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对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07-07 09:59

我国加入wto,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一员,这必将对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各行各业的改革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我国法律和法学教育改革尤为重要和迫切。

最低起点。法学本科生源不应限于高中毕业生,应该吸收其他专业的大专或大本毕业生,或者有一定工作阅历的同等水平的人员考入法律本科深造。适当增加法学双学士、第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多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法律本科的学制可以多样化,如:4年制:“2+3”的双学士学位制,即在综合大学的二年级学生中招生加学法学的主辅修制:“4+2”的第二学士学位,即从普通高校非法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再学二年法学:“4+3”的法律硕士,即在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再学三年法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

人来华投资办学,这就为法学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中外合资办学,不仅吸收了外国的资金、设备,更重要的是引进了外国法学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引进了外国的师资和教材,以及先进的管理系统,这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挑战。我们在中外合资、合作办学过程中,既要吸收外国的先进的东西,又要抵制外国文化中的糟粕;既要保留我国法学教育的优良传统;又不能因循守旧,一味地排外。只有这样,我国的法学才能跻身于世界法学教育之前列,才能实现法学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

上一篇:为“田文昌”辩护——从“刘涌之死”说起

下一篇:家属在预防腐败上也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