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理学教学参与现状的调查研究
法理学对学生而言十分重要,但是与其重要性形成鲜明反差的是,课堂上教师激情四射地传授知识,学生却听得昏昏欲睡,学生缺少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师生之间很少有交流与互动。初窥法律门径者对单一的教学方法并不认可,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对学生学法理之困难教师似乎也感同身受。从以往的教学经验来看,举例式教学虽然能活跃课堂气氛,却无法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提问式教学虽考察学生记忆能力,但易造成学生过分依赖教材和教师,扼杀了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不利于学生产生创造性思维的火花。要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兴趣,切实解决法理学教学中的现实困境,教师必须改进教学方法。正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所说: “一切事物的趋于完善,都是来自适当的改革。”.反思现有的教学理念,施行参与式教学是解决教学困境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了解我院学生课堂学习的情况,选取伊犁师范学院法政学院2011级、2012级、2013级法学本科专业(其中2012级2个班级)、2013 级法律文秘专科班共计五个班级的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6份,回收率98%.
一、问卷调查内容
(一)对专业的认同度
专业认同是高校学生对所学专业产生的认知上的了解、情感上的接受和认可,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专业学习目标及今后的职业发展。被问及选择法学专业的原因,其中是个人兴趣的有20%,父母意愿的有25%,被调剂的有44%,填报志愿时一时兴起的有6%,容易录取的有5%.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学生所选的专业都是由自己决定或与父母商量的。被问及“所学专业对你学习兴趣的影响大吗?”回答很大的有35%,较大的有40%,一般的有15%,没有的有10%.被问及 “学习法学对你是件怎样的事?”回答快乐的有6%,枯燥的有64%,讨厌的有16%,不得不学的有14%.被问及“经过一段时间学习,你是否对所学专业满意?”有45.4%的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满意。
有54.6%的学生表示如再次选择将另选专业。从结果看我院学生对所学专业认同度较低,要提高学生的专业认同度,首要任务是了解学生对专业不满意的原因,选择个人不感兴趣的有52.3%,专业就业前景不好的有33.7%,不能学到东西的有10%,其他原因的有4%.调查显示,绝大部分新生入校时对所学专业缺乏客观、正确的认识,对所学的专业不感兴趣,这也是高校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对教学方法的认知
课堂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要场所,在传统的教学理念支配下,教师对讲台拥有着绝对的控制力,面对教师“独白式”的演讲,学生只有被动地听课、记笔记,课堂中很少出现师生交流、师生互动的情景。
被问及教师在课堂教学所扮演的角色,认为教师是指导者的有18人,占9.2%;是控制者的有166人,占 84.7%;不知道的有12人,占6.1%.从结果看,大多学生将自己定位为参与者,教师是控制者,结果教学方法进行改革的主张。被问及“课程难易程度如何?”认为简单的有8%,一般的有30%,较难的有42%,很难得有20%.认为教师授课方式很适合的有10%,比较适合的有35%,不适合的有45%, 很不适合的有10%.对于课堂教学的效果,认为教学效果很好的有30人,占15.3%;比较好的有35人,占17.9%;一般的有110人,占 56.1%;比较差的有21人,占10.7%.课堂气氛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有力保证,对于课堂气氛,学生们认为一般的有84人,占42.9%;气氛活跃的有 37人,占18.9%;气氛死气沉沉的有75人,占38.2%.探究课堂教学效果不佳、气氛不活跃的原因,认为主要是教学方法的问题有130人,占 66.3%;教学内容的问题2人,占1.1%;教学环境和手段的问题34人,占17.3%;课程时间安排的问题 30人,占15.3%.教学活动是师生交往的活动。被问及是否会主动和老师沟通和交流,回答会的有4%,偶尔会的有35%,不会的有61%.被问及所在班级与教师的交流情况,选择经常的有7%,有时的有13%,从不的有80%.被问及师生交流的困难主因,学生回答教师没时间的有10%,课堂师生地位不平等、没机会交流的有57%,交流途径少、不方便的有20%,希望老师能主动找自己的有13%.苏霍姆林斯基曾说:
“教育是人与人心灵上最微妙的相互接触”,教育教学过程实质上就是教师与学生心智和情感交流的过程。教学活动其实就是师生互动,缺少师生互动是目前大学课堂中的普遍现象。
(三)对学习目标的认知
学习目标是个人、群体和组织从事学习活动所要达到的标准或预期结果。明确的学习目标具有导向、激励、凝聚、调控等心理作用,是提高学生积极性和学习效率的关键。被问及“学习过程中是否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并为之付诸行动”,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并持之以恒地奋斗着的学生只有24%,有目标但间断性地奋斗的有 35%,曾经考虑过学习目标,但是没找到的有16%,有目标但尚未付出行动的有20%,没有考虑过的有5%.被问及“进入大学你认为什么是最重要的?”认为拿文凭、自我增值的有60%,为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有30%,为参加社团的有4%,广泛社交的有4%,做兼职赚钱的有2%.调查显示学生对自己上大学的发展目标大部分带有明显的现实性和功利色彩。大学学习具有主动性特点,学习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学生自学能力。自学能力主要体现在课前预习、课堂听课和课后复习三个环节。被问及“是否主动进行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
认为会的有8%,一般会的有32%,考前会看的有45%,没有养成习惯、从不看的有15%.被问及“课堂是否会认真听讲?”回答一直都会的有12%, 一般会的有50%,偶尔会的有20%,从不会的有18%.从调查结果来看,在课堂教学环节中,不能集中听课的情况突出。探其原因,认为授课方式缺乏吸引力的占47%,对内容不感兴趣的占18%,跟不上上课节奏的占14%,缺乏学习上进心的占11%,受同学影响的占5%,老师没有严格要求的占5%.从问卷结果看,学生缺乏学习的自主性,为应付考试才复习的功利目的比较强,并没有意识到夯实基础是要日积月累的。
(四)对教学方法的偏好
在“以理论到理论,从书本到书本,从体系到体系,从概念定义讲起,一直讲到理论定性的枯燥乏味的传统教学方法下,学生会渐渐失去学习的热情和兴趣,失去了创新的能力。着名的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认为,”教学方法一旦触及学生的情绪和意志领域,触及学生的精神需求,这种教学方法就能发挥高度有效的作用。 “有效的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效果的关键。问及喜欢的教学方法,结果表明,最能吸引学生的方法是”用生活实例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选择此项的人数为 43%;其次是情景式教学”,学生参与案件讨论“,占25%;第三是”成立学习小组,小组收集整理资料,制作专题学习报告“,占20%;第四是网络教学平台,占10%;第五是选”教师讲、学生听,教师问,学生答“的,占2%.对于在课堂中哪些教学方法更加能让学生参与其中,调查显示52%的学生认为,通过参加庭审式和观看电影方式比较好,22%的学生认为节目访谈好,18%的学生认为通过”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好,还有8%的学生认为开展讲座好。
被问及” 课堂中哪些细节会让你更加积极参与课堂学习?“回答每次回答教师问题都能加平时分的有20人,占10.20%;在每个人座位上设姓名牌的有6人,占 3.06%;老师平易近人的态度的有40人,占20.41%;幽默轻松的课堂氛围的有130人,占66.32%.数据表明,师生面对面双向交流,更能引起学生课堂参与度,因此,亟需更新教学理念,切实提高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意识。
二、调查结论与改进路径
(一)调查结论
在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传统教学模式里,学生仅是聆听者和观众,其任务在于吸收教师所讲的知识。学生对法律在社会中的真实状况并不了解,也不具备应用法律解决冲突的实际能力,学生无法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过程中,这不利于学生学习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
我国法学教育的宗旨是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的法律人,而非培养只会机械使用法律的”工匠“.因此,要破解法理学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学生学习难,老师教学难“两难困境,必须深化教学改革,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觉主动地去学习,营造师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氛围。
(二)改进路径
通过分析调查问卷,我们发现造成我院法理学课堂教学学生参与度不高的原因有学生欠缺专业兴趣和教学方法的单一。教育的本质重在参与,参与课堂教学是学生学习的重要途径,也是师生互动的重要环节。为了让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 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度
如莎士比亚所说:学问必须合乎自己的兴趣,方可收益。”着名的物理学家杨振宁认为“成功的真正秘诀是兴趣”,均说明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学生对专业有兴趣,才能深入学习并有效参与到所学的课堂教学中,培养专业兴趣关键在于提高学生对专业的认同度。提高专业认同是一项重大工程,离不开以下几点:第一,学生自身要采取积极措施培养专业兴趣。广泛涉猎阅本专业与专业相关的书籍,多观看一些法治类的节目,多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扩大自己的视野。正如博登海默说:“为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公仆,法律工作者就必须首先是一个具有文化修养和广博知识的人”.第二,新生入学后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积极了解所学专业,尝试培养自己的兴趣,加大对法学专业学习的精力投入。
正如丘吉尔说,“世间的事情,没有爱什么干什么的,只有干什么爱什么的”.只有深度投入、全心热爱,才能建立对法学的感情,增加专业兴趣。第三,院系高度重视、专业教师要积极引导。首先,院系应先声夺人,举行新生入学典礼暨专业教育时,让学生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发展前景,增强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其次,为各班配备专业教师管理班级,不仅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和职业的相关信息,培养学术兴趣,增进专业认同。如李开复所说“我总是鼓励那些对专业没兴趣的学生一方面寻找兴趣,一方面尝试培养对已经开始读的专业的兴趣。”也能帮助学生解决专业学习和职业选择方面的困惑。
2.改变单一的教学方法
问卷结果显示,学生偏爱“用生活实例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视生活”的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可以弥补传统讲授法无法为学生提供情境的缺陷,通过生活中的现实案例或者经典案例力图把学生带入到特定的法律实践的社会空间,为实现教学相长目标打开了一扇窗,将极大调动学生对于法理学教学活动的参与性,通过“参与”掌握“法律的生命力”,使法理学教学从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活动变成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教学活动,不但增加了教学的趣味性和主动性,让学生也看到了鲜活的法律与现实,不断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我院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学生选择法学专业,大都因高考成绩不太理想或被调剂到该专业,存在学习原动力不足之问题。
学生大多又来自少数民族地区,有些在进入大学之前一直使用的是本民族语言,很少接触汉语言的学习,经过一年的汉语预科学习,掌握一定的汉语知识,但仍不能满足学习法学的要求。大一阶段开设的入门课法理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与广泛性,对汉语言学生都存在难以适应的问题,对民语言学生无疑更是一大挑战。因此,教师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精心选择具有启发性、典型性、新颖性的案例,但同时也要注意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教师不是仅向学生简单介绍案情或者给出结论,而是要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师生共同探究知识。
3.开展小组合作学习
小组合作学习是以学生为中心,以小组为形式,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其在改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增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增强对他人、对集体的积极情感等方面显得尤为突出。如前文所述,针对我院民汉合班学生中汉语水平有差别这一现状,作为合作学习的指导者、促进者、共同参与者的教师对学生进行小组划分时,既要考虑到学生之间有一定的互补性,同时注意小组成员水平要均衡,为提高小组学习的积极性,采取组长轮流制,为防止小组成员搭便车情况,制定奖惩措施,组内成员互相监督。
课前促使学生独立学习,更好地思考相关问题;课堂中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教师针对问题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教师提出追问,激发学生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最后教师进行反馈与总结;课后要求学生查阅国外相关法律规定并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对比分析,以此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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