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预防腐败工作的做法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5-07-04 09:46
腐败现象人人痛绝,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和部门的腐败现象已占了上风,少数正直的干部、群众面对腐败行为和现象已无能为力。一些领导干部带头搞小腐败的已是司空见惯,腐败者自我感觉很正常;社会上也偏面认为谁腐败谁有能力,腐败渐渐被视为很正常,好的道德风气被歪风邪气压倒,人的思想道德、社会风范水准被严重歪曲;天长日久,正是因为小腐败助长了大腐败,腐败现象在中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影响,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最终必然产生腐败后患,酿成大祸导致大腐败,这些腐败现象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腐败者之所以变为腐败分子,他有一个过程:“错在选拔任用,根在自身霉变,失在管理监督,漏在体制机制”。要杜绝腐败,清除腐败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最根本、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是预防腐败。预防腐败的最好办法则是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笔者现就预防腐败做一探索。
一、腐败的根源和大体表现
腐败的根源主要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惩治不严厉。
腐败大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执行、不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二是公仆意识方面,忘记公仆意识,违法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行政决策方面。不按决策机制办事,不搞民主决策,受利益驱动,造成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挫伤了有能力、作风正、想做事的干部的积极性;五是内部审批、项目资金方面。利用部门职权,谈交易、收回扣;六是为民办事方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蔓延,侵蚀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对农民的补助;七是公款消费方面,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办公条件讲排场,相比攀比,影响极坏。八是生活作风方面:出入高档场所,找“三陪”、包“二奶”,花天酒地,这些是产生索贿受贿等腐败的实质根源。
二、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预防腐败必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大多数人走上腐败的道路都是从“摆手、推手、最后接手”的过程,“跨过”第一次违纪心里关口后,思想道德就越来越滑坡,行为就越来越腐败。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要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运用生动、直观、现实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则更具振撼力,能直揭人生的弱点,要经常组织干部到监狱、劳改场所、双规地点进行参观、学习,思想防线就会越筑越牢固。
二是要努力教育当事人提高自我修养和辨别是非能力,增强自律意识。只有不断净化心灵,激浊扬清,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才能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根基。
三是要把教育和监督结合起来,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形成拒腐防变的合力。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教育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监督是保证。
(二)预防腐败必须深化干部任用选拔体制的改革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唯在用人。所以用人是预防腐败前提。一是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拉帮结派,要建立严格的推荐、考察、选人用人失察、失真、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提名推荐、选拔任用有严重问题的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二是要选作风好的人。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包括道德品质,选德才兼备、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艰苦实干、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人。要采取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人用人,体现民主集中制、体现拓宽视野揽贤能、体现催良才。三是要对那些缺乏政治责任感、工作漂浮、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及无事生非搞“窝里斗”的人进行严厉批评,重点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进行组织处理。通过严把干部任用选拔关,不断提高党的干部素质和任用提拔干部质量,净化党的干部队伍,有效预防腐败。
(三)预防腐败必须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胡锦涛主席指出:“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领导干部“自身霉变”是腐败的内因,起决定作用;但缺乏有效的监督,则是一个很重要的外因,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必须抓住权力制约这条主线,加强监督制约。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班子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原则,完善、规范权力的运用程序,以制度制约权力。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作用,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施“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二是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等,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举报、个别访谈、社会舆论等监督方式,拓宽公开透明、便捷的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问题,使领导干部在“自律”和纪律的作用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四)预防腐败必须紧紧围绕重点、热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监督
具体表现在:
一是要围绕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强化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产生腐败。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高级领导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江泽民同志也强调,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提出,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由此可见,三代领导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都非常重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是权倾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各方“诸候”,也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将主要领导监督到位了,不仅能够防止主要领导这个层面走向腐败,保证正确行使权力,而且能够增强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落实“一岗双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榜样和表率,从而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党风正、事业兴、民风纯、人心齐的政治局面。
二是要围绕热点岗位这一关键强化监督。所谓的“热点岗位”,就是掌握着人、财、物等稀缺社会资源,且权力炙手可热的一些关键环节。这些岗位可能并非是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因为掌控着稀缺或者垄断的社会资源分配、调剂、转移等权力,历来为权力寻租者所“追捧”。他们当中的一些党员干部,有的利用岗位“优势”谋取私利,有的利用特定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利用制度不严谋取私利,有的利用关系谋取私利等等,凡此种种,如不加以监督制约,迟早会导致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为此,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等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阳光工程”,加强对热点岗位的教育监督管理,是遏制热点岗位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
三是要围绕热点领域这一环节强化监督。所谓的热点领域,就是经常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行业领域。这些领域往往带有垄断性的特征,或者权力高度集中,譬如行使干部人事权的组织人事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检察、法院等部门,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一些行政部门,掌握着财政资金的财政、金融等监管部门,还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电、供水、教育、卫生等部门,等等。这些部门都在某一领域带有垄断性或者很强的行业性特征,由于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介入或暂时进入不了,因而往往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屡屡发生。为此,我们要根据《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针对各领域、各行业的鲜明特点或关键环节,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腐败者之所以变为腐败分子,他有一个过程:“错在选拔任用,根在自身霉变,失在管理监督,漏在体制机制”。要杜绝腐败,清除腐败是一个重要方面,但最根本、最有效、最经济的办法是预防腐败。预防腐败的最好办法则是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笔者现就预防腐败做一探索。
一、腐败的根源和大体表现
腐败的根源主要是: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惩治不严厉。
腐败大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党性原则方面。不执行、不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二是公仆意识方面,忘记公仆意识,违法用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行政决策方面。不按决策机制办事,不搞民主决策,受利益驱动,造成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四是任用干部方面。任用干部以权谋私,任人唯亲,挫伤了有能力、作风正、想做事的干部的积极性;五是内部审批、项目资金方面。利用部门职权,谈交易、收回扣;六是为民办事方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象蔓延,侵蚀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和对农民的补助;七是公款消费方面,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办公条件讲排场,相比攀比,影响极坏。八是生活作风方面:出入高档场所,找“三陪”、包“二奶”,花天酒地,这些是产生索贿受贿等腐败的实质根源。
二、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预防腐败必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大多数人走上腐败的道路都是从“摆手、推手、最后接手”的过程,“跨过”第一次违纪心里关口后,思想道德就越来越滑坡,行为就越来越腐败。筑牢思想防线,一是要强化对干部的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是必不可少的;运用生动、直观、现实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则更具振撼力,能直揭人生的弱点,要经常组织干部到监狱、劳改场所、双规地点进行参观、学习,思想防线就会越筑越牢固。
二是要努力教育当事人提高自我修养和辨别是非能力,增强自律意识。只有不断净化心灵,激浊扬清,才能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才能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根基。
三是要把教育和监督结合起来,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形成拒腐防变的合力。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教育是基础,管理是关键,监督是保证。
(二)预防腐败必须深化干部任用选拔体制的改革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为政之要,唯在用人。所以用人是预防腐败前提。一是要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拉帮结派,要建立严格的推荐、考察、选人用人失察、失真、失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提名推荐、选拔任用有严重问题的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二是要选作风好的人。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注重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包括道德品质,选德才兼备、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艰苦实干、不事张扬、实绩突出的人。要采取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人用人,体现民主集中制、体现拓宽视野揽贤能、体现催良才。三是要对那些缺乏政治责任感、工作漂浮、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及无事生非搞“窝里斗”的人进行严厉批评,重点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坚决进行组织处理。通过严把干部任用选拔关,不断提高党的干部素质和任用提拔干部质量,净化党的干部队伍,有效预防腐败。
(三)预防腐败必须深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胡锦涛主席指出:“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领导干部“自身霉变”是腐败的内因,起决定作用;但缺乏有效的监督,则是一个很重要的外因,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必须抓住权力制约这条主线,加强监督制约。一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班子的集体领导制度和议事原则,完善、规范权力的运用程序,以制度制约权力。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作用,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施“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实现。二是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结合起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认真执行党委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制度、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等,推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举报、个别访谈、社会舆论等监督方式,拓宽公开透明、便捷的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问题,使领导干部在“自律”和纪律的作用下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勤政廉政。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四)预防腐败必须紧紧围绕重点、热点岗位和环节进行监督
具体表现在:
一是要围绕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强化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产生腐败。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高级领导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江泽民同志也强调,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上明确提出,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由此可见,三代领导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都非常重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是权倾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各方“诸候”,也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将主要领导监督到位了,不仅能够防止主要领导这个层面走向腐败,保证正确行使权力,而且能够增强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落实“一岗双责”,为各级领导干部作出榜样和表率,从而形成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党风正、事业兴、民风纯、人心齐的政治局面。
二是要围绕热点岗位这一关键强化监督。所谓的“热点岗位”,就是掌握着人、财、物等稀缺社会资源,且权力炙手可热的一些关键环节。这些岗位可能并非是位高权重的位置,但是因为掌控着稀缺或者垄断的社会资源分配、调剂、转移等权力,历来为权力寻租者所“追捧”。他们当中的一些党员干部,有的利用岗位“优势”谋取私利,有的利用特定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利用制度不严谋取私利,有的利用关系谋取私利等等,凡此种种,如不加以监督制约,迟早会导致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为此,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等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等“阳光工程”,加强对热点岗位的教育监督管理,是遏制热点岗位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
三是要围绕热点领域这一环节强化监督。所谓的热点领域,就是经常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行业领域。这些领域往往带有垄断性的特征,或者权力高度集中,譬如行使干部人事权的组织人事部门,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检察、法院等部门,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一些行政部门,掌握着财政资金的财政、金融等监管部门,还有提供公共产品的供电、供水、教育、卫生等部门,等等。这些部门都在某一领域带有垄断性或者很强的行业性特征,由于事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市场竞争机制无法介入或暂时进入不了,因而往往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屡屡发生。为此,我们要根据《工作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针对各领域、各行业的鲜明特点或关键环节,改革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