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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家豁免

发布时间:2015-07-02 13:38

  摘 要:国家豁免原则是以国家主权原则为基础派生出来的一个主要的国际法原则,由于国际形势的不断发展,它也随之呈现了一种从绝对豁免到限制豁免的趋势。本文通过对历史的简单介绍,重点探讨了限制豁免之所以能够取代绝对豁免而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的原因,并对我国将来豁免法的立法趋向和现实对策提出一些建议。

年二读分别通过的《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条款草案》尽管在持不同立场的国家间的平衡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其基调仍然是倾向于限制豁免。

的国家财产出现在外国被扣押的情况,我国可以依据国际法采取报复手段或反措施。但是这种采取对等原则并不是一种最佳的选择。首先,报复的程度和范围叙事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缺乏稳定度和透明度。这触犯了国际商务的忌讳,以不利于我国的法制建设。其次,报复措施需再考虑两国间以至国际上的政治、经济、外交、宗教、民族……诸多因素后权衡利弊而定,很难与对方加诸与我国的限制对等,难以避免在国际社会产生副作用。在次,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限制豁免主义的今天,一个拒绝限制豁免轮的国家会遇到比过去更多的麻烦。鉴于对等措施意味着对他国主权豁免的反向限制,多次报复将导致有缺陷的、不完备的限制豁免主义。⒅

际民商事交易中通过灵活多样的措施来协调与其他国家和私人的利害冲突,相信通过我国的立法,司法和政府部门的不懈努力,一定会在世界上树立一个法制和诚信国家的形象,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竞争中成为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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