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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发布时间:2016-08-13 16:18

   《经济法基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试图通过目前在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的一些教学现状分析找出本课程课堂教学的有效途径。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提高学生对于本门课程知识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增强在今后工作中面对实际问题时的解决能力。

 

  《经济法基础》作为我国中职院校开设的课程之一,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兼具理论知识与实用性的特点。针对中职类院校财会专业学生的学习需求,《经济法基础》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特别是在学习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课堂教学现状

 

  职业教育是中职类院校培养人才的一大特色。通过理论、实训、实习等教育过程,培养学生面向工作时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只有切实培养出学生的综合能力,才能向用人单位输送人才,而只有用人单位对本校学生有需求,才能促进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虽然看似仅仅是课程的讲授,但实际关系着学生的前途、学校的发展。

 

  中职院校的学生与大学生相比,具有文化功底薄弱、学习能力欠缺等问题,同时《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相关概念、法条都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等特点,对于学生在理论知识方面的学习来说积极性不高,会感到十分枯燥,因此,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组织有效的课堂教学和氛围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选择适合的教材

 

  目前市面上关于《经济法基础》的相关教材不胜枚举,但学校在选定教材的时候却更加应该慎重。

 

  首先,针对中职学生对于理论性知识和课程兴趣不大的特点,在教材选择方面应避免选择纯理论性的教材,而是应该选择理论与案例相辅的教材,让学生通过案例来理解较为生涩的理论知识,同时也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对于教材的选择应掌握适度原则。目前市面上关于本门课程的教材虽说种类繁多,但也存在内容单一、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中职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这个问题,不应选择难度较大的教材,会引起学生的厌学情绪加剧。但也不宜选择难度过小的教材,教材过于简单会使得学生对课程产生轻视心态,不宜促进学习。在教材的难度选择上,可遵循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容易掌握的,但也有不易掌握的,但不易掌握的这部分通过教师的讲解或学生之间的分组讨论、分析等努力可以掌握,这样既促进了学生的学习动力,也增强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信心。

 

中职院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三、使用贴近学生的教学语言

 

  课堂语言具有面向学生传授知识、组织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情感沟通等多方面的作用,因此,课堂教学语言的魅力其实也体现了一个教师的教学魅力。由于经济法本身是一门逻辑严谨规范的课程,法条、章程等容易使学生产生枯燥厌学的情绪,这就更需要教师注重自己的讲述方法,深入浅出,从学生的角度用学生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讲述,而不是一味地照搬教材中的概念进行单调的阐述。在语言的使用方面,可尽量选择学生生活中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流行语言、广告语言,甚至是网络语言,这些都未尝不可,因为这样更容易让学生从心理上接受对于课程的学习,在笑声和积极主动的情绪中接受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认识,同时也促进了师生间的交流和沟通。

 

  四、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

 

  作为传授知识的课堂,传统的只依靠教师讲授的静听式教学已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应采取更多元化的方法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提高课堂效率。

 

  1.案例讲授法

 

  经济法作为一门具有实用性特征的课程,仅仅依靠理论知识的讲授显然是不够的。针对经济法实用性的特征,结合相关案例对学生进行讲述,可使教学方式由单向的讲授变为双向的互动,使学生在案例的学习了解过程中,既掌握了应该掌握的知识,活跃了课堂气氛,也获得了解决问题的能力。

 

  虽然我国在法学领域里的案例教学法已经趋于成熟和完善,不管是在教材中还是在网络上都有大量相关经济法的经典案例,但是真正面对中职学生的案例却并不多,如果案例距离学生生活较远或难度较高,也很难激发学生兴趣,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应选取一些贴近中职学生日常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这样使得学生有参与感,能够激发其主动性。例如,现在的学生个个都是手机不离手,于是,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就以手机话费套餐为例进行导入,立马就引起了学生的注意,因为这能够让他们联想到自己在使用套餐时遇到过的问题;再如,在讲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附条件交易行为时,以超市用泡泡糖等物品当作零钱找兑给顾客向学生举例,立即引起了学生的共鸣,纷纷表示自己在超市购物时也遇到过此类情况……以身边案例进行讲解,能够快速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达到良好的传达效果。

 

  2.比对讲授法

 

  在教材中,有很多知识点是对立或易混淆的,对于这类知识点,若在使用的教材中是分开的,教师可适当地变动教学顺序,将对立或易混淆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对比讲授,方便学生的记忆。

 

  例如,在讲到公司法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章节的重点,但两者若只是分别讲授的话,学生不好理解两种公司类别的区别与联系,笔者在讲授时,从两类公司的信用基础、股东数额、募股集资、股份是否等额、股份转让、组织结构及设立等方面进行对比讲解,并在最后通过表格的方式让学生进行归纳、总结,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点的印象和理解,并在复习时通过总结的表格能够一目了然地回忆起相关的知识构架和重点。再如,可将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这两对近似的概念放在一起对比举例,例如可以通过宝洁(P&G)与潘婷、海飞丝、飘柔……”的关系帮助学生理解,这些学生在生活中随时随处会使用或见到的东西,能够帮助他们更简洁、明了地掌握原本认为晦涩、不易理解的概念。

 

  3.多媒体运用

 

  随着教学教法的不断创新,多媒体已经成为现代教学的主要载体和手段。将单一的板书书写变为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的PPT课件,从视觉、听见上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教材中枯燥的知识点变得直观生动、形象易懂、易于接受。

 

  另外,经济法中有些案例的描述过于冗长,仅靠教师口述很容易造成学生的分神和兴趣降低,如果配合图片进行生动的讲解,甚至是一段相关节目的视频播放,更容易让学生对案例产生了解的兴趣。教师可通过网络资源等途径选取与知识点相关的案件节目给学生进行播放并配合讲解,加深学生的理解。

 

  综上所述,目前中职类院校的经济法课程虽已日趋完善和改进,但还存在某些不足,这需要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与配合,来共同创造出教学过程中的有效途径,不仅增强、提高了教师的教学能力,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学生在今后就业中的竞争力和综合能力。

 

  作者:邹亭妍 来源:新课程·教师 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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