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专业化发展的路径
一、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的困境解析
目前“千刊一面”已成为我国高校学报的一大特色,倘若我们去掉高等学校名称,很多大学学报完全可以看作是一家学报。1 公开刊物如此,内刊更是处于“孤芳自赏”的状态。就司法警官类院校学报而言,尽管几乎每个省都有司法警官类院校,且基本上是一校一刊,但公开刊物仅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报》、《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等极少数,绝大多数此类院校学报都是内刊,每期发行量以百位数计,交流和赠送除同类院校外,主要面向的是监狱劳教等司法系统以及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对社会普通读者的影响力微乎其微。
作为行业内部的刊物,司法警官类院校学报定位不端,办刊指导思想不太明确,片面学习本科高校学报的做法,即过分重视“学”——学术理论研讨,忽视“术”——监狱劳教基层实践,盲目效仿法学类本科院校学报——法学理论研究文章过多,司法实践应用范畴文章偏少。部分刊物以能多刊发基金项目课题文章,专家、教授文稿为宗旨,片面追求文章的所谓博大精深,盲目跟风、模仿、攀比本科院校学报, 一味追求学术化、“书卷气”,而对司法基层文章关注不够。当然,产生这个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稿源问题。监狱劳教一线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的理论水平差,能够以“论文”形式阐述观点的并不多;而理论水平高,成文符合论文习惯的教师又空谈理论,缺乏对实践的有效指导。
实际上,学报的专业化,不仅仅指内容的专科化、学科范围的集中化,还应该从理想状态上看,还应该实现编辑队伍的专业化和专家化、学报出刊标准的专业化、设计装帧的专业化以及出版发行的专业化等多个方面。这些众多的“化”,对于本科院校学报尚路途遥远,对于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来说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如何专业化是一个尚未有人探讨的问题。军事院校有讨论,公安院校学报有讨论,但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一直被忽略。这直接就体现出这类院校学报专业化十分不够,对读者的影响实现太小。
二、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专业化的具体路径之一:形式上的特色化
大体而言,高校学报专业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主要模式:一是由专业性大学创办的专业性学报。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中国政法大学的《政法论坛》,因学校的专业特色而成为专业性较强的学报;二是依托不同综合性大学的同一学科组建的专业性学报。如由吉林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主办的《高等学校化学学报》;三是由同一类型的专业性学校共同组建的专业性学报。如由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现更名广东警官学院)和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共同主办的《政法学刊》;四是单一的综合性大学学报通过专题策划逐步走上专业化发展之路。如《郑州大学学报》充分利用本校的学术优势及学报的综合性优势,组织了许多跨学科、跨专业的选题,既充分发挥了学报综合性的优势,五是高校之间的合并带来了学报专业化的新契机。如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均在合并之后将原来的综合性学报划分为人文科学、理学、工学、信息科学等多个版本,有些高校更借此机会创办了一些专业性期刊。2
以上五种模式,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最可行的当然是第一种。然而,问题仍然存在。专业性大学创办专业性较强的学报是以其强大的学术背景为依托的,而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欠缺这样的学术资源。此其一。其二,与其他学报一样,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也处于“综合化”与“专业化”的摇摆之中。一方面,随着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各院校都在努力地发展自身,专业越建越多,学科范围也越来越大,凡是与司法沾边的都尽量开设;另一方面,国家教育部1984年的文件(教育部教高1字027号)和1998年的《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教备厅3号),“高校学报是反映本校教学、科研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明确规定了学报的办刊宗旨。特别是1998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建本文转自第一论文网立高校学报类期刊刊号系列的通知》(新出期109号)进一步规定了学报必须冠以学报全名及学报须刊登本校稿件。高校学报根本就没有只刊登某一专业论文的权力。尽管“司法警官”已属于较专业化了,但就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开设的专业来看,基础类的语文、英语该不该上学报?法学类的民法、行政法该不该上学报?一个学校开设的十几个专业几十门课,相关的学术论文该不该上学报?在办刊经费、人事、行政上都要依附主办学校的高校学报,对这些文章都说“不”显然是行不通的。
那么,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在现有体制下真的无法作为了吗?当然不是。在现有体制下,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应认真分析研究本校的教学和科研情况,发挥本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依据本校独厚的学科优势作为开设专业栏目的基础,进行栏日调整即分栏,精心组织,办出自己的品牌栏目。目前,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具有专业化特色的栏目有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的“社区矫正”、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学报的“监狱学”、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的“监所理论与实践”等。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是服务监狱劳教队伍建设,服务实战需要,同时兼顾社会化管理的需要,行业化特色明显。依照一般的想法,其在“特色”上应该不成问题,专业化道路甚至应该比一般综合性大学学报更平坦,然而,事实并不如此。这一点可以从目前此类院校学报的栏目看出来。但栏目下的论文在每期学报中所占比例极少,甚至有的学报根本就没有这些特色栏目。
特色栏目开设以后,应提高这些栏目的文章比例。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的特色在于“司法”,因此可仿效公安类院校学报的做法,在行业上做足文章。如不应拘泥于遴选研究视野博大的法学论文,监狱劳教应用技术理论、应用技术的成果形式也应在刊发之列。针对司法警官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及时刊登教改方面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内容和新方法以促进交流,以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3因此,在确定特色栏目时应多联系自身实际。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学报在特色栏目的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特色栏目的理解和把握不到位,没有解好“特色栏目”这个题。没有真正把握住交叉学科或新兴学科的内容,诸多栏目涉及的范围包含了不同学科,定义却较为宽泛,没有形成问题意识。
二是为特色而特色,这种特色栏目的建设形式大于意义。有些学报虽然设置了特色栏目,但并没有真正依托本校或本地优势,话题单一或者思考重复,没有真正严肃、科学和有分量的稿件,难以真正凸显特色栏目的特色属性;有些学报虽然开设栏目比较有特点,但是对栏目缺乏整体规划,意图不明确,仅仅是相关论文的汇集,没有长期性与连续性,削弱了栏目的特点。
三是行政命本文转自第一论文网令对特色栏目设置人为干扰。“自由之思想,独立之学术”理应是学术研究得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但在一些学报特色栏目建设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领导严格限定特色栏目设置的思路和选稿用稿的标准,以现行的行政意图干预特色栏目的建设。4
因此,设置学报栏目应注意其标志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三个特点。所谓标志性,是指栏目的设置具有重要意义和鲜明特色,并将特色栏目建设与学报建设融为一体,使特色栏目成为学报的“标志性”产品。如果栏目设置没有独特之处,而是一般化、平庸化,学报必然暗淡无光,读者关注学报的注意力难以集中也难以持久,作者更难从栏目已刊发的文章中较好地把握栏目的方向。失去了读者和作者,学报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创建特色栏目,其主导的话语权力便能够形成一股无形的力量吸引更多的读者群、作者群,掌握更多的信息资源,进而形成权力、知识和受众的多重互动。5
确定特色栏目后,其他专业的论文通过别的栏目照样可以在学报上发表,但特色栏目与一般栏目论文所占比例应呈倒三角形。“红花要有绿叶衬”,在确保特色栏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他栏目的选题策划,因为它能增强学报多方位的吸引力,为学报增色。
三、 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专业化的具体路径之一:内容上的优质化
论文的学术质量是衡量学报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关键,没有高质量的论文在学报上发表就无法树立该学报的权威性,学报的权威性不高反过来又影响编辑部无法组织到高质量的稿件,如此恶性循环对学报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因此高校学报的发展最终依靠刊物的学术质量。提高学术质量,编辑部可以从两个方面着眼,一是提高稿源,二是严肃审稿,三是加强编辑的在职培训。
(一)提高优秀稿源
优秀稿件是高校学报学术质量的基本保证,为提高学报的学术质量,需保证充足而高质量的稿源。编辑部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提高稿源质量:
首先,确保校内优质稿。由于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基本上都是内刊,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课题结题,均不具有说服力,由此造成了校内优质稿的流失。针对这种情况,学报编辑部应一方面采取对优质稿件采取优稿优酬优先发表的政策来确保本校内的优质稿,另一方面争取学校的优惠政策,如学报上发表文章可以算科研分等等以吸引校内的优秀稿件。
其次,引进优质外稿。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应利用独厚的优势,瞄准本校内部有特色的专业或优势学科,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大力挖掘这些学科的稿件来增强学报在该学科领域的影响力,利用优秀的内稿来吸引外稿。在引进优秀外稿时应改变以往的办刊模式,开门办刊,无论是内稿还是外稿一视同仁,尤其是对于公检法司一线的稿件优先采用。
(二)严肃审稿
大学学报质量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论文的学术水平,论文是否被采用是由审稿结果来决定。因此,严肃审稿是提高学术质量的永恒主题,是保证刊物质量的中心环节,是提高刊物质量的关键。对于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来说,提高审稿质量可采取如下途径:
首先,加强编辑的初审。初审的任务是审查稿件是否重复发表或变相重复发表;稿件的内容是否具有创造性,学术水平能否达到发表要求,是否符合办刊宗旨。严把编辑初审关,将初审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
其次,审稿专家的选择。审稿专家除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学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再者,审稿方式的选择。编辑部采用双盲法,即审本文转自第一论文网稿人不知道稿件作者是谁,作者也不知审稿人是谁。 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和杜绝人情稿和关系稿,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对审稿过程的影响。
(三)加强编辑的在职培训
另外,提高编辑水平也是专业化道路上的重要一环。司法警官类高职院校学报编辑大多是由教学科研人员转行而来,且专职人员很少,主要是兼职编辑,由于缺乏编辑学科和监所理论的专业知识,审稿校稿时难免出现偏差。另外,编辑部隶属于科研处,教学、科研、编辑三方面的工作一起抓,没有足够的精力选题、组稿,这也是稿件质量上不去,专业化道路不好走的原因之一。应加强对编辑的在职培训,系统进修、短期轮训都是提高编辑水平的好方法。
基金来源:本文系四川省高职高专学报研究会2011年度立项课题。
注释:
[1]赵广示.创新:破解高校学报同质化难题[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45.
[2]欧翠珍.我国高校学报专业化路径的现实选择与体制性障碍评析[J].出版科学.2008(3):49-50.
[3]王道春.公安高职、高专院校学报的现状及特色之路[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6):139.
[4]李国栋.办好特色栏目是高校社科学报内涵发展的有效途径[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10.
[5]欧翠珍.我国高校学报专业化路径的现实选择与体制性障碍评析[J].出版科学.200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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