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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污染需要国家力度

发布时间:2015-07-09 10:15

原文作者:孙建文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美丽国家,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节约环保型产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这是我国经济社会更高层次的发展。然而读过《民主与法制》2012年第24期《河北省昌黎县:企业污染为何屡禁不止》一文,感觉要实现建设美丽国家的目标,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论文网]
  作为昌黎县地方骨干钢铁企业的宏兴钢铁厂,一方面是纳税大户,推动着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烟尘、噪音等又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给土地、空气等带来污染,已经影响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甚至身体健康。然而面对污染,该企业不是积极整改,而是任由污染发生,说什么“全国的钢铁企业哪个没有污染啊?我们民营企业不像国企能把大把的钱放在整治污染上,现在的钢铁行业不景气,年年亏损,我们也没办法啊!”这怎能作为污染的理由?而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却还在违规使用土地,使用应该淘汰的设备。而当地政府,也在发展经济与治理污染成本和安排人员就业等问题上纠结。
  这样的情况正在我国很多地方发生。虽然牺牲环境和民众健康可以带来一时发展,但是这样的发展与我们的发展目标是背道而驰的,也是脆弱和不可持续的。而要改变这样的现状,需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要紧紧抓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个关键,从国家层面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改变对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同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国家有必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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