的合作过程中,易于外包机构掌握大量企业的信息及机密,这就很可能会造成对企业的牵制,无法使企业自由选择服务商。加之一些非法经营的中介机构违规经营,一味只图眼前利益,会将手中掌握的机密卖给企业竞争对手,而且我国当前还未能形成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使外包商极易钻空子。行业标准不一。当前我国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较之于其他发达国家来说,发展较晚,还处于初成长时期,其专业化程度不高,还未能形成一套统一的行业标准,直接导致我国人力资源外包市场各公司服务水平的参差不齐,风险较大。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中小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企业的一系列过程中,由于双方企业信息的不对称,很容易造成中小企业的损失。一方面,企业与外包商之间缺乏信任,企业由于怕不安全等因素控制对外包商的信息传输,而外包商对此则会做出错误的决策反应。另一方面,外包商的道德问题,其素质或职业道德不到位,有些对企业反馈的信息未能做到及时反映,导致企业无法赛过竞争对手。

应对风险的管理策略

严格落实规范的合同机制。中小企业在实施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时,确定了合作的外包公司,必须要与其签订一个可以精准、清楚地表达双方要求及预期的合同,以此保证商业机密的安全。制定人力资源外包决策评估体系。通过健全、完整的人力资源外包决策评估体系,既可以杜绝盲目跟风的情况出现,又可以确立企业是否确实需要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供应商的评估与管理。供应商管理问题作为一大难点,企业可通过严格管理控制、招投标管理等多项举措来实现对供应商的管理。企业可依据预先设定好的评价指标对本次人力资源外包本身的是否成功做出衡量,例如节约成本等。重视对从业人员的队伍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发展,首当其冲便是对本产业人才培养及使用的重视。从业工作者作为服务机构赖以生存以及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整体实力与形象直接反映出服务机构自身的实力与形象。另外,在实践工作中,对人力资源问题还要做到不断的创新,包括服务形式、服务产品等。加强沟通交流。在中小企业进行人力资源外包时,在派遣工作者进入企业工作时,需对其交代清楚外包工作的目的及相关内容,杜绝隐患的存在,做好企业内外员工的沟通交流,保持企业内部员工与派遣人员间的协调与平衡,确保工作效率。

4结束语

总之,中小企业实施人力资源外包对其发展有重要作用,但在做出人力资源外包决策的同时,不可忽视其中需注意的诸多内容,特别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外包风险。通过对人力资源外包各相关内容的解析,提出应对外包风险的有效决策,促进中小企业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

随着服务业的国际化发展,对外直接投资转向服务业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对外投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将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进入该领域。跨国公司投资服务业,对东道国服务业的发展既有积极影响即外溢效应,也有消极影响即内敛效应。本文主要探讨服务业跨国投资对我国的双重影响,分析利弊,提出对策,并为即将全面开放的服务业市场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服务业;外溢效应;内敛效应

一、服务业跨国投资的双重影响

(一)正面影响:外溢效应

外溢效应,是指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的经济效益和经济增长或发展能力发生无意识影响的间接作用。这种外溢效应既可表现为正面的,也可表现为负面的。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正面的外溢效应。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溢效应主要表现为除资本和劳动力之外的其他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从而使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全要素生产率对经济的贡献主要可分为产业结构变动、技术进步和制度变迁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效应。产业结构变动主要是指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的变化情况。经济增长理论认为,一国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工业和服务业取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过程。第一产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越小,说明产业结构变换的速度越迅速,产业结构的高级化程度越高。关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以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模式”最为著名。赤松要认为,一国某产业的发展大致经历进口、当地生产、开拓出口、出口增长等几个发展阶段。某产业随着进口的不断增加,先后出现国内生产和出口,其图形如飞行的雁群。“雁行模式”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效应来源于有效地利用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外国直接投资所带来的“一揽子”资源,尤其是技术和管理技能,不仅有助于中国建立新产业,而且还能使传统产业升级,使内向型产业向出口导向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演进。

随着加入WTO,我国大多数第三产业部门对外开放度的提高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调整,第一产业的投资比重已经逐年下降,而第二产业制造业的比重日益提高,这与前几年跨国投资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密切相关。作为投资新 热点 的第三产业服务业尽管增长率不明显,但是服务业投资已经成为全球投资的趋势,因此,第三产业投资占GDP的比重会日益提高,从而带动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由制造业大国转向服务业大国。

2.技术外溢效应。技术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和 方法 ,也包括管理技术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等方面。因此,这里主要用人力资本和R&D资本来衡量技术进步。根据内生增长理论的分析,技术进步主要来源于人力资本和R&D资本的生产。因此外国直接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也应通过人力资本和R&D资本两个 渠道 来实现。对人力资本的影响主要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培训当地雇员。而受过培训的雇员的“跳槽”是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外国直接投资R&D资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在中国进行的研发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技术扩散效应;二是跨国公司参与中国市场竞争而产生的竞争效应。从长期来看,当外国公司与当地公司在同一个市场上相互竞争时,当地公司为了在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必然会增加研发经费,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服务业FDI带来了先进技术、知识与技能,包括诸如设备和工艺流程的硬技术以及管理、营销等软技术。但是,服务业中包含的技术组合不同于制造业,FDI并非是服务业获得硬技术的主要途径,而软技术却是转让知识和技术的主要形式。例如,在银行、 保险 和饭店等行业,投资方会对其子公司进行一系列的技能与知识培训。

3.制度变迁效应。制度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制度的变迁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的变迁、市场化程度提高、分配格局变化和对外开放程度四个方面。一国经济增长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实现的,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作用是中国对外开放的行为之一,其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此外,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源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了吸引更多投资,必须改善市场环境,从而促使中国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增长要素,一国通过制度变迁会促进经济增长及发展,从而产生制度绩效。外国直接投资在中国产生的制度绩效,主要是指它通过影响中国决定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的某些因素,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二)负面影响:内敛效应

1.大部分服务业FDI旨在市场开拓,寻求非交易性活动,并有可能以对外支付的形式进行利润汇出,所以,不仅可能对增加外汇收入无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对国际收支造成负面影响。许多跨国公司通过利润转移方式来进行逃税,从而严重干扰了东道国的市场秩序。20世纪90年代后期,跨国企业逃税一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近年中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虚亏实盈。目前中国40多万家外资企业,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但其中有相当数量的外企通过各种避税手段转移利润,造成账面上大面积亏损。

2.东道国相关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在东道国原有的高度保护下,诸如银行、电信、旅游等行业,其国内市场是非完全竞争的,甚至是垄断的,因而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提高竞争优势的自身能力有限。随着外资在这些行业的进入,东道国国内原有企业从资金、 经验 、技能和创新方面都受到巨大挑战。跨国公司往往凭借其资金雄厚的优势大规模收购当地同行业企业甚至龙头企业及其原有品牌,从而在当地形成技术、品牌、市场和产业垄断。这种情况在我国的许多行业都存在,有些还十分突出,不仅严重压抑了民族产业的发展,而且在形成品牌市场垄断后还会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的经济和产业安全都构成严峻挑战。

3.外资服务机构将与东道国本地企业更加激烈地争夺人力资源,其工作条件与薪酬状况可能导致大批优秀人才流向外资企业,这样对本地企业的发展带来更多困难。以金融业为例,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大量中资银行的骨干跳槽或被高薪聘请去外资银行,这对于发展不够完善的中资银行来说带来的风险和压力是双份的。

4.服务业FDl可能带来三方面的风险。如果东道国政府管理控制不善,缺乏有效的 规章制度 ,有可能在体制方面带来严重的本国经济动荡;如果在管理公用事业和私有化时缺乏有力控制,有可能导致私人垄断;此外,因为各国在社会 文化 背景上差异极大,外资在这些领域的运作容易造成冲突和伤害。

二、我国服务业的对策

中国在2000年到2002年间服务业FDI的平均流入量为亿美元,2002年存量为亿美元;服务业占2002年FDI总流入的,占总存量的;我国将履行入世承诺进一步开放服务业,因此在吸引更多的服务业FDI上有很大潜力,并且,我国服务业的“走出去”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这种“引进来”和“走出去”的进程中,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科学地分析环境,建立和强化自己的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服务业FDI所产生的正向效应,同时提高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水平和能力。

1.进一步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

根据产业投资的一般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的等量资本投资在与母国产业发展结构水平相同或较高地区比投资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可能获得更高的收益。就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而言,由于国际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知识密集型方向发展,因而只有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国家(地区)才能为国际直接投资提供更高的收益,也才能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鉴于中国目前服务业结构水平较为低下,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劳动和资源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仍然占据主体地位,现代服务业如电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比重偏低的状况,无论就中国今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而言,还是就吸引更多的国际直接投资而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都是十分必要的。提升国内服务业产业结构,提高承接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能力应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优先发展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咨询、法律服务、科技服务等中介服务行业,积极发展旅游、文化、体育等需求潜力大的行业。这些都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只有充分发展这些行业,才能形成高水平、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结构体系。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一般而言,国际产业转移有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三个层面,具体形式包括新设投资、收购兼并、风险投资等。服务业国际产业转移也不例外。我们应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国企业承接国际项目外包,有关部门要为国内企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承接外包项目,与外国服务企业进行有效合作;允许并鼓励境外投资者通过并购等方式对中国进行投资,培育有利于吸纳并购投资的制度环境,为服务业跨国公司参与企业的改组、改造创造有利条件。

2.尽可能地利用FDI的外溢效应,努力减少内敛效应。

外溢效应是否容易实现取决于东道国公司从事投资和学习吸收外国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和动机。外资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金、技术、知识,通过外资在中国的运作和培训,可以学习到先进的专业技能、营销理念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其间接效应有二,一是服务于我国的制造业发展,二是为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树立典范。中资企业可以尝试加入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参加到它们的产业链和本土化进程中,获得提高自主研发与创新的能力。

建立健全国内的机构和机制,监控外资在中国的发展,减少内敛效应。联合国贸发会议认为,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对服务业吸收外资持谨慎态度。因为在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如电信服务)或公用、基础设施中,如果缺乏有效监控,容易发生市场权力滥用的问题,导致私人垄断。此外,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也会对国内经济造成损害。在人力资源上,我国政府应该加大 教育 投资,提升人才的总体水平,同时改革户籍和人才管理制度,减少人才流动的成本,不仅为跨国公司来华投资提供人力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其与中资企业争夺优秀人才的优势,保证中资企业充足的人力资本、知识积累和技术创新能力。

3.提高国内服务消费水平,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

投资所生产的产品能否实现市场出清是影响投资的最终限制性因素。理论上,只有所有产品都能销售出去,实现市场出清,投资才能顺利实现再生产。服务业的投资也不例外。目前中国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城市化进程较慢,城乡差距过大,客观上限制了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空间;另一方面,由于过去对服务业和服务消费认识上存在某些偏见,把服务业作为非物质生产而忽视其高附加值的特点,把工业化简单等同于工业发展而忽视服务业对产业竞争力提高的支撑作用,过分强调服务业的消费性而忽视其产业性,造成对服务业发展长期重视不够,服务消费在低水平徘徊。国内一些服务业得不到发展,外资引不进来,与缺乏市场需求不无关系。因此,培养居民服务业消费能力,提高国内服务业消费水平,也就成为解除服务业国际直接投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姜志美.当代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新趋势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纵横,2006,(9)

[2]赵书华,宋征.服务业跨国公司在华直接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J].国际贸易探索,2006,(1)

[3]Daniels, lndustries in the world World Economy,BlaekwelI oxford USA,1993

[4]Zhang,Kevin H.(1999).“How does FDI interact with economic growth in a large developing country?The case of China”.Economic Systems,23(4).291-303

一、服务业投资壁垒的界定

按照《与贸易有关的投资 措施 协定》(TRIMS)的规定,投资壁垒是指为了促使外国投资者达到某种业绩标准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投资准入壁垒、投资经营壁垒和投资退出壁垒。TRIMS所指的投资壁垒仅限于扭曲国际货物贸易的投资措施。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把外国直接投资(FDI)壁垒分为市场准入限制、所有权和管理限制以及运营限制三大类。因此,一般来说,投资壁垒主要是东道国政府设置的、对外国企业在本国的投资行为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也就是说,凡是直接或间接地使外资企业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投资壁垒。

迄今为止,对于服务业投资壁垒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国际多边协定对其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在许多国际和区域性贸易协定中所规定的投资措施实际上就是服务贸易中的投资壁垒。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服务业中政策性投资壁垒的演变过程讲行分析。

二、中国服务业投资的开放过程

(一)严格限制准入:1979~1987年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对外开放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开放模式,因此实行国际上先工业后服务业的开放路径。该阶段是中国利用外资的起步阶段,初步建立了管理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框架,创造了基本的投资环境,制定并颁布了管理FDI的法律法规,形成初步的FDI政策框架,实行区域性的FDI优势政策,对FDI准人的行业进行严格限制等。在此期间,允许准入的行业主要在制造业部门,服务业总体的投资壁垒非常高,但在旅游、房地产和餐饮服务业部门对外资的限制相对较松。1987年底,原国家计委颁发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把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其中对外资准人领域做了较大的限制,服务业的对外开放还没有提上议程,禁止性和限制性投资壁垒都很高。

(二)跟随性发展:1988~1995年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国的投资环境逐步规范改善,但对外开放的部门依然集中在第二产业,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政策没有明显的放松,投资壁垒依然较高。大多数服务部门,特别是生产者服务部门还没有对外资企业开放。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下列行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1)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2)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保险;(3)邮电通信;(4)中国政府规定禁止设立外资企业的其他行业。第五条规定,下列行业限制设立外资企业:(1)公用事业;(2)交通运输;(3)房地产;(4)信托投资;(5)租赁。可以看出,禁止性和限制性部门主要集中在服务业。虽然对外资企业所作的出口规定及其对出口比率的限制作了根本性变更,从过去的70%下降到40%,但是由于服务业的投资壁垒很高,这些规定对服务业利用外资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激励作用。

1992~1995年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但该阶段主要是放松第二产业的投资壁垒。对服务业而言,一方面由于重工业、轻服务业的思想存在,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没有受到重视;另一方面,由于认为金融、电信、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属于自然垄断部门,不适宜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开放,因此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1995年,中国重新发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同时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具体化,除此之外,皆为允许对外开放的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成为指导外资进入的重要法律文件。

(三)逐步降低:1996-2001年

1995年底到2001年11月15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键阶段。随着中美双边关系的发展和高层互访,中国政府代表团权限增大,关键时刻政治决断,1999年和美国达成双边协议,清除了中国人世的主要障碍。之后,中国又和欧盟就中国人世达成一揽子协议。这些谈判的障碍主要体现在:农产品关税减让和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和开放程度。在此期间,中国颁布了一批新的涉外法律法规,其中一些就是专门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例如,2001年8月14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投资性公司为国内企业提供相关技术培训。但要求只能采用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立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促进中国租赁业的发展,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0年6月23日,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在中国中、西部地区或老、少、边、穷地区设立合资医院的条件适当放宽。此外,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铁路货物运输业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公布这些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合营方式从事铁路货物运输;扩大了投资者在中国从事医疗机构、租赁、船务公司等行业可以拥有的股权和管理经营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1997年再次修改,使得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部门大幅度增加,许多新的领域逐步开始向外商开放。例如,在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矿产开发等行业,许多国家视为涉及本国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中国将其列入了鼓励类的外商投资行业。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银行、保险、外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零售商业等服务行业有限度的开放,此举走在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前列。完全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已经比较有限,其中服务业主要是新闻业和广播影视业。

在该阶段,中国也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出于人世谈判中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压力,开始放松对服务业的管制,降低对服务业利用外资的限制。

(四)严格遵守入世承诺:2002~2006年

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在人世法律中,中国对服务贸易作了相当大的承诺,其中绝大部分是针对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的。按照人世承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在商业、外贸、运输、医疗、教育、金融、保险、电信等各类中介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使外商在更广阔的层面对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作用。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或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 企业管理 规定》、《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等,加强对服务业开放的管理。

为适应加入WTO的需要,

2002年3月11日又重新修订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投资准入方面进一步开放。主要变动如下:一是将鼓励类目录由186条增加到262条,而限制类目录则由112条减少到75条,大幅度放宽了行业准入限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将原先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城市管网建设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二是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度,如外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金融、商业、外贸、运输、旅游、法律服务、会计审计、音像制品、外商商业特许经营、直销经营等行业,均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在开放的地域、数量、经营范围、股比要求上做出了更为宽松的规定,使得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外国直接投资热点。与此相适应,在外商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体系构建方面,有关建筑、会计服务、教育、商业、物流、医疗、教育、民航等行业的市场准人规定及相关法律规范正在制定中。2004年,国务院根据发展需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第五次修订,进一步缩小服务业限制和禁止的范围。

(五)全面降低:2007年至今

2006底人世过渡期结束,中国全面履行了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承诺。随后,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也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在服务业领域,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减少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将原限制外商投资的货物租赁、货运代理、外贸公司等调整为允许类条目,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期货公司、电网建设和经营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对金融业外资投资限制尺度有所放宽,鼓励类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以及保险经纪公司和期货公司(中方控股)。但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对外资开放较为谨慎。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中国服务业进入对外资企业全面开放阶段,投资壁垒进一步降低。但是,为了抑制房地产泡沫,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房地产业列人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规范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

三、政策启示

从中国服务业投资壁垒的演进过程来看,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是渐进发展的。投资壁垒的设置既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水平相关和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也与国际压力(如人世谈判)相关。目前,中国服务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依然存在较多限制。随着人世过渡期的结束,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自由化将面临进一步的压力与挑战。在全球服务业外商投资自由化的背景下,政府有两个策略选择:对外逐步降低投资壁垒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一)对外降低投资壁垒

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降低服务业投资壁垒已经成为各国政府不能回避的问题,但是鉴于降低投资壁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以及部分服务部门在国家政治、经济与文化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东道国不会盲目降低投资壁垒。迫于国际压力,开放是必然的,但不是一蹴而就。由于不同的服务部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因此在设置投资壁垒时对不同的服务部门应该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对于发展较成熟的服务业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的部门,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而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服务部门,则可以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并且,对同一个服务部门,可以时间作为自由化的控制手段,在不同的时间选择不同的投资壁垒。在该部门竞争力比较弱的时候,选择较高的投资壁垒;当该部门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力时,就可以选择较低的投资壁垒。可见,中国可以通过投资壁垒的灵活控制,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外资开放本国的服务业市场。在每一阶段,都要选择最具有竞争力的部门首先开放,对于那些不具备开放条件的部门,要创造以后能够开放的条件。

(二)对内促进服务业竞争

中国服务业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严重不足。中国在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打破国内服务业的部门垄断,降低市场准入壁垒,依靠国内服务行业自身竞争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水平。虽然促进服务业国内竞争会使本国服务生产企业的生存压力加大,但本国的服务消费者或使用者(比如服务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生产中间投入时)将因为服务价格的下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同时,鼓励竞争将有利于本国服务业发展,同时抑制外资企业在本国市场上的扩张。因此,东道国政府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促进除涉及国家利益不宜对外开放外的其他服务部门进行充分竞争,并把促进竞争当作推动本国服务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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