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
纵观世界法治发展历程,法国民法典开启了人类法治时代的新阶段。作为世界第一部成文民法典也是19世纪资本主义早期民法典的代表,其以先进的思想和立法成果对近代各国民法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它提出了自由、平等、人权、民主和法治思想,并确立了契约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过错责任三大民法根本原则。
一部法典从编纂到最后的完成需要许多外部力量的共同合作。其中,思想的铺垫、政治事件、宗教的革命热情都会为这部法典的成功编纂作出贡献。民法典是将民法以整体的方式表现出来,一门成熟的社会学科应该具有自身完善的体系。18世纪的法国虽然是欧洲大陆第一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仍受到以保护封建等级关系和小农经济为己任的民事法律制度的严重阻碍。在法国,北部地区的人们使用习惯法,而南部地区主要使用罗马法,这样造成了法国的法律环境特别混乱。拿破仑执政后,为了改善法国整体混乱的大环境,决定编纂一部完整的民法典。
一、《法国民法典》的思想起源
法国的启蒙运动孕育了许多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他们是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并认为封建制度极度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法学也受着传统宗教的束缚,提倡法学挣脱这些束缚,并主张把法学发展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他们提出的天赋人权论、社会契约论等主张都为《法国民法典》的成功编纂提供了文化和理论基础。
二、《法国民法典》编纂的经济背景
随着英美工业革命的爆发,17世纪末至18世纪的法国也爆发了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到18世纪中期,法国成为欧洲第二经济强国,成为仅次于英国的欧洲国家。但是法国总体上征税混乱,没有统一标准,且对公民的私权利也没有较好的保护,这些都阻碍了法国经济的发展。这些弊端的存在,致使新兴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废除封建制度。
三、《法国民法典》的特性
(一)契约自由、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过失责任三原则的确立
这三大原则的确立,最大限度地赋予人们从事自由经济的权利,法律在此间对个人自由实施最小限度的干涉。这种立法精神是新的突破,是资本主义初期民法典的典范。《法国民法典》是以这三大原则为理论根基成立起来的。
(二)具有革命性及对封建性的让步
《法国民法典》具有革命性,在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背景下,法国的封建制度废除得比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更彻底一些。法国大革命成功后,拿破仑需要巩固胜利果实,并且重新开启新的纪元。通过革命,可以将这个国家之前那些腐朽的制度以及不切合实际的东西废除掉。想达到以上效果,就需要通过改革与创新。另一方面,想要这部民法典长久地发挥其效用,就需要适当地向以前的封建制度妥协,因此,拿破仑也恢复了一些法国大革命之前的封建制度,以此来换取社会的稳定以及民法在社会各阶层中得到较普遍的适用。
(三)进步的立法技术
(1)《法国民法典》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且摒弃了一些纯理论的内容。
(2)为保护公民的私权利,《法国民法典》最大限度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典中规定了较少的弹性概念。
(3)《法国民法典》的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它的确立是希望每个公民都能更好地理解及运用这部法典。
作者:赵雅娜 来源:现代交际 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