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5-07-04 09:42
[摘要]知识产权 法律 制度,是商品 经济 和 科学 技术 发展 的产物,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是必然的选择。本文立足于此,简要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 制度完善
知识产权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其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 音乐 、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计算 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主要是指产品或服务商标、 企业 名称等。另外,知识产权还包括一些诸如商业秘密和公开权利之类的相关权利。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对于
2.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仅要放眼知识产权新问题,还要关注传统领域
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就要勇敢迎接、认真研究新技术 发展 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解决 网络 、 电子 出版物、信息高速公路等新技术所导致的知识产权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的变化。对于科技发展涌现的新的技术领域,我们应制定一些配套的规范或司法解释,将其归入知识产权制度领域,在保证知识产权 法律 制度完整性的基础上,保持其灵活性,从而适应当今社会知识的迅速发展,从而适应国际化趋势和技术发展趋势。
另外,传统的东西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于制度缺失,很多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 艺术 没有得到传承和发扬,无法成为资源,因此应对其加以保护,注重传承,使其发挥更大的利益效用。因此将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及遗传资源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同样具有主要意义。
3.按照国际标准,改进行政执法和司法水平
为了使得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实现知识资源共享,就应建立起一种产权保护与竞争共存的法制保护制度,在国内立法中,就不得不考虑加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而这些要求我国的执法和司法必须保持一致。
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色体现,因此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统筹协调能力;在专利、商标等的申请、审查、注册、授权及其相关程序方面,应与国际惯例和其发展趋势相适应。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行政保护机制,对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而司法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对我国而言,要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专业知识,注意培训有技术背景的专业法官;根据国际经验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限做出相应的规定;增强审判力量,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只有全面改进我国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才能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更好的得到贯彻,最终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四、结语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科技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并且知识产权法已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缺陷和问题,我们要立足国情对其进行完善,使其更好的为我国 经济 体制和经济规则服务。
参考 文献 :
[1]李月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6,1.
[2]黄金花.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我国的应对策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1).
[3]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0.19.
[4]吴汉东.国际化、 现代 化与法典化:
[关键词]知识产权 法律制度 制度完善
知识产权是指具有经济价值并受法律保护的新颖的创造性的产品。其主要形式有专利、著作权和商标。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是指文学作品、口述作品; 音乐 、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计算 机软件;民间文学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等十个种类。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商标主要是指产品或服务商标、 企业 名称等。另外,知识产权还包括一些诸如商业秘密和公开权利之类的相关权利。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对于
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就要勇敢迎接、认真研究新技术 发展 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挑战,解决 网络 、 电子 出版物、信息高速公路等新技术所导致的知识产权新问题,密切跟踪国际知识产权的变化。对于科技发展涌现的新的技术领域,我们应制定一些配套的规范或司法解释,将其归入知识产权制度领域,在保证知识产权 法律 制度完整性的基础上,保持其灵活性,从而适应当今社会知识的迅速发展,从而适应国际化趋势和技术发展趋势。
另外,传统的东西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于制度缺失,很多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 艺术 没有得到传承和发扬,无法成为资源,因此应对其加以保护,注重传承,使其发挥更大的利益效用。因此将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及遗传资源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也同样具有主要意义。
3.按照国际标准,改进行政执法和司法水平
为了使得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实现知识资源共享,就应建立起一种产权保护与竞争共存的法制保护制度,在国内立法中,就不得不考虑加入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所承担的国际义务,而这些要求我国的执法和司法必须保持一致。
对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色体现,因此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统筹协调能力;在专利、商标等的申请、审查、注册、授权及其相关程序方面,应与国际惯例和其发展趋势相适应。同时还要建立有效的行政保护机制,对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行为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对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而司法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途径,对我国而言,要不断加强审判队伍的专业知识,注意培训有技术背景的专业法官;根据国际经验对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限做出相应的规定;增强审判力量,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专业审判组织。只有全面改进我国行政执法水平和司法水平,才能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更好的得到贯彻,最终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四、结语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科技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并且知识产权法已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缺陷和问题,我们要立足国情对其进行完善,使其更好的为我国 经济 体制和经济规则服务。
参考 文献 :
[1]李月明.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06,1.
[2]黄金花.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我国的应对策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3,(1).
[3]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0.19.
[4]吴汉东.国际化、 现代 化与法典化:
上一篇: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及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