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修改
2012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应该修改《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这一建议立即引起了一场社会、舆论的大讨论。主要有反对者和支持者两种观点。
笔者经过梳理,反对者主要有以下理由:
1如果降低到18岁,婚姻稳定性就会存在问题
按说18岁已经成人。但加入,7岁入学,受完12年高中之前的教育,平均年龄19岁。18岁结婚,意味着高二的学生都可以结婚,这岂能不让人纠结?另外,80后人群中,离婚现象增多,也让我们忧心:18岁结婚,婚后的婚姻稳定性如何,会不会导致离婚率的进一步上升,引来更加严重的社会问题?
2如果降低到18岁,就会退回“童养媳”时代
为什么“剩男剩女”现象近几年出现并不断增多呢?关键是与个人认知、人生观、婚姻观有关,也与房价、物价有关,还与其他一些社会问题有关,不能归罪于 “法定婚龄”。如果真从保护妇女身心健康的角度,收集整理周岁结婚的“法定婚龄”无疑是适宜的。“孩子成为妻子”、“孩子抱孩子”的惨痛,在解放前的“童养媳”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难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要退回“童养媳”时代?
3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有人认为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调查?征求了多少女孩子的意见?走访了多少家长?没有广泛的民意支持?这些根本上说就是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没有社会基础。
但是笔者通过仔细的思考,理性的分析,觉得现行《婚姻法》关于结婚法定年龄的规定确实有些高。理由如下:
3.1从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定结婚年龄看,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法定结婚年龄如下:伊朗法定结婚年龄9岁;荷兰法定结婚年龄12岁;俄罗斯法定结婚年龄14岁;法国法定结婚年龄15岁;菲律宾法定结婚年龄16岁;韩国法定结婚年龄16岁;日本男18岁、女16岁;巴西 16岁;中国香港16岁;中国台湾16岁;美国各州不一。对比我国《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确实有点偏高。
3.2法定结婚年龄降低是为了保护一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反对者的理由是7岁上小学、13岁初中、16岁高中、19岁上大学、大学毕业22岁,怎么能在18岁结婚呢?婚姻是一种责任,18岁有能力承担家庭责任?会让房价继续飙升,影响计划生育等。这些理由,其实并不是理由,只是对黄细花代表观点的误读。黄细花观点很明确,针对农村早婚现象。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普遍存在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就是《婚姻法》修改18岁于法定结婚年龄,并不是18岁就必须结婚,你有选择结婚的自由,18岁可结婚,30岁也行,只是年龄范围宽度大
了,更年轻,你要读大学,可到22岁后结婚,你要读博士可到27岁后结婚。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人家保护的是“低龄事实婚姻”。我们不该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待法定婚龄,如果多些穷人经济学,或许就能够理解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的真正“善意”,相反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也并影响某些人按部就班的读书上学,因为选择结婚时间是你的自由,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也并不意味着你到18周岁或读书期间就应该结婚。这样法定婚龄降至18周岁既能保护一部分人的的合法权益,也不侵犯某些人的合法自由,何乐而不为了。
3.3法定婚龄的降低是保障人权的体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8岁法律上算是成年人了,为什么不给他们结婚的权力?笔者觉得农村青年考上大学的毕竟是少数,而大多农村孩子只读了初中。资料显示,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约占4.2亿人。也是说大部分农村青年16岁就走上了社会,外出打工。在笔者的家乡,姑娘超过22岁就难以嫁出去,一般在18岁之前,姑娘几乎都订了亲,有的按农村风俗结了婚,有的带子结婚,只是等到法定年龄一到,到婚姻机关补办登记手续,拿结婚证书。从笔者到多个地方调查的适龄学童来看,适龄学童比10年前大都减少了一半,这说明农村人口不但没有增长,而是在减少。18岁结婚不会影响计划生育,而是有利于优生优育。
3.4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优生优育。农村青年大多能早成家早当家,承担起家庭责任,这有利于乡村和谐。如果你去乡村就能发现,那些早结婚的年轻父母孩子健壮,且聪明伶俐。在18至22岁生的孩子应该是质量最高的。而且由于法定婚龄的延迟,导致育龄不断延迟。目前,中国平均结婚年龄主要集中在25岁~29岁之间,年龄推迟趋势非常明显,最终导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因此,降低法定婚龄和生育年龄,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优生优育。
3.5如果法定婚龄高低其实并不要紧,那我们为什么不为保护一部分人的权益而降低一下法定婚龄呢?有些人说,婚龄多少其实并不紧要,一个事实是,很多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都比国内低,但未婚同居等现象却普遍存在。因而,即便调低了这一年龄,也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除了现实的原因外,更与人的观念转变有关,笔者觉得降低法定婚龄更是理性之举。
4总结
在支持者和反对者激烈的思想碰撞背后,我们更应该理性看待和分析当前我国《婚姻法》的法定结婚年龄,正是由于我国法定结婚年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才会导致人大代表的建议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轩然大波。因此,修改《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降低,是正视时代和现实的需要,更是以人为本,尊重公民的权利的需要,也是更好的完善我国法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