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简析社区矫正的专业化与犯罪预防

发布时间:2015-08-24 15:04


  论文摘要 社区矫正是犯罪预防和罪犯再社会化的必要制度,是具有深远意义的刑事司法的制度改革,但是我国目前的社区矫正方兴未艾,缺乏专业化建设,并不能完全发挥该制度的重大作用。对于社区矫正的专业化,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立法的专业化、机构的专业化、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和工作方法的专业化等。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矫正制度,增强该制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使其在犯罪改造和预防中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论文关键词 社区矫正 专业化 社会工作 犯罪预防

  一、社区矫正的专业化缺失

  刑罚产生的目的的究竟是什么?这是学界一直争论不休的问题,现代刑罚理论认为,刑罚产生的目的在于报应和预防的辩证统一。 报应主义认为罪责刑应该相适应,以限制和剥夺罪犯的财产权、自由权、生命权来惩罚其所犯其罪。而预防犯罪还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一般预防是以广大民众为客体,认为刑法的目的在于通过刑罚的执行,震慑广大一般民众,使其不敢触犯刑法,而特殊预防是以罪犯为客体,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通过刑罚限制、剥夺其权利,使罪犯不能或不敢重复犯罪。
  社区矫正是不同于监禁矫正的犯罪矫正方式,是指将满足法定条件的罪犯安置在社区里,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司法所协同社会机构和志愿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偏差,并帮助重新融入社会的犯罪矫正活动。社区矫正在具有惩罚性价值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具有恢复性价值,社区矫正是行刑社会化的重要表现,使符合条件的罪犯得到应有惩罚,还使人们消除对曾经犯罪人员的刻板印象和偏见,为其营造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可见,社区矫正不仅体现了对犯罪人尊严的保护,还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回复和发展的需要,更好的达到刑罚产生的目的。
  我国虽然从2003年7月开始,就在京、津、沪、苏、浙、鲁等6个省市进行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并且于2011年将社区矫正写入《刑法修正案八》并出台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方兴未艾,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其中不够专业化就是关键问题之一。
  二、社区矫正专业化的策略
  为了让社区矫正更好的运行,真正发挥改造、预防犯罪的作用,社区矫正的专业化是发展趋势,也是必要的,该专业化要从立法、机构、人员、理论等各个方面来进行,以下是笔者的基本策略构想。
  (一)立法的专业化
  社区矫正立法是决定对其适用基础因素。由于《社区矫正法》仍未孕育成熟,对罪犯进行社区矫正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和完备的法律保障。而在西方发达国家,社区矫正法大多除了包括缓刑、假释、特殊情况下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方法外,还包括社区服务令、保护观察、半监禁、周末监禁、辅导处分、家内服刑等作为短期自由刑替代措施的刑罚种类,以及配套完善的矫正体系。而目前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有关社区矫正执行的内容规定得相对笼统,缺乏实践性。
  (二)机构的专业化
  1.为何建立专业的社区矫正机构。所有的社区矫正工作集中到社区矫正机构,由其系统地部署、展开工作,既能够解决社会工作者的主体资格问题,通过社区矫正机构这一载体把政府和民间各方力量和资源整合起来,又可以厘清社区矫正管理混乱等问题,有利于加快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进程。
  2.如何建立专业的社区矫正机构。在行政机构的设置中,建立国、省、县三级的分工明确、配置合理的社区矫正机构,来与监狱管理机构相适应。对于中央,应当深化调整司法部相关部门的权能分工,成立司局级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来管理全国的社区矫正活动,尤其重视规章条例的改革及不同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等。对于省级,应当于成立对应的社区矫正局,来负责本省范围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对于县级,应当成立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科。这些工作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是县级社区矫正科来负责,所以必须全面完善县级社区矫正科,招募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配备专业的工作器具。
  (三)人员的专业化
  1.对于机构内部。社区矫正机构内部应该增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招聘比例,这是社区矫正机构人员专业化的十分关键的步骤。
  2.对于机构外部。首先,必须密切与专业社工机构的联系和配合,甚至可以购买其服务;其次,招募学习过专业社工知识,有较多的社工经验,热爱社会公益,有能力出任此职位的志愿者配合机构内人员矫正、改造、引导并考察接受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
  3.管理与培训。社区矫正机构需要出台有机构内任职和志愿者职位的专业条件、聘用手续、权能职责和权力的规章政策。并且开展矫正社会工作、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课程培训,以便更专业的开展工作。
  (四)理论和工作方法的专业化
  1.建立分类矫正模式。依危害性测试结果来对待矫正人员进行分类矫正,考虑矫正人员的犯罪严重程度和危险指数,开展高低不同级别的矫正工作。专业社区矫正机构在进行矫正级别鉴定时应以司法机关的判决结果为分类根据,然而其身为刑罚执行机构同样可以进行具体的调整,但须依据这几方面的情况:罪行严重程度、犯罪动机、再犯可能性及开展的矫正活动与罪犯的契合程度。根据这些情况的分析,从而为矫正人员选择合适的矫正项目,决定怎样针对其具体情况进行最有力的矫正,采用那些专业方法适来满足他们的再社会化的需求。在这里的管理分类可分为强化管理级、一般管理级、基本管理级,根据他们的危险程度而依次使用不同程度的管理办法。
  2.建立危险管理与控制机制。展开矫正活动时,也不能懈怠对矫正人员的监管,对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控制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不然给社区的和谐生活带来不稳定因素的几率会大大增加,导致居民的恐慌感倍增。在矫正过程中,应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采取直接或间接接触、罪犯自我评定、群众调查和电子监控设备等有效措施对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进行调查和记录,定期评估出他们的危险情况,重视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危险控制。 我们必须在分类矫正的基础上制定危险控制策略,尤其应该关注罪犯的危险要素。危险要素评估有以下几个方面:矫正对象哪些方面体现了其对社区的威胁;应当如何降低这种风险,降低的幅度,以及再犯的可能性;与行为偏差密切联系的因素。   3.运用专业的矫正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工作方法。六大工作模式:A心里社会治疗模式,从“人在情境中”的观点出发,认为个人适应问题的受内在压力和外在环境压力互相影响。社会工作者利用助人技术帮助矫正服务对象排除心理障碍,增强自信心,使矫正服务对象能够自己悟出问题所在,从而自己解决问题。B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根据认知过程影响情感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改变矫正服务对象不良认知和行为的治疗模式。C任务中心模式,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Reid与Epstein所提倡的,它不讨论问题的起源和发展,而是致力于探知解决问题的阻力和助力,以协助矫正服务对象清楚界定问题,了解问题解决的资源与障碍。D现实治疗模式,帮助矫正服务对象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在生活中做出新的选择。它建立在控制理论的基础上,假设人们可以对他们的生活、行为、感受和思想负责。E生态系统理论,主要考察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交互关系,该理论把人类成长所依存的社会环境看作是一种生态系统,强调生态环境对于分析和理解人类行为的重要性。F社会网络干预模式,重视个人社会网络欲获得支持的程度,希望通过协助个人发展或者维持社会支持网络,以提升个人适应生活压力事件的能力。
  三大工作方法:A个案社会工作方法,针对个人及其家庭开展的专业方法,通过直接、面对面的关系,帮助个人和家庭解决内心问题、人际关系问题、社会经济问题和环境问题。B小组社会工作方法,是一种以小组形式开展服务的工作方式,通过小组成员的互相支持,改善他们的生活态度、人际关系和他们应对实际生存环境的能力。C社区工作方法,通过组织社区内居民参与集体活动,去厘定社区需要,合理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生活环境及素质。
  总之,建立专业的社区矫正制度,是预防犯罪的最有效方法。社区矫正的实质就是对犯罪的人格和心理进行改善、治疗,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程度。罪犯行为矫正的好坏,他们刑满释放之后能否重新做人、抑制再犯,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甚至关系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所以我们必须及时看到社区矫正制度在犯罪预防中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矫正制度,增强该制度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使其在犯罪改造和预防中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上一篇:浅析“小金库”的查处方法与防治路径

下一篇:简论推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