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会展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解读与防范
[论文摘要]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会展业发展形成的会展经济是国民经济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伴随着会展业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会展业发展的重要瓶颈。有效防范和应对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将为会展业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论文关键词]会展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08年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更是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篇章,知识产权保护不受重视的局面大有改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较大提高,但是与我国经济发展、国际竞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中的重要方面,知识产权问题是影响会展业发展的重要因素。20世纪90年代以来,会展业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以年均20%左右的速度递增,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通过参加展览会来宣传企业、营销产品和推广技术。随之带来的是会展业知识产权问题集中爆发,严重阻碍了会展业的发展。
一、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溯源
近年来,许多展览会都受到知识产权问题的困扰,知名展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参加境外展会时,被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数量激增。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会展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会展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两个方面。
(一)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形式
《中国会展经济发展报告》(2012)显示,我国2011年共有约6000个展会项目,许多展会中都遇到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一些会展企业将他人的专利、商标、标识等略加修改就作为自己展出使用,仿冒他人专利、商标、软件、展台设计和图片,甚至采取仿冒展会品牌、展会名称、展会标志、展会主题、展会商业运营模式等方式复制知名展会本身。与此同时,许多参展企业在展览会举办期间,发现其他企业未经许可或授权,就使用自己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有些展品和技术在展览会上刚刚亮相,就被复制、抄袭或模仿,而面对这些侵权行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常棘手。
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还可能表现在商业秘密、广告宣传、产品说明书等方面。而且,不断有新的侵权形式出现,如网络侵权等。此外,冒牌展、骗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会展业的发展,面临着巨大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成为制约会展业发展的法律障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也是境外参展商参展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我国目前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会让一部分参展商有所顾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二)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特征
会展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明显的特征,主要表现为:第一,侵权行为的集中性。会展活动具有高度的集中性,会展活动期间各种资源、信息等高度集中,知识产权问题也十分集中,知名展会往往集中出现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第二,侵权认定的紧迫性。展会具有公开性,且时间一般较短,对展会期间的侵权行为认定十分困难,要调查取证、解决纠纷都显得非常紧迫;第三,侵权解决的复杂性。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等是否构成知识产权权益存在争议和分歧,对这些侵权行为认定困难较大,在展会期间侵权纠纷很难结案,展会结束后,对侵权行为处理又于法无据。
二、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解读
会展业是高效益、高回报的行业,对其他产业的带动效应也十分明显。之所以在展会活动中频频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有法律层面、企业自身和知识产权本身属性等几方面的原因。
(一)法律层面的原因
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会展法》,对于会展业的发展进行约束和调整的法律规范散见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之中,以《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主。可见,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层级低、效力弱,权威性不够,对于展会知识产权侵权人的约束力不足,针对品牌展会或展品的重复侵权和大规模侵权屡禁不止。而纵观世界会展强国,在法律中对展会知识产权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办法》中对展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并未涵盖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等方面,保护范围过窄。而且,《办法》中一些法律规范可操作性差,与司法程序不能有效衔接。如《办法》第六条规定展会时间在3天以上,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我国目前有数量巨大的展览会展期不到三天,并且何种情形构成展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实践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差,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行政执法效率低下,各执法部门职责分离,不能有效整合,一定程度上为侵权行为提供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二)会展企业自身的原因
展览会是一个重要的宣传和营销平台,参展企业在展会中展出的展品和技术往往都是最新研制的成果,在展会中首次公开面世,很容易成为不法行为人仿冒的对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上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不强。会展企业受利益驱使,为了降低产品和技术的宣传、开发成本,在展出展品的过程中,很容易走“模仿”、“仿冒”等途径,一些企业对名牌进行复制,居然不知道是侵权行为,进而导致复制专利、商标、广告宣传、产品说明书等,甚至仿冒展会。同时,许多会展企业不清楚知识产权的内容,不注意对其商业秘密、产品宣传、广告创意、展板、宣传册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护,对许多知识产权利益并未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法律保护,从而导致知识产权利益被侵犯。
三、如何防范会展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应尽快完善立法,建立逻辑严密、体系完整、高度细化、可操作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司法、行政执法制度,适时提高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层级和效力。完善《办法》中规定不明确的条款,增加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增加侵权企业的违法成本,进而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扩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将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及展会主题等纳入保护范围,这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中规定的内容是一致的。从立法上明确全国统一的会展业管理机构,统一会展审批、会展企业准入门槛,规范会展业市场竞争秩序,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明确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和分工,使原本割裂的执法成为一体,降低行政执法成本和诉讼成本,明确会展主办方严格按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内容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细则的义务。完善立法是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也可以为会展业走出去,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进一步提高会展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一方面,会展企业应认真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充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展出展品、技术、展台设计、展会构思等过程中倡导自主创新、打造品牌,确保展出的产品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产品和技术的出现。明确作为参展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恪守企业责任。同时,为避免企业在参展期间被卷入知识产权纠纷,规范管理产品、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另一方面,会展企业应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重视、珍视知识产权,正确认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功能,站在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申请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对参展的新技术、新产品要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对商业秘密、广告宣传、版权相关权益等知识产权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慎重展示产品的核心技术,只有在确定了明确的目标客户后方能展示。同时,在发现有他人侵犯自身知识产权时,及时收集、保存证据、积极维权,并向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投诉,保护知识产权。
(三)进一步规范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第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要求所有展会的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并由熟悉展会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士组成,不因展会时间长短而有区别,对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协调知识产权纠纷,监督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维护展会正常交易秩序,及时处理知识产权投诉,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应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到职责分工明确、职能有效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共同为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保障。
第二,建立全国统一的会展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作用,制定会展业行业规范,建立会展企业认证、评估体系,加强行业自律,这也是世界会展强国和会展业发达地区的普遍做法。
第三,展会主办方应充分重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充分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信息,为展会知识产权的保护营造良好的环境,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细则,加强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要做到展前登记、审核,展中监督、管理。同时,应建立展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违约责任制度。
综上,会展业知识产权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不仅损害了会展业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间接侵害会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会展业市场秩序。必须清醒地认识会展业知识产权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应对,让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为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让会展业在法律规范的规则下健康发展,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发挥产业带动效应,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