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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特色的法院信访机制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07-04 09:45
  摘要:信访是
  
  一、涉诉信访的概况
  
  信访制度是具有

  司法救助工作的加强对于纠正司法专权、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确保司法公正将会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将信访与立案工作相结合后,同时应当赋予信访部门以确定司法救助范围和对象的权力,以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三)加强信访一体化建设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全国各级法院信访部门,应当采取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涉诉信访案件处理上体现总体控制,由最高人民法院统筹全国法院系统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以强化信访信息资源共享,节约法院和当事人信访资源及其成本,防止因信访接访与处理脱节造成重大失误,有效地促进涉诉信访工作的良性开展。
  (四)对违法缠访缠诉行为开展司法打击
  当前各地法院为做好息访息诉做了大量工作,但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静,做出无原则的让步,使无理缠访缠诉人得到一些好处,这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纺缠诉人的气焰。
  胡锦涛同志指出:“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8]共和国的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说:“人民司法工作,是依靠人民、便利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人民司法工作者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的一个基本问题。”[9]
  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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