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规律建设现状及预防对策(共3篇)
第1篇:浅谈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及预防对策
坚持反腐倡廉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重大战略决策。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全过程,做到两手抓。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如何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近几年来,职务犯罪的案件屡见不鲜,频频发生,导致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受损,从而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因此,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必须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坚持创新,把反腐败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一、预防职务犯罪的现状
1、权力金钱化,以权谋私。从案件本质看,受贿、贪污、挪用案件居多,这些违法者均是掌握国家(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权的国家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因此,权力金钱化,以权谋私是此类案件的基本特征。
2、无视法纪,违章办事。从违法环节看,资金的使用和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是案件易发领域:一是直接或间接侵吞、挪用资金;二是在工程建设中行贿受贿,一些包工头为了取得工程项目,大肆行贿,拉拢腐蚀干部,导致一些干部贪图钱财,目无法纪,违章办事。
3、手段诡秘,隐蔽性强。从作案方式看,主要表现为:一是单线联系,如行贿受贿案件大都是“一对一”;二是内外勾结,以变通工程计划,提高工程造价等方式进行贪污;三是巧立名目、虚报冒领、重复报销;四是公款私存,挪用公款进行营利和非法活动;五是超前防查,在作案时或案发前就做好了对抗检查的准备,如销毁证据,仿造凭据,订立攻守同盟等,一旦案发,就千方百计制造障碍,对抗调查。
二、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一些干部放松对世界观的改造,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不够,宗旨观念淡化,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一些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中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资金的管、批、用、核上,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一些干部把公款当作“唐僧肉”,肆意挪用、侵吞。
3、一些建筑市场秩序混乱,工程招投标不规范。有的干部把工程交给一些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有的利用手中掌握的工程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有的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发包承包,中饱私囊;有的在施工过程中内外勾结,虚增工程量,侵吞资金。
4、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有些部门监督失控,办事程序、办事标准、财务收支不公开透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形同虚设,导致一些干部目无法纪,独断专行,搞权钱交易。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
1、强化管理机制,加强监督制约,用规章制度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践证明,职务犯罪的本质是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要消除对权力的滥用和误用,最根本的,也是最可靠的就是对权力加强监督制约。一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各个环节的严格责任制度,彻底改变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当注重分析本单位的工程流程、权力分配和制约情况、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程序、监察、制约以及责任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监督制约有力、责任落实到人。应当特别重视的是,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仅只是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的前提和基础,规范运作、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树立工程规章、管理制度在干部、职工心目中的权威地位。一个法治国家,追求的是法律至上;一个高效有序的部门、单位,也应以规章制度为开展工作的标尺,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使制度成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生命力之所在,而不是一个花瓶、一件摆设。二要对于管理过程中过度集中的权力,要采取分权原则,从而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和制约。“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这不仅是一个法学命题,还是一个管理学命题。在法学层面上,过度集中的权力是滋生腐败、滋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肥沃土壤,过度集中的权力是导致武断专横、滥用职权、权责不分、管理混乱的根源。根据历史和实践的经验,适度而又合理的分权,可以在权力和权力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减少权力失控的状况,从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2、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增强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一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使潜在的犯罪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威慑力,认清犯罪行为及其必然的法律后果,严格遵守法律,忠于职守,避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要让我们的工作人员多学一些法律知识,尤其是要学习《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也就是什么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以及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商业受贿罪,以便了解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职务犯罪,这样就可以增加分辨罪与非罪的能力,这对于我们的干部在工作中有利而无害。二要加强共产主义职业道德,增强公职人员的从政道德意识。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端正工作人员的思想,提倡从政道德,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用共产主义道德武装工作人员的思想,培养工作人员高尚的思想品德和大公无私的优秀品质,是从根本上预防各类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我们的干部应做到:省身以严,修德以谦,用权以慎,为政以廉。如能达到上述境界,什么定势心理、投机心理、自负心理、仿效心理、责任扩散心理、补偿心理、居功心理便不会产生,那么没有内在推动力的外在职务犯罪行为自然也就不会产生。三要保持心态平衡,教育工作人员切忌侥幸心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论犯罪分子隐藏的多深,伪装的多巧妙,最终会暴露无疑。现在生活中不平衡的事到处都有,哪个单位都有,每个人都有,许多违法犯罪的工作人员,遇到不顺心的事,心理不平衡时,总想通过歪门邪道找回失衡心理,结果误入歧途。所以,我们要帮助工作人员学会自治、自立,实现自我的心理平衡,保持心态平衡,不可盲目攀比。
3、打防结合,深挖蛀虫,才是最终的预防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仅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并不是万能的,要想取得预防职务犯罪的最终效果,还必须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打击的力度。俗话说得好:“打击是最有力的预防”。这就是需要纪检监察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检查、纪检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深挖细查,不断扩大线索,查出蛀虫,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发挥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职能优势,注意发现违纪行为,应当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触犯刑事法律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决不可以内部消化,以罚代刑,否则,不但不能使犯罪分子逃脱本应承受的刑罚处罚,而且还会养虎为患,遗祸无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法机关每办一案,都要注意查找发案单位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主动向发案单位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督促协助制定整改措施。要建立以三道防线为重点的预防机制,即依法惩治犯罪,建立法律威慑防线,使人不敢犯罪;强化教育,提高干部素质,建立思想道德防线,使人不想犯罪;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制度防线,使人不能犯罪,把职务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
作者:伊泽栋
第2篇:探索预防职务犯罪规律建设特色社会预防网络
预防职务犯罪就是要通过超前的教育、监督和制度规范,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保证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公正,为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的外部环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综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会收到良好的效果,才能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为社会发展服务。在辖区内要组建由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检察机关牵头组织,监察和审计机关密切配合,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大格局,建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预防网络。
第一,对一般发案单位,实施“挖一鼠,堵一洞”,建章立制,开展个案预防。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及时发现财务管理、日常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深挖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帮助整章建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有效地防止同类案件的再度发生。
第二,对案件多发行业,实施“查一串,治一片”,系统归纳,开展行业预防。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及时对所办案件进行归纳分析,从职务犯罪涉及的行业、部门、岗位等进行归纳总结,对案件多发的行业开展行业预防,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深入分析发案原因,制定和落实行业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手中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从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入手加强预防职务犯罪。
第三,对案件易发单位,实施“教一片,治一面”,关口前移,开展积极预防。对工商、税务、民政、房产、城建等案件易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动的主题活动,或组织参观监狱劳动改造的现场,展现犯罪后失去自由的生活;或组织报告会,听取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犯罪经历与感受;或召开座谈会,与职务犯罪的服刑人员“零距离”接触,了解服刑人员失去自由的切身感受,使其充分认识到实施犯罪的严重后果,把预防的关口前移,阻断犯罪意向的发展,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对未发案单位,实施“送法律,敲警钟”,勤访勤防,开展主动预防。与企业、部门建立定向联系,聘请预防联络员,召开由各行业、系统、单位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座谈会、推进会,初步形成覆盖全区、贯通协调、反应快速、重点突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
作者:沈凤云
第3篇:他国怎样推动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
不止我国,当前还有不少国家也在发力反腐。在反腐斗争中,这些国家的不少经验值得中国借鉴。
综观外国这些反腐经验,它们可以分为三类:依靠制度体系使公职人员“不能腐”;确立惩戒措施让公职人员“不敢腐”;利用教育和待遇保障使公职人员“不想腐”。
如何推动“不能腐”
依靠制度体系,尽力降低腐败发生的机会,这是许多国家确保公职人员“不能腐”的主要措施。
首先,确立合理的公共权力划分制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带来的弊端。
国外一些反腐专家认为,如果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将大大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在挪威大大小小400多个城市,市里一切重大事项如预算和决算等的决策权,属于通过选举产生的市政理事会,以市长为首的市政厅只有执行市政理事会决策的权力,并向市政理事会报告执行情况。此外,市里的公共工程和政府采购有一套专门的透明机制,市长根本不可能插手。
其次,构建反腐的立体网络,推动反腐在多层次、各领域展开。
在全国层面通过立法反腐,是许多国家的做法。英国出台了公共机构行为法、反贿赂法,德国有反腐败法,越南有预防和反对腐败法。这些法律对腐败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
除通过法律反腐外,一些国家还在其他层面推出反腐举措。
在英国,议会反腐是反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议会下院设立了十多个与政府部委对口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对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此外还通过质询、投票、调查、辩论等手段对公共机构、政党、议员和其他官员进行全方位监督。
英国各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大多也有内设的审计和投诉部门,成为政府内部反腐的重要渠道。例如,英国国民医疗服务体系设有审计委员会和反欺诈服务处,以此确保腐败行为无处可逃。
第三,确保反腐机构的权威性,以打造运转高效的反腐平台。
印度尼西亚设有肃贪委,有权对涉嫌腐败的高官展开调查;新加坡设有贪污调查局,可以对公共或私人领域的腐败行为展开调查;美国则设立了特别检察官制度,赋予其特别调查权和上诉权;阿根廷反腐败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政府管辖的联邦机构和附属组织以及有国家参与的公司、团体和所有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进行反腐检察工作。
如何推动“不敢腐”
确保政府运作和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化,强化舆论监督是一些国家促进公职人员“不敢腐”的主要途径。
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英国建立了较完备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公立学校和警察系统在内的公共机构,有义务公布有关自身职权和活动的信息;社会公众也有权向这些公共机构索取和查询特定信息。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要求政府部门的采购合同和国企签订的公共工程合同都必须在政府网上“亮相”。
观察人士指出,政务信息公开使得公共资源的调配始终处在社会大众的监督之下,公职人员履职时自然不敢掉以轻心。
建立可供查询的罪犯数据库。马来西亚政府设有“贪污罪犯数据库”,将因涉及贪污案件而被定罪者的照片、身份和案情等信息上载并公开。目前,这个数据库已有将近800名贪污罪犯的信息。
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官员林锦新对新华社记者说,“贪污罪犯数据库”的建立首先会对其他人产生震慑作用,因为个人信息被公布在这样一个平台是很大的耻辱。其次,外国机构和私人企业等都可以参考该数据库,这将使曾有腐败行为的人在以后的出国、就业等方面受到很大影响,从而提高了涉腐成本。
加强舆论监督,使腐败行为难逃媒体法眼。在巴西,媒体经常揭出官员的腐败丑闻,此外,由于互联网提供的便利,普通百姓也加入了揭批腐败现象的行列,形成了相当大的社会震慑力量。越南也借力媒体,主动开通了一些基于互联网的贪腐信息举报以及信息交换平台。
在法国,一些网站和报纸经常刊登政界和商界的调查报道,让法国政商界人物心惊胆战。
观察人士指出,媒体曝光带来的舆论风暴会严重冲击当事公职人员的声誉,对试图涉腐的人员是一种威慑。
加强国际合作,将反腐触角延伸到海外。越南于2009年签署了国际反腐败公约,并从2007年起,每年召开两次反腐败国际对话会。印尼则设立了专门机构,方便海外机构和人员向国内肃贪委举报。不少国家还赴海外追踪和缉拿涉腐人员。
国外如何推动“不想腐”
在防止腐败方面,制度和舆论的束缚是外在的,而内心对廉洁的坚守才是铁律。因此,许多国家特别重视教育对反腐的作用,同时确保公职人员拥有适当待遇,目的就是让公职人员“不想腐”。
马来西亚近年来不断加强对公众和政府官员的廉政教育。该国反贪污委员会下辖有反贪污学院,负责对反贪污委员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官员进行打击腐败和崇尚廉洁的教育,同时还组织开展反贪污领域的国际交流培训和对私人企业领域的反贪污教育等。该委员会近来走进小学,开展了“我是除贪小英雄”的运动,让孩子们从小就在心中种下廉洁的种子。
印尼也高度重视反腐宣传活动。今年,印尼肃贪委在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举办了2014年反腐节。另外,肃贪委在电视、网络、机场、重要政府机关大规模投放反贪广告。此外,印尼在全国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开设反腐课程,将反腐意识传给下一代。
给公职人员适当福利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是一些国家防腐的有效措施。
新加坡给予公务员与市场水平匹配的薪水,但同时严格约束非法行为,也就是说,一方面以明确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打击腐败,增加犯罪成本;另一方面也减少腐败诱因。阿联酋的清廉指数位于世界前列,这与其公职人员收入较高不无关系。
作者:包尔文等