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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经济法基础教学探究

发布时间:2016-04-05 15:39

  经济法基础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相对于初级会计实务来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庞杂、枯燥乏味。如何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掌握并通过这门课程呢?

 

  一、教学现状分析

 

  1.生源分析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的初中毕业生、肄业生。随着近几年来普通髙中招生规模的扩大、分数的下降,中职学校的生源质量越来越差。

 

  2.教材分析

 

  出于考证的目的,大部分学校都采用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基础》作为教材。教材一共分为七章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前三章)属于经济法范畴,第二部分(后四章)属于税法范畴。七章分别是:总论、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他税收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这七章从内容上看各成体系,互不相连,而且从头到尾都是条条框框的法律规范,也没有课后习题。

 

  3.教学方法分析

 

  教学方法是教学质量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但从目前来看,经济法基础的教学方式仍然是以传统的教师讲授为主,学生接受知识比较被动,教学方法的多元化还不够,而且师生之间的互动和交流也比较缺乏。这种教学方法在教学内容上重视理论传授,重视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阐述,忽视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在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下,学生感到这门课既难学又枯燥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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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1.面对基础参差不齐的学生,大班教学使得课堂教学更难

 

  由于大班教学,教师无法做到面面俱到,照顾到每位学生。面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学活动无法适应所有学生,教学进度和难度更是难以把握。部分学生自制力差,教师教学的同时还要花力气维持教学秩序,这样干扰了教师的授课情绪,影响了教学效果。

 

  2.教学活动难以开展,教师积极性受挫

 

  由于学生学习效果差,教师也非常苦恼。很多教师处于讲新课还是补旧课的两难中,教师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只好按照原先的教学计划授课,久而久之,学困生越来越多,教师教学积极性严重受挫。

 

  3.学生被动学习导致教学更难

 

  由于大部分学生基础差、学习积极性不高,对教师布置的作业极少能按质按量完成,作业抄袭现象非常严重。面对一班不愿听课的学生,很多教师颇感无奈,和风细雨的劝说不听,声色倶厉还是不听,只好听之任之,教师只管自己讲,不问学生会不会。

 

  三、教学对策研究

 

  1.善于运用激励教学法,帮助学困生实现角色转换

 

  激励就是激发和鼓励。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每个人都有得到信任与尊重的需要,这一点在中职学生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在初中时代,这些学生在老师心目往往是低能儿的角色,这种角色地位深深影响着他们的自尊与自信,使他们对课堂教学更加反感、敌对。所以中职教师让学生在课堂上重拾自尊非常重要。自尊给人以自信,自信给人以希望。

 

  2.运用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突出经济法基础的理论性、实践性特征,创设情境,进行案例教学。把生活实例引入课堂,增加师生间的互动,再现法规,增加可信度。案例教学法可以避免刻板、空洞的说教,给学生营造实战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走出课堂,实地教学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出课堂、实地教学的形式,可以有针对性地把经济法基础以理论讲授为主、比较抽象的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更加直观,有助于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例如,在学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这一章时,教师可以让学生自己去银行办一张银行卡,让其在实践中认识到自己所办的那张银行卡就是一张借记卡,就是一个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再让其到超市刷卡消费,让其认识到转账是怎么一回事。又如讲到个人所得税一节,教师可以让学生回去帮父母算算每个月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是转让财产所得,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学习的有用性。

 

  四、小结

 

  总而言之,教学有法,却无定法。基于经济法基础课程本身的特点,上好这一门课对教师是一大挑战,要完全掌握这门课程对学生也是一大难题。因此,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应致力于教学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务求使学生好学、教师好教,实现优良的课堂效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经济法基础[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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