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试论新时期加强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0-30 09:59


  论文摘要 随着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检察教育培训的力度相应加大,这也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了新要求。这就迫切要求我们以更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来培养更多高层次的检察人才,全面提升检察干部队伍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论文关键词 检察队伍 执法水平 教育培训

  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检察工作仍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制约着基层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的情况,检察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当前基层检察院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接受教育培训“太被动”。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基层院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第一学历非法律专业的靠实践经验工作的干警多于掌握全面法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娴熟的“行家里手”,“要我学”的多于“我要学”的干警。个别干警重业务,轻培训的理念根深蒂固,学习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不能够更好地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不肯、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培训上。向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业绩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达不到培训要求,严重影响着培训的效果。
  二是组织培训工作“太形式”。教育培训的内容安排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与基层院干警业务素质的实际结合不够,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难以满足检察干警内容多、范围广的培训需要,不能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难以调动教、学双方的积极性。对上级院依赖心理重,工作主动性差,开展培训工作应付思想严重,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效果不佳。同时基层院的岗位练兵活动限于师资、教材不足以及工作压力,内容安排仅为解决某一案例和法律问题的适用,或某项实战技能的应用,无法达到巩固基础,拓宽知识面的培训效果。
  三是培训激励机制“太保守”。尽管《检察官法》明确指出:“检察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在检察干警职务晋升过程中,由于缺乏得力的配套措施,上述规定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培训与使用仍存在着脱节的现象,培训的激励机制不健全,奖罚措施不配套,经费投入不多,加上基层检察干警收入低,对学习培训缺乏压力和动力,使得许多干警参加培训学习的动力不足。
  检察队伍科学发展的深层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上述问题已经客观地摆在我们面前,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检察业务建设发展的主要矛盾。因此,创新基层检察培训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现科学规范管理的工作任务急迫、刻不容缓。

  一、扎实搞好政治理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

  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大力加强理论教育培训,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检察队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认真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端正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形象。定期在教育专栏发布学习资料,并通过展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组织研讨、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搞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

  二、突出重点、覆盖全员,制定“针对性”教育培养方案

  (一)开展领导素能培训
  采取专题研讨、交流座谈、检察长和中层干部走上讲台讲座等培训形式,对检察重点工作、社会热点问题、新法律法规进行专题研讨,加强院、科两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政治理论、法律理论、领导科学管理科学等内容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拓创新、驾驭全局、危机管理、推动科学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本领,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带好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能力支持。使一批政治思想素质高、工作业务能力强、勇于开拓创新、富有朝气活力的后备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二)加快业务骨干素能提升
  一是组织检察人才在各类专项业务比武活动中担任主力,在“争先创优”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通过举办公诉论坛案件讨论、列席检察委员会等形式定期组织检察人才参加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疑难问题的研讨,提高业务骨干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不断开阔视野,创新思维,促进自身发展。三是组织检察人才参加高层次业务培训和学习深造,有计划地聘请专家讲授法律专业知识,邀请检察系统业务骨干介绍工作经验、传授办案技能。四是开拓检察实践锻炼平台,继续实行岗位轮换,让其经受不同岗位的实践磨练,增长其适应不同岗位、多岗多勇的能力,提升综合素质,造就高层次检察人才。
  (三)组织落实好青年干警和新招录干警岗前培训工作
  对青年干警继续加强培养教育,实行跨岗交流,举行“拜师认徒”仪式,实施传帮带,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青年干警队伍,为基层检察院增添生机和活力,为检察工作今后的发展储备人才,积蓄能量。
  一是成立检察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为加强青年干警培养,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培养更多的相关法学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进一步提高检委会工作水平,成立刑法、民商法、诉讼法、经济法和行政法五个研究小组。研究小组人员参与检委会相关议题的预研、参与专项调研、旁听检委会相关议题的审议、法律适用问题研究等。
  二是鼓励干警攻读更高学历。把学历教育同干警个人的能力素质考核挂钩,制定队伍学习教育规划,将干警学历纳入干警个人能力素质考核内容,把学习由软指标变成硬指标,保证学历教育的深入开展。在加大招录高学历人才力度同时,进一步拓宽办学渠道,鼓励、支持检察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大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比例,优化检察队伍文化结构。


  三是组织落实好青年干警和新招录干警岗前培训工作。按照市院及县委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安排一系列新招录干警的入职培训实践活动,为使他们能够尽快实现角色转变、适应工作环境,并结合岗前培训知识内容对新干警安排书面测试,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以此检验新干警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确保新招录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获,早日进入工作角色。

  三、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使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为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信息化应用和舆情应对能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精品案件研讨会,即从年终评选的精品案件中,精选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优秀典型案例,在归纳总结,理论升华的基础上,以优秀典型案例总结的形式,在全院大会上介绍办案经验,交流办案体会。这种以身边人讲身边案的“以案代训”方法,真实、可信,易学,指导性强,同时充分发挥精品案件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着力营造“办铁案、出精品、创品牌”的执法氛围,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提高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要求各科室积极探索专项业务培训与岗位练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根据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在一年内举办不少于一次以案例研讨评析、公诉辩论、审讯庭观摩点评、技能演练交流、业务能手讲课等形式的岗位练兵。

  四、完善专门的《干警教育培训档案》,加强检察专业人才库建设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干警的教育培训情况,我们实行“档案化”管理,由各科室内勤负责记录每名干警参加每个班次的培训内容、出勤缺勤、学习笔记、纪律表现、考试成绩和获取学历、资格证书等情况,使我们对干警培训情况及培训质量有了更直接、更具体、更全面的了解。采用人才库机制,统一规划,分类培养,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要,确定不同的培养内容,推行分级培养、部门培养和个性化分类培养模式,采取组织专门培训、专家带教、组织重大疑难案件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培养检察工作中的领军人物和法律专门人才。人才培养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通过定期考核评估,对达不到标准的予以淘汰,依照规定及时调整、补充新的人员。注重对入选人员的培训,坚持长期培养的方式,确保入选人才能力的增长。对人才库个人信息及时更新与完善,将研究课题、调研文章、精品案件等材料详细记载。设立检察业务人才专项基金,按月分别给予“专家型”、“复合型”、“专门型”三个类型人才300元、200元、100元的专项津贴,并给予相关科室奖励,做到管理与激励有机结合。

  五、建立“求是大讲堂”等培训载体,改善干警的专业知识结构

  在充分了解干警学习需求的情况下,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部分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介绍工作经验、技巧、传授办案技能,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技能,培养多元化人才。通过开办计算机、写作等培训班,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办案工作,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充分利用我院设置的电子阅览室、图书资料室和网上案件讨论系统,加大干警的学习培训和研讨交流,适时开展“读书节”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干警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上一篇:试析司法公信是中国梦的法治特征

下一篇:简析法院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