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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直接投资的中国市场准入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02 13:35
内容 摘要 当今世界国际资本的跨国流动日益活跃,跨国投资中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外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fdi)的形式。改革开放后,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规模日益扩大,对我国国民 经济 的 影响 日益显著,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经济要寻求进一步的 发展 ,必须利用好外国直接投资。而我国也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履行在入世议定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何在符合wto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合适的对策解决对外商直接投资准入 问题 就成为了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外国直接投资(fdi) 外资准入 国民待遇

一、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其一、国际直接投资超越了国际贸易成为国际经济联系中更主要的载体;其二、国际直接投资超过了国际银行间贷款成为发展


(2)fdi促进了我国进口的 发展 :外国直接投资者在运营的初始阶段由于往往对我国市场和当地投入要素可供性了解有限,其进口可能要比后来阶段为多,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说,跨国直接投资对出口市场扩大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抵消了,甚至随着进口的增多,可能出现负效应,但是从长期 经济 发展的角度来看,只要这种进口有利于缓解国内供给的不足,特别是中间产品和资本货物供给的不足,将会增强东道国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其经济发展。9
d) 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
80年代以来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实践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通常表现为资本、技术和管理模式的一揽子转移。投资者在为东道国带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引进生产技术设备等方式为东道国带来其国内所没有的设备和管理模式。 现代 经济 理论 认为,跨国公司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运用新技术在对自身现有的生产经营行为改造、升级的同时,也推动了东道国国内的产业结构的调整。
e) fdi是发展


在外资立法上,通常把外国投资活动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外资准入阶段(admiss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和外资经营阶段(operation of foreign investment)。12其中,外资准入阶段是先决条件,历来为各国立法所重视。13所以,要 研究 规范外国直接投资的 法律 ,首先要研究的就应该是对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相关法律。
在研究外资准入的过程中,往往也会牵涉到另一个相关的概念——外资待遇。外资准入与外资待遇其实是一个 问题 的两个方面。外资待遇是前提和基础,外资准入则是外资待遇的具体表现。14我国现行外资法纷繁复杂,但从整体上看,对外资的待遇表现为一定范围的国民待遇、优惠待遇和差别待遇三个方面。15
改革开放后,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权掌握在政府手中,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
a) 三资 企业 的“超国民待遇”。为了吸引更多的外资,长期以来我国对三资企业实行了内外倒歧视的“超国民待遇”,形成了我国企业界特殊的内松外紧的二元体制。16使得国内企业与三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
b) 外资的准入掌握在政府手中,企业自主权小,对外资偏于审批管理,忽视市场手段。“筑巢引凤”成为不少地方政府最时髦的口头禅,“招商引资”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17这些提法正说明了政府在 经济 发展 中的地位还难以替代,另一方面说明企业至今还未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在投资措施方面,虽然2000年10月和2001年3月,


如果说trims协议只是间接涉及投资准入 问题 的话,那么,gats则是以更加明确的方式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问题进行了规定。gats第三部分为“承担特定义务”,包括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附加承担义务。gats的市场准入从性质上看,正是一种逐步自由化的市场准入,即在wto框架下,各成员方只能分轻重缓急对各种服务贸易进行谈判,以制定逐步减少直至最后消除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产生不利 影响 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强制性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可能会影响有关国家的宏观 经济 和 发展 政策的自主权,若外资对本国服务业市场并无积极作用,东道国可能不愿意让其进入服务市场。

五、


3、 立法改革要具有长远眼光,要密切关注世界立法的动态。wto将使
5、 简化采用国际通行的并购方式进行外国直接投资的手续。在过去的20多年中,跨国并购发生额大约以年均42%的速度递增,现已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而我国作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大国,20多年来引资方式却没有大的变化,仍然以合资、合作和独资形式为主。随着我国日益同wto联系加深,应转变我国吸引fdi的思路、与时具进,顺应国际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大胆采用跨国并购方式吸引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提升。32


六、 结语
我国入世将给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带来新的契机,但同时也会给国内带来巨
大的压力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按照我国在入世议定书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修改并完善我国对于外国直接投资准入的相关立法,给予外国直接投资真正意义上的国民待遇,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一定会上一个新的台阶,也必将为


19 外经贸部国际经贸关系司与关贸总协定上海 研究 中心编:《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最后文件》, 法律 出版社1995年版,第108页。
20 前引刘笋:“外资准如法律管制的放松及其 影响 ——结合wto和
22 刘笋:“论如何正确认识trims协议”,《 现代 法学》1999年第6期,第97页。
23 前引刘笋:“外资准如法律管制的放松及其影响——结合wt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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