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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型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对策

发布时间:2016-12-10 09:38


在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高校法制教育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高校法制教育是指对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法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教育111。近年来频繁出现的大学生违法犯罪和大学生权益屡遭侵害的现象,反映出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欠缺实效性,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与创新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我国高校现行法制教育欠缺实效性的原因


(一)附属于德育,缺乏独立性


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均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但是,道德教育的核心是“自律”重在净化人的内心世界;法制教育的核心是“他律”,重在规范人的外在行为。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应该并重,但是,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一直附属于德育教育,没有独立的地位,极大地削弱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具体表现在:


1.课堂教学主渠道:教学内容与教学时数被压缩


1987年国家教委规定在全国高校针对大学生开设“法律基础”课,课时安排为36学时。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联合制定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提出了课程设置新方案:“2005方案”将原本分别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合并为一门必修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安排调整为48学时,其中,原“法律基础”课程涵盖的教学内容仅占教材的三分之一,教学时数则被压缩为12~18学时。与“2005方案”出台前相比较,大学生法制教育部分的授课内容和授课时数比例均被大幅削减;再加上由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授课时段主要集中在大学一年级,难以贯穿整个大学阶段。因此,大部分高校在课程结束后,也就基本结束了对大学生继续进行法制教育的工作,高校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发挥有限。


2.课外教学辅助手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


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是教导大学生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引导大学生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因此,除了有效利用课堂教学开展法制教育,在实践中也应该辅以丰富的课外法制实践,例如,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组建模拟法庭、开设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但是,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课外教学辅助手段形式单一,缺乏多样性的问题,这进一步削弱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二)局限于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


1995年12月,国家教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法律意识的培养绝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就目前全国高校的普遍情况来看,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主要依靠的还是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制教育。


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局限于教师的课堂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极大地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教学方式陈旧,难以摆脱“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只是一味地讲,学生只是一味地记,即便引入一些相关的案例教学,也存在案例陈旧、讲解乏味等通病,更遑论诊所式教学方法,法制教育被实际演化成了记笔记、背笔记、考笔记。另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教学内容不能紧扣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导致大学生缺乏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和真实的法制实践;继而难以真正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自然也就难以取得大学生的内心认同,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其实效可想而知。


(三)受制于师资,缺乏专业化背景


高校法制教育是一项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严密的理论性、融知识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素质教育,需要一支具备专业法学背景、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但是,无论是“1998方案”抑或是“2005方案”,都没有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难题。首先,在高校从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还是“两课”教师。而“两课”教师在高校普遍不受重视,他们甚至被看做是一支杂牌军,良莠不齐。相比其他专业教师,他们普遍缺乏进修、培训的机会。其次,由于高校的持续扩招而引发师资严重不足的现象也波及法制教育。现实中很多高校不得不安排学校行政人员或者聘请退休政工干部兼课。这无疑给高校法制教育带来难以突破的瓶颈:教师的课堂讲解局限于法律概念和条文,照本宣科,缺乏精辟的法理剖析和鲜活的案例;遇到实际问题就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师专业能力的欠缺,必定导致其权威性下降,进而影响到大学生对其教学内容的接受与认同。目前,这已成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不足的一大症结。


二、构建新型高校法制教育模式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现行法制教育由于附属于德育,缺乏独立地位;局限于理论教学,缺乏实践教育;受制于师资,缺乏专业化背景等原因,显现出实效性欠缺的困境。构建新型高校法制教育模式必须树立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以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为目标,坚持教学与实践并重、校园与社会互动的方法,优化整合师资队伍,方能有效推进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更新理念: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


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要改变当前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不足,构建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必须首先更新理念,树立大学生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一种新理念,其核心是在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辅以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用法、护法。大学生全程全面法制导航理念具体包含两方面内容:


1.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程性


全程性是指在时间范围上将法制教育贯穿大学生整个大学阶段,不能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结束而停止。调查表明,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期存在重刑法民法轻宪法行政法、重义务轻权利、重知识轻观念、重理性轻感性等偏向。高校法制教育应重视这种现象,顺应大学生活的阶段性特征,每一学年制订不同的法制教育计划。针对低年级学生重点开设实体法选修课,针对高年级学生重点开设程序法选修课。大一可侧重进行法律基础理论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二可侧重进行宪法和行政法教育;大三可侧重进行民法、刑法教育;大四可侧重进行劳动法、合同法等教育。总之,要把大学生法制教育贯穿大学教育的始终。


2.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全面性


全面性是指在空间范围上将法制教育覆盖大学生整个学习生活圈,包括教室、宿舍、食堂、超市、校园网络等,实现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效结合。近年来,在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大趋势下,高校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大学生在校期间在住宿、就餐、消费等过程中遭遇的法律纠纷和维权诉讼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高校引起重视,充分利用各个大学生活动场所的特点,适时地渗透法制教育,重点开展诸如大学生法律维权和自我保护的法制宣传,利用校园广播、BBS和公寓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诸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増强大学生对法律的直接心理体验,体会真实的法制实践,进而真正落实高校法制教育的目的。


(二)强化目标: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


高校要重视法制教育,应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衡量标准和一个必不可少的教育内容。高校法制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紧扣“2005方案”的课程设置精髓,以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为终极目标。西方法学大师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大学生只有从内心真正信仰了法律,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地外化为守法、用法和护法。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法治信仰形成确立的重要时期,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和课外辅导的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大学生的特点,教学内容不必面面俱到,但要把教学重点放在最能体现法治精神、最有利于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的部分,例如,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制观念的教育而非具体的应用性法律知识;教师要侧重于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素质教育,绝不能将对法律知识的简单掌握认定为法治信仰培养的主要途径。


(三)方法选择


1.教学与实践并重


为了让学生在有限的课时条件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必须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深化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理论教学中,从学校的宏观层面来看,必须在教学方面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保证教学经费、教学时数、教学人员的三落实;从教学实施的微观层面来看,必须在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上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改变陈旧的、落后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在实践教学中,要积极组织学生适当参加社会实践,除了常见的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组建模拟法庭、开设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还可以组织学生开展法制专题社会调查、创作演出大学生道德法律心理情景剧、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大学生法制征文比赛等。


2.校园与社会互动


当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越来越复杂。大学生最终要走向社会,必然要面临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増强自身的自我防范和自保意识十分重要。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充分认识这一特点,引导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做好校园与社会的衔接和过渡,为大学生踏上社会做好基本的法律知识准备。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不同年级和专业设置一些相应的法律选修课程,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例如,中文、外语、社会学等文科专业的学生可重点开设“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行政处罚法”等选修课;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可重点开设“知识产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专利法”等选修课。事实证明,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更有利于大学生内在性地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习及今后的工作中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进而増加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也为培养大学生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四)优化整合师资队伍


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主要是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兼任。要増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必须优化整合现有法制教育师资队伍。除了继续加强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第一,要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通过法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弥补我国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不足。第二,提高现有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培训成绩纳入高等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体系。第三,建立校外法律专家宣讲团,聘请政治觉悟高、有责任感、业务精、宣讲能力强的法律职业人士如公、检、法、司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高校进行法制宣讲,促进校园内外法制教育师资的沟通与交流。


大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绝不能忽视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以落实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为基点,创建与时俱进的新模式。


作者:彭美,张莉(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党委宣传部,重庆 4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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