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龙进品
中国民间跳菜艺术之乡——南涧在大理的最南边,巍巍的无量山哺育着这个边陲小县的世代子民,南涧一个名叫公郎的小镇坐落在这无量山脚下,这里的人民祖祖辈辈以农业耕作为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小镇上的商业贸易也逐渐兴隆起来。一些家长里短、邻里纠纷、生意纠葛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却从不会打破这块土地的祥和与安宁,因为这里有一个名叫龙进品的人民法官,十七年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维护着法律的尊严。
法庭就是我的家
1971年9月12日,龙进品出生在公郎镇一户回民农家,家中排行老大,还有一个弟弟,两个妹妹。龙进品四兄妹自幼聪明,学习成绩都比较好,他们之间年龄相差也不大,本来贫寒的家庭,加上四兄妹都在上学,父母肩上的担子更显得格外的沉重,父母也有心供子女读书,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最终选择了一心供龙进品读书,放弃了对其他三个子女的培养。直到现在,龙进品都一直觉得自己亏欠弟弟妹妹的太多太多,更为父母咬紧牙关供自己读书而感动。
工夫不负有心人,龙进品在父母的支持下,1989年考取了西南民族学院,成为整个公郎回营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太多的感动与心酸深深烙在龙进品的心里,他暗下誓言,毕业后,要回报家乡、服务乡亲,回报自己的亲人。说来也巧,他在大学里学的是法学专业,冥冥之中像是注定他必将为家乡的安定与和谐献出自己的力量。
1993年6月,龙进品大学毕业了,同年7月,被分配到南涧县人民法院工作,从此开始了他扎根基层,为民请命,用汗水、忠诚、勇敢和智慧捍卫着法律的尊严,守护着一方平安的人生。
龙进品参加工作的时候,南涧县缺乏像他这样科班出身的法律人才,就龙进品而言,留在大城市工作,也绝不是件困难的事。1993年7月,他刚到南涧县人民法院,就主动提出到马鹿田基层法庭锻炼。通常,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多想在城里工作,更何况,南涧当时的交通条件极为落后,很多在基层工作的同志都想努力回到县城。时任南涧县人民法院院长的■云巧被他甘愿到条件极为艰苦的基层工作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院党组讨论之后,决定应他的要求,委派他到马鹿田法庭。
马鹿田法庭设在三个乡交界处群山环抱之中的凹地上,距离县城80多公里,地处偏僻。法庭只有一栋办公楼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孤零零的。楼房设计也极为简单,共两层,办公室在一楼,职工宿舍在二楼。龙进品刚到法庭的那天,背着大学时用的被褥,抱着一箱书。跨进宿舍门,看到宿舍里空荡荡的,就连一张桌子都没有。法庭离集市又远,之后的一个月里,他没有再去添置什么,直接打地铺,用抱来的那箱书当枕头,就那样住下了。从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繁华的都市一下子来到周围只听得见虫鸣鸟叫的旷野,龙进品不免有些沮丧。他又是回族,饮食问题则是他最头痛的事情,法庭只有一套锅灶,为吃饭的事,他没少伤脑筋。
龙进品至今记忆犹新,有这么一个笑话。他说:“经常有长途客车在单位门口停下,让乘客前来上厕所,一些不注意看牌子的人进门就问,‘小伙子,你们这道班有厕所吗,在哪里?’”本来是执法单位,在乘客眼里倒变成“道班”了。
法庭就三人,龙进品任书记员,办公室里就一部手摇电话,几张陈旧的桌子,需要办理的案件倒还很多,60%的案件在法庭审理,40%就需要走村入户。当时下乡办案的条件非常艰苦,一件简单的案子,却有可能要花上3、4天路程,但就在翻山越岭的一次又一次与案件的当事人接触中,龙进品从一双双期盼的眼睛里,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价值和法律的价值。在一些边远地区,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极度缺乏,常常会因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句本不应该计较的语言冲突而酿成命案,导致一个个家破人亡的惨剧发生。有的民族村庄,长年冲突不断,解决争端的唯一方式就是依靠祖上传下来的规矩:集体打冤家械斗。龙进品大为震惊的是,如果发生集体纠纷,全村男女老幼全部要上,谁家如果不干,那么他家的财产就可能被周围邻里、亲戚、朋友全部抢光,甚至房子都要烧掉。缺少法律保护,生活在边远贫穷、封闭落后地区的人们,时时笼罩在惶恐不安之中,一些传统的陋习乡规民约像枷锁一样束缚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严峻的现实使大学生龙进品认识到:在中国,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越需要法律保护人们基本的人身权利。
1994年7月17日,南涧遇上特大洪灾,在南涧史称“7·17水灾”,公郎镇最为严重。恰逢回家探亲的龙进品亲眼目睹了这场灾难。山体出现滑坡,良田被冲毁,桥断路毁,无情的洪水还冲走了两个人。整个公郎镇可谓满目疮痍,惨不忍睹。龙进品家的楼房庭院也受到影响,院子拉裂了。家乡的惨状,让龙进品无比痛心。离开吧!谁和父母重建家园?再说,整个南涧的交通已陷入半瘫痪状态;不离开吧!法庭里的工作留给谁?龙进品陷入了两难之境。父亲龙云肖对他说:“你既已回南涧工作,无论在马鹿田法庭,还是在公郎法庭,其实都一样,现在家境一年不如一年,又遇上洪灾,如果能够回公郎的话,就申请回来吧,这样既可以搞好工作,也可以照顾照顾家庭。”
洪灾之后,南涧全县的公路还在修复之中,公郎到南涧段仍然无法通车,但龙进品还是决定要返回单位。询问之下,得知有几个人也正准备到南涧,于是他们结伴而行,徒步进发。一路上,龙进品惦记着父亲跟他说的话,惦记着被大水冲毁的家乡。到南涧后,他本想直上马鹿田法庭,踌躇再三后,最终还是去南涧县人民法院找院长查云巧,向他提出到公郎法庭工作的申请。在院长的心里,公郎镇民族杂居,法庭辖区广,商贸较为发达,早就需要像龙进品这样熟悉地方及民族特点的法官了。所以,一经龙进品提出,当即批准。
公郎法庭是南涧县人民法院目前唯一办公的基层法庭,也是大理州最南边的一个法庭,与云县、凤庆隔澜沧江相望,形象地说是大理州法院系统的“南大门”。法庭管辖着公郎镇、小湾东镇和碧溪乡,常住人口5万余人,面积540多平方公里,涉及449个村民小组,360个自然村,居住着汉、彝、回、白、苗、布朗等14个民族,是一个典型的高寒贫困地区。龙进品回到公郎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家”,也守望着他自己的家。一步一个脚印,为家乡的和谐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从一名书记员直到法庭庭长。就连自己的婚礼都是在法庭举行的。
从马鹿田法庭来到公郎法庭的16年里,公郎法庭从平房变成了楼房,法庭的设备也从当年的“两张桌子、八个小板凳”发展到今天配备了电脑、电话、电视等初级办公现代化设备,而龙进品的“经济状况”依旧是十年如一日地“赤贫”。工作17年,龙进品依然顶无片瓦,脚无寸土,一家三口蜗居在法庭的顶楼,8岁的儿子就睡在阳台上临时搭的小床上。龙进品的妻子龙丽美在镇上开了个卖童装的服装店,独自一人打点生意,每天早出晚归。为了节约每一分钱,每次进货龙丽美都是晚间坐夜班车到昆明,白天进货,晚上又坐车回返,人是极为辛苦,龙进品却从没陪过或者帮过妻子一次,一则没有时间,二则是为了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妻子龙丽美和他是同村人。她对记者说:“我知道他穷,可是他是个太好太好的人,对老人、对兄弟姐妹、对乡里乡亲、甚至是对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他都有一副好心肠。我不觉得苦,一家人平平安安就是福。”龙丽美最大的心愿是夫妻俩再艰苦奋斗十来年,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龙进品说自己思想斗争最激烈的一次是儿子面临上学前,为了儿子,他真动了离开法庭的念头,因为县城学校教育质量肯定要比乡镇强。“可是我认真想了一想,如果我提出来离开,院里还真安排不出合适的人来这里。”为了家乡的老百姓,他一次次地选择了坚守。
帮助乡邻是人生乐事
龙进品身上有着浓浓的“家乡情结”,对家乡最真淳的爱、对乡亲们最朴质的情。他既在高等学府汲取了法律知识,又被赋予了法治使命,那么这个平台便是他最大的人生舞台,一个回报家乡、服务乡亲的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点点滴滴体现着他乐于助人的可贵品质。
2001年1月2日是龙进品结婚的大喜日子,凌晨1时许,为准备第二天的婚礼忙得异常疲惫的他正准备休息,忽然公郎法庭的电话响起,是派出所打来请求支援,说是一位老汉在附近公路上被撞断了脚踝,肇事司机跑了,而派出所其他的同志又都下了乡,只有一位女干警在。龙进品放下电话,心中踌躇片刻,便往事故现场跑去。赶到事发地,见老人满身是血,倒在路边,他和那名干警借着手电筒的光,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测之后,就连忙和几位先后赶到的司法所同志一起把昏迷中的老人送往公郎镇卫生院。龙进品还一直守在医院里,耐心等待老人醒来。两三个小时之后老人终于醒了,并说出了自己的村庄,龙进品又忙不迭地跟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直到老人的家属赶到医院,他才安心离去。等他回到法庭时,已经是凌晨4点,天已微亮,婚礼很快就要开始,新娘一直都不知道新郎结婚当天精神不佳是因为结婚前整晚在医院里陪护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婚礼过后,当龙进品忙着为无力承担医疗费的老人争取政府补助时新娘才知道此事。起初,新娘子还有些气闷,可最终被丈夫的爱心深深感动了。
龙进品做了这么多年的法官,像救助老人这样的义举可谓“屡见不鲜”,可他的乐于助人又何止于此。多年来,在工作之余,他几乎都走村串户,哪家有纠纷,他就会围在哪家的火塘饭桌旁用真情说服和劝导。他总是在争吵声中进去,亲切挽留中离开。公郎法庭小院里的灯夜晚永远是亮的,让许许多多遇到烦心事打官司的老百姓心里踏实。当地群众再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24小时之内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他,小小法庭常常是“小龙”、“阿龙”、“龙法官”各种称呼让他应接不暇。阿叔阿婶、阿哥阿姐、阿弟阿妹们的烦心事就是他的家事、份内事,他笑称自己的陋室为:“谈笑无鸿儒,往来有白丁”。公郎法庭不仅能为乡亲们开出一剂消除、平息纷争的良方,还是乡亲们互信互爱、友好相处的助推器,东家劝解、西家调停,每天龙进品都乐此不疲沉浸在这种忙碌中。
无论是当地乡亲还是外地人,龙进品都能一视同仁。2005年初,重庆人李显孟只身来到公郎镇做饲料生意,为了打开销路,李显孟采取了赊帐经营的方式。然而到了年底,一些买主仍迟迟不交货款。无奈之中,李显孟来到了法庭。身为外乡人,他忐忑不安地提了两条烟作为见面礼。龙进品谢绝了他的“好意”,并诚恳地说:“你放心,法庭认的是证据,不是生人熟面。”那一年,李显孟共有17笔债务。法庭立案后,龙进品带着书记员一户户地上门做工作,其中不乏龙进品的亲戚朋友。看到龙进品全心全意去“帮衬”一个外乡人,许多人不理解,有人甚至对他投来怀疑的目光。面对压力,龙进品置之不理,一边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一边严肃认真地告知法律后果。看到从不与人红脸的龙庭长动真格了,村民们不好意思再拖赖。就这样,外乡人李显孟不仅打赢官司还收回了货款。原本打算回老家过年的李显孟立即决定把父母妻儿接过来在公郎“安营扎寨”。通过这起官司,文化水平不高的李显孟树立了“证据意识”。如今,李显孟的生意越做越大,饲料的销售额翻了几番,李显孟逢人就说:“如今我不怕赊货给别人,只要注意白纸黑字留下证据,我不怕他不还。”
龙进品凭借着他对基层的熟悉和丰富的经验,很多棘手的问题到他这里都会迎刃而解。“有龙进品这样的法官在,我们心里都要踏实些”。公郎镇镇长字文源是一条朴实的彝族汉子,他是在修国家大型重点工程小湾电站和省级重点工程祥临公路的关键时刻上任的。工程建设中难免涉及拆迁、征地、工程纠纷和劳务纠纷,公郎镇民族众多,却从未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字镇长认为:“龙进品和他的法庭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可替代。”
进村入户只为百姓减诉累
法庭工作需要龙进品等人经常走村入户。公郎法庭辖区除公郎集镇稍微平整外,其余地方均为山村,山高坡陡箐深,交通极为不便。在法庭没有配车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只能徒步到村里开展工作,条件十分艰苦。但他把炎炎的夏日看作是山乡最热情的欢迎,即使翻山越岭、汗流浃背,也义无反顾,总是一路慷慨的步调;他把隆冬季节凛冽的寒风当作一首天地间的合奏曲,即使寒风刺骨,荆棘遍野,也依然阻止不了他前进的脚步。同事们开玩笑说,若搞山区小路奥运会,金牌非属龙进品不可。有时候走了很多山路,找遍了田间地头也找不到当事人,一天的辛苦成了泡影,他却淡淡一笑,又为下一次的出发和前行做准备。龙进品每年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是在下村或下村的路上。对于这样艰苦的下乡办案环境,龙进品说:“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就不会觉得累,相反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龙进品下乡时间最长、条件最为艰苦的要数1996、1997年,他为大理州燃料公司向南涧县烟草种植户追缴煤款。
当年,南涧县委、县政府为让农民创富增收,决定发展山区现代烟草农业,一到烟叶烘烤季节,烘烤燃料就成了烟农们的难题,缺乏环境保护意识的烟农们就砍山伐树、刨挖树根以作燃薪,一时间水土流失,生态恶化,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隐患。为此,南涧县委、县政府决定与州燃料公司合作,由政府出资补助、先用煤后付款、低价出售煤炭给群众,帮助烟农解决燃料问题,以改变烟农们传统的烘烤燃薪方式,保护南涧脆弱的生态。此举让烟农们得到了实惠,可部分烟农收获后却拖欠煤款,迟迟不予支付。再三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州燃料公司只得向法院求助。参加工作不久的龙进品成了追讨煤款工作队中的一员。他明确地认识到,如果州燃料公司因群众拖欠煤款而拒绝以特优的价格向烟农提供燃煤的话,烟农们将再次为烟叶烘烤燃薪的问题犯难,唯一办法又是将斧头挥向山林,接踵而至的又是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如此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长达数月的追讨煤款时间里,龙进品是追讨煤款工作队中最积极的一员。在南涧县绝大多数乡村公路都没修通的情况下,他克服了一般人无法忍受的困难。作为一名回族法官,他不能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出资与当地群众搭伙,所以,他每次下乡工作都把几天的干粮准备好,饿了就吃一小块粑粑、嚼一点点干巴,渴了就喝山沟山箐里的溪水,即使到现在,他依然如是。到了烟农家里,他从生态保护、政府福利政策到用煤的益处等,多角度耐心细致地给烟农们谈道理、讲法律、摆事实,尽最大努力争取用非诉的方式解决煤款一事,减轻烟农的诉讼负担,在年轻法官感情真挚、有理有据的说服下,烟农们都积极支付了煤款。最终造福了百姓,保护了生态,安定了一方。
近年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法院建立了巡回法庭制度,经常组成巡回法庭到乡镇、村寨办理案件。公郎法庭也在辖区设置了几个巡回地点,龙进品和同事们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2008年,在国家重点工程小湾电站修建过程中,因为施工单位和供货商之间发生的纠纷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追讨货款干扰施工的现象,龙进品和同事们也积极投入到化解矛盾、平息事端的工作当中。6月里的一天,一位面带病容的四川妇女来到法庭立案,诉称自己是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的供货商,因对方拖欠自己11万多元的货款,如今自己生病急需的手术费没有着落。案情特殊,应当及时办理,龙进品想到不但要为这位妇女解燃眉之急,还决定采取巡回办案实地开庭的方式办理这个案件,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由于法庭没有配备车辆,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后,龙进品租了一辆面包车,驱车80余公里,又徒步近一个多小时的泥泞山路来到建设工地上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驻地进行巡回开庭。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看着法官风尘仆仆、任劳任怨的身影,该公司当即表示服从法院调解,并分三次按时偿还了11万元欠款。这个官司在施工队中反响很大,案件审理之后,许多类似的纠纷双方都自动达成了协议。
十七年来趟过的河、绕过的弯、翻过的山,一山一水、一沟一箐,龙进品都清清楚楚、了然于心。公郎法庭大门两侧有两株苍翠的塔松,是龙进品初到公郎法庭时亲手栽下的,如今塔松历经十六个春夏秋冬,一直见证着龙进品在公郎法庭的无悔青春,见证着龙进品在司法岗位上的默默奉献。
只愿调解无判决
在众人眼中,不爱讲话、做事低调的龙进品憨厚得有点木讷,但一走进群众中间,和老百姓谈生产、拉家常,倾听他们的难处,为他们出谋划策,他就是一个机敏睿智、能一语破的的好大哥。他和当地老百姓有着天生的情缘,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龙进品是从他们中间走出来的一个“小干部”,百姓们信任他,拥护他。
龙进品常说:“群众闹上法庭,更多的是想让我们为他们指点迷津,所以有很多案子本身是不需要走上法庭的。”在他看来,办案不仅仅是依法裁判纠纷,更重要的是要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双方服判息诉。龙进品在工作中,潜心钻研“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技能,把“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保民安”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和人生信条。来访群众到法庭,龙进品总是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为他们答疑解惑,多少群众眉头紧锁而来,笑逐颜开而去,大量的矛盾纠纷就这样被化解了,群众之间多了一份和谐,辖区内也多了一份稳定。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才能解决的案件,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丝不苟,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案结事了。
多年的法官生涯,使他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很多都是“争气官司”,判决后“案结事不了”,当事人双方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为改变这种状况,他在处理民事纠纷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坚持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庭外调解、执行调解。尤其注重庭前调解,针对当事人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的实际状况,将法律讲解和说服教育作为案件审理启动前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做,积极引导当事人在诉前用协商方式解决纠纷。他还在实践工作中积极探索调解新途径、新办法,“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借力法、说理法”就是他在实际调解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五大方法。根据每宗民事案件的特点,他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对号入座,以求用最科学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多年来,他承办的案件调解结案率均达80%以上。
2004年,发生了王某诉其父抚养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是个12岁女孩,父母离婚后把她判给父亲,可父亲并没有尽抚养的义务,于是王某把父亲告上了法庭。案件受理后,龙进品希望能够庭前调解,但由于长时间得不到父亲的关怀,王某对父亲变得很冷漠,调解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于是龙进品和法庭干警一起到王某家中及村邻了解情况,并找到当地村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一起做王某父女的思想工作。他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感等多元疏导,给王某父女耐心讲解我国有关抚养、扶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给王某的父亲讲抚养教育子女是国家法定义务的同时,也说服王某,作为女儿不可以不认父亲。最终王某父女俩冰释前嫌,王某的父亲表示要尽好父亲的责任,抚养王某,供王某读书,王某也欣然接受了父亲。
每年以这样的形式调解结案的数不胜数。南涧县人民法院院长姚卫平曾告诉记者:“调解比之判决,更费心,更费时,没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是做不好调解工作的。”
每当案子尘埃落定的时候,龙进品总是由衷地感到欣慰,他说:“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解决老百姓的切身问题,这是我们的责任。”
不遗余力指导民调
龙进品说:“如果说人民法庭是审判工作前沿阵地的话,人民调解委员会便是保平安促和谐的前哨。”多年的调解经历让龙进品深刻体会到:如果基层有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那么很多案件在诉前就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与基层调解人员的长期工作接触中,他深深感到,许多基层调解员虽然有相当丰富的基层经验,邻里情况熟悉,做民间思想工作有一手,但法律知识却相对薄弱,常凭经验办事,处理效果不大理想。有感于此,他不遗余力地指导民调。
他十分注重对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和个案指导。法庭坚持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经验交流会等,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增长法律知识,掌握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水平,并在集中培训的同时,加强对个案的指导。每当和同事们一起到乡镇、村寨巡回办案时,龙进品就特意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调解,观摩案件审理,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使他们通过旁听、观摩,直观了解调解程序,汲取法官的调解经验,促使他们自身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的提高。
龙进品每年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都在50件(次)以上,辖区的群众矛盾纠纷逐年下降。通过几年的法庭指导,基层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越来越高,调解能力越来越强,调解成功率大幅提升。由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率不断提高,又不存在诉讼风险,人民群众越来越乐于找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
作者:杨政林 来源:大理文化 2010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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